11.【5 计量与智能化!
1!。。1.5.1 — 居住建筑的电【能计量应《分户、分用途计量除!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!外还:应符合?以下规定
】。
,
1 【 应以户为单位设】置电能计量装置;
!
《
》2 ?公共区域照明应【设置电能计》量,装置;
! : 3 电—梯、热力站》、中水设备》、给水设备、排【水设备、空调设【备等应分别设置独立!分项电能计量装【置;
?
【 4 可再生】能源发?电应设置独立分【项计量装《置
》。
:。11.5.2— 公共建筑的电能!计,量应按照用途、物业!归属、运《行管理及相》关专:业要求设置》电能计量国家机关】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!建筑的分项计量还】应,满足公共机构办公建!筑用电?分类计量技术要【求,DB11/T 【。62:4的相关要求并应】符,合以:下规定?
》
》1 ?每个:独立的建《筑,物入口应《设置电能计量装置】;
》
,
2 【 应对照明、电梯、!制冷:站、热力站、空【调设:备、:。中水:设,备、给水设备、排水!设备、景观照明、厨!房等设置独立分项电!能,计量装置;
【
》 3 》 办公或商》业的租售单元—应以户为单》位设置电能计量【装置;?
】 4 《 办公建筑》的办公设备、—照明等用《。电应:分项或分户计量;】
《
?。 :。 ,5 地《下室非空调》区域采用《机械通风时》宜安装独立电能【计量:装置;
》
6! 可?再生能?源发电应设置—独立分?项电能计量》装置;
—
7 ! 大型公共》建筑的厨房、计【算机房?等特殊场所的通风】空调设备应设置【独立分项电能计量】装置;
《
— , 8 大型公】共,建筑的暖通空调【系统设备《用电的分项计量【应满足10》.4.3条要求
!
11.【。5.3 计—量,装置宜相对集中设置!当,条,件限制时可采用【远程抄表系》统或卡式表具
【
11.5!.,4 :。。 电能计量》装置的选择》应满足下列要求
!
】1 由变》配电监控管理—系统监测《的智能?仪表:宜包括电压、电流、!电量、有功功率、】无功功?率、功率因数—等参数;
—
《 , , 2 对于【关键部位《的电度表宜采用先】进的全?电子电度表;
!
》 3 预付费I!C卡表具《、远传表均应—为计量检测部—门认:可的表具
!
11.5.5 !建筑的?能耗数据《采,集标准应符合民用】建筑能耗数据—采,集标准JG》J/T 154中的!。相关:要求:
1【1.5?.6:。 设有智能化系】统的建筑其》。。子系统的配置—应根据智能建筑【设计标?准GB/T 5【0,314-200【6附录A~J—。选配居住建筑的智能!化系统?设计还应满足居住区!。智,能化系?统配:置与技术要》求CJT《 1:74基本配置的要】。求
?
1》1.:5.7 大型【公,共建筑应具有—对公共照明》、空调、给》水排水?、电梯等设备进行】运行监控和管—。理的功能并》宜设:置建筑?智能:化系统集成
!
11.5—.8 国家机关办!。。公,建筑及大型》公共建筑应》。设置:建,筑设备能《。源管理系统并—应具有能源的—实时统计、分—析和管理等功—。能其他公共建筑【。应具有对主》要耗能设备的—能耗监测和统—计管理的功》能
:。
1—1,.5.9 室【内空气质量监控系】统的设置《宜满足下列要求
!
1!。 人员聚集—的公共空间或人【员密:度较大的主要功【能房间宜设置二氧化!碳,。浓度探测器和—显示装置当二—氧化碳浓度超标时应!实时报警《。;
《
【2, 地下停车库宜设!置一氧化《碳浓度探测》器和显示《装置:当一氧化碳浓—度超:。标时应实《时报警;
】
3 !当以上场《所设有机《械通风系统或中【央空:调系统时宜根据【探,测器的检测》结果联动控制相关区!域的通风、空调设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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