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3】 照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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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《.3.?。1 : 应根据《项目规模、功能【特点、建设标准、视!。觉作:。业要求等因素确定】合理的照度》标准值
》。
1》1.3.2 — 应根据建筑内各】场所的照明要求【合理利用天然采光】并应满足以下要求】
】。 1 具有天然!。采光:。条件或天然采光设施!的区:域照明设《。。计应:。结合天然采光条件进!行人工照明》布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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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2 具有天然】采光的?。区域应独《立分区?控,制并宜?设,置随室外天然光【的照度变化自—。动控:制或调节的装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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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3 《。具有天然采光的住宅!建筑公?共区域的照明宜采】取声控、光控—、定时控制、—感应:。控制等一种》或多种集成》的控制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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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3.—3, 照度标准值为】300lx及以上】、适宜设《置局部照明的房间】或场所宜《采用一般照明—和局部照明相结【合的照明方式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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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1,1.:3,.4 根据建筑物!的功:能特点、建设标准、!管理要求《等,因素照?明控制应《。采取分散与》集中、手动》与自动?相结合的方式并【应,满,足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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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1 ?。。 景:观、停车库、—开,。敞式办公室、—大堂等大空间的【一般照?明宜采取集中控制】。方式局部照》明宜采取分》散控制?方,式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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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2 ? 人员?非长期停留的会【议室、卫生间等【区域可?安装人体感应控制】装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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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3 》电梯厅、走廊—、楼梯间等场所宜】设置时控或》人体:。感应等控制装置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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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4 》照明环境要求高【或功能?复杂的公共》建筑、大型公—。共建:筑宜独立设》。置智能照明控制【系统并宜《。具有光控、时控、人!体感应控制》。及与建筑设备管理】系统通信等功能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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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?1.3.5 人员!长期工作或停留【的房间或场所—照明光源《的,显,色指数Ra》不应:小于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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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《1.3.6 【除,。有特殊要《求的场所外照明【设计应选用高效【照明光源、高效灯】具及节能附属装【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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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3.—7 各类》房间或场所的照【明功率密度不宜高】于现行国家标准【建筑:照明设计标》准GB 50—03:4规定的目》标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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