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3 ! 照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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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!3.1 应根【据,项,目规模、功能特点】、建设?标准、?视觉作业要求—等因素确定合—理的照度标》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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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11.?3.2 应根据建!筑内各场所》的照明?要求合理利用—天然采光并应满足以!下要:求
! :1 具有》天然采光条件或【天然采?光,设施的区域照明设计!应结合天然采光【条,件进:行人工照明布—置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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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2 —。 具有天《然采光的区域应独立!分区控制并宜设【置随室?外天然光的》照度变化自动控【制或调节的》装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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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3 ? ,具有天然采光的【住宅建筑公共区域的!。照明宜?采取声控、》光控、定时控制【。、感应?控制等一《种或多种集成的控制!装置
【。
11.3.3 !照度标准值》为,300?。l,x,及以上?、适宜设置局部【照明的房间或场所宜!。采用一?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相!结合的照明方—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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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11.3.4 【 根据建筑物的功】能特点?。、建设标准、管【理要求等因素照明】控制应采取分散与集!中、:手动:与自:动相结合的方式并应!满足下列《要,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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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1, 景观、停—车库、开《。敞式办公室、—大,堂等大空间》的一:般,。照明宜?采取集中控制方式】局部照明宜采取分】散控制方式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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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! ,人员非长期停留的会!议室、卫生》间等区域可》安装人体感》应控制装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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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3 电梯厅、走】廊,、楼梯间等场所【宜,设置时控或人体【感,应等控制《装置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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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4, 照明环境—要求高或功》能复杂的公共—建筑:、,大型公共建筑宜独】立设置智能照明【控制系统《并,宜具有光《控、时控、人—体感应控制及与建】筑设备管理系统通信!等功: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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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。1.3.5 人】员长期?工作或停《留的:房间或场《所照明光源的显【色指数Ra不应小于!80
】。11.3《.6 除有特殊】要求的场所外照明设!计应选用高》效照:明光源?。、高效灯具及节【能附属装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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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3.】7 ?各类房间《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!度不宜高《于现行国家标准【建筑照明《设计标准《GB 50》034规定的目标】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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