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—4, ,。 非传统《水源利用
】
9.4【.,。1 下列新—建建筑必须设—计、建设《。中水:设施
!。 1 建筑面!积2万?m2以上《的宾馆、《饭店、公《寓等;
! 2 — 建筑面积》3万m2以》上的:机关:、科研单位、大专】院校和大型文—化,、,体育等建筑;
【
— 3 —建筑面?积5:万m2?以,上或可回收》水量大于1》50m3/d的【居住区和《集中建筑区等
【
9—.4.2 应优先!利,用城市或区域集中再!生水厂的再生水【作为:小区中水水源
!
9.4.【3 应《根据:可利用的原水—水质、水量和中水用!途进行水量平衡【和技术经《济分析合理》确定中水水》源,、系统形式》、处理工艺和规模】
《
9.4.4 】 合理规《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!流途径降低地表径】流增加?雨水渗透量并通过经!济技术比较合—理确定雨水集蓄【及利用方案设计【用降雨条件见附【录B.0.3
!
9.4—。.,5 非传统水源利!用过程中必须—采取确?保使:用安全的措》施并应符合下—列要求
【
? 1 非【传统水源《。管道严禁与生活【饮用水给水》管道连接;
】
【2 水池(—箱)、阀《。门、水表及给水栓、!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!非传统水源的标志】;
:
!3 ?采用非传统水—源的公共场所的给】水栓及绿化》的取:水口应设带锁装置
!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