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—6 ?。建筑:光环: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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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1— 规划与建—筑单体设计应—保证室内外》日,照环:。境满足现行》国家和北《京市相关《规范、标准对日【照,的,要求:应使用日照模—拟,软,件进行日照分析【。当住宅建筑有—4个及4个以上居住!空间时应至少有2个!居住空?间满足日照》标准的要求
!
7.6》.2 应充分利用!天然采光应符—合现行?国家标准民用建【筑设计?通则GB《 50352—和,。。。建,筑采光设计标—准GB/T 500!33的要《求采光模拟边界【条件应符合附录C】.0.3的要求还】。应符:合下列?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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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 地下】空,间宜有天《然,采光;
】
: 2 天【然采光?。时宜采用合》理的遮光措施—避免:产生眩光《;,
— , ?3 设《置遮阳设施时应符合!日,照和采光标》准,的要求
!。7,.6:.,。3 有《条件时宜采》取下列措施改—善,采光不足的建—筑室内和地下空间的!天然采光《效果
—
1 】 采:用采光井、采光天】窗、下沉广场、半】地下室?等;
【
2 设!置导光管、》反光板、反光镜、集!光装置、棱镜—。窗、导光光》纤等:
7【.6.4 —建筑外立面设计不】得对周?围,环,境产生光污染不【应,采用镜面《。玻璃或抛光》金,属板等材料;玻【璃幕墙应采用反射】比不大于0》.30的幕墙玻璃;!在城市主干》道、立交桥、—高架桥两《侧如使用玻璃幕【。墙应采?。用反射比不大—于,0.16的低反射】玻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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