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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章 范围【和内容
第】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!重庆市辖区内所【有新建居民住—宅小区供配电—设施
】 新建《居民住宅小区指新建!商品住房、商住两用!房,、经济适用住房【、公租房、廉—租住房、安置房【等,不包:括居:民自建房
】 ? 本办法不适用于场!镇乡村高《低压侧全部采用架】空线的非电梯住【房不适用于居住【区内:用电电压10千伏及!以,上的高压供电客户不!。适用于新建居民住宅!小区的临《时施工用电建—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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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条 新建居—民住:。。。宅小区供配电设【施指从电网电—源,点起至居民“一【户一:。表”电能计量装【置(含表箱、电表)!及小区公建设施在公!用,。配电房总路出—线处止的供配电【设施
— 《小区公建设施包括】小区公用照明、公用!。停车:库、电梯《、水泵、消防—为小区配套》的物业及社区用房】以及用电《。负荷在10》0千瓦以《下,的幼:。儿园、学校、小型】商业:等,
】新建居民住》宅小:区开:发,建设单位《负责供配电设—施路由通道》。、土:地征用、配电房【。和电缆?沟道土建施工—、青苗赔偿、拆迁负!责市:政规费等手》续办理并承担相【应,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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