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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,川省物业管》理条例 (2—012年3月29】日四川省第》十一届?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二十【九次会议通过 【201?8年7月2》6日四川省第—十三届?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第五次》会议修正)   !。第一章? 总则?  : 第一条为》规范:物业管理活动—维护物?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!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!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!民共:和国物权法、物业管!理,条例:等法律、法》规结:。合四川?省,实际制?。定本条例 》  第二条》本省行政区域内【的物业?管理及相关监督管】理活动适用本条【例  ? 本条例所》称物:业管理是《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!服务企业、其他管理!人按:。。照合:同约定或者业—主通: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!物业管理区》域内的房屋及—配套的?设施设备和相关【场地进行《维修、养护、管【理维:护相关?区,域,内的:环境卫?生和秩?序的活动 》。  第三条省人【民政府住房城乡【建设行政主》管部:门负责全《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!。督管理?工作会同有关部【门建立守信》联合激?。励和失信联合惩戒】机,制加强行《业诚信管理   市!、县级人《民,政府:房地产行政主管【部门负?责本:行政区域内物业【管理:活动的监督》管理工作 》  县?级,以上地方《。。人民政府发》展改革?、公:安、:民政:、司法、财政—、环保?、城乡规划、卫【。生、工商、》质监:等有关部门按—照各:自,职责依法实施对【物业管理《活动:的服务和监督—工,作   第四条【街道:办,事处(乡、镇人民】政府)组织、—指导、协调》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!域业主?大会的设立和—业主委员会的工作】督促业主大》会和业主委员会依】法履行职责;协调社!区建设与物业—管理的关系》调解处理物业管【理纠纷   —居民(村民》)委员会协助街道办!事处:(乡:。、镇人?民政:府,。)开展物业管—理有关的工》。作   第五条建】立,物,业管理工作》联席:会议:制度协调处理物业】管理与社《区管理之间》的相关问题 —  物业管理工【作联席?会议由?物业管理区域所【在地街道办事处(乡!、镇人民《政府)负责召集【房地产?行政主管部门、居民!(村民)委员—会、公?。安派出所和物业服】务企业?、业主委《员会或者业主代表、!专业经营单位—等参加   第六】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及有关部—门应当将物》业服务行业纳入本】地现代服《务业:发展规划制定扶【持政策加强行业【管理提?高专:业化水平促进物【业服务?行业发展  — 第七?条,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应!当,依法加强行业自律】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督!促物业?服务企业《诚信经营和服务【维护物业《服务企业合法权【益   第二章【 物业管理的区域及!设施   第八【条县级人民政府房】地产: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根,据建设?单位或业主》委员会的申请以土地!使用权证确》定的用地范围为基】础,并考虑建筑物规模】、共用设施设备的】管,理与维护和社区建设!等因:。素划定物《业管理区域影—响消防、避》险、燃气、电梯以及!。其他具有共有功能共!用设施设备使用的不!得,分割划分县》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!政主管?部门应当《建,立物:业管理区域档案【 ,  第九《条建设单《位在取得商品房预售!许可或者《现房销售前》应,当持房?地产开发项目核【准或者备案文件【、土地使用权证【、建: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】、项:。目规划设计方案等】资料向项《目所:在地县级人民—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!部,门,申请划分物业管理区!域房地产行政主【管部门应当自受理】申请之?日起二十日内按【本条例第八》条规定?进行:划分   》建设单?位应当将划定—的物业?管理区域以书面【说明和图《纸形式在房屋—销售现场的显著位置!公示   第十【条已经建成》并交:付使:用的物业确需要【划分:物业:管理区域的由—业,主委员会或者业主】代表向物业》所,在地县级人民政府】房地:产行政主管》部门:提出申请房地—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在物业管理》区域所在地街道【。办,事处(乡、镇人民】政府)的配合—。下征求业主》、居:民(村民《)委员会的》意见经相《应区域内三》分之二以上》业主:同意后进《行划分并《在,相应区域内公—告   第十一条】物业管理《区域内的各类—物业配套建》筑,应,当按照工程建设强】。制,性标准?和规范?同时规划设计、同】时建设?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擅自改变【配套建筑的用途 】  第十二条新建】住宅物业时建设单位!应当设计配置—具备水、电、通【风、采光等基—本,使用:。功能和条件的物【业,服务用房、业—主委: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!  物业服务用房、!业主委员《会议事活动用房【位于地面《的部分不低于—百分之五十物业【服务用房《按照房屋建筑总面】积的:千分之二且不低于】一百平方米配置;业!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!房按照不低》于三十平方米配置】 ,  城乡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在核发—建设:工程规划许可证【时应当在许可证及】其附图上载明配【套建设?的物业服务》用房的建筑面积【县级人?。民政府房地产行【政主:管部门在核发—房屋预售许可证【。和办理房屋》所有权初始》。登记:时应当注明物业服务!用房室号 》  物?业服务用房、业【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!房属:全体业主共有分别交!由物业服务企—。业和业主委员会【无偿使用任何组【。织和:。个,。人不得擅自变更用途!也不得分割、转让】、抵押 《 , 第十三条》新建住宅物业管理】区域应当按照国家、!。行业、地方标—。准配:置机:动车、非《机动车停放库(位】)  ? 第十?四条新建住》宅物业管理区—域内:的水、?电、:气等计量《装置应当按照专有】部分一户门》号一贸易结算表【、共有部分独—立计量表配》。置通讯、消防—、电梯、安全防范、!环卫、邮《政,等附属设施》设备的配置应—当,符合相关技术—标,准和规范   配套!设施不齐全的—。老旧住宅区》专业经?营,单位应当配合地方人!。民政府采取措施【逐步:改造:实现供?水、供?电、供气等》专业经营设施—设备的分户计量、】分户控制业主及【物业服务企业应当】为改造工《。作提供便利   】第十五?条新建住宅物业管理!区域内?的供水、供电、供气!等终端用《户的分户计量—表或者终端》。用户入户端口—以前的专业经营【设施设备及相—关管线按照国家【技术:标准和专业》技术规范统一设计由!相,关专业经营单位依】法组织具有资质的单!位安装?施工所需费用依照有!关工程计价》。规定确定《由建设?单位承担  — 建:设单位?在竣工验收后应【当将住?宅物业管理区域【内专业经营设施设】备及相关管线—的所有权移》交给:组织安装施》工的专业经营单【位专业经营单—位应当接收并—承担维修、养护、更!新和管理《的责任?   专业经营设施!。设备包括《变(配)电》、二次供水、—燃,气调压等设施设备及!相关管线  — 第十六条本—条例实施前建设的住!宅物业管理区域内】的,供,水、供?电、供?气等终端《。用户:分,户计量?表或者终端用户【入户端口以前—的专业经营设施设】备及相关管线的所】有权由业主大会决定!是,否无偿移交给专业经!。营单:位;决定《无偿:。移交的物业管理区】域所在地县》级人民政府》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组织有关专业经!营单位按照国家【。技,术标准?和,专业技术规范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】。的专业经营》单位应当《接收并负责维修、养!护,、更:新和管理  — 验收?不合格的由专业【经,营单位按照》国家:技术:标准和专业》技术规范提》出整改方《案经:整改合格后移交住宅!物业尚在《工,程质量保修期内【的整改费用由建【设单:位承担超出》保修期的由全体【业主共同《承担  《 第三?章 :。业主、业主大会与业!主委员会  —。 第十七条依法登记!取得房屋的所有权】人为业主《因买卖、赠与—。、继承等法律关系】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但!尚未依法办理所有】权登记的在物业管】理中享?有业主权利承担【。相应:义务   业主【不得以?放,弃权利为由》不履行义务   】第十八条《物业的承租人、【借用人等《物,业使:用人根?据法律、法规、管理!规,约、业主大会依【法作出的决定以及】其与:。业主的约定享有【相,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!  : 第:十九条业主在业【主,大会上的投票权实】行一:。人一票一《个专:有部分按一人计算】但在首次《业主大会《上建设单位》尚未出售《和虽已出售但—。尚,未交付的或者同【一,买受人拥《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!的按一人计》算   第二十条】物业管理区域—内,符合下列条件之【一的可以召开首次】业,主,大会会议  — (一)交付的房】屋专有部分面—积达到建筑》。。物总面积百》分之五十或者—。交付的房屋套—数达到总套数—百分之五《十以:上,;  ? (二)首套房【屋交付已满两年且】交付的房《屋套数达到总套【数,百分之二十以上【;,   ?(三)物业》服务企业在前期【。物业服务合同期【限内依?法,。解,除合同?或者前期物业服务】合同:到期前九十天—。   同一物业管】理区域内只能设立】一个业主《大会  《 ,第二十一《条,。符合本条《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!定情形的条件—具备之?日起三十日》内建设单位应当书】面报告?物业:。。管理区域《所在地街《道办事处《。(乡、镇人民政府】。)申请?设,立业主大会》   符合本条例第!二十条第一》款规:定情形的建》。设单位未《及时书?面报告申请设立业主!大会的同一物业管理!区域内已交付专有部!分百分?之十以上的业主可以!联名: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!地街:。道办事处(乡、【镇人民政《府)提?出设立业主大会的】书面:要求   保障【性住房物业可根据】其房屋?所有权权属成立业】主大会或由所在地】街道:办事处(乡》、镇人民政府)负】。责组织?。。相关部门、物业使用!人,、居民(村》民,)委员会《成立管理委》员会履行业主大会】相,关职责   第二十!二条街?道办:事处(乡、镇人【。民政:府)应当《在,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!日,内会同物业管—理区域所在地县级人!民政:府房:地产:行政主管部门—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!会筹备组筹备召【开首:次业:主大会会议  【 ,筹备组由业主代表、!建设单位、》房地:产行政主管部门、街!道办事?处(乡、镇人民政】府)和居民(村【民)委员会组成其中!业主代?表人数不得少于总】人数的三《分之二筹备组—成员名?单应当?由街道办事》处(乡、镇》人民政府)在物【业管理区域》内进行书面公告【   ?筹备组中业主代表】的产生由街道办事】处(乡、镇人民【政,府)或者居民(【村民)委员会组【织业主推荐筹备组】组长由街道办事处】(,乡、镇人民政—府)代?表担任  》 第二十《三条筹备组履行下】列职责 《  (一)确定【首次业主大》会,会议召开的时间、地!点、内容和形—式;  《。 (二)拟定管【理规约草案和业主】大会议事《规则草案;》   (三)确认】业主身份、业主投】。票权数和《业主专有部分面积;!   (四)—拟定业主委》员会选举《办法:。草案提出候选人建】议,名,单;   》(五)依法确定首次!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!则;   (六【)召开首次业—主大会会《议的其他准备工作筹!备组:应当自成立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!召开首次业主大会】。会议筹备组工—作经费和召开—首,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经!费应当由建设单【位,承担   第二十】四条业主大会—履,行下列职责   】(一)制定和修改管!理规约和业主大【会议事规则; 【  (二)选举【、更换业主委员【。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!会工作; 》  (三《)确定物业管理方】式选聘?、解聘物业服务企业!;  ? (四)筹集—和使用专《项维修?资,金并监?督实施; 》  (?五)制?定、修改共有部分管!理、:使用、经《营等:方面的规程;   !(六)法《律、法规或》者议事规《则确定由业主大会决!定的其他事项   !第二十五条》。管理规约应当对【有关物业的使用、维!护,、管理业主的共同利!益业主应当享有的】权利和履行的义【务违反管理规约应】当承担?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!出约定  》。 制定管理规—约应当尊重社—会公德?不得违反《法律、法《规的规定《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!   管理》。规约对全体业主具】有约束力《。   第二》十六条?业主大会《议事规则应当就【业主大会的议—事方式、《表,决程序和《业主委员会的届期】、组成和成员任职】条件、终止成员资格!等事项作出》约定并可以约—定业:主委员?会候:补成员的设立—、缺席业主表决【。权计算规《则等事项《 ,  第二十七条【业主委员会是—业主大会的》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!。选举产生由五人以上!的单数组成任期三年!或者五年《   业《主,委员: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!委员出席作出—的决定必须》经全体?。委,员半数以上同意 】  业主委员会的】。决,定应当在作出之【日起三日内在物【业管理区域内显著】位置公告   【第,二,十八条业主委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!之日起?三十日内持下列材】。料到物业管》理区域?所在地的街道—办事处(乡、镇人】民,政府)备案街—道办事?处,(乡、镇人》民政府)《应当在?收到备案材料后抄】送县:级人民政府房地【产行政主管部—门   (一)【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!委员会选举的—情况;  》 ,(二)管理》规约、业《。主大会议事规则; !  (三)业主大】会决定的其他重【大事:项业主委员会办理】备案手续后可持备】案证明?向所在地公》安,机关申?请刻:制业主?委员会?印章   业主委员!会应当将成》立情况在物业管理】区域内公告》   第二》十九条业主委员【会履行以下》职责   (一【)执行?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!议维护业主》共同权益;   (!二)召集业》主大会?会议报告物业管【理实施?情况;   (【三)代表业主与【业主大会《选,聘的:物业服务企业—签订物业服务合同;!   (《四)听取《业主、物《业使:用,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!和协:助物业服务》。企业履?行物:业服务合同; 【  (?五)监督管理规【。约的实施; —  (六)调解业】主之间因物业使用】、维护?和管理产生》的纠纷;   (七!)业:主大:会赋予?的其他职责》   第三》十条:业主委?员会应当定》期在物业管理区【域,。内向业?主公布下列》情况和?。。资料   》(一)?管理规约、业主【大,会议事?规则; 《  (二)业—主大:会和业主委》员会的?决定;  》 (三)物业服【务,合同;   —(四:)专项维修资金的筹!。集、使用情况;  ! ,(五:),物业共有部分—的使用和经》营收益的收支情【况;   (六)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!会工作?经,费的:收支情况《;   (七)其】他应当向《。业主公开的》情况和?资料   》第三十一条》业主委员《会任期届满九—十日前应当召开【业主大会会议—。进行换届选举   !业主:委员会任期届—满仍未换届改—选的街道《。办事处(乡、镇人民!。政府)?应当要求其》限,期改选;逾期不【改选的街道办事处】(乡、镇人民政府】)应当组织业主【。进行换?届选举 《 , 第三十《。二,条业主大《会,会议选举产生出【新一届业主》委员会?之日起十日内上【一届业?主委员会应当—在街道?办事处(《乡、镇人民政—。府)监督下将—其保管?。的,有关凭证《、档:案等:文,件,资料、?印章:及其:他属于全体业—主共有的《财物移交给新一届】业主委员会》拒,不,移交的新一届—业,。主委员会可以请求】物业所在地街道【办事处(乡》、镇人民政府)协助!收回   业主委员!会委员资格届内【终止:或被罢免的应—当在终止之日—起,七日内向本届业【主,委员会移交由其保】管,的前款?。所,。列文件资料及财物】 ,  第三十三条业】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!情,形之一的其委员职务!自行终止《   (一)因物】业转让等原因不再】是业主的;   】(二)因健康等原】因丧失履行》职责:能力的;   【(三)业《。主大会议事规则约】定的其他情》形   《第三:十四条业《主委员会委》。员有下列《情形之一《的,由业主大《。会或者业主委员会】根据业?主大会的《授权决定《罢免其委员资格  ! ,(一)挪用、侵占】。业主:共有财产;   】(二)索取》收受建设单位—、物业服《务,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!业主提?供的利益;   】(,三)利用职务之便要!。求物业服务企—业减免其物业服【务费;?   (四)泄【露业主资料》或者将业主资料用于!与物业管理》无关:。的活动?;   (》。五)经业《主委员?会二分之一以上委员!或者五分《之一以上《业主提议《撤销其委员》资,格的;   (六)!业主大会《议事规则约定的【其他罢免资格的情形!   第三十五条经!业主大会决定可【以从下列渠道筹【集工作?经费用于业主—委员会开展工作【   (一)—全体:业主:共有部分《物业经营《。。收益;   —(二)全体业主共】。同交纳;  — (三)业》主自愿捐赠等其他合!法方式工作经费开支!范围、?标准和业主》委员:。会,委员的工《作补贴由业主大会决!定业主委《员会应当妥善—保管工作经费并每】半,年向:。业主书面《公告收支情况 【  第四章 前期】物业:管,理   第三—十六条?住宅物业在业—主、业?主大会首次选聘【。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!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!标方式选《聘物业服务企业【提供前期物》业服务但有》下列情形《之一的?经住宅物《业所在地县级人民】政府房地产行—政主管?部门核准可》以采用协议方—式选:聘物:业服务企业   】(一:)住宅物业管—理区域房《屋总建?筑,。面积低于三万—平方米的;   】。(二)投标人少【于三个的《;   (三)法】律、法规另有—规定:。的   第三十七】条,。建设:单位在申请房屋预售!许可:或现房销售前应当】。参照省?住房城乡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制作【的,示范文本制定临【时管理规《约、:前期物业服》务合同和房屋使用说!明书作为《房屋销售合》同的附?件并向房地产行【政主管?部门提交下列材【料   (一)临】时管理规约样本;】   (二)通过】招投标等法定方式】选聘物业《服务企业的证明【。文件; 《  (三)前期物】业服务合同;—   (四)—物业服务用》房和业?主委员会议》。事活动?用房的配置》图纸及证《明文件; 》。  (五)》房屋使?用说明书   第三!十八条建设单位与】物业买受《人签订房屋买卖合】同时:应当向买受》人明示前《期,物业服务合同、临时!管理:规约等内容》   物《业买:受人应?。当遵守?临时管理《规约履?行前期?物业:服务合同   第三!十九条新建》住,宅物业实行物业交】付承接查验制度承】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!务企业和建设单位】在,新建小区竣工验收后!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!定,和前:期,物业服务《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!。业共用?部位、共用设—施设备进行》查验  《。 物业承接查—验应当邀请业—主代表?。以及物业所在地房地!产行:政主管部门参—加可:以聘: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!进行:   第四十条【物业:服务企?业承接物《业服务时应当—对物业管理区—域内共有部分及其相!应的:物业档案进行—查验签?订承:接查验协议明确双方!的,权利:与义:务发现共有部分与】竣工图及《。。其规划设计审批文】件不符或者有质量】安全问题的应当书面!告知:建设单?位并按照有关规定】处理   第四十】一条物业服务企业】应当自物业交接后三!十日内将查验—文件:向物业所在地的县】级人民政府房地【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!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!显著位置《公告   第四十二!。条物业服务》企业应当《按照有关规定与【建设单位或者—业主:委员会办理物业【档案和物业服—务档案、《业主权属等资料【的,移交手续   【物业服务企业—应当自办《理移:交手:续,之,日起三?十日内持相关资料】向县级人民政府房地!。产行政主管》部门备案   【第四十三条建设单】。位应当按照》国家规定《的保修期《限和保修《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!责,任   第五章【 物业?服务   第四【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!区域由一家物—业服务?企,业提供物业》管,理服务物业服—务企业应当具有独】。立法人资格 —。  :第四:。十五条业主大—会成立后业》主委员会应当与选】聘的物业服》务企业重新签—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!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!止物业服务企业应当!自签订物业服—务合同之日起三十】日内向市、县—级人民政府房—地产:行政:主管部门备案   !第四十六条物业服】。。务合同?应当对物业服务【事项:、服务标准、—收费标准、物业服】。务用房、专项维修】资金的管理与—使用、?合同:期限以及双》。方的权利义务、违】约责任等内容进【行约定?   第《四十七条物业服务】事项应当包含下列内!容,   (一》),建筑物共《有部位的维护和【。管理;   (二)!共用设施《设备的日常》运行、维护和管理;!   (三)共有部!位的绿?化、环境卫生的保】养和:维护;   —。(四)秩序维护、安!全防范、《车辆停放管理等【。事项;   —(五)物业服务档】案和物业档案的【。管理;  》 (六)法律法【规规定?和物业服务》。合同约定的其他事】项物:业服务企业可以【就超出物《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!务与相关业主—另行约定《   第四十八条物!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!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!安全:防范的约定健—全安全防《范措施做《好物业管理区域内】的安全防范工作【为业主提供安全高效!便捷的?服务:未履行约《定义务的依法承担】相应的法律责任【   物业管理区】域内发生安全事【故时物业服务企【业应当?采取:应急措施并及时向】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】。报告协助做好—救助工?作   《物业服务人员—在从事物业服—务,活动时应当依法履行!职责不得侵害业主】的合法权益》  :。。 第四十九》条物业服务》企业应?当按:照国家?和省的有关规定向房!地产:行政主管部》门定期?报,送,信用:档,案信息?。、统计报表等—相关资料  — 第五十《条物业服务收—费标准应当遵循合】。理、公平、公开、质!价相符的原》则由:合同双方当事人予以!约定前期物业服务】和保:障性住房物》。业服务收《费标准由县级—地,方人民政府价格【行政主管部门会【同房地?产行:政主管部《。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!制定政府指导价并定!期公布   同一】物业:管理区域内同—一物业类型》、同:一,物业服务内》容和:。标准的?物,业,服务收费应当—执行:同一价格标准   !物业服务企业—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!。内显:著位置公《布物业服务项—目及其收费标准【   第五》十一条物业服务收】费标准应《当保持相对稳定有下!列情形需要》调整物?。业服务收费标准的】物,业服务企业应—当与业主《委员会协商并报【。经业主大会同意【   ?。。(一)公共服务产】品能耗?价格调整的;   !(二)业《主要求物业服—务内容?和物业服《务等级变动》的;  《 (三)物业管【理区域内共用设【施设:备维修养《护费用调整的;【   (《四):。其他政策性费用【调整的物业管理【。区域:所在地县级人—民,政府:价格:行政:主管部门应》当加强物业服务【收费的监督和管理调!整物:业服:务收:费标准产生纠纷时】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!事人可以《向,物业管理区域所【在地:县级人民政府价格行!政主管部门》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!申请对?。调价幅度的合—理性进?行评审   —第五十二条已竣【工验收但尚未出售】。或者尚未《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!。费由建设单》。位承担   建设】单,位与:业主按照约定交【付方:式已交付《物业的物业服务【费由业主承担建【设单位与业主—另,有约定的从》其约定 《  第?五十三条《物业服?务合同?双方当事《人解除或者终止物】业服务合同应当【依,。据合同履行必要的】告知义务;合—同未约定告》知期限的应当提前】六十日告知 —  物业《服务合同解除或【者终止后物业—服务企业《应当与?业,主委员会按照法【律法规和合同约定】办,理退出?交接事宜并履行下列!。交接义务   (一!)移交保管》的物业档案、物业】服,务档案;  — (二)移交物业】服,务期间形成的有关】房屋:及设:施设备改造》、维修、运行、【。。保养:的有关资《料;   (三)移!交物业服务用房; !  (四)》分项清算预收—、代收的有关费用】;   (五—)专项维修资金使用!。情,况资:料;   (六)】法律、?法规规定和物业【服务合同《约定的?。其他事?项物业服《务企业未按照本条】第一:款履行?告知义务并办理退出!交,接手续的不得擅【自撤离物《。业管理?区,域或:者停止物业服务  ! 第五十《四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!业服务?企业应当退出物业服!务,   (一)合【同期:满未:续约的?;   (》二)依法、依约定】。解除合同《。的;   (三【),法律、法规规定【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!务活动的物》业服务?企业不得以》物业:服务中的债权债务纠!纷,。未解决、阶段工【作未完成等为由拒】绝退:出   第五十五】条经:业主共同决定可【以对物业管理区【域,实施自行管理实行】自行管理的》全体业主《应当通过《管理规约就》管,理事:项,、管:理实施方《式、管理责任—的承担方《式等事项共同作出】约定   第五【十六条县级人—民政府房地产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加强对物业服—务企:业从事物业服务【活动的监督和—信用管理指导物业】。服务企业按照国家有!关规: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履!行其义务《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企!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!   公《安,、环境保护、城乡】。规划建设、工商、质!监、城管执》法等部门《应当加?强对物业管理区【域的:管理和指导接到有】关违:反,治安、?环保、物业装饰【装修和?使用等方面法—律,、法规规定行为的报!告,或发生安全事—故的报告后应当及时!调查处理  — 物业服《。务企业应当》。配合各级人》民政府、《居民:(村民)委员—会和各相关部门【依法:开,展的各项工作  】 第五?十七条业主、业主】大会及业《主委员会、物业服务!企,业,、专业?经,营单位、《建设单位《之间因物《业管理发《生争议时可》以向街?道(乡、镇)—人民调解委》员会申请调解 【  第六《章 物业的使用与】维护 ?  第五《十八条业《主、物?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!企业对?物业的使用》与维护应当遵守法律!、法规、管理规约】的规定及业》主大会的决》定,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!。他人合法权》益  ? 第五十九》条物:业管:理区域内禁止下【列行为   (一)!房屋装?饰装修损坏房屋【承重:。结构等行为;—。   (二》),违章搭建建筑物和】构筑物等行为—;   (三)侵占!、损:坏楼道、《公共园林绿地等物】业共用?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!等行为;《   (《四)擅自改》变房屋、绿地—使用:性质等行《为;   (—五)随意堆放、倾】倒垃:圾、杂物《等行为;《   (六)堆放易!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!。射性、?腐蚀性物《品排放有毒、—有害、异味物质等】。;   (七—)占:用消:防通道?、封堵?。出入口通道等行【为;   (八)超!过规定标准排放噪】声或产生振动—影响居民生活的行】为;   》(,九,)法律、《。法规和管理规约【禁止的其他行为【 ,  第六十条因【维修物业或者公共】利,益需要?确需临时占用、挖】掘,物业管理区》域内道路、》场地:的应当征得业主【委员:会的同意《临时占用、挖—掘道路、场地—的应当在约定期【限内恢复原状—   第六十—一,条,业,主专有部分》出现危害《安全、影响》容貌、妨碍公共【利益:及其他影《响物业正常使用情形!时业:主或者物业使用人】应当按整体》。设计要求及》时养护、维修相【邻物业业《主,应当:提供便利《   第六十二条】业主、物《业,使用人装饰装修【房屋过程中》产生的建筑》垃,圾由业主、物—业,使,用人负责清理委托】物业服?务企业清《理的应当约定清【理的费用   第六!十三条业主出—租房屋应当》告知业主委》员会:和物:业服务企《业,   ?业主:和物业?使用人不得违—反法律、法规—和管理规约擅自【将住宅、车库—或者其他附属设【施,改变为经《营性用房 》  :第六十四条物业管】理区域内的电—。梯由业主《。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!选聘的?物,业,服务:。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和!特种设?备有关法律、法规】。的规定承担特种设备!使用:单位职责   电梯!的日常维护保养单】位应当对其安全性能!负责保证电梯的安全!运行接到故障通【知,后应当立即赶赴现】场并采取《必要的应急救援措】施   第六十五条!物业管?理区域内按照规划设!置的车?。位、车?库应当首先满足业】主的:需要已经建成并交付!使用的?物业物业管》。理区域条《件允许?并经业主大会同意】可以新?。划,定,车位用?于业主?停车但不得占用【消防通道、公共【绿地不得妨碍行【人和其他车》辆的:正常通行  — 属于建设单—位所:。有的车位、》车,库出租(售)的应当!在十: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!。物业:管理区域内公示【拟出:租(售)车位—、,车,库的数量、相关证明!文件和出租(售【)价格及《承,租(购买《)人条件等》。   公安、—消防、救护、—环卫、邮政等特种车!辆执行公务时在【。物业管理区》域,内临时停放不—得,收费   第六十】六条业主大会决【定利用共有部分【划,。定车位、设置广告】等方式进行经营【的其获?。得的:收益有?约定的按照约定分】配,;没: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!确的按照《业主:专,有部分占物业管理】区域内建筑物总面积!的比:例补充专《项维修资金、支付】。物业服务费》以及业主大会—或者业?主委员会工》作经费等《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!公布经营收益—的收支情况   】业主大会《。决定利用共有部分进!行经营的《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!业代为管理并向其支!付,。报酬   第六十七!。。条,物业:管,理区域内《的供水、《。供电:、供气等有关专【业经营?单位:提供产品服务—的费用业主专有部分!使用的?由业主承担;物业服!务企业使用的由【物业服务企业—承担;?部分业主《或者: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!由,相关业主共》同分担 《  供水《、,供电、?供气等专《业经营单位》应当按?。照国家核准的价【。格、:计量装置《的记录和合同—约定向产权分割【后的最?终用:户计收有关费用用户!应当按照《合同:约,定按时?足额交纳费》用   任何单位】。和个人不得》强制物业《服务:企业代?收代缴有关费用【或要求物业服—务企业提供无偿【服,务   第六十八】条物业保修期—内因建设工程质【量问题发生的维【修等:。费用由建设单—位承担不得从专【项维修资《金中:列支   》物业保修期》届满后物业管理【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!用设施?设备的维护、维修、!保养:和,管理责任《由业主共同承担共】有物业的维修—。、更:新、改造费用由共】有该物业的业—。主按照各自拥有【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!面积比?。例分摊? ,  :。第六十九条》。。住宅物业和住—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!出售时物业出售人和!买受人应当按照国】家和省的规》定交存专项维—。。修资:金专项?维修资金应》当,用于:。物业管理区》域,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!施设备的《维修、更新和改造】不得挪?作他用由专业经营】。单,位负责?的除外专项维—修资金?应当存入《银行专项维修资金】专户按?幢立:账、按户核算—   未《建立首?期专项维修资金或者!专项维修资》金余:额不足首期》筹集金额百分之三十!的,业主应?当,按照国家和省的相】关规定、《管理规约和业主【大,会的决定及时补建】。或者再次筹集专项维!修资金业主转让物】业时其交存的住宅专!项维修?资金余额不予—退还一并转让给【物业买受人 — , 业主委员》会或者受委托的【物业服务企》业,每,年至:少,公布一次专项维【修资金的收支情况接!受业主的监督 【 , 第七十条建设单】位未按?照本条例第》二十:一条规定报告—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前!住宅共?用部位、《共用:。设施设备需要—维修、更《新,和改造的建设单位】应当承?担物业维修》。责任不得《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!。  第七十一条【业主可以在管—理规约中约定发生】。下列情况《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!配合业主委员会【先行组织维修、更新!或,。者,采取应急《防范措施同时由业主!。委员会向物业所在地!县级人民政府房【地产行政《主管部门报告—经核准?后其费用《在专:项维:修资金中《。列支事后应当向业主!大会书?面说明情《况  ? (一)屋面防水】损坏造成渗漏的【;,   ?。(二)电梯、消【防、安防《等,共用设施设》备存在严重》安全隐患的; 【  (三)楼—体,外墙墙?面有脱?落危:险危及人身安全的;! ,  (四)》专,用排水设施因坍塌】、堵塞、爆裂—。等造成?。功能障碍危》及人身财产安全【的;  《 (:五)其他危及公【共,安,全和物业使》用功能的《紧,急情况房《地产行政主管部门】接到紧急情况维修】申请报告《后应:当在三个工》作日内办理相关手】续,   第七十二条】专业经营设施设备】的维护、保养—等费: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!担不得从专项维修资!金中:。列支   专业【经营设施设备发生】故障或?损坏时专业》经营:单位应当及时—进行维修、养护【、更:新物业服务》企业、业主应当予以!配合   专业经营!单位可以将专业经】营设施设备的维【护、保养《等事宜委托给—物,业服务企业承担【物,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!委托合?同,向专业经营单—位收:取报酬  》 第七章 法律责任!   第《七十:三条违反本》条例规定《的行:为法律、法规已【有规定的《。从其规定  — 第七?十四条?建,设单位违反本条例】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由县级以上地【。方人民政府》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!予以:处罚   (—一)未按本条例第十!二条规定《配置或者《擅,自处分物业》服务用房和》业主委员会议事活】。动用房的责令限期】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!。处十万元以》上五十万元以下的】罚款;  》 (二)未按本【条例第二《十,一条规定报告申请】设立:业主:大会或者《违反本条例第二十】。。三条规?定拒不承担筹备组工!作经费和首次业主】大会:会,议经:费的责令限》期改正;逾期—。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!。。上十五万元以下【的罚款?;   (三)违】反本条例第三—十六条规定未通过招!投标的方《式选:聘物业服务企业【或者未?经批准擅自采用协】议方式?选聘物?业,服务企?业的责令限期改正】逾期未改正的给【予警告并处二万【。元,以,上十万?元以下的《罚款   第七十】五条物业服》务企业违反本—条例规定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由县】级以上地方》人民政?府房地?产行政主《管部门予以处罚  ! (一)违》反本条例第四十【九条规定未报送【信用档案信息、统】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的!责令限期改》正;:。逾期未改正》的处一?千元以上五千元【以下的罚款》;   (二—)违反本条》。例第五十三条规定】擅自撤?离物业管理区域【、停止物业服务未履!。行相应告知和交【接义务的责令限期改!正;逾期未改正【的处:五万元以下》的罚款?;   (三)未按!本条例?第五十四条》规定退出物业—管理区?域的责令限期退出;!逾期拒?不退出的《处五万元以上十【五万元以《下的罚款  —。 第七十六条供水】、,供电、供气等专【。业经营单位》。违反本条例第十【五条、?第十六条规定无正当!理,由拒绝、拖延—。组,织安装施工或—者拒绝?接收住宅《物,业管理区域内—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!由县级以《上地:方人民政府房—地产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!影响房屋《交付使用、业主正常!生活或者造成人身、!财产损害的专业【经,营,单位应当承担相【应的赔偿责》任,   ?专业经营单位未按本!条例第七十二条规】定履行?维修、养护、—更新等?义务及承担相关【费用的由县》级,以上地?方人民政府房地产】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》逾期未改《正的处十万元以【上三十万元》以下的罚款   第!七十:七,条房地产《行政:主管部门、街道【办事:处(乡、镇》人民政府)和其【他有关部门的—工作人员在物—。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!权,、玩忽职守、徇【私舞弊?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】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  第》。八章 附《则 :  :第七十八条业主委】托,其他管?理人提供物业管【理服:务的参照本条例中】关于委托《物,业,服务:企业的相关规定执】行   第七—。十九条本条例自20!12年7月》1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