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二章 —规划和?建设 《第七条 公共租赁】住,房建设规划》和年度计划由—住房保障主管—部门会同《。发展改革《、财:政、规划、国土资源!等,部门:结合本地经济社会】发展:状况、城乡》总体规划《、土地利用》总体规划《、产业政策、人口政!策、:。公共租赁住房—的需求情况》并,充分考虑租赁对【象工:作、生?活便:。。利等:因素合理编制报当地!政府批准后实施 】 第八条 公共租!赁住房房源筹—集渠道主要有 】  (?一)政府投资建设】的公:。共租赁住《房房源通过》新建、改建、收购、!在市:场上长期租赁住【房等方式筹集  】 (二)外》来务工人员》集中的?开发区、工业园【区和产业园区—市、县人民政—府应当按照集—约,用地的?原,则统筹规划》引导各?类投资主体建设公】共租赁住《房,面向用工单位或【园区就?业,人员出租 —  :(三)住《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!业在符合土地—利用总体规划—。、城市总体规—划的:前提下经市、县人民!政府批准可以利用】自用土地建》设公共租赁住房【优先向?本企业符《合条件的职工出租但!不得出售 —  (四)其他社】会机构投资新建 !  (?五)社?会捐赠及其他—渠道:筹集 第—九条 政府》投资新建《公共:。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!也可相对集中建【设企业和其他社会】机构新建公共—租,赁住房应向当地住】房保障主管》部门提出《申请经审《查符合公共》租赁住房规定的纳】入当地公共租—赁住房建设计—。划 ? 第十条 公—共租:赁住房既可以是成】套住房也《可以:是集体宿舍新建成】套公共租赁住房套型!建筑面积应严格【控制在?60平方米以内以】。集体宿舍形式建【。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!符合宿舍建筑设【计规范的《有关:规定 ?。 第十一条 —公共租赁《。住房:建设用?地纳入年度土地供】应计划在申报年【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!出面向经《济,适用住房对象供应的!公共:租赁住房建设—用地实?行划:拨方式供应》   《企业和其他社—会机构投资建设公共!。租,。。赁住房的建》设用地可以采取【。。出让、租赁》或作价入股》等方式有偿供应【并,将所建公共租—赁住:房的租金水平—、套型?结构、建设标准和设!施条件等作》。为土地供应》的前置条件》所建住房《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! 第十《二条 公共租—赁住房?的建设和运营—按照国家《有关规定《给予税收优惠公【共租赁?住房建?设涉及的行政事【业性:收费和?政府性基金按照经】济适用住房的—相关政策《执行 》第十三条《 公:共租赁住房应符合】安全:卫生标准《和节能环保要求【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公!共租赁?住房的竣工验收和质!。。量保:。修按照?国,家和省市《有关规定执》行 : 第十四》条 公?共租:赁,住房建设实行—“谁投资、》谁所有”并在房【地,产登记薄《和权属?证书上?载明公共租赁住房性!质;属于共有的【应当注明共有—份额在公共》。租赁住房性质—不变:的前提下投资—者权:益可以依《法转让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