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《章 规?。划和建设
第【七条 公《共租赁住房》建设:规划和年度计划由住!房保:障主管部门会同【发展:改革、?。财政、规划》、国土资源》等部:。门结合本地》经济社?。会发:展状况、城乡总体】规划、土地利用【。总体规划、产—业,政策、人口政策、公!。共租赁住《房的需求情况并【充分考?虑租赁对象工作、生!活便利等因素—合理编制报当地政】府批准后实施 【
第?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!房源筹集渠道主要有!
? (一)政》府投:资建:设的:公共:租赁住房房》源通过新建、改建、!收购、在《市场上长期》租赁住房等》方式筹集
》 , (二)外来务工人!员集中的《开发区、工业园区和!产业园?区市、县人》民政府应当按—。。照集:约用地的原则—统筹:规划引导各》类投资主体》建设公?共租:赁住房面向用工【单位:或园区就业人员出】租,
: , (:三)住房困难职【工较多的企业在【。符合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《、城市总《体规划的前提—下经市、县人民【政府批?准可以利用》自用土地建设公共】租赁住房优先—向本企业《符合条件的》职工出租但不—得出售 《
, (四)其他【社会机构投资新建 !
(五)社会捐!。赠及其他渠道筹集 !
第九条 政府投!资新建公共租赁【住房以配建为—主也可相对集中建设!企业:和其:他,社会机构新建公【共租赁?住房:。应向当地住房—保障主管部门—提,出申请?经审查符合公共租赁!住,房规定的纳》入当地公《共租赁住房》建设计?划
第十条【 公共租赁住—房既可以是成套住房!也可以是集体宿舍】新建成套公共租【。赁住房套型建筑【面积应严格控制【在60?平方米?以,内,以集体宿舍形式建】设的公共租赁住【房应: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!范的有关《规定:
第十《一条 公共》租赁住房建设—用,地纳入年度土—地供应计划》在申报年度用地【指标时单独列出面】向经济适用》住,房对:象供应的公》共租赁?住房建设用》地实行划拨》方式供应
— :企,业和其他社会机【。构投资建《设,公共租赁《住房的建设用地可以!。采取出让、租赁或作!价入股等方式有偿】供应并将所》建公共租赁住房的】租金水?平,、套型结构、建设标!准和设施条件等【作为土?地供应的前置条件所!建住房只能租赁不得!出售
第—十二条 公》。共租赁?住,房的建设和运营按照!国家有关规》定给予税收优—惠公共租《赁住房建设涉及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!政府性基金按—照经济适用》住房:的相关政《策,执行:
第《十三条 公共租【赁住:房,应符合安全卫—生,标准和节能环保【要求确保工程—质量:安全公共租赁住房的!竣,。工验收?和质量保修按照国】。家和省市有》关规定执行 —
第十四条 公共!租赁住房建设实【。行“谁?投资、谁所有”并在!房地产登记》薄和权属证》书上载明公共租【赁住房性质》;属:于共有的应当注明共!有,份额在公共租赁住房!性质不变的前—提下投资者权益可以!依法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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