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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聊《。城市城?乡建设档案管理办】法 》。 聊政发〔20】。13〕6号 】。 , 关于印发聊城【市城乡?建,设档案管理办法【的通知? 各县(【市、区)《人民:政,府经济开发区管【委会市政《府有关部门   !聊城市城《乡建设档《案管:理办:法已经市政府第1】7次常?。务会议?。。审议通过现》印发给?你们请认真遵—照执行 聊城【市,人民政?。府 2—013年2月5日 ! 第一条 为加】强城乡建《设档案(以下简【称城建?档案)管理有效收集!、保管和利用—城,。建档:案充分发挥城建档案!在城乡规划、建设和!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!华人民共《和国档案法、中华人!。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!、建设工《程质量?管理条例(国务【院令第279号)、!城市建设档案管【理规定(原建设部】令第90号)—等,法律、法规结合【本市实际制定本办】法 第二条 】本,办法所称城》建档案是指》。在住:房和城乡规》划、建设和管理活】动中直接形成—的对国家和》社会具有保存—。价值:的文字、图》纸、图表、声—像、电?子文件、实物等【各种形式《和,。载,体的历?史记录 》第三条 本办【法适用于本市—。行政:区域内城建档—案的:。形成、编制、收【集、保管、》利用和管理 — ,第四条 市、县】。两级人民政》府应当加强对—城建档案工作的领】导把城建档案—工作纳入《城乡建设发展—规划统?筹安排发展》城建:档案工作《。所,需经:费 ?。第五:条 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负责本—行政区域内城—建档案的管》理工作市城》建档案馆(管理【处)具体负责市城】。市规划区内城建档案!的日常管理工作 】   》 县(市》)规划(建设)【行,政主管部《门,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城建档案的—管理工作所属城建】。档案馆(室》)具体负《责本行政区域—内的城建《。。档案的收《集、:。保,管和利?用工作   各】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!同时接受同》级档案行政》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!、监督 《 第六?条 建《设单位应配备城【建档案工作人员做】好城建档案的收集】、整理、保管、【报送等工作 —。 第七条 城【建档案工作人员【应,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!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!门和城?建档案管理部—门档案业务》培训并按规定取得档!案岗位资格证—书后方可上》。岗, 第八条》 城建档》案管:理机构接收》和管理下列档案 !    (一】)城乡建设》工程档案  【  1、工—业与:民用建筑工》程档案; 》    2—、市政基《础设:。施工:程档案;  【  3、公用【。基础设施《工程:档案:; ?   ? ,4、交通基础设【施工程档案; 【  :。  5、园林建】。设、风景名胜建设工!程档案?;    6】、市容环境卫生设】施建设工《程档:案;    】7、城市防洪、抗】。震、:人,防工程档案》;    — 8、?军事工?程中除军事禁区和军!事管理?区以外的穿》越市区的地下管【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!程的位置图 【。   (二)【建设:系统各?行业管理部门形成的!建设:系统业务管理档案】。和业务技术档案【   (》三)其他具》有保存?价值的城《建档案 》第九条? 城建档》案的收?集与移交 》。    (】一)本办法第八条】第一项所列建设工程!档,。案建设单位在办【理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手续时城建档!案管理机构应当将】工程竣工后移交【的工程档《案内容和要求—告知建?设单位建设工程竣】工后建?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向!城建档案管》理机构移交》建设工程竣》工档案 》。   (二)本办!法第八条第二项【规定:的建设系统内各【专业部门形》成,的,档案在本单位保管】。使用一?至五年后按本办法规!定向城建档案馆(室!)移交   — ,(三)本办法第八】。条第三项规》定,的其他城建》档案:由各:。级城建?档案馆?(室)负责收集有】关单:位应当予以》配,合 第十条— 向城建档案【。馆(室)报送的城】。。建档案应当符合国家!。城建档案案卷—质量标准《并附有一套》与纸质档案》内容相一致》的,电子档案电子档案】应符合?建设电子《文件与电子档案【管理规范(C—JJ/T117【-200《7)要求 第十】一条 编制和报送!建设工程《档案,应当遵守下列!规定::   【 (一)工程档】案应当齐《全包括工程准备阶段!文件、施工文件、】监理:文件、竣工》。图与:竣工:测量成?果,、竣工验收文件、】照片与录像资—料,、电子文件等;【   《 , (二)工程—。竣工档案应当真【实,、准:确并按照建设工程文!件归档整理规范(G!。B/T503—28-2001【)进行整理;—    (【三)工程竣工图【的编制应当》与工程施工同步进】行竣工图应与工程】实体:。相符加盖竣工—图章并由编制单【位技术负责》人签:字;   (四)!绘制工程《(包括地下管线工程!)竣工图和》进行竣工测量应当采!用统一?坐标系、高程系实】测数据竣工测量成果!应当符合城》建档案管理部门【规定标准《;   (五)】隐蔽工程档案应【当附有重要部位状况!的图片或《录像 第十—二条 建设—单位应负责》收集和汇总勘察、设!计、施工、监理【、测量等单位—立卷归档的工程档】案  ? 勘《察、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和测量】等单位?。应将本?单,位,形成的工程文件【整理、立卷》后向建设《。单位移?交 : 第十三条 【凡列入本办法第八条!第一项范围内—工,程建设单位在组【织工:程竣工验收前,应当!提请城?建档案管理机构对】建设工程档案进行】预验收经预验收合】格的由?城建档案管理—机构出具《。工程档案预验收【意见书   【未取得工程档—案,。预验收意《。见,。书的工程竣工验收】备案管理部》门不予?办理竣工验》收备案手续规—划管:理部门?不予进行规划核查】 , 第十?四条 建设工程】竣工后建设单—位应当?将工程竣工》档案按规范要求移交!至城建档案》管理机构《。   城建—档案管理机构对合格!的工程档《案核发山东省—建设工程档案合【格证未取得山东【。。省建设工程档案合】格证的房产管理部】门不予办理房屋权】属初:始登记相关手续【 第十五条 【 对改建、扩建【和重要部位维—修的工?程,建设单位应当组织】设计、?施工、监理单—位据实修改、—补充和完《善原工程建设档案凡!结构:和平:面布置等改》变的应当《重新编?制,工程建设档案—并按照本办》法规定向城建—档案管理《机构报?送,  》  : 停建、缓建工程】的建设工程档—案暂由建《设单位负责保—管   《 撤销单位》。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!向其上级主管—部,门或城建档案管理】机构移交 【第十:六条 城建档【案管理机构应当【。建立健全《。城建档案管》理制度做《好城建档《案的接收《、整:理、鉴定、保—护、统计、利—用、保密等工—作,   ? 城建档案管—理机构?应当做?好城建档案》。的,保管:工,作对破损或者变质的!档案及时抢救、修复!确,保城建档案的安全】 第十七条 城!建档案?管理机构的》建筑设?计和建设应》当符合档案》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档!案馆建设标准的要】求,配置确保档案】实体和信息》安全的设备设施,对!重要城?建档案进行异—地,备份 第十八【条 城《建档案管《理机构应当完善城】。建档案信息化基础】设施建设《积极应用纸质—档案数?字化和?声像档案数字化【技术建?立全方位、多层【次,档案信息《管理系统不》断,提高城建《档案数字化、信息】化水平 第—十九条 《 ,城建档案管理机构】应积极开发利用城】。。建档案信息资源【为城:乡规划、《。建设、?。管理和城市应急公】共安全提供技术和】信息服?务   城建档】案管理机构提供【利,用的档案复印件经审!核加:盖城建档《案管理?。机构:档案证明专》用章:和经办人签章与原】件具有同等法律【效力 《第二:十条 《公民、法人》和其他组《织持介绍信、身份证!等合法证明按照【有关规定可以—查阅利用城》建档案 —    公民【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利!。用城:建,档案:。时应当遵守有关【规定不得《损毁、丢失、剪裁、!勾画、抽取、涂【改、伪造档》案   利用城】。建档案的单》位和个人未经—档案:保,存,单位同意或有—关部:门批准不得公布【档案: 第二十一条 !公民、法人和其他】组织:利用其报送》、捐赠、寄存的城】建档案城建》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收!。取费用 — ?第,二十二?。条 : 城:建,档案管理工作人【员,应当遵守国家有关】档案保密规定不得】泄露城建档案中要】求保密的内容 第!二十三条 建设】工程竣工《验收后3《。个月内建设单位未】按照规定向城建【档案管理机构—移交建设工》程档案的由建设工程!所在地?城建档案主管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;—逾,期未改?正的按照以下规定处!以罚款 【  : :(一)逾《期6个月以下的处】1,万元:以上3万元以下【罚款;  —  (二》)逾期6《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!。处3万?元以上6《万元以下《罚款;   (三!)逾期1《。年以上的处6万元以!上10万元以下罚】款, 第二十四条 】 当事人对行政【处,罚决定?不,服的依?法可申请行政复【议或向人《民法院?。提起行政诉讼;逾】期,。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!向人民法院》提起行?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!处罚决定的做出处】罚决定的行》政机关可申请—人民法院强制执【行 第二》十五条 《 损毁、丢失、【涂改、伪造、—擅,自提供、销》毁城建档案的由档案!。行政:。主管部?。门依照相关》规定进行《处罚;构成》犯罪的?由司法机关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! 第二十六条 本!办法自2013年4!月1:日,起施行?有,效期5年至201】8年3?月31日《停止执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