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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—章 拆迁裁决—
《第三十二条》拆迁人与被拆迁【人或者拆迁人、【被拆迁人与》。房屋承租人》达,不成拆迁补偿—安置协议的》经当事人申请—由房:屋拆迁主《管部门裁决房屋拆】。迁主管?部门是?被拆迁人的由同【。级人民政府裁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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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?十三条拆迁当—事人申请《裁决:时应提交裁决申【请书:裁决申请书》应当载明以》下内容
】 (一)申请人!和被申请人》。的姓名、性别、年】龄、工作单位和住】址或者?其他组织的名称、地!址和法?定代表人或者负责】人,的姓名、职务等【;
!(二)申请事项、依!据和事实理由—;
》 (三)申请!人认:。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!题
!拆,迁人:申请裁决时除提交】裁决申请《书以外还应当提交】被,拆,迁房:屋调:查表:、被拆?迁房屋的所》有,权证、建筑面—积的审查证明—和评估清单对—被拆迁?人或者房屋租赁人的!补偿:。、安置?方案以?及,拆迁许可证、—拆迁公告《等房屋拆迁主—管部门要《求的有关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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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四条:房屋拆迁《主,管部门接到裁—决申请书后》按下列程序办理【
【 (一)自接到【裁决申请书和—。有关证据、资—料后:经审查符合本—。办法规定的》应当立案不符合本】办法:规定的应通知申【请人不?。予受理并说明理由;!
— (?二)对决定受理的】应当将申请书副本送!达被申请人》告知有关权利;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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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【三):处理拆迁《。纠纷案件可在裁决】前,进行调解调整不成】的裁决应当自—受理之日起30日】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!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!送达之日起3个【月内向人民法院起】诉拆迁人依》照本办法规定对被】拆迁人给予货币【补偿或?者提供拆迁安—置用房、周转用房】的诉: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!执,行
!第三十五条被拆迁人!或者房屋承租—人,在裁决?规定期限内未—。。搬迁的由房屋—所在地市、》县(市)人民—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!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!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!人民:。法院强制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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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实施?强,制拆迁前《拆,。迁人应当就被拆除】房屋的有《关事:项,向公证机关办理证】据保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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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六条拆【迁补:偿安置争议经—裁决后?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拆《迁人可以到公证【机构办理提存公证】
: 》 1.被拆迁人【在法:定期限?内,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!提起行政诉讼—;
】 2.拒《绝受领?补偿款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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