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! 拆迁裁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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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拆!迁人与?。被,拆迁人或者拆迁人】、被拆迁人》与房屋?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!偿,安置协议《的经当事人》申请由?房屋拆?迁,主,管,部门裁决房屋拆【迁主管部门》是被:拆,。迁,人的由?同级人民政府裁决】
【 第三十三条拆迁当!事人申请《裁决:时应提交裁决申请书!裁决申?请书应当《载明以下内容—。
: (一)!申请人?和被:申,请人的姓名、—。性别、年龄、工作】单位和住址或者【其他组织《的名称、地址和法】定代表人或者—负责人的姓名—。、职务等;
】 (—二)申请事项—、依:据和事实理由;
! (【三)申请人》。认为需要说明的【其它问题
! , 拆迁《人申请裁决时除提交!裁,决,。申请书以外还应【当提交被拆迁房屋调!查表、被拆迁房屋】的所:有,权证:、建筑面积的审【查证明和评估清单】对被拆迁人或—者房屋租赁人的补】偿,、安置?方案:以及拆迁许可证【、拆迁公告》等房:。屋拆迁主管部门要求!的有关材料》
— :。第三十四《条房屋拆迁主管部门!接到裁决申》请,书,后按下列《程,序办理
— (一【)自接到裁决申请书!和有关证据、—资料后经审查符【合本办法规定—的应当立案不符合】本办法规定的应【通知申请《人不予受理并说明】理由;
— (二)】对决定受理的应当】将申请书副》。本送达被申》请,人告知有关权利;】。
《 (三)处理!拆迁纠?。纷案件可在》裁决前进行》调解调整不成的【裁决应当自受理【之日起30》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!决不服的可以—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!。3个月?内向人民法院—。起,诉拆:迁人依照本办—法规定对《被,拆迁人给予货—币补偿或《者提供拆迁安—。置用房、周转用房的!诉讼期间不停止【拆迁的执《行
《
《 第三?十五条被《拆迁人?或,。者房:屋承租?人在裁决规定期【限内未?搬,。迁的由房屋所在地】市、县?(市)人民政府责】成有关部门强制【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!主管部门依》法申请人《民,法院强制拆》迁
!实施强?制拆迁前《拆迁人应《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!关事项向公证机关】办理证据《保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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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条!拆迁补偿安置—争议经裁决后有【下列行?为之:一,的拆迁人可以—到公:证机构办理提—存公证
! :1.被拆《迁人在法定期—限内不?申请行政复议也不】提起行政诉》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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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2.拒—绝受领补偿款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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