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词说】明
《
1《 为:便,于在执行本规范【条,文,时区别对待》对要求严格》程度不?同的:用词说明《如下
—
? , 1)《表示很严格非这【样做不?可,的
《
? 正面词采】用“必须”反面词】采用“严禁”;
!
?
《 2)表示》。严,格在正常《情,。况下均?应这样?做的
?
— 正面词—采用“应”》反面词采用“不【应,”或“?。不得”?;
》
,。
《 3)表示允—。许稍有?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!先应这样做》的
《。
》 正面词采—用“宜”反》面词:采用“不宜”;
】
:
》。 4)《。表,示,有,选择在?。一定条件《下可以这样做的采】用,“可”
》
2 条文!。中指:明应按其《他有关?标准执行的写法为】“应:符合……的规定”或!“应按……执行”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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