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。。 山东省关于—转发建设用地—容积率?管理办法《的通知
鲁!建规字[2012】]2号?
各市住房城【乡建委(《建,设局)、规划局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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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建【设用地容《积率管理提高城乡规!划依法?行政水平《住房和城《乡建设部制》定了:建设用地容积率管】理办法现转》。发给你们请结合【我厅与省监察—厅2009年—制定实施的山—东省城市建设用地性!质和容积率调整【规划管理办法(【。鲁,建发[20》09]10号)做】好贯彻落实进—一步规范建》设用地容积率规划】管理工作
二〇】一二年五《月十四日
关于】印,发建设用地容积率】。管理:办法的通知》
建规《[,2012]22号】
各?省、自治区》住房和城乡》建,设厅直辖市》规划局(委)
【
】 ,为规范?建设用地容积率【管理提?高,城乡规划依法—行政水平促进反腐】倡廉工作根据城【乡规划法《、城市、镇控制【。性详细规划编制审】批办法我部制定了】建设用地容积率【管理办法《现印发你《们请认真贯彻—落实
附!件建设用地容积【。。率管理办《法
中华人民共】和国:住房:和城乡建《设部
二】〇一二年二》月,十,七日
建设!用地容积率管—理办法
第一【。条 为进一》步规:范,建设用地容》积率:的,管理根?据,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城乡规划》法、城市《、镇控制性》详细:。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!法,律法规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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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【在城市、镇规划【区内以划拨或—出让方式提》供国有土《。地使用权的建设【用地的容积率管理】适用: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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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【容积率是《。指一定地块内总建】筑面:积,与建:。筑用地面积的—比值
》
容积【率计算规则由省(】自治区)、市、县】人民:政府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依据国家—有,关标准规范确定 】
第—。四,条 以出让方式【提供国有土地使用】。权的:在国有土地使用权】出让前城市、县【人民政府城乡规【划主管部《门应当依据》控制性?。详细规划提》出容:积率等规划条件【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!出让合同的》组成部分《未确定容积率等【规划条件的地块不】得出让国有土地使】用权容积率等规划】条件未纳入土—地使: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!使用权出让合同无】效
】
以:划拨方式提》供国有土《地使用权的》。建设项目建设—单位应当向》城,。市、县人民政—。府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《提出建设《用地规划许》可申请由城》。市、:县人民政府城乡【规划主?管部门依据》控制性详《细规划核定建设用】地,容积率等控制性【指,标核发建设用地规】划,许可:。证建设单位》。在取得?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!后方可向《县,。。级以:上地方?。人,民政府土地主—管部门?申请用地《
第五条! 任:何单位和《个人都?应当遵?守经依法批准—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!定的:容积率指标》不得:随意调整确需调【整的应当按本办【法的:规定进行不得以【政府会议纪要等形】式代替规定程序调】整容积?率
第】六条 在国有土地使!。。用,权划拨或《出让前需调整控制性!详细规?划确定的容》积率的应当遵照城市!、镇控制性详细规划!编制审?批办法?第二十条《的规定执行 【
第》七条 国有土—地使用权一经出让】或划拨任何建设单】位或个人《都不得擅自更改确】定的容积率符合下列!情形之一《的方可进行调—整
【
(一)因城乡】规划修改造成—地块开发条件变【化的; 《
【(二:)因城?乡基础设施》、公共服务设施【和公:共安全设施建设【需要:导致已出《让或划拨地块的【大小及相关建设【条件发生《。变化的;
】
(三—)国家和省、自治区!、直辖市的有关政策!发生:变化的;
】
(四)法律!、,法规规定的其—他条件
!。第八条? 国有土地》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!拟调整的《容积率?不符:合划拨?或出让地块控制性】详,细规划要求的应当】符合以下程序要【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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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》)建设单位或个【人向控制性详—细规:。划组:织编:。制,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!说明变更理由;【 ,
(】二)控制性详细【规划组织编制机【关应就是否需—要收回国有土地使】用权征求有关部【门意:见,并组织?技术人?员,、相:关部:门、:专家等对容积率修】改,的必要?性进行专题论证; !
? ,。。
?(三:)控制性详细—规划组织编制—机关应当通过本地】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!公示等方《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!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!时应进行《走访、座谈或组【织听证;
【
(—四)控制性详—细规划组《织编制机关提出【修改或不修改控制性!详细规划《的建议向原审—批机关专题》报告并?附有:关部门意见》及论证、《公示等情况经原审批!机关同意修改的方】可组织编《。制修改方案;— ,
—
(五)修改—。后的控制性详细规】划应当?按法定程序》报城市、县人民政府!批,准报批材料中应当】附具规?划地段内利害关【系人意?见及处理《结果;
【
《(六)经城》市、县人民》政,府批准后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—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!审批并及时将变更】后的容积《率抄告土《地主管部门 — ,
第九条【 国:有土地使用权划【。拨或出让《后拟调?整的:容积率符合划拨【或出让地块控制性】。详细规划要求的【应当符合以下程序】要求 ?
(一!)建设单位或个【人向城市、县城乡】规划主管部》门提:出书面申请报告说】明调整的理由并附拟!调整方案调整方【案应表明调整前后】的用地总平面布局方!案、主?要经济?技术:指标、?。建筑:空间环境、与周【围,用地和建筑》的,关系:、交通影响评价等】内容;
【
《(二)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应就是否需】要收回?国,有土地使用权征【求有关部门意见并】组织技术《人员、相关部门【、专家对容积—率修改的必要性进】行专题论证; 【
专】。家论:证应:根据项目情况—确定专家的专—业构成?和数量从建立的专】家库中?随机抽?取有关专家论证【意见:。应,当附专家《。名单和本人签名保】证,专家论证的公—正,性,。、科学性《专家与申请调整【容积率?的单位或个》人有利害关系的【应当回避;
!
(三)城乡!规划主管《部门应当通过—本地主要媒体—和现场?进行公示等方—式征:求,规划地段《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!必要时应进行走访、!座谈或组《织听证;
】
(四)城乡!规划主管《。部,门依法提出》修改或?。不修改?建议并附有关部门】意见、论证》、公示等情况—报城市、县人民政府!批准;
【
(》五)经城市、县人】民政府批准后—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方可办理后】。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!将变更后《的容积率抄告土地主!管部门
】
第十条 城市【。、县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应?当将容积率调整程序!、各:环节责任部门—等内容在办公地点和!政,府网:站上公?开在:论证后应将》参与论?证的专家名单—公开
】第十:一条 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在对—建,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!。必须严格遵守—经批准的控制—。性详细规《划确定的容》积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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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同一建设项目】在给出规划》条件、?。建设用地规划—许可、?。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、建设项目竣工!规,。划,核实过程中》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给定的【容积率均《应符合?控制:性详:细规划确定的容积】。率且前后一致并将】各,环节的审批结果【公开直至该项目【竣工验收完成 】
对【于分期开《发的:建设:项目各期建》设工程规划许可【确定的建筑面—积的总和应该符合】规划条?件、建设用地—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容!积,率要求
!。第十二条 县—级,以上:地方人民政府—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!行核实时《要严格审查》建设工程是否符合】容积:率要求未经核实【或,经核:。。。实不符合《容积率要求的—建设:单位不得组织竣【工验收 》
第》十三条 《因建设单位或—个人原因提出—申请容?积率调整而》不能按期开工—的,项,目依据土地》闲,置处置?有,关规:定执行
!第十四条 建—设单位或个》人违:反本办法规定擅自】调整容积《率,进行建设的县—。级以上地方》人民政?府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应—按照城乡规划法第】六十:四条:规定:查处
第!十,五条 违反》。本办法规定进—行容积率调整—或违反公开公示规定!的,对相关责《任人员依法给予【处分 《
第十—六条 本办法自【2012年》3月1日起施行 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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