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山东省关《于转发?建设用地容》。积,。率管理办《法的通知《 ,
鲁》建,规字[2《012?]2:号
?各市住房城乡—。建委(建设局)【、规划局
】 :
为规范建设用地!容积率管理提—高城乡规划依法行政!水平住房和城—乡建设部制定了【建设用地容积率【管理办法现转发给】你们请结合我—厅与省监察厅20】09年制定实施【的山:东省城市建》设用地性《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!管理办法(鲁建发[!2009]10号】。)做好贯彻》落,。实进一步规范建【设用地容《积率规划管理工作】
二〇一二年【五月十四《日
关《于,印发:建设用地容积率管】理办法的通知
】建规[201—2]:22号
各—省、自治《区住房和城乡建【设厅直辖市规划局】(委)?
! 为:规范建设《用,地容积率管理提高】城乡规划依法—行政水?平促:进反腐倡廉》工作根据城乡规划法!、城市、《镇控制?性详细规划》编制审批办法—我部制定《了建设用地》容积率管理办法现】印发你们《请认真贯《彻落实
【
:附件:建设用?地容积率管》理办法
中—华人民共和国住房】和城乡建设部
! ,。 二〇一二年二月】。十七:。日
《。 :建设用地容积率【管理办法
第一】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!设用地容积率的【管理根据中》华人民共《和国城乡规划法、】城市、镇控》制性详细规划编【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!规制定?本办:法,
—
】第二条 在城市、镇!规划:。。区内以划拨或出【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!使用权的建设用地】的容积率管》理适用本办法
!
第三【条 :容积:率是指一定地块【内总建筑面积与建】筑,用地:。面积的比值》 ,
容】。积率计算规》则由省(自治区【)、:市、县人民政府城】乡规划主《管部门依据国家有】关标准规范确定 】
第—四条 以出》让方式提供国有【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!土地使?。。用权出让前城市、县!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应《当依据?控制性?详细规划提出容积】率等: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!。地使:用,。权出让合同的—组成部分未》确定容积率等—规划:条件的地块不—。得出让国有土地【使用权容积率等规】划条件?未纳入土地》使用权出让合同的】土地:使用权?。。出让合同无效 】
《。
以?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!地使用权的建设【项目建设单位应当】向,城市:、县人民政府—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提【。出建设用地规划【许可申请由城—市、县人民政府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!据控制性详细—规划核?定建:设用:地容积率等控制性指!标核:。发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证建设单》位,在取得建设用—地规划许《。可,。证后方?可向县级以上地方】人民政?府土地主《管部门申请用地 !
第五条 任!何单:位和个?人都应当遵守经依】法批准?的控制性《详细规划确定—的容积?率指:标不得随意调整【。确需调整的应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】进行不得以政府会议!纪要等形式代—替规定程序调整容积!率
第】六条 在国有土【地使用权划拨或出】让前:需调整控制性详细规!划确定的《容积率?的应当遵照》城,市、镇控制性详【细,规划编制审》批,办法第二《十,条的规?定执:行
【第七条 国有土地使!用权一?经出让或划拨任何建!设单位?或个人都不得擅自】更改确定的》容积率符合》下列情形之一—的方可进行调—整
【
,。
(一)因城—乡,规划修改《。造成地块开》发,条件变化《的,。;
》
(二)因城!乡基础设施、公共】服务设施和公共【安全设施建设—需要:导,致,已出让或划拨地块】的大小及相》关建设条件发生【变化的;《 ,。
:。
《
(三)国家和省】、自治?区、直辖市的—有关:政策发生变化的;】
》
(《。四,。。),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。其他条件
】。
第八条 —国有土地《使用权划《拨,或出让后拟调—整的:容积率?不符合划《拨或出让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】划要:求的应?当符合以下程—序要求 》
,
,。 ,
:
,(一)建设》单位或个人向控【制性详细规划组【织编制?机关提出《书面申请并说—明变更理由》; : ,。
(二)!控制性详细》规划组织编制机关】应就是?否需要收《回国有土地》使用权征求有关部】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!员、相关部门、【专家等对容积—。率修:改的必要性进行专】题论证;
!
?。(三)控《制性详细规》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!通过本地主要媒体】和,现场进行公示等【方式征求规划地【段内利害关系—人的意见必》要时应进行走访、座!谈或组织听证—;,
—。
(四)控制【。性详细?规划组织《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或!不修改控制性—详细规划的》建议:。向原审批机》关专题?报,告并附?有关部门意见—及,论证、?公示等情况经原审批!机关同意修改的【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!案; 《
,
(五)修!改后的?控制:性详细规划应当按法!定,程序报城市、县【人,民政府批准报批【材料中应当》附具规划地段内利】害关系人意见及【处理:结果;
【
(六)经城!市、县人民政府批准!后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方可?。办理后续的规—划审批并及》时将:变更后的容》积率抄?告土地主管》。部门 ? ,
第》九条: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!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!容,积率:符合划拨或出让地】块控制性详细规【划要求的应当符【合,以下程序《要求
【
(一)建设单!位或个?人向城市、》县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提出—书面申请报告—说明调整的理由并】附拟调整方案—调整方案应表明【调整:前后的用《地总平面布》局方案、主要经【济技术?指标、建筑空间环】境、与周围用地和建!筑的关系《、交通影响评价等内!容;
—
(二)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应【就是否需要》收回国有土地—使用权征求》有关部门意》见并组织技术人员、!相关部门、》专家对容积率修改的!必要性进行专题论】证,;,
【
专家论证应根据】项目情?况确定专家的专【业,构成和数量从建【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!取有关专家论证【意见应当附专家名单!和,本人签名保证专【家论证的《公正:性、科学性专家与】申请调?整容:积率的单位或个人】有利害?关系的应当回避;】
?
(三【)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》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!体和现?场进行公示等—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!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!要时应进行走—。访、座谈或组织听】证;
【
(四》。)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依法提出【修改或?不修改建议》并附有关部门意【见、:论证、公《示等:情况报城市、县【人民政府批准;【。 ,
?
(五)【经城:市、县人民政府【批准后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方可—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!并及时将变更后的】容积率抄《告土地?主管:部门 ?
《
第十条《 城市、县城乡【。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!容积:率调整程序、各环节!责任部门等内容在】办公:地,点和政府网站—上公开在论证后应】将参:与论证的专家—名单公开 —
第十一条】 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在对—建设项目实施规划】管理必须严格遵守】经,批准的?控制:性详细规划确—定的容积率
! :
:对同一建设项目【在给出规划条件【、建设用地规—划许:可、建设《。工,程规:划许可、建》设项目竣《工规:划核实过程中城乡】规划主管《部,门给定?的,容积率均应》符合控制性》详细规划确定的容】积率且前后》一致并将各环节的审!批结果?公开直至该项目竣工!验收完成
】
对于分【期开发的《建设项目《各期:建,设工程规《划许可?。确定的建筑面—。积,。的总和应该》符合规划条件、建】设用:地规划许可证确定】的,容积率要《求,
《
第?十二条 县级以【上地方?人民政府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对建【设,工程进行核实—。时,要严格审查建设【工程:是否符合《容积率要求未经核】实或经核实不符【合容积率要》求的建设单位不得组!织竣工验收》
第十】。。。三,条, 因建设《单位或个人原因提出!申请容?积率调整而不—能按期开工的—项目依?。据土地?闲置处置有》关规:定执行 《
》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!或,个人违反本办法【规定擅自《。调整容积率进行【建设: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应按照城乡规【划法第六十四条【规,定查处
【
第?十五条? 违:反本办?法规定进《。行容积率《调,整或违反公》开公示规定的对相关!责任人员依法给【予处分 《
》。第十六条 本办【。法自2?012年3月1【日,起施行 《
: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