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:市中:心城区?城市基础设》。施配:套费征收使用管【理,办法
第【一条 为增强政府】宏,。观调控和《公共服务能力进一】步促进中心城—区基础设施建—设根据国家、省、】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!实际制定《本办法
第二条!。 城市?基础:设施:配套费?(以下简称“城市配!套,费”)属政府性【基金纳入财政预【算管:理包括综合配套费和!专项配?套,费两部分
—。 综合配套》费用于建设》项目规划红线外的】城市基础设施—。。和城市共有基础【设施建设包》括城:市道路、排水、绿化!、环卫、路灯—、,交通信号灯、—污水:处,理、垃圾《处理和综合布线等市!政公用基础设施【建设以?及可再生《能源、绿色建筑推广!。应,用,。、,公共交通等
专!项配套?费全部用于》与供水、供气、供】热相关的管网及配】套设施的设计、建设!、维护和管理
【 第三条 凡【中,心,城区(含德城区、陵!城区:、德州经《济技术开发区、运】河经济?开发区)经批准新】建、扩建和改建的各!类建:设项目均应按—本办法规定缴纳【城市配套费》
建《设项目暂不具—备或暂不需要安【装供水、供气、供热!等配套设施的—以及建设项目或【建设:项,目的地下《室和其?他附属设施不使【用供水、供》气、供热的经公用事!。业主管?。部门审?核,确认后可不缴纳【专项配?套费待配套设施到】位,。后或需要进》行配套建设时经【公用事?业主管部《。。。门确认后再予以缴】纳
第》四条: 城市配套费—按以下标准》征收
(一【)一般类建设项【目配套费
一】般,类,建设项目按》建筑面积每平—方米252元—征收其中综合配【套费:按建筑面积每—平方米1《20元征收;专项】。配套费中供水设施】建设配套费》按,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!3元征收《管道供气设施—建设配?套费(居民》用户:)按:建筑面?积每:平,。方米27《元征收集中》供热:设施:建设:配套费按建》筑面积每平》方米:72元征收》
(二)特殊类!建设项目配》套费
1.【 ,加油、加《气站收?费标:。准
(1)加】油站综合配套—。费按:油罐总容《积每立方米8—00元征收》达不到60立方米】的按60立方米征收!
, , (2)《加气站综合》配套费按气罐总容】积每立方米800】元征收达《不到18立方—米的:按,。18立?方米:征收供?气专业经《营单位自建》。加,气站可免《缴管道供气设施【专项配套《费
2. 广】告塔:。综合:配套费按《广告版面面积—。每平方米400【元征收;无线电发射!(塔)架等各类构】筑物投资在1—万元以上《的按:总造价?的5%征《收总造价不足1万】元的按造价1万元征!收,
3. —供水:、供气、供》热以:外,的,各类管线工程—的综合配套费—按每米?10元征收不—足300米的按【300米《征收
》(,。三)经市规》划部门?审核批准需补办建设!工程规划《许可证?的建设?项目:按相应标《准的150%征收】城市:配套费?中的综?合配套费和专项配】套费
第五条 !下列建设项目经审核!可免缴城市基础设施!配套费中的综—。。合配套费
【(一)下《列项目经市政务服务!中心市、区住—建,窗口审核后直接办】理免缴手续市—政务服务中心管理】办公室?负责监?督陵城区建设项目在!陵城区办理》
?1. 幼儿》园、公办《中小学等教育设【。施及辅助用》房、办公《用房、生活用—房等;
2【. 军事《设施及其后勤服务】设施;
3【. 道路、广场、绿!地、水域、垃圾中】转站、公厕、水【厂、污水处理、【垃圾处理等市—政公用?基础设施和公—。共交通?基础设施《;
? 4. 公》共租赁住房》、经济适用房—等保障性住房及【经市政府批》准的城中村、—旧住宅区和》棚户区改造建设的】。安置房、生活保障】用房项目;
【 5. 公办医疗卫!生设施建设项目;】
6《.,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!建设项目《;
: 7.《 在:中心城?区建设的工业—类,(必须有生产车【间、:厂,房)建设项目免缴】综,。合配套费和专营【配套费其专营配套由!专业:经营单位监督建设】或,由专业经营单位建】设,、建设?方据实出资;
【 8. 使用自筹!人防经费、人防事业!收入:经费或集资》修建与城市建设相】结合的人防工程及】地面:配套设施;
】9. 与市政府签订!协议:并有明确《减免内容《的招:商引资项目;
【 10. 其他】政,。府投资非营利性社会!公益类?建设项目以及法律】法规和国《家、省?、市文件等明确规】定免缴?的
(二)对】下列符?合国家、省有减免要!求且需要《批,准的项目由各—业务主管部》。门申请市住》建局会同市财政【局提出?意见报市《。政府批准同意后【市政务服务中心【市住建?局窗口根据》市政府批《准意:见办理免缴》手续的项目
【 1. 公办—高校校舍设》施,(不含?职工住宅)建—设,项目;
2. !对投资1亿元以【上且自持《建筑:面积在3万》平,方米以上的纳入市级!调度的服务业重【点项目;
》 3. 其他国】家、省、市文件【规定需市政府审【批的:项目
(—三)对以《上免缴项目改变用】途的按第《四条规定《予以补缴《
, 第?六,。条 城?。市,配套:费的征收、管—理和:使用
(一【)综合配套费市住】建,局负责中《心城区市管》工程综合配套—费的:。征收审核《四区住建部门负责】区管工?程,综合配套费的征收审!核市:管工程收缴》的综合配套费由市】级统筹使用四区【区管工程收缴的综合!配套费由四区统筹】使用:;
专项配【。套费:市公用—事业管理局负责德城!区、德州经》济技术开发区、运】河经济开发区专【项配套费(供水【、,供气:、供热?)的征收审核;其收!缴的:专项配套费》按照德州市市级【财政支出管理规定德!州市财政投》资评审?管理办法等有关【。文件:规定列入市公用【事业管理局部门预算!陵城区专项》配,套费的征收、管理和!使用由?陵城区具体负责
! 各级财政》部门负责城》市配套?费,的监督?和管理?每半年由《财政、审计等部【门,对审:核及使用情况进行】检查市监察、—审计及市政务服务中!心管理办《公室等部门要按照各!自职:责加强监督》
(《二)建设单位在领】取建设工《程规划许《可证前应当》携带:有关建?设手:续到市政务服务中】。心(陵城区)住建、!。公,用事业窗口一次【性缴清配套费—并将配套费》计入项目建设成【本对:应缴未缴或未—按标准缴纳配套费】的,建设单位相》关部门不准为其发放!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、建筑工程施工许】可证、?商品房预《。。售许可证等
【 (三)执收单】位使用财政部统【。一监制的山东省【。非税收入通用票据】依规足额《收缴城市配套费并将!当月征?收及减免情况于次月!抄告同级财政部门其!代征费用由》同级财?政部门通过》预算予以安排
【。 (四《)工:程,项,目在:办理:商品房?预售许可《证或工程验收手续】时需重新核定项目建!筑面积对《规划面积变》更的项目配套—费实行多退少补
】 (五)城市配套!费支:出实行财政项目【管理:制,度作:为,。政府投资计》入固定资产
— (?六):建设单?位或个人缴纳专项配!套费:。后有关单位》应当按照有》关规:范和标准及时做【好建设项目专项配套!设施:的设计、建设、维】护和管理供水经营单!位负责配套》建设单位用》户阀门?井、居民用》户计量表前(含分】户,计量装置《)的供水设施;供气!经营单?位负责配《。套建设单位用—户阀门井、居民【用,户灶前?阀前(含《分户计量装置)的供!气设施?;供热经营单位【负责配套建》设单位用户阀门井】、居民用户入户端口!前(含分户计量装置!)的供?热设:施
对于居民】用户基础《设施配套建设各专】业经:营单位建设施工如下!
1. 供水】设施设备配套工【程安装到《计量表前(含分户】计量装置)包—括主管网、》小区内给水管网、二!次加压设备》、远:程测控?系统:、对接?、滤网、分户锁闭阀!、分户计量装置等】
2. 供气设!施设备配套》工程安?装到灶?前,阀前(含分户计量】装置)包括中压管】网、低压管网—、楼内立《管、户?内,管、灶前阀》、分户计量》装置等
3. !供热设?。施设备配套工—程安装到入》户端口前(含—分户计?量装置)包》括一:次供:热管网、换热站、】二次供热《管网、单元入户装】置、分户计》量装置等《
, 第?七条 ?各项目建《。设,单位不得《以任何名义另—行收取增容》。费、初装费、开【口费等费《用,经营:者违:。规收取增容费、【初,装费、开口费等费用!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!法,进,行处罚其中
【 1. 德城—区、德州经济技【术开发区、》运河:经济开发区开—发项目?在 20《12年1月1日德州!市人:民政:府关于?印发〈德州》市,。中心城区城市基【础设施配套》费征收使《用管理办法》(试行)〉的通【知(德政发》〔2011〕—22号)施行前【已与:购房:者签定?。购房:合,同或认?购协议且在合同中】约定缴纳专项—配套:费的应当按原合同的!约定执行
— 2. 陵城—区开发项目在2【018年《6月30日前已与】购房者签定购房【合同或?认,购,协议且在《合,同中约定缴纳专【项配套费的应当【按,原合同的约定执行
!。 第八条》 其他规定》
?(一)?本办法自20—1,7年12月15日】起施行有《效期至?2022年12月】14日陵城区—自,20:18年7月1—日起执?行本办法20—。18年6月3—0日前已《与陵城?区政府签订相关协议!。的按照原协》议内容执行陵县【人民政府《关于印?发〈陵县城》市基础?设,施配套费征》收使用管理办—法(试行)〉的通】知(:陵,政字〔2012【〕61?号):同时废止
(二!)各:县(市)可》根据实际自行制定】本行:政,区域的城市配套费标!准,报,市政府批准后执行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