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,州市中心城区城【市基础设施配—套费征收《使用管理办法
】 第一《条 为增强政府【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!能力:进,一步促进中心城区基!础设施?建设根?据国家、省、市【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!际制定?本办:法
第二—条 :城市基础设施配【。套费(以下》简称“城市》。配套费?”)属?政府:性基金纳《。入财政预算管—理包括综合配套费】。和专项配《套费两部分
【 综合配套》费用于建设项目【规划红线外的城市】基础设施和》城市共有基础设施】建设包括城市—道路、?排水、绿《化、环卫、路灯、交!通信号灯、污—水处理?、垃:圾处理和综合布线等!市政公用基》础设施建设以及可再!生能源、绿色建筑】推广:应用:、公共交通等
!专项配套费全部【用,于与:供,水、供气《、供热相关》的,管网及配套》设施的设计》、建:设、维护《。和管:理
第三条 】。凡中心城《区(:含德城区《、陵城区、德—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】、运河经济》开发区)《经批准新建》、扩建和改》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均!应按本办法规定【。缴纳城?市配套费
— 建设项《目,暂不具备《或暂不需要安—装,供水、供气、—供热等配套设—施的以?及建设项目或—建设项目《。的地下室和其—他,附属设施不使用供】水、:供气、供热》的经公用事》。业主管?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不!。缴纳专项配套费【待配套设《施到位后或》需要进行《配套建?设时经?公用事业主》管部门确认后—再予:以缴纳
第【四条 城市》配套费按以下标【准征收
(一)!。一,。般类建设《项,目配:套费
《 ,一般类建设项—。目按建筑面积—每,平方米2《52元征收》其中:。综合配?套费按建筑面—积每平方米1—20元征《收;专项配》套费中供水设—施建设配套费—按建筑面积每平方】米,33元征收管道【供气:。设施建设配套—费(居?民用户)按建筑【面积每平《方米27元征收集中!供热:设施建设配套费【按,建筑面积《。每平方米72元征收!
, (二《)特殊类建设项目配!套,费
《1. 加油、加气】站收费?标准
(1)加!油站综合配套费按】油罐总?容积每立方米—800元征收达不】到,60立方米的按6】0立:方米征?收
? (2)《加,气站综?合配套?费按气罐总容积每立!方米80《0元征收《达不:到1:8,立,方,米的按18立方【米,征收供气专》业经:营单位自建加—气站可免缴》。管道供气设施—专项配套费》
:。 2. 广告塔综】合配套费按广告版】面面积每《平方米400元【征收;无线电发射(!塔)架等各》类构筑物投资—在1万元以上—的按总造价的—5%征收总造价不】足1万元《的按造价1万—元征:收
3. 【供水、供气、—供热:。以外的各类》管线工程的综合配】套,费按每米10—元,征收不足300【。米,。的按300》米征收
《 (?三):经市规划部门审【核批准需补办建设】工,程,规划许可证》的建设项目》按相应标《准的150%征【收城市配《套费中的综合—配套费和专项—配套费
》 第五条《 下:列建设?项目经审核》可免缴?城市基础设》施配套费中的综合配!套费:
(一)下列项!。目经市政务服—务,中心市、《区住建窗口审—。核后直接《办理免缴手》续市政务服务中心】。管,理办:公室负责《监,督陵城区建》设项目在《陵,城区:办,理
1. 【幼儿:。园、:公办中小《。学等教育设施—及辅助用《房、办公用房—、生活用房等—;
2. 【。军事设施《。及其:后勤服务设施—;,。
3. 道【路、广场、绿地、】水域、垃《。圾,中转站、公》厕、水厂、污—水处理、垃》圾处理?。等,市政公用基础设【。施和:公共:交通基础设施;
】 4. 》公共租赁住房—。、经济适《用房等保障性—住房及?经市政府批准的城中!村、旧住宅》区和棚户区改造建】设的安置房、生活保!障,。用房项目;
— , ,5. 公《办医疗卫《生设施建《设项目;《
6《. 公办养老—服务机构建设项【目,;
《7. 在中》心城区建设的工业】类(必须有生产【车间、厂房)—建设项?目免缴综合配套费】和专营配套》费其专营配》套由专业经营单【位监督建设或—由专业经营》单位建设、》建设方据实出—资;
8.【 使用?自筹人?防经费、人防事业】收入经费或集资修建!与,城,市建设相《结合的人防工—程及地面配套设施】;,
9. 与市】政府签订协议—并有明?确减免内容的—招商引资项目;
】 10. 其他】政,府投资非营利性社】会公益类建》设项目以及》法律法规和国家、】省、市文件等明【确规定免缴的—
?(二:。)对下列《符合国家、》省有:。减免要求且需—要批准的项目—由各业务主管部门】申请市住建局会【。。同市财政局》提出意见报市政【府批准同意》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!。住建局窗口根据市】政府批准意见办理免!缴手续的项》目
1. 公】办高校校舍设—施(不含《职工住宅)建设项目!;
2. 【对投资1亿元以上】且自持建《筑面积在3万—。。平方米以上的纳入】市级调度的》服务业重点项—目;
》3. 其他国—家,、省、市文件规【定需市政府审批的】项目
? (三)对以上】免缴项目改》变用:途的按第四条规【定予以补缴
— 第六条》 城市配套费的【征收、?管理和使《用
: (一)》综合配套费》市住建局负责中心城!区市管工程综合配】套,费的征收审》核四区住建》部门负责区》管工程综《合配套费的征收审】核市管?工程收缴的综—合配套费由市级统筹!使用四区区管—工程收缴的综合配】套费由四区统筹使】用;
《 专项?配套费:市公用事业!。管理局负《责德:城,区、德州《经,。济技术开发》区、运河经济开发区!专项配套费(供水】、供气?、供热)的征收审核!;其收缴的》专项配套费按照德州!市市级财《政支出管《理规定德州》市财政投资评审管】理办法等有关文【件规定列入》。市,公用事业管理—局部门?。。预算:陵城区专项》配套费的征》收、管理和使用由陵!城区具体负责
【 , 各级?财政部?门负责?城市配套费的监督】和管理?每半年?由财政、审》计等部门对审—。核及使用情况进行检!查市监察、》审计及市政务—。服务中心管理办公】室等部门要按照各】自职责加强监—督
(》二,)建设?。单位在领取建—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前应当携带有关】建设手续到市政务】服务中心(陵城【区)住建、公用事】业,窗口一次《性缴清配套费并将配!套费计入项》。。目,建设:成本对应缴未—缴,或未按标准》缴纳配套费的—。建设:单位相?关,部门不准《为,其发放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!筑工:程,施工:许可证、商》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!
?(三)执收》单位使用财政—部统一监《制的山东省》非税收入通》用票据依规》。足额收缴《城,。市配套费并将—当月征收及》减免情况于次月抄】告同级财政》部门其代《征费用由同级财政】部门:通过预算予以—。安排
(四)工!程,。项目在办理商品【房预售许可》证或工?程验收手续时需【重新核?定项目建筑面积【对规划面积变—更的项目配套费实行!多退:少补
《 (五)城》市配套费支出—实行财政《项目管理制》度作为政府投资计】。入固定资产
—。 (六)》建设单位或》。个人:缴纳专项《配套费后有关单位】应当:。按照有关规》范和标准《及时做好建设项目专!项配套设施》的设计、《。建设:、维护和管》理供水经营单位负责!配套建设单位用户】阀门:井、居民用户计【量表:前(:含分户计量装置)】的,供水设施;供气【经营:。单位:负,责配套建设单位用户!。阀门:井、居民用户灶前阀!。前(含?分户计量装》。置)的供《气,设施;供《热经营单《位负:责配:套建:设单位用户阀门井、!居民用户入户—端口前(含分户计量!装置)的《供热设?施
对于居民用!户基础设施配—套建设各专业经营单!位建设施工如下【
1. 供水】设施设备配套工程】安装到?计量表前(含分【户计量装置)包括】主管网、《小,区内给水管网、二】。次加压设备、远程测!控系统、对》接、滤网《、分户锁闭阀、【分户计量装置—等
? 2. 供气设【施设备配套工—程安装到《灶前阀前《(含分户计量装【置)包括中压管网】、低压?管网、楼内立管、户!内管、灶前阀、分户!计量装置等
— :3,. :供热设施设备—配套工程安装到入】户,端口前?。(含分户《。计,量装置)包括一次供!热管网、换热站、】二,次供热管网、单元入!户装置、分户计量装!置等
》第七条 《各项目?建设单位不得以【任何名义另行收取】增容:。费、初装费》、开口费等费—用经营者违规—收取增容《费,、,初装费、开口费等】费用的由价》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!处罚其?中,
1. —德城区?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!区,、,运河经济开发区【开,发项目?在 2?012年1》月1:日德州市人民政【府关于印发〈德州】市中心?城区城市《基础设施配套费征】收使:用管理办法(试行)!〉的通知(》德政:发〔2011〕【。2,2号)施行前—已与购房者签定购房!合同:或认购协议且—在合:同中约定缴纳专项配!套费的应当》按原合同的》约定:执行
》2. 陵城区开【发项目在《2018年6—。月30日《前已与?购房者签定》购房合同或》认购协议且》在合同中约定缴纳】专项配套《费的应?当按原合同的约定】执行
第八条】 ,其他规定
— (:一)本办法自—2017年1—2月1?5,日起施?行有效期至2—02:2年:1,2月14日陵城区自!。2018年7月1日!起执行本《办法2018年【。6月30日前已与陵!城,区,政府签订相关协议】的按照原协议内容】执行陵县人民政府】关于印发〈陵县城】市基础设施配—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!法(试行)〉的【通知:(,陵政字〔20—12〕?。61号?)同时废止》
(二》)各县(市)—可根据实际自行制定!本行政区域的城市配!套费标准报市政府】批准后执《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