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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州市中心城区城】市基础设施》配套费征收使用管】理办:法   》第一条 《为,增强政府宏观—调控和?。公共服务能力—进一步促进中心【城区基础设》施建:设根:据国家、《省、市有关规定结合!。我市实际制》定本办?法   第》二条 ?城市:基,础设施配套费—(,以下简称“城市配套!费”)?属政府性基金纳入财!政预算?管理:包括综?合配套费和专—项配套费两部—分   综合—配,。套费用于建设—项目:规,划红线外的城—市基:础设施和城》。市共有?基础设施建》设包括?城市道路《、排水、绿化、环卫!、路灯、交通—信号灯、《污水处?理、垃?圾处理和综合布线】等,市政公用《基础:设施建设以及—可再生能源、—绿色建筑《推广应用《、公共交通等 【  专项配套—费全部用于与供水、!供气、供热相关的】管网:。及配套设施的设计、!建设、维护》。和管理 《  第?三条 凡中心城区】(含德城《区、陵城区、德【州经济?技术开发区、运河】经济:开发区)经批准新】。建、扩建和改建【的各类建设》项目均?应按本?办法规定缴纳城市配!套费   建设项】目暂不具备或暂不需!要安装供水、供气】、供热等配》套,设施的以及建设项】目或建?。设项目的地下室和】其他附属设施—不使用供水、供气】、供热的经》公用事业主》管部:。门审核确认》后可不缴《纳专项配套费待配】套设施到位后或需】要进:。行配套建设》时经公用事业主管部!门,确认后再予以缴【纳   第四—。条 城市配套费按】以下标准征》收   (一)【一般类建设项目配套!费  ? 一般?。类建设项目按建筑面!积每平?方米:252元《征收其?中,。综合: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!平方米120元【征收;专项配套费】中供水设施建设【配套: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!米33元征收管道】供气设施《建设:配套费(居民—用户)按建》。筑面积每平方米2】7元征?收集中供热设施建设!配套费按建筑—面积每平方米7【2元征收 》  (二)特殊类】建设项目配》套费  《 ,1. 加油、加【气站收费《标准:   (1》)加:油站综合配套费【按油罐?。总容积每《立方米800—元,征收达不到60立】方米的按6》0立:方米:。征收 ?。  (2)加气站综!合,配套费按《气罐:总容积每立方米8】00:元,征收达不到1—8立方?米的按18》立方米征收供—气专业经营单位自】建加气?站可免缴管》道供气设施专项【配套费   2.】。 广告?塔综合配套》费按广告版面面【积每平方米4—0,0,元征:收,;无线电发射(塔】)架等各类构筑物投!。资在1万元以上【的按总造价的5【%征收?总造价不足1—万,元的按造价1万【元征收  》 3.? 供水、供气—、供热以《外的各类管线—工程的综合配套费按!每米1?0元征收不足—300米《的按300米征【收  ? (三)经市—规划部?门审核批准需—。补办建设工程规【划许:可证的建设项目按】相应标准《的150%征—收城市配《套费中的综合配【套费和专项配套费 !  :第,。五条 ?下,列建设项目经审核】可免缴城市》基,。础设施配套费中【的综合配套费—   (一)下列项!目经市政《务服:务中心市、》区住建窗口审核【后直接办理》免缴手?续市政务服务中心管!理办公室负责监【督陵城区《建设项目在陵城区】办理   》1. 幼儿》园、:公办中小学等教育设!。施及辅助用》房、办公《用房:、生活用房》等; ?  2. 军事设】施及其?后勤服务《设施:;   3》. 道路、广—场、:绿地、水域、垃圾】中转站、公厕、水】厂、污水处》理、垃?圾处理等市政公用】基础设施和公—共交通基础设施【;   4》. 公共租》赁住房、经济—适,用房等保障性住房】及经:市政府批《。准的城中村》、旧住宅《区和棚户区改—造建设的安》。置,房、生活保障用【。房项目;  — 5. 公办医【疗卫:生设施?建,设,项目;   6【. :公,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!项,目,;   7. 在】中心城区建设的工】业类(必《须有生产车间—、厂房)建设项目】免缴综合《配套费和《专营配套费》其专营配套由专业】经营单?位监督?建设:或由专业经营单位】建设、建设方据【实出资;   【8. 使用自筹人防!经费、人防事—。业收入经费》。。或集资修建与城市】建设相结合的人防】工程及地面》配套设施; —  9?. 与市政府—签订协议《并有明确减免内【容的招?商引资项目;   !10. 其他政府投!。资非:营,利性社会公益—类建设项目以及法律!法规和国家、省、市!文件等明确规—定免缴的  — (二)对下列【符合:国家:、省有?减免要求《且需要批准的项目由!各业务主《管部门?申请市?住建局会同市财政】局提出意见》报,市政府?。批,。。准同意后市政务服务!中心市住建局窗口根!据市政府批》准意见办理免缴手】续的项目   1.! 公办高校校舍设】施(不含《职工住宅《)建设项《目,;   2.— 对投资1亿—。。元以上且自持建【筑面积?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!纳入市?级调度的服务业【重点项目; —  3.《 ,其他国家、省、【市文件规定需市政】府审:批,的项目   (三)!对以上免缴项目【改变用途的按第四】条规定予以》。补,。缴   第六—条 城市配套费的征!收、管理和使用  ! ,(一)综合配套【费市住建局负责中】心城区?市管工程综合配【套费的征收审核四区!住建部门负责区管工!程综合配套费的【征收审核市管工程】收缴的综合配套【费由:市级统筹使用四【区区管工程收缴的】综合配套费由四【区统筹使《用;   专项【配套费?:市公用《事业管理局》负责德城区、德【州经:济技术开发区—、运河经济》开发区专项配套【费(供水、供气、供!热)的征收审—核;其收缴》的专项配套费按照】德,州市市级财》政支出管理》规定德州《。市财政投资评审【管理:办,法等有关文》件规定?列入市公用事业管】理局部门预》算,陵城区专项配套费的!。征收、管理》和使用由陵城区具体!负,责   各级财政部!。门,负责:城市配套费的监【督和管理每》。半年:由财政、审计—等部门对《审核:。及使用情《况,进行检?。查市监察、审—计及市?政务:服务中心管理办【公室等部门要—。按照各自职》责加:强监:督   (二)建设!单位在领取建—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!应当携带有》关建设?手续到市政务—服务中心(陵城区)!住建、公用事业窗】口一次性缴清配【套费并将配套费【计入项目建》设成本对应缴未【缴或未按标准缴纳配!套费的建设单位【相关部门不准为其发!放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证、建】筑,工程施工许可证【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!等  《 (三)执收单位使!用财政部统一监【制的:山,东省:非税收入通用—票据依?规,足额收缴城》市配套费并将当月】征收及减免》情况于次月抄告同】级财政部门其代征费!用由同级财政部门】通过预算予以安排 !。  (四)工—程项:目在办理商品房【预售:许,可证或工程验收【手续时需《重新核定项目建筑】面积:对规划面积变—更的项目配》套费:实行多?退少补   (【五)城市配套费支出!实行财政项目管【理制:度作为政府投资【。计入固定资产   !(六)建设单位【或个人缴《。纳专项配套费后有关!单位应当按照—有关规范和标准【及,时做好建设项目专】项配套设施的设计、!建设、维护和管理】供水经营单位负责配!套建设单位用户阀门!井、居民用户计量表!前(含?分户:计量装置)的供水】。设施;供气经营【单位负?责配:套建:设单位?用户阀门井、居民】用户灶前阀》前,。(含分户计量装【置)的供气设施;】供热经营单位负责配!套建设单位用户阀】门井、居民用—户,入户端口前(含【。分户:计,量装:置)的供热设施【   对于居—民用户?基础设施配》套建设各专》业经营单位建设施】工如下 《  1. 供水【设施设备配套—工程:。安装到计《。量表前(含分—户计量装置》)包括主《管网、小区内给水】管网、二次加—压设备、《远程测控系统—、对接、滤》网、分户锁闭阀、】分户计量装》置等   2. 供!气设施?设备配套工程安装】到,灶前:阀前(含分户计量】装,置)包括中压管网、!。低,压管网、楼内—立管:。、户内管、灶前阀、!分户计量装置等【   3. —供热设施《设备配?套工程安装到入户】端口前(《含分户计量装置)】包括一次供热管【网、换?热站、二次供热管】网,。、单元入户装置【、分户计量装置等 !  第?七条 各项目建设】单位不得《以任何名义另行【收取增容费、初装】。费、开?口,费等费用经营—者违规收取增—容,费、初装费、开口费!等费用的由》价格: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!罚其中?   1《. 德?城区、德《州经济技《。术开发区、运河经济!开发区开发项目在 !20:12年1月1—日德州市《人民政府关于印【发〈:。。。德州:。市,中心城区城市—基础:设施配套费征—收使用管理办法(试!行)〉的《通知(德政发〔20!11〕22》号)施行前》。已与购房者签定【购房:合同或认购协议且在!合同中约定缴纳专项!配套费的应》当按原合同的约定】执行   2. 陵!城区开?发项目在201【8年6月3》0日:前已与购房者签定】购房合同《或认购协议且在合同!中,。约定缴纳《专项配?套,费,的应当按原合—同的约定执行—   第八条 其他!规定   (一)】本办法?自2017年—12月15日起【施行有效期至—2022年》12月14日陵城区!自201《8年7月1日起执】行本办法2》018年6月30日!前,。已与陵城区政—府签订相《关协:议的按照《。原协议内容执—行陵县?人民政府关于—印发〈陵县城市基】础设:施配:套费征?收使用管理》办法(试行)〉的】通知(陵政字〔20!12〕61号—)同时废《止   《(二)?各,县(市?。)可根据实》际自行制定本行政】。区域的?城市配套费标准报】市政府批准后执【。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