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市中心城区城市!基础设施配套费【征,收使用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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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》条 为增《强,政府宏观调控—和,公共:服务能力《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!基础设施建》设根据国家、省、市!。有关:规定结?合我市实际制定本】办法:
,。 第二条 城市】基础设施配套费【(以下简《称“城?市配套费”》)属政府《性基金纳入财政【。预算管理《包括综合配套—费,和,。专项配套《费两部?。分
综》合配套费用于—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!的城市基础》设施和城市共有基础!设施建?设包括城市道路、】排水、绿化、环卫、!路灯、交通信—号灯、污水处理、】垃圾处理和综合布】线等市政公用基【础设施建《设以及可再生能源】、绿色建筑推广【应用、公共》交通等
专【项配套费全部—。用于与供水、供气、!供热相关的管网【及配套设施》。。的设计?、建设、维护—和管理
第【三条 凡中心—城区:(含德城区、陵城】区、德州《经济技术开》发区、运河经济【开发:区)经批准新建【、,扩建:和改建的各类—建,设项目均应》按本办法规定缴纳】城市配套《费
建设—项目暂不具备—或暂不需要安—。装供水、供》气、供热等配—套设施的以及建设项!目或建设项目—的地下?室和其?他附属?设施不?使用:。供水、供气》、供热的经公用事业!主,管部门?审核确认后可—不缴:纳专项配套费—待配套设施到位后】或需要?进行配?套建设时经公用事业!主,。管部门确认》后再:予,以缴纳
《 第四条》 ,城市:配套费按以下标准】征收
? (?一)一?。。般类建设项目—配套费
—一般类建《设,项,目按建筑《面积每平方米252!元征收其中综合【配套费按建筑—面积每?平方米1《20元征收;专项】配套费中供水设施】建设配套费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】米33元征收管道】供气:设施建?。设配套?费(居民用户—)按建筑《面积每?平方:米27元征收集中】供热设施建设配套】费,。按,建,筑面积每平》方米72元征收【
: (二)特殊—类建设项目配—。套费
? :1,. 加油、》加气:站收费?标准
(1)加!油站综合配套费按油!罐总容积每立—方米800元—征收达不到60【立方米的按》60立方《米征收
(2)!加,。气站综?合配套费按气—罐总容积《每立:方米:8,00:元征:收达:不到18立方米的按!18立方米》征收供气《专业经营单位自【建加气站可免缴【管道供气设施—专,项配套费
2.! 广告塔综合配【套费按广《。告,版面面积《每,平方:米400元》征收;?无线电发射(—塔):架,等各类构筑》物投资在1万—元,。以上的按《总造价的《5%征收总造—价,不足1?万元的按造价1【万,元征收
3. !供水、供气、供热以!外的:各类:管线工程的综合【配套费按《每米:10元征收不足30!。0米的按3》00米征收
— (三)经—市规划部门》。审核批准需补办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证的】建设项目《按,相应标准的15【0%征收城市配套费!中的综合配》。套,费和专项配套—费
: 第?五条 下《列建:设项:目经审核可免缴城市!。基础设施配套—。费中的?。综合:配,套费
(一)】下列项目经》。市,政务服务中心市【、区:住建窗口审核—后直接办理免缴手续!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!办公室负责监—督陵城区建设项目在!陵城区办《理
1》.,。 幼儿园、公—办中小学等教育设】施及辅助用房—、办公用房、生活】用房等;
2】. 军事设施—及其后勤服务设施;!
3《。. 道路、广场、绿!地、水域、垃—。圾中转站《。、公厕、水厂—、污:水处理、垃圾处理等!市政公用基础设【施和公共交通基【础设施;
》 4. 公—共租赁住房、—经济适用房等保【障性住房及经市政】府批准的城中村、】旧住宅区《和棚户区改造建【设的安?置房、生活保—障用房项《目;
5. 】公办医疗卫生设【施建设项目;
】。。 ,6. 公办养—老,服务机构《建设项目;》
7. 在中】。。心城:区,建,设,的工业类(必须有生!产车间?、厂房)《建设项目免缴综合配!套费和专营配套【费其专营配套由专】业经营单位》监督建?设或由专业经营单位!。建设、建设方据实】。出资;?
8. 使用】自筹人防经费—、人防事业收入【经费或集资》修,建与城市建设相结合!的人:防工程及《。地面配套《设施;
》 9. 与市政【府签订?协,议并有明确减—免内容的招》商引资项目;—
1《0. 其他政—府投资非营利—性社:会公益类建设项【目以及法律法规和国!家、:省、市文《。件等明确规定免缴】的
: (二)对—。。下列符合国家、省】有,。减免要求且需—要批:准的项?目由各业《务,主管:部门申请市住建局会!同市财政局提出【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同!意后市政务服务中心!市住建局窗口根据市!政,府批准意《见办理免缴手—续的项目
1】. 公办高校校【舍设施?(不含职工住—宅,)建设项《目,;,
2. 对【投资1亿元》。。。以上且自持建筑面积!在3万平方米以【上的纳入市级调度的!服务业?重点项目;
— 3. 其—他国:家、省、市》文件规定《需市:政,府审批?的项目
《 (三)对—以上免缴项》目改变用途的按第】。四条:规定予?以补缴
—第,六条 ?城市配套费的征收、!管理和使用
【 (一)《综合配套费市住【建局负责中心—城区市管工程综合配!套费的征收》审核四区《住建部门负责区管】工程综合《配,套,。费的征收审核市管工!。程收缴的综》合配:套费由市级》统,筹,使用四?区区管工程》收,缴的:综合配套费由—四区统筹使用;【
专项配—套费:?市公用事业管理【局负:责德城区、德州【经济技?术开发区、运河经】济开发区专》项配套费(供水、】供,气、供热)的征收】审核;其收缴的专项!配套费按照德州市市!级财政?支出管理规定德州市!。财政投资《评审管理办法等【有,关文件?规定列入市公—用事业管理》局部门预算陵城【区专项配《套费的征收、管理和!使用由陵城区具体】负责
》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城!市配套费的监督和管!理每半?年由财政、》审,。计等部门对审核及】使用情?况,进行检查市监察【、审计及市》政务服务中心—管理办公室等部【门要按?照各自职《。责加强监督
】(二)建设单位【在领取?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前应当【携,带有关?建,设手续到《。市政务?服,。务中心(陵》城区:)住:建、公用事业窗口一!次性缴清配套费并】将配套费计入项目】建设成本对应—缴未缴或未》按标准缴纳配—套费的建设单—位相关部门不准为】其,。发放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:证、建筑工程施工】。许可证、《。商品:房预售许《可证等
(三!)执收单位使用【财政部统一监—制的山?东省非税收入通用】票据依规足额收【缴城市配套》费并:将,。当月征收及减免【情况于次月抄告【同级:财政部门其代—征费用由《同级财?政部门通过预算【予以安排
(四!)工程项《目在办理商品房预】售许可证或》工程:。验收手续《时需重新《核定项目建筑—面积对?。规划:面积变?更的项目配套—费实行?多退少补
(五!)城市配套》费支出实行财—政项目管理》制度作为政》府投资计入固—。。。定资:产
《(六)建设》。单位或?个人缴纳专项配【套,费后有关单位应当】按照有关规》范和标?准及时做好》建设项目专》项配套?设施的设计、建设、!维护和管理供水【经营单位负责—配,套建设单位用户阀】门,井、居民《用户计量《表前(含分户计量装!置)的供水设施【;供气经《营单位负《责配套建设单位用】户阀门井、居民【。用户灶前阀前(含】分户计量装置)【。的供气设施;供热】经营单?位负责配套建设单】位用:户阀门井、居民【用户入户《端口前?。(含分户计量装置)!的,供热:设施
对于【。。居民用户基础设【施配套建设》各专业经营单—位建设施工如下
! 1. 供水设施设!备配套?工程安装到计量【表前(含分户计量装!置)包括主管—网、小区内》给水管?网、二次加压设【备,、远程测控系—统、对接、》。滤,网、分户锁闭阀、分!户计量装置等
】 2:. 供气设施—设备:配套工程安》装到灶前阀前—(含分户计量装置)!包,括中压管网、低压】管网、楼内立管、】户,内管:、灶:前,阀、分户计量装【置等
? 3. 供—热设:。施,设备配套工程安装到!入户端?口前(?含分户计量装置)包!括一次供热管—网、换?热站、二次供热管网!。、单元?入户装置、分户【计量装置等》
第七条 各】。项目: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!名义另行收取增【容费、?初装费、《开口费等费用经营者!。违规收取增容费、初!装费、开口费等【费用的由价》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!处罚其中
【1. 德《城区:、,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!、运河经济开发【区开发项目在 20!12:年1月1日德州市人!。。民政府关于》印发〈德州市中心城!区城市基础设施【配套费征收》使用:管理办法(试—行)〉的通知(德】政发〔2011〕】2,2号:)施行?前已:与购房者签定购房合!同或:认购协议且在合同中!约定缴纳专项配套费!的应:当按原?。合,同,的约定执行
【 2. 《陵,城区:。开发项目在20【。18年6月》30日前已与购【房者签?定购房合同或认购】协议且在合同中约定!缴纳:专项配套《费的应当按原合同】的约定执行
— 第八条 其他规!定
(一—)本办?法,自2017年12】月15日《起施行有效期—至202《2,年12?月14日陵城区自2!。018年7月1日】起执行本办法2【018年6月30】日前已与陵城区政府!签订相关协议的按】照原协议内容执行】陵县人民政府关【于印发〈陵》县城市基础》设施配?套费:征收使用管理办法(!试行)〉的通知(】陵政:字〔2?012〕61号)同!时废止
《 :(二)各县(市【)可根据实际自行】制,定本行?政区:域的城市配套—费标准报市政—。府批:准后:执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