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市中心城—区城市?。基础设?施配套费征收—使,用管理办法
】 第:一,。。条 :为增强政府》宏,观调控和公共—服,务能力进《。一步促进中心—城区基础设施建【设根据国家、省、】市有关规定结—。合我市实际制定本】办法:
?第二条 城市基础】设施配套费(以下简!称“城?市配套费《”)属政府性基金纳!入财政预算》管理包括综合配套】费和专项《配套费两《。部分
综合配套!费用于建设》项目规?划红线外的城—市基础设施》和城市?共有基础设施建【设包括城市道路、排!水、绿化、环卫【、路灯、交》通信号灯、污水处】。理、垃圾处理和综】合布线等市》政公用基《础,设施建设以》及可再?生能源、绿》色建筑推广应用、公!共交:通等:。
?专项配?套费全部用于与供水!、供气、供热相关的!管网及配套设—施,的设计、《建设、?。维护和管理
— 第三条 —凡,中心城区(含德城】区、陵城区、德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!运河:经济开发区》)经批准新建、扩建!和,。改建的各类建设【项目均应《按本办法规定缴【。纳城市配套费
【。 建设项目暂【不具备或暂不需要安!装供水、供》气、供热等配套设】施的以及建》设项目或建设项【目的地下室和其【他附属设《施不使用供水、供气!、供热?的经公用事业—主管部门《。审核确认后可不缴】纳专项?配,套费待配套设施【到位后?或需:要进行配《套建设时经》公用事业《主管部门确》认,。后再予以缴纳
!。第,四条 ?城市配套费按以下】标准征收
》 (一)一般类】建,设项目配套费—
?一般类建《设项目按建筑面积】每平:方,米252元征收其】中综合?配套费?按建筑面积每平【方米120元—征收;专项配—套,费中供水设施建设配!套费按?建筑面积每平方【米33元征》收管道供气设施【建设配套《费(居民用户)按】建筑面?积每平方《米27?元征收集《中供热?设施建设配套费【按建筑面积》每平方米72—元征收
—(,二,)特殊类建设项【目配套费
【1. ?加油、?加气站收《费标准
(1】)加油?站综合配套》费按:油罐总容《。积,每立方米80—0元征收达不到6】0立方米的》按60立方米征收
!。 (2)加气【站综合配《套费按气罐总容积】每,立,。方米800元征【收,达不到18立方米的!。按18立《方米征收《供气专业经营—单,位自建加气站可【免缴:管道供气设施—专项配套费
2!. 广告塔综合配】套费按广告版面【面积每平方》米400元征收;】无线电发射(塔)】架,等各:类构:筑物投?资在1?万元:以上的按总造价【的5%征收》总造价不足1万元】的按造价1万元【征收
《 3. 供水、供气!、供:热以:外的各类管线工程的!综合配套费》按每米10元征【收不足30》0米:的按300》米征收
(三】)经市规划部门审】。核批准需补》办建:设工程?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!。目按相应标准的15!0%征收城市—配,套费中的综》合配套费和专项配】套费
》第五条 下列—建设项目经审核可免!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!费中的综合配—套费
《 (一)下列项目】经市:政务服务中》心市、区住建—窗口审核后直—接,办理:免缴手续市》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!公室负责监督—陵城区建《设,项目:在陵城?区办理?。
?1,. 幼儿园、—公,办中小学等教育设施!及辅助?用房、办公用—房、生活用房—等,;
2.— 军事设施及其后勤!服,务设施;
— 3. 道路—。、广场、绿》。地,、水域?、垃圾?中转:站、:公厕、?水厂、污《水处理、垃圾处理等!市政公用基础设【施和公共交通基础设!施;
? 4.《 公共租赁》住房、经济适用房等!保障:性住房及经》市政府批准》的城中?村、旧住宅区和【棚户区?改造建设《的安置房《、生活保障》用房项目;》
5. 公办医!疗卫生设《。施,建,设项目;
6】. 公?办养老服务》机构建设项目;
】。。 7. 在中心城!。区建设的工业类【。(必须有生产车间】、厂:房,)建:设项目?免缴:综,合配套费和专—营配套费其专—营配套由专业经【营单位监督》建,设或由?专业:经,营单位建设》、建设方据实出【资;
8. 】使用自筹人防经【费、人?防事业收入经费或】集资:修建:与城市建设相结合】的人防工程及地面】配套设施;》
9. 与市】政府签订协》议并有明《确减免内容的招商】引资:项目;
》 10. 其他【政府:投资非营利性社会公!益,类建:设项:目,以及法?律法规和国家、【省、市文件等明【确规定免《缴的
《 (二)对》下列符合国家、【。省有:减免要求且需—要批准的《项目由?。各业:务主管?部门:申请市住建》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!意见报?市政府?批准同意后市政务】服务中心《市住建局窗》口根:据市政府批准意【见办理免《。缴手续?。的项目?。
?1. 公办》高校校舍设施(【不含职工《住宅)建设》。项目;
2.】 对投资1亿元以】上且:自,持建筑面积》在3万平方》米以上的纳入市级调!度的服务业重点项目!;
3》., 其:他国家、《省、市文件规定需市!政府审?批的:项目
(三)对!以上免缴项目改变】用途的?按第四条规定予以】补缴:
第《六条 城市配—套费的征收、管理和!使用
《 (一)《综合配套费市住建局!负责中心城区市管】工程综合配套—费,的征收审核四区【住建部?门负责区管工程综】合配套费的征收【审核:市管工程收缴的【。。综合:配套:费由市级统筹使用四!区区管工程收—缴的综?合,配套费?由四区统筹使用;】
专项配套费】:,。市公用事业管理局】负责德?城区、德州经—济技术?开发区、运》河经济?开发区专项配—套,费(供水、供气、供!热)的征收审核;】其收缴的专项—配套费按照》德州市市级财—政支:出管理规定德州【市财政投资评审管】理办法等有关文【件规定?列入市公用事—业管理局部门预【算陵城区专》项,配套费的征收、管理!和使用由陵城—。区具体负责
各!级财政部门负—责,城市配套《费的监督和》管理每半年由—财政、审计》等部门对审核及使】用情况进行检查市】监察、审计及市【政务服务中心管理】。。办公:室等部门《要按照各自职—责加强监督
— , (:二)建设单》位在领取建设工【程规:划许可?证前应当携》带有关?建设手续到》市政务服《务中:心(陵?城区)住建》、公用事业窗口【一次性缴《清配套费并将配套费!计入项?目建设成本对—应缴未缴或未—按标准缴《纳配套费的建—设单位?相,。关部门不准为—其发放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《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!证、商品房预售【许可证等
【 ,(,三,)执收单位使用财政!部统一监制的山东省!非税收入通用—票,据依规?足额收缴城市—配套费?并将当月征》收,。及减:免情况?于次月抄《告同:。级财政?部,门其代征费用—由同级财政部—门通过预算予以安】排,
(四)工程项!目在办理商品房【预,售许可证或》。工程验收《手续时需重新核定】项目建筑面积—对规划面积变—更的项目配套费【实行:。多退:少补
》(五)城市配套【费支出实行财政【项目管理制度作为】政府投资计入固定资!。产
? (六)建设单位或!个人缴纳专》项配套?费后有关单位应当】按照有关规范和【标准:及时做好建》设项目?专项配套设施—的设计、建设—、,维护和管理》供水经?。。营,单位负责配》套建设单位用—户阀门?井,、居民用《户计量表前(含分】户计量装置》)的:供水设施;供气经营!单位:负,责配套建设单位【用户阀?门井、居民》用户:灶前阀前(含—分户计量装置—)的供气设》施,;供热经《营单位负《责配:套建设单位用户【阀门井、居民用【户入户端口前(含分!户计量装《。。置)的供热设—施
对于居【民用户基础设—施配:套建设各专》业经营单位》建设:施工:如下
1—. 供水设施设备】配套工程安装到计】。量表前(含分户计量!。装置)包括主管网、!小区内给《。水管网、二次加压】。。设备、?远程测控《系统、对接、滤网、!分户锁闭阀、分户】计量装置等
】2. 供气设—施设备配套工程【安装到?灶前阀前(含分户】计量装置)》包括:。中压管网、低压管】网、楼内立》管、户内管、—灶,前阀、分户计—量装置等
3.! ,供热设施设备配【套工程?。。安装到入户端口【前(含分户计—。量装置)《包括一次《供热管?网、换?热站、二次供热【。管网、?。单元入户装置—、分:户计量装置等
】 第七条 各项目】建设单?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另!行收取增容费、初】装费、开口费等费用!经营者?违,规收取增容》费、初装费、开【口费:等费用的《由价格主《管部门依法进行【处罚其中
1】., 德城区、德—州经:济技术开发区、【运河:经济开发《区,开,发项目在 20【1,2年1?月1日德州市人民政!府关于印《发〈德州市中心城】区,城市基础设施—配套费征收使用管】理办法(试行)〉】的通知(《德政发?〔2011〕22】号)施行前》已与:购房者签定购房合同!或认购协《议且在合同中—约定缴纳专项配套】费的:应当按原合同的约】定执行
2.】 陵城区开发项目在!。2018年6—月30日前》已与购房者》签定购房《合,同或:认购协议《且在合同中约定【缴纳专项配套费【的应当按原合—同的约定执》行
第八条【 其他规定》
(一)本办法!自2017年12】月15?日起施?行,有效期?至2022年—12月14日陵城区!自201《8年7月1日起执行!本办法20》18年6《月30?日前已?与陵城区政》府签订相关》协议的按照原协议内!容执:行陵县人民政府关于!印发:〈陵县?城市基?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!用管:理办法(试行)【〉的通知(》陵政字〔2》012〕《61号)同时—废止
》(二:)各县(市)可根据!实际自行《制定本行《政区域的《城市配套费标准【报市政府批》准后执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