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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德州市饮用【水源地?水污染防治》。管理办?法 》 德州市人民政【府办:公,室关于印《。发德:州市饮用水源地水】污染:防治管?理,办法的通知 — 各县(市、区【),人民政府(管委会】),市政府有关【部门:   ! : 市环《保局制定《的德州市饮用水源】地水污染防治管理办!法已经市政府同意,!。现印发给《你们,请认真贯彻】落实 德州市人!民政府?办公室    】    《    《  :  :   】二,O一O年三月—二十三日 》 第《一章 总 》则 第一条 为】加,强饮用水《。源地水污染防治和管!理,防止饮用水【源,污染,保障人民群】众生:产,、生活用《水安全,根据中【。。华人民共和》国水污染《防治法、饮》用水水源保护区【污,染防治管理规定【等有关法律》、,法规和规章,结合】。本地实际,制定【本办法 】 第二条 】本办法?适用于全市集中式】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!源,地,、地下水源》地及为地表水源【地输水的引黄—河道的?水污染防《治管理 ! 第三条 !环境保?护部门?。对辖区内饮用水【地表:水源地、《地下水源地及为【地表水?源地:输水的引黄河道【的水污染《防治实施监督—管理   ! 《水利、卫生、—公安、城市供水主管!等部门,应当根【据各:自职责?协同环?境,保护部门做好饮用】水源地水污染防【治管理工作 ! 第:。二章: ,饮用:水地表?水源:地保护区域划分和防!护 —第四条 根据保【护饮用水水源的【实际需?要,对饮用》水地表水《源地及其引黄—河道实行分级—。保护 》     (—一)饮用水地—表水源地《正常水?位线:以下的全部水域【范围和正常水位线】以上至大坝坝顶的】陆域范围,划定为饮!。。用水地表水》源一级保护区 】    》 (二)饮》。用水地表《水,源,一级保护区》。外2000米的陆】域范围,《划定为饮《。用,水地表水源重—点保护?区域 ? :     (—三)引黄河道及【其两:侧1000》米,。的陆域范围》,划定为引黄河道重!点保护区域 】 》 ?第五条 《饮用水地《表,水源及其引黄河道保!。护区域均必须遵守以!下,规定:  】   (一》)禁止一切破坏水环!境生态平《衡的活动《以及破坏《水源林、《护岸林、与水源保】护,相关植被的活动; ! ?。。    (》二)禁止《向水域倾倒工—业废渣、《城市:垃圾、?粪便:及其它废《弃物; 《  《   (《三)在?水源地设立》防护:标志,运输》有毒有?害物质?、油类、粪》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!不准:进入保护《区,必须《进入者应事先申【请并:经,有关部?门批准、登记并【设,置防:渗、防溢、防漏设施!;  —   (四》)禁止使用剧毒【和高残留《农药,不得滥用【。化肥,不得使用【炸药、毒品捕—杀鱼类 — 【 第六条 饮—用水地表水源一【级保护?区,、重点保护》。区域和引黄河道重点!保护:区域必须分别遵守】以下规定《:   】 《一、饮?用水地表水源一级】保护区 —。   —  (?一):禁止新建、扩建与供!水设施和保》护,水,源无关的建》设项目; 】    (二)禁】止向水域排》。放污水,《已设置的排》污口必须拆除—;  —   (三)禁止堆!置和:存放工业废》渣、城市垃圾、【粪,便和其他废弃—物;  【 ,  (四《)禁止设置》油库;?     】(,五,)禁:止从事种植、放养禽!畜、网箱养殖活动】;   【  (?六)禁止《开展可能《污染水源的旅—游活:动和其他活》动 》    【 二?、饮用水地表—水源重点保》护区域 】     (一】)不:准新建、扩建向水】体,排放污染物》的,建设项?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!污染物排放量; !     (二)!禁止向水域》排,放污水,已》。设置的排污口必【须拆除?; 《     (—三)禁止可能—污染水源的旅—游活:动和其他活动 【 , : :  :。  三、引黄!河,道重点?保护区?域, 》     —(一)不准新—。建、扩建向水体排放!。污染物的建设—。项目改建项目—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!量;  【   (《二)引黄河道重点】保护:区,域,内禁止新设排污【口,;直接?或间接向水域—排放废水,必须符合!国家及地方规定的】废水排放标》准,,,当排放总量不—能保证水域水质满】足规定?。的标准?时,必须削减排【污负荷;在》调水期间,应—按照环保《、水利等有》关部门的要求,减少!或者停?止排放废水; 【  《   (《三)禁止堆置和存放!工业废渣、城—。市垃圾?、粪便和其他废弃物!;(四)禁止可【能污染?。。水源的旅游活动和】其他:活动 !。第三章 饮用水【地下:水源地保护区域【。划分与防护》 第七条 !饮用水?地,下水源?。地水:井,所在:的整个厂区划定为】饮用水地《下水源一级保护【区 : 】。 第八条 饮【用水地下水源一级】保护区必须分—别遵守?以下规定: 【 : ,   ?(一:)禁止利用渗坑、】渗井:、裂:隙,、溶洞等排放污【水和其它《有害废弃物; 】 ,     (二【)禁止利用透水层】孔隙、裂隙、溶洞】及废弃矿坑储存石】。油、:天然气、放射—性物质、有》毒有害化工原料【、,农药等; —     (三)!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!时不:得污染当地地下【。水,源;: :。     (四)!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!无关的建筑物;【 ?     》。(五)?。禁止倾倒、堆放工】业,废渣及?城市垃圾、粪便和】其它有害废弃物; ! :     (六)禁!止输送?污水的渠道、管道及!输油:管道通过本区— 第—四章 饮用水水源保!护区污染防治的【。监,督管理 》 第《九条: 一切单位》和个人都《有,责任和义务保护饮用!水源地,并》有权:对污染损害饮用水】水源:地的行为进行监【督,检举 》 :。 第十条! 因突发性》事故造成或者可【能造成饮用》水水源污染时,【事故责任者应立即】。采取措施并报告【本地环?境保护、《。城市供水、卫生防疫!、水利、国》土资源等部门—。和,本单位主管部门由环!境保护部门》根据当地人民政府】的,要求组织 】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】,必要时经》本地人民政府—批准:后采取强制性措施】以减轻损失》。 第五!章, 处:理与惩罚《 第十一条! 在饮用水地—表水源一级保—护区和重《点保护区域、饮用水!地下水源《一级保?护区、引黄河—道重点保《护区域内《,向:。水,体排放、倾倒工业废!渣、城镇垃圾或者其!他废物,或者—堆放、存贮固体【。废物或者其他污染】物的,由环》境保护部门依法【责,令停:止,违法行为,限期采取!治,理措施?,消除污染,处以罚!款;: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!的,环境保护部【门可:以指:定有治理能力—。的单位代为治理,所!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! — : 第十》二条: ,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,由?环境保护部》门依法责令》停止违法行》为,:并视情节轻重给予】处罚;并报经有批准!权的人?民政府批准,责令拆!除或者?关闭: —     (一【)在饮用水地表水】源一级保《护区域内新》建、改建《、扩建与供水设【。施和保护《水源无?关的建设《项目的; 【。     (二)】在饮用水《地表水源重点保护区!。域内新建、改—建,、扩建排放污染物】的建:设项目?的; 》    《 (三)在引黄河】道重点保护》区域内新《建、扩建排放—污,染,物的建?设项目的 》   在饮】用水地表水源一级】保护区内从》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!进行:旅游、垂《钓或者?其他:可能污染《饮用水水体》的活动的,由环【境保护部门依法责】令停:止违法行为,—并视情节轻》重给予处罚;—。个人:在饮用水地表水【源一:级保:。。护区:内,游泳、?垂钓或者从》。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!水,水体活动的,由环境!保护: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!法行为,并视情节】轻重给予处罚 】 , : 》 第十三条【 有下列行》为之一?的,由县级以上地】方人民政《府责令限期拆除【,并给予处罚—;逾期不拆除—的,,强:制拆除,所需费用由!违法者承担,并给】予处罚,视情—况责令停产整顿 】 ?。   ? (一)在饮用水】地表水源一级保护】区设置?排污口的; 【     (二】)在饮用水地表水源!重点:保护区?域内:设置排污口》的; 《     (三】)在引?黄河道重点保护【区域内新《设排污口《的 《 》 , 第十四条 在调!水期间?,向引黄河道—内排放?污水的,由环—境保护部门》依法:责令:停,止,违法行为,》。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!件,由环境保护部门!报请县级以》。上地方?人民政府处理 】 【 第十五条 违反!本办法其它规—。定的,由环》保,、,水,利、国土资源、卫】生、公安、城乡【建设、公用》事业等有《关部门应《根,据情节?依据:相,。关,法律进行《处罚 【 : 第》十六条 造成—重,大,污染事故,导致【公私财产重》大损失或者》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!,构成犯罪的,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, 》 第六章 附— 则 — 第《十七条 本办法具】体执行中的问题【由德州市环》境保:护部门负责》解释 【   《 第十八条 【本办法自公布之【日起施行 【 ?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