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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德州《市饮用水源》地,水污染防治》管理办?法
德州市!人民政府《。办公室关于印发德】州市:饮用水源地水—。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!通,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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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—区,)人民?政府(管委会)【,市政府《有关部门《:
! 市?。。环保局制《定的德州市饮用水源!地,水污染防治管—理办法已经市政府】同意:,现印?发给你们,》请认:真贯彻落实
】德州市人民政府办】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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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!O一O年三月二十三!日
》第一章 总 则
!。第一条 为加强饮用!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和!管,理,防止饮用水【源污染,《保障: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!用水安全《,,。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!治法、饮用水水源保!护区:污染防?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法!律、法规和规章,结!合本地?实际,制《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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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二,条 :本,办法适?用于全市集中式供】水的饮用《水地表水《源,地、地下《水源地及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!引黄:河道的水污染防【治管理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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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环!境保护?部门对?辖区内饮《用水地表水源地【、地下?水源地及为》地表:水源地输水的—引黄河道的水污染防!治,实施监督管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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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》、,卫生:、公安、城市供水】主管等部门,—应当根据各自—。职责协同环》境保:护部门做好饮用水源!。地水污染防治管理工!作
第【二章 饮用水地表水!。源地保护《。区域划分和防护 !
第四条— 根据?保护饮用水》水源的实《际,需要,?对饮用水地表水源】地及其引黄河—道实行分级保护
! 》 (一)饮用水地表!水源地正常》水位线?以下的全部水—域范围和正常水位线!以上至大坝》坝顶的陆域》范围,?划定:。为饮用水地表—水,源一级保护区—
(!二)饮用水地—表水源?一级保?护区外2《。000?米的陆域范》围,划定为饮用【水地表水源》重点保护区域
! 》(,三)引?黄,。河道及其两侧100!。0米的陆域范围,划!定为引黄河道—重点保护《区域 》
— 第五条》 饮用?水地表水源及其引黄!河,道保护?区域均必须遵—守以:下规定:
! ?(一)禁止》一切破坏水环境【生态平衡的》活动以及破坏水【源林、护岸林、【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!的活动?;
— (二)—。禁止:。向水域倾《倒,工业废渣、城市垃】圾,、粪便及《其它废?弃物;?。
— (三《),在水源?地设立防护标志,运!输有毒有害物质、】。油类、粪《便的船舶和车辆一】。般不准进入保护区】,必须进入》者应事先申》请并经有关》。部门批准《、登记并设置防渗】、防溢?、防:漏设施;
! (四)—禁止使?。用剧毒和《高残留?农药,不得滥—用,化,肥,。,不得使用炸药、毒!品捕杀?鱼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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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!饮用水地表水源【。一级保护区》、重:点保护区域和引黄】河道重点保护区域必!须分别遵守以下规定!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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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饮用】水地表水源》一,级保护区 【
《 (一)禁】止,新建、?扩建与?。。供水设施《和保护水《源无关?的建设项《目;
—。 : (二)禁止【向水域排放污水,】已设置?的排污口必须拆【。除;
》 (—三)禁止堆置—和存放工业废渣、】城市垃圾、粪便和其!他废弃物;
】 (—四)禁止设》置油库?;
!(五)禁止从事【种植、放养》禽畜、网《箱养殖?活动;
— : :。 (六)禁止开展】可能污染水源—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!动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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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二《、饮用水地》表水源重点保护区域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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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一)》。不准新建、》扩建向水体排—。放污染物的建设项】。目,改建项目《必须削减污染物【排放量;
》
— (二)《禁止向水域排—放污水,已设置【。的排污?口必须拆《。除;
》 (三【)禁止可能》污,染,水,源的:旅,游活动和《其他活?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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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三、引黄河道重点!保,护区域 】
: (》一)不准新建、扩】建向水体排放污【染物的建设》项目改建《项,目必须削减污染物】排放量?;
!(二)引《黄河道重点保护【区域内禁止新设排污!口;直接或间接向】水域排放废水—,必须符合》国家及地方》规定的废水排放【标准,当排》放总量不能保证【水域水?。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!,必须削《减排污负《荷;在调水期间,】应按照环保、—水利等有关》部门的要求,减少】或者停止《排放:废水;
》 》 (三)禁止—堆置和?存放:工,业废渣、城》市垃圾、粪便和其他!废弃物;(四—)禁止?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!活,动,和其他活动 — 《
:第三章? 饮用水地下水源】地保护区域划分与】防护 ?
第七条【 饮用水《地下水?源地水井《所在:的整个厂区划—定为饮用《水地:下水源一级保—护区
】
》。第八条 饮用水地】下水源一级保—护区必须分别遵守以!下,规定:?
《 ? (一?。)禁止利用渗坑【、渗井、裂隙、溶】洞等排?放污水和《其它有害废弃物;】
【 (二)禁止利【。用透水层孔隙—、裂:隙、溶洞及废弃【矿坑储存石油、天然!。气、放射性》。物,质,、,有毒有害化工—原料、农药等—;
? : (三)实】行人工回灌地下【水时不得污染当地】地下:水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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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四:)禁止建设与取水】设施无关的建筑物;!
《 《(五)?禁止倾倒、堆放工业!废渣及城市垃—。圾、粪便和其它有害!废弃物?;
】 (六)禁止输【送污:。水的渠道、》管道及输油管道【。通过本区
】
,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!。保,护区:污染防治的监督【管理
【第九条 一切—单位和个人》。都有责任和义—务保护饮用水—源地,并有权—对污:染损害饮用水水源地!的行为进行监督【检举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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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条 因》突发性事故造—成或者可能》造成饮用《水,水,源污染时,事故【责任者应立即采【取措施并报告本地环!境,保,护、:城市供水、卫生防疫!、水利、国土资【源等部门《和本单?位主管部门由环境】保护:部门根据当地—人民政府的要—求组织
— 有关部门调查【处理,必要时经【本地人?民政府批准》后采取?强制性?措施以减轻损失【
》 第五章 处【理与惩罚《 : ,
第十《一条 在饮》用,水地表水源》一级保护区》和重点保护区域、】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!保护区、引》黄河道重点保护区域!内,向水体排放【、倾倒工业》废渣、城《镇垃圾或者其他【废物,或者堆—放、存贮固体废物】或,者其他污染物的,由!环,境保护部门》依,法责令停止违法【行为,限期采取【治理措施,消除污】染,处以罚款;逾期!不采:取治理措施的,环】境保护部门可以【指定有治理能力的】。单位:代为:治理,所需费—用由违法者承担 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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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十二条 有下列】行为之?一的,?由环境保护部—门,依法责令停止—。违,法行为,并视情节轻!重给予处罚;并【报经有批准权的【人民政府批》准,责令拆》除或者关闭:—
》 (一)在饮】用,水地表?水源一级保护区【域内新建、改建【、,扩建与?供水设施和保—护,水,源无关的建》设项目的;
【 《 (二)在饮用水!地表水源《重点保护区域—。内新建、改建—、扩建排放污染物的!建,设项目的;
【 : 《(三)在引黄—。河道重点保护区【域内新建、扩建排】放污:染,物的建设项目的 !
? 在饮《用水地表水》源一级保护区—内从事网箱养殖或】者组织进行旅游、】垂钓或者其他可能】污染饮用水水体的】活动的,《由,环境保护《部门依法责令停【止,违法行为《,并视情节轻—重给予处罚;个人在!饮用水地表》水源:一级保护《区,内游泳、垂钓或【者从事其他可能污】染饮用水水体—活动的,由》环境保护部门依法】责令停止违》法行为,并视—情节轻重给予处【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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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三条 ?。有下列行《为,之一的,由县级以】。上,地方人民政府责令】。限期拆除,并—给予处罚;逾期不】拆,除的:,强制拆除,所需】费用由违法者—。。承担,并给予处罚,!。。视情:况责令停产整—顿
【。 :(一)在《饮用水地表水源【。一级保护区设置排】污口:的,。;,
《 (二)【在饮用?水地:表水源重点保护区域!内设置排污》口的;
》 (三】)在引黄河道重【点,保护区域内新设【排污:口的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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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】在调水期间,向引黄!河道内排放污水【的,由环《境保护部门依—法责令停止违法【行为,造成严—重环境污染事件【,由环境保护—部门报?请县级以《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理!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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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!违反本办法其它规】定的,由环》保、水利、国土【。资源、卫生、公安】。、城:乡建设、公用事业】等,有关部?门应根据《情节:依据相关法》律进行处《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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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【 造成重大污—染事故,导致公私财!产重大损失或者人】身,伤,亡等严重后果,【构成犯罪的》,依法?追究刑事《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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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附 【则
第!十七:条 :本办法具体执—行中的问题由德【州市环?境保:护部门负责》解释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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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本】办法自公布之—日起施行 】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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