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德州市市区集】。中供热收《。费暂行办法
【。
德州市人民政!府办公室关于印【。发德州市市区集中供!热收费暂行办法的】。通知
德政办发】〔,。。2009〕3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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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?。(市、区)人—民政府?(管委会),市政】府各部门: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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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德州市市区》集中供热收费暂【行办法已《经市政府同意,现】印发给?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!行
德州市人民!政府办公《室
二OO九年十!一月十一日 —
第一章 【总 则
》第一条? 为规范和加强市】区集:。中供热收《费,。工作,维护供、用热!双方的?合,法,权益,确保供暖收费!和集:中,供热正常进行—。,根据国《。。家、省有关》规定,结合我—市实际,特制定【本办: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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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办法适!用于德州市市—。区集中供热区域 !
第二章》 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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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》没有:实行供热《计量改造的》热用户按实》际建筑面积交纳采】暖费,已实》行供热计量改造的】热用户逐步按—实际供热量》收费,采暖费价格】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!标准执?行
— 《 房屋建筑》层高:在2:.63米(含2.】。6米、3米)之间】的按正常标》准收:取
】 房屋建—筑层高超过》3米的,按以下计算!公式核算收》费面积: 》
《。。 建筑【面积:(平方米)×—[1+超高高—度差(米)×13】]
》 , : 房屋建筑层】高不:足2.?6米的,按以下计算!公式核算收费面积】:
【 建筑面积】(平方米)×—。[1-?不足高?度差(米)×1【。2.6] 》
!第四条 对特困户居!。民采暖费可》以适当减免,具体标!准按关于做好城市供!热采暖工作的意见】(德政发〔2008!〕17?号):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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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收费办】法, ,
第五条 德州!市市区的集中供【暖期为当年11【月15日至次年【3,月15日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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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六:条 :。热用户应在每年1】1月15日前交【纳全:部采暖费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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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实!行物:业管:理的小区,由物【业公司代收采—暖费:单位统一办》理集:中供热?手续的住宅楼,由】单位统一向供热单位!缴,纳采暖费《。
第四—章 保障措施 【
第八条 【供热:单位要实行承—诺服务制度》,完善各项管—理措施?,定期?检测用?户室温及供热—设施运行情况,保】证用户室温》达,标,、维修及时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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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对】应交供热费而拒不】交费的单位和个人】,供:热,单位有权采》取措:施追缴欠费,直至】诉讼法?院强制?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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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。条,。 对私自开》口偷:接用热设施》的热用户,》供热单位有权—对其进行稽》查,执法部门按规定!依法严肃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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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一条 建立—主管部门《。领导负责制和调【度会制度《各主管部门要克服】。困,难,,确保本系统资【金及时到位,共同】做好冬季《。。供热收?费工作第五章 【。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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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二条 本》。办法由德州》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!责,。解,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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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三条— 本: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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