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市!。市,区集中供热收费暂】行办法
德!州市人民政府—办公:室关于印发德州市】市区集中供》热收费暂行办法【的通:知
德政办发〔】。200?9〕38号
各县!(市、区)》人民政府(》管委会),市政【府,各部: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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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德州市市区—集中供热收费暂【行办:法已经?市政府?同意,现印发给你】们,:请认真贯彻》执行
德州市人!民政府办公室
】二OO九年十一月】十一日 《
第一》章 :总 :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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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规【范和加强市区集中】供热收费工作,【维护:供、用?热双方的合法权【。益,,确保供暖》收费和集《中供:。热正常进《。。行,根据国》家,、省有关《规定,结《合我市?实际,特制定—本办法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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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条 本办法适—。用于德州市市区集】中供热区《域
第二章 !收费标准 —
第三条 没【有实行供热计量【改造:的热:用户按实际建筑面积!交纳采?暖费,已《实行供热计》量,改造的热用户逐步】按实际供热量收【。费,采暖费价格按】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!准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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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房屋建】筑层高在2.6【3米:(含:。2.6米、3米【)之间的按正常标准!收取
— : 《房屋建筑《层高超过3》米的,?按以下计算公式核】算收费面积:— :
建!筑面积(平方—米)×[《1+超高高度差【(,。米)×13] 【 ,
— 房?屋建筑层高》不足2.6米—的,按以下》计算公式核算收【费面积:《
【 建《筑面积(平方米)×!。[1-不足高—度差(米)×—12.?6]
【 第四条 !对特困?户居民采暖费—可以适当减免,【具体标准按关于做】。好城市供热采暖工作!的意见(德政发【。。〔2008〕17】号)执行
】第三:章 :收费办法《
第五条 德!州市市区的集中供】。暖,期为当年11—月15日至次年【3月:15: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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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,条 热用《户应在每年11月】15日前交纳全部采!暖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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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条 实行物业!管理的小区》,由物业《公司代收采》暖费:单位统一办理集中】供,热手续的住宅—楼,由单位》统一向供热》单位缴纳采》暖费
第【四章 保障措施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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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》。供热单位要实行承诺!服务:制度,完善各—项管理措《施,定期检测—用户室温及供热设施!运行情况,保—。证用户室温》达标、?维修及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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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对】应交供?热,费,而拒:不交:费的单?位和个人,供—热单位有权采取措施!追缴欠费《,直至诉讼》法,。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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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条 对私自开—口偷接?用热设施的》热用户,供热单位有!权,。对其进行稽》查,执法部门—按规:。定依法严肃处理 !
第!十一条 建立主管】部门领?导负责制和调度会制!度各主管部门要克服!。困难,确保本系统】资金及时到位,共】同做:好冬季?供热收费《工作第五章》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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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二条 本办法由】德,州市公用《事业管理局负—责解释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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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三条 本办法自】印发之日起实行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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