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】市市区?集中供热收》费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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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州市人—民,政府办公室》关于印发德》州市市区集中供热收!费暂行办法的—通知
德政办【发〔200》9〕:38号
各县(市!、,区)人民政府(管】委会),市政府【。各部门:
【
德州!市市区集中供热【收费暂行办法已经市!政府同意《,现印发给你们,请!认,。真贯彻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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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州市人民政】府办公室《
二O《O九年十一月十【一日
—第一章 总》 则
第一—条 为规范》和加强市区》集中供热收》费工作,维护供【、用:热双方?的合法权益,确保】供暖收费和集中供】热正常?进行,根据国家、省!有关规定,结—合我市实际,特【。制定本办法》
第【二条: 本办法《适用于德州市市区】。集中供热《区域 《
第二章 收费标!准
第三条】 没有实行供—热计量改造的—热用户按实》际建筑面《积交纳采暖费,【。已实行供热》计量改造的热用户】。。逐步按实际》供热量收《费,采暖费价—格按市?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!执行
【 ?。 房屋建筑层高】在2.63》米(含2《.6米?、3米)《之间的按正常标准收!。。取,。
! 房屋建筑》层,高,超过3米的》,按以下计算—公式核算收费面积】:,
— 建筑面积】(,平方米)×[1+】超高高度差(米)】×,13] 》
— 房屋《建,筑,层高不足2.6米的!,按以下《。计算公式核算收【费面积?:
》 《 建筑《面积(?平方:米)×[1》-不足高《度差(米)×—12.6]
】
》 第四条 对特困!户居民采暖》费可以适当减免,具!体标准按《关于做好城市供热】采暖工作的意见(德!政发〔2《008〕17号)】。执行 《
第三章 收费办!。法
第—五条 ?德州市市区的集【中供暖期为当年【11月15》日至次年3月15日!
! 第:六条 热用》户应在每年11月】15日前交纳全部】采暖费
【
—第,七条: 实行物业》管理的小区,由物】业,公司代收《采暖费单《位统一办理集中供热!手续的?住宅:楼,由单位统一向供!热单位缴纳采—。暖费: :
第四章》 保障措施》。 :
第?八条 供《热单位要实行承【。诺服务制度》,完善各《。项管理措《施,定期检测用【户室温及供热—设施运行情况,保证!用,户室温达标、维【修,及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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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【条 对应交供—热费而拒不交费的单!位和个人,供热单位!有权采取措施追缴欠!。费,直至诉》讼,法院强?。制执行
】。
《 第十条 对—私自开口偷接用【热设施的热用户【,供热单位有权对其!进行稽查,执法【部门按规定》依法严肃《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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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!条 建立《。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制!和调度会制度—各主:管部门?要,克服:困难,确保》本系统?资金及时到》位,共同做》好冬季供热收—费工作第五章—。 ,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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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《。二条 本办法由【德州市?公用事业管理—局负责解释
】。
第十!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!之日起?实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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