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德州市》。规划局?建,筑工程竣工测量【制度(?试行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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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?。。规发〔20》10〕1《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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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【。德州市?规划局建筑工—程竣工测量制度的通!。知
?各有关单《位 ?
: 为规范我市建】设,工程竣工规划条【件核实?工作强化对建设【工程规划批后—监督管理《的量化程度进—一步提高规划—管理水平增强—城市规?划,的权威性和严肃性】决定在?德州市市区》范围内?对核:发建设工程》规划许?可证的项《目实行建《设工程竣工测量【制度竣工测量成果】报告将作为》建设单?位,申请:建,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!的必备?要件:现将德州市》规划局建筑工程竣工!测量制度印发给你们!请认真贯彻执行
】
,二〇一〇年四月二】十六日
】为加强?城市规划实施—的批后管理工—作强化?对建设工程规划批后!监督管理的量化程】度进一步提高规划管!理水平增强城—市,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!。性决定在德》州市市区范围内【对核发建设工程【规,划许可证的项目实】行建设工程竣工【。测量竣?工,测量成果报告将作为!建设单位申》请建设工《程竣:工规划核实的必【备要:件现将?有关内容规定如【下,
一、实施对!象
》新建、?改建和扩建》的建筑工《程
:
二、竣工【测量要求
】。(一)测量单位应】具有相应资质并经本!市测绘管理》机构认证或备案【。
?。 (二?)竣工测量》必须符合《国家测绘《法,律,法规及地方规定
】
(三)规划】主管部门对不—符合规划竣工核实要!求的竣工测量成【果有:权退回?建设单位责令—进行补测或重—测
》三、:测量内容《
: (一《)建设工程竣工【。测量分?为单体竣工》测量和综《。合竣工测量两—部,分
? 》 ,单体竣工测》量,的内:容包括该《建筑物四至关系【和规划竣工核实要】素
:。
【综合竣工测量—的内容除《按规划要求测量建】筑物、道路》等规划要《素外还要《展绘用地红》线、界址《点坐:标测量?范围取?至用:地界线外相邻的【建筑(或道路)或】道路另?一侧:的第:一排建筑物
!。。(一)技《术标准按国家—标准及本《市,相关规定执行
【
: ,(,二):测量成果报告内容】竣工测量报告—及图件具体包括1︰!500竣《工总平面《测量报告及图件【、单:体建:筑物竣工测量成果】。及图件等
! 1《、竣:工测量范围包括建设!工程用地及周边的建!(构:)筑物的高度、距离!以及现状地物地【貌等:要素;
】 , 2、竣》工测量总平面图及竣!工测:量报告内容必须为实!测成果?
3!。、竣工测量总平【面图及竣工测量报】告应:标明建?设工程?用地:范围、?边界、建筑物、【绿地、?道路、地下空间、】出入口?。、,。围墙等?的平面位置、四至】距,离、尺寸、》标高:及绿地总面积—、集中绿《地面积、停车场面】积、道路面积等【规划要求的》内容数据应全面准】确测:。量基点?、标准、计算—方式应当与规划【要求一致《或,加以特别说明
【
: 》。竣工建筑之间的间】距、竣工建》。筑至用地边线的距离!及竣工建筑至—周边:建筑物间距的标注】应,与规划?验,线标注的位置一【。致,。。并标注?。它们间?的最小间距》,对于有不同尺寸】。的距离均应同—时标注并《附,相,。。应图示
》 ? : 竣:工测量总平面图应】明确标注竣》工建筑?。周边的建(》构)筑物《的平:。面位:置、高度、地坪、车!库、架空层、—阁,楼等要素
【 》4、竣工建筑的高度!应,包括:
— 总高【。。:坡屋顶《应标注檐口高度【和屋脊高度,—带阁楼的建筑应同时!标,。注阁楼檐口高度;平!屋顶应标注顶层【结构顶面高》度,和女儿?墙高度、构架高【度,,特殊情况加以说】明
】 退台坡屋》顶和平屋顶均应【标注每一层数的退台!距离
《 层数】应准确标注层数【和分:层对:底层车库、地下(】半地下?)车库(储》藏室)、架空层【、阁楼均应明—确标:注或说明
】 《层高应标注建筑的】楼层:高,度、底层车库(【储,藏室)高度、架空】层高度、《阁楼层高度、地下车!库高度
《
》 地坪《高度包括《室,外地坪、室内—地坪、地下(半地】。下)室地坪标高
】
— 竣工建《筑的测量《报告应同时附—建筑:高度:测绘图?示详:细标明各《高度的标注点及尺】寸
— 5、竣—工测量?总平面?图及竣工测》量报告标注的建【筑编号应与建—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批》准的建筑编号一致
!。
【6、上述成果—均应附?。。相应的?图示:及电子文档
【 , , 《7、测量《单位应如实填写测】量成果报告书
! 本制【度自即?日起执行
二〇】一〇年四月二—。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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