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市规划【管,理技术规定<?xm!l,:names—pac?e pref—ix: = ?o ns =— "ur《n:schemas!-micro—so:ft-com—:of?fice:offi!ce" 《/>
第一章 ! 总 则
【
第一条 为加】强城乡规《划,管理合理利》用土地和空间资源保!障城:乡规划实《施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城乡《规划法山《东省城乡规划条【例和有?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参照相关技术规范】结合本市《实际制?。定本规定
第二条 ! 本规定《适用于德州》市城市规划区—内规: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!相关活动
第三条 ! 城乡规划管—理,应以经依法》批准的城乡》规划为直接依—据城乡?规划尚未批准的或】城乡规划未明确有关!内容的按照》有关法律、法规【、,规章、?。技术规?范,和本规定《执行
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、技术规【范和本规定对有关】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未!明确规定的由市城】。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!行政管理权限合【理确定
第二】章 : 建:设用地规划管理
!。
第一节《 , 一般规定
—
第四《条 : 城市用地分类执】行住建部公布的城】市用地分类与—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!用地:性,质按照以中》类为主、大类与小】类为辅的分类方【式进:行规划管理针对【。创新、?创业型等新业态【用地性质的确定【规划部门可以按照国!家、省、市相—关政策规定进行适】当创新?。。性探索
第》五,条 建设用地的】规划性质与建筑【容量应?依,据控制性详细规划】确定;控制性详细规!划,未经审批的应—参考其规划》成果尚未编制控制】性详细规划的应【参照总体《规划和?编制研究成果合理】确定
第六条 建!设用地的使》用应遵循成片开【发建设?。的原则?应尽量与周边—。用地进行整合统【一规划实施不宜零星!插建
原则》上老:。城区10亩以下【新腾:空地:块用于“《增绿:增益:”工程不再用—于开发项目
【
,第二节 建筑容】量
第七条 !建筑容量包括—容积率和建筑密度
!建筑容量应根—据建设项目的—区,位,、用地性质、—用地:规模、建《筑,高度等因素进行【控制
?第八条 居—住用地建筑容—量按城市居住区规划!设计:规范进行《控制旧城区可适【。当降低
《文化体育、教—育科研、医疗—卫生等用地建筑容】量控制?按有关?专业:技术规范《执行
核心》商务:区、行政中心—。、城市标志性地【段等特定功能—区块或单独编制【详细规划地段的【。建筑容量根据—。其特殊的规划建设】要求控制
》工业用?地建:筑容量根据工业【项目建设用地控制】指标(国土资发〔2!008〕24号)、!关于进一步》推进节约集约用【地的:。意见:。(,鲁政办发《〔20?13〕36号)等相!。关规:定进行?控制工业项目内仓】储物流用地参照【。。工业用地进行管【理,。有特殊工艺要—求的工业项目可根据!其工艺需求按照建筑!系数进行控制
!第三节 》地下空间《管理
第九条】 地下《空,间的开?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!划、综合开发、积极!利用、合《理保护、《公共设施优先的【原则鼓励合理—利用:地,下空间
《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!在浅层空间得—到充:分利用?的基础上向深层【空间发展
地下空间!按竖向开《发利用的深度可【分为以下层次
浅层!空间0~15米【(含:15:米);
中层空间1!5~30米(含【30米);
深层空!间地:下30米至更—深范围
第十条 】 地下?空间开发《利用应包括地下【空,间的功能定位—、开发?。。规,模、布局结构、交】通组织、控制要求】、,。连通方式、文物【保护及应急防灾等】内容统?筹,安排公?共服务、《人民防空、市—政管:线及其他地下设施
!第,十一条 地下【空间的开发建设应】保证现状及规—划城市市政、水利】。、交通等设施的建设!空间:和安全使《用,要,求;满足绿化种【植的覆土要求城市道!路、广场、公—共绿地等公共—空间的地下空间覆】土深度不宜小于1.!5米
第四节 ! 公共?配套设施
—
第十二条 居】住区公共配》套设施按照使用功】能分为管理服务设】施、医疗卫生设【施、养老《设施、?便民商业设施—、文体设施》和教育设施六—类参照表1标准执】。行具体项目应—随着城?市社会?。经济:的发展不断完善
第!十三条 《 居住区公共配套设!。施的配建水平应与居!住人口规《模相对应并与—。项目:同步规划、同步建】设,配建种类及规—模参:照表1?执行表1《中未:涉及的金融》。邮电、市政》公用及其他公共服】。务设施参照城市居住!区规划?设计规范中公—共服务?设施配建的有—关要求综合确定 】
表1?。 , 居住区公》共配套?设施配置标准—
—。
《
类?别
》项目
名称
!一,般,规模
服【务规模
《(万人)
—
:。备注
?
:
?
建筑面积
(【。㎡)
?
用地面积【
,(,ha)
!。
管:理服务设施
【
社?区
警务室》
?
≥40
!
,
:0.1~0.3
】
!
≥120—
?。
1.0~!1.5
!
,≥26?0
【
3?.0~5.》0
【
物业服《务
用?房
:
—
!
?。
:
物业服务》用房的建筑》面积按照《。建设工程《。项目总面积的3【‰-5‰配置—最少不低于1—00㎡业主委员【会办公用房从物【业服:务用房中《调剂其?。建筑面积不低—于20㎡
!
居?委会(社区
党【群,服,务中心)《
?
≥500
【
?
?1.0~2.0
】
每《。3000户设一处居!委会(含《社区党群服务—。中心)建筑面积按1!㎡/1?0-20《户,的标:准计算并不》低于500㎡不满】3,000户的》小区应按照1㎡【/10-20户的标!准设置社区办—公用房?
:。
:
医疗卫—生设施
【社区卫生服》务中心(站)—
150~2!。0,0,
【
0.8~1.【。0,
?
》
10—00~?1,4,00
《。
》
3.0~》5.0
—
140【0~1700
】
5.0!~7.0
—
1—700?。。。~2000
【
,
《
>:7.0
】
养老
设施
!
,
老年服务中心(】用,房):
《≥300
》
》
0.3~0【.5
30】00人以下的居住组!。团按每百户建—筑面积不少》于,20㎡的标准配【。套建设社区养—老,。服务用房(托老【所)
【。
≥5《00
《
0【.5~1.0—
—
≥750
!
《1,.,0~1.《5
《
,。
≥1》085
】
:。
,1.:5,。~3.0
—
》≥1600
—
》
3.0~5.0!
:
便民【商业设施《
:
,
,便民:。市场
《
600~—1500
》
1】.0~2.0
】
》
:
类别
【
项目
名【称
—一般:规模
《。
:服,务规模?。
(万人)
】
备注
》
》。室内建筑面积(【㎡)
室外场!。。地面积(㎡)—
【文体
设施
—
文体活—动中心
1】70:~28?0
650】~950
0!.,1,~0.3
【
社:区文体?设施室内建筑面【积可按100-2】60㎡?/千人、室外活动】场地面积可按30】0-65《0,㎡/千人的标准配置!。
—。
2:050?~2900》
43—。00~6700【
1.0【~1.5《
【7,700~1070】0
》。18900~27】800?
3.0~5!.0
》。。
类别
!
项目
名称—
一般规【模
》服务规模
(万人】)
备—注
【
班数
用】。地面积(ha—)
教!育
设施
【
幼儿园
—。
6班
》
≥0.—36
0.3!~0.7
【
,3000人以下的居!住组团须《就近整合《到周边?其他社区与》其,他社区共用幼儿园】
?
:
9班
≥!0.53《
0》.7~1.》0
】12班
≥0!.70
—
1.0《~1.5《
【15班
【≥0.85
!1.5?~2.0
】
小学
【
18班
】
≥1.9
【
0?.,7~1.5》
》
:
《
,
24《班,
≥2—.5
》
1.?5~:2.0?
30!班
?
≥2《.9
2.】0~2.5》
,
《
36班
!≥3.2
—
2.《。5,~,。3,.0
》
初》中
24【班
《
≥3.0
【
3.0~4.】0
—
30班
【
≥3.5—
4.0【。~5.?0,
【36:班,
,
:
≥4?.0
5【.0~6.0—
】
第三章 ! ,建筑工程规划—管理:
第《一节 《建,设工程设《。计方:案,
:
第十四条》 , 建设工程设计【方案应由具备相应】资质的设《计单位进行》设计:、经具备规》划技术服务资质【的,单位进行规》划技术审查并出具】审查报?告,
第十五《条 : 城市重要区域、重!要地段、重要节点和!规划用地面积大【于3:公顷的成片》开发地块、城市【快速路及主》干道两侧重》要公共建筑项目一】般应由两家》以上设?计单:位提报不少于—3个:方案报市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按程【序,审定
第二节 ! 建:筑,间距
?
:第十六条 本【规定所称建筑间距】是指两幢建》。筑,外墙结构外围之间】的水平距离包—括正面间距与侧面】间距
第十七条 !多层:。生活居住类建筑(】建筑高度《。小于等于《24米的)间距按照!间距系数确定—
(一)南北朝向】的建筑正面》间距:。不小于该建筑相对高!度的:。1.6倍其它方向】间距折减系》数按城?市居住区规划设【计规范执行;—
(二)《多层生活居住类建筑!山墙:间两侧均不设置窗】户或单侧设置—窗户:的侧面间距不宜小于!6米多层生活—居住类建筑》山墙间两侧均—设置窗户的侧—面间距不宜小于8米!;
(三)垂直布置!的建筑间距》按,各,自相应间距标准的】二分之一之和计【算但不得小于—9米:
,第十:八条 ? 两幢建筑》物,夹角:小于等于30度时】建筑间距按平—行布置要《求,控制;两幢》建筑物夹角》大于60度时建筑间!距按:垂直布置要》求控:制;两幢建筑物【夹角大于30度小于!等于60度时根【据具体情况参照以】上标准执行》
第:十,九条: 一般情况下新】建各:类,建筑与?。项目外北侧南北朝向!。生活居住类建筑【平行布置时的建【筑间距参《照表2确《定,
表2 》新建各类建筑—与项目外北侧南【北朝向生《活居住?类建筑?平行:布置时?。的,。建筑间距
【。
】
南侧?遮挡建筑的建筑高度!(H)
建筑!间距(L)
】
24 【米以上50米以下
!
,
,
L≥1.2H【且L≥30米并满】足,日照标准《要求
》
5》0,米以上(含50米】)80米以下
】
L≥《1.0H且L≥【60米?并满足日照标—。准要:求
?
《
8:。0 米以上(含【8,0米)
—
L:≥90?米并满?足日:照标准要求》
,
第二【十条 一般情况】下新建南北朝向【生活居住类》。建筑与其《南侧各类建筑平行布!置时的建筑间距参】照表3?确定
表3 新建!南北朝向生活居【住类建筑与其—南,侧各:类建筑?平行布置时》。的建筑间距
【
,
:
【南侧遮挡建筑—的建筑高《度(H)
》
建筑间距(】L)
?
24 !。米以上50》米以下
【L,≥1:。。。.0H且L≥30米!并满足日照标—准,要求:
:
,
?
50米以上(含5!0米)1《00米以《下
?
L≥0.—7H且L≥50米并!满足日?照标准要求
【
?
100》。米以:上(含1《0,0米)
《
:
L≥70米—并满足日照标准【要求
《
第二十一条! 一?般情况下南北—朝向生活居住类【建筑与项目》外北侧各类非—生,活居:住类建筑《平行布置时的建筑】间距参照表4确定】
表4《 南北朝向生活居住!类,建筑与?项目外北侧各类【非生活居住类建筑平!。行布置时的》建筑间距
【。
—
北侧非生活】居住类?建筑的建筑》高,度(H)
【
建筑间距(—L)
】
24 米》以下(含《24米)
》
L≥》0.8H 且L【≥,15米
!
2:4 米以上50【米以下
L≥!0.5H 且—L≥20《米
【
50 米以上(含!50米)100米】以下
》
,L,。。≥0.3《H 且L《≥,2,。5米
《
:
1《00米?以,上(含?100米)
!L≥0.2》H且L?≥30米
】
第二《十二条? 高层生活居住类!建,。筑与其他《多层或高《层生:活,居住类建筑侧面相】对时:最小:侧面间距不宜小【于13米
第二十三!条 计算建筑【间距的外《。墙结构不包括—挑檐、楼梯间—、阳台等《。突出:部分但下《列情况之一》的除外?
(一)建筑屋面】挑檐挑出《宽度大于或者等于0!.8米的挑》檐计入计算遮—挡线;
(二)【建筑物的阳台或凸出!部分长?。度之和大《于建:筑总:。。长的三分之》一突出部分计入计算!遮挡:。线
:第二十四条 【多,层生活居《住类建筑计》算日照间距》的建筑相对高度【是指:遮挡:建筑檐口(有女儿】墙的指女儿墙顶端】)相对于相邻被遮】挡,生活居住类建筑第一!层居住?空间室内地坪的【高,度
楼梯间、电梯机!房、水箱间》等局部突出屋面【的辅助用房》水,平面:积之和不超过屋顶平!面面积四分之一【的不计入建》筑相对高度》
第:二十五条 建筑间!距还应符合》。消防、卫生》防疫、环境保护【、工:程,管线、地下空间【、人:防疏散、《建筑保护、施工安全!等要求?
第三节 】日照标?准控制与《。日照分析
》 ,
第:二十六?条 建筑高度2】4米以?上的建筑与北侧住宅!的建筑间距以—及除住宅《外其他生活》居住类建筑》与,南侧建筑之》间的:建筑间距应通过【日照分析综合确定
!。第二十七《条 ?生活居住类建—筑日照应满足下列】要求
?。(一)住宅建筑应】满足大寒日不低【于2小时的日—照标准每《套住宅至少应有【1个居住空间(卧室!或,起居室)满足日照标!准,, 居住空间—总,数超过?4个时至少应—有2:个,居住空间《满足日照标准—;
(二)南—向医院病《。房、:疗养院的病房和【。疗养:。室应满足冬至日【。不低于?2小时?。的日照标准;
【(三:),。老年人?居住建筑(老—年人:住宅、老年人公寓】及养:老院、护理院—、托:老所等)的主—要居室?(卧室和《起居室?)应满足冬至日不】低,于2小时的日—照标准;
(四)】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!动室、寝室及—。活动场地《的二:分之一活动面积应】满,足冬至日不低—于3小?时的日照《。标准;
(五)中小!学教学楼普通南向】教室应满足》冬,至日不低于2小时】的日照标准;
第二!十八:条 申报》项目相邻被遮挡生活!居住类建筑》日照:应满足下列要求
】(一)?原有日照时数符【合国家相关规范要】求的考虑申报—项目的日《照影响后仍》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!求;:
(二)原有—日照时?数不符合《国家相关《规范要求《的考虑申报项目【的日照影响后原有】日照时数不降低
】第二:十九:条 新建住宅自身!日照时数不符合上】述日照?标准:的可作为住宅—公寓使?用,具,体楼号及位置—应在建?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附件》中注明不符合日【照标:准的总户数不宜【超过规划项目总【户数的3%
—第三十条 —确因用地《条件:限制拟建建筑造【。成周边少《量原:有住宅不《满足上述日照—标准的相《关,利害关系人可通【过,协,商或协?议方:式解决并将书—面材料作为日—照分析报《告的要件报》市,。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《备案:已经过规划审批一次!规划、分期》实施的住宅建—。筑项目按原》批,准的标准执行—
第三十一条—。 , 被遮挡《。生活居住类》建筑日照分析范围】以拟建?。建筑为对象北面为】。拟建建筑高度的1.!。6倍最大《不超过16》0米:东,西两面?。为拟建建筑最—外侧向?外各:1倍的拟建》建筑面宽范》围且不小于拟建建筑!高度的一半(如【附图1所示》),
遮挡建筑日照分析!范围以前款确—定的被?。遮挡:生活居住《。。类建筑为对象向南1!60米东西两面为被!遮挡:建,筑外侧各1倍的【被,遮挡建筑《的面:。宽且不小于》被遮挡建《筑高度的一半距【离确定?其他:遮挡建筑《(如附图2所—示)
第三》十二条 》位于或?部分位于《日照分析《范围内的建》筑物包括《规划:。建筑方案已审定【、已批?准尚未建《设、正在《。建设的建筑物—应纳入计算》拟建建筑《周边为规《划居:住,用,地且未确定规划建筑!方案的宜以相邻地界!或道:路中心线为对称【轴对:拟建建筑做》镜像处理《作为:周边地块的规划【建筑方案
被遮【挡的生活居住类【建,筑原有日照时数【不在主要日》照方向获得的不【计,入原有日照》时数
第三十—三条 ? 规定范围》内的下列生活居住类!建,筑作为被遮挡建筑时!不纳入分析
(【一) 临时建筑、违!法建筑及未经城乡】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】而改变原设计使用性!质的建?筑物;
(二)已】确定待改造时间的地!段的:低层个人住》宅;
(三》)平房的南》房,及东西两侧偏—房
:。。。第三:十四条 进行日照!分析所需收集—的基础?资料和日照分析【报告应符《合市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的有关《规定
需做多点沿】线分析的日照分析】报告应计算出其主要!朝向的沿线有—效,日照时数并绘制【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!注明不满《足日照要求的位【置
需做《窗户分析《的日照分析》报告应?计算出其《每一分析窗位在申】报建筑建成前后【的日照时间段和有】效,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!时,。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!要求的窗《位
?
第四节《 建筑退让
!第三十五条 沿】建设用地边界线和沿!城,市道路、公路—、,河道、铁路》、轨道交通、城市防!汛排涝设施》两侧的建《。。筑退让距离》应符合?消防、环保、防【洪和交通安全—等方面的规定—已编制详细规划或城!市设计的按详细【规划或城市设—计的相关《规定执行
第三【十六条 生活居】住,类建筑主要朝向退】让用地界《线的距离一》般不应小于》对应自身建筑高【度的建?筑间距的一半建筑次!要朝向退《让用地界线》的,距离:一般不应小于对应建!筑侧面间距的一半工!业厂:房,、仓:库建筑退让用地红线!的距离不宜小—于5米
用地界【线外为绿地、广场或!非建设用地的各类】建筑的退让用地【界线:距离可适当减小【用,地形状、建》筑布局?、建筑功能等特殊条!件限制难以满—足一般退让要求【。的征:。得相邻用地单位书】面同意?后建:筑退让用地》界线的距离可适当减!小,
,第三十七条》 沿城市》道路两侧《新建、扩《建,、改建各类建筑详】细规划或城市—设计已?经批准的根据详【细规划或城》市设计的要求退【让道路红线;未经】批准的应综合考虑城!市道路两侧沿街立】面完:。整,性以及与现状建【筑关系等《因素:。确定退让道路红线的!距离
第三十八条】 沿城市绿线、】蓝,。线、紫线新建、扩】建,、改建各类建筑多层!建筑退让不宜小于】5米高层建筑退【让不宜小于8米
第!三十九条 》 沿铁路两侧—新建、扩《建、:改建:各类建筑(铁路专】用设施除外)—退让:铁路主线不小于50!米铁路支线或专用线!不,小,。于3:0米;?退铁:路绿化带的》距离:。按照退绿线的标【准执行
沿》公路两侧新建、扩】。建、改建各类—建筑(公路专用【设施除外)退—让公:路,。用地外缘的》距离应满《足高速公路不小于5!0米、国道不小【于20米、省道【不小:于1:5米要求《。公路两侧有绿化带】的退:绿,化,带的距?。离按照退绿线的【标准执行;无绿【化带的按照退道路】红线的标准执行
新!建村镇、开发区【、学校和货物—集散地、大》型商业网点、农【贸市场等公共场所】退让国道、省道建筑!控制区?边界外缘不小—于50米退》让县道、乡道建【筑控制区边》界外缘不小于—20米
第》四十条 》在,气象台站《、电台和其》他无:线电通?讯(:含微波通讯)等有净!。空高度和信号通【道限制的特》殊设施周《围及其通道上新【建、扩建、》改建建?筑物的高度》。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!。、通道限制和景【观视廊?的规定?
第四十《一条 地下建筑退!让用地界线的—距,离应满足安全要求】且不小于《3米与周边》现状建筑距离—较近的应适当—加大退让《距,离
地下市政—公用设施、地—。下连通设施、城市人!防工程等《项目确有《特殊需求《的应向市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!请另行研究确—定
第五节 】 建筑面积计算
!
第四?。十二条? 建筑面积按建筑!工,程建筑面积》计算规范要求计算】
第四十》三条 房屋层数】一般:是,指房屋的自然层【数地上层《数一般按室内地坪】±,0以上计《算地下层数一般【按室内地《坪±0?。。以下:计,算
(一)以项目周!边最近?城市道路标》高﹢0.3》米为参考《确定项目室》外,地坪设计《标高室内地坪±【0设计标高》。不应高?。于室外地《坪设计标《高1.?5,米(不含1.5米】);
(二)室内地!坪±0?的楼层按《排列称为一》层(:建筑设计《文件中应按》楼层:顺序标注建筑层数不!得将一层标注为首】层或底层)》第一:层的顶面楼板以【上称为二层按此规】则,类推至建筑最高层】数;室内《地坪±0下面—的一层按排列—。称为地?下一层地下一层的底!面楼板以下称为【地下二层按此规【则类推?建,筑物地?下空间最低》。。层数;?。
(:三):假,层、附层(夹层)】、插层、阁楼—(暗楼?),。、装饰性塔楼以及突!出屋:面的楼梯间、—水箱间?等不计层数;
(四!)单栋建《筑物含不同建筑层】数,的以:主要:。部分层数为准局部】层数应予标注
【第,四十四条 》。 阳台为附设—于建筑物外墙设【有,。栏,。杆,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!空间(含各》类形式的入》户花园、空中花园、!活动平台等》活动空间)
(【一):主体:。结构内的阳》台应按其结》。构,外围:水平面积《计算全面积;
(】二)在主体结构外且!进深尺?寸不:超过:2.1米(取阳台】围护栏杆的踢脚外边!线至外墙《外缘:的,最大垂直距离)【。的部:分其面积应按其结构!底板:。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!之一计算;
(三】。)在主体结构外【且进深超过2.【1米(?取阳台围《护栏杆?的踢脚外《。边线至外墙外缘的最!大垂直距离)的部分!超出部?分按:。其结构?底板水平投影面积】计,算全面积
第四十】五条: 飘窗的设置【满足以下各项要求】时可不计入建筑【面积: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!。的按:照水平投影计算全】面积
(一)上【层飘窗底面与下【层飘窗顶面之间留有!空间且?无实体墙封闭的;】
(二)《进深尺寸(》墙,。体外边线《至飘窗外边线—的距离)《不大于0《.7米的;
(三)!窗台与室内地面【的高:差在0.45米以下!且结构净高在2.1!米,。。以下的?;窗:。。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!0.:。4,5米及以上的
【第四十六条 设】备平台通常指供【空,调外机、热水—机组等设备》搁置、检修且与【。建筑内部空》间,及阳台空间无出入】口连通的对外—敞开的室外空间
】设备平?台的进?深不大于2》.1米?且每户住宅的设备】平台的水平投影【。面积不超《过4平?方米时可不计入建筑!面积
不符合上述】要求:的设备平台按照【水平投影《面积计算《全面积
第四十七】条 : 花池、结构板、】分,体制冷(《。供热:)的空调外挂—机搁板等飘出建筑外!墙、无?围护结构且面积【不大于1《。平方:米、进?深尺寸不超过0.】7米:的可不?计,。入建筑面积 !
不符合上》述要求的按水平【投,影面积的二》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!
第六—节 容《积率计算
】
第四十八条 】 本规定所称容积率!一般是指地上容积】率,
地:上,容积率?是指:一定地块内地上【建,筑面积与建设用地】。面积的比值地—下容积率是指—。。一定地?。块内:。地,下建筑面积与—建设用地面积的比】值
第四十》九条 《计算容积率》的建筑?面积包含建》筑外墙保温层不【含外墙饰材
—第五十条《 顶板《面高出室外地坪设】计标高大于1.5】米,(含1?.5米)的使用空】间其建?筑面积计入地上【。。建筑面积计》入地上容积》率,
顶板?面高出室外地坪设计!标高:小于1.5米的使用!空间其建筑面—。积,计入地下建筑面积计!入地下?容积率
《第五十一条 【涉,。及以:下情形的按下—列规定计算容积【率
(一)住宅】类项目层高大于4】米(含4《。米)的按标准面【积
的?1,.5倍计算容积【率;层高大》于5米(含5—米,)的按标准面积的2!倍计:算,。容积率;
》。(二)商务、办【公项:目层高大《于5:米(含5《米)的按标准面积】的1.5倍计算【容积率;《层高大于6》。米(含6《米,)的按标准面积的2!倍计算?容积率; —
(三)—。工业:类,项,目中厂房《、仓储建《。筑层高(檐口、屋】脊顶)超《过8米的《按标准面积的2倍计!算容积率;工业项】目中:的办公、生活建【筑,按本条?中,第,(一)?。项和:第(二)《项的规定《计算;
(四)建筑!底层架空作为架【空通道布置绿—化,小品:、居民休闲、—配套设施等公—共用途的其》架空部?分建筑面积》不计入?容,积率;
(五)超市!、商场、影剧院、】博物馆、《图书馆、展》览馆:、纪:念馆、食堂》、礼堂等大型公【。共建筑及办公、酒】店等建筑首层、会议!室其:层高可根据实际功】能需求进行设计按标!。准面积计算容积率;!
(六)装配式【建筑外墙预制部分不!超过规划总》建筑面?积3%的不》计入容积率
】第七:节 建《筑密度计算
】
第:五十二条 建【筑密:度是指一定地块内】建筑基底面积与建】设用地面积的—比例:(%)
第五十三】条 建筑》基,底面积一般》是指建筑物接触【地面的自然》。层建筑外墙或者结】构外围水平投影【的面积应按照以【下规定计《。算
(一)独立【的建筑?按外墙?外围及?立柱外边(》含装饰层)水平【面积计算建筑基底】面积;?。
(二)室外有顶盖!、有立柱或》墙,体落地的走》廊、门廊、门厅、阳!台、平台、楼—。梯等按墙《体外围?及立柱外边(含装饰!层,)水:平面积计算建—筑基底?面积:
第五十四条 【 涉及以下》情,形的:按以下规定计算
(!一)无顶盖且—无围护结构的—室外楼梯按水平投】影面积?的二:分之一计入建—筑密度;《
(二)高于室外】地坪3.《5米以上的悬—。。挑阳台?、房:间等不计入建筑密度!;
(三)地下室及!。。出入口、采光井等】地下室附属设施不】。计入建筑《密度;?
(四)顶板面【高出:室外地坪设计标高】小,。于,1.5米的》。使用空间其建—筑基底面积》不计入建《筑密度?;
:(五)无柱雨篷【不计入建筑密度【
:
第八?节 : ,。绿地率计算
—
第五十五条 !绿,地率是指一定地块】内各类?绿地面积《的总:和与建设用地面【积的比例《(%:)
第?五十六条 各类】建设:项目的?。绿,地率应符《合下列规《定
(一《)居住项目绿地【率不宜小于30%】;
(二)行—政办公?、文化娱《乐、教育体育、医疗!卫生、科研设计等】建设项目绿地—率不:宜小:于35%;
(【三)商业《金融、交通枢—纽、市政公用设施等!建设项?目绿地率不宜—小于20%;
(】。四)工业、仓储等建!设项目绿地率一【般不得超过1—5%但因生产工艺】等特殊要求需安排】一定比例绿》地的绿?地率:不得超过2》。0%
第五十七条 ! 计算绿地率—的绿地面积》应包括建筑基地内】的集中绿地面积和】房前屋后、街坊【道路两侧《以,。及规定的建》筑间距内的零星【绿地面积属于住户】自有的小院》、庭院等院墙以【。内不计算《绿化面积
仅—采用植草砖铺装的】停车位不计入绿【地面积
采用植草】砖铺装且形成林荫停!车场形式的停—车位:计,入绿地面《积
作为绿化—景观组成部分的小】品、亭台、水池、】。。溪流、步道等可一并!计,入绿地?面积
新建小区建】设项目附属绿—化工程设计方—案应包含立体—绿化设计立体绿化面!积应按一定》比例计入绿地率
】第五十八条》 :居住区应根据—规划:布局:。设置:相应数量的公共绿】地居住区人均公共】绿地面?积指标、中心绿地】设置内容与》最小规模应》符合城市居住区【规,划设计?规范的?相关规定《
?第,九节 停车设施
!
第五十》九,条 建设工程配建!停车库(场》)的规划设计—必须保障交》通安全配置合—理,方便使?用满足道路动态交】通及城市环境保【护的:要求并使停车库(】场)与?建筑基地出入口【。、主体建筑主要人流!出入口、基地内道】路的关系《合理衔接《鼓励相邻地块统一设!。置出入口
第六【十,条 地《下停车库每个—机动车停车位—建筑面积宜为—30~?35 ?平,方米露天停》车场每个《机动车停车位占地】。。面积宜为25—~35 平方—米非机动车每—个停车位占》地面积宜为》1.5~1.—8 平方米》
非机动《车,停车库?(场)应设置在【城市道?路红线以《外不宜?设在道?路交叉口附近—停车方式应以出入方!便为原则
停车【库(场)、停车位的!设置应以《小型车为《计算标准居住区【内,。居民汽车地面停车】。率(居住区内居民】。汽车的停车位—数量:与居住户数的比率】)不宜超过20%
!第六十?一条 公共—建筑、?居住:类,建筑及其他建设工】程配套的停车库(】场):应与主体建》筑布:。置,于城市道路同侧确】因用:地,条件限制需在道路两!侧布置的应设置过街!设施
第六》十二条 停—车库(场)出—入口宜在城市支路设!置一般不在》主干路设立出—入口
第六十三条】 各类建》设工程配建停—车位控制指标—应符合表5》的规定
表5】 德州《市停车指标表
】
!类 《别
单 【。 位
机动】车泊位指标
!。
一《。类区
二类区!
三类—区
住!宅,
低层—。
,
车位》/每套
1.!5
2
】
,
,2
》
,。
≥144m2】高档商品房
!车位/每《套
1.【2
》1.:3
?
1.《。5
《
,
120—~,14:4m2?。普通商品房
】
,车位/每套》
1.0【
:
1.1》
1》.,3
》
90》。~120m》。2普通?商品房
—
车位?/每套?
0.—8
:
1.0
!
1.2
》
?
<90 m2!普通商品房
】
车位/每》套
:
0.6
!
0.8
【
1.0
》
?
经济适用房
!
:
车位/每套—
0.4
】
:。。
0.6《
0.8
】
:
《廉租:房
:
车位/每套
!
,
0.3
【
0?.4
—0.6
【
办公
】
行政?办公
《。
车位《/100《 m2建筑》面积:
1.—0,
1.2
!
1.5》
【商务办公
—
,
车位/1》00 m2建筑面】积
1.0
!
:。
1.5
—
:1.5
】
其他办公
】
车位/100 !m2建筑《面积:。
0.8
!
1.0
【
1.2
】
商业
!
大:型超市、商业中心
!
车位/—。100 《m2:建筑:面积
?
0.6
【
0.8
】
1.《2
:
市场】
车位/【100 m2—建筑面积
—
,
0.5《
?
0.6
【。
0.8
—。
其—他商业
《
车位/—1,00 m2建筑面积!
:
0.《4
?
0.5
!0.6?。
?
餐饮、娱】。乐,。
车》位/100 m【2建筑面积
!1.0?
1.4
】
1.6
】
旅—馆
三星级以!上宾:馆
车位/】客房
—0.3
0.!4
《
0.6《。
其】他普通旅馆
—
车位/客房】
0.2
!
0.3》
0.6
】。
:。
?
医院
》
市级以》上综合医院、
专科!医院
车位】/10?0 m2建筑面【积
》1.2
1.!5
?
2.0
【
其他医院!
,
:
车:位/100 m2】建筑面积
】0.8
—
1.0
1!。.0
—
文化》
博物馆、】纪念馆、《群艺:馆,、科技馆、图—书馆、展览馆、美术!。馆
》车位:/100 》m2建筑面》积
0.2】。
?
0.?4
0—。.6
】。。
影剧院
电!影,院
车位【。/100座
—
?2.5
—
,3
3.【5
:。
,
《
剧院
【车位/100—。座
2—.0
—3.0
—
5.0
】
体育》
场馆
《
,
:一类体育《场馆
?
:
车位/100座】
2》.,0
》3,。.0
—4.0
》
二—类体育场馆
【
,
车位/1》00座?
?
1.0
】2.0
【3.0
!
游览
《场所
?
市《区公:园
车—位/:。100? ,m2:游览面积《
《。0.04
》
0.》05
?。
0.10【
—
其他公园
—
车位/—100 m2游览面!积,
0.0【2
:。
?0.03《
,
?0.05
》
—学校
大【中,专院校
【车,位/100位师生
!。
,
:4,.5:
5
!6.5
】
,。
中学
—
车:位/100》位,师生:
0》.8:
,
?1.2
《
,
1.7
—
小学
!
车位/—100位师生
!
0.8
》
:
1.2
【
1.7
—
幼儿【园
车位【/100位师生
】
0.5
【
0《.7
《
1.2
!
对外》
交通?
火》车站、长《途汽车客运站、码头!
:
车位/》1,00旅?客,(平峰日)
】。
,。1.0
《
2.0—
3.0【
?
机场
!
车:。位/100》旅客(?平峰日)
》
!
:5,.0
《
?
注表中一类区、】二类区、《三,类区的划分参照【德州:市城市停车设施规划!其中一类区指严格】控制区为近》期建设重点、远期严!格控制停《车位供给的区域;二!。类区指适度满足区】指近期?适度增加、远期【依靠配建泊位—满足:停车需求的区—域;三类区指—协调发?展,。区指近期《预控用地《、,远期可适当提高停】。。车供给的区域
第六!十四条 《 新建住宅配建【停,车,位应100%建【设充电设施》或预留建设安—装条件大型公共【建筑:物配建停车场、社】。会公共停车场—。建设充电设施或预】留建设安装条件的】。车位:比例:不低:于10%每》2000辆电动汽车!至少配套建设一【座公共充电》站鼓励建《设,占地:少、成本低、见【。效快的机械式—与立体式停》车充电?一体化设施
】
第十节 【 城市景观与—环境
》第六十五条 【建筑物的高度、【面宽及建筑外部景观!。应符合城市设计【及,相关规划对城市景观!的要求
第六十六条! 建筑物的高【度应符合建》筑间距、消防—。、安:全、日照等方—面的要求《并应根据项目区位、!用地条件、功—能要求、周边建筑】及景观要求》。合理确定
第—六,十七条 毗—。邻河流、湖》泊或城市主干道【新建建筑高》。度80米以上—(含80米》)住:宅、写字楼等建筑】物其面宽《不宜大?。于55?米
:其,他区域新《建建筑?。高度80米以上(】含80米)住宅、】写字楼等建筑物其】面宽不宜《大于:60米;新》建建筑高《度8:0米以下的建—筑面宽由市城—。乡规:划主管部门根—据项目实际情况研】究确定
第》。六十八条 沿街】商业建筑第》一层层高不宜小于4!米二层及三》层层高不宜小于3】.5:米沿:街商业?建筑设施外墙装饰】宜主要采用石—材局部可为面砖、】陶板、铝板》等,
居住用地配—套商业宜《集中独?立,。设置沿主要干道不】宜设置?沿街商业
第六【十九条 》为集约?利用:土,地对无特殊要求的】。工业建设项目厂房】、,库房类建筑》原则上不低于2【层高度不《宜低于8米》并鼓:励工业?企业建设多层—厂房沿城《市主干道的办公科】研,及生活服务》类建筑不宜》低于5层
》第七十条 —建筑色彩应》按德州城市特—色空间和色彩规划】。研究确定的城市不同!区域:控制不同的城—市,色彩控制界面—。或,节点:的建筑?色彩:特征应有所不同【
第七十《。一,条 新《建,低、:多层住宅一般应采】用坡顶屋《。面高层建筑在屋面协!调统:一前提下可采用穹】顶、拱顶、坡顶、平!顶等:多种建筑屋面形式】沿路:建筑、沿线视线【范围:内高层建筑应进行夜!景重点设计鼓励【小区进行整》体夜:景灯光设计
【沿,城市主要道路—两侧的建《筑应注重《建,筑界面的《完整性?和连续性;沿河道两!。岸的建筑《应保持生态景观【廊道的通《透,性;沿?各,类城市?公园、广《场周边的建筑应【与公:园、广场景观相协】调,;建筑应结合—地形和?周边环境形成富【于变化的城市天际】轮廓线
建筑附【属太阳能设施应【进行一体《。化设计与《建筑有机《融,合,
在:。建筑外墙设置空调】室外机搁板、各【类管道等时各类搁】板、管道的位—置和形式应结合立面!统一设计冷凝水【应有组织排放并设置!装饰:构件以达《到,统一美观的效果
】沿城市主干道或【广场面不宜修建实】体性围墙如确—需修建围墙的应结合!整体景观《。统一设?计透空型《围墙且高度》不宜大于2》米
:第七十二条 — 广告、招》牌、指?示牌应遵循安全【、美观的原则并应符!合交通、消防、通风!、采光、卫生—、安全等要求其外观!和造型应与》周边:环境相协调
建筑】物上的?附属大?型广告、招牌—的位置、尺度—。等应与?建,筑立:面统一设《计整体效果应与建筑!风格及周边》。。环境相协调广告设】置不宜遮盖建筑【。物的窗户
建筑物外!立面上广《告、招牌的高度、】大小应协调有序【且不应超过屋—顶广告牌《字体高度不宜—。超过:3米
?城市:纪念性建筑、教育】。文化设施、政—府行政办《公建筑、文物—保护单位、》优秀历史建筑等不】应设置商《业广:告
第?七十三条 建筑】与城市道路红线之间!。不应:设置锅?炉,房、:。厨房间、污》水池等?有碍城市景观、市】容,卫生的附属设施
】配、变电室及—泵房宜布置》在地下室或底层【确需独立设》置的:应根据消防、噪音】、间距等规定进【行布置其外部—形象应?与周围景观环境【。相协调?
,第七十四条 【新建民用建》筑一律按照绿色建筑!标准进行《设计:并严格?实施;鼓《励原有建筑按绿【。色建筑标《准进行改造;鼓【励建筑群《体组:合空间?环境设?计建筑设计应重点考!虑环保节能要求【;鼓励建设与自然相!融合的生《态建筑
按照—德,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!关于大力推进装配】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!。见(德政办》发〔201》7〕9号)》文件精神应全—面实施装配》式建:造
第七十五条 !城市建筑、小区、道!路、:绿地与?广场等进行规—划,。设,计时应全《面落实海绵城—。市建设的总》体,要求居民建筑与小区!。。要建设小型》湿地及?滞流塘或建设—专门雨水蓄》水池收集利用建【筑屋面雨水绿—地应采用下沉—式绿地、雨水花园、!植草沟等方式城市】绿地与公园应—。因地制?宜采用透水铺—装、生物滞留设施】、植草沟、微地形】、,雨水花园《、,小型人工湿地、【湿塘等分《。。散式消纳与集中【式调蓄相结合的【低影响开发设—施尽可能地消纳周】边道路、建筑与小区!。、,市政设?施等区域的径流【雨水提高区域雨水控!制和内涝防治能力
!
第四章》。 :。。交通设施规》划管:理
?
第:七十六条《 铁路线路安全保!护,区控制宽度的范【围从铁路《线路路堤坡脚—、路堑坡顶或者【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!。的距离分别为
(一!),城市市区不少—于8米;
(二)城!市郊区居《民居住区不少—于10米;
(三!)村镇居民居住区】不少于12米; 】
(四)其他地【区不少于15—米
高速铁路两侧】绿化保护《带控制宽度自外侧轨!。道外缘向《外,50米
第七十【七条 公路—。建筑控制《区的范围从公—路用地外缘》。起向外的距离标准】为
(一》)国道不少于2【0米;
》(二)省道不少于1!5米; 《
(三?)县:道不:少于:10米;
(四】)乡道不少于5米】
公?路弯道内侧、—互通立交以及—平面交叉道口—。的建:筑控制区范围—根据安全视》距等要求确定
【高速公?路用地两侧外各50!。米,立交:桥匝道?、高速公路连接线两!侧,、收费站周围各1】00米范围内—为高速?公路建筑控制—区
第七十》八,条 城市道路分】为快速路、主干路】、次干?路及支路4个等级】
快速路《、主干?路道路?红线宽度为》40:。~7:0,米次干路《。。。道路:。红线宽度为25~4!0米支?路道路红《线宽度为25—米以下
第七—十九条 《 与城市道路—。相交的出《入,口通道?与城市道路应—尽量采用《正,交布置如斜交则【不宜小于7》5°
各类建筑基】地出入口位置距【离城市主干道交【叉口不?宜,小于:80米;《距离次干道交叉【口不宜小于50【米;距桥隧坡道的起!止线的距离不宜小于!3,0米基地位于两条】以上道路交叉口的】。出入口应设置在级】别较低?的道路?上
第八十条 【 城:市慢行交通系—统由:步,行系统和自行车系】统两:大部分构《成城市建设应大力发!展与:改善:慢行交通系统—环境宜发展独—。立步行?系统和自行车系统
! : :第八:十一条 行人横穿!市区封闭式道路、】快速路或交通—繁忙的机动车道宽度!大于25米的—主干道宜设置人行】天桥或地道;大【型商场、医》院、学校《、,车站、影剧》。院、体育场》(馆:),等人流相《对密集的场》所可设专用过街设】施
人行天》桥应按以下规—定设置人行天桥的】净,宽度不得大于6【米桥下?净,空高度不得》小,于5.?5米(不含5.5】米);穿越宽度小】于20米的城市支】路的桥下净空—高度可适当降低【但不得小于》4.5米《(不含4《。.5:。米);?人行天桥《宜设置?顶棚并应进行专【项城:市景观?设,计论证且应全—天候对外《开放
人《行地下通道应—按以下规定设置【人,行地下通道的—长度不宜超过—100?米;如有特别需【要,而超过?100米时宜设【。置自动人行道;【人行地?下通道内每间—隔50米应》设置防?灾疏散空间以及2个!以上直?。通地面的出入口【
第八十二条 【 公园?、广:场、景区及有条件】的,路,段宜单独设》置专用?自行车道《单独设置的自行车车!。道宽度单向不宜小于!3.5米双向不【宜小于4.5米
公!共自:行,车站点宜结合城【市道路、轨道交通站!。点,出入口、公交—场站以?及广场、公园、【绿地、绿道》、居住小区、建筑后!退红线地带等—。独立空间灵活—设,置
第八十三条 !公共交通《相关设施的设置应】符合城市道路—工程设计规范—城市道路交通规【划设计?规范相关《要求:
第八十《四条 《城市公交停靠站的】设置应符《合下列要求
—长途客?运站、火车站、【轨,道站的主要出入口5!0米范围《内应设公《交停靠站《
立交道口》、桥梁的坡道两端以!及隧:道进出口外50米】。范围内严《禁设置非港》湾式公交停靠站【
道路交叉口附近】的车站宜安》排,在交叉口出道一侧距!交叉:口外侧缘石》曲线末端宜》大于:50:。米
:第八十五条 严】格控制预留轨—道交通线《路及其附属》设施的用地轨—道交通?设置:应符合地铁设—计规范?城市轨道交通工【程项目建设标准及】其他相关规范—和标准并应符—合,国家现有强制—性标准?的规定
《第八十六条》 加油站、加【气站及加油》加气:合建站选址应符【合汽车加油加—气站设计《与施工规范城市道路!交通规?划设计规范山东省】成,品,油市场管理办法等】相关标准
》(一)在城市建成】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!、,一级加气站、—一级加油加气合【建,站、CN《G加气母站在—城市中心区》不应建一级加油站】、一级加气站、【一,级加油加气合建站、!。CNG加气母站;】
(二)《加油站设置的服务】半径应在1.—0,公,里以上;
(—三)加油加》气站的设置》应符合城镇加油加气!。站专项规划、环境保!。护和防火安全—的要:求并应选《在,交通便利的》位置
》第五:章 市政公用设施!规划管理
【第一节 》供水及排水》工程
第八十】七条:。 城市水厂、加压!泵站:选址用地外围应【设置宽度不》小于30米》的绿化防护带—绿化防?。护带内不得设置生活!。居住区、不》得修建禽畜饲养场、!渗水厕所、渗—水坑不得堆放垃圾、!粪便、?废渣及敷《设污:水干管并应》符合德州市饮用【。水水源保护区划定】方案(?。德政字〔20—15:〕17号)文—件要求
第八十【八,。条 旧城区应结合!排水:设施改造逐步实【现雨污分流其他区域!应,采用雨污水分—流制:
第八十九条 【 污水处《理厂应采取》防护:措施在厂区周边【设置卫生防》护带:污水处?理厂卫生防护—距离内不得》新建生活居住类建】筑污水?处理厂规划用—地控制?指标:。。应,符,合城市排水工—程,。规划:规范要求
第九十条! 城市中水站一般!按地:。。下式设计并采取【防护措施满足环【境保护的要求处理规!模不大于1》万吨/?。日的城市中水—站用地指标宜采用】。0.7平方》米•吨?/日
?。第九十一条 【。排水泵站应采用【独立院落并设置【围墙与生《活居住类《建筑间应有不—小于10米的—防护:距离采用地下—式布置的排水泵【站且地面部分布置为!绿化的防护距离可适!。当缩小用地面—积应:按泵站性质》、规模?确定用地指》标应符合《城市:排水工程规》划规范要求
】第二节 能—源及:。通信工程
》
第九十二条【 新建《城市变电站的结构形!式选择宜符》合下列规定
】在市区边缘或郊区】可采用布置》紧凑、占《地较少的全户外式或!半户外式;》在市:区内宜采用》全户内式或半户【外式;?在市中?心地区可《在,充,分论证的前提—下结合?。绿地或广场建设全地!下式或半地下—式;在城《市,的超高层公共建筑】群区、中心商务区】及繁华金融、商贸】街,区宜:。采用小型《户内式
《 城市变电站的建!筑外形及风格应与周!围环:境、:。景观、市容风貌相协!。调
第?九十三条 》 变电站用地面【积应符合城市—电力规?划规范等标准规【范的规定
第九【十,四条 35千伏】。以上架空高压—电力线路《规划走廊宽度—宜按表6进行—控制其他《相关距离符合城【市电力规划规范要】求
表》6 架《空高压电力线路规划!。走廊宽度控制值【
?
【
电《压等级(千伏)【
,
500
】
33《0,
,。
,
220》
110
!
35《
:
规划走廊!宽,度(米?),
75
【
45
!。45
》
30
—
25
】
第九十五条 【 电力线《架,空线路及《电力电缆敷设应【符合以下要求—。。
(一)市区—内,新建220千伏及以!下电:力线路有条》件的原则应采—用地下电缆;不具备!入地条件的高—压架空输电线—路宜沿铁路、公路】、城市道路的—绿化:。保护带、河道保【护带架设;
(二)!市内高压架》空电力线路宜采用】占地较?。少的窄基杆塔和多】回路:同杆架设的紧凑型】线路结?构,多路杆塔宜安排在】同一走廊;
(三)!同一路?段上的?各级:电压电缆宜同槽【敷设
第《九十六?条, 城市燃》气工程?应明确?服务:范围在服务范—围边缘燃气》管网不得重复—建,。设
:天,然气门站用地面积不!宜大于?1.5公顷高中【。压调压站《、接转增压站—、压缩天然》气加气?母站用地面积—不宜:大于1公顷储配【站用地规模根据【调度储气量合理确】定
各级调压站与】周边建(《构)筑物的最—小间距?应符合城镇》燃气设计《规范的规定
第九十!七条 《压力:大,于4兆帕《的超高?压燃气管道的—保护:距,离应满足相关法律】法规、?标准规范的规—定
:第九十八条》 :燃气:管道敷设《除,满足相?应标准规范的要求外!还应符合下列—规定:。
(一)高压、【次高压、中压输配管!网宜成环状布置;】
(二)燃》气管道不《得从建筑《物和:大型构筑物下穿越】但架空?的建筑物和大—型构筑物除外—;
(?三)燃气管道—不得在动力和—照,明电缆?沟道、易燃易—爆材料堆场、腐【蚀性液?体堆场?、铁路车站》及货场?等场所敷设》;
(四)》高压:、次高压燃》气管道不得在—高压供电走廊下、桥!梁上敷设
》。(五)燃气》管道禁止利用公【路桥梁(含桥—下空间)《、公路隧道》、涵:洞铺设
第九—十九条 城市内】供,暖应采用清洁采暖】系统优先采用集中供!。热系统城市热源位置!。、规模由城》市总:体规划及城》市供热专项》规划:确定中继泵站用【地指标宜参照—表7:规定:
表7 中】继泵站用地》指标参?照表
?
:
?
供热!面积
(万m2)】
:
:<50?。
50~1】00
—10:0,~300
3!00~500—
500~】800
》
80《0~13《00
《
?
占地面》积
(m2)
!
<500
!。。700
—
1000
【
15《00
?
20》00
25】00
注!上,述面积不包括储水罐!面积如中《继泵站需《设置:。储水罐可适当—增加占地面积
【换热站用地面—积一般为100~2!00平方米应与【其他建筑物》结合设?置重要地《区应采?用,箱式换热站
第【一百条 各—类通信管道、设施】及设备用《。。房应统一规划、设】计移动?通信基?站的设置应符合建筑!物移动通信基础【设施建设规范—的要求通《信管道敷设应符合下!列规定
(一—)不同?运营商的通信管道】应同:沟同井结合道路同步!建设;
(二)支线!管道:管孔除满《足本:服务范?围内终期通信线路】需要外应预留2【~4孔作为备用【管孔不得少》于6:孔 ?
第三节— 管线综合—
:
第一百零一—条 市政管—线应按下列规定【设置
(一)—电力电缆《、给水配水管线、】中,。水,。配水管?线、燃?。气低:压管线宜优先—设置:在人行?道或者非机动车【道,下;
(《二)电?信管孔、热力管线、!给水:输水管?线、中水《输水管线、》燃气:中压:管线:。、电力排管、宜设置!在非:机,动车道?或者机动车道下雨】水管:线、污水管线宜优先!设置在人行道—、非机动《车道下?;
(三)各类通】信管线(含广播电视!),应同沟?共井埋设;
(四)!。给水管线、电力电】缆、供热《。管线宜?在道路西侧或者北】侧敷设通信(—含广播电视》),电缆、燃气管线宜】在道路东侧或南【侧敷设?;
(五《),新建线路有条件的】应采用地下敷—设现状架空线路应】结合城市建设逐步】。。。入,地敷设
第一—百零二?条 新《建市政?管线宜在道路红【线范围?内敷设但不宜开【挖路面道路内—无敷设空《间且道路两侧有【绿化保护带的可在绿!化保护带《内设置但《覆土深度不得低【于1.5米
规【划,红线宽度小于30米!的城:市道路?各类市政管线应【。单排布置《规,划红线宽度大于3】0米的城市》道路可双《排布置电力电—缆、供水排水、【燃气低压管线规划红!。线,宽度:大于40米的城市】道路可双排布置通】信,管,线、排水管线—
新设各种电力变压!器,、通:信交接箱、燃气【调压器(《箱)等设《施不得占用城市道路!的盲道
《。第一百零三条 【。 为避免重复开挖】新建、改扩建—城市道路管线工程】应同步设计并实【施
新建道路内【的各种?管,线应:预,留支管或者》接口;各种管线【的附:属设施以及专用【管线宜设置在城市道!路红线以外
第【一百零?四条 以下—道路及地段一—般不得新建》管线确需建》设的宜采用非—开挖技术措施—
(一)竣》工10年内的城市快!速,。路;
(二)竣工5!年内的城市道—。路或:者竣工?3年内的《大修城市道路;【
(三)市》中心交通繁忙的道路!交叉:口以:及商业?网点集中的》路段
除上》述规定情形外空【旷处或待改造路段】应采用开挖方式施工!。
,第一百零五条 结!合地下空间》开发利用、各类地】下管线、道路—。交通:等专项规划合理确】定地下综《合管:廊建设?布,局,、管线种类、断面形!式、平面位置—、竖向控制等—预留和?控制有关地》下空:间
地下综合管廊工!程,规划:设计应考《虑,。各类管线《接,入、引?。。出支线的需求满【足抗震、人防和综】合防灾等需要
【第一百零《六条 地下管【线工:程的建设在》规,划上产生交叉的按照!。下列规定处理
(一!)相对次要》。管线避让《相对:主要管线;
(【二,)可:弯曲管线避让不【易弯曲管线;
(三!)非:重力:自流管线避让—重力自流管线;
(!四)技术要求低的管!线避让技术要求高】的管线;《
(五?)临时性管线避让】永久:性管线;
(六)】柔性结构管线避让刚!性结构管线;
【(七)?小口径管线》避让大口径》管线;
《(八)拟建设管【线,避让已建《设,管,线
第》一百:零七条 各类市政!管线交叉及垂—直排:。列顺序应符合城市】工程:管线综?合规划规范的要求】
第四节— , 环境卫生工程
】
第一《百,零八条 城市【环境卫生设》施的设置应符合城】市环境卫生设施规】划,规范:等技术规范的要【求,。
第一百零九条【 生活垃圾—卫生填埋场、生活】垃圾焚烧厂等城【市垃:圾集中处《理,设施:应在规划建成区【。边缘或以外集—中设置;《。卫生:填埋场用地内—绿化隔?离带宽度不》应小于20》米;焚烧发电厂绿】。化隔离?带宽度应不小—于10米
》。其他固?体废弃物处理厂【、,处置:场选址应远》。离规划建成区及城】市水源保护区
粪】。便处理厂应在规划建!成区边缘或以外设】置场地内应》设,置,。宽度不小于10米的!绿化隔离带
第【一百一?十条 ? 垃圾转运站应【设置在交通方便且】易安排清运线—路的地方采用封【闭的:建筑:形式用地《面积应符合有—关标准规范的—要求
第一百一十】一,条 商业区—、,市,场、客运交通枢纽】、体育?文化场馆、》游乐:场所、广场、大型】社会停车场、公【园及风景名胜区【等,人流集散场所附【近应设?。置公共厕《。所,其他城?市用地也应》按需求设置相应等级!和数:。量的:公共厕所
独立【式的:公共厕所外墙—。与相邻建筑距离一般!。。不应小?于,。5米周围设置不小于!3米:的绿化带
道路【两侧规划《绿化保?护带宽度20米【以上的可在》绿化保护带内—设置独立式公共厕】所但不得妨》碍城市管线》的埋设并应做—。好绿化?及景观设计
—
第五节 城】市,防灾设?施
: ,
第一百一十二条】 消防站的布点】应满足5分钟—内消防车辆到达责】任区边?沿的要求各级—消防站消防车位【数、用地面》积及建?筑面积应符合城【市消防站建设—标准
?消防站执勤车辆主出!入口两侧宜设置【交通信号《灯、标志、标线【等设施距医院—、学校、幼儿—园、托儿所、影剧】院、商场、体—。育场:馆、展?览馆等公《共建筑的主要—疏,散,出口不?应小于?5,0米
生产、贮存危!险化学品单位的【地,。区,。消防站应设置—在常年主导风向的】上,风或侧风处其—。。边界距?上,述危险部位一般不宜!小于:300米
第—一百:一十三条 城市】道路消火栓应在人行!道,上设置间距》不大于1《20米;交叉—。路口一般应设—置消火栓《;道:路,红线:宽度超过《60米?的,应在:道路两侧设置消【火栓
消火栓距车】行道:距离不大于2米
】
第六章 — 其他?工,程规划管理
【
第一百一》十,四条 临》。时建设用房管理应符!合以:下要求
《(一)临《时建设工《程不得影响近期建】设规划的《实施以及《交通、市容和消防安!全;
(《二):临时建设《。工程层数一》般不超过2》层建筑高《度不超过9米
【第一百一十五条 】 沿:街建筑外立面装【修应符合以下要求】
,(一)?建,筑外墙装修应遵循安!全、美观、节能、】环保的原则并—与建筑自《身及周边环境相【协调同时《符合我市城市容貌管!理的有?。关要求;
(二)建!筑外墙装修应—符合:相关建筑设计规【范的要求有经批【准的道路景观规划】的应符合规》划的要求;
(三】)沿城市快速路【、主:干道进?行外墙装修》的主色系应与城【市主色调相协调
】 ,
第七章 附【 则
第【。一百一十六条— 附录是本规定组!成部分应一并遵守】执行:本规定未涉及的【内容按国家相关技】术规范?或相关规《定执行
第一—百一:。十七条 根—据经济社会》的发展、《上级政策的调整及相!关技术规《。范的修订本规定相】应内:容应及时修订—。。
第一百一十—八条 本规定自】。2018年6月1】。日起施行有》效期:至2023年5月3!1日
》
附 录—。
?一、名?词解释?
1:. 低层建筑指【高度小于等于10米!的建筑低《层居住?建筑:为一:层至三?层
2. 多层建】。筑指高度大于1【0米、小于等于2】4米的建筑》多层居?住建筑为四层至六】层
:3. 高层》。。建筑指高度大—于24?。米,的建筑高层居住建】筑为十层以上
4】. 建筑高度指由】室内:地坪正负零至—檐口顶面或女—儿墙顶?面的高度
5—., ,建设用地面积—指,能直:接用于或附属于建】设项目的用地面积】具体面?积以市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规划条【件确:定的用地范围为准
!6. 生活居住类建!筑,指,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!日照有相关要求的】。建筑:包,括住宅、医院病房楼!、老年?人居住建筑、—。幼儿:园和托儿所》以,及中、小学》教学楼等
》7. 住宅公寓指居!住用地上除》日照要求外均—满足住宅建》筑设计规《范其他强制》性内容的一类特【殊的生活单元
8.! ,老年人居住建—筑专为?老年人设计供—其起居生活使用【符合:老年人生理、心理】。。要,求的居住建筑—包括老年人住宅【、老年人公寓、养】老院、?护理院、托老—所居住着《老,年住户的一般—住宅不得认定为老】年人居住《建筑
9.》 城市重要区域、重!要地段、重要—节点和城市快速【路、:主干路两侧主要【包括德州东部城【区(:以原生态科技—城规划区《域为核心区》统筹陵城区》边临镇、《丁庄乡经济技术开发!区赵虎镇、抬头【寺镇为拓《展区);市政府公】共服务轴线》、运:。河、岔河、减河【。两侧:200米《范围内用《地;长河公园、新】湖风景区、苏—禄王御园周边—300米范围内用地!;东:风路、东《方红路沿线两侧
】二、附图
附图【1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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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:遮挡建筑日照分析范!围
—附图2?
遮挡建筑日照!分析范围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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