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德州市规《划管理技《术规定<?xm【l:nam》espac》。e pref—ix = o— ns 《。= "ur》n:schema】s-micro【soft-com】:,office—:of?fic?e" />》
, ,
第一章 —总 则《。
第一》条 为加强城【乡规划管理》合理利用《土地和空《间资源保障城乡【规划实施根据—中,华人民共和国—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!乡,规划条例和有—关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参照相关—技术规范结合本【。市实际制定本规定
!第二条? 本规定适用【于德州市《城市规划区内—规划设计和》规划管理的》相关活动
第三条】。 城乡规划管理】应以:经依法?。批准:。的城乡规划为直接】。依据城乡规划—。尚未批准的或城乡】规划未明确》有关:内容:的按照有关法—律、法?规、规?章、:技术规范和本规【定执行
法律、【法规、规章》、技术规范和本规定!对有关城乡规划【管理事项未》明确规定《的,由市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依据行政管理】权限合理确定
!第二章 《。 ,建设用地规划—管理
?
第一节》 一般规》定
?
,第四条 《 城市用地分类执】行住建?部公布的城市—用,地分类与规》划建设用地标准对用!地性质按照》以中类为主、大【。。。类与:小类:为辅的分类方式【进,行规划管理》针对创新、创业型等!新业态用地》性质的确定规划【部门可以按》。照国:家、省、市相关政策!。规定:。进行适当创新性【探索
第五条 】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!与建筑容量应—依,。据控:制性详细规划确定】;控制性详细规划】未经审批《的应参考其规划成】果尚未编制控制【性,详细规划的应—参照总体规划和编制!研究成果《合理确定
第六【条 建设用地【的使用应遵循成片开!发,建设的原则应尽【量与周?边用地进行》整合统一规划实施】不宜零星插》建
原则上老城区1!0亩以下新》腾空地块用》于“增?绿增益”工程—不再用?于开发项目》
第二节 】建筑容量
》
:第七条 建—筑容量包括容积率】和建筑密《度
建筑容量应根】。。据建设项《目的区位、用地性质!、用地规模、建【筑高度等因素—进行:控制
?第,八条 居住—用地建筑容》量按城市居》住,区,规,划设:计规范?进行控?制,旧,城区:可适当降低》
文化体育、—教育科研《、医:。疗卫生?等用地建筑容量控】制按有关专业—技术规?范执:行
核心商务—区、行?政中心、城市标志性!地段等特定功能区】。块或单?独编制详《细规划地段的建【筑,容量根?据其特殊的规—划建设要《求控制
工业用地建!筑容量根据工业项】目,建,设用地控《制指标(国土资【发〔:2008〕24号】)、:关于进一步推—进节约?集约用地的意—见(鲁政《办发〔2《013〕36号)等!相关规定进行—控制工业项目—内仓储?物流用?地参照工业用—地进行管理有特【殊工艺?要求的工业项目可】根,据其:工艺:。需求按照建筑系数进!行控制
第三节! 地下空》间管理
第九条! 地下空间的【开发利用应》贯,彻统一规划、—综合开发、积—。极利用、合理保护】、公共设施优先的】原,则鼓励合《理利用地下》空间
开发利用地下!空间应在浅层空间得!。到充:分利用?的基础上向深—层空间?发展
地下空间【。按竖向开发利用的】深度可分为以下层次!
浅层空间0~15!米(含15米—);
中层》空间15~30米(!含30米);
深层!空间地下30米至更!深范:围
第十条 — 地:下空间开发利用应】包括地下空间的【功能定位、开发【规模、布局》。结构、?交通组织、控制【要求、?连通方式、》文物保护及应急【防灾等内《容统:筹,安,排公共服《务、人民防空、市】政,。管线及其他地下设】施
第十《一条 地下—空间:的开发建设》应,保证现状及规划【城市市政、水—利、交通《等,设施的建设空—间,和安全使用要求;满!足绿化种植的—覆土要求《城市:道路、广场、公【共绿:地等:公共空间《的,。地下空间覆土深度】不宜小于1.5米
!
:第四:节 ?公共配套设施
【
第十二条 【 居住区《公,。共配套设施按照【使用功能分为管理】服务设?施、:医疗卫生设施—、养老设施、—便,民商业设施、—文体设施和教育【设施六类《参照表1标准执行具!体项目应随着—城市社会经济的【发展不断《完善
第十三条 】 居住区公共配套】设施的配建水平【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!对应并与《项,目同步规划、—同步建设配建种【类及规模参照表1】执行表1中未涉及】的金融邮电》、市政公用及—。其他:公共服务设施参【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】设计规范中公共服务!设施配建的有关要求!综合确定 》
表1? , 居住?区,公共配套设》。。施配置标准》
—
—。类别:
,
项目
名【称
《
一般规模》
服务规模
!(万人)
【。
备注
!
建筑面《。积
(㎡)
!用地面积《
(ha)
【
管理服务!设施
—社区
警务室
!
≥40
!
0.1~【0.3
—
!≥120
—
:。
1.—0~1.5》
—
≥26《0
?
,
,。
:
3.0~5【.0:
《
:
物业服务
用【房
:。。
!。
,
:
,
】物业服务《用房的建筑》面积按照《。建设工程项目—总面积的3‰-5‰!。配,置最少不低于—100㎡业主委员会!办公用房从物—业服务用房中调剂】。其建筑?面积不?低于20㎡
—
居委】会(社?。区
党群服务中【心)
≥【500
《
《
1《.0:~2.0
—
每3000【户设一处居》。委会(含社》。区党群服务中心)】建筑面积按》1㎡/10-—2,0户的标准计算并】不低于500㎡不满!。3000《。户,的小区应按照—1㎡/10-—20户的《标准设置社》区办公用房
!
,
医疗卫生—设施
社【区卫:生服:务中心(站)
【
,
1?5,。。。0~200
【
0.8!~,1.0
》
,。
】
1000~14】00:
?
:
3《.0~5.0
【
1【400~1700】
5!.0~7.0—。
1】700~2000
!
>】7.0?
《。
养老
设施】
老年服【务中心?(用房?)
≥—30:0
》。
0.3【~0.5
3!00:0人以下《的居住组团按每百】户建筑面积不—少于20《㎡的标准配》套建设社区养—老服务用房(托【老所)
—
≥500】
《
:
0.5》~1.0《
≥7!5,0
—。
:。
,1.0~《1.5
《
,
≥—108?5
【
1.5》~,3.0
!
≥1600
】
,
3.【0~5.0
【
》便民商业《设,。施
》便民:市场
?
,
600~1【500
—
1—.0~2.0—
:
!
类别《
《项目
名称》
《 一般规模
】
服务规模
—(万人)
【
备注
】
室内建筑面积(!㎡)
室【外场地面积(㎡)
!
,
文体
】。设施
》
文体活动中—心
170~!28:0
《
650~95【0
0.1】~0.3《。
社区—文体设施《室内建筑面积可按1!00-260㎡【。/千人、室外—活动场地面积可按】300-《。6,50㎡/千人的【标,准配置
—
?
20?50~?。。2900
—
43《00~?。6700《
《1.0?~1.5
》。
—770?0,~107《。00
189!00~2《7800
3!。.0~5.0
】
类别
!
项目
名称【
,
,
一?般规模
服】务规模
(万人)
!
,
备注
】
班数
!用地面?积(ha)》
教育!
设施
《
幼儿园
【
:。
6班
【≥0.36》
0.3~0!.7
》
30?00人以《下的居住组团—须,。就近整合到周边其他!社区与其他社—区共用幼儿园—
:
:
9《班
?
≥0《.,53:
《0.7?。~1:.0
《
?
12班》
≥0—.70
—
,1.0~《1.5
—
15—班
≥0.】85
1.】5~2.0
—
《。
:小学
—18班?
《≥1.9
0!.7:~1.5
!
:
《
24》班
≥—2.5
1】.,5~2.《0
?
》30班
【≥2.9
【
2.0~2.【5
?
》36:班
≥3.】2
2.【5~3.0
!。
初中
—
:
24班
≥!3.0
【3.0~《4.0
》。
?
:30班
《
≥3.5
!。
4?.0~5.0
【
:
,
36班
】
≥4.0
!
5.0~6.0
!
】
第三章 !建筑工程规划管理
!
第?一,节, ,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!
,
第十四》条 建设工程设计!方案应由具备相【应资质的设》计单位进《行设计、经具备规划!技术服务资》质的单位进行—规划:技术审查并出具【审,。查报告
第十五条】 城市重要区域】、重:要地段、重要节点】和规划用地面—积大于3公顷的【成片开?发地块、城市快速路!。及主干?道两侧重《要公共建筑项目一】般应由两家以上设】计,单,位提报不少于3【个方案报市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按程序】审定
第—二节: 建筑间距—
第十六条 】 本规定所称建筑】间距:是指两幢建筑—外墙结?构外围之间》的水平距《离包:括正面间距与—侧面间距
第十七】条, 多层生活居【住类建筑(建筑高】度小于等于24米的!),间距按照间距—系数确定
》(一)南北》朝向的建《筑正面间距不小【于该建筑相对高度的!。1,.6倍其它》方向间距折减系数按!城市居住区规划【设计规?范执行;
(二)】多层生活居住类【建筑山墙间两侧【均不设置《窗,户或单侧设置窗户】的侧面间《距不宜小于6米多层!生活居住类建筑山墙!。间,两侧:均,设置窗户的侧面间距!不宜小于8米;【
(三?)垂直布《置的建?筑,间距按各自相应间距!标准:的二分之一之和计算!。但不得?小于:9,米
第十八》条 两幢建筑【物夹角小于等于3】0度时建筑间—距按平行布置—要求控制;两幢【建筑物夹角大—于6:0度时建筑间—距按垂直《布置要求控制;两】幢建筑物《。夹角大于30度小】于等于6《0度时根据具体情况!参,照以上标准执—行
第?十九条? :一般情况下新建各】类建:筑与项目外北—侧南北朝向生活【居住:类建筑平行布置【时的建筑间距参【。照表2确定
表】2 新建各类建【筑与项目《外北:侧南北朝向生活居住!类建筑?平行布置时的建【筑,间距 ?
?
?
》南侧遮挡建筑的建筑!高度(?H):
建》。筑间:距(:L)
《
?
24 米以上】50米以《下
L≥1.!2H且L≥30米并!满足日照标准要求】
【50米以《上,(含50米)80】米以下
《。
L≥1.0】H,且L≥60米并【满足日照标准要【求
?
,。
《80 米以上(【含80米)
【
L≥90米并】满足:日照标准要求
!
第二十条【 一?般情况下《新建南北朝向生活居!住,类建筑与其南侧【各类建筑平行布置时!的建筑间《距参照?表3确定
表【3 新建南北朝向生!活居:住类建筑与》其南侧?。各类建筑平行—布置:。时的建筑《间距
!
?
南侧遮挡建【筑的建筑高度(【H)
》
建筑间《距(:L)
】
2:4 米以上50【米以下
【L≥1.0》。H,且L≥30米并满足!日,照标准要求》
:
《。
,50米以《上(含50》米)100》米以下
《
L≥0.【7H且L《≥50米并满足日】照标准要求
】
100米以!上(含100米)】
L》≥70米并满—足日照?标准要?求
—
第二十一条 一!般情况下南》北朝向生活居住类】建筑与项目》外北侧各类非生活居!住类建筑平行布置时!的建筑间距参照【表4确定
表【4 南北朝》向,生活居住类建筑与项!。目外北侧各》类,非生活居住》类建筑平《行布置时的建筑【。间距 ?
《
北】侧非:生活居?住类建筑的建筑【。高度(?H)
建筑间!距(:L)
!24: 米以下(含24】米)
—L≥0.8H 且】L≥1?5,米
2!4 米?以上50米以下
!。
,
L≥0.5H【 且L≥20米【
50! 米:以上(含50米)】100米《以下:
L≥0【.3H 《且L≥2《5米
【
100米—。以上(含100米)!
L≥0【.2H且L≥3【0,米,
《
第二十》。二条 《高层生活居住类【建筑与?其他多?层或:高层:生活:居住类建筑侧面相对!时最小侧面》。间距不宜小于1【3米
第二十三条 ! ,计算建筑间距—。的外:墙,结构不包括挑檐、楼!梯间、阳台等—。突,出部分但下列情况】之一的除外》
(一)《建筑:屋面挑檐挑出—宽度大于或者等于0!.8米的挑》檐计入?计算遮挡线;
(】二):建筑物的《阳台或凸出》部,分长度?。之和大于建》筑总长的三分之一】突出部分计入—计,。算遮挡线
第二十】四条 多层生活】居住类?。建筑计算日照—间距的建筑相对高】度是:指遮挡建筑檐—口(有女儿》。墙,的指女儿墙顶端)】相对于相邻》被遮挡生活居住类】建筑第一层》居住:空间室内地坪的高度!
,楼梯间、电》梯机房?、水箱间等局—部突出屋面》的辅助用房水平【面积之和不超过【屋顶:平面面积《四分之一的不计入建!筑相对?。高度
第二十—五条: :建筑间距《还应符合消防、卫生!防疫、?环境保护、工程管线!、,地下空间《、人防疏散》、建筑保护、施工】安全等要求
—
第三节 日】照标准控制与日照】分析
第二【。十六条 》。建筑高?度24米以上的【建筑与北侧住宅【的建筑间距以—及除住宅外其他【。生活居住类建筑【与南侧建《筑之:间,的建筑间距应—通过日照分析综【合确:定
第二十七条 】 生活居住类建筑日!照应满足下列—要求
(一)住宅】建筑应满足大寒【日不低于2小时的】日照标准《每套住宅至》少应有1《个居住空间》(,卧室或起居》室)满足日照—标准, 居住空【间总数超过4—个时至少应有2【个居住空间满—足日照标准;
(二!)南向医院病—房、疗养院的—病房和疗《养室应满足冬—至日不低于》2小:。时的日照标》准;:
(三)老年—人居住建筑》(,老年人住宅、老年】人公寓及养》老院、护理院—、托:老所等)的主要居室!(卧室和起居室【)应:。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!小,时,的日照标《准;
(四)托儿】所,和幼儿园的活—。动,室、寝?室,及活动场地的—二分之一活》动,面积应满足冬至日不!。低于3小时的日照】标准:;
(?五)中小《学教学楼普通南【向教:室应满足冬至—日不低于2小时【的日照标准;
第二!十八条? 申报项目相【邻被遮挡生活—居住类建筑日照应】满足下?列要求
(一)原】有日照时数符合国】家相关规范》要求的考虑申—。报项目的《日照影响后》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!要求;
(二)【原有日照《时数不符合》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!考虑申?报项目的日照影响】后原有日照》时数不降低
第二十!九条 新》建住宅自身日照【时数不符合》上述日照标准—的可作为《住宅公寓使用—具体楼号《及位置应在建设【工程:规划许可证附—件中注明不》符合日?照标准的总》户数不宜超》过规划项《。目总:户数的3%
第三】十条 确》因用:。地条件限制拟建建筑!。造成周边《少量原有住》宅不满足上述日照】标准的相关》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协!商或协议方式解决】并将书面材料作为】日照分析报告的要】件报市城乡规划主】管部:门备案已经过规划审!批一次规划、分【期实施的住宅建筑项!。目按:原批准的标准执行】
,第三十一《条 被遮挡生【活居住类《建筑日?照分析范围以拟建建!筑,为对象北《面,为拟建建筑高度的1!.6倍最大》不超过160米【东西两面为》拟建建?筑最:外侧向外各1倍的拟!建建筑面宽范—围且不小于拟—。建,建筑高度的》一,半(如附图》1所示)
遮挡建筑!日照分?析范围以前款确【定的被遮挡生—活,居住类建筑》为对象向南160】米东西两《面为被遮挡建筑外侧!各1倍的被遮挡建筑!的面宽且不小于被遮!挡建筑?高度的一半距离确】定其:他遮挡建《筑(如附图2所【示)
第三》十二条? 位于《或部分?位于日照分析范围内!的建筑?。物包括?规划建筑《。。方,案已审?定、已批准尚未建设!、,正在:建设的建筑物应纳入!计算拟建建筑周边】为规划居住用地且】。未确定规划》建筑:。方案的宜以相邻地】界或道?路中心线为》对称轴对拟》建建筑做镜像处【理作为周边地—块的规划建筑方案
!被遮挡?的生活居住类建【筑,原有日照时数不在主!要日照方向》获得的不计入原【有,日照时数
第三十】三条 规定—范围内的下列—生活:居住类建《筑作:为,被遮挡建筑》时不纳入分析—
,。(一) 临时建筑】、违法建筑及未【经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批准而改!变原设?计使用性《质,的建:筑物;?
(二)已确—定待改造时间的地段!的低层个《人住宅;
(三)】平房的?南房及东西两侧【偏房
第三》十四条 进—行日:照分析所需收集的基!础资料和《日照分析《报告应符《合,市,城乡:规,划主管部门的有【关,。规定
需做多点沿线!分析:的日照分析报—告应计?算出其主要》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!时数并绘制多点沿】线日照分析》图注明不《满足日?照要求的位置
【需做窗户分析的【日照分?析报告应《计算出其《每一分析窗位在申报!建筑:建成前后的日照时】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!并列出日照时间【表注明不满足—日照要求《的窗位?
第四节 【 建筑退让
【
第三十五》条 沿《建设用地边》界线:和沿城市道路、【公路:、河道、铁路—。、,轨道交通《、城市?防汛:。排涝设?施两侧?的建筑退让距离应】。符合:消防、环保、防洪和!交,通安全等方面—的,规定已编制详细规划!或城市设计的—按详:。细规划?或城市设计的相【关规定?执行
?第三十六《条 生活居住类建!筑主要朝向退让用】地界线的距离—一般不应小于对应自!身建筑高度》的建筑?间距:的一半建筑次—要,朝,向退让用地界—线,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!对,应建筑侧面间—距,的一半工业》厂房、仓库建—筑退让用地红线的】距离不宜小于—5米:
用地?界线外为绿地—。、广场或《非建设用《地的各类建筑的退让!。用地界线距离—可适当减小用地形】状、建筑布局、建筑!功能等特殊条—件限制难以满足【一般退让要求的征得!相邻用地《单位书?面同意后《建筑退?让用地界线的距【离可适当减》小
第三十七条【 沿城市》道路两侧新建、【。。扩建、改建各类建筑!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!已经批准的》根据详细规》划或城市设计的要】求退让道路红线;】。未经批准《的应综合考虑城【市,道路两侧沿》街立:面完整性以》及与现状《建,筑关系?等,因素确定退让道路红!线的距?离,
第三十八条 沿!城市绿?。线、蓝线、紫—线新:建、扩建、改建【各,类建筑多层建筑退让!不宜小?于5米高层建筑退让!不宜小于8米
【第三十九条 — 沿铁路两》。侧新建、《扩建、改《建各类建《筑(铁路《专用设施除外)【。退让铁路主线不小】于,。50米铁路支线或】专用线不小于30】米,;退铁路绿化带的】距离按照退绿线的】标准执行
沿—公,路两侧新建》、扩建、改》建各类建《筑(公路专用设施】。除外)退让》公路用地外缘的距离!应满足高速公路不】小于:5,0米、国道不—小,于,20米、省道不小】于15米《要求公路两侧有绿化!带的退绿化带—的距离按照》。退绿线的标准执【行;无绿化带的按照!退道路红线的标【准执:行
:新建村?镇、开发区、学【校和货?物,集散地、大型商【业,网点、农贸市场等】公共场?所退:让,国道、?省,道,建筑控制区边界【。外缘不小于50米退!让县道、《乡道建筑控》制,区边界外缘不—小于2?0米
第四十—。条 : 在气?象台站、电台和其他!无线电通《讯(含?微波通讯)等有净】空高度和信号通道】限制:的特殊设施周围及】其通道?上,新建、扩《建、:改建:建筑物的高度应符】。合,有关:净空高?度、通道限制和景观!视廊的规定
第四十!一条 《地下:建筑退让用地界【线的距离应满足安全!要求且不小》。于3米?与周边?现状建筑距》离较近的应》适当加大退让距离
!地下市政公用设【施、地下连通设【施,、城市人防工程【等项目确有特殊需】求的应向市城乡【规划主管部》门提出申《请另行?研究确定
第五!节 建筑》面积计算
第】。四十:二条 建筑面【积按建筑工程—建筑面积计算—规范要求《。计算 ?
第四十三条 房!屋层数一般是指【房,屋的自然层数地【上,层数:一般按室内》地坪±0以上计【算地下层数一般【按室内地坪》±0以下计算
(】一)以?项目周边最近城【市道:路标高﹢0.3【米为参考确》定,。项目:室外地?坪设计标高室—内地坪±0设计标高!不应高于室》外地坪设计标高1.!5米(不含1.5米!);
(《二)室内地坪±【0的楼层按排—列称为一层(建【筑设计?文件中应按楼—层顺序标注建筑层数!不得将一《层,标注为首层或底层)!。第一层的顶》面楼板?以上称为二层—按此规则类推—至建:筑最高层数;室【内地坪±0下—面的一层按排列【称,为,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】的底面楼板》以下:称为地下二》层按此规则类—推建:筑物地下空间最【低层数;
(三【。),假,层、附层(夹层)】、插层、阁楼—(暗楼)《、装饰性塔楼以及突!。出屋面?的楼梯间、水箱间等!不计层数;
(四)!单栋建筑物含不同】建筑层数的》以主:要部分层数为—准局部层数应予标注!
第四十四条 】阳台为?附设于建筑物—外,墙设有栏杆或栏板】可供:人活动的空间(【含各类形式的入户】花园、空中花园【、活动?平台等活动空间)
!。(一)主体》结构内的阳台应按】。其结构外围水平【面积计算全面积【;
(二《)在主体结构外且进!深尺寸不超过2.】1米(?取阳台围《护栏杆的踢脚外边线!至,外墙:外缘的最大垂直【距离:)的部分其面积应】按其:结构底?板水平投影》面积的二分之—一计算;
(三)在!主体:结构外且进深超【过2:.1米(取》阳台围护栏》杆的踢脚外边线至】外墙外缘的最大垂】直距离)《的部分?。超出部?分按其结构》底板水平投影面积】计算全面《积
第四十》五条 飘窗的设】置,满,。足以:下各项要求时可不】计入建筑面》积不符?合以下?各项要求的》按照水平投影计算】全,面积
(一)上层飘!窗底面与下层飘窗】顶面之间留有—空间且无《实体墙封闭的;
】(二)?。进深:。尺寸(墙体外边线】至,飘,窗外边线的距—离,)不大?。于0.7《米的;
(三—)窗台与室》内地面的《高差:在0.45米以【。。下,且结构净《高在2?.,1米以下的;—窗台与室《内地面高差在0.4!。5米及以上的
【第四十六条 — 设备平台通常指】供空调外机》、热水机组等—设备搁置、》检修且与建》筑内:部空间及阳台空间】无出:入口连通的》。。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!
设备平《台,的进深不《大于2.1》米且每户住宅的设】备平台的水平投【影面积不超过4平方!米时可不《计入建筑面积
不】符合:上述要求的设备平】台按照水平投—影面:积计算?全面积
第四十七条! 花池、结构板、!分体制冷(供—热)的空调》外挂机搁板等飘出】。建筑外墙《、无围护结构且面积!不大:于1平方米、进【深尺寸不《超过0.7米的可】不,计入建?筑面积 》。 :。
不符合上述要求的!按水:。平投:影面积的二分之【一,计算建筑面》积 :。
:
第六节 容【积率计算 —
第四十【。八条: , 本:规定所称容积率一】般是指地上》容积率
地上容积率!是,指一定地块内地上建!筑面积与《建设用地《面积的比值地下容】积率是指一定—。。地块内地下》建筑面积与建—设用地面积的比值】
第四十九条 】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!积包含建筑外墙【保温层不含外—。墙饰材?
第五十条 【顶板:面高出室《。外地坪设计标—。高大:于1:.5米(含1—。.5米?)的使用空》间其建筑面积计入地!。上建筑面积计入【地上容积《率
:顶板面高出室外地坪!设计标高小于1.5!米的使用空间其【建筑面积计》入地下?。。建筑面积计》入地下容积率—
第五十《一条 ? 涉及以下情形的按!下列规定计算—。容积率?
:(一)住宅类项【目层高大于》4米(含4》。米)的按标准面积
!的1.5《倍计算容积率;层高!大于:5米:(含:5米)的按标—准面积的2倍计【算容积率;》
(二)商务—、办公项目层—高,大于5?米(含5米)的【按标准面积的1.】5倍计算容积率【;层:高大于6米(含【6米)?的,按标准面《积的2倍《。计算容积率》;
(三】)工:业类项目中厂房、仓!储建筑层高(檐口、!。屋脊顶?)超:过8米的按》标,准面积?的2倍?计算容积《。率;工业项》目中的?办,公、生活《建筑按?。。本条中第(一)项】和第:(二)项的》规定计算;
(四)!建筑:底层架空作为—架空通道布置绿化小!品、居民休闲、配套!设,施等公共《用途的其架空—部分建筑《面积不计《入容积?率;
?(五)超市、商场、!影剧:院、博物馆、—图书馆、展览—馆、:纪念馆、《。食堂、礼堂等大型公!共建筑及办公、酒店!等建筑?首层、?会议室其层高—可根据实际功能【需求进行《设,计按标准面积—计,算容积率《。;
(六)装配【式建筑外墙》预制部分不超—。过规划总建筑面【积3%的《不计入?容积:率
?
第七节 建【筑密度计算
【
第五十二条 】。 建筑密度是—指,一定地?块内建筑基底面积】与建设用地面积的】比例(%)
—第五十三条 建】筑基底面积一—般是指建筑物接【触地:面的自然层》建筑外墙或》者结构外围水平投】影的面积应按照以下!规,定计算
(》。一)独立的建筑【按外墙外围》。及立柱外《边(含装饰》层)水平面积计【算建:筑基:底面积;
(二)室!外有:顶盖、有立柱或墙】体,落地的走廊、门【廊、:门厅:、阳台、《平台:。、楼梯等按》。墙体:外围及立柱外边(】含装饰层《)水平面积计—算建筑基《。底面积?
,第五十四《条 涉及以下情】形的按以《下,规定计算
(一【)无顶?。盖,且无围护结构的室】外楼梯按水平—投,影面积?的,二分之一计入—建筑密度;
(二)!高于室外《地坪3.5米以上的!悬挑阳台《、房间等不计入建筑!。密度;?
,(三)地下》室及出入口、采光井!等地下室附属—设施不计《入建筑密度;
【(四)顶板面高出】室,外地坪设《。计标高小《于1.5《米,的使用空间其建筑】。基底面积不计入【建筑密度;
—(五)无《柱雨篷不《计入:建,筑密度
—第八节 绿—地率计算
第】五,十五条 绿地率是!指一定地块内—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!。与建设用地面—积的比例(%)
第!五,十六:条 各类建设项】目的绿?地率:应符合下列》规定
(一》)居:住项目绿地率—不,。宜小于3《0%;
(二—)行政办公、—文化娱乐、教育体育!、医疗卫生、科研设!计等建设项目绿【地率不宜小于35】%;
(三)—商业金?。融、交通枢》纽、市政公用设施】等建:设项目绿《地率不宜小于20%!。;
(四《)工业、仓》。储等建设项目绿地率!一,般不得超过15%】。但因生?产工:艺等特?殊要求需安》排一定比例绿地【的绿:地,率不:得超过20%
第】。。五,。十七:条 :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!面积应包括建筑基】。地内的?集中: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!、街坊道路两—侧以及规《定的建筑间距—内的零星绿地面积】属于住?户自有的《。小院、庭院等—院墙以内不》计算:绿化面积
仅采用植!草砖铺装的停—车位不计入》绿地:面积
采用植—草砖铺装且形—成林:。荫停车?场,形式的停车位计入】绿地面积
作—为绿化景观组成【部,分的小?品、亭台、水池、溪!流、步道等可一【并,计入绿地面积—
新:建小区建设项目附】属绿化工程设计【方案应包含》立,体绿化设计立体【绿化面积应按一定】比例计入绿地率【
第五十八条 【 居住区《应根据规划布局设】。置相应数量》的公:共绿地居住区人均】公,共绿地面积》指标、中《心绿地设置内容与最!小规模应符》合城市?居住区规划设—计规范的相关规定
!。 ,
,第九节 停车设施!
第五十—九条 《建设工程配》建停车?库(场)的规—划设计必须保障交】。通安全?配置合理《方便:。使用满足《道路动态交》通及城市环境保护】的要求并使停车库(!场)与建筑》基地出入口、—主体建筑主》要,人流:出入口、《基地内道路的关系合!。理衔接鼓励相邻【地块统一设》置出入口
第六【十条 地下—停车库?每个机动车》停车位建筑面积宜】为30~35 【平方米?露天停车场每个机动!车停车位占地面积】宜为:25:~3:。5, ,平方米非《机动车每个停车位占!地面积宜《为1.5~1.8 !平方米
《非机动车停车库(场!)应设置《在城市道路红—线以外?。不宜设?在道路交《。叉口附近停车方式】应以出入方》便为原则
停—车库(场《)、停车位的设【置应以小型车为计】算标准居住区内居】民汽:车地面停车率(【居住区内居民汽【车的停车位》数量与居《住户数的比率—)不宜超《过20%
第六【十一条 公—共建筑、居住—类建筑?及其他建设》工程配套《的停车库(场)应与!主体建筑布置于城】市道路同《侧确因用地》条,件限:制需在道路》两侧布?置的应设置过街设施!
第六十二条 停!车库(场)》出入口宜在》城市:支路设?置,一般:不在主干路》设立出入口
第【六十三条《 , 各:类建设工程配建停车!位控制指标应符【合表:5的规定
表】5 德《州市停车指标表
】
《
—。类 别
—
单 位【
机动车【泊位指标
!。。。
,
一类?区
》二类:区
》三类区?
住】宅
:。
,
低?层
?
车位《/,每套
1.】5
2
!
2
?
:。
,
:
≥144m2【高档商品房
—
车《位,/每套
—
1.2
1!.3:
1.5【
【12:0~1?4,4m:2普通商《品房
《
车位/每套
】
1.0
!
1.1
—
1.3
—
90~!。120m2普通【商品:房
《
,车位:/每套
0.!8
1.【0
1.2】
?
<90【。 m2普通商品房】
车位/每】套
《
0.6
—
,
,0.8
1】.0
《
》经济适用《房
:
车位/每套
!。
,
:0.4
【0.6
《。
0《.8
》
《廉,租房:
车位/每套!
《0.3
0.!4
0.6
!
《。
办公《
行政办公
!
车《位/100》 m:2建:筑面积
《
1.0
!
1.2
】1.5
—
商务办【公
车位/】10:0 m?2建筑面积》
《1.0?
《。1.5
1.!5,
?
其他办【公
车位/】10:0 m2建》筑面积
—
0.8
》
1.》0
:
:
,1.2?
?。
《商业
大型】超市、?商业中心
【
车位/100 】m2建筑面积
】
0.6
【
0.8
—
1《.2
【
市场
—
:车位/100 m】2建筑面积
—
0《。.5
《
0.6
!0.8
》
其他商】业,
:
车位/》10:0 m2建筑—面积
》
0.4
】0.5
《
0.6—
《
餐饮》、娱乐
》
车位/100】 m2?建,筑面积
—
1.0
1!.4
1【.,6,
《
旅馆
【
三?星,级以上宾馆》
?
车位/客房
】
0.3
!。0,.4
0【.6:
其】他普通旅馆》
车位/客房!
:
0?.,。2
?。
:。0.3
0.!6,
,
《
医院
》
市《级以上综合医院、】
,专科医院
【
车位/100 】m2建?筑面积?
?
1.2
1!.5
?
2.0
【
?
其他医—院
车位/】100 《m2建筑《面积
—0.8?
1.—0
:
1《.0
!文化:
博物馆、】纪念馆、群艺—馆、科技馆、图【书,馆、:展览馆、美术馆【
?。
车位?/100 m2建筑!面积
?
0《.2:。。
《0.4
《
:
0.6
》
:
影剧院
!
电影《院
车位【/100座
—
,
2.5
】
3
》
3.?5
【
剧院
《
:
,车位/10》0座
》
2.?。。0
:。
3.0—
5》.0
?
?
?体育
?场馆
《
,
一类体《育场馆
—
车位/100座
!
:
2.0
3!.0
4.】0
—
:二类体育《场馆
车位/!1,。00座
《
,。
:1.0
2】.0
3【.0:
游】览
场所
—
市区公园—。
?
,车,位/100 m2】游览面积
—
0.04—。
?
0:.05
【0.10
—。
其他【公园
车位】/1:00: m:2游览面积
!0.:02
0.】。03
0.】05:
—
学校
《
大中》。专院校
《
车位/—1,00位师生》
《4.5
【5
》6.5
》
,
中学
】。
车位/100位!师生
》
0.?8
1—.2
1.】7
:
小【学,
:
车位《/100位师—生
《。
0.8
1!.2
?
1.7
】
幼儿园
!
车位》/100位师生
】
0《.5
《
,
0.7
—
1.2
—
—对,外,
,交通
?
,
:火,车站、长《途,。汽车客运站、码【头
》车位/1《00旅客(平峰日)!
1.0
!
2.0
】
3.?0
?
》机场
车【位/:1,00旅客(平—峰,日)
!
5—。.0:
?
注表中—一类区、二类区、】三类区的划分参照德!州市城市停车设【施规划其中一类区指!严格控制区为近【期,建设重点、远—期严格控制停车【位,供,给的区域;》。二类区指适度满足】区指近期适度增加、!远期依靠配建—泊位:满足停车需》求的区域;》三类区指协调发展区!指近期预控用—。地、远期可适当【。提高停车供给的区】域
第六《。十四条 》。新建住?宅配建停车》位应:100%建设充电】。设施或预留》建,设安装条件大型【公共建筑物配建停】车场、社《会公:共停车场建设充电】设施:或预留建设》安,装条件的《车位:比,例不:低于10%每2【000辆《电动汽车至少配【。套建设一座》公共充?电站鼓励建设占【地少、成本》。低、见效快的机械】式与立体式停车充】电一体化《设施
—
第十节》 城市景观—与环境
《
第六十》五条 建筑物的高!度、面宽及建—筑外部景观应符合城!市设:计及相关规划对【城市景观的要求
第!六十六条《。 :。建筑物的《高度应符合》建筑间距、消—防、安全、日—照等方面的要—求并应?根据项目区位、【用地条件、功能要】求、周边建筑—及景观要求合—理确定
《第六十七条 — 毗邻河流》、湖泊?或城市主干道新建建!筑,高度80米以上(含!80米)住宅、写字!。楼等建筑物其—面宽:不宜大于5》5,米
其他区》域新建建筑》高度80米》以上:。。(含80米》)住:。宅、写?字楼:等建筑?。物其面宽《不宜:大于:6,0米;新建建筑高度!80米以下的建【。筑面宽由市城乡【规,划主:管,部门根据项》目实:际情况研究》。确定
第《。六十八条 》 沿街商业建筑第】一层层高不宜小于】4米二?。。层,。及三层层高不宜【小于3.5米沿街】。商业建?筑设施外《墙装饰?宜主要?。采用石材局部可为面!砖、陶板、铝板【等
居住用地—配套商业宜集中【独立设置沿主要干】道不宜设置沿街【商业
第六》十九条 》为集约?利用土地《对无特?殊要求?的工业建设项—目厂房、库房类【建筑原则《上不低于2》层高度不宜低于8】。米并鼓励工业企【业建设多《层厂房沿《城市主干道的—办公科?研及:。生,活,服务类建筑不宜低于!5层
第七十条 !建筑色彩《应按德州城市特【色空间和色彩规划】研究确定的城市【不同区域《控制不?同的城市色彩控制】界面或?节点的建筑色—彩,特征应有所不同
】第七:十一:。条 新建》低、多层住宅一【般应采用坡顶屋【面高层?建筑在屋面协调统一!前提下?可采用穹顶》、拱顶、坡》顶、平?顶等多种建筑—屋面形式沿路建筑】、沿线视线》范围:内高层?建筑应进《行夜景重点设—计鼓励小区进行【整体夜景灯》光设计
》沿城市主要道—路两侧的建筑应注重!建筑界面的完整【性和连续《性;沿河道两—岸的:建筑应保《持生态景观廊—道,的,通透性;沿各类城】市公园、广场周边】的,建筑:应与公园、广—场景观相协调;建】筑应结合地》形和周?边环境形成富于【变化:的城市天际》轮廓线?
建筑附属太阳能设!施应进?行一:体化设计与建筑有机!融合
在建筑外墙】设,置空调室《外机搁板、各类管道!等时各类搁板、管道!的位置和《形式应?结合立面统一设【计冷凝水应》。有组织排放并设置】装饰:构,件,以达到统一》美观的效果
沿【城市主干《道或广?场面不宜修》建实体性围墙如【确需修建围墙的【应结合?整体景观统》一设计透空》型围墙且高度不宜大!于2米?。
第:。七十二?。条 广《告、:招牌、指示牌—应遵循?安全:、,美,观的:原则并?应符合交通》、消防、《通风、采光、卫【生、安全等要—。求其:外观:和造型应与》周边环境相协调【
建筑物上的附【属大型广告、招牌】的位置、尺》度等应与建筑立面】统一设计《整,体效果应与》建筑风格及》周边环境相协调广告!。设置不宜遮盖—建筑物的《。窗户
建筑物—外,。立面上?广告、招牌的高度、!大小应协《调有序且不应超过】屋顶:广告牌字体高—度不:宜,超,过3:米
城?市纪念性建筑—、教育文化设施、政!府行政办公》建筑、文物保—护,单位、优《秀历史建筑》等不:应设置商《业广告
《第七十三条 — 建筑与城市道【路红线之间》不应设置锅炉房、】厨房间、污水—池,等,有碍城市景观—、市容卫生的附属设!施
配、《变电室及泵房宜【布置在地下》室或底层确》需独立设置的—应根据?消防、噪音、间【距等规定进行布【置其外部《形,象应与周围景—观环境相《协调
第七十—四条: 新建民用建筑】一律按照绿色建筑】标准进行设计—并严格实《施;鼓励《原有建筑《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!改造;鼓《励建筑群《体组合空间环境【设计建筑设》计应重点考虑环【保,节能要求;鼓励建设!。与自然相融》合的生态《建,筑
按照德》州,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】关于大力推》进,装配式?建筑发展的实施意】见(德?政办发?〔2017〕9【。。号)文件精神应全】。面实施装配式建造
!第七十五条》 城市建筑—、小区、道路、绿地!。与广场等进行规【划设计时应全面【落,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总!体要求居民建筑与小!区要:建设小型湿地及滞】。流塘或建设专门雨】水,蓄水池收集利用建】筑屋面雨水绿—地应采用下沉式绿地!、雨水花园、植【草沟等方《式城市绿地与公园应!因地制宜《采用透水《铺装:、生物滞留设施【、植草?沟、微地形》。。、雨:水花园?、小型人《工湿地、湿塘等分】散式消纳与》集中式调蓄相结合】的低影响开》发设:。施尽可能地》消纳周边道路、【建筑与?小区、?市政:设施等区域的径流】雨水提?高区:域雨:。水控:制和内涝防》。治,能力
?
第四《。章 交《通,设施规划《管,理
第七—十,六条 铁路—。线路安全保护区【控制宽度的范—围从铁路线路路堤】。坡脚、路堑》。坡顶或者铁》路桥梁外侧起—向外的距离分—别为
(《。。一)城市市》区不:少于8米;》
(二)城市郊区居!民居住区不》。少于10米》;
(三)村镇】居民居住区》不,少于:。12米?;
(《四)其?他地区不《少于15米
高【速铁路两侧绿化保护!带控制宽度自外侧】轨道外缘向》外50米
第七【十七:条 公《路建:筑控制区《的范:围从公路用地外【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!为
(一)—国道不少于20米】;
(《二)省道不少于【15米?;
?(三)县《道不:少于10米》;
(《四)乡道不少—于5米
》公路弯道内侧—、互通立交以及平】面交叉道《口的建筑控制—区范围?根据安全视距等要】求确定
高速—。公路用地两侧—外,各50米立交桥匝】道、高速公路—连接线两侧》、收费站《周围各?10:0米范围内为高【速公路?建筑控制区》
第:七十八?条 城市》道,路分为快速路、【主干路、次干—路及支路4》个等级
快速路【。。、,主干路道路红线宽】度为:40~?70米?次干路道路红线宽】度为25~40米支!路道路红线宽度【为25米以下
第】七十九条 与城】市道路相交的—出入口通道与—城市道路应尽量【采用:正交布置如》斜交则不宜小于75!°
各类建筑基地】出,入口位置距离城市】主干道交叉口不宜小!于,80米;《距离:次干道交叉口不宜小!于50?米;:。距桥隧坡道的—起止线的距离不【宜小于30米基地位!于两条以上道路交】。叉口的出入》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!的道路上
》第八:十条 城市—慢行交?通系:统由步行系统—和自行车《系统两大《部分构成城市建设】应大力发展》与改善慢行交通系统!环境宜发展》独立步行系》统和:自行车系统》
第八【十一条 行人横】穿市区?封闭式道路、快速路!或,交通繁忙的机动车】道宽度大于2—5米的主干》道宜设?置人行天桥或地道;!。大型商场、医院、】学校:。、车站、影剧院、体!。育场(馆)》等,人流相对密集的【场所可设专用过【街设施?
人行?天桥应按《以下规定设置人行】天桥:的净宽度不》得大于6米桥—下净空高度不—得小于5.5—。米(不含5.5米】);穿越宽度—小于20米的城【。。。市支路的《桥,下净空高《度,可适当降低但不得】小于4.5米—(不:含4.5《米):;人行天桥宜设【置,顶棚并应《进行专项城市景观设!计论证且应》全天候?对外开放《
人行地下通道【应按以下规》定设:置人行?地下通?道的长度《不宜超过100【米;如有特》别,。需要而超过100米!时宜:设,置自动?。人,行道;人行地下通道!内每间隔50米应】设置防灾疏》散空间?以及2个以上—直通地面的出—入口
第八十二条】 公园、广—。。场、景区及有—条件的路《段宜单?独,设置专用自行—车,道单独设置的—自行车?车道宽度单向不宜】小于:3.5米双向不宜】小于4.5米—
公共自行车站【点宜结合城市道路、!轨道交通《站点出入口、公交】场站以及广场、公园!、绿地、绿道、居】住小区、建筑后【。退红:线地带等独立空间】灵活设置
第—八十三条 公共交!通相关设施》的,设置应符合城市道路!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!路交通规划设计【规,范相关要求
—第八十四条 — 城市?公交停?靠站的设置应符合】下列:要求:
长途客运站、火车!站、轨道《站的主要出入口【50米范围内—应设公交停靠站【
立交道《口、桥梁的坡道两】端以及?隧道进?出,口外50米范—围内严禁设置非港湾!式公交停靠站
道】路交叉口附近—。的车站宜安排在交】。叉口出道一侧距【交叉口外侧缘石曲】线末端宜大于5【0米
?第八十五条 — 严格控《制预:留轨道交通线—路及其附属设—施的用地轨道交【通设置应符》合,地铁设?计规范?城,市,轨道交通工程—。项目建设《。标准及?其他相关规》范和标?准并应符合国家现】有强制性标准—的规:。定
第?。八十六条 加油】站、加气站》及加油加气合—建站选址应符合汽】车加油?加气站设计》与施工规范城市道路!交通规划设》计规范山东省成品】油市场?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!
(一)在》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!。级加油站、一级【加气站?、,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!、CNG加气母【站在城市《中心区不应建一级】加油:站、一级加》气站、一级加—油加气合建站、【CNG加气母—站,;
(二《)加油站设置的服务!半径应在1.0【公里以上《;
(三《)加油加气站的设】置应符合城镇—加油加气站专项【规,划、环境保护和防】火安全?。的要求并应选在【交,通便利的位置—
第五章 【 市政公用设施【规划管理《
第《一节 《供水及排水》工程
第—八十七条《 城市《水厂:、加压?泵站选址用地外围】应设:置宽度不小于—30米的绿化防护带!。。绿化防护带内—不得设?置生活居住》区、不得修》建,禽畜饲养场、渗水】厕所、渗水》坑不得堆放垃—圾、:粪便、?废渣及敷设污—水干管并应》符合德州市饮用【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!案(德政字〔201!5〕1?7,号)文件要》求
第八十八条 】 ,旧城区?应,结合排水设施—改造逐步实现雨污】分流其他《区域:应采:。用雨污水分流制
第!八十九条《 , ,污水处理厂应采【取防护?措施在?厂区周?边设置卫生防—。护带污水处》理厂卫生防护距离】内不得新建生活居住!类建筑污水处理厂】规,划用:地控制指标应符合城!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!要求
第九十条【 :城市中?水站一般按》。地,下,式设计并采取防护】措施满足环境保【护的要求《处理规模不大于【1万吨/日的—城,市中水站用地指标宜!采用0.7平—方米•吨《/日
第九十—一条 排水泵站】应,采用独立院》落并设置围墙与【生活居住《类建筑间应有—不小于10》米的防护距离—采,用地下式布置的排水!。泵站:且地面部分》。布置为绿《化的防护距离可适】当缩小用地》面积应按泵》站性质、规模确定用!地指标应符合城【市排水工《程规划规《。。范要求
第二节! 能源及通—信工程
第九】十二条 新—建城市变电站的结构!形式选择宜符合下列!规定
在—市区:边缘或郊《区,可采用?。布置紧凑《、,占地较?少的全户外式—或半户外式;在市】区内宜采用全户内】式或半户外式;在】市,中,心地区可在充—分论:证的前提《下结:合绿地或广场建设】全地下式或》半地下?式;在城市的超【高层公共建筑群【区、:中心商?务,区及繁华《金融、商贸街区宜】采用小型户内式【
城市变电【站的建筑外形及风】格应与周围环—境、:景观、?市容风貌相协调【
第九十三条 【 变电?站用地面积应—符合城市《电力规?划规范?等标:准规:范的规定
第九十四!条 35》千伏以上架》空高压电力线路规】划走廊宽度宜按表】6进:行控制其《他相关距《离符合城《市,电力规?划规:范要求
》
表6 架空【高压电力线路规划】走廊宽度控制值
!
】
电压等级(千!伏)
?
50》0
330
!
220
!
,110
—
35
】
规?划走廊宽度(米)
!
75
】
45
4】5
30
】
2《5,
,
《
第九十五条 【 电力线架空—线路及电力电缆敷】设应:符合以下要求—
(一)市》区内:新建2?20千伏《及以下电力》线路有条件的原则】。应采:用地下电缆;不具备!入地条件《的高压架空输—电线路宜沿》铁路、公《路、城市道路的绿化!保护带、河道—保护带?。架设;
《(二)市内高压架空!。电力线路宜》采用占?地较少的窄基—杆塔和多回路—同杆架设的》紧凑型线路结构【多,。。。路杆:塔,宜安排在同一—走廊;?
(三)同一路段】上的:各级电压电缆—宜同槽敷《设
第九十六—条 城市燃气工】程应明确服务范围】。在服务范围边缘燃气!管网不?得,重复:建设
天然气门站用!地面:积不宜大于》1,.5公顷高中压【调,压站、接转增压站、!压缩:。天,然气加气母站—用地面积不宜大【于1公顷储配站用地!规模根据调度储【气量合理确定—
各级调压站与周边!建(:构)筑物的最小间距!应符:合城镇燃气》设计规范的规定
第!。九,十七条? 压力大于—4兆帕的超》高压燃气管道的【。保护:距离应满《足相关法《律法规?、标准规《范的:规定
第九十八【条 燃气管道敷设!除满足相应》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!应符:。合下:列规定?
(:一)高压、次—高压、中压输—配管网宜成环状布】置;
(二》)燃气管道不得从建!筑,物和大型构筑物下】穿越但架空的建筑】物和大型构筑物除外!。;
(三)》燃气管?道不得在动力和照明!。电,缆沟道、《易,燃易爆材《料堆场、腐蚀性液】。体堆场、铁》路车站及货场等【场所敷?设;:
(四)高压—、次高压燃气管道不!得在高压供电—走廊下、《桥梁上?敷设
(五)燃【气,管道:禁止利用公》路桥梁(含桥下【空间)、公》路隧道、涵洞铺【设
第九十九条 】。 城市内供暖应采】用清洁采暖系统优先!采用集?中供热系统》城市热源《位置:、规模由城市总体规!划及城市供热专项规!划确定中继泵站用】地指标宜参照表7规!定
《
表7 《。中继泵站用地—指标参照《表
?
—
供热面】积
:(万m2)
—
<50
!
50~100
!
10《0~30《0
》30:0~500
!500?~800
【
,800~1》300?
—
,占地面积
》(m2)
】<500
—。
7?0,0
?
1000—。
150【。0
200】0
2—500
》
注上述面】积不:。包括储水罐面—积如中继《泵,站,需设置储水罐可适当!增加占地面》积
换热站用地面积!。一,般为1?00~20》0,平方米应与其他【建筑物?。结合设置重要地区】应采用箱式换热站】。
第一百条》 各类通信—管道、设施及—设备用房应》统,一规划?、设:计移动通信基站的】设置应符合建—筑物移动《通信基础设施建【设规范的要》求通信?管道敷设《应符合下《。列规定
(一)不】同运营商的通信管道!应同沟同井》。结合道路同步—建设;?
(二)支线管【道管孔除满足本服务!范,围内终期通信线【路需要外应预留【2~4孔《作为备?用管孔不《。。得少于6孔
】
第三《节 : 管线综合
—
第?。一百零?一条 市政管线】应按下列规定设置】。
(一)电力电缆】、给水配水》管线、?中水配水管线—、燃气低压管线宜优!先,设置在人行道—或者非机动车—道下;
《(,二)电?信管孔、热力管线】、给水输《水管:线、中水输水管线、!燃气中压管线、【电力排管《、宜设?置在非机动车—道或者机动车道【下雨水管《线、:污水管线《宜优先设置在—人行道、非机动【车道下;
(三)各!类通:信管线(含广播电】视)应同沟共井【埋设;
(四)【给水管线、》电力电缆、供热【管,线宜在道路》西侧或者北》侧,敷设通信(含—广播电视)》电缆、燃气管线宜】在道路东侧或—南侧敷设;
(五】)新建线路有条【件的应采用地下敷设!现状架空线路应结】合城市建设逐步【入地敷设
第一百零!二条 新建市政管!线宜在道路红线范围!内敷设但不宜开【挖路面道路内—无敷设空间且—道路两侧有绿化保护!带的:。可在绿化保》护带内设置但—覆,土深度不得低—于1.5米
规划】。红线宽度小于30】米的城市道路各类】市政管线应单排布置!规划红线宽度—大于30米》的城市道路》可双排布置电力【电缆、供水排水、】燃气低压管线规【划红线宽度大于【。40米的城市道路可!双排布置通》信管线、排水管线
!新设各种电力变压器!、通信交接箱、【燃气:调压器(箱》)等设施不得占用城!市道路的盲道
第】一百零三条 为避!免重:复,。开,挖新建、改》扩建城市道》。路管线工程应同步设!计并实施
新建道】。。路内的各种管—线应预留支管或者】接口;各种管线【的附属设施以及专用!管线宜设置在城市】道路:红线以?外,
第:。一百:零四条 以下道路!及地段一般》不得新建管线确【需建设的《宜采:用,非开挖技术措施
】(一)?竣工10年内—的城市快速路—。。;
(二)竣—工5年内的城市【道路或者竣工3年】内的大修城》市道路;
(三)市!。中心交通繁忙—的道路交叉口以及商!业网点集中的路段】
除上述规定情【。形外:空旷处或待改—造路:段应采用开挖方式施!工
第一百零五条 !。 ,结合地下空间开发】利用、各类地—下管线、道路交通】等专项规划合理确定!地,下综合管《廊建设?。布局:、管线种类、断面形!。式、平面位》置、竖?向控制?等预留和控制—有关地下空间
【地,下综:合管廊工程规划设计!应考虑各类管线【接入、?。引出支线的》需,求满足抗《震、:人防和综合》防灾等需《要
第一百零六【条 地下管线工程!的,建设在规划上产生交!叉的:按照下列《规定处理
(一)】相对次要《管线:避让相对主要—管线;
(》二)可?弯,曲管线避让不易弯】曲管线;
(三)】非重力自流管线【避让重力自流管线】;
:(四)?技术要求低的—管线避让技术—要求高的管线;
(!五,)临时性管线避【让永久性管线;
(!六)柔?性结构管线避让刚】性结构管线;
【。(七)小口径—管线避让大》口径管线;
(八】)拟建设管线避让已!建设管线
第】一百零?七条 ? 各类市政管线交】叉,及垂直?排列顺序应符合城市!工程管线综》合,规划规范《的要求
《
第四节 【环境卫生工》程
第》一百零八条》 :城市环境卫生设施】的设置?应,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!施规划规范等技术】规范的要求
第一】百零九条 生活】垃圾卫生填埋场、】生活垃?圾焚烧厂等城市垃圾!集中处理设施应在规!划建成区边缘—。或以外集《中设置;卫》。生填埋场用地内【绿化隔离《带宽:度不应小于》20米;《焚烧发电厂绿化隔】离带宽度应不—小于10米
其他固!体废弃物《处,理厂、处《置场选址《应远离规划建—。成区及?城市水源保护区【
粪便?处理厂应在》规,划建成?区边缘或《以外设置场地内应设!。。置宽度不《小于10米》的绿化隔《离,带
第?一百:一十条 《 垃圾转运站应【设置在交通方便且】易安排清《运线路的地方采用封!闭,的建:筑形式用地面积应符!合有关标准规范【的要求
第一百一十!一条 商业—区、:市场、客《运交通枢纽、体【育文化?场馆、?游,乐场所?、广场、大》型,社会停?车场、公园》及风:景名:胜区等人流集—散场所附近应设置】公共厕?所其:他,城市用地也应按需求!设置相应《等级和数量》的公共厕所
—独,立式的公共厕—所外墙与相邻—建筑距离一》般不:。应小:于5米周围》设置不?小于3米的绿化【带,
道路两侧规划【绿化:保护带宽《度20?米以上的可在绿【化,保护带?。内设置独立》式,公共厕所但不得妨】碍城市管线的埋设并!应做好绿化》及景观设计
—
第五节 城】市,防灾设施
第】。一百一十二条 】消防站的布点应满】足5分钟内》。消防车辆到》达责任?。区边沿的要求—各级消防站消防【车位数、用地面积及!建筑面?积应符?合城市消防站—建设标准
消防站执!勤车辆主出入口【。两侧宜设《置交通?信号灯?、标志、标线等设施!距医院、《。学校、幼儿园—、托儿?所、影剧院、商场、!体育场馆《、展览?馆等公共建筑的【主,要疏散出口不应小】于50?米
生产、贮存危】险化学品《单位的地《区消防站应》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!的上风或侧》风处其边界距—上述危险部位—一,般不宜?。小于3?00米?
第一百一十三【条 : 城市道《路消火栓应在人行】道,上设置间《距不:大于12《0米;交叉路口一】般应设置消火栓;】道路红线宽》度超过60米的应】在,道路:。两,。侧设:置消火栓
》消火栓距车行道距】离不大于2》米
《第六章 其他工】程,规划管理《
第一百一【十四条 《 临时建设用房【管理应符合以下【要求:
(一)临》时建设工《程不得影响近—期建:设规划的实施—以及交通、市容【和消防安全;
(二!)临时建《设工程层数》一般不超过2—层建筑高度不—超过9米
第一百一!。十五条 》沿街建筑外立面装修!应符合以下要求【
(一)建筑外【墙装修?应遵循安全》、美观、节》能,。、环保的原》则并与建《筑自身及周边环境】相协:调同时?符合:我市城市《容貌管?理的有关要求;
(!二)建筑《外墙装修应符—合相关建筑》设计规?范,的,要求有经批准的道路!景观规划的应—符合规?划,的要求;
》(三)沿城市快【速路、主干道进行】外墙:装修的主色》系应与城《市主色?调相:协调
第七【。章, , 附: , 则
《
第一百一十六条】 , 附录?是本规?定组成部《分应一并遵守执【行本规定未涉及的内!容,按国家相关技—术,规范:或相关规《定执:行
第一百一十【七条 根》据经济社会的发【展、上级政策的【调整:及相关?技术规范的》修订本?规定相应内容应【及时:修订:
第一百一十八条】。 本规定自201!8年6月1日—起施行?有效期至2023】年5月?31日 《
附《 录
一】、名:词解释
1. 低层!建筑指高度小—于等于?10米的建筑低层居!住建筑为《一层至三层》
2. 多》层,。建筑:指高度大于10米、!。小于等于《2,4米:的建筑?多层居住建筑为四层!至六层
3. 高】层建筑指高》度,大,于24米的建筑高层!居,住建筑为《十层以上《
4. 建筑高【度指:由室内地坪正负零】至檐口顶面或女儿】墙顶面的高度
5】. 建设用地面积】。指能直接《用于或附属》于建设项目》的,用地面积《具体面?积以市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规划条件确定的!用地范围为准
6】. 生活居住—类建:筑指国家相关技术规!范对日照有相关要求!的建筑包括住宅、医!院病房楼、》老年人居住》。建筑、幼《儿园和?托儿所以及中—、小学教学楼等
】7. 住宅公寓【指,。居住用地《上除日照要求外均】满足住宅建》筑设计规范其—他强制?性内容的一类特【殊的:生活:单元
8《. 老年人居住建】筑专为老年人—设计供其起居生活使!用符合老年》。人生理、心理要求的!居住建筑包括—老年人住宅、老年】人公寓、养老—院、护?理院、托老》所居住着老年—住,户的一般《住宅不得《认定:为老年人居住建【筑
9. 城市【重要区?域、重要《地,段、:重要节点和城市【快速路?、主干路《两侧主要包括—德州东部城》区(以原生态科技】城规划?区域为核心区—。统筹陵?。城区边临《镇,、丁庄?乡经济技术》开发区赵虎镇、抬头!寺镇为拓展区);市!政府公共服》务轴线、运河、【岔河、减河两侧2】0,0米范围《内用地;长河—公园、?新湖风?景区、苏《。禄王御园《周边300》。米范围内用地;东风!路、东方红路沿【线两侧?
二、附图
—附图1
】被遮挡建筑日—。照分析范《围
?
附图2
【
遮挡建》。筑日:照,分析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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