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德州市?规划管?理技术规定<?x】ml:。:namespac!e prefix】 = o ns 】= :"ur?n:s?chemas-mi!crosoft-】。com:of—fic?e:o?f,fice" —/,>
?
第一章 总【 则
第一条! 为加强城乡【规划管理合理—利用土地和空间【资源保障城乡规【。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:国城乡规《划法山东省城—乡规划条例和—有关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参》照相关?技术规范结合本【市实际?制,定本规定
》第,二条 本规—定适用?于德州?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!设计和规《划管:理的相关活动
第三!条, 城乡规划—管理应?以经依?法,。批准的城乡规划为直!接依据城乡规—划尚未?。批准的或城》乡规:划,未明确有关内容【的按照有关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、技术规范!和本规定执行
法】律、法规、规章【、技:术规:范和本规《定对:有关城乡规划—。。。。管理事项未明确【规定的由《市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依据行【政管:理权限合《理确定
第【二章 建设用地规!划管:理
第一节 】 ,一般规定
》
第四条 — 城市用地分类【执行住建部公布的城!。市用地分类与—规划建设用地标【准对用地性质按照】以中类为《主、大?类与小类为辅—的分类?方式进行《规划:管,。理针对创新》、创业型等新业态用!。地性质?的确定?。规划部门可以按照国!家,、省:、市相关政策规【定进行?适当创?新性探索
第五条】 建?设用地的规划性【质与建筑容量应【。依据控制性详细【规划:确定;控制性—详细规划《未经审批《的应:参考其规划成果尚未!编制:控,制性详细规划—的应参照总体—。。规,划和编制研》。究成果合《理确:。定
:第六条 》建设用地的使用应】遵循成片《开发建设的原—则应尽量与》周边用地进行整【合统:一规划?实施不宜《零星插建
原则上老!。城区10亩》以下新腾空地块用于!“增:绿增益”工程不【。再用于开发》项目
》第,二节 建筑容【量,。
,
第?七条 ?。 ,建筑容量包括—容积率和建筑密【度
:建筑容量《应,根据建设项目的【区位、用《地性质、用》地规模、建筑高度】等因素进行控制【
第八条 居住用!地建筑容量按城市居!住区规划设计—规范进行控制旧城区!可适当降低》
文化体育、教育】科,研、医疗卫生—。等,用地建筑容量控【制按有?关专业技术》规范执行
》核心商务区、行政】中,心、城?市,标志性地段》等特定功能区块【或,单独编?制详细规《划地段的建筑—容量根据其》特殊的规划建—设,要求控制
》工业用地建筑容量】根据工业项目建设】用地控制《指标(国土资发【〔2008〕24】号)、?关于进一步》推进节约集约—用地的意《见(鲁政办发〔【2013〕》36:号)等相关规定进行!控制工业项目内【仓储:物流用地参照工业用!地进行管《理有:特殊:工艺要求的工业【项目可根据》。其工艺需《求按照?建筑系数进行控制
! ,
第三节 》 地下空间管—理
《。第九条 《 地下空间的开发】利用应贯彻统—一规划、综合—开发、积极利用【、合:理保护、公共—设施优先的原则鼓励!合理利用《地,下空间
开发利用地!下空:间应在浅层空—间得到充分》利用的基础》上向:深层空间发展
【地下空间《。按竖向开发》利,用的:深度可?分为以下《层次
浅层空间0~!15米(含15米】);
?。中层空间15~【30米(含30【米);
深层空【间地下30米至更】深,范围
第《十条 ? 地下空间开发【利用应包括》地下空?间的功能定位、开发!。规模:、布局结《构、交通组织、【。控制要求、连通【方式、?文物保护《及应急防灾等内容统!筹安排公共服务、】人民防空、市—政管线及《其,他地下设施
—第十一条 地下空!间的开发建设应保】证,现状及规划》城市:市政、水利、—交通等设施的建设空!间和安全使用要求;!满足绿化种植—的,覆土要求城市道【路、广场《、,公,共,绿地:等公共空间的地下】空间覆土深度不【宜小于?1.5米《
第四节 公!共配:套设施
第【十二条 》居住:区公共配套设—施按照使用功—能分为管《理服务设《施、:。医疗:卫生设施、》养,老,设施、便民商—业设:施,、文体?设施和教育设—施六类参照表1标准!执,行具体项目应—随着: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!不断完善
第—十三条 居—住区:公共:配套设施的配—。建水平应与居住人口!。规模相对应并—与项目同步规—划、同步建设配【。建种类及规》模参:照表1执行》。表1中未涉》及的金融邮》电、市?。政公用及其》他公共服务设施参】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!计规范中公共服务设!施配建的《。有关要求综合—确定 ?
表1 居—住区公共配》套设施配置标准 】
》
《
类别
》
项目
—。名称
?
,
一般规模
【
,
,
服:务规模
(万人)
!
备《注
《
建》筑面积
(㎡—)
用地面积!
(ha)
】
管理—服务设施《
社区—
警:务,室
《
≥40
【
0—.1:~0.3
】
》
≥《120
—
?
,
1.0~1.5】
,
—。≥260
》
《
3.0—~5.0《
【物业:服务
用房
!
:
!
《
物业》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!按照建设《工程项目总面—积的3‰《。。-5:‰配:置最少?。不低于100㎡业主!委员会?。办公:用,房从物业服务用【房中调剂《其建筑面积不低于】20㎡
【
居委会—(社:区
党群服务中心)!
≥》500?
《
1.0~2!。.0
每3】。0,00:户设一处居委会【(含:社区党群服务中【心)建筑面积按1㎡!/,10-20户的【标准:计算并?不,低于500㎡—不满3000户的】小区:。应按照1㎡/—。10-20户—的,标准设置社》区办公用房》
》
医疗《卫生:设施
社区】卫生:服务中心(站)
!
150~200!
?。。。
?
:0,.8~1.0
】
,
,
?
?。
1000~14!00:
《
3.—0~5.0
!
?1400~1—700
《
—
5.?0~7?.0
】
17?00~20》00
—
>7.【0
》
养《老
设施《
老年服务中!心(:用房)
《
:
≥:。300?
—
,
0:.3~0.》5
300】0人:以下的居住组团【按每百户《建筑面积不》少于2?0㎡的标准配套建设!社区养老服》务用房(托老所)】
≥5!00:
《
0.—5~1.0
—
≥【7,50
!
1.0~1—.5
》。
≥》1085
【
1.5】~3.0《
≥】1600《
3!.0:~5.0
》
—便民商业设施
【
便民》市场:
,
6《。0,0~1500
】
1.0!~2:.0
【。
》
类别》
项目—
名称
【 一般规模
】
服务规模》
(万人《)
备注
!
?
室内建筑面积(!㎡)
—室,。外,场地面积《(㎡)?
—。
文体?
设施
【。文体:活,动中心
【1,70~28》0,
650【~950
0!。.1~0.3—
:
社?区文体设施》室内:建筑:面积可按100【。-260㎡/—千人、室《外活动场地面积【可按300》-6:50㎡/千人的【标准配置
!
,。
20?50~29》00
43】0,0~6700
!
1.0~1.5
!。
770!0~1?0700《
18900!~27800—
?
3.0《~5.0
【。
?
类:别
?
项目
名称
】
一《般规模
服务!规,模
(万人》)
备—注
?
班数
!。
用地《。面积(?ha)
】。
教育《
设施
幼】儿,园,
6班
!
≥0.36
【
?0.:3~0.7》
3000】人以下的居住组团】须就近整合到周边】其他社区《与其他?社区共用幼儿园
!
9班
!
≥0.》53
0.7!~1.0
》
》
1:2班
》
≥0.《70
《
1?.0~1.》5
》
15班
!。
≥0.8》5
?。
,
1.5~2—.0
】
小学
—
18班
—
≥1.9
!
0.?7~1.5》。
》
!。24:班
≥—2.:5
1.5~!2.0
!。
30班
≥!。2.9
2】.0:~2.5
【
36班
】
?≥3.2
—
2.5~3【.0
?
,
?
:。初中
》
24班
】≥3.0
【
3.0~4.【0
》
?30班?
≥3—.5
》
4.0~5.0
!
《
36班
【
≥4.0—
?
,5.0~6.—0
?
》。
第三章! 建筑工程—规划:管,理
第一节 】 建设工程设计方】。案
:
第十四条 建!设,。工程设?计方案应由具备【相应: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!设计、经《具备规?划技术服务资质的】单位进行《规划技术《审查并出具》审查报告
第—十五:条 城市》重要区域、重要地】段、重要节点和【规划用地面积大于3!公,。顷的成片《。开发地块、城市快速!路及主干道两—侧重:要公:共建筑?项目一?般应由两家以—上设计单位提报不】少于3个方案报市城!乡规划主《管,部门按程《序审定
《
第二《节 建筑间—距
第十六【条 本《规定所称建筑间【距是指两幢建筑外】墙结构外围之间的】水平距离包括正面】间距与侧面间距
第!。十七条 《 多层?生活居?住类建筑(建—筑高:度,小于等于24米的】)间距按照间距系】数确:定
(一《。。)南北朝向的建【筑正面间《距不小于该建筑相对!高度的1.》6,倍其它方向间—距折减系数按城市居!住区规划《。设计规范《执行:;
(二)多层生】。活居:。住类建筑《山墙间两《侧,均不设置窗户—或单:。侧设置窗户》的侧面间距不宜小】于6米多层生活居住!。类建筑山墙间—两侧均设《置窗户的侧面间【。距不宜小于》8米;
(三)垂直!布置的建筑间距按各!自相应间《距标准的《二分之一之和计算】但不:得小于9米》
,第十八条 两【幢,建筑物夹角小于等】于30度《。时建筑间距按平行布!置,要求控制;》两幢建筑物》。。夹角大于《60度时《。建筑间距按垂直【布置要求控制;两】。幢建:筑物夹角大于—。30度小《于等于60》度时:根据:具体情况《参照以上《标准执行
》第十:九条 《一般情况下新—建各类?建筑与项目外北【侧南北朝向生活居住!类建筑?平行布置《时的建筑间》距参照表《2确定
表—2 新建《各类建筑与项目外】北侧南北朝向生活】居住类建筑》。平行布?置时的建筑间—距
—
,
南侧】遮,挡建筑的建》筑高度(《H)
—建筑间距(》L)
《
2—4, 米以上50米以】下
L—≥1.2H且L≥3!0米并满足日—照标准要《求
】5,0米以上(含50米!)80米以下—
?
L≥1《。.0H且L≥—60:米并满?足日照?标准要求
【
80 米】以上:(含80米)
!
L≥9《0米并满足日照标准!要求
》
第二十条 】 一:般情况下新建南【北,朝向生活居住类建】筑与:其南侧各类建筑【平行:布置时的《建筑间距参照—表3:确定
表3 【新建南北朝向生【活居住类建筑—与其南侧各类建筑】平行布?。置时的建《筑,间距
【
?
,。
,
南侧遮挡建筑的!建,。筑高度(H)
!
建筑间距(L【)
:
2【4 米以上50【米以下
L≥!1,.,0H且?L≥30米并满【足日照标准要求【
:
5—0米以上(含50米!。)100米以下
!
L≥《0.7H《且L≥5《0米并满足》日照标准要求
【
10】0米以上《(含:100米)》
?
,L,≥70米并满—足,日照标准要》求,
—第二:十一条 一般【情况下南北》朝,向生活居住类建筑与!项目外北《侧各类非生活居【住类建筑平行—布置时的《建筑间距《参照表4确》定 :
,表4 南《北朝向生活居住【类建:筑,与项目外北侧—各类非生活居—住类建筑《平行布置时的—建筑:。间距:。
:
?
【北侧非生活居住类建!筑的建筑《高度:(,H)
》
建筑间距(—L)
《
,
2》4 米以下(含【24米)
》。
L≥0—.8H 且L≥15!米
:
?
24 米以上!50米以下
!L≥0?.5H 且L≥20!米
《
50 米】以上(含5》0米)10》0米以下
L!≥0.3H —。。且L≥25米
【
:
,
100米【以,。上(含100米【。)
:
L《≥0.2H且L【≥30米
》。
第—二十二条 —高层生?活,居住类建筑与—其他多层或高层【生活居住类建—筑侧面相对时最小侧!面间距不宜小—于13?米,
第二十三条 】计算建筑《间距的?外,墙结构不包括挑檐、!楼梯间、阳台等【突出:部分但下列情况之】一的除外
(—一)建?筑屋面挑《檐挑:出宽度大于或—者等于0.8米【的挑檐计入计算遮】挡线;
(二—),建筑:物,的阳台或《凸,出部分长度之和大】于建筑总长的三分】之一突出部分计入】计,算,遮挡线?
第二?十四条 多层生活!居住类?。。建筑计算日照间距的!建筑相对高度是指遮!挡建筑檐口(有女】儿墙的指女儿—墙顶端)相对于【相邻被遮挡生—活,居住类建筑》第,一层居住空间室内】地坪的高度
楼梯】间、电梯机房—、,水箱间?等局部突出屋—面的辅?助用房水平面积【之,和不超过《屋顶平面面积—四分之一的》不计入建筑相对高】。。度
第二十》五条 建》筑间距还应符合消防!、卫生防疫、环【境保护?、工程管线、地下空!间、人防疏散、建筑!保护、?施工:安全等?要求
?
第三节 【日照标准控制与日】照分:析
第二十六条! 建筑高》度,24米以上》的建筑?与北:侧住宅的建筑间距以!及,除住宅外其他—生活居住类建筑【与南侧建《筑之间的建筑间距应!通过日照分》析综合确定
第【二十七条 生活】居住类建《筑日照应满》足,下列要求
(一)住!宅建筑应满足大寒】。日,不低于2小时—的日照?标准:每套:住宅至少应有1个居!住空间(卧》室或起居《室)满足日照标准】。, 居住空间总数超!过4个时至》少应有2个》居住:空间满足日照标准;!
(二)南》向医院病房、疗养院!的病房和疗》养室应满足冬至【。日不低于《2小时的日照标准;!
,(三:)老年?人居住?建,筑(老年《人住宅、老年人公】寓及养老院、护【理,院、托老所等)【。的,主要居室(卧室【和起居室)应满足冬!至日不低于2小时】的日照?。标准;?
(四)《托儿所和幼儿园【的活动室、寝室【及活动场地的—二分之一活》动面积应《。满足冬至日》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!标准;
(五)中小!学教学楼普》通南向教室应—满足:冬至日不低于2【小时的日照标—准;:
第二十八》。条 申报项目相】邻被遮挡生活居住】类建筑日照应满【。足下列要求》。
(一)原有日照时!数,符合国家《相关规范《要求的考《虑申报项目的日照影!响后仍符合国—家相关规范要—求;
(《二)原有《日照时数不符—合国家相关规—范,要求的考《虑申报项目的日【照影响后原有日照时!数不降?低
第二十九—条 新建》住宅自身日照时数不!符合:上述日照标》准的可作为》住宅:公寓使用《具体楼号《及位置?应在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附》件中:注明不符合》日照标?准的:总户数不宜超—过规划项目总户【数的3?%
第三十条 确!因用地条件》。限制拟建建筑造成周!边少:量原有住宅不满足上!述日:照标准的相关利害】关,。。。系人:可通过协商或协议方!式解决并《将,书面材料《作为日照分析—报告的要件报市城】乡规划主《管部门备案已—经过:规划审批一次规划、!。分期实施的》住宅建筑项目按原】批,准,的标准执行
第三】十一:条 被《遮挡生活居》住类建筑日照分【析范围以《拟建建筑为对象北面!为拟建建筑高度的】1.6倍最大—不超过160—米东西两面为—拟建建?筑最:外侧向外各1倍【。的拟建?建筑面?宽范围?且不小于拟》建建筑高度的—一半(如附图1所】示)
遮《挡建筑日照分析范围!以前款确定的—被遮挡生活居住类】建筑为?对象向南160【米东西两面为被【遮挡建筑外》。侧各1?倍的被?遮挡建筑的面宽【且,不小于被遮挡建筑高!度的一半距离确定】其他遮挡建筑—(如附图2》所示)?
第三十二条 【 位于或部分位于日!照分析范围内—的建筑物包》括规划建筑方案已】审定、已批准尚未建!设、正在建》设,的建筑物应纳入计】算,拟建建筑周》边为规划居住—用地:且未确?定规划建筑》方案:的宜以相《邻地界?或道路中心线为对】称轴对拟建建—筑做镜?像处理作为周边【地块:的规:划建筑方案》
被遮?挡的生?活居住类建》筑,原有日照时数不【在,主要日照方向获【得的不计入原有日】照时数
第三十三条! 规定范围内【的下列生活居—住类:建筑作为被遮挡建筑!时,不纳入分析
—(一)? ,临时建筑、违法建】筑及未经城》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!而改变?。。原设:计使用性质的建筑】物;
(二》)已确定待》改造时间的地段的】低层个人住宅;
】(三)平房的南房及!。东西两侧偏房
【第三十?四条 进行日照分!析所需收《集的基础资》料和日照分析报告应!。。符合市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的有关规定
】需做多点沿线分析】的日:照分析报告》应计算出其主要朝向!。的沿线有《效日:照,时数并?绘制: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!注明不满足日照【要求:的,位置:
需:做窗:户分析?的日:照分析报告应—计算出其每一分析窗!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!。后的日照时间段【和有效日照时数并】列出日照时间表注】。明不满足日照—。要求的?窗,位
第四节【 建筑退》让,
第三》十五条 沿建设】用地边界《线和沿?城市道路、公路【。、河:道、铁路、轨—道交通、城》市防汛排涝设施【两,。侧,的建筑退让距离【应符:合消防?、环保、防洪—和交通安全等方【面的规定已编制详】细规划?或城市设计的按详】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的!相关:规定执行
第三十】。六,条 生《活居住类建筑—。。主,要朝:向,。退让用地界线—的距离?一般不应小于对应】自身建筑高度的建筑!间距的一半》建,筑次要朝《向退:让用地界《线的:距离一般不应—小于对应建筑侧面】间距的一半工业【厂房:、仓库建《筑退让用地红线【的距离不宜小—于5米?
用地界线外为绿】地,、广场?或非建设用地—的各类建筑的—退让用地界线—距离可?适当减小用》地形状、建筑—布局、建筑功—能等特殊条件—限制难以满》足一般退让要—求的征得相邻用地】单位书面同意后建】。筑,退让用地界线的距】离可适当《减小
第三十七【条, 沿城市道路【两侧新建、扩建、改!建各类建筑》详细规划或》城市设计已经批准的!根据:详细:规划或城《市,设计:的要:求退让?道路红线;未经【批准的?应综合考虑城市道路!两侧沿街立面完【整性以及与现状建筑!关系等因素确定【退让:道路红线的》距离
第三十八条 ! 沿城市绿》线、蓝线、紫线【新建、扩建、—改建各类建筑多层】建筑退让不宜—小于5米高层建【筑退让不宜小于8米!
第三十九条 【 ,沿铁路两侧》新建:、扩建、改建各类建!筑(:铁,路专:用设施除外)退【让,铁路主线不小于【50米?。铁,路支线或《专用线不《小于3?0,米;退铁路绿化带的!距离按照退》绿线的标准执行
】沿公:路,。两侧:新,建,、扩:建,、改建各类建筑(公!路专用设施除—外):退让公路用》地外:缘的距离应满足【。高速公路不小—于50米、国道不小!于20?米、省道《不小:于15米要求公【。路两侧有绿化带的】。退绿化带的距离按】照退绿线的》标准执行;无绿化】。带的按?照退道?路红线的标准执【行
新建村镇、【开,。发区、学《。校和货物《。集散地、大型商【。业网点、农贸市场等!公,共场所退让国道【、省道建筑》控制区边《界外缘不小于50】米退让县道、乡【道建筑?控制区边《界外缘不小于2【0米
?第四十条 在【气象台站《、电台?和,其他:无线电?。通讯(含《微波通讯)等—有净空?高,度和信号通道限制】的特殊设施周—围及其通道上新建、!扩建、改建》建筑物?的高:度应:。符,合有关净空高度、通!道限制和景观—视廊的规《定
:第四十一条》 :地下:建筑退让用地—界线的距离应满足安!全要求且不小于【3米与周《边现状建筑距—离较近的应》适当加大退让距离
!地下市政公用设施、!地下:连通设施、城市人】防工程等项目确有】特殊:需求的应向市城【乡规划主《管部门提出》申,请另行研究确定【
第五节 【 建:筑,面积计算
—
第四十二条 】建筑面积按》建筑工程建》。筑面积计《算规范要求计—算
?第,。。四十三条 》 房屋层数一般是指!。房屋的自《然层数地《上层数一般按室内地!坪±0以上计算地】下层数一般》按室内?地坪±0以下计【算
(一)以项目周!边最:近城市道《路标高?。﹢0:.3米为参考确【定项目室《外地坪设计》标高室内地坪—±0设计标》高不应?高,于室外地坪设—计标高1.5米【(不含1《.,5米)?;
:(二)室内地坪±】0的楼层按》排列称为一层(【建筑:设计文件中应按楼】层顺序?标注建?筑层数不得将一【。层,标,注为首层或底层)】第一:层的顶面楼板以上】称为二层《按此规则类推—至建筑最高层—。数;:。室,内地坪±0下面的一!层按排列称为地下一!层地下一层的—底面楼?板以下称《为地:下二层按此规则【类推建?筑物地下空间最【低层数;
(三)假!层、附层(夹层)】、插层、《阁楼:(暗楼)《、,装饰:。性塔楼以及》突出屋面的楼梯间、!水箱间等不计层【数;
(四》)单栋建筑物—含不同?建筑层?数的以主要部分【层数:为准局部《层数应予标注
【。。第四十四《条 阳台为附设】于建筑?物,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!可供人活动的—。空间(含各类形式】的入户?花,园、空中花》园、活?动平台?等,活动空?间)
(《一)主体结构内的阳!台应按?其结:构外围?水平面积计》算全面积《;
:(二:)在主体结》构外:且进深尺寸不—超过2?.1米(取》阳台:围护栏杆的踢脚【。外边:线至外墙外缘—的最大垂直》距离)的部分其面积!应,按,其结构底板》水平投影面》积,的,二分:之一计算;
(三】)在:主体:结构外?且,进深超过2.1米(!取阳台?围护:。栏杆的踢《脚外边线至外—墙外缘的最》大垂直距离)的部分!超出部分按其—结,构底板水平》投影面积计算全【面积
第四十五条 ! 飘窗的设置满【足以下?各,项要求?时可不计入》。建筑面积不符合【以下各项要》求的按照《水平:投影计算全面积
】(一)上层飘窗底】面与下层飘窗顶【面之:间留有空《间且:无实体?。墙封闭?的;
(二)进深】尺寸(墙《体外边线《至,飘窗外边线的距离)!不大于0.7—米的;
(》三)窗台与室—内,地面的高差在—0.:45米以下且结构净!高在2.1米—以下的;窗台与【室内地面高》差在0.《45米及以上的
】第,四十六条 》 设备平台通—常,指供空调外机—、热水机组等—设备搁置《、,检修且与《建筑:内部空间及阳—台空间无《。出入口连通的对【外敞:开,的室:外空间
设备平台的!进深不大《于2.?1,米,且每户住宅的—设备平台的水平投影!面积不超《过4平方米》时可不计入建筑面积!
不:符合:上述:。要求:的设备平台按照【水平投影面》积,计算全面积
第四】十七条? , ,花池、结构板、分】体制冷(供热)的空!。调外挂机搁》板等飘出《建筑外墙、无围护】结,。构且面积不大于1平!方米、进深尺寸不超!过0.7米的可不】计入建?筑面积
】。不,符合上述要求的【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二!分之一计算建筑面】积
第六【节 容积率—。计算
—
:第四十八条 本】规定:所,称容积率《一般是指地上—容积率
地》上容积率是》指一定地《块内地上建筑面【。积与建设用地面【积的比值地下—容积率是《。指一定地块内—地下:建,筑面:积与建设用》地面积的比值
第四!十九:条 ?计算容积率的建筑】面积:包,含建筑外墙保—温层不含外墙饰材】
,第五十条 顶板面!高出室外地》坪设计标《。高,大于1.5米—(含:1.:5米)?的使用空《间其建筑面》积计入地上》建筑面?积计入地《。上容:积,率
顶板《面高出室外地坪【设计标高小于—1.5?米的使用空间—其建筑面积计—入地下建《筑面积计入》地下容积率
第【。五十一条《 涉?及以下情形的按下列!规定计?算容积率
(一)!住宅类项目层—高大于4《米(含4米》),的按标准面》积
的1.5—倍计算容《积率;层高大于【5米(含5米)的】按标准?面积的2倍计算容】积率;
(二—)商务、办公项【。目层高大于5—米(含5米)的【按标准?面积的1.》。5倍计算容积—率;层高大于6米(!含6:米)的按标准面积】的2倍?计算容积率; !。
(三)》工业类项《目中厂房、仓—储建筑层高(檐【口、屋脊顶)超过】8米的按《标,准面积的2》倍计算容积率;工】业项目中的办公、生!活建筑按本条中第(!一)项和第(二)项!的规定计算;—
(四)《。建筑底层架空作为架!空通道布置绿化【小品、居民休闲、配!套设施等公共用【途的其架空部分建筑!面积不计入容—积率;
《。(五:),超市、商场、影【剧院、博物馆、图】书馆、展览馆—。、纪念馆《、食堂、礼堂—等大:型公:共建筑及办》。公、酒店等建筑首层!。。、会议室其》层高可根《据实际功能》需求:进行:设计按标准面积【计算容积率;
(】六)装?配式建筑外墙预制部!分不超过规划—总建筑面积3—%的不计入容积率
!
第七《节 建筑密度计】算
》。第五十?二,条 建《筑密度是《指一定地块内—。建筑基底面》积与建设《用地面积《的比例?(%:)
第五十三条【 建筑基底—面,积一般是《指,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!然层建筑外墙—或者结?构外:围水平?投影的面《积,应按照?以下规定《计算
(一)独【立的建筑按外墙外】围及:。。。立柱外边(含装【饰层)水平面—积,计,算建筑基底面积;
!(二)室外》有顶盖、有立—柱或墙体《落地的走《廊、门廊、门厅、阳!台,、平台、楼梯等【按墙体外围及立柱外!边(含装《饰,层)水平面积计【算建筑基底面积【
第:五十四条 》。 涉及以下情形【的按以下《规定计?算
(一)无顶【盖且无围护结构的室!外楼梯按水平投影面!。。积的二分之一计入建!筑,密度;?
(二)《高于室外《地坪3?.5米以上》。的悬挑阳台》。、房间等《不计入建筑密—度;:
(:三)地下室及出入口!、采光?井等:地下室附属设施【不计:入建筑密度;
(】四)顶?。板,面高出室外地坪设计!标高小于1》.5米的使用空间其!建筑:基底:面积不?计入建筑《密度:;
(五)无柱雨篷!不计入建《筑密度
—第八节 《 绿:地率计算
》
第五十五—条 : 绿地率是》指一定地块内各类绿!。地,面积的总和与建【设用地面积的比【例(%)
第五十】六条 各类建【设项目的绿》地率应符合》下列规定
(一)居!住项目绿《地,率不宜小于3—0%:;
(二)行—政办公、文化娱乐、!。教育体?育、医疗卫生、科研!设计等建《设,项目:绿地率不宜小—。于35%;
(【三)商业《金,融、交通枢纽—、市政公用设施【等建设项目绿—地率不宜小于2【0%;
(》四)工业《、仓储等建设项【目绿地率一般不得超!过1:5%但因生产工艺】等特殊?要求:需安排一定比—例绿:地的绿地率不—得超过20%—
第五?十七条 计算绿地!。率的绿?地面:积应包括建筑基地内!的集中绿地》面积:和,房前屋后、街坊【道路两侧以及规【定的建筑《间距内的零星—绿地面?。积属于住户自有的小!院、:庭院等院墙以内【。不计算绿化面积【
仅采用植草砖铺装!的,停车位不计入绿地面!积
采用植草砖【铺装且形成林荫停车!场形:式的停车《。位计入绿地面—积,
作:为绿:化景观组《成部分的小》品、亭?台,、水池、溪流、【步,道等可一并计入绿地!面积
新建小区【建设:项目附?属绿化工程设—计方案应包含立【体绿化设计立—体绿:化面积?应按一定比例计入】绿地率
第五十【八条 ? 居住区应根据规划!布局设置相应数量的!公,共绿地居住区人均公!共绿地面积指标【、,。中心绿?地设置内《容与最小规模应符合!城市居住《区规划设计》规范的相关》。规定
《
第九节 》 停车设施
第!。。五十九条 建设工!程配:建,停车库(场)的【规划设?计必须保障》交通安全配》置合理方便》使,。用满足道路动—态交通及城市环境保!护的要求并》使停:车库(?场,)与建?筑,基地出入口》、主体建筑主要人】流,出,入口、基《地内道路的关系【。合理:衔接鼓励相邻—地块统一设置出入】口
第六十条— 地?下,停车:库每个?机动车停车位建筑】面积宜为30~3】5, 平方米露天停车】场,每个机动车停车【位占地面《积宜:为25~35— 平方米非机动车】每个:停车位占地面积【。宜为1.5~1.8! 平:方米:
非机动车停车库】。(场)?应设置在《城,市道路红线以外不】宜设在道路交叉【口附近停车方式应】以出入方《便为原则
停—车,库(场)、停车位】的设置应以小型【车为计算标准居住区!内居民汽车地面停】车率(居住区内居民!汽车的?停车位数量与—居住户数的比—率)不?宜,超过:20:%
第六《十,一条 公共—建筑、居住》类建:筑,及其他建设工程配套!。的停:车库(场《)应与主体建—筑布置于城市道【路同:侧确因用地条件【限制需在道路两【侧,布置的应设置过街设!。施
第?六十二条《 停车《库(场)出入—口宜在城市》支路设置一》般不在主干路—。设立出?入口
第《六十三?条 : 各类建设工程配】。建停车位控》制指标应符合表5】的规定
表5 ! 德州?市停车指标》表
?
》
类 【 别
《
单 位—
机动车泊】位指标
《
,
,
一》类,区
》二类区
》
三类区
【
?
住宅
】低层
车位】/每套
【1.5
【2
》2,
≥】14:4m2高档商品【房
》车位/每套
—。
1.》2
》1,.3
?
1.5
【
《
120》~144m》2普通商品》房
》车位/每套
!1.0
【1.1
【1,.3
《
》90~1《2,0m2普通商品房】
车位/每】套
》0.8
》
:1.0
【1,.,2
】<90 《m2普通商》品房
?
车位/每套
!
0.6
!。
0.8
】1.0
】
经济适》。用房:
?
,车位/每套
!0,.4
0.】6
:
0.8
!
廉租房
!。
车位《/每套
【0.3?
0.4【
0》.6
—
办公
【
行政办》。公
:
车《位/:100 m2—建筑面积
》。。
:
1.0
—
1.2
!1.5
【
商务办公
!
车?位/100 m2】建筑面积《
,
1.0
】
1.5
—
1.5
!
?
其他办公
【。
车位/100】 ,m,2建筑面《积
0.【8
:
1.》0
?
1?.2
?
?
商业
【
大?型超市、商业—中心
车位/!100 m2建【筑面积
》
0.6
】
,0.8
》
1.2》
市场!
,。
,
车位/100】 m2建筑面积
】
0.》5
0.【。6
0.8】
,
?
:
其他商业》。
车》位,/10?0 m2建筑面【积
0.【4
?
0.5
—
0《.6
—
餐饮》、娱乐
《
车位/10】0 :。。。m2:建,筑面积
《
1.0
】
1.4
!。1.6?
旅】馆
《
三星级以上宾馆
!
车位》/客房?
《0,.3
《。。
0.4
!0.:6
《
其》他普通?旅馆
车位】/客:房
?
0.2
【
0.《3
》0.6
《
医院
!
?市级以上综合医【院、
专科医院
!
车位/10【0 m2建筑面积
!
,
1.2
】
1.5
【。
2.0《
其】他医院
《
?车位/100 【m2建筑面积
【
?0.8
1.!0
《。
1.?0
】文化
?
博物馆、纪】念馆、群艺馆—、科技馆《、图书馆、展览馆】、美:术,馆
》车位:/100 》m2建筑面积
【
0《.2
《
0.4》
0.6
】
?
影剧院—
:
:电影:院
:
车位/10】0座
2【.5
—。3
3.5
!。
》
剧院
车位!/100座
【
2.0
!3.0
》。。。
5.0
】
:
体?。育
场馆
】一类体育场馆
【
,
车位/100】座
2.0】
,。
3.0
】
:4.0
!
二类体育场馆
!
:车位:/100座
【
,
1.0
》
2《。。.0
《
3.0
】
:
游览
场—所
》市区公园《
车位—/,100 《m2游览《面积
《
0.04
!。
0.?0,5
?
0.1》0,
其他!公园
车位】/100 》。m,2游览面积
】
0.02
—。
0《.03
【0.05
【
学校
】
大中《专院校
》
车位/100】位师:生
4.5】
:
5
—
,6.5
—
《中学:
车位/10!0位师生
》
0《.8
1.】2
1.7
!
小学】
车位/10!0,位师生?
0.—8
《
1.2
》
,
1.《7
?
幼儿【园
《。
车位/1》00位师生
!0.5
0】.7
《
1.2》
对外!
交通
火】车,站、长途汽车客【运站、码《头
车位/1!00旅客(平峰【日)
《
1.《0
》2.0
—
3.0
—
《
机场
—
车位/100旅客!(平峰日)
—
,
》
》5.0
《
,。。
注表—中一类区、二类【区、三类区》的划分参《照德:州,市,城市停车《设施规?划其中一类》区指严格控制区为近!期建设重《点、远期严格控制停!车位供给的区域【。;二类区《指,适度满足区指—近期:适度增加、远期依靠!。配建泊位满》足停车需求的区域】;三类区指协调发展!。区指近期《预控用?地、远?期可适当《提高:停车供给的区域
第!六十四?条 新建住宅配建!停车位应100%】建设充电设》。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!件大型公《共建筑物《配建:停车场?、,社会:。公共停车《场,。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!建,设,安装条?件的车位比例不【低于10%每200!。。。0辆电动汽车至少】配套建设一座—公共充?电站鼓励建设占地】少、成本低、见【效快的机械式与【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!化,设施
》
第十节— 城市景》观,与环:。境
第》六十五条 —建筑:物的高度、面宽及建!筑外部景观应—符合城市设计及相】关规划?对城市景观的要【求
第六《十六条 建筑物的!高度应?符合建筑《间距:、消防?、安全、日照等方】面的:要求并应《根据项目区位、用地!条件、功能要求、】周边建筑《及,景观要?求,合理确定
》第六十七条》 毗邻河》流,、,湖泊或城市》主干道新建建筑高】度80米以上—(含80米)住宅、!写字楼等建筑—。物其面宽不宜—大于55米
其【他区域新建》建筑高度80米以上!(含8?0,米)住宅、写字【。楼,等建筑物《其面宽不《宜大于?60米;新》建建筑高度8—0米:以下:的,建筑面宽由市—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根【据项目实际情况研究!确,定
第六十》八条 沿街—商业建筑《。第一层层高不宜【小于:4米:二层及三层》层高不?宜小于3《.5米沿街商业【建,筑设施外墙装饰【宜,主要采用石材—局部可为《面砖、陶板》、铝板等
居—住用地配套商业【。宜,集中独立设置沿【主,要,干道不宜设置沿街商!业
第六十》九条 为集约利】用土地?对无特殊要求的【工业建设项目厂房、!库房类建筑原—则上不低于2层高度!。不宜低于《8,米并鼓励工业企业建!设多层厂房》沿城市?主干道的《办公科研及》生活服务类建筑不】宜低于5层
—。。第七十条 —建筑色?彩应按德州城市特色!。空间和色彩》规划研究确定—。的城市不同区—。域控制不同的城市色!。彩控制界面或节【点的建筑色》彩特征?。应,有所不?同
第七十一条 】 新建低、多层住】宅一般?应采用坡顶屋面【高层建筑在屋面【协,调统:。一前提下可采用【穹顶、拱顶、坡顶、!平顶:等,多,种,建筑屋面《形式沿路建筑—。、沿线视《线范围内高层—建筑应进行》夜景重点设计鼓励】小区进行整体夜【。景灯光设计
沿城!。市主要道路两侧的】建,筑应注?重建筑?界面的完《整性:和连:续性:;沿:河道两岸的建筑应保!持生态景观廊道【的通透性;沿各【类城市?公园、广场周边的建!筑应:与公园、广场—。景观相协调;建筑】应结合地形和周【边环境形成富于变】化的城市《天际轮廓线
建筑】附属太阳能设施应】进行一体化设—计,与建筑有《机融合
在建筑外】墙设置空《调室外机搁板—、各类管《道,等时各类搁板、管】道的位置《和形式应结合立【面统一设计冷凝水】。应有组织排放并设置!装饰构件以达—到统一?美观的效果
—。沿城市主干道或广场!面不宜修建实体性围!墙,如确需修建围墙【的应结合整体景观】统一设计透空型【围墙且高度》不宜大?于2米
第七十二条! 广告、招牌、】指示牌应遵循安全、!美观:。的原则并应》符合交通、消防、通!风、:采光、卫生、安【全等:要求其外观和造型应!与周边?环境相协调
建【筑物上的附属—大型广告、招牌【的位置、尺度等应】与建筑立面统一设计!整体效?果应与建筑》。风格:及周边环境相协【调广告设《置不宜遮《。盖建筑物的窗户
】建筑物外立》面上广告、招牌的高!度、大小应协—调有序且不应超过】屋顶:广告牌字体高度【不宜:超,过3米
城市纪【念性建筑、教—育文:化设施、政》府行政?办公:建筑、文物保护单位!、优秀历史建筑【等不:应设置?商业广?告
第?七十:三条 ? 建:筑与城?市道路红线之间【不应设置锅》炉,房、厨房间》、,污,水池等?有碍城市《景,观、:。。市容卫生的》附属设施
配、变】。电室:。及泵房宜布置—在地下室或底层确】。需独立设置》的应根?。据消防?。、噪音、间》距等规定《。进,行布置其外部形【象应与周围》景观:环境相协调
第【七十四?条, 新建民用建【筑一律按照》绿色建筑标准进【行设计并严格实施;!鼓励原有建》筑按:绿色建筑标准进行】改造;?。鼓,励建筑群体组合空】间,环境设?计建:筑,设计:应重点考虑环—保节能要《求,;鼓励建设与自【然相融合《的生态建《筑
按照德州市人】民政府办《公室关于大力—推进装配式建筑【发展的?实施:意见(?德政办发〔20【17〕9号)文件】精神应?全,面实施装配式建【造
:第七十五条 【城市建?筑、小区、道—路、绿?地与广场等进行【规划设计时应全【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!的总体要求居民建筑!与,小,区要建?。设小型湿地及滞【。流塘或建设》专门雨水蓄水池收】集利用建筑屋面【雨水绿地应》采用下沉式绿—地、雨水花园、【植草:沟等方式城市—绿地:与公园?应因地制宜采用透】水铺装、生物滞留设!施、植草沟》、微地形、雨水花园!、小型?人工湿?地、湿塘等》分散式消纳与集中式!调蓄相结合的—低影响开发设施尽可!能地消?纳周边道路、建筑】与小区、市政设施等!。区域的?径流雨水提高区域雨!水控制和《内涝防治《能力
第—四章: :交通设施规划—管理
》第七:十六条 铁路线】路安全保护区控制宽!。度的范围从铁路【线路路堤坡》。。。。脚、路?堑坡顶或者》铁路桥梁外侧起向】外的:。距离分别为
—(一)城市市区不】少于8米;》
(二)《城市郊?区居民居住区不【少于10米;—
(三)村—镇居民居住区不少】于12米; —
,(四)其他地区【不少于?15米
高速铁【路两侧绿化保护带控!制宽度自外侧轨道外!。缘,向外50《米
:第,七十七?条 : 公路建筑控制区】的范围从《公路用地外缘—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!
:(一)国道不少于】20米;
—(二)省道》不少于15》米;
(三—)县道?不少于10米; 】
(四)乡道不少】于5米
公路【弯道内侧、互通立】交以:及平面交叉道口【的建筑控制》区,。范围根?据安全视距》等要求确定
高【速公路用地两侧【外各:5,。0米:立交桥匝《道、高?速公路连接线两侧、!收费站周围各10】0米:范围内为高》速公路建筑控制【。区
第七十八条【 城市道路分为】快速路、《主干路、次干路及】支路:4,个等级
快速—。路、主干路道路红线!宽度为40~70米!。次干:路道:路红线宽度为25】~40米支路道【路红线宽度为—25米以下
第七十!九条 ? 与城市道路相交】的出:入口通道与城—市道路应尽量采用正!交布置如斜交则【不,宜小于75°
【各类建筑《基,地,出入口位置距—离城市主干》道交叉口不》宜小于?80米;距离次干道!交叉口不宜小于【50米;距》桥隧坡道的起止线的!距,离不宜?小于30米基地位】于两:条以上道路交叉口的!出入口应设置在【级别较低的道路【上
:。第八十条 城市】慢行交通系统由步行!系统和自行》车系统两大部—分构成?城市建设应大力发展!与改善慢行交通系统!环境宜发展独—立步行系《统和自?行车系统
【。 :第,八十一条 行【人横穿市区封闭式道!路、快速《路或交?通繁忙?的机动车《道宽度大于25【米的主?干道宜设《置人行?天桥或地道;大型】商场、医《院、学校、车—站、影剧院》、体育场(馆—)等人?流相对密集的场所】可,设专用过《。街设施
人行天桥应!按以下规《定设置人行天—桥的净宽度》不得大?于6米桥下净—空高度不得小—于5.5米(不【含5.5《米);穿《越宽度小于20【米的城市支路的桥】下净空高度可适当】降,。低但不?得小于4.》5米(不《含4.5《米);人行天桥宜】设置顶?棚并应进行》专项城市《景,观设计论证且应全】天候对外开放
人】行地:下通道应《。按,以下规定设》置人行地下通—道的长度不》宜超:过1:00米?;如有?特别需要而超过10!0米时宜设置自动人!行道;人行地下【通道内每间隔50】米应设置防灾疏散空!间以及2个以上直】。通地面的出入—口
第八十二条 !公园、广场》、景区及《有条件的《路段宜?单独设置专用自行】车道单独《设置的自行车车【道宽度单向不—宜小于3.5米【双向不宜《小于4.5米
公共!自行车站《点宜结合城市道【路、轨道《交通站?点,出入口、公交场【站以及?广场、公园、绿地、!。绿道:、居住小区、—建筑后退红线地带等!独立空间灵活设【置
第八十三条 !公共交通相关—设施的设《置应符合城市—。道路工?程设计规范城—市道路交《通规划设计》规范相关要求
第】八十四?条 城市公交【停靠站的设置应符合!下列要求
长—途客运?。站、火车站、轨道站!的主要出入口50】米范围内《应设公交停靠站
】立交道?口、桥梁的坡道两】端,以及隧道进》出口外5《0米范围内严—禁设:置非港湾《式,公交停靠站》
道路交叉口—附近的车站宜安排】在交叉口出》道一侧距交叉口【外侧缘?石,。曲,线末端宜大于—50米?
第八十五条 【 严格控制》预留轨道交通线路及!其附属设施的用地】轨,道交通设置》应符:。。合地铁设计规范城】市,轨道交?通,工,程项目?。建设标准《及其他相关规范和】标,准并应?符,合国:家现: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!
,第八十六《条 : 加:油站、?加,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!站选址应符合汽【车加:油,。加气站设计与施工】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!划设计?规范山?东省成品油市场管】理办法?等相:关标准
《(一:)在城市《建成区?不宜建一级加—油站、?一级加气《站、:一级加油加气合【建,站、CNG加气母站!在城:市中:心区不应建》一级:加油站、一级加气站!、一级加油加气【合建站、CNG【加气母?站;
(二)加油站!设置的服务半—径应在1.0公里】以上;
(三)加油!加气站?的,。。设置应符《。合,城镇加油加》气站专?项规划、环境保护和!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!选在交通便利的【位置
第五章 ! 市政公用》设施规划管理
】
第一节 供【水及排水工程
!第八十七条 城】。市水厂、《加压泵站选址用【地外围应设置宽度】不小于30米的绿化!防护带绿化防护带】内不得设置》生活居住区》。、不得修建》禽畜饲养场、—渗水厕所、》渗水坑?不得堆放垃》圾、粪便、废—渣及敷?。设,污水干管并应—符合: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!护,区划定方案(—德政字〔20—15〕17》号):文件要?求
第八十八条【 旧?城区应?结合排水设施改造逐!步实现雨污分流其他!区域应?采,用雨污水分》流制
第《八,十九条 》污,水,处理厂应采》取防护措施在厂区周!。边设置卫生》防护带污水处理厂】卫生防护距离内不】得新建生活》居住类建《。筑污水处理》厂规划用地》控制指标应符—合,城市排水工程—规划规范要求
第】九十条 城市中水!站一般按地下式【设,计并:采取防护措施—满足环境保》护的要求处理规【模不:大于1万吨/日【的城市中水站—用地指标宜采—用,0.:7平方米•吨/日
!第九:十一:条 排水》泵站应采用独立院落!并设置围《墙与生活居住类【。建,。筑间应有不小于【10米的防护距【离采用地下式—布置的排水泵站且地!面部分布置为—绿化的防护距离【可适当缩小用地【面积:应按泵站性质、规】模确定用地指标【应符合?城市排水工程—规划规范要求—
第二节 能!源及:通信工程《
第九》十二条 新建【城市变电站的结【构形:式选择宜符合下列】规,定
在市—区边缘?或郊区可《采用布置紧凑、占】地较少?。的全户外式或半【户外式;在市—区内宜采用全户内】式或半户外式;在】市中心地区可在【充分论证的前提【下结合?绿地或广场》。建设全地下式—。或半地下《式;在城市的超高层!公共建筑《群区、中心商务区】及繁华金《融、商贸街区宜采】用小:型户内式
》 :城市:变电站的《建筑外形及风格应】。与周围?环境、景观、市容】风,貌相协调
第—。九十:三条 《变电站用地面积应】符合城?市电力规划规范【等标准规《范,的规定
第九十四】条 3《5千伏以上架空高】压电力线路规划走廊!宽度宜按表6—进行控制其他相【关距离符《合城市电力规划规】范要求
—表6: 架?空高压电《力线路?规划:走廊宽度控》制值:
?
,
【
:电压等级(千伏)】
500
】
33》0
220
!
11》0
35【
《
规划走廊【宽度:(米:。)
:
75
!45
4【5
》30
《
2?5
—
第九十五》条 电力》线架空线路及电力电!缆敷设应符合以下要!求
(一《。)市区内新》建220千伏及【以下:电力线路有条件的】原则应采用地下【电缆:;不具备入》地条:件的高压架空输电线!路宜:沿铁路?。、公路、城市道路的!绿化保护带、河道保!护带架?设;
(二)市内】高压架?空电力线路宜采【用占地较少的—窄基杆?塔,和,多回路同杆》架设的紧凑型—线路结构多路杆【塔,宜安排在同一走廊】;
(三)同—一路段上的》各级:电压:电缆宜同槽敷设
】第九十?六条 《城市燃气《工程应明确服务范】围在服务《范围边缘燃气—管网不得重复建设
!。天然气门站用地【面积不宜大于1.】5公:顷高中压调压站【、接转?增压站、《压缩天然《气加气母《站用:地面积不宜大于【1公:顷储:配站用?。地规模根据调度储气!量合理?确定:
各级调压站—。与周边建(构—)筑物?的最小间距应符合】城镇燃气设计—规范的规定
—第九十七条 压力!大于4兆帕》的超高压燃气—管道的保《护距离应满》足相关法律》法规、?标准规范的规—定
第九十八条【 燃气管》道敷设除满》足相:应标准规范的要求】外还应符合下列【规定:
(一?)高压、次高—压、中压《输配管?网宜成环状布置;】。。
(二)《燃气管?道不得从建》。筑物和大型构—筑物下穿越但架【空的建筑物》和大:型构筑物除外—;
(三)燃气管道!不,得在动力和照—明电缆沟道、易燃】易爆材料堆场、腐】蚀性液体堆场、【铁路车站及货场等场!所敷设;
(四)高!压、次高压燃气【管道不?得在高压供》电走廊下《、桥梁上敷设
(】五)燃气《管道禁止利用—公路桥梁(》含桥下空《间)、公《路隧道、涵洞铺【。设
第九十九条 !城市内供《暖应采用清洁采暖】系统优先采用—集中供热系统城市】。热源位?置、规模由城市总体!规划及城《市供热专项规划确定!中继泵站用》地,指标宜参照》表7规定
】表7 中继泵—站,用地:指标参照表
!
?
》
供热面积
—(万m2《)
<—50
《
50~》100
》
100~—300
30!0~500
】
500《~,800?
800~】13:00
【
占地《面积:
(m2)
!<500
7!00
10】00
《
1500
!
200《0
25【00
【
注上?述面积不包括储水罐!面积如中继泵站需设!置储水罐可适当【增加占地面》积
换?热站用地面》积,一,般为1?00~2《00平方米应与其】他建筑?。物结:合设置重《要地区应《采,用箱式换热站
第一!百条 各类通【信管:道、设?施及:设,备用:房应统一规划、设】计移:。动通信基站》的,设置应符合建筑【。物移动通信基础设】施建设规范的要【求,通信管道敷设—应符合下列规定【
,(一:),不同运营商的—通信:管道应同沟同—井结合道路同步建】设;:
(二)支》线管道管孔除满足本!服务范围内终期通信!线路需要外应—预留2~《。4孔作为备用管孔】不得少于《6孔
第三!节 管《。线综合
—第一百零一条 【 市政管线》应按下列规定设【。置
(一)》电力电缆、》给水配水管线、中水!配水管线、燃—气低压管《线宜优先设置在人行!道或者非机动—车道下;
(二)电!信管孔、热力—管线、给水输水【管线:、中水输水管线、】燃气中压管线、电】力,。排管、宜设置—在非机动《车道或者机动车道下!雨水管线、污—水管线宜优先设置在!人行道?、非机?动,车,道下;
(三)各类!通信管线(》含广播电视)应同】沟共:井,埋设;
(四)给水!管线、电力电缆、供!热管线宜在》道路西侧或》。者,北侧敷设通信—(含广播电视—)电:缆、燃气管线宜【在道路东侧或—南侧敷?。。设;
(五)新【建线路有条件的【应采用地下敷设现状!架空线路应结—合城市建设逐步入】地敷设
《第一百?零二:条 新建市政管】线宜在道路红线范】围内敷设但不宜开】挖路面道路内无【敷,设空间且《道路两侧有绿化保】护带的可在绿化【保护带内设置但覆土!。深度不?得低于1.5米【
规划红线宽—度小于30米的【城市道路各类—市政:管线应单排布置【。规划红?。线,宽,。度大于30》米的城?市道路?可双排布《置电力电《缆、供水排水、燃气!低压管线规划红线】。宽度大于40米的】城市道路可双排【布置通信管线、【。排水管线
新设【各种电力变压器【、通信?交接箱、燃气调压器!(,箱)等设施不得占】用城市道路》的盲道
第一百零】三条 为》避免重复开挖新建、!改扩:建城市?道路管线工程应同步!。设计并实施
—新建道路内的各种管!线应预留支管或者】。接口;?。各种管线的附—属设施以及专用管】线宜:设置在城《市道路红线以外
】。第一百零《四条 以下道【。。路及地段一》。般不得新建管线确】需建设的宜采—用非开挖技术措施
!(一)竣工》10年内《。的城:市,快速路;
(—二):竣工5年《内的城市道路—。或者竣工3年内的大!修城市道《路;
?(三)?市中心交通繁忙的道!路交:叉口以及商业网【点集中?的路段
除上—述规定情《形外空旷处或待改】造路段应采》用开挖方式施工
】第,。一百零?五条 结合地【下空间开发利用、】各类地下管》线、道路《交通:等专项规《划合:。理,确定地下综》合管廊建设布局、】管线种类、断面形】式,、平面位《置、竖?向控制?等预留和控制—有关地?下空间
地下综合】管廊工程规》。划设计应《考,虑各类管线接入【、引出支线的需【求满足抗震、—人防:和综:合,防灾等需要
第一百!零六条 》地下管线工程的建】设,在规划上产生交【叉的按照下列规定】处理
(《一)相对次要管线避!让,相对主要管线;
】(二)可弯》曲管:线避:让,不易弯?曲管线;《
(三)非重力自】流,管线:。避让重力《自流管线;
(四)!技术要求低》的管线?避让技术《要求高?的管线?;
(五)临时【性管线避让永久【性管线;
(六【)柔性结构》管线:避让刚性结构管线;!
(七)小口径管线!避让:大口径管线;
(八!)拟建设管线避让已!建设管线
【第一百零《七条 各》类市政管线交叉及垂!直排列顺《序应符合《城市工程《管线综?合规划?规范的要求
】第四:节 环境卫生【工程
?
第一百零八条】 城市《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!应符:合城市环境卫—。。生设施规划》规范等技术规—范的要求《
第一百零》九条 生活垃【圾,卫生填埋《场、:生活:垃圾:焚烧厂?等城市垃圾集中处理!设施应?在规划建《成,区边缘或以外集【中设置;卫生—填,。埋场用地《。内绿化隔离带宽度不!应,小于20米》。;焚烧发电厂绿化隔!离带宽度《应不小于10米
】其,他固:体废弃物处理厂【、处:置场:选址应远离规划建成!区及城市《。水源保护区
粪便处!。理,厂应:。在,。。规划建成《区边缘?或以外?设置场地内应设置】宽度不小于10【米的绿化隔离—带
:。第一百一十条— 垃圾转》。运站应设置》在交通方《便且易安排清运线路!的地方采《用封闭的建筑形【式用地面积应—符合有关标准—规,范的要求
第一百一!十一条 》。商业区、市场、【客运交通《。。枢纽、体育文化场】馆、游乐场所—、广场、大型社会停!车场、公园及风【景名胜区《等人流集散场所附】近应设置公共厕所其!。。他城市用地也应【按需求设置相—应等级和数量—。的公共厕《所
独立式的公共厕!所外墙与相邻—建筑距离一般—不应小于5米—周围设置不小于3米!的绿化带
道路两】侧规划绿化保—。护带宽度20—米以上?的可在绿化保—护带内设《。。置独立式公》共厕所但《不得妨碍城》市管线的埋设并应做!好绿化及景观设【计
第五节【 城市防灾设施】
第一百—。一十二条 消防】。站的:布点应满足》5分钟内《消防车辆到达责任区!边沿的要求各—。。级消防站消》防车位数、用—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应!符合城市消防站建】设标准?。
消防站《执,勤车辆主《出入口两侧宜设【置交通信号灯、标志!、标线等设施—距,。医院、学校、幼【儿园、托儿所、影】剧院、商场》、体育场馆》、,展览馆等公共建【筑的主要疏散出口】不应小?于50米
生—产、贮?存危险化学》品单位的地区消【防站应设置在—常年主导风向的【上风或?侧风:处,其边界距上述危险部!位一:般不宜小于3—00米
第一百一】十三条?。 城市道路—消,火栓应在人》行道上设《置间距不大》于1:。20米;交叉—路口一般《应设置消火栓;【。道路红线《宽度超过60—米的应在道路两侧】设置消?火栓
消火》栓距车?行,道,。距离不大于2—米
:
第六章》 其他《工程规划管理
【
第一百一十四】条 : 临时建设用—。房管理?应符合以下》要,求
(一《)临时建设工程不】得影响近期建设规划!的实施以《及交通、市容—和消防?安全:。;
(二)临—时建设工程层—。数一般不超过2层建!筑高度不超过—9米:
第一百一十—五条 ? 沿街建筑外立【面装修应《符合以下要求
(一!)建筑外《墙装修应遵循—安全、?美观、?节能、?环保的原则》并,与建筑自身及—周边环境相协调【。同时符?合我市城市容—貌,管理:的有关要求;
(二!。)建筑外墙装修应】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!范的要求有经批准的!道路景观规划的应符!合规划的要求;
(!三)沿城市快速路】、,主干道进《行外墙装修的主色系!应与:城市主色调相—协调
第七【章 附《 :则
第一百一】十六条 附录是本!规定组成部分—应一并?。遵守执行《。本规定未《涉及的内容》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!或相关规《定执行
第一百【一十七条 》。 根:。据经济社会的发展、!上级政策的调—整及相关技术规【范的:修订本规定相应【内容应及《时修订
第一百一】十八条 《 本规定自2018!年6月1日起—施行有效期》至2023年5月3!1日
《 ,
附 录
!一、名?词,解释
1《., 低层建《筑指高度小于等于1!0米的建筑低层居】住建:筑为一层《至三层
2. 多层!建筑指高《度大于?。10米、《小于:等于:2,4,米的建筑多层居住建!筑为:四层至六层
3. !。高层:建筑指高度》大于2?。4,米的建?筑高层居《住建筑为十层以上】
,。4. 建《。筑,高度指由室》内,地坪正负零至檐口】顶面或女儿墙顶面】。。的高度
《5.: 建设?用地面?积,指能直接用于或附】。属于建设项目的【用地面?积具体面《积以市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《规划条件确定的用】地范围为准
6. !生活:居住类建筑指国家相!关技术规范对日照有!相关要求的建筑包】括住宅?、医院病房楼、老】年人居住《建筑、幼儿园和托】儿所以及中》、小学教学楼等【
7. 《住宅公寓指居住用】。地上除?日照要求外均—满,足住宅?建筑设?计规范其他强制性】内,容的一类《特殊的生活单元
】8. 老年人居住】建,筑专:为老:年,人设计供其》。起居生活《使用符合《老年人生理》、心理要求》。的居住建筑包括老】年人住宅、老—年,。人公寓、《养老:院、护理院》、托老所居住—着老年住户的—一般住宅不》得认定为老年人居住!建筑:
9. 城市重要】区域、重要地—。段,、,重要节?点和城市快速—路、主干路两—侧主要包括》德州东部《。城区(以原生态【科技城规划》。区域为核心区—统筹陵城区边临镇、!丁庄乡经济技术【开,发区赵?虎镇、抬头寺镇为】拓展区?);市政府公共服务!轴线、运河》。。、岔河?、减河两侧200】米范围内用地—;长河公园、—新湖风景区、苏禄】王御:园周边?30:0米范围内用地;东!风路、东《方红路沿线》两侧
二《、附图
附图1
】
?。
被遮挡建筑日照】分析范围
!附图2
《
遮挡《建筑日照分》析范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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