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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?州市规划管》理技术规定》<?:xm:l:nam》espace 【p,refi《x =? o n《s = 《。。"urn:s—chema》s-m?icrosof【t-:com:of—fic?e:offi—c,e": />  》 ,第,一章 ?。 总  则   第!一,条  为加强城乡】规划管理《合理:利用:土地和?空间资源《保障城乡规划—实施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城《乡规划法山东省城】乡规划条例和有关】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参照相关技术规!范结:合本市实《际,制定本规定 —第二条  本规定】适用于德州市城市规!划区内?规划设计和规—划管理的相关活动】 第三条 》 ,城乡规划管理应【以经依法《批准:的城乡规划为—直,接依据?城乡规?。划尚未批准》的,或城乡规划未—。明确有关内容的按】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】、规:。章、技术规范—和本规定执行 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、【技术规范和本规定】对有关城乡》规划管理事项未明确!规定:。的,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依据行政》管理权限合》。理确定  》 第二章 》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!   第一节  】一,般规定  》 第四条  城市用!地分:。类执行住建部—。公布的城市》用地分类与规划【建,设用地标准对用【地性质按照以—中类为主《、大类?与小类为辅的分【类方式进行》规划管理针对创新、!创业型等新业—态用地性质的确【定,规划部门可以按【照国家、省》、市相关政策规【定,进,行适当创《新,性探索 第五条 】 建设用地的规【。划性质与建筑容量应!依据控制性详—细规划确定;—控,制性详细规划—未经审?批的应?参考其规划成果【尚未编制控制—性详:细规划的应参—照总:体规划和编制研【究成果合理确定【 第六条《  建设《用地的使用应遵【循成片开发建—设的原则应尽量【。与,周边用地进行整合统!一规划实施不宜【零星插建 原则上】老,城区10亩》以下新腾空地块【用于“增绿增益【。”工程不再》用于开发《项目:   第二节 【 建筑容量  【 第:七,条  建筑容量包括!容积:率和建筑密度— 建筑容《量,应,根据建设项目的区位!、用地性质》、用地规《模、建筑《高度等因素进行控】制 第八条  居住!用地建筑容量按【城市居住区规划【设计规范进行—控制旧城区》。可适当降低 文【化体育、教育科研、!。医疗卫生等用地建】筑容量控制按有【关专业技术规范执行!。 核心商务区—、行政中心》、城市标志性地【段,等特定功能区块【或单独?编制详细规》。划地段的建》筑容:量根据其《特殊的规《划建设要求控制 工!业用地?建筑容量根据工业】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!标(国土资发〔20!08:〕24号《)、关于进一—步推进节约集约【用地的意见(鲁【。政办发?〔2013〕36】号)等相关规定进行!控,。制工业项目内仓储】物流:用地:参照:工业:用地进行管理—有特殊工艺要求的】工业项目可》根据其工《艺需求按照建筑系】数进行控制  【 ,第三节  地下空间!管理   第九条】  地下《空间的开《发利:用应:贯彻统一规划—、综合开发、积【极利用、合理保护】、公共设施优先的原!。则鼓励合理利—用地下?空间 ?开发:利用地下空间应在】浅层空间得》到充分利《用的:基础上向深层空间】发,展 地下空》间,按竖向?开发利用的深度可分!为以:下,层次 ?浅层空间0》~1:5米(含1》5,米); 中》层空间?15~30米(【含30米); 深层!空间地?下30米至》。更深范围 第—十条 ? 地下空《间,开发利用应包括地】下,空间的功能定—位、开发规模、布局!结构、交通组织、控!制要求?、连通方式、文物保!护及应急防灾等内容!统筹安排公共服务、!人民防空、》市政管线及其他地下!设施 第十一条  !地下空间《的开发建设应—。保证现状及》。。规划城?市市:政、水利、》交通等设《施的建设空间和安】全,。使用要求;满—足绿:化种植的《。覆土要?求城市道路、—广场、公共》绿地等公共空间【的地下?空间:覆,土深:度不宜?小于:1.5米   第四!节  公共》配套:设施   》第十二条 》 居住区公》共配套?设施按?照使用?功能分?为管理服务设施、医!。疗卫生设施、—养老设施、便民商业!设施:、文体设施》和教育?设施六?类参照表1》标准执行具体项目】应随着?。城市社会经》济的发展不断完善 !第十三条  —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!的配建水《平应:。与居住?人口规模相对应并】与项:目同步规划、—同步建设配建种【类及规?模参照表1执—行表:1中未涉及的金融邮!电、市?政公用及其》他公共服务设—施参照?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!规,范,中公共?服务设施配建的有关!要求综合确》定  表《1  居住区公共】配套设施配置标准 ! 】 类别 【 项目《 名称 一】般规模 服】。务规模? (万人) 】 备注 》 , , :。 建筑面《积 (㎡) 【 用?地面积 (ha)】 — 管理服务》设施: 《社区 警务室 !。 ≥:。4,0 ? 0【.1~?。0.3   ! ≥【1,20 《。 》 1:.0~1.5 ! ≥》260 — 3.0~!。5.0 【 ?物业服务 》。用房   !   【  《 物业服务用!房,的建筑面积按照建】设工程项目总面积】的3‰-5》‰配置最《少不低于100㎡】业主委员会办公【用房:从物业服务用房中】调剂其建筑面积【不低于20㎡— — 居委会(》社区 党群》服务:中心)? , ≥5》00 ? , , 1.0~!2,.0 每3】000?户设一?处居:委会(含社区—党群服务中心)【。建,筑面积按1》㎡/1?0-2?0户的标准计算并】。不低于500㎡不】满3000》户的小区应按照1㎡!/,10-20户的【。。标准设置社区办【公用房 ! 医疗?卫生设施 》 , , ,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!站) ? ?15:0~200 【 , 0.【。8~:。1.0 —。   《 100】0~140》0, : , 3—.0:~5.0《 》 140》0~:170?0, 】5.0?~7.0 】。 1700~】。2000《 — , >7.0 【 , , 养老》 设施 【老年:服务中心(用房)】 ? ≥300 】 《 0.3~0.【5 》30:0,0人以下的居住组】。团按每?百户建筑面》积不少于20㎡的标!准配套建设社—区养老?服务用房(托老所】), ≥】500 — ? 0.《5,~1:.0: — ≥750 — 1】.0~1.5— 【≥1085 !。 1》.5~3.0 ! ≥1600! — , 3.0~5—.0 【 便民商业—设施 》 便民市场》 :。 600~150!0 《 》1.0~2》.0    ! 类【别 项目 名!。称 ?  一般规模 ! 服?务规模 (万人)】 备注 【 , 室—内建筑面积(㎡)】。 室外场【地面积(㎡》) ? 文体 设!。施 文体活】动中心 》 170~280!。 : , 65?0,~,950 【0,.,1~:0.3 社】区,。文体设施室内建筑面!积可按100-26!0㎡/千人、室外】活动场地面积可按3!00-650㎡【/千人的标准—配置 》 , 2050~】。。2900 】4300~》6700 】。1.0~1.5 】 , 7700!~10700— 18900!~27800— 3.0~】5.0 》 类别 】 项目 —名,称 一般【规模 —服务规模 (—万人) — 备注 】 班数 】用地面积(ha【。) 【 教育 设施— 幼》。儿园: ,。 6班 【 , ,。≥0.3《6 》0.:3~0.7 — ?。300?0,人,以下的?。居住组团《须就近整合到周边其!他社:区与其他社》区共用幼儿园 】 9班 】 ≥0》.5:3 : : ,0.7~1》。.0 《 ? , 12班 — ≥0《.70 1.!0~1.5 】 15—班 ? ≥0.85 】 , 1.5~—2.0 》 小学 ! :18班 》 ≥1.》9 0—.7~1.》5  —   【 , 24班 》 ≥2.5【 1.5【~2.?0, : 30班 ! ≥2.9 ! 2.0~2【.5 ?。 : :。 36班 !≥3.2 — 2.5~3【.0: 》 初?。中,。 24班 】 ?≥3.0 3!.0:~4.0 — 30【班 ≥—3.5 》 4.0~5.】0 ? : 36班 【 ?≥4.0 5!.,0~6.0 】 —   第三章【  建筑《。工程规划管理 【  第一节 — 建设?工程设计方案—  : 第十四条 — 建设工程设计方】案应由具备相应资质!的设计?单,位进行?设,计、经具《备规划技术服—务资质的单位进行】。规,。划技:术审:查,并出具审查报告 】第,十五条  城市重】。要区域?、重要地段》、重要节点和—规划用地面》积大于3《公顷的成片开发地】块、城市快速—路及主干道两—侧,重要公?共建:。筑项:目一般应由两家以上!。设计单位提报不少】于3个方案报—市,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按程序审定  ! ,第二:节  建筑间—距, ,  第十六条—  本规定所—称建筑间距》是指:两幢建筑外墙结构】外围之间的水平距离!包括正面间》距与侧面《间距 第十七—条  多层生活居住!。类,建筑(?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!4米的?)间距按照间距【系数确定 》(一)?南北朝?向的建筑正》面间距不小于该建筑!相对高度的1.6倍!。其它:方向间?距折减系《数按城市居住—区规划设《计规范执行; (二!)多层生活居住类建!。筑山墙间两侧均不】设置窗户或》单侧设置《窗户的侧面间距不】宜小:于,6米多?层生:活居住?类建筑山墙间两【侧均设置窗》户的侧面间》。距不宜小于8米; !(三)垂直布—置的建?筑间:距按各?自相:应间距标准》的二分之一之和计算!但不得?小于9米 第—十,八条  两幢—建筑物夹角》小于等?于30度时建筑间】距按平?行布:。置要求控制》;两幢建筑物夹【角大于60度时建】筑,间距按垂直布—置要求控制;两幢建!筑,。物夹角大于3—0,。度小于等于60度时!根据具体情况参照】以上标?准执行? 第十九条  一般!情况:下新建各类建—筑,与项目外《北,侧南北朝向生—活居住?。类建筑平行》布置时的建筑间距】参照:表,2确定  表—2 新建各类建筑】与项目外北》侧南北朝向生活居住!类,建筑平行布置时【。的建筑间距  】 , 【。 南侧?遮,挡建筑?的建筑高度(—H) 《 建筑间距(L)! ? 24 【米以上50米以【下 : L≥1—。.,2,H且L≥30米并】满足日照标准要求 ! 50】米以上?(含50米)80】米以下 — L≥1.0H【且L≥60米—并满足日照标准要求! ? 80 米】以上(含8》。0米) L】≥,90米?并满足日照》标准要求 【 第二》十条  一般—情况下新建南北【朝向:生活居住类建筑【。与其南侧各类建筑平!行,布置:。时的建筑间》距参照表3确定  !。表3 新建南北【朝向生活《居住类建筑与其南】侧各:类建筑平行布置时】的建:筑间距  》 ? , : 南侧遮【挡建:筑的建筑高度(H)! 建筑间【距(L) 】 24 米以上!50米以《下 L—≥1.0《H且L≥30米【并满足日照标准要求! 《 50》米以上?(含50米》),100米以下 】 L≥《0.7H且L—≥50?米并满足日照—标,。准要求?。 , : 10—0米以?上,(含100米) ! L?≥70米《并满足?。。日照标准要求 】 :。 :第二十一条  一】般情况下《。南,北,朝向生?活居住类建筑与项目!外北侧各《类非生活居住类【建筑平行布置—时的建筑《。间距参照表4确【定  表4 南【北朝向生活居—住类建筑与项—目,外北侧各类非—生活居住类建筑【平行布置时的建【筑间距  — 】 北侧?非生活?居住类建筑的建【筑高度(H》) 建筑间距!(,L) ? 《 :24 米以》下(含?24米)《 《L≥:。0.8H 且L≥】15:米 — :24 米以上50】米以下 L】≥0.5H —且L≥20米— 5】0 米以上(—含50米)1—00米以下 【 L≥《0.3H 且L≥】25:米 《 : 100》。。米以上(含10【0米) 《 L≥》0.2?H且L≥30米【。 : 《第二十二条  高】层生活居住类—建筑:与其:他多层?或高层生活》居住类?建筑侧面《。相对时最小》侧面间距不宜小于】13米 第二十三条!  计算建筑间【距的外墙结构—不包括挑檐、楼梯】间、阳台等突出部分!但下列?情况之一《的除外 (一)建】筑屋面挑檐》。。挑,出宽度大于或者等于!0.8米《的,挑檐:计入计算《遮挡线; (—二)建?筑物的阳《台或凸出部分长【度之和大于建—筑,总长的三分之一突】出部:分计入计《算遮挡?线 第?二十四条  多层】生活居住类》建筑计算日照间距】的建筑?相对高度是指遮【挡建筑檐口(有【女,儿墙的?指,女儿墙顶端》)相对于相邻—。被遮挡?生活:居住类建筑第—一层居?住空间室内地坪【的高度 楼》梯间、?电梯机房、水箱间】等局:部突出?屋面的辅助用房水平!面积之和不超过【屋顶平面面积四【。分,之一:的不计入建》筑相对高度 第二】十五条  建—筑间距还《应符合消防、卫生防!。。。疫、:环境保护、工程【管线、?地下:空间、?人防疏散、建筑保】护,、施工安全等要求】。  : ,第三节  》。日照标准控制与日】。照分析   —第,二十六条 》 ,建筑高度2》4米以上的建—。筑与北侧住》宅的建筑间距以【及除住宅外其—他生活居住类建筑】与南侧建筑之间【的建:筑间距应通过日照分!析,。综合:确,定 第二十》七,。条 :。 生活居《住类建?筑,。日照应满足下列【要求 (《一)住宅建筑应满足!大寒日不低》于2:小时的日照标准【每套住宅至少应有】。1个居?住空间?(卧室或起居室)满!足日照标《准, 居《住,空,间总数超过4—个时至少应有—2个居住空》。间满足日照标准;】 (二)南向医院病!房、疗养院的病房】和疗:养室应满足冬至日不!低于2?小时的日《照标准; (—三)老年人居住建筑!(老年?。人,住宅、老年人公【寓及养?老院、护理》院、托?老,所等)的主要居室】。(卧室和起》。居室)应《满足冬至日不低于】2小时的日照标准】; (四)托—儿所:和幼儿园的活动【室,、寝室及活动场地的!二分之一活动面积应!满足冬至日不—低于3小《时的日照标准; (!五):中小学?。教学楼普通南向教】室应: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!小时:的日照标准; 第】。二十八条  申报项!目相邻被遮挡—生活居?住类:建,。筑日照应满足下列要!求 (一)原有【日照时数符合国家相!关规范要求的考虑】申报项目的》日照影响后仍符合国!。家相关规《范,。要求; (》二)原有日照—时数不符合国—家相关?规范要求的考—虑申报项目的日照影!响后原有日照时【数不降低 》第,二十九条 》。 新建住《宅自身日照》时数不符合上述日】照标准的可作为住】宅公寓使用具体【楼号及位置应在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附件中注明》不符:合日照标《准的总户《数,不宜超过规划—项,目,总户数的3% 第三!十条  确因用地】条件限制拟建建筑造!成周边少量原有住宅!不,满足上述日照标准】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!通过协商或协议【方式解决并将书【面材料?作为日照分》析报告的要》件报市?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!案已经过规划审批一!次规划、分期实施】。的住宅建筑项—。目按原批《准的:标,。准执行 第三十一】条 : ,被遮挡生活居住类】建筑日照分析范围】以拟建建筑》为,对象北面《。为,拟建建筑高》度的1.6倍最大不!超过160米东西两!面为拟建建筑—最外:侧向外?各,1倍的拟《建建筑面宽范围【且,不小于拟《建,建筑:高度的一半》(如附图1》所示:) 遮挡建筑—日照分?析范围以前》款确定的被遮—挡生活居住类建【筑为对象向南160!米东西两面为被遮】挡建筑外侧各1倍】。的被遮挡建筑的【面宽且不小于被遮挡!。。建,筑高度的一半—距离确定其他遮挡】建筑(如附》图2所?示) 第三十二条】。  位于或部分位于!日,照分析范围内的建】筑物:包括规划建筑方案】已审定、已批准尚未!建设、正在》。建设的建筑》物应纳入计算—。拟建建筑周边—为规划?居住用地且未—确定规划建筑方案的!宜以相邻地界或【道路中心线为对称轴!对拟建建《筑做镜像《处理作为周》。边,地块的规划》建筑方案《 被遮挡《的,生活居住《类建筑原有》日照时数《不在主要日》照方向获得的—不计入原有日照时】数 第三十三—条  规定》范围内?的下列生《活居住类《建筑作?为被遮挡建筑时不】纳入分析 (一【) 临?时建筑、违法建筑】及未:经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批准【而改:变原设计使用—性质的建《筑物:; (二)已确定】待改造时间的地段的!低,层个人住宅; (三!)平:房的南房及东西两侧!偏房 第三十四条】  进行日照—分析所需《收集的基础资料【和日照分析报—告应符合市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!有关规定 》需做多点沿线分析的!日照分析报告应计算!出,。其主要朝向的沿【线有效?日照时数《并绘制?多点沿线日照—分析图注明》不满足日照要—求的:位置: 需做窗户分析的】。日照分析报告应【计,算出其每一》分析窗位在申报建筑!建成:前后的日照时—间段和有效日—照时数并《列出日照时间表注】明不满?足日照要求的—窗位  《 第四节  建筑】退让   第三十五!条  沿建》设,用,地边界?线和:沿城:市道路、《公路、河道》、铁:路、轨道交通、城市!防,汛排涝设施两侧的】建筑退让距》离应:符合消防、》环保:。、防洪和交通—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已!编制详细规》划或城市设计的【按详细规划或—城,市设计的相关—规定执行 第三【十六条  生活居住!类建:筑主要朝向》退让:用地界线的距离【一,般不应小于对应自】身建筑高度》的建筑?间,距的一半《建筑次要《朝向退让用地界线】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!对应建筑侧》面间距的一》半,工业厂房、仓库建】筑退让用地》红线的距离不宜【小于5米《。 用地界《线外为绿地、广场或!非建设用地》的各:类建筑的退让用地界!线距离可《适当:减小:用地形状、建筑布】。局、建筑功》能等特殊条件—限制难?以满足一般退让要求!的征得相邻用地单位!书面同?意后建筑退》让用地界线的距离】可适当?减小: ,第,三,十七条  沿城市】道路:两侧新建、扩—建、改?。建各类建筑》详细规划或城市【设计已经批》准的根据详细规划】或城市?设计的要求退让道】路红线;未经批准】的应综合考虑—城市道路两侧—沿街立面《完,整性以?及与现?。状建:筑关系?等因素确定退让道路!红,线的距离 第—三十八条 》 沿城市绿线—、蓝线、紫线新建】、扩建?、改建各类建筑【多层建筑《退,让不宜小于5米高层!建筑:退让不宜小于8【米 第三十九条【  沿铁路两侧新建!、扩建?。、改:建各类建筑(铁【路,专用设施除》外)退让铁路—主线不?小于50米》铁,路支线?或专用线不小—。于30米;退铁【路绿化带的距离按照!退绿线的标准执行 !。沿公路两侧新建、】扩建、改建各类建】筑(公路专用设施】。。除外)退让公路【用地外缘《的距离应满足高【速公路不《小于50米、国道】不小于2《0,米、省道不小于1】5米要求公》路两侧有绿化带的】退绿化带的距离按】照退绿线的》标准执行;无绿【化带:的,按照退?道,路红线的标准执【行 :新建村镇、开发区】、,学校和货《物集:散地:、大:。型商业网点》、农:贸市场等公共场所】退让国?道、省道建筑控制区!边界外缘不小于50!米退让县道、乡道】建筑:控制:区边界外缘不小【。于20米 第—四十条  在—气象:台,站、电台和其—他无线电通》讯(含微波》通讯)等有净空【高度和信号》通道限制的特殊设施!周围及其通道—上新建、扩建、改】建建筑物的高度【应符合有关净空【。高度、通道限—制和:景观视廊的规定 第!四十一?条,  地下《建,筑退让用地界线的】距离应满足安全要求!且不小于3米与周边!。现,状建筑距离较近的】应适当加大退让距离! 地下市政公—用设施、《。地下连?通设施?、城市人《防,。工程等项目确—有特殊需求》的应向市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提出申请【另行研究《确定   第五【。节  建筑面积计】算   《第,四十二条  —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!建筑:面积计算规范—要求计?算  第四十三条 ! 房屋层数》一般是指房》屋的自然《层数地上层数一般】按室内?地坪:±0以上计算—地下层?数一般按室内—地坪±0以下计【算 (一)以项目周!边最近城《市道路标高﹢—0.3米《为参考?确定项?目室外地坪设计标高!室内地坪±0—设计标高不》应高于?室外地?坪设计标《高1.5米(不含1!.5米)《; (二)室内【。地坪±0的》楼层按排列称为一】层(建筑设》计文件中应按楼层顺!序标注建筑层—。。。数不得将一层标【注为首层或底层)】第一层的顶面楼板以!上称:为二层按此规—则类推至《建筑最高层数;室】内地坪±0下—。面的一层按排列【称为地下一层地【下一层的底面—楼板:以下称为地下二层按!此规则类推建筑物】地下空?间最低层数; (三!)假层、附层—。。(夹层)、插—层,、阁楼(暗》楼)、装饰性塔楼以!。及突:出屋面的楼梯间【、水箱间等不计【层数; (四)【单栋建筑物含—。不同建筑层数的以】主要部?分层数为准》局部层数应予标【注 第四十》四条 ? 阳台为附设—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!杆,或栏板可《供人活动的空间【(含各?类形:式的入户花园—、,空中花园、活动平】台等活动空》。间):。 (一)主体结构内!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!。围水平面《积计算全面积—; :。(,二)在主《体结构外且进深【尺,寸不超过2.1米】(取阳台《围护栏杆的踢—脚外边线至外墙外缘!的最:大垂直距离)—的部:分其:。面积:应按其结构底板【水平投影面积的二】分之一计算》; (三)在主体】结构外且进深超【过2:.1米?(取阳台围护栏杆的!踢脚外边《线,至外墙外缘的最【大垂直距离》)的部分超》。出部分按其结构底】板水:平,。投影:面积计?算全面积 》第四十五条》  飘窗《的设置?满足以下各项要求】时可不计入建筑面】积不符合以下—各项要求的按照【水平投影计算全面】积 :(一:)上层飘窗底面【与下:层飘窗顶面之间【留有:空,间且无实体》墙封闭的;》 (二)进深尺寸】(墙体外边线至飘窗!外边线的距离—),。不大于0.》7米的;《 (三?)窗台与室内地面】的高差在0》。。.45米《以,下且结构净高在2.!1米以下的;窗【台与室内地面高【差在:0.45《米,。及以上的 第四十】六条  设备—平台通常指》。供,空调外机、热水机】组等设备搁置、检修!且与:建筑内部空间及阳】台空间无出入口连】通的对外敞开的【室外空间 设—备平台的进》深不:大于:2.1米且每—户住宅?的设备平台》的水平投影面积不】超过4平方米时可不!计入建筑面》。。积 不符合上述【要求的设备平台按】照水平投影面积【计,算全面积 第四十】七条  花》。池、结构板、分体制!冷(供热)的—空调外挂《机搁板等飘》出建筑外墙、无围护!结构且?面,。积不大于1平方米】、进深尺寸不—超过0.《。。7米的可不计入【建筑:面积 ?    不符合上述!要求的按水平投影面!积的二分之一—。计算建?筑面积    【第六节  容—积率:计算   》   第四十八条】  本规定所—称容积率一般是指】地上:容积率 《地上容积率是指【一,定地块内地上建【筑面积与建设用【地面积的比值地下】容,积率:。是指:一定地块内地下建筑!面积与建《设用地?面积的比值 —第,四十九条《  计算《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包!含建筑?外墙保温《层不含外墙》饰材 第五十条 】 顶:板,面高出室《外地坪设计标高【大于:1.5米(含1.5!米):。的,使用空间其建筑【面积计?入地上建筑面积计】入地上容《积率 顶板面高出】室外地?坪设计?标高:小于1.5米的使】。。用空间其建筑面积】计入地下建筑—面积计入地下容【积率 第五十—。。一条  《涉及以下情形的【。按下列规定计算容积!率 : (一?)住宅类项目—层高大于4》米(含4米》)的按标准面积 的!1.5?。倍计算容积率—;,。层高大于5米(含5!米,)的:按,标准面积《的2:倍计:算,。容积率; (—二)商务、》办公项?目层高大《于5米(含5米)的!按标准面积》的1.5《倍计算容积率;层】高大于6米(含【6,米)的按标》准面积的《2倍计算容积率; ! ,   (《三)工业类项目中厂!房,、仓储建筑层高(檐!口、屋?脊顶)?。超过:8,米的按标准面积的2!。倍计算容积率;工】业项目中《的办公、《生活建筑《按本条中第》(一)项和第(二】),项的规定计算—。; :(四)建筑底层【架空作为架空通道布!置绿:化小品、居》民休闲、配套设施等!公共用途的》其架空部分》建筑面?积不计入容》积率; (五—)超市、商》。场、影剧院、博物馆!、图书馆、展览馆】、,纪念馆?、食堂?、礼堂等大型公共建!筑及办公、酒店【。等建筑首《层、会?议室其层《高可根据《。。实际功能需求进行设!计按标?准,面积:计算容?积率; (六)装】配式建筑外墙预制部!分不超过规划总建筑!面积3%的不—。计入容积率   第!七节 ? 建筑?密度计算    】第五十二条》  建筑密度是指一!定地块内建筑—基底:面积与建《设用地面积的比例】(%) 第》五十三条 》 建:筑基:底面积一般》是,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!自然层建筑外墙或者!结构外围水平投影】的面积应《按照以下《规定计算 (一【)独立的《建筑按外墙外围及】立柱外边(》含,装,饰层:)水:平面积计算建筑【基,。底面:积,; (二《)室外有顶盖、有立!柱或墙体落地—的走廊、门廊、门】厅、阳台、》平台、楼梯》等按墙体外围及【立柱:外边(含装饰层)水!平面:积计算建筑》基底面?。积 第五十四条  !涉及以下情形的【按,以下规定计算 (一!)无顶盖且无围护结!构,的,室外楼梯按》水,平投影面积的二分】之一计入《建筑:密度;? (二)高于室【外地坪?3.5米以上的悬挑!阳台、房间等不【计入建筑密度;【 (三)地》下室及?出,入口、采光井等地】下室附属设》施不计入建》。筑密度;《 (:四)顶板面高出【室外:地坪设计标高小【于1:.5米?的,。使用:空间其建筑》基,底面积不计入建【筑密:度; (五)无柱】。雨篷不计入》建筑:密,度,   第八》节,  绿地率计算 】  第?五十五?条 : 绿地率《。。是指一定地块内各类!绿,地,面积的总和》与建设用地面积的】比例(%《) 第五十六条 】 各类建《设项目?的绿地?率应符合下列—规,定, (:一)居住《项目绿地率不宜【小于30%; (】。二)行政办》公、文化娱乐—、教:育体育、医》疗卫生、科》研设计等《建设项?目绿地率《不宜:小于35《%; ?(三)商业金融、交!通枢纽、市》政公用设施等建【设项:目,。。绿地率不《宜小于20》%; (四)工业】、仓储等建设项【目绿地率一般不得超!过15%但因—生,产工艺等特殊要求】需安排一《。定比例绿《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!20%? 第五十七》条  计《算,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应!包括建筑《基地内的集中绿【地面积和《房前屋后、》街坊道路两侧—以及:规定的建《筑间:距内的零《。星绿地面《积属于住户自有的】小院、庭院等院墙】以内不计算绿化面】。积 :仅采用植《草砖铺?装的:停,车位不计入绿地面】积 采用植草砖【铺装且形成林—荫停车?场形式的停车—位计入绿地面积 作!为绿化?。景观组?成,部分的小品、亭台】、水池、《溪流、?步道等可一并计【入绿地面积 新建】小区建?设项目附属绿—化工程设《计方案应包含立【体绿化?设计立体《绿化面积《应按一定比》例计入绿地》率 第五十八—。条  居住区—应,根据规划《布局设置相应数【量的公共绿地居住】区人:均公:。共,绿地面积指标、【。。中心绿地设置内容与!最小规模应符—合城市居住区规划】设计规范《的相关规定   】第九:节 :。 停车设《。。施   第五—十九条  》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库!(场)的规》划设计必须保障交通!安全配置合理—方便使?用,满,足道路动态交—通及城市环境—保护的?要,求并使停车》库(场)与建—筑基:地出入口、》主体:建筑:主要人流出入—。口、:基地内道路的—关系合理衔》。接鼓励相《。邻地块统一》设置:出入口? 第六十条 — 地下停车库—每个机动车》。停车位建筑面积【宜,为30~35 平方!米露天停车场—每个:机动车停《车位占地面积宜为】25~35》 平方米非机动车每!个停车?位占:地面积?宜为1.5~1【.8 平方米 非】机动:。车停车库(场—)应设置在城市道】路,红线以外《。不宜设?在道路交叉口附近停!车方式?应以出入方》便为原则 》停车库(场》)、停车位的设【置应以小型车为计算!标准居住区内居民】。。汽车地面停车率【。(居住区内居民汽】车的停车《位数: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!)不宜超过20% !第六十一条  公】共建筑、居住类建】筑及其他建》设工程?配套:的停车?库(场)应与主【体建筑布置于城【市道:路同侧?确因:用地条件限制—需在道路两侧布【置的应设《置,。过街设施《 第:六十二条  —停,车库(场)出入【口宜在城市支路设】置,一般不在主干—路,设立:出入:口 第六十》三条  各类—建设工程配建停车位!控制指标应符合表】5的规定 【表5  德州—市停车指标表 ! : —类   《。别 单—。  位 【机动车泊位指标 】 ? ?一类区 — ,二类:区 》三类区 —。 ? 住:宅 低—层 车位/】每套:。 1.5【 2 】 ,。。2,。 : 》≥144m》2高档商品房 ! 车位/每套 】 , 1.2 》 1.》3 《 1.5 — 1—20~?144m2普通商品!房 》车位/每套 【 1.0 !。1.1 1.!3 【 90~120m2!普通商品房》 车》位/每套 》 , 0.8 】 1.0 【 1:.2 !<90 m2—普通商品房 】 车位/每套— 0.6 ! 0.8 — 1.0 【。 经济】适,用房: 《车位/?每,套 《 0.4 0!.6 》 0.8 ! 廉租房》 : 车位/》每套 0.3! 0.4 ! ,。 0.?6 : 》 办公 — 行政办公 !车位/1《0,0, m2建筑面积 ! 1.0 — 1.2 ! 1.5 》。 商【务办公 — ,车位/1《00 m2建筑面】积 1.0】 1.5【 1》.5 ? 其他】。办公 —。车,位/:100 《m2建筑面积 【 0.8 ! 1.0 — 1.2 【 》商业 》 大型超《市、:商业中?心 车位/1!00 m2建筑【。面积 ? 0《.6 《 0.8》 《1.2 》 : 市场 】。。 ,。车位/?100 《m2建筑面积 ! 0.?5 《。 0.6 0!.8: 其】他商业 — ,车位/100 【m2:建筑面积 】0.4 《 , :0.5 0.!6, 餐饮!。、娱乐 【车位:/100 m2建筑!面积 ? 1.》0, 《1.4 1】.6 ? ? 旅馆 【 三星级以上【宾馆 —车位/?客,房 》。0.3 0】.4:。 《0,.6 — : 其他普通旅馆【 ? 车位/客房— , , 0.2 — , 0.3 】 0:.6 !医院 —市级:。。以上综合医院、 】专科医院 车!位/10《0 m2《建筑面积 》 ?1.2 《 1.5 ! 2.0 — 《 其他?医院 》 车:位,/100 m2建】筑面积 0】.8 —1.0 》 1.0 — —文化 》 博:物馆、纪念》馆、群?艺馆、科技馆、【图书馆、展览馆【、美:术馆 车位】/100 》m2建筑面积— 0.2【 0.4 】 0.》。6 影!剧院 ? 电影》。院 车—位/:100座 】2.5 3】 3.—5, 【剧院 》 车位/《100座 2!。.0 ? ?3,.0 —5.0? 《 体育 —场馆 《 , 一类体育场—馆 车位【/,100座 》 2《。.0 3【.0 《。 , 4:.0 》 ? 二类体育场—馆 车位/】100?座 1.0】 2.0【 3》.0 ? 》 ,游览 ?场所: 市区公园】 , : 车位/10—0 :m,2游览面积》 : 0.04 】 0.《05 ? 0.10 ! , : 其他《公园 —车位/1《00 ?m2游览面》积 : 0.02【 《0.03 0!.05 【 : 学:校 》大中专院校 【 ,。 车位/1》00位师《生 《 4.5 5! 6.5【 : 中学【。 : 车位/100位!师生 —0.8 1.!2 1—.7 !小学: 车位/10!0位:师生 》 0:.8 1.2! 1.7 】 : 幼儿—园, 《车位/1《0,0位师生 》 ?。0.5 》 0.7 】 ,1.2 】 对外 交通 】 火车站、长】途汽车客《运站:、码头 》 , 车位/100旅】客(平?。峰日) 》 1.0》 2.0【 3.0【。 《 ?。。机场 《 :车,位/:100旅客(平峰】日): 《 :。 : 5.0【 , ? 注表中一类【区、二类区、三类】区的划分参照德州】。市城市停《车设施规《划其中一类区指严格!控制区为近期建设重!点,。、远期严格》控,制,停车位供给》的区域;二类—区指适度满足—区,指,。近期适度增加、远期!依靠配建泊》位满足停《车需求的区域;三类!区指协调发展—区指近期预控—。用地:、远期可适当提【高停:车,供给的区域 —第六十四条 — 新建住宅配建停车!位,应100%建设充】电设施或预留建设】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!筑物配建停车场、社!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!电设施或预留建设】。。安装条?件,的车位比例不—。低于10%每2【000辆电动汽【车至少配套建设【一座公共充》电站鼓励建设占地】少,、成本低、见效【快的:机械式与立体式停】车充电?一体化设施 ! , 第十节《  城市《景观:与环:境   第六十【五条  建筑物的高!度、面宽《及建筑外部景观应符!合城:市设计及相关规划对!城市景观的要求【 第六十六条 【 建筑物的高度【应符:合,建,筑间距、消防、安全!、日照等方》面,的要求并应根据【。项目区位、》用地条?件、功能《要求、周边建筑及景!观要求合理确—定 :第六十七条》  毗邻河流、湖】泊或城市主干道【新建建?筑高度8《0米以上(含80米!)住宅、写字楼【等建筑物《其面宽不宜》大于55米 —其他区域新建建筑】高度:80米?以上(含80米【)住宅、写字楼【等建筑物其面宽不】宜大于60米;新】建建筑高度80米以!下的建筑面宽由市城!乡规划主管部门根】据项目实际情—。况研究确定 —第六:十八条?  :沿街:商,业建筑第一层层高不!宜,小于4米二层及【三层:。层高不宜小于3【.5米沿街商业建】。筑设施外墙》装饰宜主要》采用:石材局部可为面砖】。、陶板、铝板等【 居住用地》配套商业《宜,集中:独立设置沿主要【干道不宜设置沿街商!业 第?六十九条  为【集约利用土》地对无特殊》要求的工业建设项目!厂房、库房类建筑】原则上不低》于2层高度》不宜:低于8米《。并鼓:励工业企业建—设多层厂房沿—城市主干道》的办公科《研及生活服务类建】筑不宜低于》5层: 第七十条》  建筑色彩应按】德州城市特色—空间:和色:彩规划研究确—定,的城市不同区域【控制不同的城市色彩!控制界面《或,节,。点的建筑《色彩:特征应有所不同【 ,第七十一条》  :新建:低,、多:层住宅?一般应采用坡顶屋】面,高层建筑在》。屋面:协调统?一,前,提下可采用》穹顶、拱顶》、坡顶、平顶等多种!建筑:屋,面形式沿路建—筑、沿线视》线范:围内高层建筑应进】行夜景重点设计鼓】。励小区进行整—。。体夜:景灯光设计  沿城!市主要道路两侧【的建筑应《注重建筑界面的完】整性和?连续性;沿河道两】岸的建筑应保—持生:。态景观?廊道的通透》性;沿各类城市公】园,、广场周边的建【筑应与公园》、广场景观相协调】;建筑应《结合地形和周边【环境形?成富于变化》的城市天际》。轮廓:线,。 建筑附属太—阳能设?施应进?行一体?。化设计与建》筑有:机融合 在建筑【外墙设置空调室外】机搁板、各》类管:道等时各类搁板【、管道的《位置和形式应结合】立面:统一设计冷凝水应有!组织:排放并设置装饰构件!以达到统一美观的】效果 沿城市—主干道或广场面不】宜修建实《体性围墙如》确需:修建围墙的应结合整!体景观统一设—计透空型围墙且高】度不宜大于2米【 第七十《二条  广告—、招牌、指示牌应】遵循安全、》美观的?原则并应符合交【通、消防、通风【、采光、卫》生、安?全等要求其外观和造!型应与周边环境相协!调 建筑物上的【附属:。大型:广,告、招?牌,的位置、尺度等应与!建筑立面统一设计整!。体效果应与建—筑风格?及,周边环?境相协调《广告:设置:不宜遮盖建筑物的】。窗户 ?建筑物?外立面上广告、【招牌的高度》、大:小,应协调有序且—不应超过屋顶—广告牌字《体高度不宜超—过,3米 城市纪念【性建筑、教育—文化设?施、政府行政办公建!筑,、文物?保护单位、优秀历】史,建筑等?不应设置商业广告 !第七十三条  建】筑与城市道路红【线之间不应设置锅炉!房、厨房间、—污水池等有碍城市】景观、?市容卫生的附属【设施: 配、变电室及泵】房宜布置在》地下室或《底层确需独立—设置:的应根据消》防、噪音、》。间距等规定进—行布置其外部形【。象应与周围》景观环境相协—调 第七十四条【  :新建民用建筑一律】按照绿?。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!并,严格:。实施;?鼓,励原有建筑》按,绿色建筑标》准进行改造;—鼓励建筑群体组合】空间环境设计建筑】设计应重《点考虑环保节能【要求;鼓励建设与自!然相融合《的生态建筑》 ,按照德州市人—。民政府?办公室关于大力推】进装配?式,建筑发展的实—施,。意见(德政办发【〔20?1,7〕9号)》文,件精神?应全面实施装配式】建造 ?第七十五条》。  城市建筑、【小区:、道路?、,。绿地与广场等进行规!划设计时应全面落实!海绵:城市建设的总体要】求居:民建筑?与小区要建》设,小,型,湿,地及:滞流塘或建设—专,门雨水蓄水池收【集,利用建?筑屋:。面雨水绿地应采【用下沉式绿地、【雨水花园《。、植草沟等方—式城市绿《地与公园应因—地制宜采《用透水铺《装、生物《滞留设施、植草沟】、微地形、雨水花】园、小?型人工湿地、湿塘】等分:散式消纳与集中式】调蓄相结《合的低影响开发设】施尽可能地消纳周】边道路、建筑与小】区、市政设施等【区域:的,。径流雨水《提高区域雨水控制和!内,涝,防治:能力   第四【章  交通设施规划!管理 ?  第七十六条  !铁路:线路安全《保护区?控制宽度的》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!坡脚、路堑》坡顶或者《铁路桥梁外侧—起向外的距离分别】为, (一)城市市【区不少?于8:米; (二)城【市郊区?居民居?住区:不少于?10:米;  (》三)村镇《居民:居住区不《少于12米;—  (?四)其他地》区不少于15米【 高速?铁路两侧《绿,化保护带控制—宽度自外《侧轨道外《缘向外50米 第七!。十七条 《 公路建筑控制区的!范围:从公路用《地外缘?起向外?的,距离标准为  (】一,)国道?不少于20米—; : ,(二)省道不少【于15米;  (】三)县道不少于10!米; ? (四)乡道不【少于5米  公【路弯道内《侧、互通立交以及平!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!制区范围根据—安,全视距?等要求确定 高【。速,公路用地两侧—外各50《米立:交桥匝道、高速公】路连:接线两侧、收费【站周围各100米范!围内为?。高速公路建筑控制】区 第七十八条 】 ,城市道?路分为快《速路、?主干:路、次干路及—支路4?个等级 快》速路、主干》路道路红线宽—度为:40:~70米次干路【道路红线宽度—为25~《。40米支《路道:路,红,线宽度为2》5米:以下 第七十九条 ! ,与城市道路相—交,的出入口通道与城】市道路应尽量采用正!交布置如《斜交则不宜小于7】5° 各《类建筑基地出入口位!置距离城市》主干道交叉口不宜】小于80米;—距,离次干道交》叉口不宜小》于50米《;距桥隧《。坡道:的起止线的》距离不宜小》于30米《基,地位于两条》以,上道路交叉口的出】入口应设置在—级别较低《。的道路上 第八十】条  城市慢行【交通:系统由步行系统和】自行车?系统:两大部分构成—城,市建设应大力发展】与改善?。慢行交通系统环【境,宜发展?独立步行系统和【自行车系统   】。  :第八十一条》  行人横穿市区封!闭式道路、快速路】或交通繁忙的—。机动车?道宽度大于25【米的主干《道宜设置人行天【桥或地道《;大型商场》、医院、学校—、,车站、影剧院、体】育场(?馆)等?。人流相对密集的【场所可设专用—过街设施 人行【天桥应按以下规定】设置:人行天桥的净宽度】不得大?于6米桥下净—空高度不得小于【5,.5米(不含5【.5米?。);穿?越宽度小于2—0,米的城市支》。路的桥下净》空高:度可:适当降低但不—得小于4.5米(不!。含4.5米);人行!天桥宜设置》顶棚:并应进行专》项,城,市景:观设计?论证且应全天候对】外开放?。 人:行地下?通道应按《以下:。规定设置《人行地下通道的长度!不宜超?过,。。100米;如—有,特别需要而超过10!0米时宜设》置自动人行》道;人行地下通【道内每间隔50米】应,设置防灾疏散空【。间以及2个以—上直通地面的—出入口 第八十二条!  公园、广场【、景区及有条—件的路段宜单独设】置专用自《行车道单独》设置的自行车车道宽!度单向?不宜小于3》.5米双向不宜【小于4?.5米? 公共自行车站点】宜,结合城市道路、轨】道交通站点》出入口、公交场【站以:及广场?、公园、绿地、【。绿道、居住小区、】建筑后退红线地带】。等独立空间灵—活设置 第八—十三条  》公共交通《相关设施《的设置应符合—城市道路工》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!交通规划设计—规范相关要求— 第八十《四条  城》市公交?停靠站的设置—应符合下列》要求 长途客运【站、:火车站、轨道—站的主要出》入口50米范围内应!设公交停靠站 【立交道口、》桥梁的坡道两端【以及隧道《进出口外50米范围!内严禁?设置非?港湾式公《交停靠站 道路【交叉口附近的车站】宜安排在交叉—。口出道一侧距交叉】口外侧缘石》曲,线末端宜大于50】米 第八十五条  !严格控制《预留轨道交通线路及!其附属设施的用地】轨,道交通?设置应符合地铁【设,计规范城市轨—道交通?工,程,项目建设标准及【其他相关规》范和标准并》应符合?国家现?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! 第八?。十六条  加油站、!加,气站及加油》。加气合?。建站:选址应符合汽车【。加油加气《站设计与施工—规范城市道路交【通规划设《计规范山东省成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】等相关标准 (【一)在城市建成【区不宜建一级—加油站、一级加【气站、?一级加油加气合建】站、CNG》加气母站在城市【中心区不应建—一级:加油:站、一级加气站【、,一级加?油加:气合建站、CN【G加气母站; (二!)加:油,站设置的服务半径应!在1.0公里以【上; (三)加油加!气站的设置应符合】城镇加油加》。气,。站,专项:规划、环境保—护和防火《安全的要求并—。应选在交通便利【的位置   第【五章  市政—公用设施规划管【理 :  第一节  供水!及排:水工程?   第《八十七条  城市】水厂、加压泵站选】址,用地外?。围应设?置宽度不小于30】米的绿化防护带【绿化防护带内不【得设置生《活居住?区、不得修建禽【。畜饲养场、渗水厕】所、渗水坑不得堆放!。垃圾、粪便、—废,渣及敷设污水干管】并应符合《德州市饮用》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!案(德政字〔2【015〕1》7号)文件要求【 第八十《八条  旧》城区应结合》。排水设施改造—逐步:实现雨污分流其他区!域应采用雨》污水分?。流制 第八十九条 ! 污水处《理厂应采取防护【措,施在厂区周边—设置:卫生防护带》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!距离内不得新建生活!居住类?建筑:污水处理厂规划【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!城市排水工程规【划规范要求 —第九十条 》 城市中水站一般】按地下式《设计并采取防护措】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!求处理规模不大于1!万,吨/日的城》市中水站用地—指标宜采用》0.7平方米•【吨/:日 第九十一条【。 , 排水泵《站,应采用独立院—落并设置围墙与【。生活居住类建—筑间应有不小于1】。0,米的:防护距离采用地下式!。布置的排水泵站【且地:面部分布《置为绿化的防护【距离可适当缩—小用地面积应按泵】站性质?。、规模确《定用地指标》应符合城市排水【工程规划《规,范要求   第【二节  能源及通】信,工程   》第九十二条  新】建城市变电站的结构!形式选择宜符合下】列规定   在市】区边缘或郊区可【采用布置紧凑、占地!。。较,少的全户外式—或半户外式;在市区!内宜采用全户内【式或半户外式;【在市:中心地区可在—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!合绿地或广场建设】全地下?式或半?地,下式;在城市的超】。高层公共《建筑群?。区、中心商务区【及繁华金融、商贸】街区宜采《用,小型户内式 —  :城市变电站的建【筑外形及风格应【与周围环《境、景?观、:市,容,风貌相协调 第九十!三条 ? 变电站《用地面积应符合【城市电力规》划,规范等标《准规范?的规定 第九—十四:。条  35》千伏:以上架?空高压电力》。线路规划走廊宽【度宜按表6进行【控制其他相》关距离符《合城市电力规划规】。。范要求  》 表6  架空高】压电力线《路规划?走廊:宽度控制值   ! ? 电压等!级(千?伏) 5【00 —330 《。 220 【。 11》0 : 35 ! 规划走—。廊宽度(米)— ? 75 — 45? 45 ! 3:0 25【 —第九十五条》  电力线架空【线路及电力电—缆敷设?应符合以下要求 (!一):市区内新建220】千伏及以下电力线】。路有条件的原则应】采,用地下?电缆;?不具备?入地条件的高压【架空输电线路宜【沿铁路、公》路、城市道路的绿化!保护带、河》道保:护带架设; —(二:)市:内高压架空》电力:线路宜采用占地较少!的窄基杆《塔和:多回:路,同杆架设《。的紧:凑型线路结构—多路杆?塔宜安排在》同,一走廊?; (三)》同一路段上的各【级电压电缆宜同槽】敷设: 第九十《六条  《城市燃气工程应【明确:服务范围在服务【范围:边缘燃气管网—不得重复建设 天然!气门站用地面积【不宜大于1.5公顷!高中压调压站—、接转增《。压站:、压缩天然》。。气加气母站用地面积!不宜大于1公顷储】配站用地规模—根据调度储气—量合理确定 各级调!压站与?周,。边建(构)筑物【的最小间距应符合城!镇,燃气设计规范—的规:定 第九《十七条  压力大】于4兆帕《的超高压《燃气管道的保护距】离应满足相关法律】法规、标准规范的】规定 第九十八条 ! 燃:气,管道敷设除》满足相?应标准?规范的要《求外还?应符合下列规定 】(一)高压、—次,。。高压:、中压输配》管网宜成环状布置】; :(二)燃气管—道不得从《。建筑物和大》型构:筑物下穿越但架空的!建筑物?和大型构筑》物除:外; (三》)燃气管道》不得在动力和照明】。电缆沟道、》易燃易爆《材料堆场、腐—蚀性:液,体堆场、铁路—车站及货场等场【。所敷设?; (四)》高压、次高压燃气】管道不得在高压供】电走:。廊下、桥梁上敷设】。 (五)燃气—管道禁止利用公路桥!梁(含桥下空间)】。、,公路隧道、涵洞铺】设 第?九十九条  城【市内:供暖应采用清洁【采暖:系统优先采用集中】。。供热系统城市热【源位置、规模由城市!总体规划及》城市供热专项规划】。确定中继泵站—用地指标《宜参照表7规定【 ,   表7 中继泵!。站,用地:指标参照表   】 : 【 供热面积 (万m!2) <50! 《50~1《00 —100~30—0 3—00~500 【 500~8】00 8【0,0~1300 ! 占地面积 !(m2)《 ? <500 !。70:0 10【00 150!0 : ?。20:00 —2500 】 注上述面积不】包括储水罐面积如中!继泵站需设置储水罐!可适当增加占地面积! 换热站用》地面积一《般为100》~200平》方米应与其他建【筑物结?合设置?重要地区应》采用箱式《换,热站: 第一百条  【各类通信管道、设施!及设备?用房应统《一规划、《设计移动通信基站】的设置应符合—建筑物移动》通,信,。。基础:设施建设《规范的要求通—信管道敷设应符合下!列规:定 (一)不同运】营商的通信管道【应同沟同井结合道】路同步建设;— (二)支线管道】管孔除满足本服务】范,围内终期通信线【路需要外《应预留2《~4孔作为备用【。管孔不得少》于6孔  》   第三节  】管线综合  — 第一百零一—条  市政》管线应?按下列规定设—置 (一)电力【电,。缆,、给水配《水管线、中水配【水管线、燃气低压】管线宜优先》设置在?人行:。道,或者非机《动,车道下; (—二)电信管孔—、热:力管线、给》水输水管线、中水】输,水,管线、燃气中压【。管线、?电力排管、宜设置】在非机动车》道或者机动车—道下雨水管线—、,污水管线《宜优先设置在—人行道、非机动车道!下;: (:三)各类《通信管线(含—广播电视)应同【沟共井埋设;— (:。。四)给水管线—、电力电《缆,、供热?管线宜在道路—西侧或者北》侧敷设?通信(含广播电视】),电缆、?。燃气管线宜在—道路:东侧或南侧》。敷,设; (五)—新建:线路有条件的应采用!地,下敷:设现状?架空线路应结合城】市建设逐步入—地,敷设 第一百零二】条 : 新建市政管—。线宜在道路红线范围!内敷设但不宜—开挖路?面道路内无敷设空】间,且道路两《侧有绿?化保护带的可在绿】。化保:护带内设置但覆土深!度不:得低于1.5米【 规划红线宽度小于!。30米的城》市道:路各类市政管线应单!排布置规划红线【宽度大于《30米的城》。市道路?可双排?布置电力电缆、供水!排水、燃气低压【管线:规划红线宽》度大于40》米,的城市道路可双【排布置?通信管线、排水【管线 新设各种【电力:变压器、通信交【接箱、燃气调压【器(箱)等设施不】得,。占用城市道路的【盲道: 第一百零》。三条  为避免重复!开挖新建、改扩建城!市道路管《线工程?应同步设计并实【施, 新建道路内的各】种管线应预留支管或!者接口;《各,种管线的附》属设施以及专用管】线宜:。设置在城市道路红】线以外? ,第一百零四条 【 以下?道路及地段一般不得!新建管线《确需建设的宜—采用非开《挖技术措施 (一)!竣工10年内的【城市快?速路; (二)竣】工5年内《的城市道路或者【竣工3年内的—大修城市道路;【 (:三)市中《心交通?繁忙的?。道路:交叉口以及商业网点!集中的路段 除【上述规定《情形:外空旷处或待改【造路段应采用开挖】方式施工 》第一:百零五?条  结《合地下空间开—发利用、各类地下管!线、道路交通等【专项规划合理确定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!局、管线种类、断面!形式、平面位—置、竖向控》制等预?留和控制《有关地下空》间 地下综合—管廊工程《规划:设计应考《虑,各类管线接入、【引出支?线的:需求满足《抗震、人防和综合防!灾等需要 第—一百零六条  地】下,管线:。工程的建设在规划上!产生交叉的按—照下列规定处理【 (一)相对次【要管线避让相对主】要管线; (—二)可弯《曲管线避让不易弯】曲,管线; (》。三)非重力自流管】线避让重力自流管】线;: (四)技术要求】低的管线避让技【术要求高的管线; !(五)临时性—管线避让永久性【管线:; :(,六)柔性结构管线】避让刚性结构—。管线:; (七)小口径管!线避让大口径管线;! (八)拟》。建,设管线避让已—建设管线 》  第一百零七条 ! 各类市政管线交叉!及垂直排列顺序应符!合城市工程管线综】合规划规范的—要求   》第四节  环境卫】生,工程   第—一,百零八条  城市】环,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!符合城市环》。境卫生设施》规划:规范等技术规范【的要:求 第?一百零九条  生活!垃圾卫生填埋场【、生活垃圾焚烧厂】等城市垃圾集中【。处理设施应在—规划建成区边—缘或以外集中设【置;卫生填》埋场:用,地内绿?化隔离?带宽:度不应小于20米;!焚烧发?电厂绿化隔离带宽】度应不小于10米】 其他?。固体废弃物处理厂、!处,置场选址应远—离规划建成区及城市!水源保护区 粪便处!理厂应在《规,划建成区边缘—或以外设置场地内应!设置宽?度不小?于10?米的绿化隔离带 第!一百:一十条  》垃,圾,转运:站应设置在交通【方便且易安排清运线!路的地方采用封闭】。的建筑形式用—地面积?。应符合有《关标准规范的要【求 第一百一—十一条  》商业区、市场—、客运交通枢纽【、体育?文化场?馆,、游乐场《所、广场、大型社】。会停车场、公园及】风景名胜区等人【流集散场所》附近应设置》。公共厕所其他城【市用:地也应按需求设置相!应等级和数量的【公共厕所《 ,独立式的公共厕【所外墙与相邻建【筑,距离一般不应—。小于5?米周:围设置不小于3米】的绿化带《 道路?两侧规划绿化保护带!宽度20《米以上的可在绿【化保护带《。内设:置独立式公》。共厕所但不得妨碍城!市管线的埋设并应】做好绿化及景观设】计   第五—。节 : 城市防《灾,设施  《 第一百一十二条】  消?防站的布《点应满足《5分:。钟内消防车辆—到达责任区边沿的要!求各级消防站消防】车位数、用》地,面积:。及建筑面积应符合】城市消防站》建设标准《 消防站执勤车【辆主出入口两侧宜设!置交:通信号灯、标志、】。标线等设施距医院、!学校、幼《儿园、托儿所—、影剧院、商场、体!育场馆、展览馆等】公共建筑的主—要疏:。散出口不应小于【50米 生产、贮存!危,险化学品单位的地区!消防站应设置在常】年主导?风向的上《。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!上述危险部位—一般不宜《。小于300》米 :第一百一十三条【  城?市道路消火栓应在】人行道上设置间距】不大于120米;交!叉路:口一:般应:设置消?火,栓;道?路红线?宽度超过60米的应!在道路两侧设置消火!栓 消火栓距车【行道距离《不大于?2米 ?  第?六章  其他工程】。规划管理  — 第一百一十四条 ! 临时?建,设用房管《理,应符合以《下要求 (一)临】时建设?工程不得影响近期】建设规划的实施【以及交通、》市容和消防安—全; (二)—临时:建,设工程层数一般不超!过2层建筑高度【。不超过9米 第【一百一十《五条  沿街—。建筑外立面》装修应符合》以下要求《 (一)建》筑外:墙装修应《遵循:。安全、美观、节【能、环保的原—则,并,与建筑自《身及周边《环境相协调同时【符合我市《城,市容貌管理的有关】要求; 《(二)建筑外墙装修!应符合?相关建筑设》计规范的要求有【经批:准的:道路景观规》划的应?符合规划《的要求; (—三):沿,城市快速路、—。主干道进行外墙装修!的主色系应与城【市主色调相协—调   第七章  !附  则 》 , 第一百《。一十六条  附【。录是本规定组成部分!应一并遵《守执行本规》定未涉及的内容按】国家相关技术—规范:或相: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!一十七条  根据经!济社会的发展、上级!政策的调整及—相关技术规范的【。修订本规定相应【内容:应及时?修订 第一百—。一十八条  本规】定自20《18年6《月1日起《施行有效期》至,2023《年5月31日 【。   附《   录 》  一、名词—。解释 1. 低层建!筑指高度小》于等于10》米的建筑低层居住】建筑为一层至三【层 2. 多层【建筑指高度大—于10米、小于【等,于24?米的建?筑,多层居住建筑—为四层?至,六层 3. 高【层建筑指高度大于2!4米的建筑高层【居住:建筑为十层》以上 ?4.: 建:筑高度指由》室内地坪《正负零至檐口顶面或!女儿墙顶《面的高?度 5. 建设用】地,面积指能直接用【于或附?属于:建设项目的用地面积!具体面积以市城【乡,规划主管《部门规划条件确定】的用地范《围为准 6.—。 生:活居住类建筑—。指,国家相?关技术规范对日照】有相关要求的建【筑包:。括,住宅、医院病—房楼、?老,年人居住建筑—、幼儿园和托儿【所以:。及中、?小学教学楼等 7】. :住宅公?寓指居住用地上除】日照要求外均满足住!宅建筑设计规—范其他强制性内容的!一类特殊的生活单】元 8. 老年【人居住建筑专—。为老:。年人设?计供其起居生—活使用符《合,老年人生理》、心:理要求的《居,。住建筑包括老—。年人住宅、老年人】。。。公,寓、养?。老院、护理院、托老!所居住着《老年住户的》一般住宅不》得认定?为老年人居住建【筑 9?. 城市重要区【域、重要《地,段、重要《节,。点和:城市快速路、主【。干路两?侧主要包括德州【东部城区(以—原生态科技》城,。规划区域为核—心区:统筹陵城区边临【镇、丁庄乡》经济:技术开发区赵虎镇、!抬头寺镇为拓展区)!;市政府公》共服务轴线、运河、!岔河、减河两侧【200米《范围内用地;—。长河公园、新湖风】景区、苏禄》王御园周边30【0米:范围内用地;东【风路、东方红路【沿线两侧 二、附】图 附图1   】  :被遮挡建筑日照【分析范围     !附图2   —遮挡建筑日照分【析,。范围 <!--【End?Frag《ment-->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