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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德州:市规划?管理:技术规定<?—xml:names!pace 》。pre?fix = o【 ns = "【urn:sch【emas《-mi?cr:osoft》-c:om::office【:office"】 /:>   第一章 】 总  则》   第一》条  为加》强,城乡规划管理合理】利用:土地和空间》资源保障《城,乡规划实《施根据?中华:。。人民共和国城—乡规划?法山东省城乡—规,划条例和有关法律、!法规、规《章参照相关》技术规范结》合本市?。实,际制定本规定 【第二条  本规【。。定适:用于德州市》城市规划区内规划】。设计和规《划管理的相关—活动 第三条 【 城乡规划管—理应以经依》法,批准:的城乡规《划为直接依据城乡】规划尚未批》准的:或城乡规《划未:明确有?关内:容的按照有关法律、!法规、规章、技术】规范和本规》定执行 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、】技术规范和本规【定对:。有关:城乡规划《。管,理事项未明》确规定的由》市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!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!   第《二,章  建设用—地规划?管理   第一节 ! 一般规定 — ,。 第四条  城【。市用地分类执—。。行住建部公》布的城市用地分类】与规划?建设用地《标,准对:用地性质按照—以中类为主、大类与!小类为辅的分类方式!进行:规,划管理针对创—新、创业《型,等新业态《用地性质的确定规划!部门可以按照—国家、省、市相关政!策规定进《行适当创新》性探索? 第五条  建设用!。地的规划性质—与建筑容量应依据】。控,制性详细《规划确定《;,控制性详细规划【未经审批的》。应参:考其规划成果尚未编!制,控制性详细规划【。的应参照《总,体规划?。和编制研《究成果合理确定 第!六条  《建设用地的使用【应遵循成《片开发建设》的原则应尽量—。。。与,周边用地《进行整合统一规【划实施不宜零—星插建 原则上【老城区10亩—以下新腾空》。。地块:用于“增《绿增益”工程不再】用于开发项》目   第》二节  建》筑容:量 :  第?七条:  建筑容》量包括容积》率和:建筑:密度 ?建筑容量《应,根据:建,设项目的区位—、用地性质、—用地规模、建筑【高度等因《。素进行控制 —第八条 《 居住用地》建筑容量《按城:市居住?。区规划设计》规范进?行,。控制旧城区》可适当降低 —文化体育《、教育科研、医疗卫!生,等,用地:建筑容?量控制按有关专业】技术规范《执行 核心》商务区、行政中心】、,城市标志《性,地段等特定功—能区块或《单独编制《详细规划《地段的?建筑容量《。根据其特殊的规划】建设要求控制 工】业,。用地建筑容量根【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!控制指标(国土资发!〔,。2,0,0,8〕24号)、【关于进一步推进节】约集约用地的意【见(:鲁政办发〔2013!〕36号《)等相关《规定进行《控制工业项目—内仓储物流用—。地参照工业》用地进?。行,管理有特殊工艺【要求的工业》项,目可根据其工艺需求!按照建筑系数进行】控制   第—三节  《地下空间管理 【  第九条》  地下空间的【开,发利用应《贯彻统?一规划?、综合开发、—积极利?用、合理《保护、公共设施【。优先的原则鼓—励合:理利用地下空间 】开,发利用地《。下空间应在浅层空间!。得到充分《利,用的基础上向深层】空间发展 地—下空间按竖向开【发利用的深度—可分为以下层次【 浅:层空间0~1—5米(含15米);! 中:层空:间15~3》0米(?。含3:0米); 》深层空间地下30】米至更深范围 第十!。。条  地下空间开发!利用:应包括地下》空间的功能定位【、开发?规模、布《局结构、交通组织】、控制要求、连通】方式、?文物保护及应—急防灾等内容统筹】安排公共服务、人】民防空、市政—管线及其他地下设施! 第十一条》  地下空间—的,开发建设《应保证现状及规【划城市市政》、,水利、交通等设施的!建设空间《和安:全使用要《求;满足《绿化:种,植的覆土要求—城市道路、广—场、公共绿地—。等公共空间的地下】空间覆土深度不宜小!于1.5《米   第四节  !公共:配套设施   第】十二条?  :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!按照使?用功:能分:为管理?服务设施《、医疗卫生设施、养!老设施?、便民商业》设施、文体》设施和?教育设施《六,类参照表1》标准执行具体项目应!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!发展不断完善 第】十三条?  :居住区公共配套设】施,的配建水平应与【居,住人口规模相对【。应并与项目同步【。规划、同步建设【配建种类及》规模参照表1—执行表?1中:。未涉及的金》融邮电、市》政公用及其他公【共服务设施参照【城,市居住区规划设计】。规范中公共》服务设施配建的有关!要求综合确定—。  表?1,  居住区公共配】套设:施配置标准  ! 《 , 类别 !项目 名称 — 一般》。规模: , 服务》规模: (万人)》 ? ,备注 】 建筑面积 (㎡】),。 《用地面积 (—ha) ! ,管理:服务设施 — 社区《 ,警务:室 :。 , ≥?40 】 0.1~0.】3   【 ≥【。120 》 《 1.0~—1.5 《 》 ≥2?60 — : 3.0~5.】0 : 物【业服务?。 用房 【     ! :   【物业:服务:用房的建筑面积【按照:建设工程《项目总面《积的3‰《-5:‰配置最少不低【于,。1,00㎡业《主委员会办公用【房从物业服》务用房中《调剂其建筑面积【不低于?20㎡ 【 居《委会(社区 党群服!。务中心) — ≥50》0 !1.0~2.0【 , 每《3000户设一处居!委,会(:含,社,。区党群服务中—心)建筑面》积按1㎡/10-2!0户的标准计算并】。不低于500㎡不满!3,00:0户的小区应按【照1:㎡/10-》2,0户的标《准设置社区》办,公用房 ! 医疗?卫生设施《 , 社区卫生【服务中心(站) 】 , 150~—2,00: — 0?.8~1.0 !   ? 》 1000~14】00 】。 3?。。.0~5《.0 !14:00~1700【 : 5【.0:~7.?。0 】170?0~200》0 ? >7.!0 】养老 设施 【。 老?年服:务中心(《用房) ≥】300 】 0.》3~0.《5 3—00:0人以下的居住组】团按:每百户?建筑面积不少—于,2,0㎡的标准》配,套建设社《区养老?服务:用房(托《老所) 》 , ≥500】 : , 《 0.?5~1.0 【 ≥—750? —。 1.0~1.】5 — , ≥1085— , — 1.5《~3.0 】 ,。 ≥1600 】。。 ? 3.0【~,。5,.0 《 》便民商业设》施 便—民市场 6】。00~15》00 》 1—。。.0~2.0 】    》 《 类别 》 : 项目 名称 】  一《般规模 服务!规模 (万人) 】 备注 ! 室内建筑面】积(㎡) 室!外场地?面积:(㎡) 《 : 文体 设】施 : 文体活动【中心 1【7,0~280 【 65《0~950 】 ,0.1~《0.:3 社区文】。。体设施室内》建筑面积可按100!-26?0㎡/千人、室【外活:动场地面积》可按3?00-6《50㎡/千人的【标准配置 》 : , , , 2050~—2900 》 : 43?00~?6700 【 1.0~1.【5 ? 7700!~10?700 1】8,。900~2》780?0 3.【0~5.0》 — 类别 项目! 名称 一】般规模 《 服务规模 (!万人) 》 备注 》 班数 ! 用地面积(h!a) !教育 ?设施 》 幼:儿园 《 6班 ≥!0.36 》 ?0.:3~0.7》 : 3000人以】下的居住组》团须:就近:整合:到周边其他社区与其!。他社区共用幼儿园】 , 》 9班 【。≥0.53 !0.7~1.0 ! 1—2班: ? ≥0.70 【 1.0—。~1.5 — 《 15班《 ≥0.8】5 《 1.5~2.【0 【 小学 18!班 ≥1.9! 0》.7~1.5 【 ?    】 24《班 ≥—。2.5 【1.5~2》.0: 30!班 》≥2.9 【 2.0~2.【5 《 , : 36班 》 : ≥3.2 【 2.5~3【.0: — 初中 — 24班 》 ≥3.—0 《。 3.?0~4.0 】 《30:班, ≥3.5 ! 4.0—~5.0 】 3《6班: 《≥4:.0 》 5.0《~6.0 】 》   第三—章  建筑》工程规划管理   !第一节  建—。设工程设计方—案, ,  第十《四,条,  建?设,工程设计方案—应由:具备相应资质的设】计单:位进行设计、经具备!规划技?术服务资质的—单位进行规划技【术审查并出具—审查报告《 第十五条  【城,市重要区域、—重要地段、重要【节点和规划用地面积!大,于3公顷的成片开发!地块:、城:市快速路《。及主干道两侧重要公!。共建筑项目一般【应由两家以上设计】。单位提报不少于【3个方案报市—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按程序】审定   第二节 ! 建筑间距  【 第十?六条  本规定【所称建筑间距是【。指两幢建筑外—。墙结构外围》之,间,的水平距离包括【。。正,面间距与侧》面间距? 第十七条  多层!生活:。居住类建筑》(建筑高度小于等】于24米的)间距按!照间距系数确定 (!。一)南北朝向—的建:筑,正面间?距不小于该建筑相】对高度的1.—6倍其它方向间距折!减系数?按城市居住区规划】设计规范《。执行; (二)多】层生活居住类建筑】山墙间两侧均不设置!窗户或单侧设置窗户!的侧面间《距不宜小于6米多】层生活居住类—建,筑山:墙间两?侧均设置窗户的侧面!间距不宜小于8米;! (三)垂》直布置?的建筑间距按各【自相应间距标准【的二分之《一之:和计:算,但不得小于9米 】第十八条《  两幢建筑物【。夹角小于等于3【0度时建筑》间距按平行布—置要求控制;—两幢建筑《物,夹角大?于,60度时建筑—间,距按垂直布置—要求控制;》两幢建筑物夹角大于!30:度小于等于》60度时根据—具体:情况参照以上标【准执行 第十—九条  一般—情况下新建各类【建筑与?项目外北侧》。南,北朝向生活居住类】建筑平行布》。置时的建筑》间距参?照,表2确?定,  表2 新建各】类建:筑与项目外北侧南北!朝,向生活居住类建筑平!行布置时的建—筑,间距  ! 南侧遮】挡建:筑的建筑《高度(H) — , 建筑间距(【L,) 【 24 米以—上50米以下 !。 L≥1.2H【。且L≥?30米并《。满足日照标准—要求 《 5—0米以上(含—50:米)80米》以下 ? L≥1.0H!且L:≥60?米,。并满足日照》标准要求《 : , 8》0 米以上(含【80米) L!。。≥90?米并满足日照标准要!。求 ? ? 第二十条  一般!情况下新《建,南北朝向生活—居,住类建筑与》其南侧各类建筑平】行布置时的建筑间距!参照表3确》定  表《。3 新建南》北朝向生活居—住类:建筑与其南侧各类建!筑平行布《置时的?建筑间距  】 — , ,南侧:遮挡建筑的建—筑高度(H) ! 建:筑间:距(L)《 ? 24 米以!上5:0米以下《 L》≥1:.0H且L≥30米!并满足日照标—准要求 ! 50米以上(含】50米)10—0,米以下 — L:≥0.7H且—L≥50米并满足日!照标准要求 【。。 , 10—。0米以上(》。含,100米《) : : L≥70米并【满足日照标准要【求, ? 第二十一条 !。 一般情《。况下:。南北朝向生》活居:住类建筑与项—目外北侧各类—。非生活居住类—建筑平行布置—时的建筑间距参【。照表4确定  表】4 南北《朝向:生活居住类建筑与项!目外北侧各类非生】活居:住,类建筑平行布置【时的建?筑间距?  : ? , 北侧非!生活居住类建—筑的建筑高度(H)! , 建筑间—距(L?) : 》 24 米以下(】含24米) — L≥0—.8H 且L≥【15米 》 24【 米以上《。50米以下 !L≥0.5H 且L!≥20?米 ? ? 50《 米以上(含5【0米)1《00米以下 】 L:≥,0.3H 且L≥】25米?。 —。 100米以—上(含1《00米?。) L—≥0.2H且L≥3!0米 第!二十二?条  高层》生活居住类》。建筑与其他多层或】高层生活居住—类,建筑侧?面相对时《最小侧面间距—不宜小于13—米 第?二十三条《  计算建筑间距】。的外墙结构不包【括挑檐、楼》梯间、阳台等突出部!分但下列《情况之?一的除?外 :(一)建《筑,屋面挑檐挑出宽【。度大于或者》等,于,0.8米《的挑檐计《入计算?。遮挡线; (二)建!。筑物的阳台或凸出】部分长度之和大于】建筑总?长的三分之一突出部!分计入计算遮挡【线 第二十四—条  多层生活居住!类建筑计算日—照,间距的建筑相对【高度是指遮挡—建,筑檐:口(有女儿墙—的指女儿墙顶—端)相对于相邻【被,遮挡:生活居住类》建筑第一层》居,住,空间室?内地:坪的高度 楼梯间】、,。电梯:。机房:、水:箱间:等局部突《出屋面的辅助用【房,水平面积之和不超】过,屋顶平面面积四分之!一的不计入建筑【相对高度 第二【十五条 《 建筑间距》还应:符合消防《、,卫生防疫、环境保】护、:工程管线、》地下空间《、人防疏散、—建筑保?护,、施工安全》等要求 《  第三节  日照!标准控制与日照【分析   》第,。二十六条  —建筑高度2》4米以上的建筑【与北侧住宅》的建筑间距以及除住!宅外其他《生活居?住类建筑与南—侧建筑之间》的建筑间《距应通过日照分【析综合确定 —第,二十七条《  生活居住类建】筑,日照应满足》下列要求 (一)】住宅建筑应满足大寒!日,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!标准每套住宅至少】应有1个居》住空间(卧室或【起居室)《满足日照标准, 居!。住空间总数超过【。4个时至少应有2】个居住空《间满足?日照标准; (二)!南向医院病房、疗养!院,的,病房和疗养室应【。满足冬?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!日照标准; (【三,)老年人居住建【。筑(老年人住宅【、老年人公寓及养老!院,、护理院、托老【所等)的主要—居室(?卧室和?起居室)应满足冬】至日不低于》。。2小时的日照标【准; (四)托儿所!和幼儿园的活动室、!寝,。室及活动《场地的二分》之一活动面积—应满足冬至日—。不低于?3小时的日照—标准:; (?五)中小学教—学楼普?通南向教室》应满足冬至》。日不低于《2小时的日照标准】;, 第二十《。八条  《申报项目相邻被【遮挡生?活,居住类建筑日照【应满足下《列要求 (》一)原有日照时【数符合国家相关规范!要求的考虑申报项】目的日?照,影响后仍符合国【家相关规范要求;】 (二?)原有日《照,时数不符合》。。国家相?关规:范要求的考虑申报项!目的日?照影响后原有日照时!数不降低 第二十九!条  新建住宅自】身日照?时数不符合》上述日照标准—的可:作为住宅公寓—使用具体楼》号及位置应在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—证附:。件中注明《不符合日照标准的总!户数:不宜超过规》划项目总户数—的3% 第三十【条  ?确因用地条件限制拟!建建筑造成》周边少量原》有住宅不满足—上述:日照标准的》相关:利害:。关系人可《通过协商或协议【方式:解决并将书面材【料作为日照分析报告!的,要件报市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备—案,已经:过规:划审批一次》规划、分期实施【的住宅建筑项—目按原批准的标准执!行 :。第三十?一条  被遮—挡生活居住类—建筑日照分析范围】以拟建建筑》为对象北面为拟【建建筑高《度的1.6倍—最大不?超过16《0米东?西,两,。面为拟?建建筑最外侧向外各!1倍的拟建》。建,筑面宽范《围且不小《。于拟:建,建筑高度的一—半(如?附图1?所示) 遮》挡建筑日照分析【范围:以前款确定的被遮】挡生活居住类—建筑为?对,象,向南160》米东西两面为—被遮:挡建筑外侧各1倍】。的被遮挡建筑的【面,宽且不小于被—遮挡建筑高度的【一半距?离确定其《他遮挡建筑(如附图!2所:示) 第三十二条】  位于或部—分,位于日照分》析范围内的建筑【物包括规划建筑方】案已审定、》已批:准尚未建《设、正在《建设:的,建筑物?应纳入计算拟建建筑!周边为规划居住用】地,且未确定规划—建筑方案的宜以【相邻地界或道路【。中心线为对称轴对】拟建建筑做镜像【处理作?为周边?地块:。的规划建筑方—案 被?遮挡的生《活居住类建》筑原有日照时数【不,在主要?日,照方向获得的不【计,。入原:有日照时数 第三】十三条  》规定范围内》的下列生活居住类】建,筑,。作为被遮挡建筑【时不纳入分析 【(一) 临时建筑】、违:法建筑及《未,经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批准而—改变原设计使用性质!的建筑?。物;: (二)已确定待】改造时?间的地段的低层【个,人住:宅; (三)平房】的南房及东西两侧】偏房 第三十—。四条  进行日【照,分析:所需收集的基—。础资料?和日照分析报告应】符合:市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的有关规!定 需做多点—沿,线分析?的日照分《析报告?应计算出其主要朝】。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!数并绘制《多,点沿线日照》分析图注《明不满足日照要求】的位置 需做—窗户分析的日照分】析报:告应计算出其每一分!析,窗位在?申报建?。筑建:成前后的日》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!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!表注明不满》足日照要求》的窗位  》 第四节《  建筑退让  】 第三十五条 【 沿建?设用地边《界线和?沿城市道《路,、公路、《河道、铁路、轨道】交通、?城市防?汛,排涝设施两侧的建】筑退让距《离应符合消》防、环保、》防洪和?交通安?全等方面的》规定已编制详细规】划或城市设计的按】详细规?划或城市设计的【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!十,六条  生活居住类!建筑主?要朝向退让用—地界线?的距离一般》不应小于对应自【身建:筑高度的《建筑间距的》一半建筑次要—朝向退?让,用地界线的距离一般!不应小于《对应:建筑侧面间距—的一半工业厂房【。、仓库建筑退让【用地红线的距离不宜!小,于5:米 用地界线外为】绿地、广场或非建设!用地的各《类建筑的退》让用:。地界线距离可适【当减小用地》形状、建《。筑布局、《建筑功?能等特?。殊条件限制》难,以满足?一般退让要》。求的征得相邻用【地单:位书面同意后建筑】退,让用地?界线的距《离可适当减小 第】三十七?条, , 沿城?市道路两侧新建、扩!建、改建各类建筑详!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已!经批准的根据详【细规划或城》市设计的要求—退让道路红线;未经!批准的应综合考虑城!市道路两侧》沿街:立面完整性以及【。与现:状建筑?关系等因素确定【退让道路红》。线,的,距离 第三十—八条  沿城市【绿线:、蓝线、紫线新建、!扩建、改《建各类建筑多层建筑!。退让不宜小于5【。米,高层建筑《退让不宜小于—8米 第三十—九条 ? ,沿,铁路两侧新》建、扩?建、改建各类—建筑(铁路》专用设施除外)退让!铁,路主线?。不小于50米铁路】。支,线或专用线不—小于30米;退铁】路绿化带的距—离按照退绿线的标】准执行 沿公路【两,。侧新建、扩》建、改建各》类建筑(公路—。专用设施除》外)退让公路用【地外缘的距》离应满足高速公路】不小于50米、国】道不小于20米【、,省道不小于》1,5米要求公路—。两侧:有绿:化带:的退绿化《带的距离按》照,退绿线的《标准执行《;无:绿,化带的按《照退道路红线的【标准执?行 新建村镇、开发!区、学?校和货?物集散地、大—型商业网《点、农贸市》场等公共场所退让】国道、省道》建筑控制《区边界外《缘不小于50米退】让县道、乡道建筑控!。。制区:边界外缘不》小于20米 第四】十条:  在气象台站、】电台和其他》无线电通讯》(含微波通讯—)等有净《空高度和信》号通道?限制的特殊》设施周围及其通道】。上,新建、扩《建、改建建筑物的】高,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!度,、通道限制和景观视!廊的规定《 第四十《一条  《地,下建筑退让》用地界线的距离【应满足安全》要求且不小于3米】与周边现状建筑【距离较近《的应适当加》大退让距离》。 ,地下市政公用设施】、地下?连通设施、城市人防!工程等项目》确有:特殊需求的应向市】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!另行研究确定  】 第五?节  建筑面积计】算   第四十【二条  建筑面积】按建筑工《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!要求计算  —第四十三条 — 房屋层数一般是指!房屋的自然层数地上!层,数一般按室内地坪】±,0以上?。计算地?下层数一般按室【内地坪±0以下计算! (一)以项目周】边最近城市道路【标,高﹢0.3米为参】。考确定项目室外【地坪设计标高室内】地坪:。±0设计标高不应高!于室外地坪》设计标高1.—5米:(不含1.》5米); 》(二)室内》地,坪±:0的楼层按排列称】为一层(建筑设计文!件,中应按楼层顺序标】。注建筑层数不得【将一层标注》为首层或底》层)第一层的顶面楼!板以上?称为二层按此规【。则类推至建筑最高】层,数;室内地》坪±0下面的一层】按排列称为》地,下一层地下一—层的底面楼》板以下称为地下二】层按此规则类推建筑!物地下空间最低层数!;, (三)假层、附】层(夹层)、—插,层、:阁楼(暗楼)—、装饰性塔楼—以及:突出屋面的》楼梯:间、水箱间等不计】层数; (》四)单栋建筑物含】不同建筑层数的以】主要部分层数为准局!部层数应予标—注 第?四十:四条  《阳台为附设于建筑】物外墙设《有栏杆或栏》。板,可供人?活,动的空?。间(含各《类形式的入户花园、!空中花园、活—动平台等《活动空间) (一】)主体结构内的阳台!。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!面积计算《全面积; (—二):在主体结构外且进深!尺寸:不,超,过2.1米(取阳】台围护栏杆的踢脚外!边线至外墙外—缘的最大垂直—。距离)的部》分其面积《应按:其结:构底板?。水平投影面》积的二分之》一计算; (三【)在主体结》构外且进深超过【2,.1米?(取阳台围》护栏杆的踢脚外边】线至外墙外缘—的最大垂直》距离)的《部分超出部分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!影面积计算全面积】 第四十五条  飘!窗的:设置满足以下各【。项要求时可》不计入建筑》面积不?符合以?下各:项,要求的按照水平【投影计算《全面积? (一)上》层飘窗底面与下层飘!窗顶面之间留—有空间?。且无实体墙封闭【的; (《二)进深《尺寸:(墙体外边线至飘】窗外边线的距离)不!大,于0.7米的—; (三)窗台【与室内?地面的高差》在0:.45米以》下且结构净高在2.!1米以下的;窗【台与:室内地面高》差,在0.45》米及:以上的 第四十【六条  设》备,平台:通常指供空》调外机?、热水机组等设备搁!置、检修且与—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!空间无出入口连通的!对外敞开的室外空】。间 :设备平?台的进深不大于2.!1米且每《户住宅?的设备平台的水【平投影?面积不超过4平方】米时可不计入建筑面!积 不符合上述要求!的设备平台按照【。水平投影面积计【。算全面积 》第四十七条  花】池、结构板、分【体,制冷(供热)的空调!外挂机搁板等飘【出,建,筑外墙?、无:围护:结构:且面积不大于—1平方米、》进深尺寸不超过0.!7米的可《不计入建筑面—积     不【符合上述《要求的按水》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!一计:。算建筑?面积    第六】节  容积率计算】      第【四十八条  —本规:定所称容积率一般】是指地上容积率【 ,地上容积《率是指一《定地块内地上建【筑,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!的比值地下容积率】。。是指一定地块内地】。。下建筑面积与—建设:用,。地面积的比值 第】四十九条  计算容!积率的建《筑面积?。包含建筑外》墙保:。温层不?含外墙饰材 第五】十条  《顶板:面,。高出室外《地坪设计标高大于】1.5米《(含1.《5,米)的使用空间【其建:筑面积计入地上【建筑面积计入地上】容积率 顶》板面高出室外地【坪设计标高小于【1.5米《的使用空间其—建筑面积计入地下】建筑:面积计?。入地下容积率— 第五十一条 【 涉及以下情形的】按下列规定计算【容积率  (一)】住宅类项目》层高大于4米(【含4米)的按—标准:面积 ?的1.5《倍计算?容积率;层》高大于5米》(含5米)的按标准!。面积的2《倍计:算容积率;》 ,。(二)商《务、办公项目层高】大,。于5米(含5米)的!按标准面积》的1:。.5倍计算》容积:率,;层高大《于6米?(含6米)》的按标?准,面积的2倍计算【。容积率;     !(三)工业类项【目中厂房《、仓储建筑》层高(檐口、屋脊】顶):超过8米的》按标准面积的2倍计!算,容积率;工业项【目中的?办公:、生活建筑按—本条中第(一—),项和第(二)项的规!定计:算; (四)建筑底!层架空作为架空【通道布置绿化—小品、居民休闲、】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!的其架空《部分建筑面》积不计入容积—率,; (?五)超市、商场、】影剧:院、博物馆、图书馆!、展览馆、纪—念馆、食堂、礼堂等!大型公共建筑—及,办公、酒店等—建筑首层《、会议室其层—高可根据实际功能】需求进行设计按标准!面积计算容积率;】 (六)装》配式建筑外墙预制部!分不超?过规划总《建筑面积3%—的不计?入容积率 》  第七《节  ?建筑密?度计算?   ? 第五?十,二,条  建筑密度是指!一定地?块内建筑基底面积与!建设用地面积的比】例(%) 第五【十三条  建筑基底!面积一般是指建【筑物接触地面的【自,然,层建筑外《墙或者结构》外围水平《。投影的面积应按【照以下?规定计算《。 (一)独立的建】。筑按外墙外围及立柱!外边(含装饰—层)水平面积计算建!筑基底面积; (】二)室?外有顶盖、》有立柱或墙体落地】的走廊、《门廊、门厅、阳台、!平台、楼梯等—按墙:体外围及立》柱外边(含》装饰层)水平面积计!算建筑基底面积【。 第五十四条 【 涉及以下情形的按!以下:规定计算 (一)无!顶盖且无围护结构】的,室,外楼梯?按水:平投影面积的二【。分之一?计入建筑密度—; (二)高于室外!地坪3.5米以上的!悬挑阳?台、房间等》。不计:入建:筑密度;《。 (三)地》下,。室及:出入口、采光井等】地下室附属》设施不计入建筑密度!; (四)顶板面】高出室外地坪设计标!高小于1《.5米?的使用空间其—建筑基底面积—不计入建《筑密度; (五)】无柱雨篷不计入建筑!密度:   第八节 【 绿地率《计算   第—五十五条  —绿地率是指》一定地块《内各类绿地》面积的总和与建【设用地面积的比例(!%) 第五十六【条  各类建设项目!。的绿地率《应符合下列规定【 (一)《居住项目绿》地率不宜小于—30%?。; (二)行政办】公、文化娱》乐、教?育体育、医疗—卫生、?科研设?计等建设项目绿【地率不宜小于—。35%; (三)商!业金:融、交通《枢纽、市政》公用设施等建—设项目绿地率不宜】小于20%》; (四)工业、】仓储等建设项目绿】地率一般《不得超过15%但因!生产工艺等特—殊要求需安》排一定比《例绿地的绿地率不】得超过20% 第】。五十七条  计算】绿地率的《绿地面积应包括【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!。。。地面积和房前屋【。后、街坊道路—两侧以及《规定的建筑间距【内的:零星:绿地面积属于住户】自有的小院、庭院】等院墙以《内不计算绿化面积】 仅采用植草砖【铺装:的停车?位不计入《绿地面积 采—用植:草砖铺装且》形成林荫停车场【形式:的停车位《计入绿?地面积?。 作为绿《化景观组成部分的】小品、?亭台、水池》、溪:流、步道等可一并】计,入绿地面积 新建】小区:建设项目《附属绿化工程设【计方案应包》含立:。。体绿化设计立—体,绿,化面积应按一定比】例,计入绿地率 —第,五十八条 》 居住区应根—据规划?布局设置相应数量】的公共绿地》居住区?人均公?共绿地面积指标、】中心绿地设置—内容与最《小规模应符合城【市居住区规》划设计规范的相关规!定   第九节  !停车设施   第】五十九条  建【设工程配建》。停车库?(场)的规划设计必!须保障交通》安全配置合理方【便使用满足道—路动态交通及城市】环境保护《的,要求并使停》车,。库(:场)与建筑》基,地出入口《、主体?建筑:主要人流出入—口,、基地内《道路的?关系合理衔接鼓【励相邻地块》统一设置《出入口 第六十条】  地?下停车库每个机【动车停车位建—筑,面,积宜为30~3【5 平方《米露天停车场—每个机动车停车【位占地面积宜为【25~35 平【方米非机动车—每个停车位占地面】。积宜为1《.5~1《.8 ?平方米 非机动车】停车:库(场)应设置【在城市道《路红线以外不宜设】在道路交叉》口,附近停车方式—应以出入方便—为,原则 停车库—(,场)、停车位—的设置应以》小型车为《。计算标准居住区内居!民汽:车,地面停车率(居【。住区内?居民汽车《的停车位数量—与居住户数》的比率)不宜超【过20%《 第六十一条 【 公共建筑、居【住类建筑《及其他建设工—程配套的停车—库(场)应与主体建!筑布置于城市道路同!侧确因用地条件限】制需在?道路两侧布置—的应设?置过街设施》 第:六十二条 》 停车库(》场)出入《口宜在城市》支路设置一般不【在主干路设》。立,出入口? 第六十三》条  各类建设工】程配建停车位控【制指标?应符合表5的规【定 ? 表5 《 德州市停车指【。标表 】。 , 《类   别 】 ,单  位 》。 , 机动车泊位【指标 【。 一类《区 》二类区 【三类区 】 , 住宅 《 低层 】 车位/每套 】 1.5 】。 2 —2 : ? : ≥144m—2高档商品房 ! 车:位/:每套 》 1.2《 1》.3 —1.5 》 《。 ,120~14—4m2?。普通商品房 【 车位《/每套? 《1.:0, : 1.1 !1.3 》 》90~120m2】普通商品房》 车位/每套! , 0.8 】 1?.0 1.】。2 — <90》 m2普通》商品房 【车位/每套 】 ,0.:6 》0.8 【。1.0? 【。经济适用房 】 车位/每》套 0.4】 , 0.6— ? 0.8 【 , , 廉?租房 车位/!每套 0【.3 0【.4 0【.6 】 办公 — 行政办《公 车位【。/1:。。00 m2建筑【面积 《 1.0 !1.2 》 :1,.5 — ?商务:办公 —车位/100 【m2建筑《。。。。面,。。积 1.0】 1》.,5 1—。.,5 《 《其他办公 车!位/1?00 ?m2:建筑面积 》 0.8 ! 1.0 【 1.2 】 商《业,。。 大型—超市、商业》中心 车【位,/1:。00 ?m2建筑面积— 0.6【 0.—8 ? 1.2》 市场! , : 车位/1》00 m2》建筑面积 【 0.5 0!.6 《 0.8 】 其他—商业 车【位/100 m2建!筑面积 0.!4 《 ,0.5 《 : 0:.6 》 餐饮、娱乐!。。 《车位/?100 m2建【。筑面积?。 1.0 】 1.4 【 1.6— ? 旅馆 ! 三星级以上宾【馆 : 车《位/客房 【 0:.3: 0.—4, 0.—6 : 其他普!通旅馆 【车位/客房 】 0:.2 0.】3 0.6】 医】院 ? 市级以》。上综合医《院、 专《科医院 车位!/100 m—2建筑面积 】 1.2 】1.5 》 2.《0 其!他医院 —。 车位/100 m!2建筑面《。积, , 0.8 【 1.0 【。。 1.0 ! 文化 【 博《物馆、纪念馆、【群艺馆、科》技馆、图书馆—、展览馆、美术馆 ! 车位/10】0 m2建》筑,面积 0.2! ? ,0.4? 0》.6 ? : 影剧院【 电影院 】 车《位/100座— : :。2,.5 3 ! 3?.5 【。 剧院 — ,。 车位?/100座》。 2.—。0 : , :3.0 5】.0 — 体育 场馆】 一类体【育场馆 — 车位/10—0座 2.】0, 《3.0 4】.0 】。 二类体育场馆 】 车位》/10?0座 1【.0 》 2.?0 》3.0 》 : , 游览 场所【 市区公园 !。 车位/100!。 m2游览》面积: 0.04 ! :。 0.05》 0.—10 》 其他公园 ! 车《位/10《0 m2《游览面积《 , : 0.?02: 0.0【3, , 0.05【 : ? , 学校 — 大中专院校— 车位—。/100位师生【 4.5 ! 5 6】.5 【 中学 【 车位/10—0位:师生 0.】8 》1.2 》 1.7 【 《 小:。学 ? 车?。位/100位师生 !。 0《。.8 1【.2 》 1:.7 !幼儿园 【车位:/10?0位师生 0!.5 0【.7 —1.2 《 对外 !交通 》 火车站、长途汽】。车客运站、》码头 车【位/100旅—客(平峰日) 】 1.0 】 2.0《 3.0【 — 机场 车位!/100旅客—(平峰日) ! 【 5.0 !。。 注表中一类—区、二类区》、,三类区的划分参照德!州市城市停车设施规!划其中一《类区指严格控—制区为近期建设【重点、远期严格控制!停车位?供给的区域;二类】区指适度满足区指】近期适度增加、【远期依靠配建泊位】满足停?车需求的《区域;三类区—指,协调:发展区指近期预【控用:地、:远期:可适当提高》停车供给的区—。域 第六十四条 】 新:建住:宅配建停车位应1】00%建设》充电设施《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!大型公共建筑—。物配建停车场、社】会公共停车场建设】充电设施或预—留建设安装条件的】车位比例不低—于10%每2000!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!建设一座公共充【电站鼓励《建设占地少、成本低!、见效快的》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!充电一体化设施 】   第—十,节 : 城市景观》与环境   —第六:十五条  建筑物】的高度?、面:宽及建筑外》部景观?应符合城市设计及相!关规划对城》市景观?的要求 第》六,十六条  建筑物】的高度应《符合建筑间距、消防!、,安全、日照等方面】的要求并《应根据项目区—。位、:用地条件、功—能要求、周边建【筑及:景观要求合》理确定 第六十【七条  毗邻—。。。河流、湖泊或—。城市主干道》。新建建筑高度80】米以上(含8—0米)住宅、写字】楼等建筑物其—面宽不宜大》于5:5米: 其他区域新建建筑!。高度80米》以上(含《80米)住》宅、写字楼等—建筑物其面》宽不宜大于》60米;新建建筑】高度80米以下的建!筑,面宽由市《城,乡规:。划主管部《门根据项目》实际情况研究确【定 第六十》八条  沿街商业建!筑第:一层层高不宜小于】4米二层及》三层层高不宜小【于3.5《米沿街商业》建筑设施外墙装饰】宜主要采用》石材:局部:可为:面砖、陶板、铝板等! 居住用《地配套商业宜集【中独立?设置沿主要》干道:不宜设置沿街商业】。 ,。第六十九条》 ,。 为集约利》用土地对无》特殊要?求的工业建设项【目厂房、库房类建】筑,原则:上不低于2层高度】。不宜:。。低于8米并》鼓励工业企业建设】多层厂房沿城市主干!道的办公科研及生活!服务类建筑不宜低】于5层 第七十条 ! 建筑?色彩应按德》州城市特色空间【和色:。彩规划?研究确定的城市不同!区域控制《不同:的城市色彩控制【界面或节点的建【筑色彩?特征应有所不同 】第七十一条  【新建低、多层住【宅一般应《采用:坡顶屋面高层建筑】在屋:。面协调统一前提【。。下可采?用穹顶、拱顶、坡】顶,、平顶等多种建【筑屋:。面形式沿《路建筑、沿线视线】。范围:内,高层:建筑应进行》夜景重?点设:计鼓励小区》进行整体夜景灯光设!计  沿城市主要】道路两?侧的建筑应注重建筑!界面的完整》。性和连续性;沿【河道两岸《的建:筑应保?。持生态景观》。廊道的通透性;【沿各类城市公园【、,广场:周边的建筑》应与公?园、广场《景观相协调;建筑应!结合地形和周—边环境形成富—于变化的《城市天际轮廓线 】建筑附属太阳能设】施应进行一体—。化设计与建筑有【机融合 在》建,筑,外墙设置空调室外机!搁板、?各类:管道:等时各类《搁,板、管道的》位置:。和形式应结合立【面统一设计》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!。并设置装饰构件以】达到统一美观的效】果 沿?城市主干道》或广场面不宜修建实!体性围墙如确需修建!。。围墙的应结合整体】景观统一设计—透空型?围,墙且高度不宜大于2!米, 第七十二条—  广告《、招牌、指示—牌应遵循安全—、美观的原则并【应,符合交通、消防、通!风、采光、卫—生、安全等要—求其外观和》造型应与周》边环境相协调 【。。。建筑物?上,。的附属大型广告【、招牌?的位置、尺度等应与!。建筑立?面统一设计》整体效果应与建筑】风格及周边》环,。。境相协调广告设【置不宜遮盖建筑物】。的窗户 《。建筑物外立面上广】告、招牌的高度、】大小应协《调,有序且不应超过【屋顶广告牌字体【高,度不:宜,超过3米 城市纪】念性建筑、教育文化!设,施、政府行政办公】建筑、文物保护单位!。、优秀历史》建筑等不《应设置?商业广告《 第七十三》条,  建筑与城—。市,道路红线之间不【应,。设置锅炉房、厨房】间、污水池等—有碍城市景观、市容!卫生的附属设—施 配、变》电室及?。泵房:宜,布置在地下室或底】。层确:需独立设置的应根据!消防:、噪音、间距等【规定进行布置其外】部形象应与》周围景观环境—相协调 第七—十四条  新—建,。民用建筑《一律按?照绿色建筑》标准进行设》计并严格实施;鼓】励原有建筑按绿色】建,筑标准进行改造【;鼓励?建筑群?体组合空间环—境设计建筑设计【应重:点考虑环保》节能:要,求;鼓励《建设与自然相融合】的生态建筑 按照】德州市人民政府【办公室关于大力推】进装配式建筑发【展的实?。施意见(《德政办?发〔20《17〕9号)文【件精神应全》面实施装配》式,建造 第七》十五条  城市建】筑、小区、道路【、,绿地与广场》等,进行规划设计时应全!面落实海《绵城:。市建设?的总体要求》居民建筑与小区【要建设小型湿—地及:滞流塘或建设专门雨!水,蓄水池收集利—用建筑?屋,面雨水绿地应采【用下沉式绿地、雨】水花园?、,植草沟等方式城【市绿地与公园应因地!制宜采用透》水,铺装、生物》滞留设?施、植草《沟,、微地形、雨水花】园、:小,型人工湿地、湿塘】等分散式消》纳与集中《式调蓄相结合—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尽!可能地消《纳周边道《路、建筑与》小区、市政设施【等区域的《径,流雨水提高区—域雨水?控制:和内涝防《治能:。力 :  第?四章 ? 交通设施规—划管理  》 第七十六》条  铁《路线路安全保—护区控制宽度—的范围从铁路线路】路堤坡脚、路堑坡顶!或者铁路桥梁外侧】起向外的距离—分,别为 (一)城【市市区不《少于8米;》 (二)《城市郊区《居民居住区不少【。于10米《;  (三)村【镇居民?居住:区不少于12—米;  (四)【其他地区不》少于:1,5米 高速铁路两】侧,绿,化保护?带控制宽度自外侧轨!道外缘向《外50米 第七十七!条  公《路建筑?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!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!离标准为  (一)!国道:不少于20米—;  (《二)省道不少—于,15米?;  (《三,)县道不少于10】米;  (四)乡】道不少于5米  公!路弯道内侧》。、互通立交以及【平面交叉道口—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!据安全?视距等要求确定 】高速公路用地两侧】外各50米立交桥】匝道、?高速公路连》接线两侧、收费站周!围各100米范围】内为高速公路建【筑控制?区, 第:七十八条 》 ,。城市道路分》为快速路、主干【。路,。、次干路及支路4】个等级 快速—路、主干《路道路?红,线,宽度为?。4,0~70米》次干:路道:路红线宽度为25】~40米支路道路红!。线宽度为《。。25米以下 —第七十九条  【与城市道路相交【的出入口通道—与城市道路应尽量】采用正交布置如斜】交,则,不宜小于75—° 各类建筑基【地出入口位置距【离城市主《干道交叉口不宜【小于80米;距离次!干道交叉口不—宜小于50》。米;距桥隧坡道【的起止?线的距离《不宜小于30米【基地:位,于两条以上道路交】叉口的出入口应【设,。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!上 第?八十条  》。城市慢行交通—系统由步《行系统和自行—车系统两《大部分?构成城?市建:设应大力发展与【改善慢行交通—系统:环境宜发展独立步行!系统和自《行车系统  —   ?第八十一条 — 行人横穿市区封】闭式:道路、快速》路或交?通繁忙的机动车道】宽度大?。于25米的》主干道?宜设置?人行天桥或地—道;大型商场、医】院、学校、车站、影!剧院、体育场(【馆)等人流相对【密,集的场所可设专【。用过街设施 —人,。。行天桥应按》以下:规定:设置人行天桥的净】宽度不得大于6米桥!下净空高度不得【小于:5.5米(不含【5.5米);穿【越宽度小《于20米《。的城市?支路的桥下净空【高度可适《。当降低但不得小【于4.5米(—不含4.5》米);人行天桥宜】设置顶?。棚并应进行专项【城市景观《设计:。论证且应全天候对外!。开放: 人行地《下通道应按以下规定!设置:人行地下通道—的长度不宜超过【100米;如有【特别:需,要而超过100米时!宜设置?自动人?行道;?人行地下通》道内每间隔5—0,米应设?置防灾疏散空间以及!2个以?。上直通地面的出【入口 第八十二【条 : 公园、广场、景区!及有条件的》路,段宜单独设置专【用自行车《道单独设置》的自行车车道宽【度单向不宜小—于3.5米双向不宜!小于4.5米 【公,共自行车站》点宜:结合城市道》路、:轨道交?通站点出入》口、公交场站以及广!场,、公园、绿地、绿道!、居住小区、建【筑后退?红线:地带等独立》空间灵活设置 【第八十?三条  公》。共交通?相关设施的设—置应符合城市道路工!程设计?规范城市道》路,。交通规划设计规【范相关要求》。 第八?十四条  城市【公交停?靠站的?设置应?符合下列要》求 :。长途客运《站、火车站、—轨,道站的主要》出入口50米范围】。内应设公交停—靠站 立交道口【、桥梁的坡》道两端以及隧—道进出?口外50米范—围内严禁设置非港湾!。式公交停靠站 道路!交叉口附近的车【站宜:安排:在交叉口出道一侧】距交叉口外侧缘石】曲线末端宜大于50!。米 第八十》五条  严》格控制预留轨道交】通线路及《其附属设施的—用地轨道《交通设置应符—合地铁?设计规范城市轨道交!通工程项目建—设标准?及其他相关规—范和标准并应符合国!家现有强制性标准的!规定 第八十六条 ! 加油站、加气【站及加油加气合建】站选址应符合汽车】加油加气站设—计与施工规范城【市道路交通规—划设计?规范山?东省成品油市场管】理,办法:等相关标准 (【一)在城市》。。建成区不宜建—一级加油《。站、一?级,加气站、一》级加油加气合—建站、?CNG?加气:母,站在:城市中心区不—应建一级加油—站、:一级:。。加气站、一级加油】加气合建《站、CN《。G,加,气母站;《 ,(,二)加油站设置的服!务半径?应在1.《0公里以上;—。 (:三)加油加气站的】设置应符合城镇加油!加气站专项规划、环!境保护和防火—安全的要求并—应选在交通便利的】位置 ? , 第五章 》 市政公用》设施规划《管理   第—一节 ? 供水及排水工【程   第八十【七条  城》市水厂、加压泵站】选,址用地外围应设【置宽度不小于3【0米的绿化》防护带绿化防—护带内不得设—置生:活居住区、不得修】建禽畜饲养场、渗】水厕所、渗水坑不得!堆放垃圾《、粪便、废渣—及敷设污水干管并应!符合德州市饮用水水!源保护区划》。定方案(德政字〔2!015〕17号【)文件要求 —第八十?八条  旧城—区应结合《排,水设施改造》逐步实?现雨污分流其他区域!应采用雨《污水分流制 —第八十九条》。  污水《处理厂应《采取防?护措施在厂》区周:边设置卫生防护带污!水处理?厂卫生防护距—离内:不得新?建生活居住类—建筑污水处理厂【规划用地控制指【标应符合城市排水】工程规划规范要求 !第九十条《  城市中水—站一般按地》下式设计并采取防】护措施满足环—境保护的《要求处理规模不大于!。1万:吨,/日的城市中—水站用地指》标,宜采:用0.7平方米【•,吨/日 第九—十一条?  排水泵站应采】用独立院落》并设置围墙与生活居!住类:建筑间?应有不小于1—0米的防护距—离采用地下式—布置:的排水泵站》且地面?部分布置为绿化【的防护距离可适当缩!小用地面积应—按泵:站性质、规模—确定用地指标应符】合城市?排水工程规划规范】要求   第二【节  能源及通信】工程   》第九十二《条  新《建,城市变?电站的结构》形式选?择宜:符合下列《规定  《 ,。在市区?边缘或郊区可采用布!置紧凑?、占地较少的全户外!式,或半:户外式;在市区内宜!采用:。全户:内式或半《户外式;在市—中心地区《可在:。充分论?证的前提下》结合绿?地或广场《建设:全地下式或半地下】式;在城市》的超:高,层公共建《筑,。。群区:、中心?商务区及繁华金【。融、:商贸街区宜采用【小型户内式 —  城市变电站【的建筑外形及风格应!与周围环境、—景观、市容风—。貌相协调 第九十三!条  变《电站用地面积应【符合城?。市电力规划规范【等标准规范的—。规定 第九》。十四条  3—5,。千伏以上架空高压】电,力线路规划走廊宽】度宜按表6进行【控制:其他相关《。距,离符合城市电力规】。划规范要求 —  表6《  架?空高压?电力线路规划走【廊宽度控制值—  : 《 电压!等级(千伏)— ? 50?0 ? 330 【 220 】 ,110 — 35 《 规划走!廊宽度(《米): 75 【 45 —。 4《5 》30 2【5 第九!十五条  电力【线,架空线路及》电力电缆敷设应符合!。以下要求《 ,(一)市区内新建】220千伏及—以下电力《线路有条件的原则应!采用地下《电缆;?不具备入地》条件的高压架空【输电线路《宜沿铁路、公—路、城市《道路的绿化保护【。带、河道保护带架】。设; (二)市内】高压架空电力—线路:宜采用占《地较少的窄基杆【塔和多回路同杆架设!的紧凑型线路结构】多路杆?塔宜安排在同一走廊!;, (三)同一路段】上的各?级电压电缆宜同【槽敷设 第九十【。六条  《城市:燃气工程应明确服】务范围在服》务范围边缘燃气管网!不得重复《建设: 天然气门》站用地面积》不,宜大于1.5—。公,顷高中?压调压站、接转增压!站、压缩天然气【加气母站用地面【。积不宜大于1—公顷储?配站用地规模根据调!度储气量合理—确定 各级调—压站与周边建(【构):。筑物:的最小间《距应符合城镇燃【气设计规范》的规定 第九十七条!  压力大于4兆】帕的超高压燃气管道!的保护距《离应:满足:相关法律法规、标】准规范的《规定 第九十八条 ! 燃气管道敷—设除满足相》应,标准规范的要求【外还:。应符合下列规定 】(一)高压、次【。。高压、?中,压输:配,管网宜成《环,状布置; (二【)燃气管道不—得,从建筑?物和大型构筑物下穿!越,但架空的建筑物和】大型构筑物除外【; (三)燃气管道!不,得在动力和照明电】。缆沟道、易燃—易,爆材料堆场、腐【蚀性液体堆场、铁】路车:站,。及货场等场所敷设】; (四)高压【、次高压燃气管道不!得在高?压供电走廊下—、桥梁?上敷设? (:五)燃气《管道禁?止利用公《路桥梁(含桥下【空间)、公路隧【道、涵洞《铺设 ?第九十九《条  城市》内供暖应采用清【洁,。采暖系统《优先采用集中—供热系?统城市热源位置【、,规模:由城市总体规划【。及城市供热专项规】划确定?中继泵站《用地指标宜参照表7!规,定,   表7— 中继?泵站用地指标参照】表 :  《 供!热面积 (万—m2) <5!0 《 50~《100 》 10《0,~300 — 3?00~500 【 , ,。 ,500~8》0,0 《 ,80:0~13《00 》 : 占地《面,积 (m2) 】 <5《00 —700 — 1000 】。 1500》 ? 2:0,00 ? 25》00: 注上述!面积:不包括储水罐面【。积,如中继泵站需—设,置,储水罐?可适当增加占地面】积 换热站用地面积!一般为10》0~200》平方米应与其他建】筑物结合设置—。重要地区应采用箱式!换热站 《第一百?条  各类》通信管?道、设施及》。设备用房应统一【规划、设《计移动通信基站【的设置?应,符合建筑物移动通】信基础设施建设规】范的要求通信管道敷!设应符合下列规【。定 (一)不同运营!商的通信《管道应同沟同井结合!道路同步建》设; ?(二)?支线管道管孔—除满:足本服务范围内终期!通信线路需》要外应预留》2~4孔作为—备,用管孔?不,得少于6孔    ! 第:三节 ? 管线综合  【。 第一百零一条  !市政管线应按下列】规定设?置, (一)电力电缆、!给水配水管线—、中水?配水:。管线、?燃气低压《管线宜优先设置在人!行道:或者非机《动车道下;》 (二?)电信管孔、热【力管线、给》水输水管线》。、中水输水管线【、燃:气中压管《。线、电力排》。管、宜?设置在非《机动:车,道或者机动》车道下雨水》管线:、污水管线宜优【。。先,设置在人行道、【非机动车道》下; (三)各【类通信管线(含广播!电视)?应同:沟共井埋设》。; (四)》给水管线《、电力电缆、供【热管线宜在道路【西侧或者北侧敷【设通:信(含广播电视【)电缆、燃气管【线宜在道路东—侧或南?侧敷设; (五【)新建线《路有:条件的应采用—地下敷设现状架空线!路应:结合城市建设逐步入!。地敷设 第一百零】二条  新建市政】管线宜在道路红线范!围内敷设但不宜【开挖路面《道路内?无敷设空间》且道:路两侧有绿化保护带!的可在绿化保护带内!设置但覆土深度【。不得低?。于1.5米 规划】。红线宽度小于30米!的城市道路》各类市政管线—应单排布置规划【红线宽度《大于30米的城市道!路可双排布置电【力电缆、供水排水】、燃气低压》管线规?划红线?宽度大于40—米的城市道路可双】。排布置通信管—线、排水管》。线 :新设各?种电力变压器、【。通信交接箱、燃【。气调压?器(:箱)等设施》不得占?用城市道路的盲道】 第一百零三条  !为避免重复》开挖新建、改扩建城!市道路管线工程【应同步设计并—实施: 新建道路内的【各种管?线应预留支管—或者:接口;各种管—线的附属设施以及专!用,管,线宜:。设置在城市道路红线!以外 第一百零四】条  ?以下道路及地段一】般不得?新建:。。管线确需建设—。的宜采用非开挖技术!措,施 (一)》竣工:10年内《的城市快速路; (!二)竣工5年—内的城市道路或者竣!工3年内的大修城】市道路; (三)市!中心交通《繁忙的道路》交叉口以及商业网点!集中的路段 —除上述?规定情?形外空旷处或待改造!路段应采用开挖方】式施工 第一—百零五条《  结合地下—空间开发利用、各类!地下管线、》道路交通等专项规划!合理确?定地下?综,合管廊建《设布局、《管线种类、断—面形式、平》面位置、竖向控制】等,预留和控制》有关:地下空间 》地下综合管廊工【程规划?设计应考虑各类【管线接入、引—出支线?的,需求:满足:抗震、人防和—综合防灾《等需要 第一百零六!条  地下管线【工程的建《。设在规?划上:产生交叉《的,按照下列《。规定处理 (—一)相对次要—管线避让相对主要】。管线; (二)可】弯,曲管线避《让不:易弯曲管《线; (三》)非重力《自流管线《避让重?力自流管线; (】四)技术要》求低的管线》。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!线,; (五《)临时性管线避【让永久?性管:线; (六)柔性结!构管线避《让刚性?结构管线; (七)!小口径管《线避:让大口?径管线;《 (八)拟建设管线!。避让:已建设管线   第!一,百零七条《  各类市政—管线交叉及垂直排】列,顺序应符合城市【。工程管线综合规【。划规范的要求   !第四节 《 环境?卫生工程  — 第一百《零八条  城市【环,境卫生设《。。施的:设置应?符合城?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!规范等技术规—范的要求《 ,。第一百零九条  生!活,垃,圾卫生填埋》场、生?活,垃圾焚烧厂等城市】垃圾集中《处,理设施?应,在规划建成区边缘或!以外集中设置;【卫生填埋场用—地内绿化隔》离,。带宽度不应小于20!米;焚烧发电厂绿化!隔离带?宽度应不小于10米! 其他固《体,废弃物处理厂、处置!场选址应远离规划】。建成区及城市水源保!护区 粪便处—理厂应在规划建【成区边缘或》。以外设置《场地内应设置宽度不!小于10米的—。绿化隔离带 —第一百一十条  垃!圾转运站《。应设:置在交通方便且易】。安排清运线路—的地方采用封闭的】建筑:。形式:用地面积应》符合有关标准规【范,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!一条  商业—区、市场《、客运交通枢纽、】。体育文化《。场,馆、游乐场所—、广场?、,大型:社会停车场、—公园及风景名—胜区:等人流集散场所【。。附近应设置公—共厕所其他城市用】地也:应按需求设》置相应等级和数量的!公共厕所 独—立式的公《共厕所外墙与相邻】建筑距离一般不应】小于:5米周围设置—不小于3米的绿化】带 道路两侧规【划绿化?保护带宽度20米】以上的可在》绿化保护带》内设置独《立式公共厕所但不得!。妨碍城市管》线的埋设并应—做好绿化及景—观设计   第五】节  城市防灾设】施   第一—百,一十二条 》 消防站《。的布点应满》足5分钟内》。消防:车辆到达责任区边沿!的要求各级消防站】消防车位数、用地面!积及建?筑面积应符合城【市消防站建设标【准 消?防站:执勤车辆主出—入口两侧宜设置【交通信号《灯、标志、标线等】设施距医院、—学校、幼儿园、【托儿所?。。、影剧院、商场、】体育场馆、展览馆】等公共建筑的主要疏!散出口不《应小于50米 生产!、贮:存危险化《学品单位的地区【消防:站应设置在》常年主导风向的上】风或侧风《处其边界距上述【危险部位一般不【宜,小于300米 【第一百一十》三条  《城市道路消火栓应在!人行道上设置—间距:不大于120米【;,交叉路口一般—应设置?。消火栓;道路红线宽!度超过?60米的应在道路两!。侧设置消《火栓: 消火?。栓距车行道距离【不大于2米  【 ,第六章  其他【。工程规划管理—   第一》百一十四条 — 临时建《设用:房管理应符》合以下要求 (一】)临时建设工程不】得影响近期建设规划!的实施?。。以及交?通、市容《和消防安《全; (二)临时】建,设工程层数一—般不:超,过2层建筑高度不】超过9?。米 第一百一十【五,条,  沿街建筑—。外立面装修应符【。合以下要《求 (一)建—筑外墙装修应遵【循安全?、美观?。、节能、环保—的原:则并与建筑自身及周!边,环境相协调》同时:符合我市城市容貌管!。理的有关要求; (!。。二)建筑外墙装修】应符合相关建筑设计!规范:的要求有经》。批准的道路景观规】划的应符合规—划,的要求?; (三)》沿城市快速路、主】干道进?行,外墙装修的主色系】应与城市主色调【相,协调   第七章 ! 附  则   】第一百一《十六条?  附录是本规定组!。成部分应《一并:遵守执行本规定未】涉及的内容按国【。家相关技术》规范或相关规—定执行?。 第一百一十七条】 ,。 根据经济社会的】发,展、上级《政策的调《整及相?关技术规范的修【订,本,。规定相应内》容应及时修订 【第一百一十八条  !本规定自201【8年6?月1日起施行有效】期,。至,2023《年5月31日— ,   附   【录   《。一、名词解释— 1.? 低层建筑指高度】小,于等于10》米的建筑低层居住建!筑为一层《至三层 2. 多层!建,筑,指高度大于10米、!小于等于2》4米的建筑多—层居住建《筑为四层至》六层 3. 高【层建:筑指高度大于2【。4米的建筑高层居住!建筑为十《层以上 4. 建筑!高度指由室内地坪正!负零至檐口顶面【或女儿墙顶面的【高度 5.》 建设?用地面积指能直接】用于或附《属于建设《项目的用地面积具】体,面积以市城乡—规划主管《部门规划条件确【定的用地范围为准 !6. 生活居住类建!。筑指国家相关—。。技术规范对日照有】相关要求的建筑【包括住宅、医—院病房?楼、:老年人居《住建筑、幼》儿园和托儿所—以及中、小学教【学楼等 《7. ?住宅公寓指居—住用地上除》日照要求外均—满足住宅建筑设【计规范其《。他强制?。性内容的一类—特殊的生活单—元 8. 》老年人居住建筑【专为:老年人设计供其起】居生活使用符合老年!人,生理、心理要—求的居住建》筑包括老年人住宅】、,老,。年人公寓、养老院】、护理院、》托,老所:居住着老《年住户的一》。般住宅不得认定【为老:年人居住建筑 【9. 城市重要区域!、重要地段》、重要节《点,和城市快速路、主】。干路两侧主》要包括德州东部城】区(以原生态—科技城规划区—域为核心《区统筹陵《城区边?。临镇、?丁庄乡经《济技:术开发?区赵虎镇、抬头寺镇!。为拓展区);市政】府公:共,服务轴线、运—河、岔河、减河【。两侧200》米,范围内用地;—长河公园、新湖风】景区、苏禄王御园周!边300米范围内】用地;?东风路、东方红路】沿线两侧 二、【附图 附图1—   ?  被遮挡建筑日】照分析?范围    —。 附图2   遮挡!建筑日照分》析范围 <》!--En》dFra《gm:。ent-->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