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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【州,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!办法 德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】12号 德—州市城市市政设施】管理办法已经—市政府批准,现予】公布施行 市 !长, ,孙永春 二○【○五年十月十四日 ! ,第一章 《总 则?。 第一条 为加!强城市市《政设:施管理,保障城市市!政设施完好》,,充分发挥《城市市政设施功能,!。促,。进城市经济和社会】发展,?根据国务院城市【。道路管理条例、山东!省城市建设管理条】例等有关《法律:、法规、规章规定,!结合我市实》际,制定本》。办,法 第二—条 德州市城市规划!区,。。。内城市?市政设?施的规划《、建设、维修—。养护与?管理,?适用本办法  【 本办法所—称城市市政设施【是指城?市道路、排水、防洪!、道路照明》等设施 第【三条 德州》。市城市管理行—政执法?。局是市政府负责城】。市市政设施管理【工作:的行政?主管部门《(以下简《称市政设《施,行政主?管部门)  — 建设、规划、公!安、国土《资源、工商、环保】。、水利等部门应【当在各自职责范【围内,协《同做好城市市—政设施管理工作【 第四条 【任何单位和》。个人都有依法使用】城市市政《设施的权利》和保护城市市—政设施的义务,并有!权对:违反本办法》的行为进行制—止、:检举和控告 】。第二:章 规划和建设 ! 第五条 城—市,。市,政设施规划,—由市规划、建设、】国,土资源?、市政设施、公安交!通等行政主管部【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!和,土地利用总》体规划进行编制,报!市政府批准后,由】市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负责实施或会!同有关部门组—织实:施 ?。 第六条 城市市政!设施建设资金可【采取国家投资、【集资、银行贷款、】引进外资《和企:事业单位、个—人投资等多种形【式筹集? , 第?七条 承担市—政,设,施设计和施》工的单?位,应当具》备,国家规定的相应资】质等级?   城市—市政设施的设计、】施工,应当严—格执行国家和—地方规定的》城市市?政设:施设计、施工—规范 第八条 !城市:供水:、燃气、热力、供】电、通信、消防、绿!化等设施的建设计】划应与市政设—施的发?展规划?和年:度,建设计划相协—调,坚持先》地下、后地上—的施工原则》,按照市政设—施技术要求,—与城市道《路同步建《设 第九条 】新建:的住:宅小区,《应当把道路》、排水?、照明等公共配套设!施纳入?。。建,设计划?,,并不得损坏毗邻的市!。政设施 第【。十条 城市市政设施!工程竣工,》应当由市政设施【行政:主管部门《参加:。验收:验收合格后,方可交!付使:用;未经验收或验】。收不:。。。合格的,不得交付使!用 《   ? 经批准建设【的市政设施,建设】单位须在竣工验【收后6个《月内向市政设施行政!主管部门报》送有关竣工资—料 :  : 第三章 城市道!。路管理 第【十一条 《本办法所称的城市道!路,是指城》市内供车辆、行【。人通行的具备一【定技:术条件?。的道:路,、桥梁及其》附,属,设施 ? 第十二条 市】。。政设施?行,政主管部《门负责对城市道【。路,的质:量,进行监督检查,【保障城市道路—完好   承担】城市道路养护、维修!的单位,应当严格】执行城?市道路养护、维修的!技术规范,》定期对?。城市道路进行养【护、维?修,确保城市道路达!到无:沉陷、无坑洼—、,平整:坚实的质《量要求 第【十三:条 :城市道路实行工程】质量:保修制度城市道【路的:保,修期为1年,—自交付使用之日起】计算:保修期内出现工【程质量问题,由施工!单位或?建设单位负》责 第十四条 !。城市道路养》护维修,《按,下列规定《分工负责: 【    》 (一)城市—公共道路,由市【政设:施,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,。;   》 (?二)单位《投资建设和》管理的道《。路,由投资建设的】单位负责;   !(三)实《行,物业管理的住宅【小区内的道路—,由其物业管理【单,位负责?;没有实行》物,业管理?的住宅小区内的【。道路:。,由其建设单—位,。负责 第十五条! 在城市道路—上设置的排水—。、供水、燃气、热力!、供电、通信—、消防等《。各类检查井》的井圈?井盖,必须符合国】家或地?方产品?标准安装工程的设计!和施工,必》须,。执,行国家?有关设计《和施工技术标准【。,符合?城市道?路,。验收及养护技术【规范对不符合城市道!。路验收及养护技术】规范的井《圈井盖,市政设【施行:政主管部《门可责令《其产权?单,位限期改正 】第十六条 》城市道路《上的:井盖,必须有—使,用性质的标志和【防盗功能《设置:单位或养护维修单】位应当建《立日:常巡查管理制度,】保,持井盖完好,发现丢!失、:损坏、移位、震【响等非?正常情况,设置单位!或养:护维修?单位应及时补装、】维修或更换,未及】时补装、维修或更换!造成不良后》果的,由设置单位或!养护维修单位负【相应法律责任   ! ,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擅自移动》井,盖或圈占圈压检查井!井盖: 第十》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!内禁:。止下列行为: 】    》 (一)在城市道路!上明火作业、焚烧物!品、:冲洗:石料、淋灰拌—料、:清洗维修车辆—;  《  (《二)机动车》在,非指定的《。城市道路上试刹车】;    (三!)车辆载料拖—刮路面或冲》击路面; —   (四)【在路肩、《路堤、边坡上挖砂】取土:;,   (五)其他!损害、侵占城市道路!的,行为 第十八条!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擅自?在城市?道路范围《内从:。事以下活动:— 《   (一)在人!行道上行驶和—停放机动车、—畜力车;    ! (二)摆摊设【。点、堆放《物品和从事加工【修理等经《营活动; —。 ,。  : (三)挖掘城市道!路和在?城市道路上》建设建?筑物、构《筑物;   【 (四)降—低路沿石和修建道】路出:入口:;   》(五:)行驶履带车、【。铁,。轮车和超重、超高】、超长车《辆 ? 第十九《。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!建设各种管线、杆线!等设施的,应当【。经市政?设施行?政主管部门》批准后,方可—建设: 第二十条 履!带车、铁轮车或者超!重、超高、超长车辆!需要在城市道—路上行驶《的,必须征得市政设!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!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!要在城市道》路上行驶的,可以不!受前款限制,但【是,应当按照《规定采?取安全?保护措施《 : 第二十《一条 任何》单位和个《人不得擅自占用城】市道路因特》殊情况需要临时【占用城市道》路,的单位或个人,应当!按下列规《定办理临时占用手】续:: , ? , , (一)向市政设!施行政?主管部门提》出申请?,,填写临时占用—城,市,道路申请表,并附临!时占用城市道路的】平面图;《    —(二)经市政设施行!政主管部门》审查同意,》缴纳城?市道路占用》费,后,领取城市道路临!时占用许可证   ! 占:用城市道《路影响?市容:环境的?,应先经市》容环境卫《生管理部门》。同意,方可办—理有关手《续 第二—十二条 禁止—占用道路设置商业、!服务摊点《。确需占用人行道设】置,临,时商业、服务摊【点的,必《须先:经市政设施行政主】管部门审查批准【,并: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! , 第二《十三条 禁止占用】道路开设《集贸市场和停车【场城市道路已用作集!贸市场?和,停车场的,开办单】位应按规《划和规定要求限期清!退确:。需占用城市》道路:设置车辆临》时,停放:点的,必《须按本办法第二十】。。一,条规定办理》手续 》第二十四《。条, 有下列《。情形之一的,—不批准临时占—用道路:  !  ?(一)?。维护道路设施—和交通的措》施不落实的;  !  (《二):占压地下《。。。管线搭建临》。时建设工程》或其他临时》设施的;   】 , (三)占用—重要党?政机关门《前及附近路段的;】 ,   ? (?四)占用医院、学校!门前5?0米以内路段的; !  :  (五)占—用大型公共建筑周】围疏散和防火通道】的; ?  :  (六)损—害,市容:环境卫生和绿地、】树木,影响》交通秩?序或严重扰民的; !  (七)—违反其他法》律、法规规定的 !。 第二十《。五条 ?经批准占《用城市道路的—,必须遵守》下列规定: 】    (一)不!得擅自?变动占用地》点、扩大占》用范:围或延长占用—期限;?    —(二)不得》围圈、占用》消防栓和各种市政管!线的检查井; 】  : , (三)不得影【响市:政工程和《绿化养?护施工?,不得影响垃圾、渣!土、粪便清运—的正常?进行;?    (四】)堆物?、,堆料:的,由堆放者设置明!显标志,必要时设】。置人员维《护周围的交通—。。秩序;    】 (五)临时占用道!路期满,及时腾【出,所占道路,清理现场!,恢复道路》原状;  》 (六)遵守管】理部门的其他规【定 《第二十六条 —批准临时占用道【路的期限最长为【6个月批准期限届满!后仍需占用的—,必须提前15天】按照原审批程序提】出,申请:,经批准后方—可继:续占用 —第二十七条 根据城!市建设或者其他【特殊:需,要,市政《设施行?政主管部门可以【对临时占用》。城市道?路的单位或个人【决,定缩:小占用面积、缩【短占用时《间或者?停止占用《,并根据具体情况】退还部?分城市道路占用【费占用设施由—占用者在限期内无偿!自,行拆除 》 第二十《八条: 任:。何,单位和?个人不?得擅自挖《掘城市道路因工【程建:。。设等确需挖掘城市】道路的,建设单【。位应:当,按,以下规?定办:。理手续: 》    — (一)持市城市规!划行政?主管部门核》发的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《证和:挖掘的城市》道路平面图、地下管!线位置及纵横断面图!,向市政设》施行政主管部—门提出申请;— ,。    (—二)经市《政设施行政主—。管部:门审查批《准,交纳城市道路挖!掘修复费,领取【城市道路《挖掘许可《证   挖—掘城市道路影响【市,容环境的,应—先经市容环》境卫生管理》部门同意,方可办理!有关手续 》 第二十九条 挖!掘城市道路应—在每年?的4至10月份【进行,重大》节日和全市性—重大活动前15日】至后:5日:期间以?。及每年1《1月:份,至第二年3月份期】间,,不得挖《掘城市道路 —    【新建:、改建或扩建的【。城市道路交付—使用:后5年内、大修的】。。城市道路竣工后【。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!殊情况需《要挖掘的《,须经市人民—政,府批准   【因特殊情况》挖掘新(改、—扩)建道路或在冬季!挖掘道路的,应按城!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!3-:5倍交纳费用 !第,三十条 需挖—掘城市道路的—单位,应在每年3月!份前:向市政设施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】年度道路挖掘计划和!申,请,由市政设施行】政主管部门集中办】理 第三—十一条 挖掘城【市道路涉及到测量】标志、地下管道、电!缆,等设施时,应当采】取保护措《施,并及时与—。设施:产权单?位协商处理 】第三十二条 —供水、燃气、热力】。、供电?、通信?、排水等地》下管线发《生故障需要紧急【挖掘城市道路抢修】。的,抢修单位可以】先行破路抢修,同时!。向市政设施》行政主管部门报告,!并在挖掘道路开始】后24小《时内按照规定补办】批,准手续 第【三十三条 》经批准挖掘城—市道路的,必须遵守!下列规定《:    (一!) 需临时》封闭城市道》。路的,应《于3:日,前登报通告后,【再进行施工; 】   (二)【。应,在,施,工现场明显》位置设置《标志牌,注明—工,。程名称、施工—单位、开竣工日期、!工程负责人等; 】    (三)施!工现场按规定—使用围挡设施和标志!,夜间使用施—工,标志:。灯或反光围挡—;围:。挡设施和标志保持完!好有效; —   《(四)施工用料【在批准占用的范围内!堆放整齐《,禁:止堆放易燃》、易爆物品;弃土】。。、弃:物及时清除》,保持现场及周【围道路的畅通—; :   ? (五)在—。有雾或雨《、雪等特殊天—气时:,在施工现》。场周围危险地—段设置警告标志,并!及,时清除积水、积雪】,,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!通行;  —  : (六)《。与地:下其他设施》发生冲突时,应【当立即停止施工【,并报告《市政:设施行政主管部门】和市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协调】解决;   (】七)工程完工后,】应及时清理现—。场,,清除临时设施、弃!土和弃料,按有关要!求回填夯实路面,】并通知市《政设施行政》主管部门检查验收】 ?第三十四条 —城,市主要?。。道路的?挖掘,原《则上在夜《间进行,白天覆盖处!理,以保《证白天不影响通行】和市容整洁  【 第《四章 城市》排,水防洪设《施及排水管》理 : 第三十五条 】本办法所称的—城,市排水防《洪设施包括城—市雨:水管道、污水管道、!雨污合流管道、防】洪渠、排洪渠、涵闸!、泵站、堤坝及其】附,。属设:施等城市公共—排水、防洪设—施和自建排水—设施   》 城市?排水是指《对排入城市排—水设施?的产业废水、生活污!水、大?。气降水等进行接纳】、输送、《处理、利用及处置的!行为 第三十六!条 市政设》施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加强对城市公】共排水、《防洪:设,施的管理,及时【维修:和清:淤排:障,保证《其,完,好和:畅通 《    》 城:市排水设施管理范】围,为::污,水管道、雨水管道】。和雨污水合流管【。道外壁两侧各2.】5米至5米,排水】沟渠及其护坡两侧】各1:。至3米,排》水泵:站以征?。地范:围为准?。   城市防【洪设施管理范围为】。:防洪渠、排洪渠】、堤坝堤《坝从堤?脚算:起,迎水面20米、!背水面?10米 》 ,第三十七《条 在城市排水、】防洪设施范围内,】禁止下列行为: ! :   (一—)在排水管道上圈】占用地或兴建构【筑物; 》。   ? (二?)挖:砂取土、开荒、爆】破、搭建建筑物、堆!放物:品、铲取草皮—、修:砌围栏、种植作物】。。。、放牧牲畜》;  《。。  ?(三)倾倒垃—圾、废土《及各类废弃物;【    (四】)占压、掩埋、【堵塞城?市排水、防洪设【施和设闸《取水、建《坝,堵水;  —  (五)擅自在!排水管、沟上—凿洞:接管取水或》排水;   【。 (六《)擅自移《动、改建城市排水】设施;    !(七)毁《坏,、盗窃、非法—收购井盖、井—圈、水箅《子或其他排》。水设施?; ?   《(八)向城市排水】设,施排入?有,毒、:有害及含有易燃、】易爆:、强腐蚀物》。质的污水《;   《 (九)其》他,。损害:、侵:占城市排水、防洪】设施或影响》其使用?功能的行《为 第三十八条! 凡因需要临—时占:压、开?挖排:水管道?者,,,应事:先报经市政设施【行政主管部门同【。意,,并设置安全—防护措施后,方【可占压、开挖 【 第?。三十:九条 在已有排水防!洪设施的地区,【凡修建城市其他管】线,如?电力、?通信、有线》电视、燃气、热力】。、给水等,》应与城市《排水:防洪设施保持—规定的安全》。间距,不得妨碍城】市排水防《洪管:道如有妨碍,应将工!程处理措施报市政设!施行政主管部门审查!同意后方可施工 】 第四十条 【。城市排?水实:行有组织排放任【何单位和《个人所产《生的工业《废水:和生活污《水,均应排入城市排!水管网,不得随意】排放:或者向路《面、雨水井泼洒【 ,  : 城市排水设施按】“谁受益,谁付费】”的原?则,实?行有偿使用》凡向城市排水—设施排放污(废)水!的,单,位和个人,都必须按!规定缴?纳排:水设施使用》费 第四十一】条 城?市,排水管?理实:行排水许可证制【度 》 ,  凡直》。接或间接《向城市排水》设施:。排水的?单位或个体经营【者(以?下简称排水户—),,应:当向市政设施行政主!。管,部门提出排》水许可申《请,,办理排《水许可?。手续,领取排—水许可证后》方,可,排水   排【水户提出申》请时,应当》提交下列资料—:(一)本单位平】面布:置图;(二)生产产!品种类和用水—量,;(:三)排放污水的【水质、水量;(四】)污水的处理工【艺;:(五)依法应—当提供的其他—资料 ? 第四十二条【 排水?许可: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!,排水户应》在排水许可证期【满3:个月前,申》请续期 第四十!。三条: ,。因新建、改建或扩建!工程需要接》通城市?排水设?施或变更排》水条件的《,应先办理排水许】。可申报手《续,经市《政,设施行政主管—部门审查批准后方】可进行有关接管【工程的?设计和施工工—程竣工后经市政【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验!收合格并颁发排水】许可证后,方可【排水 第—四十四条 因工程】施,工或其它原因需要向!城市:排水:设施临时排水的,】可按:规,定申领临时排水许可!证,,并承担造成排【水管道淤《积,的清挖?工程:费临时排《水期限?,不得超过施工【期,限 第四十【五条: 需要?接通城市排水设施的!。排水户?,应承担接通—管道设施所需费用 ! 第四十六条 排!水户排放污(废)】水,一,律进入附《近的排水《干管,?。严禁直?接向河道《中,排放:   排水—户应按市政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!要求,在与》城市:排水设?施,连接处设置采—样、检测《流,量、:排水控?制装:置的检查井 — 第四十七条 排!水户污(《废)水进入》干管:前,必须保证其支】管(沟)的封闭和日!常维护,如》发生向外渗漏应立】即修复?,对:未及时修复的,【。由市: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】门派:人修复,所需费用】。由排:水户承担《 第四》十八:条 向?城市排水设施排【放的污(废)水【,应达到建设—部颁:发的污水排入城市下!水道水质标》准凡有毒、有害、】含有易燃、易—爆、油污等物质的】污水必须经过自行】处理,达到排放【标准后,方》可排放对于超过排放!标准而损坏》或,堵塞城市排水—管道:者,应由排放—单位赔偿经济损【失,;对危害养护工【人身体健康,造【成,伤,。亡事故的,依法追】究,责任: ,。 第四十九条【 ,因施工、维修—。或发生紧急情况【需中断使用》部,分排水设施时,【市政设施行》政主管?部门应及时》通知排水用》户并采取相应的临时!排,水措施,《保证市政《排水的正常运作,相!关排水户应按通【知要求暂停向—中断使?。用的排水设施排水】,协助抢修 【。 第五十条》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对》排入城市排》水,设,施的污?(废)水进》行监测和控》制,定期对城市【排,水设施的运行—情况进行检查,并】建立监测档案,被】监测和控制单位【应当予以配合— 第五》十一条 《。污水处理《厂应经常检测—污水:水质,监督有毒污】。水的排放发现—污水有损处理—厂设施,影响处理效!果者,?处理厂有权向—排放单位索赔损失】。   经污水处理!厂处理?的污水,必须—达到国家规》定的排放标准后方】可排入河道 第!五十二条 》电力、通信、—公安、交《通等有关部门应当对!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!。运,。行给予保障,在汛】期应优先满足—防,。汛的特殊要求   ! 第五章 城市】道路照明管》理 第五十【三条 ?本办法?所称城?市,道路照明设》施是指用于城市道】路照明的路》灯配:。电室、变压器、配电!箱、灯杆、灯—具、电线、电缆【以及:照明:附属:设备: 第五十四条 !禁止下列侵占—、损害城市道路照明!设施的行为: 】    —(一)擅《自拆除、迁移—、,改动城市道路照【明设施;    ! (二)在路灯电】缆保护区挖坑取土或!进行其他施工作【业; ?    (—三)盗窃和损坏城市!道路照明《设,。施;: ,    (—四)非法《占用或其他有—。碍城: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!。维护和?安全运行《的行为 【第五十五条》 市政设《施行政主管部门应】。加强对?城市道路照明设施】的巡检、维护—和,停送电管理,及时】组织排除故障—,,确保亮灯《率不低于9》。5% 》第五十六《条 因建设、—施工:原因确需拆除—、迁:移,、改: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!。的,:应,承担:拆除、迁移、改【动以及?拆除再建的》费用 第—五十七条 因车【辆肇事?等原:因损坏?城市道路照》明设施的,责任者应!采取:应急:保,护措施,防止事【故扩大,及时报告市!政,设施行政主》。管部:门及有关单位,并承!担赔偿责任 —  第》六章 法律责任【 ?第五十八条 违【反本办法规定—的,,由市政设施—行政:主管部门《依据国务院城市道】路管理条例、建设】部,城市排水许》可证管理办法、建设!部城市道路照明【设施管?。理规定、《山,东省城?市建设管理条—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!章规定以及》德州市?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!政处罚暂行》规定有关内》容,。予以处?。罚 第五十九条! 违:反本办法,》构成:犯罪的,由司—法机:关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,;,尚不构成犯》。。。罪,应当《给,予治安管理》处罚的,依照中华】人,民共和国治安管理】处罚条例的》规定给予处》罚, 第六十—。条 市政设》施,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!作人员玩忽职守【、,滥用职权、》徇私舞弊《,构:成,犯罪的,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;尚不】构成犯罪的,依法】。给予行政处分— ,。 , 第:六十一条 当事人应!在规定期限内履【行行政处罚》决定逾期不履行的,!由市政设《施行政主管部门申】请人民法院强制执】。行  —。 , 当事人对行【政处罚决《定不服的,可以依】法申请复议,—也可以直接》向人民法院起诉【   《 第:七,。章 附 则 — , 第六十二条 本】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!行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