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】市城市?市政设施管理办法】
德—。州市人民政府令【第12号
德州市!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办!法,已经市政《府批:准,现予公布施【行
《市 长 孙永春
】
二○○五年十月十!四日
第》。一章 总 则
】
第一?条 为加强城市【市政设施《管理,?。保障城市市政设施完!好,充分发》。挥城市市政》设施功能,促进城】市经济和社会发【展,根据《国务院?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、!山东省城《市建设管理条例【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规定,结—。合我市实际,制定】本办法
第【二条 德州市城市】规,划区内城《市市:。。政设施的规划、建】设,、维修?。养护与管《理,适用《本办法
本办!法所称?城市市政设施—是指城?市道路、《排水、?防洪、道路照明等】。。设,施,
:
第三条 德—州,市城市?管理行?政执法局是市政【府负责城市市政设施!管理工?作的行政《主,管,部门(以下》简称市政设》施行政主管部门) ! ,
建设、规划、公!安、国土资源、工商!、环保、水利等【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!范围:内,协同做好城【市市:。政设施?管理工作
—
第四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《都有依法《使用城?市市:政设施的权利和【保护城市市政设【施的义务,并—。有,权对违反本》办法的行为进行制止!、检举和控告—
第《二章 ?规划和?建设
第五【。条 :城市市政设施规划】,由市规划、建【。设、国?土资源?、市政?设施、公安交通等】行政主?管,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!划和土?。地利用总体规—划进行编制,报【市政府批准后,【由市建设行》政主管?部门负责实》。施,或会同有《关部门?组织实施
第】六条 城市》市政设施建设资【金可采取国》。家投:资、:集资、银行》贷款、引进外资和】企事业单位、个人投!资等:多种形式筹集
】
第七条《 承担市政设施设】计和施工的单位【。,,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!相应资?质等级?
城》市市政设施的设【计、施工,应—当,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!规,定的城市市政设施设!计、施工规范
!。第八条 城市供水】、燃气、热力、【供电、通信、消防】、绿化等设施的【建设计划《应与市政设施的发展!规划和年《度建设计划相—协调,坚持先地【下、后?地上的施工》原,则,按照市政—。设施技?术要求,与城市【道路同步建设 【
第?九条 新建的住宅】小区,应当把道【路、排?水、照?。明等公共配套设施】。纳入建设计划,并】不,得损坏毗邻的市政】设施
第—十条 城市》市政设施工程竣工】,应当?由市:政设施行《。政主:管部门参《加,。验收验收合格后,】方可交?付使用?;未经?验收或验收》不合格的,不得【交付:使用
!
经批准建设的【市政:设施,?建设:单位须在竣工验收】。后,6个月内向市政【设施行政《主管部门报送—。有关竣工资料—
第—三章 城市道路管】理
第》。十一:条 本办《法所:称的城市道路,是】指,城市内供车辆、行人!通,行的具?备一定技术条—件的:。道路、桥《梁及其附属设施
!。
第十二《。条 市政设施行政】主管部门负责对城】市道路的《质量进行监督—检查:,保障?。城市:道,路完好
—
承担城市道—路养护、维》修的单?位,应当《严格执?。行城市道路养护【、维修?的,技,术规范,定》期对城?市道路进行养护【、维修,确保城【市,。道路达到无沉—陷、无坑洼》。、平整坚实的质【量要求
第十】三条 城《市道:。路实行工程质量【保修制度城市道【路的保修《期为1年,自交付使!用之日起计算保【修期内出现工程质】量问题,《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!位负责
第【十四条 城》市道路?养护维修,按—下列规定分工负责:!
,
(一!)城市公共道路,由!市政设施行政—主管部门负》责;
】(二)?单位投资《建设和管理》。的道路,由投—资建设的单》位,负责;
【(三)实行》物业:管理的?住宅小区内的道路】,,由其物?业管理?单位负责;没—有实行物业》管理的住宅小—区内的道路,由【其建设单位》负责:
第十五—条 在城市》道路上设置的—排水:、供水?、燃气、《。热力、供《电、通信、消—防,。等各类?检查井的井》圈井盖,必须符合】国家或地方》产品:标准安装工程的【设计和施工,必【须执行国《家有关设计和—施,工技术标准,符合城!市道路验收及养【护技术?规范对不符合城【市,道路验?收及养护技术—规范的井圈》井盖,?市政:设施行政主管部门】可责令其产权单位限!期改正
》
第十六条 城【市道路上的井盖,】必须有使用性质的标!志和防盗功能设【置单位?。或,养护维?修单位应当建立日常!。巡查:管理制度《,保持井盖完—好,发现丢》失、损坏、移位【、震响等《非正常情况,设置】单位或养护维修单位!应及时?补装、维修或更换,!未,及时补装、维修【或更换造成不良后】果的:,由设置单》位,或,养护维修《单位负相应法律责任! :
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:得擅自?移动井盖或圈占圈压!检,查井井盖
—
第十?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!内禁止?下列行为《:
《
(一【)在城市道路上明火!作业、焚烧物—。品、:冲洗石料、》淋灰拌料、清洗【维修车辆;
】。
(《二)机?动车在非指》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!车;
《
(三)车辆!。载料拖刮路面—或冲:击,路面;
】
(四)在路肩【、路堤、《边坡上挖砂取—土;:。 ,
(五)—其他损?。。害、侵占城市道路的!行为
》第十八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《不得擅自《在城市道路范围【内,从,事以下?活动:
— ?
(一)》在人行道上行驶和】停放机动车、畜【力车;
《
(—二)摆?摊设点、堆》放,物品和从事加—工修理等经营活【动;
—
:(三)挖掘》城市道路和在城【市道路?上建设?建筑物、《。构,筑物;
】
(四)《降低路沿石和修【建道路出入口; !
(五)》行驶履带车、铁【轮车和超重、—超高、超《。长,车辆
第十九条! 依附于《城市道路建设各种】管线、杆线》等设施的《,,应当经市政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!准后,方可建设【
第《二十条 履带车【、,铁轮:车或者超《重、超?高、:超长车?辆需要?在城市道路上行【。驶的,必《须征得市政设施【行,政主:管部门同意军用【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!城市道路上行驶的】,可以不受前款限】制,,但是应当按—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!措施
第二十】一条 任何》。单位和个人不得【擅自:占用城市道路因特】殊情况需要临—。时占用城市》道路的单位或个【人,应当《按下列规定办—理临时占用手—续:
?
【(,一):向市政设施行—政主管?部门提出《申请,?填写临时占用城【市道路申请表,并附!临时占用城市道【路的:平面图?;
—
(二)经市政设】施行政主管》部门审?查同意,缴纳城【市道路占用费后【,,领取城市《道路临时占用许可】证
占—用,城市道路影响市【容,环境的,《应先经市容环—境卫:生,管理部?。。门同意,方》可办理有关手续 】
第二十二条 禁!止占用道路设置【商业、服务》摊点:确需占用人行道设】置临:时商业、服》务,摊点的,必》须先经?市政设施《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!准,,并缴纳城市道路】占用费
》
第:二十三条 禁止占用!道路开设集贸市【场和停车场》城,市道路已用》作,。集贸市场和》停车场的《,开办单位应按规】划和规定要求限期】清,退确需占用》城市道路设置—车辆临时停放点【的,,必须按本办法【第二十一条规定【办理手续
第】二十四条 有下【列情形之一的,不】批准临时占》用道路:
】
(一)维护!道路设施和交通的】措施不落实的—。;
(】二):占压:地下:管线搭建临时建设】工程或其他临时【设施的;
!
(三?)占:用重要党政》机关门前《及附近?路段的;
】
(四)占用【医院、学校门前50!米以内路段的;【。
? (五《)占用大型》公共建筑周围疏散和!防火通道的;—
? , (六)《损害市容环境卫生和!绿地、树木,影【响交通?秩序或严《重扰民的;
!(七)违反其—他法:律、法规规定的 】。
,
第:二十:五条 经批准—占用城市道路的,必!须遵守下《列规定:
— ?
(《一)不得擅》自变动?占用地?点、扩大占用范围或!。延长占用期限;
】
(二)】不得围圈、占用消】防栓和各种》市政管线《的,。检查:井;
】。(三)不得影响【市政工程和绿化养】护施工,不得影响垃!圾、渣土、》粪便清运的正常进】行;
?
(四)堆!物,、堆料的,》由堆放者设置明显】标志,必要》时设置人员维—护周围的《交通秩?序;
《。
(五)临时!占用道路期满—,及:时腾出所占道路,】清理现场,恢复道】。。路原状;
【
(六)遵》守管理部门的—。。其他规定
第】二十六条 批—。准临时占用道路的期!限最长为《6个:月批准期限届满后】仍,需占用的《。,必须提《。前15天按》照,原审批程序提出申】请,,经批准《后,方可继?续占用 《。
第?二十:七条 根《。。据,城市建设或者其【他特殊需要,市政】设,。施行:政主管?部门可以对临时占】用城市?道路的单位或个人】决定缩小占用面积】、缩短占用时—间或:者停:止占用,并》根据具?体情况退还》部分城市道路占用】费,占,用设:施由占用者在限【期,内无偿自行拆除
!
第:二十八?条 任?何单位和个人—。不得擅自《挖掘城市《道路因工程》建设等确需挖掘城市!道路的?,,建,设单位?应当:。按以:下规定办理手续【:
【
(一)持市城】。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核发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,和挖掘的城市道路平!面图、地下管线【位置及纵横断面【图,向?市政:设施行政主管部门】提出申请;
【
《(二)经市》政设施行政主管部】门审查批准,交纳城!市道路挖掘修复【费,领取城市道路挖!掘许可证 —
挖掘城市道路】影响市容环境的,】应先经?市容:环境卫生管理—部门同意,方可办】。理有关手《续
第二十九条! 挖掘?城市道路应在每年】的4至10月份进行!,重大节《日和全市性》重大活动前15日至!。后5日期间以—及每年1《1月份?至第:二年3月份期间【,不:得挖掘城市道—路,
?。
》新建、改建或扩【建的城市道》路交付使《用后5?年内:、大修?。的城市道路竣工后】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!殊情况需要挖掘【。的,。。,须经市人》民政府批准
】
因特殊《情况挖掘新》(改、?扩)建道《路或:在冬季挖《掘道路的《,应:按城市道《路挖掘?修复费的3-5【倍交纳费用
第!三十条 需挖—掘,城,市道路的单位,应在!每年3月份前—向市政?设施行?政主管部门提交年】度道路挖掘》计划和申请,由市政!设施行政主》管部门集中办—理
?
第三十一条 【挖掘城市道路涉及到!测量标?志、地下管》道、:电缆等?设施:时,,应当采《取保:护措施,并及—时与设施产权单位协!商处理
—第三十?二条:。 ,供水、燃气、热力】、供电、通信、排水!等地下管线发—生,故障:需要紧急挖掘城【市道路抢修》的,,抢修单位》可以先行破路抢【修,同时向市—政设施行政主—管部:门报告,《并在挖掘道路开始后!24小时内按—。照规定补《办批准手《续,
第三十三【条 :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!的,必须《遵守下列规定:【
:
(一) 需!临时封闭城》市道路的,应于3日!前登报通告后,再进!行施工;
!
,(二)应在施工现】场明显位《。置设置标志牌—。,注:明工程名称》、施:工单位、开竣工【日期、工《程负责人等;—
—(三)施工》现场按规定》使,用围挡设施和标【志,夜间使用—施工标?志灯或反光围—挡;围挡设施和标】志保持完好有效【;
(】四)施?工用料在批准—占用的范围内堆放整!齐,,禁止?堆放易燃、易爆物品!;弃土、弃物及【。时,清除,保持现—场及周围道路的【畅通;
《
(五【)在有雾或雨、雪】等特殊?天气时?,在施工现场—周围危险地段设【置警告标志,并及时!清除:积水、积《雪,保?证行人和车》辆安全?通行;
!(六:。),与地下其他设施发】生冲突时,应—当立:。即停止?施工,并报告市政设!。施行政主《管部门和市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协调!解决;
(七!)工程完工》后,应及《时清理现场,清【除临:时设施、弃土和弃料!,按有关要求回填】夯,实路面,并通知【市政设?施行政主《管部门?检查验收
—
第三十四条 城市!主要道路的挖掘,】原则上在夜》间进行,《。。白天覆盖处理—,以:保,证白天不影响通行和!市容整洁 — ,
第四章》 城市?排水防洪设施及【。排水管理
第】三十五条 本办【法所称的城市排水防!洪设施包括城—市雨水管道、污【水管道、雨污合【流管道、《防洪渠、排洪渠【、涵闸、泵站—。、堤坝及其附—属设施等《城市公共排水、【防洪设施《和自建排水设—施
城市【排水是指对》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!产业废?水,、生活污水、大气】降水等进《行接纳、输送、处理!、利用及《处置的行为
第!三十六条 市政【设施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加强对城》市公共排水、防洪】设施的管理》,及时维修和清【淤排障,保证—其,。完好和畅通
!
城市—排水设施《管理范围为:—污水管道、雨水管道!和,雨污水合《流管道外壁两侧【各2.5米至5米】,排水沟渠及其护坡!两侧各1《至,3米,排《水泵站以征地范【围为准?
城市防洪】设施管理范围—为:防洪渠、—排洪渠、堤坝堤坝从!堤脚算起,》迎水:面20?米、背水面10【米
第》三十七条 在城【市排水、防洪设施范!围内,禁止下列行为!:
】
(一)在排水管】。道上圈?占用地或兴建构筑物!;
?
(二)【挖砂取土《。、开:荒、爆破、搭建建】筑物、堆放物品、铲!取草:皮、修砌围栏、【种,植作物、放牧—。牲畜;
!(三)倾倒垃圾【、废土?。及各:。类废弃物;
!。
(四)占—压、掩埋、》堵塞城市排水、防】洪设施和设闸—取水、建坝堵水;】
(五)!擅自在排水管、沟上!凿洞接管取水或排水!;,
》
(六)擅自移动、!改建城市排水设【施;
》
(《七)毁坏、盗窃、】非法收购井盖—、井:圈、:水箅子或其》他排水设施;
】
(八—)向城市排水设【施排入有毒、有害】。及含有易燃、—易爆、强腐蚀物【质的污水;》
(九)其他!损害、侵占城—市排水、防洪设施】或影响其使用—功能的行为
】第,三十:八条 ?凡因需要临时占【压、开挖排水管道者!,应事先报经市政】设施:行政主?管部门同意,并设】置安全防护措施后,!方,可,占,压、开挖
第三!十九条 《在已有排水》防洪设施的地区,凡!修建城市其他—管线,如电力、通】。信、有线《电,视、燃气《、热力、给水等,】应与城市排水防【洪设施保持规定【的安全间距,不得妨!碍,城市排水《。防洪管?道如:有妨碍,应将工程处!。理措施报市政—设施:行,政,主管部门审查同【意后方可《。施工:
第四十条 城!市排水实行有组【织排放任何单—位和个人所产—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!污水,均应排入【城市排?。水管网,不得随意排!。。放或者向路面—、雨水?井泼洒
城市!排水设施按“谁受】益,谁付《费”的原则,实行有!偿使:用凡向城市排水设】。施排放污(废)水】的单位和个人,都】必须按规定缴—纳排水设施使用费】
:
,第四十?一,条 城市《排水管理实行排水】许可证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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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!排水:设,施排水的单位—或个:体,经营者(以下简称】排水:户),应当向市【政设施行《。政主:管,部门提?出排水许可申请【,办理排水许—可手续,《领取排水许可—证,后方可排《水
》排水户提出申请时,!应当提?交,。下列资料:(一【)本单位《平面布置图;(【二)生?产,产品种类和用—水,。量;(三)排—放污水的水质—。、水量;(四)污】水的:处理:工艺;(五)依法】应当提?供的其他资料—
:
第四十《二条 排水许可【证的有?效期限为5年—,排水户应在排水】许可证?期满3个月前,【申请续期
【第四十三条 因【新建、改建或—扩建工程《需要接通城市排水】设施或变更排水条件!的,应先办理排水许!。可申报手续》,经市政设》施行政主管部—。门审查批准后方可】进行有关接管—工程的设计和施工】工程竣工后经市政】设施:行政主管部》门验收合格并颁【发排水许可证—后,方可排水 【
:第四十四《条 :因,工程施工或其它原因!需要向城市排—水设施临时排水的】,可按?规定申领临时排【。水许可证,》并承担造《成排水管道淤—积的清挖《工程费临时排水期】限,不得超》过施工期限》
第四十五【条 需要接通—城,市排水设施的排【水户,应承担—接通管道设施所【需,费用 ?
第四十六条【 排水户排放—污(废)水一—律进入附近的排水】干,管,,,严禁直接向河道【中排放
排水!户应按市政》设施行?政主管?部门的?要求,在与城市排水!设施连?。接处设置采样—、检测流量、排水】控制装置《的,检查井
》
第:四,十七条 排水户污(!废)水?进入干管前,—必须保证其支管【。(沟)的《。封闭和日常维—护,如发生向外【渗,漏应立即修复,【对未:及时修复的,由市政!设施:行政主管《部门派人修复—,所需费用由排水户!承担
《
第四十八条 【向城市排水设施【排放的污(废)水,!应达到建设》部,颁发:的污水排入城市下】水道水?质,。标准凡有毒、有【害、:。含有易燃、易爆【、油污等物》质的污水《必须经过自行—处理,达到》排放标准《后,方?可,排放:对于超过排放标准而!损坏或堵塞城市排水!管道者,应》由排:放单位赔偿经—济损失;对危—害养护?工人身体健康,造】成,伤亡:事故的,依》法追究责任 —
第四十九条 】因施工、维》修或:发生紧急《情况:需中断使《用部分排水设施时】,市政设施行政【主管部?门应及时通知排水用!户并采取相应的临】时排水措《施,,保证市政排水的正!常运作,相关排【水户应按通》知要求暂停》向中断使用的排水设!施,排水,协助》抢修 ?
第五十》条 市政设施行政】。。主管部门应当对排】入城市排水设—施,的污(废)水进行监!测和:控制,定期对城市】排水设施《的运行情况进行【检查,?并建立监测档案,】被监测和控制单位应!当,予以:配合:。
第《五十一条《 污水处理厂应经】常检测污水水质,监!。。督,有毒污水的排—放发现污水有损处理!厂设施,影响处理】效果者?,处:理,厂有权向排放单位索!赔损失?
?
经污水处理—厂处:理的污?水,必?须达到国家规定【的排放标准后方【可排入河道
【。。
第五?十二条 电力、【通信、公安、交【。通等有关部门应【当对城?市排:水设施的安全—。。运行给予保障,在汛!期应优先满足—防汛的特殊要求 】
第五章 城!市道路照明管理
!
第五十三条 【。本办:法,所称城市道路照明设!施是指用于城—市道路?照明的路灯配电【。室、变压器》、配电?箱、灯杆、灯具、电!线、电缆以及照明】附属设备
第五!十四:条 禁止下列侵【占、损害城市—道路照明设施的【行为:
】
(一)—擅自拆?除、迁?移、改动城》市道:路照明设施》。;
》。
(二)在路灯电!缆保护区《挖坑取土或进行【其他施工作业;
】
?
(三《)盗窃和损》坏城市道路照明【设施;
》
(》四,)非法?占用或其他有碍城市!。道路照明设施正【常维护和安》全运行的《行为
?
?第五十五条 市【政设施行政主管【部门:应加:强对城市道路照明】设施的巡检、维护和!停送:电管理,及时—组织排?除故障,《确保亮灯率不低于9!5%
第—五十六条 因建设】、,施工原?因确需拆除、迁【移、改建城》市道路照明设施的】,应承担《拆除、迁移、—改动以及《拆除再?建的费用 》
:第,五十七条 因—车辆肇事等》原因损坏城市道【路照:明设施的,责—任者应采取应急保护!措施,防止事故扩】大,,及时报告市政【设施行政主管部【门及:有关单位,并—承担:赔偿责任
】
第六章 法律责】。任
第五十八】条, 违反?本办法规定》的,由市政设施行】政主:管部:门依据国务院—城市:道,路管理条例、建【设部城市排水许可证!管理办法、建设【部城市道路照明设】施管理?规定:。。、山:东省城市《建设管理条》例等法?律、法规、规章【规定以及《。德州市城市》管,理相对?。。集中行?政处罚暂行规定有关!内容予以处罚—
第五》十九条 违反—本,办,法,构成犯罪—的,由?司法机关《依法:。。追究刑事责》任;:尚不构成犯罪,应当!给予治?安管理处罚的,依】照中华人《。民共和国治安—管,理处罚条例》的规定?给予处罚 》
第六《十条 市《政设施行政主管部】门及其工《作人:。员玩忽职守、滥用职!权、徇私舞》弊,,构成犯罪的,【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;:尚不:构成:犯,。罪的,?依法给予行政处【分
第六十一】条 :当事人应《在规定?期限:内履:行,行政:处罚:决定逾期不履行的,!。由市政设《施行:政主管部《门申:。请,人民法院强制执【行
? :。
?
当事?人对行政处》罚决定不服的,可】以依法申请复议【,也可以《直接向人民法—。院起诉 》
:
第七章 附 则 !
第?六十二条《 本办法自公布【之,。日,起施:行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