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? 德州市城市—市政设施管理办法】 德—州市人?民政府令第12号】 德州市城市市】政设施管《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!准,现予公》布,施行 市 长】 孙永春 —二○○五《年十月十四日 【 第一章 总 【则 第一条【 为加?强城市市政》设施管理,保障【城市市政设施—完好,充分发—。挥城:市市政设施功—能,促进城市经济】和社会发展,根【。据国务院城市道路】管理:条例、山东省—城市建设管理—条例等有《。关,法律:、法规、规章—规,定,结合我》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! ?第二条 德》州市城市规划区内】城市:市政设施的规划、建!设、维修《。养护:。与管理,适用本办法!   本办法所】称城市市政设施是】指城市道《路、:排水、防洪》、道路照明等设【施 第》三条 德州市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!是市政府《负,责城市市政设施管】理工作的行》政主管部门(—以下简称市政设施行!政主管部门》)   《 建设、规》划、:公安、国《土,资源、工商、—环保、水利等部【门应当在各自—职责范?围,内,协同做好城【市市政设施管理工】作 : :第四条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都《。有依法使用城市市政!设施的?权利和保护城市【市,政,设施的义《务,并有《权对违反本办—法的行为进行制止、!检,。举和控告 【第二章 规》划和建设 第五!条 :城市市?政设施规《划,由市规划、建设!、国土资《源、市政设施、公安!交通等行政》主管部门根据城【市总:。体规划和土地利用】总体规划进行编制,!报市政府《批准后,由市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负责【实施或会《同有关部门组织【实施 第—六条 城市市—政设施建设资金可】采取国家投资—、集:资,、银行?贷款、?。引进外资和企事业】单位、个人投资等】多种:形式筹集《 第七条— 承担市政设施设】计和施工的单位,】应,当具备国家》规定的相《应资质等级  【 :城市市?政设施的设》计、施工,》应当:严,格执行国家和地【方规定?的城:。市市政设《施设计、施工规范】 第八》条 城?市供水、《燃,气、热力、供—电、通?信、消防、绿化等设!施的:。建设计划应》与市政?设,施的发展规划—和年度建《设计划相协调,【坚持先?地下、后地上的施工!。原则:,按照?市政设?施技术要求,—与城市道《路同:步,建设: ?。第九条 《。新,。建的住?。宅小区,应当把【道,路、:排水、照明等公【共,配套设施纳入建设】计划,并不得—损坏:毗邻的市政设施【 第十条— 城市市政设施工程!竣工,?应当由市政设施行】政主管部门参加【验收验收《合格后?,方可交《付,使用;未经验收【或,验收不合格》的,不得交付使用】    】经,批准建设的市政设施!,建设?单位须在竣工验收后!6个月内向市政设】施行政主管部门报】。送有关竣《工资料?   第三【章 城市道路—管理 第十【一条 本办法—所,称的:城市道路,是指城】市内供车《辆、行人通行的【。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!道路、桥梁及其【附属:设施 第十【二条 市《政设施行政主—管部门负责对—。城市道路的质—量进行监督检查,保!障城:市道:路完好 《  承担城市道】路养:。护、维修的单位【,应当严格执行【城市道路养护、维】修的技术规范,【定期对城《市道路进行养—护、:维修,确保城—市道路达到无—沉陷:。、无坑洼、平整坚】实,的,质量要?求 ? 第十三《条 城市《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!。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!修期:为1年,自交付使用!之日起?计,算保修期内出现【工程质量《问题,由《施,工单位或建》设,单位负责 第】十四条? ,城市道路《。养护维修,》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!:  —  : (一)城》市公共道路,—由,市,政设施行政》主管部门负责; 】    (二)单!位投资建《设和管理的道—路,由投资建设的】单位负责;  【 (三)实行物业!管理的住宅小区内的!道,路,,由其物业》管理单位负责;没】有实行物业》管理的住宅小—区内的道路,—由,其建设单位负责 】 第十《五,。条, 在城市《。道路上设置的排【水、:供水、燃气、热力】、供电、通》信、消防等各类检】查井的井圈井—盖,必须符》合国:家,或地方产品标准【安装工程的设计【和施:工,必须执行国家】。有关设计和施工【技术标?准,符合城市道【路,验收及养护技术规范!对,不符合城市道路验收!及养护技术规范的井!圈井:。盖,: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!门,可责令其产权单【位,。限,期改正? 第《十六条 城市道路】上的井盖,必—须有使用《性质的标志和防盗功!能设:置,单位:或养护维修单—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!管理制度《。,保持井盖完好【,发现?丢失、损坏、移位】、,。震,响等非?正常情况,设置单】位或:养护维?。修单位应及时补装】、维修或更换,未及!时补装、维修或更】换造:成不良后果的,由设!置单位或养》护维修单位负相应】。。法律责任  — 任?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擅自移动井盖或圈占!圈压检?查井井?盖 ? 第十七条》。 城市道路范—围内禁止下》。列行为:《 , :    (一)在!。城市道路上明火作业!、焚烧物品、—。冲洗石料、淋—灰拌:料,。、清洗维修车辆;】    (二】)机动车《在,。非,指定的城市道路【上试刹车;  】  (三)车辆】载料拖?刮路面?或冲击?路面; 《    (四)在!路肩、路堤、边【坡上挖砂取土—;   (五)】其他损害、侵占城】市道路的行为 【 第十八条—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!范围内?从事以下活动: 】   》 :(一)在人行道上】行驶和停放》机,。动车、畜《力车; 《  :  (二)摆摊】。设点、堆放》物品和从事加工修】理,等经营活《动;    (!三)挖掘城市道路】和在城市道路—上建:设,建筑物、构筑物;】    (四)!降低路沿石》和,修,。建,道路出入口;  】 (五《)行驶履《带车:、铁轮车和超重、】超高、超长》车辆 第—十九条 依附—于城市道路建设【各种:管,线、杆线等设—施的,应当经市政】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!准后,方可建设 ! ,第二十条 履—带车、铁轮车或者】超重:、超高、超长车【辆需要在城市道【路上行?驶的,必须征得市】政设施行政主管【部,门同意军用车辆【执,行任务需要在城市道!路上行驶的,—可以不受前款限【制,但是应当按【照规定采《取,安全保护措施 】 第二十一条—。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擅自》占,用城市道路因特殊情!况需:要临时占《用城市道路的单【位或个人,应—当按下列规定办【。理临时?占用:手续:   ! (一)向市【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!提出:申请,填写临时占】用城:市道路?申请表,《并附临时占用—城市道路的平面【图,;,  ?  (二)—。。经市政设《施行政主管部—门审查同意》,缴纳城市道路占用!费后:,领取城市道路临时!占用许?。可证   —占用城?市道路影响》市容环?境的,应先经—市,。容,环境卫?生管理部门同意,方!。可办理有关手续 】 第二十二条【 禁止占用》道路设置商》业、服务摊点确需占!用人行道《设,置临时?。商业、服《。务摊点的,必—须先经市政设—施行政?主管部门审查—批,。准,并缴《纳城市道《路占用费 第二!十三条 禁止占用道!路开设集《贸市场和停车场城】市道路已用》作集贸市场》和停车场的,—。开办单位应按规【划和规定《要求限期清退—。确需占用城市道【路设置车《辆临时停放》点的:,必:须按本办法第二十一!。条规定办理手—续 《。第二十四条》 有:下列情形之一—的,不批准临—时占用道路: 【    (一!)维护道路设施和交!通的措施不落实的;!    (二)!占压地下管线搭建临!时建设工程或—其他临时设施的; !    (三)占!。用重要党《政机关门前及附近】路段的;    !。 (:四)占用《医院、?学校门前50米以内!路段的?; ?  : ,。(,五)占?用大:型公共建筑周围疏散!和防火通道的; 】    (六)损害!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地!、树木,《影,响交:通秩序或严重扰民】的;   (七】)违反其他法律【、,法规规定的 】第二十五《条 经批准占用【城市道?路的,必须遵守下】列规定: 》  《  (一)不【得擅自变《动占用地点、扩大占!。用范围或《。延长占用期限—;   》 (二)不得围】圈、:占用消防《栓和各种市》政管线的检查井;】    (【三)不得影》响市政工程和绿【。化养护施工,不得】影响垃圾、渣土、粪!。便清运的正常—进行:;    — ,(四:)堆物、《堆料:的,由堆放》者设置明《显标志,必要—时设置人员维护周围!的交通?秩序;  —  (五》)临时占《用道路期满,及时腾!出所:占道路,清理现场,!恢复道路《原状;   (六!)遵:守管理部门的其他规!定 : 第二十六条 批!准临时占《用道:路的期限最长为6个!月批准期《限届:满后仍需占用的【,必须提前15【天按照原审》批程序提出申请,经!批准后方可》继续占用 第】二十七条《 根据城市建设【或者其他特殊需要】,市政设施行政【主管部门可以对临时!占用城市道路的【单,。位,或个:。人决定缩小占用面积!、缩:短占用?时间或者停》止占用,《。并根据具《体情况退还部分城市!道路占用费占用【设施由占用者在【。限期内无偿自—行拆除 —。第二十八条》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擅?自挖掘城市道路【因工程建设等确需挖!掘城市道《路的,?建,设单位应当按以【下规定办理手续: ! ,   《 , (一)《持,市,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。部门核发的建设【工程规?划许:可证和挖掘的—。城市道路平面—图、:地下管线位置—及,。纵横断面图,向【市,政设施行《政,主,管部门提出申请【; ?   (二)经市!政设施行政主管部】门审:查批:准,交纳城市道路】挖掘修复费,领【取城市道路挖掘许】可证   》 挖掘城《市道路影《。响市容环境的,应先!经市容环境卫生管理!部门同意,方可【办理有关手续— 第二十九条】 挖掘城市道路应在!每年的4至10月份!进行,?重大节日和全市【性重大活动前15】日至后5日期间【以及每年11—月份至第二》年3月?份期间?,不得?挖掘城市《道路 —   《。新建:、改建?。或扩:建的:城市道路交》付使用后5年内、】大修的城市道路竣】工后3年内不—得挖掘因《特,殊情况需要挖—掘的:,,须经市人民政—府,批准:。  : 因特《殊情:况挖掘新(改、扩】。)建道路或》在,冬,季挖掘道路的—,应按城市道路挖】掘修复费的》3-5?倍交纳费《用 第三十条】 需挖掘城市道路的!单位,?应在每年3月份前】向市政设施行—政主管部门提交年】度道路挖《掘计划?和申请?,,。由市政设施行—政主:管部门集中办理【。 ?第三十一《条 挖掘城市道【路,。涉及到?测量标?志、地下管道、电缆!等设施时,应当【采取保?护措:施,并及时》。与,设施产权单位协商】处理 第三十二!条 供?水、:。燃气:、热力、供电、【通信、排水等地下】管线发?。生故障?需要紧急挖掘城【市道路抢修的—,抢修单位可以先行!破路抢?修,:同,时向市政设施行政】主管部门报告,并】在,挖掘道路开始后【24:小,时内按照《规定补?。办批准手续》 第三十三条 !经批准挖掘》城市道路《的,必?须遵守?下列规定《: :    《 ,(一) 需临—时封闭城《市道:路的,应《于3:日前登报《。通告后,再进—行施工;  【  ?(二)应在施工【现场明显《位置设置标志—牌,注明工》程名:称、施工《单位、开竣工日【期、工程负责人等;!  ?  (三》)施工现场按规定】使用围挡设施和标志!,夜间使用施工标志!灯或反光围挡;围挡!设施和标志保持【完好有效;  】  ?(四)施工用料在批!准占用的范围内【。堆放整?齐,禁?止堆放易燃》、易:爆物品;弃》土、弃物及时清【除,保持现场—及周围?道路的畅通; 】   ? (:五)在有《雾或雨、雪等—特殊天气时,在施工!现场:周,围危险?地段设置警告标志,!并及:时清除积水、积雪】,保证行人》和车辆安《全通行;    ! (六)与地下其】他设:施发生冲突时—,应当立即》停止:施工,并报告市【政设施行《政,主,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协调解【决;   (七)!工程完工《后,应及时清理现】场,清?除临时设施、弃土和!弃料,按《有关要求回填夯实】路面,?。。并通知?市政设?施行政?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! 第三十四—条 城市主要—道路的挖掘》,原则?上在夜间进行,【白天覆盖处理,以】保证白天《不影响通行和市容】整洁  《 第四章— 城市排水防洪设施!及排水管理 】第三:十五条? 本办法所称—的城市?排,水,防洪设施包》括城市雨水管道、】。污水管道、雨污合】流管:道、防洪渠、排洪渠!。、涵闸、泵站、【。堤,坝及其附《属设施等城市公共排!水、防洪《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!   ? 城市排水》是指对排入》城,市排水设施的产业废!水、生活污水、大】气降水等《进,行接纳?、,输送、处理、利用及!处置:的行为 《。 :第三十六《条 市政设施行【政主管部门应加【强对城市公共排水】、防:洪设施的管理,【及时维修《和清淤排障,保证其!完好和畅通 】   ? 城市排》水设施?管理范围为:污水管!道、雨水管道和【雨污:水合流管《道外壁两侧》各,2.5米至5米,排!水沟渠及其》护坡两侧各1—至3米,排水泵【站以征地范》围为准 《  ?城市防洪设施—管理范围《为:防洪渠》、排洪渠、堤坝堤坝!从堤脚算起,迎水】。面20米《、背水面10米 ! 第三十《七条 在城》市排水、《防洪设施范围—。内,:禁,止下列行为: !    (—一)在排水管道【上圈占用地或兴【建构筑?物; 《   《(二)?挖,砂取土、开荒—、爆破、《。搭建建筑《物、堆放物》品、铲取草皮—、修砌围栏、种【植作:物、:放牧牲畜《;   》 (?三)倾倒垃圾、废土!。及各类废弃物; !   ?。 (四)《占压、掩《埋,、堵塞城市排水【、防洪设施和设【闸取水、《建坝堵水;   ! (五)擅自【在排水管、》沟上凿洞接管取水或!。排水;   【。 (六)擅自移动!、改:建,城市排水《设施:;  《  (七)毁坏、!。盗窃、?非法收购井盖、井】圈、水箅子或其他】排,水设施?;   》 (八)向—城市排水设施排入】。有毒、有害及—含有易燃、易爆、】强腐蚀?物质:。的污水;   (!九,)其他?损害、侵占城市排水!。。、防洪设施或—。影响其使用功—能的行为 【第三十八《条 :凡因需要临》时占压?、开:挖排水管《道者,应事先报【经市政设施》行政主?。。管部门同意,—并设置?安全防护措》施后,?方可占压、开挖 】 第?三十九条 在已有排!水防洪设施》的地区?,,凡修建?城市其他管线,【如电力、通信、有】线电:视、燃气、热力、给!水,等,:应与城?市排水防洪设施保持!规定的?安全间?距,,,不得妨碍城市排【水,。防洪:管道如有妨碍—,应将工程》处理措施报市政设】施行政?。主管: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!施工: 第四十条 】城市排水实行有【组织排放任》何,单位和个人所—产生的工业废水【和生活污《水,均?应排入城市》。排水管网,》不得随意排放或【者,向路:面、雨?水井泼洒《 ,  城《市排水设施按“【谁受益,谁付费【”的原则,》实,行有偿使用凡向城】市排:水设施排放污(废】。)水:。的单位和《个人,都必须按规】定缴纳?排水设施使》用费 第四十一!条 城市排水管理实!行,排水许可《证制度 【 ,  : 凡直接或间—接向城市排水设施】排水的单位或个体】经营者(以》下简称排水户—),应当向市—政设:施,行政主管《部,门提出?排,水许可申请,—办理排水《许,可手续,领取排【水许可证后方—可排水   排】水户提?出申请?时,应当提交—下列资料《:(一)《本单位平面布置图】;(二)生产产【品种类和用水量【;(三)排放污水的!水质、水量;(【四,。)污水的处理工艺;!(五)依法应当【提供的其他资料 ! ,。第四十二条 排水许!可证的有效期—限为5年,》排水:户应在排水许—可证期满3》个月前,申请续期 ! 第四十三条 】因新建、改建或扩】建,工程需要接通—城市排水设施或【。变更排水条件的【,,应先办理排》水许可申报》手续,?经市政设施行政主】管部门审查批—准,后方可?。进行有关接管工程】的设计和施工工程竣!工后经市政设—施行政主管》。部门验?收合:格并颁发排》水许:可证后,《方可排水《 : ,。第四十四条 —因工程施工或其【它原因需要向城【市排水设施临时【排水的,可按—规定申领临时—排水许可证,并【。承担造成排水管道淤!积的清挖工程费临时!。排水期限,不得超过!施工期限 》 第?四十五条《。 需要接通》城市排水设施的排水!户,应承担》接通管道设施—所需费用 【第四十?。。六条 排水户排放污!(废)水《一律进入附》近的排水干》管,严禁《直接:向河道中排放—   排》。水户应按市》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!的要求,在与—城,市排水设施连接处设!置采样、检》测流量、排水控【制装置?的检查井 【第四十七条 排水户!污(废)水进—入干管前《。,必须保证其支管】(沟)的封闭和日】常,维,护,如发生向外渗漏!应立即修《复,对未及时—修复的,《由市:政设:施行政主管部门【派人修复,所需【费用由排水户承担】 ,。 , 第四十八条— 向城市排水设【施排放?的污(废《)水,应达到建设】。部颁发?的污水排入城市【下水道水质标准凡有!毒、有害、》含有易燃《、易爆、油污等【物质的?。污水必?须经过?自行处理,》达到排放标准后,】方可排放对于—超过排放标准而【损坏或?堵塞城?市排:水,管道者,应由排放】单位赔偿经济—损失:;对危害养护—工人身体健康,造成!伤亡事故《的,,依法?追究责任 【第,。四十:九条 ?。因,施工、维修或发【生紧急情况》需中断?使,用部分?。排水设施时,市政】设,施行:政主管部门应及时通!知排水?用,户并采取相应的临时!排水措施,》保证市?政排水的正常运【作,相?关排水户《应,按通知要求》暂停:向中断使用的排水】设施排水,协—助抢修 第五】十条 市政》设施行政《。。主,管部门应当对排入城!市,排水设施的污(废)!水进行监测》和控制,定期—对城市排水设施的】运行:情况进行检查,并建!立,监测档案,被监测和!控,。制单位应《当予以配合 第!五十一条 污水【处理厂应经》常检:测,污水水质,监督【有毒污水《的排放发《现污水有损处理【厂设施,影响处理】效,果者,处《理厂有权向排放单位!索赔损失   经!污水处理厂处理的】污水,必须》达到国家规》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!排入河道 第五!十二条 电力、通】信、公安、交通等有!关部门?应当对城市排水【设施的安《全运行给予保—障,:在汛期应优先满【足,防汛的特殊要求【 ,  第》。五章 城市》道路照明管理 【 第五十三条 】本办法所称城市道】路照明?设施是?指用:于城市?道路照明的路—灯配电室、变压【器,、配电?箱、灯杆、灯具【。、电线、电缆以【及照明附属设备 】 第?五十四条《 禁止下列侵—占、损害城市道路照!明,设,施的行为:》  》。 , (一)擅—自拆除、迁移、改动!。城市道?路照明设施;—    —(二:),在路灯电缆保护区挖!坑,取,土或进行其他施工作!业;: :   (三—)盗窃和损坏—城,市,道路:照明设?施;   — (四)》非法占用《或其他有碍城市道路!照明设施正常维【护和安?全运行的《行为 》 第五十五条 市】政设施?行政:主管:部门应加强对城市】道,路照明设施的—巡检、?维护:和停送?电,管理,及时》。组织排除故障—,,确保亮灯率不—低于95% — 第五《十六:条 因?建设、?施工原因确》。需拆除?、迁移?、改建城市道—路照明设《施,的,应承担》拆,除、迁移、改—动以:及,拆除再建的费用【 : 第五十七》条 因车辆肇事等原!因损坏城市道路照】明,。设施的,责》任者应?采取应?急保护措施,防止】。事故扩大,及—时报告?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!门及有关《单位,并承担赔偿】责任:  : , , ,第六章? 法律?责任 第五十】八条 违反本办法】规,定的,由市政—设施行政主》管部门依据国务院】城,市道路管理条例【、建设部城市排水】许可证?管理:办法、?建设部城市》道路照明设施管【理规定、山东省【城市建?设,管理条例等法律【。、法:规,、规章?规定以及德州市【城市管?理相对集中》行政处罚暂行规【定有关内容予以【处罚 第五十九!条 违?反,。本办法,构成—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!依法:。。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!构成犯?。罪,应当《给,予,治安:管理:。处罚的,依》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。治安管理《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!处罚 第六十条! 市政?设,施,行,政主管部门》及,其工作人员玩忽【职,守、滥用职权、徇】私,舞弊:,构成?犯罪的,依法—追究刑?事责任;尚不—构成犯罪《的,依?法给予行政处—分 第六十【一条 ?当事人应在规定期】限内履行行政处【罚决定逾期》。不履行的,由市政设!。施行政主《管部门?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!行    】 当事人对行—政处罚决《定不服的《,,可以依法申请复【议,也可以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】。诉   》 第七章 附 则】 , , 第:六十二?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!日起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