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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》。。州市城市市政设施管!理办法
【
德州市《人民政府令第12号!
德?。州市城市《市政:设施管理《办法已经市政府批】准,现予公布—。施,行,
市 长 孙永!。春,
二?○○:五年十月《十四日?
:第一章 总 则 】
第一条 为加】强城市市政设施【管理,保障》城市市政设施—完好,?充分发挥城市市政】设施功能,促进【城市经济《和社会发展,—根据国务院》城市道?路管理条例、山东】省城市建设管理条】例等有关法律—、法规、规章规【定,,结合我市实际,制!定本:办法
第—二条 德《州市城?市规划区内城市市】政设施的规划—、建:设、维修养》护与管理,适—用本办法
本!办法:所称城市市政设施是!指城:市道路、排水—、防洪、道路—照明等设施
【
第三条 德州市】城市管理行政—执法:局是市政府负责【城市市政《设,施管理?工作的行政主管【部门(?以下简称市政设施行!政主管部门》)
建设【、规:。划、公?安、国?土,资源、?工,商、环保、水—利等部门应当在【各自职责范》。。围内:,,协同做好城市市【政设施管理工作
!
第四条 》任何单位《和个人?都有依法使用城市】市政设施的权—利,和保护城市市政设施!的义务,并有权对违!反本办法的》行为进行《制止、检举》和,控告 ?
第二章 规【划和建设
第五!条 城市市政设施】规,划,由市《规划:、建设、国》土资源、市》政设施、公安交通等!行政主管部门根据】城市总体规划和土】地利用总《。。体规划?进行编制,》报,市政府批准》后,:由市建?设行政主《管,部门负责实施或会同!有关部门组织—实施
第—。六,。条 城市《市政设施建设资【金可采取国家投【资、集资、银行贷】。款、引?进外资和企事业单位!、个人投资》等多:种形式筹集
第!七条 承担市政设】施设计和施工的单位!,,应当具备《国家规定的》相应资质等级—
《城市市?政设施的设计—。、施工,应当—严格执?行国家?和地方规定的城市市!政设:施设计、施工规【范
第八条 城!市供水、燃》。气、:热力、供《电、通?。信、消防《、,绿,化,。等设施的《建设计划应与市【政,设施的发展规划【和年度?建,设计划相协调,【坚持先?地,下、后地上的施工原!则,按照市政—设施技?术,要求,?与城市道《。路同步建《。设
?
第九条 新建【的住宅小区,—应当:把道路、《排水、?照明等公《。共配套设施》纳入建设《计划,并不得损坏】毗邻的市政设施【
?第十条? 城市市《政设施工《程竣工,应当由市】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!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!,方可交付使用;】。未经:验,收或验收不合格的】,不得交付》使用
!
经批准建设的市政!设施,建设单位【。须,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!内向市政设施行政主!。。管部门报送有关竣】工资料?
《
,第三:章 城市道路管【理 :
第?十一条 本办—法所:称的城市道》路,是指《城市内供车》辆、:行人通行的具备一】定技术条件的—道路、桥《梁及其附属》。设施
》第十二条 市政设施!行,政主管部门负—责对城市道路的【质量进行监督检【查,保障《城市道?路完好
【承担城市道路养护、!维修的单《位,应当严》格执行城市道路养】护、维修的技—术规:范,定期对》。。城市道路进行—养护、维修,—确保:城市道路达》到无沉陷、无—坑洼、平整》坚实的质量要求
!
第十?。三条 ?城市道路实行工【程质量保修制度城】市道路的《保修期为1年—,自交?付使用之日起计算】保修期内出》。现工程质量问—题,由施工单位【或建设单位负—责
《第十四条 城市道】路养护?维修,按下》列规定分《工负:责:
【
(一)—城市公共道路,由】市政:设施行政主管—部门负责;
【
(二—)单位投资建设【和管理的道路,由投!资建设的单位负责】;
(三)实!行物业?管理的住宅小—区内的道路,—由其物业《管理单位负责—。;没有实行物—业管理的住宅小区】内的道路《,由其建设单位【负,责
第十五条 !在,城,市道路上设置的排水!、供水?、燃气?、,热力、供电、通【信、消防等各类检】。查井:的井圈?井,盖,必须符合—国家:。。或,地方产品标准安【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!,必须?。执行国家有》关设计和施工技【。。术标:准,符合城市道路】验收及养护技术【规范对不符合—城市道路验收—及养护技术规范的井!圈井盖,《市政设施行》政主管部门可—责令其产权单—位,限期改正
【第十六条《 城:市道路上的》井,盖,必须有使用性质!的标志和防盗功能】设,置单:位或养护《维修单位应当建立】日常巡?查管理制度,保持井!盖完好,发》现丢失、损坏、【移位、震响等非【正常情况,设置单】位或养护维修单【位应及时补装、维修!或更换,未及—时补装、《维修或更换造成不良!后果:的,,由设?。置,单位或?养护:维修单位负相应法】律责任
—
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擅自移动井—盖或圈占圈压检查井!井盖 ?
第十七条— 城市道《路范围?内禁:。止下列行为:—
》
(一)在【城市道路上》明火作?业、焚烧《物品、冲洗石料【。、淋灰拌料、清洗】维修:车辆;
—
(二)机【动车在非指定—。的城市道路上—试刹车;
】
,
,(三:),车辆载料拖刮路面】或冲击路面》;
(】四)在?路肩、路堤、边坡】上挖砂取土; 】
(五)其他【。损害:。、侵:占城市道《路的行为 》
第十八条 任何!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!在城市道路范围内】从,事以下活动:—
【
(一)在人行道】上行:。驶和停放机》。动车:、畜力车;
】
?(二)摆摊》设点、?堆放物品和》从事加工《修理等?经,。营活:动,;
【(三)?挖掘城市道路和【在城市道路》上建设建筑物、【构筑物;
【
(四)降低】路沿石和修建道【路出入口;
!(五:),行驶履带车、铁【。轮车和超重、超【高、超长车辆—
第十》九条 ?依附于?城市道路建设各种】管线、杆线等设【。施的,应当经市政】设,。施行政主管》部,门批准后,方—可建设
—第二十条 履—带车、铁轮车或者超!重、:超高、超《长车辆需要在城【市道路上行驶的【,,必须征得市政设【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!军用:。车辆执行任》务需:要在城市道路上【。行驶的,可以不受前!款限制,但是—应当按照规》定采取安全》保护措施 》
第二十一条 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!特殊情况需要临时】占用:城市道路《的,单位或个人,应当】按下:列规定办理临—时占用手续:
!
(—。一,),。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!部门提出申请—,填写临时占用城市!道路:申请表,并附—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!平面图;
》
, :
:(二)经市》政设:施行政主管部门审】查同:意,缴?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后!,领取城市道—路,临时占用许可证 】
占用城—市道路影响市容环境!的,应先《经市:容环:境卫生管理部—门同意?,方可办理》有关:手续:
第《二十二条 》。禁止占用道》路设置商业、服务摊!点确需占用人行道设!置临时商业、服务摊!点的,必须先—经市:政设施行政主管部】门审查批准,并缴纳!城市道路《占用费
第【二十三条 》禁止占用道路开设集!贸市场和停车场城市!道路已用作集贸市】。。场和停?。。车场的,开办单位】应按规?划和规定要》求,限期清退确》需占用城《市道路设置车—辆临时停放点—的,必?须按本办《法第二?十一条规定办理手】续
第二十四】条 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,《不批准临时占用【道路:
】
:
(一?)维护?道路设施《和交:通的措施不落实的】;
:
,
(二)占】压地:下管:线搭建临时建设【工程:或其他临时》设施的;
!
(:三)占用《重要党政机关—门前及附近路段【的;
(!四)占用医院、学】校门前5《0米以内路》段的;
(!五)占用大》型公共建筑》周围疏散《和,防火通道的;
! (六)损害【市,容环境卫生》。和,绿地、树木,影【响交通秩序或严重扰!民的;
【(七)违反其—他法律、法规—规定的 《
第?二十五条 经批准占!用城市道路的—,,必须遵守《下列规定:
】。
(一)不!得擅自?变动占用地点—、扩大?占,用范围或延长—占用期限;
【。
(二)不】得围圈、占用消防】栓和各?种市政管线的检查】井;
【
(三?),不得:。影,响市政工程和绿【化养护施工,不【。得影响垃圾、渣【。土、粪便清》运的正常进行;
】。
?
(四)堆—物、堆料的,由堆】放者设置明显标【志,必?要时设置人》员维护周围的交【通秩序;《
》
(五)临时占【用道:路期满,《。及时腾出所占道路】,清理?现,场,恢复道路原状;!。
?
(六)遵守管【理部门的其他规定】。 ,
第二十六条【 批准临时》。占用道路的期—限,最长为6个月批准期!限,届满后?仍,需占用的,》。必须提?前,15:。天按照原审》批程序提出申请,】经,批准:后方可继续占用 】
第二《。十七条 根据—。城市建设或者其他】特殊需?要,市政设施行政主!管部门可以对临【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!位或:。个,人决:定缩小占《用,面,积、缩?短占用时间或者停】止占用,并》根据具体《情况退还《部分城?市,道路占用费占用设】施由占用者在限期内!无偿自行《拆除:
第二十八条 !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擅自挖掘》城市道路《因工程建设等—确需挖掘城市—道路:的,建设单位应【当按以下规定办【理手续:
!。
(一)持【市城市规划行政【。主管部?门核发的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和挖掘的《城市道路平面图、地!下,管线位置及纵—。横断面图,向市政】设施: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!请;
》
(二)经【市政设?。施行政主管部门审】查批准,交纳城市】。道路挖掘《修,。复费,领取城市道路!挖掘许可《证
挖掘【城市道?路影响市容》。环境的,应先经【市容环境《卫生:管理部?门,同意,方可办理有】关手续 《。
第二十九条 挖!掘,城市道?。路应在?每年的4至》10月份进行,重】。大节日?和全市性重》大,活动前15日至后】5日期间以及每年】11月份至第二【年3月份期间,不】。得挖掘城市道路
! ?
新建》。、改建或《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!使用:后,5年内、《。大修的城市道路竣】工后3年内不—得挖掘因特殊—情况需要挖掘的,须!经市人民政府批准】
因特—殊情况?挖掘新?。(改、扩)建道【路或在冬《。。季挖掘道路》的,,应按城市道路挖掘!修,复,费的:3-5倍交纳—费用:
第三十条 需!挖掘城市道路—的,单位,?应在每年3月份【前向:市政设?施行政主管》部门提交年度道路挖!掘计划和申请,由市!政设:施行政主管部—门集:中办理
—第三:十一条? 挖掘城《市道路涉及到测【量标志、《地下管道、》电缆等设《施时,应当采—取,保护措施,并—及时与设施产权单】位协:商处理
第三十!二条 供水、燃气、!热力、供电》、通信、排水等地】。下管线发生故障需要!紧急挖掘城市道路】抢修的,抢修单位】可以先行破路抢修,!。同时向市《政设施行政》。主管部?门报告,并在挖掘道!路开始后24小【时,内按照规定补办【批准:手续
《
第三十三条 经】批准挖掘城市道路】的,必须遵守下列规!定:
》
(一) 【需临时封《闭城市道路的,【。应于3日前登报【通告后?,再进行施》工;
》
(二》)应在施工》现场明?显位置设《。置,标志牌,注明工程名!称、施?工单位、开竣工【日期、工《程负责人等;
【
,
(三)施工!现场按规定使用围】挡设施和标志—,,夜间使用施工—标志灯或反光围【挡;围挡设》施和标?志保持?完好有效《;
《。
(四)施工用!。料,在批准占用》的,范围内堆放整齐【。,禁止堆放易—燃、易爆物》品;弃土、弃物及】。时清除,保》。持现场及《周围道路的畅通【;
(五!)在有雾或雨、【雪等特殊天气时,在!施工现场周围—危险地?段,设置警告标志,【并及时清除积—水、积雪,保证行】人和车辆安全通行】;
—
(六)《。与地下其他设施【发,生冲:。。突时:,应当立《。即停止施工,并报告!市政设?施,。行政主?管,部门和市规划—。行政主管部门协调】。。解,。决;
》
(七)工》程完工后《,应及时清理现【场,,清除临时设施、弃!土,和弃料?,按有?关要求回填夯实【路面,并通》知市政?。设施行政主管部门】检查验收《
第三十—四条 城市主要道路!的挖掘,原》则上在夜间进行,】白天覆盖处理,以保!证白天不影响通【。行和市容《整洁
【第四章 城市—排水防洪设施及排水!管理
第三十五!条, 本办法所称—的城市排水防洪设施!包括城市雨水管道】、污水管道》、雨:。污合:流管道、防》洪渠、排洪渠、【涵闸、?泵站、堤坝及其附属!设施等?城市:公共排水、防—洪设施和自建—排水设施 —
城市排》水是指对排入—城市排?水设施?的产:业废水?、生活污水、大气】降水等进行》接纳:、,输送、?处理、利用》及,处置的行为 —
,
,第三十六条 市政设!。施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加强?对城市公共排水、防!。洪,。设施的管理,—及时维修和清淤排】障,保证其完好和畅!通
—
城市排—水设施管《理范围为:污—。水管道?、雨水管道和雨污】水合:流管道外壁两侧各2!.5米至5》米,排水沟渠—及其护坡两侧各1至!3米:,,排水:泵站以?。征地范围为准 【
城市防—洪设施?。管,理范围为:防洪【渠、排?洪渠:、堤坝堤坝从堤脚】算起,?迎水面20米—、背水面1》0米
》第三十?七条 在城市排【水、防?洪设施范《围内:,禁止下列行为:】
【
(一)《在排:水,管道上?圈占用地《或兴:建构筑物;
—
?
,
(二)挖》砂,取土、开荒、—爆破、搭建建—。筑物:、堆放物品、铲取草!皮、修砌《围栏、种植作物、】放牧牲畜;》
(三】),倾倒垃圾《、废:。土,及各类废弃物—;
? ,
(四)占压、!掩埋、堵塞城—市排水、防洪设施】和设闸取水、建坝】堵水;?
》
(五)擅》自在排水《管、沟上《。凿洞接管取》水或排水;
!
,
(六)擅自移动、!改,建城市?排,。水设施;
】
(七)》。毁坏、盗窃、非【法收购井盖、井圈】、水箅子或》其他排水设施;【。
》。。
,(,八)向城市排水【设施排入有毒、有】害及含有《易燃、易《爆、强腐《蚀物质的污水—; ?
:。(九)其《他损害、侵占城市】排水、防《洪设施?或影响?其使用功能》的行为
第【三,十八:条 凡因需要临时】占压、开挖排水管】道,者,应事先报经市】政设施行政主管部】门,同,意,并设置安全【防护措?施,后,方?。可占压、开》挖
《第三十?九条 在已有排水防!洪设施的地区,凡】修,建城市其他管线【,如电力、》通信、有线电—视、燃气、热力【、给水等,应与城】市排水防洪设施【保持规定的安全【。间距:,不:得妨碍城《市排:水,防洪管?道如有妨《碍,应将工程处【理,措施:。报市政设施行政主管!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!施工:
?第四十条 城市【排水实?行,有组织排放任何单】。位和个人所产生的工!业废水?和,生活污水《,均应排《入城市排《。水管网,不得—随意排放或者—向,。路面、?。雨水井泼洒 【
城市排水设施】按“谁受益,谁付】费”的?原,。。则,实行有偿—使用凡向城市排【水设:。施排放污(废)水】的单位和个人,都】必,须按规定《缴,纳排水设施使用费 !
第?四十一条 城市【排水管理实行排水】许可证制度
【 ,
凡直接】或,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!排水的单位或个【体经营者(以下【简称排?水户),应当向【市,。政设:施行政主管部门【提出排水许可申请】,,办理排水《许可手续《,领取排《水,。许可证后方可排水】
《排,水,户,提出申请时,—应当提交下列—资料::(一)本》单位平面《布置图;(二)【生产产品种类和【用水量?;(三)《排放污?水的水质、水—量;(四)污水的处!理工艺;(五)【依法应?当提供的《其他资?料
第四十【二条 排水许可证】的有效期限为—5年:,排水户应在排【水,许可证期满3个月前!,申请续期
第!四十三条 因新建、!改建或扩建工程【需要接通《城市:排水设施或变—。更排:水条件的,应先办理!排水许可申报手【续,经市政设施行政!主管部?门,审查批准《后方可进行有关【接管:工程的设《计和施?工工程竣工后经市政!设施行?政主管部门》验收合格并》颁发排水《许可证后,方可【排,水
第四十【四条 因工程施【工,或其它原因需—要向城市排》水设施临时排水的,!可按规定《申领临时排》水许可证,并—承担造?成排水管道》淤积的清挖工程【费临:时排水期限》,不得超过施—工期限? ,
第四十五—条, 需要接通城市排】水设施的排水户,应!承担接?通管道设施所需费用!。
第四》十,六条 排水户排放】污(废)水一律【进入附近的排水【干管,严《禁直接向《河道中排《放
排水户应!按市政?设施行政《主管部门的要求,】在与城市排水设施连!接处设置采样—、检测流《量、排水控制装置】的检查井 》
第四十七条 】排水户污《。(,废)水进入》干,管前,必须保证【其支:管(沟)的封闭和日!常维护,《如发生向外渗漏应】立即修?复,对未及时修复的!,,由市政设《施行政主管部门派】。。人修复?。,所需费用由—排水户承担
【
,第四十八条 向城】市,排水设施排放的【污(废)水,应达】。到建设部颁发的污】水排入城《市下水道水》质标:准凡有?毒、:有,害、含有易燃、易】爆、油污等物质的】污水必须经过自行】。处理,达到排放标准!后,,方可排放》对于超过排放标准】。而损坏或堵》塞,。城市:。排水管道者,应由排!放单位赔偿经济损】失;对危害》。养护工人身体健康】,造成伤亡事故的】,,依法追?究责:。任
第四十【九条 ?因施工、维修或【发生紧急《情况需中《断使用部分排水设】施时,市政设—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及!时通知排水用—。户并采取相应—。的临:时排水措施,保证市!政排水?的正常运作,相关排!水,户应按通知要求暂】停,向中断?使用的排水设施排水!,协助抢修 —
第五十》。条 市政设施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—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!的污:(废)水《进行监?测和控制,定期对城!市排水设《施的运行情况—进行检查,并建立】监测档?案,被监测和—控制单?位,应当予以《配,合
第五十一条! ,污水处理《厂应:经常检?测污水水质,监督有!毒污水的排放—发现污水有损—处理厂设施,—影响处理效果者,处!理厂有权向排放【单位索?赔损:失
经污水】。。处理厂处理的污【水,必须达到—国家规定的》排放标准后方可排】入河道
第五十!二条 电《力、通信《、公:。安,、交通等《有关部?门应当对城市—排水设施的安全【运行给予保》。障,在汛《期应优先满足防汛的!特殊要求《
第五【章 :城市道?路照明管理 —
第五十三条 本!。办法所?称城市道路》照明设施是》指用于城市道—路照明的路灯—配电:室、变压器、配【电箱、灯杆、灯具】、电:线、电缆以及照明】附属设备
—
第五十四》条 禁止下》列,侵占、损害》城市道路照明—设,施,的行:为:
》 :
(一)擅自拆!除、迁移、改动城市!道路照明《设施;
【
(二)在路灯】电缆:保护区挖《坑取:土或进行其他施【工作业;《。
—(三)盗窃和损【坏城市道路照—明设施;
】
(四)非法占用!或其他有碍城—市道路照《明设施正常维护和】安全运行的行—为
》第五十?五条 市政设施行】政主管部门应加强】对城市道《路照明设施的巡检】、维护和停送电【管理,及时组织排】除,故,障,:确保亮?灯率不?低于95%
【
第五?十六条 因建—设,、施工原因确需拆】除、迁移、改建【。城市:道路照明设》施的,应《承担拆除《、迁移、改动—以及拆除再建的费用!
第五十七【条 因车辆》肇事等原因损—坏城市道路照明【设施的,责》任者应采取应急【保护措施《,防止事故扩大,】及时报告市政设【施行政主管》。部门及有关》单位:。,并承担《赔偿责任 》 ,
第六章— 法:律责任
—第五:。十八条? 违:反本办法规定的【,由市政设施行【政主管部门依—据国务院城市道【路管理?条例、建设部城市排!水许可证管理办法、!建设部城《市道:路照明设施》。管理:规,定、山?东省城市建》设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规定以及《。德州市城市管理【相对集中行》政处罚暂行》规定有关内》容予以处罚
【
第五十九条— 违反本办法,【构成犯罪《的,由司法机关【依法: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!构成犯罪,应—当给予治安管理【处罚: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!管理处罚条例的规】。定给予处罚 —
第六十》条 市政设施行【政主管部门及—其工作人员玩—忽职守?、滥用职权、徇【。私舞:弊,构?成犯罪的,依法【追,究刑事责任;—尚不构成犯罪的【,依法给予行政【。处分
》第六十一条 —当,事,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履!行,行政处罚决定—逾期不履行》的,,,由市: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!申请:人民法院强制执行
!
【当事人?对行政处罚决定【不服的,《可以依?法申请复议,也可以!直接:。向人民法院起诉 !
:
第七章 附 则】
第六十二【条 本办《法自公?布之日起施行—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