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词【说明
【
1 为便于在执!行本规范条文—时,区别对?待,对要: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!词,说明如下
】
1)表!示很严?格非:。这样做不可的—
! 》正面词采用“必【须”反面《词采:用“严?禁”;
—
— 2)表示》。严格:在正常情况》下,均应这样做的
!
》 》。 正面?词,采用“应”反面【词采用“不》应”:或,“不得?”;
】 3》)表示允许稍—有选择在《条件许可时》首,先应这样《做的
《
! 正面词—采用“宜”反面【词采用“不宜”;】
》
》4)表示《有选择在《一,定条:。件,。下可以这样做—的,。采用“可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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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2 条文中指!。。明应按?。其他有关标准执【行的写法《为“应符《合……的规》定”或“应按…【…执行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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