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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 【 矿样采取
!。
3.2【。.1: 选?矿试验所《采取的矿样应具【有代表性
】
3.2.2 !矿样采取应根—据,矿体赋存条件—、采矿方法、—矿石特?性和试?验要求等《进行采?样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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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—.3 矿》样重量?应根据试验》。类别和矿石性质确定!。当需要进行选矿【单项技术试》。验时矿样重量—应根据试验方法、试!验设备?类型及规格确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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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《2.4 矿—样宜采取设计开采】范围内的坑道样或】岩芯样当条件不具】备时:。应在:初期开采地段采取】代表达产后》。5年内出《矿性质的矿样并应采!取后期开《采的深部岩芯验【证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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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.5 【 对氧化带、—次生带、原》生带:矿石和开采的—前后期矿石》性质有较大差—。异,时应分别采》取矿样当不能分采】时应按实际出矿【比,例配成混合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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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?2.6? , 采取的矿样—中应含有相》应的顶底板围—岩及矿体夹》层样其?数量应满足》采样和?试验时的《。配矿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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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.》。7 ?从尾矿和废渣中回】收有用矿《物时除样品》的品:位应有代表性—外其粒?度,分布、氧化程度和】物,质组:成均应具有代表性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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