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【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实!施细则
德!。。政办发?〔2:009?〕34号
【 德州市人民政【府办公室关》于印发德州市廉租住!房保障实施》细则的?通知
各县(市、!区)人民政府(管委!会),市政府各部】门,、各单位:
【 :。
,
德州?市廉租?住房保障《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!。同意,现印发—给你们,请认—真贯彻执行 】
德《州市人?民政府?办公室 》
二OO【九年九月《三十日? ?
第一章 !。总 则
第一!条 为进一步健【全完善?我市廉租《住房保障《制,度,根据山东—省廉租住房保障【办法和省有关规【定,结合本市实际,!制定本实施细则第】二条 本市城—区(德城区、德州经!济,开发区、德州运【河经济开发区—)和各县(》市)人民政府—所在地的镇》。范围:内,城市低》收入住房困难—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!及其:监督:管理,适用》本实施细则
!
第三—条 德州市》房产管理局负—责指导和监》督,全市廉租住房保【障工:作德州?市住房保障处具【体负责本市城区廉租!住房保障政策的实】施各县?(市)?房产:管理局负责本县(市!)廉租住房保障【管理工作,具体实施!机构由县(市)【人民政?府确:定
【。 市、县(市】)人民政府发—展改革、监察、【民政、财政、城乡建!设、国土资源、【规划、物《价,、统计、《工,商、:公安、住房》公积金中心、地【税,、人:事、劳?动保障?等部门按照》职责:分工,负责廉租住】房保障实《施的相关工作
!第二章 申请—条件
第四【条 :申请廉租住房保【。障的家庭,应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!:
!(一)申请》家庭至少有一人具】有申请?地,居民常住户》籍并在当地长—期居住;
! (二)家【庭成: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!低于当地政府公布】的,廉租:住房保障低收入【标准线;
— (【三)无房或》者,自有住房(含—租住福?利性公房)人—均建:。筑面积?低于1?5,平,方米且家庭住房总】建筑面积低》于,50平方米
【
【第五:条 家庭户》的认定申请廉—租住房?保障:以家庭户为》单位有法定》的赡养、抚养—或者扶?养关系,且》长期:共同居?。住生活?在一起的人员—视为一个家庭户
】。
《 , (一)虽有法】。定的赡养、》抚养:或扶:养关系,但不在【一起居住生活的,不!视为一个家庭户;】
? 《。 (:。二,。)家庭成员不在一处!居住,但其它—日,常生活?均在一起的》。,视为一个》家庭户;
! (三)单身家!庭,仅限没有父母、子女!和配偶且一个人【独立居?。住生活的《家庭:
【。。 第六条 家庭人!口数的认定计算【家庭人均收入—和人:均住房?面积,应首》先确:定家庭人口数只【要家:庭,成员至?少有:一人:为当:地居民户籍,其它长!期共同?生活的家庭成员则不!限户籍所在地,【均视为家庭人口【数
!(,一)户?。口在一起,》但,不在:。一起居住生活—的不视为家庭人口】数;
】 , (:二):户口迁出的在校学生!,可:视为:家庭:人口数?
【 第七条 廉【租住房?保障:低收入?标准线的确定确【定廉租住房保—障的低收入标准线】,一般应遵循—以下原则:》
? (—一)城市低》收入人群总》。。量,一般掌握在当地!城市居民总》人口的20%左【。右,;,
》 (二)—低收入家庭年人均可!支配收?。。入,一般按上一年度!当地城?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!收入的508—0,%确定
— 本市城!。区和各县(市—)廉租住房保障的】。低收:入标准线,由市人民!政府:和各县(市》)人民政《府按:照,以上原?则,结合当地—实际:确定:。,每年公布一—次,并实行》动,态管:理
—
,
第八条 【城市低?。收入家庭的认定【工作,由各》县(市、区)民政部!门主管?,城市街道》办事处(镇人—民政府)和》社区居(村)委会负!责具体实施 —
城!市低收入《。家庭的认定》应综合考《虑,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!两项指标家》。庭收入?是指家庭成员在【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!部可支配《收入,包括扣除缴】纳的个人所得税【和个人?缴纳的?社,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!收入、?经营:性净收入、财产性】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!家庭财产是》。指家庭成员》拥有的?全部:存款:、房产、车辆、有价!证券等财产》
— 有《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!能认:定为低收入家庭【:
!(,一,。)在:法,。定劳动?年龄内且有劳—。动能力?但无故不从事生【产劳:。动的:;
》 (》二)家庭中》拥有并?。经常使用高》档消费物品》及非生活《必需品的;
】 (三)】饲养高级观赏—性宠物?或,者经常出入于高档】。餐饮娱乐《场所消费《的;
》 (四)安!排子女?自,费出国留学或者选择!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!的,。;
【 (五)》故意不履行给付法定!赡养、抚(扶)养费!义务:和转移个人》。资,产的;
【 (六)家庭!日,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!高于城市低收—入,家庭:生活标?准的;
— ? , (七)不如—实提供家庭收入情】况,不接受工作人员!核查或者提》供虚假证明》材料的;
— (八】)因:赌博:、吸毒、嫖娼—。等违法行为和—违法收养,造—成生活困《难尚:未改正?的;
! (九)经县—(市、区)》民政部门认定—,其:它不符合低》收,入家庭条《件的
】
第九条 住房!情况的认定》
】(一)?无房户是指申—请家庭在当地无私房!或者未承租》福利性公有住—房(含直管公房【和单位自《管公:房)的家庭;
】。 ? ?(二)?无私:房,租住公有住房】,但租金《标准明显超过—当地廉?租住房租金》标准的,视》为无房?户;
】 (?三)在外地有私【房,,但在当地无—私房也未租住福利】。性公房的,视为【无房户外《地私房可在认—定收入时计算—为,。财产收入
! (四》)居住子女或者【父母房屋,》视为有房户;婚后借!住已婚兄弟姐妹住】房的视为无房户;
!。
《 (五)有私房!或者:已买:房,但?。尚未办理房屋产【权登记或者尚—未取得房屋产权【证书的,视》为有房户《;
!(六)自《申请之日《前3年?内,:原私房?出售、转让后未再买!房的,视为有房户】,仍按?原私房认定》;
? 《 (七)自申【请之:日前:3年内?,原:私房拆迁的,仍【视,为有房?户其中,已领—取货币补偿未—再买:房的,?按货币补《偿面积认《定;已安置尚未入住!的,按?拆迁安置协议上的】安置面?。积认定原租住的【。福利:性,公房拆迁的》,如果公《房产:权单位未《再,。安置福利性公房,申!请人也未买》房的,可视》为,无房户;《已安置公房》。。的,按安置面积【认定;
《
(八!)住房建筑》面积:以房屋产权登记【或者房?屋产:。权证书上的建筑面积!为准;没有办理【房屋产权《登记或者尚未—。。取得房屋《产权证书但有—购买合?同或者租赁》。协议的,以购买【合同或者租赁协议】。上的:。建筑面?积为准;没有—。建筑面积证明或【者对:现有建筑面积证明有!疑问的,按实际测量!建筑面积计算为准2!处及:以,上房屋合并计算面积!。;,
】(九)低《矮、简陋或者有安】全隐患?,不适合《居住:的简易房或者危【房,由当地房—屋安全?鉴定机构出具证明,!可不计算住》。房面积;《(,。十)用作营业等其它!用途的?房屋仍计算住房面】积
《第三章 提供资【料
第》十条 申请廉租住房!。保障:,需要提《供以下资料:
【。
(】一)书面申》请;
?
(】二,)家庭收《入情况的证》明材料(《。以下:简称“?收入证?明”)原件及复【印件1份(》低保证等《证件的复印件须2份!);
【 (三》)家庭住房状况【的证明材料(以下】简称“住房证明【”)原件及复印件】1份(房产证等证件!的复印件须2份);!
: 《 (?四)家庭成》员身份证和户口薄原!件及复?印件2份;》(五)审核机关认为!必要的其它证—明材:料原件及复印件 】
,。。
《
第十》一条 书面申请的】出具书面申请一【般由申请家庭的户主!作为申请人;户【主不具备完全民事行!为能力的,》由全体家庭成员【书面:推,荐一名具有完全民事!行为能?力的家庭成员为【申请人书面申—请应当由申请人本人!提交:,申请人确有困难不!能亲自提交》书面申?请且不能亲自—办理相关手续—。。的,代办《人应当出具申请【人的授权委托—书
《 书面申请的【内容包括:》
— (?一)家庭所有成员】的姓名,与户—主,(,申请人)的关系,性!别,身份证号码,户!籍所在地,健康状】况,:婚姻状况;
! (二)【非共同居住和已【故,的父母、《公公婆婆、岳父母、!子女、儿媳、女婿的!姓名及身份证号;】夫妻离?异后前夫(妻)【的姓名及身份证号;!
(!三)家庭成》员的工作单位—(包括所《有成员现工作单【位和曾工作》过的每个工作单位】;包:括各:。种所有制性》质的单位);工【作,单位是否解》决过住房;现从事】何,种工作或者经营【,月工资或》者经营收《入及其它经济来源,!家庭年?。总收入?;
《 (四)】现住房座落详细位置!、建筑面积、房屋】结构、建设》时间、产《权人,是自有住【房、承租公房、【。承租私房还是借住公!(私)房,》居住时间,租住【租金2处及以上【住房:应,分别说?明;
—。 (五—)原住房(现—住,房之前的《住房)座落详细位置!、产权人、》建筑面积,》原住房拆迁》时间、拆迁补偿费】,原:住房:出售或者转让时间】、原因、购房人【(受让人)及—价款等
】 : :书面申请由社—区居(村)委会签】署情况是否属—实的:意见,并由社区居】(村)委《会主:要负责人《签字并加盖公章 】
— 第十二条 家】。庭收入证明的出具】凡是有收入》(包:括工资收入及其【它收入)的每个家】庭成员均分别—提供收入《证,。明其中,有工作单】位的,?由工作?单位出具,兼职的,!由兼职单位出—具;离退《休后无工作》单位:的,,由人事、劳动保障!(养老保险)部门】出具;从事》。个体经营的》,由社区《居委会、市场管理部!门和工商、地税【部门共同出具;既】有,工作单位又从事个体!经营的,要分别出具!;,无工作单位又不从事!个体经营的,—由社区居委》会(村)出具;低保!家庭只出具低保【。证,和低保证复印件
!。
?。
: 第十三条 【家庭住房《证明的?出具住?房证:。明包括住房情况【书面:证明材料、房—屋所有权证书—。及房屋租《赁协议等住房情况】。书面证明材料的【出具:家庭全体【。成员均未参加过【工作:的,:。由社区居(村)【委会对申《请家庭出具住—房证明材《料;家庭成员—有工作单位(含【原工作单《位,)的:,由社区居(村)委!会和家庭《成员各自的》工作单位分别出【具户籍所在地和【。实际居住地不—在一个社《区居(村)委—会,的,,应当分别出具【
》 ? 家庭住房情—。况,书面证明材料的【内容:包括:?
】(一:),写明申请家庭在本】辖,。。区是否有私房或【者家庭成员在其工】作单位是否》解决:住房:如,有私房?或者在工作单—位解决了住》房,说明该住房的座!落,位置:、产权人姓名、【建,筑面积及房》。屋,结,构等;?
: , (二)现!住房座?落位置、产》。权人:姓名、建筑面积【、房屋结《构,是自有私—房、承?租公房、承租—私房还是借》住公(私)房,【。居住时间,租住租金!;
—。 (三)申请】家庭在户籍所在地】若无住房,》需,写明当时落户—原,。因,并写明户籍所在!地门牌号对》应的房屋产》权人:姓名:(如:属户口空挂,另附当!地公安派出所的【书面证明)
】 住【房情况书面证明材】料由经办人签字【并加盖公《。章 :。
? 在提供住!房情况书面证明材料!的,同时:,还需提供》现住房房《屋所有权证书复【印,件;无房屋所有权证!书的,可提供房屋产!权人证?明;:承租房屋的,提【。供房屋租赁》协议;原私房拆【迁的,?提供原房屋》拆迁安置《补偿协议
【
》 ,第十四条《 其它证《明材料的出具夫妻户!籍不在一起,不【能证明夫妻关系的,!需,提,供,。结婚证或者》其它有效证明;【未,成年:子女户籍和父—。母不在一起的,提】供出生证《。明或者其它有效证】。明;:其它:家庭成员户籍—不在一起《。,但在一起居住【的,由?居住地和户籍地社区!居,(村)委会》分别提供书面证【明;夫?妻离异的,提供离】婚证和离婚协议【或者离婚判》决书;丧偶的,【需提:供死亡证明或者【户口注销《证明;单身》。家庭需由居住地和】户籍地社区居(村)!委会及工作单位【分别提供《书面证明 》
第四章 申【报审批
第十】五条 申请廉租【住房保障,》。坚持随?时申请,随时受理】,并按照下》列程序办理:
】 : (一)【申请人先向》当地廉租住房—保障:机构咨询政策,领】取,申请廉租住房须知等!有关文件,》按要求准备相关【材料;
《
? 《。(二:)由申请人》持相关材料向—社区居(村)—委会:提出书面申请,社区!居(村)《委会:经初步审核,认为】申请家庭符合廉租住!房条件的《。,应当在《申,请人书面申请—上签署“《情况属实《,同意申《报”:的意见;
】 ? (三)申请人持书!面申请等相关材【料,到,廉租住房保障机【构申请领取低收入】家庭廉租住房申请】审批表,《。。廉,租住:房保障机构留存【书面申请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或!者复印?件存档,并填写【低收入家庭廉—租住房登记》审核表;《
(!四)申请人持相关材!料及表格到》社,区居:(村)?。委会进?。行初审?社区居(村)委会应!当,自受理申请之—日起15日内,【就申请?人的家庭收入、【住房状况是》否符合规《定条件进行》初,审,提出初》审意见并张榜公布】,并将初审意见【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!街道办?事处(镇人民政【府);
— (—五)街道办事—。处(镇人民政—府)应当自受理申】请之日起15—日内,就《申请人?。的家:庭收入、住房状况是!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!复审,?提出复审意见并张】榜公布,并》将复审?意见和申请材料【。。一并报送廉租—。住,房保:障机构;
【 :。 ?(六)廉租住房保】。障,机构应当自收—到申请材料之日起】15日内《,就申请人的—家庭住?房状况是否符—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!意见,并将符—合,条件的申《请,人的申?请材:料转至民政》部门;
— 《 ,(七)?。民政部门《。应当自收到申请材】料之:日,起15日内,—就申请人的》家庭收入《是否符?合规定条《件提出审核意见【,并反?馈廉租住房保—障机构?;
!(八)经审》。核,家庭收》入、住房状况—等条件符合》规定的,由廉租住】房保障机《。构予以公示,公示期!限为15日》;对经公《示无异议或者—异议不成立的,作为!廉租住房保障—对,象予以登记,书【面通知申请人,并向!。社会公布登记结【果经审核,》。不符合规定条件【的,廉租住房—保障机?。构应当书面通知【申,请人,并说明—理,由
?
,
》。 第十?六条 廉租住房保障!实行属地管》理申请廉租住房保障!原则上由《申请人户籍所在地】的社:。。区居(村)委会进】行申报申请人—户籍所在地与—。实际居住地不—在一个社区居(村】),委会的,应首先【在户籍政策允许的】前提:下将申请人户籍迁】入居住地社区居【(村)委会;对户】籍不能迁入居住地】社区居(《村):委会,但在居—住地连续居住一【年以上的,可—由申请人实际居住】地社区居(村)委】会进行申报申—请人家庭《成员户籍不在当地的!,应首先考》虑将户籍迁》入当地,户籍—不能迁入当》地的,应当到当地】公安机关《办理:暂住证;家》庭成员户籍》。虽均在当地,但不在!同一社区的,应当在!户籍政策允许的【。前,提下,?将家庭成《员的户籍《迁入同一《社区
第五章 !租金补贴
【第十七?条 廉租《住,房,保障面积标准全【市以户为单位确定】。廉租住房保》障,面,积,标准:
【 本市《。城,区(德城区、—德州经济开发区、运!河经济开《。发区)?具,体标准是:1人户】保障面积为建筑面】积25平方》米;2人户》保障面积为3—5平方米;》3人:户保障?面积为?45:平方米;4》人及:以上:。户保障面积》为50?。平方米
— ,
第十八条! 每平方《米租赁住房补贴标】准对城市居民最【低生活保障家—。庭,按照当地—当,时市:场平均租金确定【租赁住房补》。贴标准对其它低收】入住房困《难,家庭按照当》地当:时市场平均租—金,与,廉租住房租》金标:准的差额确定租【赁住房补贴标准【2009年本市城区!(德城区、经济【开发区、《运,河开发区)最低收入!家庭租赁补贴—标准:为每月每平方米建】筑面积5元,其【它低收入家庭为每】月每平?方米建筑面积4【。元,其他各县(市)自】主确定租赁》。住房补贴《。标准以后根》据当地经济发展【水平:、市场平均租—金和城市低收入住】房,困难家庭经》济承:受能力等因素适【时进行调整
】
《 第十九条— 家庭月租金补【贴额计算公式—。家庭月租金补贴【=每平方米租赁住房!补贴标准×》[家庭廉《租,住房保障面积—标准-家庭》私有住房(或者【租住:福利公房)建筑面积!。]
《
》。 第二十条 廉租】住房补贴坚持—先,。租后:补,、不租不补的原则 !
【。 第二十一条—。 租赁住《房补贴原《则上每季度》发放一次,于每季度!最后:一个:月的上旬发放—。。
第《六章 实物配租 】
第二十二条 实!物配租坚持》个人自?愿申请的《。。原则申请实物配租的!家庭应由申请—人提出书面申请【书面申请应写—。明,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!(主:要包括?家庭人口数》、家庭成《员结构和《。。现住房情况)、对实!物配租住房有何要】求等内容《
—
, 第二十三条 实!物配租依次面向最】低收入家庭,无房家!庭;孤、老、病【、残等特《殊困难?家庭及人口》多的家庭优先—。分配在申请家—庭情况基本》相同时,可按申【报时间顺序或者【采,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!顺序对在上一轮【配租时?参加摇号但未中号的!家庭,?在下一轮《配租:时应当优先考—虑
—
第二十四条! 实物配租坚持【公,开、公正、公—平的原则实物配租政!策、分?配方案及房源均要】向,。所有符合条件—的低:。收,。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开!,并:确保分?配方案、《分配程序《公正、公平
】
》 第二十五条 【廉租住房平均租金】标准,一般由—房屋维?。修费和?管理费两项》因素构成,由当地房!产,管理:部门测算,经过有关!专家论?证,,并由同级物价部门!。核定,?报当地政府批准【后公布执行》,并报?上,级房产管理》部门和物价》部,门备案单套》。廉租住房的租金标】准应以平均租—金标准为《基础,再根据—房屋结构、等级、设!施、楼层、层高、朝!向及所处地段和环】境等因素进行增【减,调剂:
】 第二十《六条: 申请家庭应享受】。的实物?配租:面积,为家庭廉租住!房保障?面积标?准与家庭自有—住房(或者租住福利!。公房)面积之差
!
第二!十七条 实物—配租的家庭,应享受!的,面积标准之内的【。部分:按廉租住房租金【标,准收:取租:金;超出家庭—应,享受:的,面积标?。准之外的部分—。,按市场租金收【取,对享受城市居民最】低生活保《障的家庭,可—以免:收家庭应享受的面】积标:准之内的租》金
【
, 第?二十八条 实物配】租坚持合同管—理的原则《在配租前让申请【人了解?。合同条款的主要【内容,配租后入住前!与,申请人签订廉租住房!租,赁合同?合同期限为1年,1!年签订1次 —
? ,。
第二十【。九条:。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!动态:管理因承租人家庭】情,况,发生:变化等原因,致使】家庭应享受的配租面!积标准发生变化【的,廉租住房—保障机构应当根据实!际情况,对承租人的!住房或者租金标准进!行相应?。的调整承租人不【再符合廉租》住房实物配租条件】的,应?当退还?廉租住房对退—还廉租住房确有困】难的,经申请和【审批,可以提高其租!住的廉租住》房的租金《。标准到市场租金水平!对无正当理由—拒不:退房又不按市场租】金缴纳的,由房【产管理部门申请人民!法院:强制执行
!
? 第三十条 —廉租住房承租—人,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,由房产管理部门!。收回其承《租的廉?租住:房,并?。补缴市?场平均?租金和廉《租住房租《金的差价对拒不退房!的,申请人民法【院强制执行,情节恶!劣的,?。按有关法《律、法规处理
】 》 (一)申请人【不如:实申报家庭情况,提!供虚:假材料,《骗取廉租住房的;】
:。 —(二)?将承租的廉租—住,房转借、转租的;
!
— (三)擅》自改变廉《租住房用途的—;
《 《 (四)擅自装【修或:者改变?房屋结构影响—房屋使用安》全的:;
】 (五)连续6个】。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!居住的;
! (六)无故拖!欠租金连续6个月】以上的;
【。 《 (七)《。其它违反有关规【。定的
《。
:
《 第三十一条 实物!配租的房源采取【多种:渠道筹集,》包括:集,中新建、普》通商品房小区中【配建、经济适—。用,房小区?中配建?、棚户区改》造项目?配建,收购小户型新!建商品房、经—济适用房或者二手房!、租:赁,小户型住房等方【式
《
第【三十二?条 提倡和推广在】新建:。普通商品《房小区和经济适用房!小区中配《建一定比例的廉租住!房,其中,在经【济适用房小区中配建!的,由房产管理部门!会同当地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制定【廉租住房建设计划
!
: 配建廉租住—房的主要程序包括】:
《 : ?(一)国土资源部】门把配建廉》租住房的套数、【。建设标准、收购价格!或者收回条件—作为前置条件,【并在国有《建设用地划》拨决定书或者国有】建,设用地使用权出【让合同中《。明确约定;
! (二—)开发建设单位在取!。。得土地使用权后【,,。与房产管《理部门?签订廉租《住房配建合同,约】定廉租住房配—建面积、套数、布局!、套型?以及建?成后的?回购或者移交—等事项;《
,
(三!)开发建设单位凭】住,宅建:设,用地手续和廉租【住,。房配建合《同到发展改革、建设!、规划等部门办理】相关:手续:
【。 第三十三—条 实物廉租住【房所有权,由房产】管理部?门代表当《地,政府行使,按规【。定办理?房屋产权登记— ,。
第七章 资金】。管,理
《第三十四条》 市:、县两?。。级财政部门》是廉租住房保障【资金的主管部门,负!责廉:租住房保障资—金,的筹集、管理—、预算分配》、资金拨付》、,预决算审核》、投资评审和监督】检查
! 市、县两—级房产管理部—门负责廉租》住房:。。保,障资金的预决算【编制,严格按照【财政部门的》。规定,安排和使【用廉租?住房保障资金
! :
《第三十?。五条 廉租住房保障!资金主要来源—。。于下列渠道:
! (一)住!。房公积金增值收【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!准,备金和管理》费用后的全部余额】;
《 》(,二)从土地出让金】净收益中《按照不低于》10%的比例安排用!于廉:租,住房:保障的资金;
! : (三)市【、,县财政预算安排用】于廉租住房》保障的?资金:;
? , : , (四)省—级,财政预算下达本市】的廉租住房保—障奖补资金;—
— :(五)?。。中央:预算内投资中下达本!市,的补助资《金;
— 《(六)中央》财政下达本市的【廉租住房《。保障专项补助资金】;
— (七)社【会捐赠及其他方【式筹:集的资金
】。
》第三十六《条 廉租住房租【金收入实行“收支】两条线?”管理,专》项用于?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!。。,不足部分视财力】情况重点在预算中安!排廉租?住房租金收入与廉租!住房保障资金不得】混同:安排使用
】。
第三十】。七条 ?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!行专项管理、分账】核算、专款专—用,专项用于—廉租住房保障—开,支廉:。租住房?保,障工作?所需经费,通过【同级财政预算—安排解决
—
第】三十八?条 :廉租住房保障资金】实行项?目预算管理市、县】房产管理部》门应当会同有—关部门,《于每年第三季度【根据下年度廉租【住,。。房保障?计划,编制下年度】廉租住房保障—支出项目《预算,经同级财政】部门审核,并—报经同级人民—政府提请同》。级,人大批准后实施【
《。 市、县】财政部门要商—有关部门根据当地】年度廉租《住,房保障计划,指【导同级?房产管理部门科学合!理测算廉租住房保障!资金需求,并—根,据廉租住房》保,障资金来源情况,】做好:年度廉租《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!算编制工作
】
《。 :第三十九条 —市、县财《政部门在《安排年度廉租住房】保障支出项目预算时!,首先要按照住房公!。积金管?理条:。例,(国务院令第35】0号)的规定,确】保将住房公积—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!贷款风险准》备金:和管理费用后—的余额全《部用于廉租住房【保,障资金;《其次:要按照规定》将土地出让金净收】益不低于10—%的比例用于廉租】住房保?。。障资金?上述:两项资?金不足的,可以【适当:提,高土地出《让金净收益用—于,廉租住房保障的【比例:,仍不足的》由当地财政通—过同级预算以—。及上级补助(—包括中?央,预算:内投资补助以及中央!财政和省级财政【专项:。补助:),予,以安:排
!。 第四?十,条 每年年度—终了,?市,、县房产管理—部门应当按照同级】财政部门规》。定,报?送年度廉租住房保】障,支出项目决算—年度廉租《住房保障支出—项目出现资》金结余,经》同级财政部门批【准后,可以》继续滚存下》年,安排: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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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:。四十一条 市—、,县两级人民政府及】财政部门,》要加强对廉》租住房保障资金筹】集和使用情》况的监督检》查对:于不按照《规定筹集、安排使用!和,管,理廉租?住房保障资金的【,要严格《按照财政违法行为】处,罚处分条例(国【务院令?第427号)等【有关规定进》行处理?,并依法追究—有关责?任人员的行政责任】。;构成犯《罪的,依法追—究刑:事责任
第八】章 附 则》
第四十—二条 各县》(市)?可根:。据山东省廉租—。住房保障办》。法及本实施细则,制!订详:细的: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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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条!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!之日起施行德—州市:人民:政府办?公室2005年5】月2:。8日发布的德州【市,城,镇最低收入家—庭廉租住房管理【办,法(德政办发〔20!。05〕18号—)同时废《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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