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德州《市关于城《中村改造项目和保障!。性住房项目建设供】电配套建设》费收取标准的通知】 ,
各》县(市、《区)人民政》府(:。管委会),市政府有!关部门:
【 :
为加快】全市城中村》旧住宅区和》棚户区改造步—伐,进一步推进经济!适用:住房、廉租住房等保!障性住房建设,【切实改?善市民?居,住条件和生活环【境,经市《政府:同意,现将城中村改!造等:项目和保障性住房】项目建?设中:供电配套建设费的】收取标准和适用【范围通知《。如,下:
《
【 ,一、适用范围
!
— (:。一):全市范围内》城中村、旧住宅区】和棚户?。区改:造项目
—
》 :(二)全《市范:围内经济适用住【房、廉租住》房、公?共,租赁住房、限—价商品?房等保障性》住房:
《 二、收【取标准
【
上述】项目供电配》套建设费《收取设计、》设备采?购,和施:。。工,。费用,?由供电公司按商品房!开发:配置标准设计—、施工,竣工后工程!决算由审计部门审】。计,:按实际施工成本【收缴
!
?本规定自通》知印发之日起执【行
《德州市人民政府办】公室 ?。
】 ? ? 】 : 》
二—○一:○年七月十五日 !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