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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州市!关于:城中村?改造项目和保障性住!房,项目:建设供电配套—。建设费收取》标准的通知 【 各县(市、】区)人民政》府(管委会》),:市政府有《关部门?: ? :   为加快!全市城中村旧—住宅区和棚户区改】。造步伐,进一步【推进经济适用住房】、廉租住房等保障】性住房建设,切实改!善市民居住条—件和生活环境,经】市政府同意,—现,将城:中村改造等项—目和保障性住房【。。项,目建设中供电—配套建设费的收【取标准和适用—范围通知如下: !    】一、适用范》围    ! , (一)《全市范围内城中【村、旧住宅区和【棚户区改造项目【。 ,    】 (二)全》市范围内《经济适用住房、【廉租住?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】、限价商品》房等保障《。性住:房 》   二、收取】标准 《  ?  》上,述项目供电配套【建设费收《取设:计、设?备采购和施工费【用,由供电》公司按商品》房开发配置标准设计!、施工,竣工后【工程:决,算由审计部》门审计,《。按,实际施工成本收缴 !    【 本规《定自:通知印发之日起【执行:。 德州市人【民,政府办公室 — ,     —    《    《         ! ,     》 二○—一○:年七月十五日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