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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德州市关于—城中村改造项目和】保障:性住房项《目建设?供电配套建设费【收取标准的通知 】
各县(市、!。区)人民政府—(管委会)》。,市政府《有关:部门:
!。
为加快全市!城中村旧《住宅区和棚户区改造!步伐,进一》步推进经济适用【住房、廉租住—房等保障性住房建】设,:。切实改善市民—居住:条件和生《活环境,经》市政府?同意,现将城中【村改:造等项目和保障性住!房项目?。建,设中供电配套建设】费的:收取标准和》适用范围通知如下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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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一、《适用范?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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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全市】范围内城《中村、旧《住宅区和棚户区【改造项目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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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全【市范围内经济—适用住房、廉租住房!。、公共租赁住房、限!价商品房《等保障性住房—
《 ? 二、收《取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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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!项目供?电,。配套:建设费收取设计、】设,备采购和施工—费用,由供电公司按!。商,。品房:开发配置《。标准设?计、施工,竣工后】工程决算由审计部】门审计,按实际施工!成本收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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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本规定自通【知印发之日起执行】
: 德州市人民政【。。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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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《○年七月十五日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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