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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临沂?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!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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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政发》。[2:。005]《43号
第—一,。章 总《则
第》一条 为进一【步加强农村宅基【地管:理正确引《导农村村《民住宅建设》合理节约《。集约使用土》地切实保护耕—地根据中华人民【共,和国土地《管理:法、山?东省:实施<中华人—民共和国《土地管理法>—办法等法律、—法规:结合我市《。实际制?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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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条 —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!宅基地管理适用本办!法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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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:条 市、县人【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!主管部门负责本辖】。。区内农村宅基—地管理和监》督工作乡级人民政】府依法?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!村宅基地《管理的有关》。工作
— ,。
第四条【 农村《居民点建设必须以】县域:规划、?乡镇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和村庄建】设规划为依据要从】严实施规划从严【控制村镇建设用地】规模合理《确,定小城?镇和农村居》民,点,的数量、布局、范围!和用地规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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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条 ? 加强农村宅基【地用地?计划管理农村—宅基地占用农用地要!纳入年度计划不【得超过计划》批地农村宅基—地占用农《用地:。的指标要和农—村建设?用地整理新增加【的,耕地:面,积,挂钩: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!。。。门对:新,增,耕地面积《检查、核《定后应在总的年【度计划指标中优【先分配?等量的农用地—。。转用指标用于农村】住宅:建设各?级须在每年年底【前将农村宅基地占】用农用地的》计划执行情况报【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!资源管理《部门备案 》
【 第:六,条 ?农村:村民住?宅建设要按规划、有!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!和中心村集中充【。分利用原有》村内:空闲地和山坡荒【地,严格控制《占用农用地严禁占】用基本?农,田要大力推进旧村改!造实施迁村并点【;划定村界整治“空!心村”?城市规划区内—的农:村村民住宅建设要集!中建设住宅小区;】城市规划区外的农】村村民?住宅:建设必须按照城【镇化:。和集约用地的—要求集中《建设农民《新村有条件的地方鼓!。。励,兴建多层《、高层住宅在规【划撤并的《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!。造外停止《审批新建、》重建、扩《建住: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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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章 宅—。基地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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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—农村村?民一户只能》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划!宅基地?必须符合《土地利用总》体规划和村》镇建设规划新—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!为
】 (一)》城市郊区及》乡镇所?在地每户面积—不得超过《132平方米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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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!)平原地《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!166平《方米村庄《建在盐碱地》、荒滩上的可适当】放宽但最《多不得?超过200平—。方米:;
》 (—三)山地丘陵地区建!。在平原地上的每户】面,积为1?3,2平方米;建在【山坡薄地上的可【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!超,过233平方米【
人!均占:有耕地666平方】米以下的村庄住宅用!地,应低于前款》规定限额
第】三章: 宅基地审批 !
第八条 — 农村村民》新建、改建、扩【建,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!。。空闲地、老宅基地以!。及荒坡地、废弃地】具备下列条》件之一?的可以申《请,住宅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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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》年满20周》岁,在本村落户的—农村公民因》结婚:等原因确需》新建住宅分户的【;
【 (《二)原?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!因国家、《集,。体,建设需要搬迁的; !
》 (三)因自然!灾害等?原因需?要新建住宅的—;,
?。 (【四)经县级以—。上人民政府批—准回原?籍落户定居》。(出:具批准?证明)且农村—。确无住宅的; 【
》 (《五)县?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!的其他情《形
》
第—九,条 属于》下列情形之一的不】予批准
】 ? (一)《不符合第八条所列条!件的:; :
: (二】)非本?村村民;
【 —(三)出卖、出【租、赠与他人—住房或将住》宅,改为经?营场所又申请宅基地!的; ?
—。 (四)》。原有宅基《地能够解《。决分户需要或—一户多?宅的;?
:
— (五)村内—有空闲地、老宅基】地未:利用又申请使用【农用:地的;?
!(六)不符合—村庄建设规划和土】。。地利用总体规划【的;
— (七)其!他不予批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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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条 农村—村民住宅《用地按下列程序报】。批
》 ? (一)》农村村民《向本村?民委员会提出申【请并填写村镇规划】选址意见书申请、审!批表和村民住宅用】地呈批书;》
】 (二)村民委员会!根据当年住宅—用地计划召开村【民,会议或村民代表大】会讨论后确》定建房户名单并张榜!公布7?日无异议的报乡级】人民政府《审查;?
《 》。(三)乡级人民【政府对?经审查符合》条件的报《县级国?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!府批准
》
,。 : : 市辖三区的【农村村民《申请使用《宅基地由《设在各区的国土资源!分局审核区人民【政府:批,准, ,
村!民委员会应张榜公】。布批:准的建房名单接【受,群众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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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一条: 农村村支两委成!员申请住宅用地的应!由所在乡《镇领导集体》审查同?意再按?本办法第《十条规定的》程序报批 》
第!十二条? 农村村》民住宅用地涉—及占用农用地的须】办理农用地》转用审批手续占【用耕地建住》宅的由本村民委员】会开垦?整理与所《占耕地数量》、,质量相当《的耕地
】
第十—三条 《经批准的住宅—用地须由《乡,级,人民政府按照批准】的面积和位》置到现场划》线定界后建房户【方可施?工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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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】。。条 健《全,宅基地管理制—度,在宅基地审批过程】中乡镇国土资—源管:理所要做到“三到场!地”即受理》宅基地申《请后:要到:实地审查申》请人:是否符合条件、【拟用地是否符合【规划等;宅》基地经依法》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!批放宅基地;村民住!宅建成后要到实【。地检查是《否按照批《准,的面积和要求使【用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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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】 农民对批》准的:住宅用?地不得擅自改—变位置、用途不得】自行交?换、转让、出租、买!卖和赠?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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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六条 【 鼓励子女与父母】同宅对不能与—子女同宅且确无其他!住宅的老人》村集体组织可统一规!划老年?。用房每户占》地面积不得超过【100平方米 【
第!十,七条 ? 严禁?城镇居民在农村【购置:宅基地;严禁为城镇!。居民购买和违—法建造?的住宅发《放土:。地使用证;》严禁先?建设:后报:批;严?禁只:办理:规划选址意》见书不办理用地手】续就为其办理房【屋所有权登记证书;!严禁:村办企业用地以【宅基地方《式报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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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【 宅基地使—用权的收回、转让】与登记
第十八!条 严格》实施农村村民—“一户一宅”制【度严禁农村村民【。一户多宅农》村村民有两处—以上:宅基:地的村民委员会须依!法将多余《的宅基地收回统一】安排:使用有地上》附着物的应》当适当?补偿:补偿标准由村民【。委员会或村民代【表大会?确定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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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十,九条 异地建新宅!的必须腾出旧宅【基地由村《集体:依法收回统一安排使!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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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条 【对已经合《法取得宅基地的后】因参军、考学—、招:工、经商等户—口迁移到外地—。且不在本村居住的村!民经市、县》有关行政《主管部门批准可以】将其拥有的房屋【连同宅基地有—偿转:让,或出租?。给符合申请宅—基,地条件的村村—。民但转?让或出租后不—得另行?申请宅基地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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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一条 《农村村民因买卖、】交换、赠予、继【承房产等原》因使宅?基地使用权发生转】移的符合申请宅【。基地条件的》本村村民应》当办理土地》使用权变《。更登:记手续;不》符合申请宅基—地条件的本村—村民只享有》房屋所有权其—土地使用《权由村级集体组【织收回统一安—。排使:用并:对其房?产适当补偿
】 已【。批,准的宅?基地两年未》建,设的其批准文件自动!失效由村级集—。体组织收回统一安】排使用
! 对收》回、退出、转让的宅!基地符合申请宅基地!条,件的本村村民—必须依法办理土【地使用权《注,。销登记?和变更登记》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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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】。条 严格禁止村民!。或村集体组织以【任何名义向村以外】的公民转《让、:买卖宅基地擅自转让!、买卖的按照中华人!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!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!规定有?关行: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!有关:。手续并由国土—资源行政《主管部门按照擅【自转让土地使用【权的规定依法处理 !
【 第二十三》条 住宅》。建成:后由乡级人民政【。府国土?资源管理部》门工:作人员?。对实际用地》进行复核与》批准:文件相符的由县、区!国土资源行政主管】部门:审批后报《同级人民政府—批准予以确权—登记颁发集体土地使!用证
! , 第:二十四条 》 严禁村民》委员会收取宅基地费!;严禁乡级政府有关!部门搭车收费—国,土资源部门只收取土!地使用?证工本费各地一律】不得:在宅基地《审批中向《农民收取新增建【设用地土地》有偿使用费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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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— 罚则?
第二十五【条 对未经—批准先?占、抢占及乱—批乱建住《。宅,的一律按非法占地】、,批地论?。处构成?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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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【条 农村村民【未经:批,准或者?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!准,违法占地《建房的由国土资【源行政主管部—门依:法查处所建房宅【符合规划《。和面积标准符合【申请宅基地条件【经户主申请》免予拆除处罚的须依!照中华人民共—和,国土地管理》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!条处罚并依法办理】。宅基地审批手续对】不符合规划的一律】予以拆除退还非法】占用的土地
! 超—过规:定标准占《用宅基地的》多占的土地以非【。。法占用土地论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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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!条 : 非法转《让宅基地或》者非:法转让土地》。建,住宅:的非法转让宅—基地批准文件和【指标的?由县经以上》人民政府国》土资源?行,政主管部《门责令限期整改没】收非法所得;构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,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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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】条 有《下,列情形之一的其【。批准文件《。。无效 ?
》 (一)—无,权批准使用宅—基地:的单位?或者个人非法批准】农村村民占用土地】建住宅的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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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二)超越批【准,权限非?法批准?农,村村:民占用土地建住宅】的;:
【 (三)不按照】利用总?体规划?确定的用《途,批准土地建住宅或】违反本办《法规:定的:程序批准占用土【地建住?宅的:
!对非法批准使—。用的宅基地应当收】回有关当事人—拒不归还《的,以非:法占用土地论—处因非?。法批准宅基》地对当事人造成【损失的由非法—。批地单?位或责任人依—法承:担赔偿责任对非法】批准:宅,基地的单位主要负】责人或责任人由其】所在单位或者上【级主:管部门或者行政监】察部:。门依法?给予行政《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?刑事责?任
】 第二十九条【 《国土资?源行政主管》部门工作人》员在宅基地管理工】作中玩忽职守—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!弊,的由所在《单位或?上级主管部门依法】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,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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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条 当事人对!。。行,政处罚决定不服【的可:依法申请复》议或向人民法院【起,。诉当事人逾期不申】请复:议也不?向人民法院起—诉又: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!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!申请人民法》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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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一条 本办法!自发布之日》起,施行2001—年12?月25?日发布实《施,的临沂市农民住宅】用地:管理:暂行办法同时废止】。
二《OO:五年十月十八日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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