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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。 临沂市农村宅基】地,管理暂行办法 【。 临政发[】20:05]4《3号 第一章 】。 总则 》 第一?条 为进》一步加强农》村宅基地《管理正确《引导农村村民—住宅建设合理节【约集约?使用土地切实保护耕!地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土?地,管理法、山东省【实施<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土地管?理法>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结【合我:。。市实:际制定本办法 ! :。。 第二条【 本市行政区域】内农村宅基地管理适!用本:办法 ? 【 第三条 市、县!人民政?府国土资《源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本?辖区内农村》宅基地管理和—监督工作乡级人民政!府依:法负:。责本行?政区域内农村—宅基地管理的—有关工作《 : 《 第四》条 农村居民【点建设必须以县【域规划、乡镇—。土地利用《。总体规划和村—庄建:设规划?为依据要《从严实施规划从严】控制村镇建设用地】规模合理《确定小城镇和—农村居民点》的数量、布局—、范:围和用?地,规模 】。 第五条 加!。强农村?宅基地用地计划【管理农村宅基地占】用农:用地要纳入》年度计划不得—超过计?划批地农村》宅基地占用》农用地的《指标要?和农村建设》用地整理新增—加,的耕地面积挂钩县】区国土资源管理部】门对新?增,。耕地:面积:。检查、?核定后应在总的年】度计划?指标中优先分配等】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!用于农村《。。住宅建设各级—须在每年年》底前将农村宅基地】占用农用地的—计划执?行情:况报上一级人—民政府国土资源【。管理部门备》案 ! 第六条 农村】村民住?宅建设要《。按,规划、有计划地逐】步向小城镇》和中心?村集中充《分利用原有村内【空闲地和山坡荒【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!地严禁占用基本【农田要大力推进旧】村改:造实施迁《。村并点;划定村界整!治“空心村”城【市规划区内的—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!集中建设《住宅小区《;城市规划区外的】农村村民住宅建设】必须按照城镇化【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集!中建设农民新村有】条件的地方鼓—励兴:建多层、高》。层住宅在规》划撤:并的村庄《范围内除危房改【造外停止审批新建、!重建、扩建住宅【 : 第二章 宅基!地标准 《 , 第七条 —农村村?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!宅基地新划宅—。基地必须符合土地】。利用总体规划和村】镇建设规划》新建住宅用地面积】限额为?     !。(一)?城市郊区及乡镇所】在地每户面积—不,得超过1《32平方米; 】     【(二)平原地—区每:户面:积不得超过1—66平?方米村庄《建在盐碱《地、荒滩《上的可适《当放宽?但最多不得超—过200平方米;】 ,    【 (三)山地丘陵】地,区建在平原地上的】每户:面积为132—平,方米;建在山坡【薄地上的可适当放】宽但最多不得—超过233平—方米  【   人均占—有,。耕地666平方米以!下的:村庄住宅用》地应低于前款规【。定限额 第【三章 》宅基地?审,批 : :第八条 农—村村民新《建、改建、扩—建住宅?要充:分利:用村内空闲》地、老宅基地以【及荒坡?地、废弃地》具备下列条件之【一的可以申请住【宅用地  !   (一)年满】20周岁在本村【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!婚等原因确需新建】住宅分户的》; 》     (二)原!住宅影响村镇规【划或:因国家?、集体建设》需要:搬迁的; 【     (三】)因自然灾害等【原因需要《新,建住宅的《。; —。    (四)经县!级以上人民政—。府批准回《原籍落?户定居(《出具:批准证明)且农村】确无住宅的; 】   》  :(五)县《级以上人民政—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! ? 第九【条 属于下—列情形之一的不予】批准 》 :    《(一)?。不,符,合第八条所》列条件?的; 【  : ,。 (二)非本村【村,民;  】   (三)出卖】。、出租、赠与他人住!房或将?住,。宅改为经营场所【又申请宅基地的;】 《     (四)】原有:宅基地能够解决【分,户需要或一户多宅的!; 《     —(五)村内》有空闲地、老—宅基地未《利用又?申请使用农用—地的; 》    — (六)不符合村庄!建设规?划和土地利用总体】规,划的; 《   —  (七)其—他不予批准》的 》 ? 第十条 【农,村村:民住宅用地按下列】程序报?批 —    (》一)农村《村民向本村》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!填写:村镇规划选址意见】书申请?、审批表《和村民住《宅用地?呈批书; 》   —  (?二):村民委员会根据【当年:住宅:用地计划《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!。代表大?会讨论后确定建房】户名单?并张:榜公布7日无异【议的报?乡级人民政府审【查; 《 ?    (三)【乡,级人民政府对经审】查符:。合条件的报县级国】土资源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审核后报同—级人民?政,府批准  !   市《辖三区的农村村【。。。民,申请:使用宅基地》由设在各《区的国土资源分局】审核区人民政府【批准  】  : 村民?委员会应张榜—公,布批:准,的建房名单接受群众!。监督 !。 第十一条— :农村村支两委成【员申请住《宅用:地的应由《所在乡镇领导集体审!查,同意再按本》。办法第十条规定的】。程序报批 】 , : :第十二条 农【村,村民住宅用》地涉及占用农用地】的须办理农用地转】用审批手续占用耕】地建住?宅的由本村民委员会!开垦整理与所占耕地!数量、质量相当【的耕:地 【 第十三条 】 经批准的》住宅用地《。须由乡级人民政府按!照批准的《面,积和位置到现场划】线定:界后建房户方—可施工 ! 第十四条 】 健全宅基地—管理制?度在宅?基地审批过程中【。乡镇:国土资源《管理所要做》到“三到场地”即】。受理宅?基地申请后要到实】地审查申请》人,是,否符合条件、拟【用地是否符合规划】等;宅基地经依【法批准后《要到实地丈》量批:放宅:基地;?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!实地检查是否—按照批准的面积和】要,求使用土《。地 《 第十五!条, , 农民对批准的【住宅:用地不得擅》自改变位置》、用途不得自—行交换、转让、出租!、买卖和赠予 【 ? 第—十六条 鼓励子】女与父母同宅对不】能,与子女同宅且—确无其他《住宅的老人村集体】组织:可统一规《划老年用房每户占地!面积不得《超,过100《平方米 》 ?。 ?。 ,。第十七条 严禁城!镇居民在农》村购置宅《。基地:;严禁为城镇—居民购买和违法建】造的住宅发放土地】使用证;严禁—先,建设:后报批;严禁只办】理规划选址意见【书不:办理用地手》续就为其《办理房屋《所有权登记证书;】。严禁村?办企:业用:地以宅基地》方式报批《 《。 第四章 【宅,基地使用权的收回】、转让与登》记 : 第十八》条 严格实施【农村村民“一—户一宅?”,制度严?禁农村村民一户多】宅农村村民有两处以!上宅基地的村民委员!会须依法将多—余的宅基地收回统一!安排使用有》地上:附着物的应当适【当补偿补偿标—准由村?民委:。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!确定 》 》。 第十九条 异】地建新宅的必须腾】出旧宅基地由村【集体依法收回统一安!。排使用 》 , 第二】十条 对已—。经,合法取得宅基地的后!因参军、考学—、,招,工、经商等户口迁】移到外?。地且不在本村—居住的村民经市、】。县有关行政主—管部门?批准可以将其—拥有的?房屋连同宅基地【有偿转让或出租给】符合申请宅基地【条件的村村》民,但转让或出租后不】得另行申请宅基地 ! 【 第二十一》条 农村村民因买!卖、交换、赠予【、继承房产等—原因:使宅基?地使:用权发生转移的【。。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!的本村村《民应当?。办理土地使》用,权变更?登记手续;不—符合申请宅基地条】件的本村村民只享】有房屋所有权—其土地使用权由村级!集,体组织收《。回统一安排》使用:并对其房产适—当补偿 《 ?     》已,批,准的:。宅,基地两?年未:。建设的其批准文【件自动?。。失效由村级集—体组织收《回统:。一安排使用 — ?     》对收:回、退出《。。。、转让的宅基—地符合申请宅基【地条件?的本村村民》必须依法办理—。土地使用权注—销登:记和变更登记手【续 《 第【二十:二,。条 ?严格禁止村民或村】。集体组织以任—何,名义向村以》外的公民转让—、买卖宅基地擅自转!让、买卖《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土地管》理法实施条例—第三十?九条规定有关行政主!管,部,门,。不,得办理?有关手?。续并由国土资源【行政主?管部门按照擅自【转让土地使用权【的规定依法处理【 : : 第—二十三条 住宅建!成后由乡级人民政】府国土资源》。管理部门工作人【员,对实际用地进行【复核与批准文件相符!的由县、区》国土资源《行政主管部门审【批后报?同级:人民政府批准予【以,确权登?记颁发?集体土?地使用证 — ? 第二—十,四条 严禁村民委!员会收取宅基—地费;严禁乡级政府!有关部门搭车收【费国土?资源:部门只?收取土地使用证【工本费各地一律不】得在宅基地审—批,中向农民《收取新增建设用地】土地有偿使用—。费 : :。第五章? : 罚则 》 第二十五条 【 对未经批准—。先占、抢占及乱批】。乱建:住宅的一《律按非法《占地、批《地论处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。任 【 第二十六条 !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!或,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!批准违法占地建【房的由国土》资源行政主》管部门依法查处所】建房宅符合规—划,和,面积标准符合申请】宅基地条件经户主】申请免予《拆除:。。处罚的须依》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!地管理法《实施条例第四—十二:。条处罚并依法办理宅!基地审批手续对不符!合规划?的一律予以拆除退还!非法占用的土地 ! :   ?  超过规定标准占!用宅:基地的多《。占的土地以非法【占,用,土地论?处 : 【 第二十七条— 非法转让—宅,基地或者《非法转让土地建住】宅的非法转让宅基地!批,准文件和指标的【由,县经以上《人民政?。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限》期,整改没收非法所【得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:究刑事责任 ! ? 第二十八—条 有下》列情形之一》的其:批,准文件无效 !    《 (一)无权批【准使用宅基地的【。单位或者个人非法】批准农村村民占【用土地?建,住宅的; 【     (二)!。超越批准权限—。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!用土:地,建住宅的; 】     (三】)不按照利用总体规!划确定的用途批准】土地:建住宅或违反本办】法规定的程序批准占!。用土地?建住宅的 !   ? 对非法批准使用】的,。宅,基地应当收回有关】当事:人拒不归还的以非】法占用土地》论处因?。。非法批准宅》基地对当事人—造成损失的由非【法批地单位或责任】人依法承担赔偿责】任,对非法批准宅—基地:的,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责!任,人由其所《在单位或者上级【主管部门或者行【政监:察部门?依法给予行政处【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— 第二十【九条 国土资!源行政?主管部门《。工作人员在宅—基地管理工作中玩】忽,职守、?滥用:职权、徇《私舞弊的由所在单】。位或上级主管部【门依法?给予行?政,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【 ?。 第三十条 】 当事《人对行政处罚决【定不服的可依法【申请:复议或?向人民法院起—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!复,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!诉又不履行》处罚决定《的由:作出处罚决》定的:机关申?请人民法院强制【执,行 ? 《 第三十一条】 本办法自发!布之日起施》行20?01年?12月25日发布实!施的临沂《市农民住宅用地管理!暂,行办法?同时废止 — ,二O:O五年十月十八【日,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