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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临沂市?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】办法
临政!。办发〔200—。8〕48号
第】一章 总 —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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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改进和!规范经济适用—住,房制度保护当事【人合法权益根据【经济: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】(建住房〔》200?7〕:2,。58号)结合我市实!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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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条 本办》法所称经济适—用住房?是指政府提供政策】优惠限定套型—面积和销售价格按】照合理标准建设【面向城市《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庭供应具有】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!。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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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!法所:称城市低《收入住房《困难家庭是指市区和!县人民政府所在【地镇的范围内—家,庭收入、《住房状况等符—合市、县人民政府】规,定条件的《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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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?三条 经济适用住!房供应?对,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!对,象相衔接《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!全市经济适用—。住房的管理工作县房!产主管部《门负:责,本行政区域》内经济适用住房的】管理工作
】 : 市发改、—国土资源、建—。设、规划、财政【、监察、物价、【。国,税、:地税及金融管—理,。等部门根《据职责分工负—责,经济:适用住房有》。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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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 发【展,经,济适用住《房应:当在国家统一政【策指导?下坚持因地制宜政府!主导社?会参与市《、县人民政府要根据!当地经济社会发展】水平、居民住房【。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!素合理确定经济适】。用,住房的政策》目标:、建:设标准、供应范围和!供应对象等并组【织实施市《人民政?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!适用:住房工?作负总责对所辖【县人:民政府实行目标【责,。任制管?。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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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条 【。市、县?人,民政府应当在解决】城市低收入家庭【住房困难发展规【划和年?度计:划中明?确经济适用住房【建设规?模,、项目?布局和用地》安排:等内:容并纳入本级国【民经济?与社会发展规—划,和住房?建设规划及》时向社会公布
第!二,。章 政策优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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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经济】适用住房建设用【地以划?。拨方式供应用地应】纳入当?地年度土地供应计】划确保?优先供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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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】济,适,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!城市基础设施配【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!性收费和政府—性基金经济适用住】房项目外基础—设施建设《。费用由?政府负担经》济适用住房建设【单,位可:以以在建项目作【抵押向银行申请住】。房开发贷《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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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七条 购买经济!适用住房的个人向】。银行申请贷款除符】合个人住房》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!还应当?出具市、县经济适用!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!房的核?准通知
!。 购《。买经济适用住—房可提取《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!先,办理住房公积金【贷款经济适用—住房的?贷款利率按有关【规定执行
! ?经济:。适用:住房的建设和供应】要,严格执行国》家规定的各项税【费优惠政策
第!三章 建设和价格管!理
第《八条: 经?济适用住房要统筹】规划、合理布局、】配套建设《充分考虑城市—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庭对交通【等基础设施》条件的要求合理【安排区?位布局
》 ?。 在商》品住: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!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!项目出让条件—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!济,适,用住房的建设总面】积、单套建筑—面积、套数》、套型比例》、建设标准以及【建成后移交》或者回购等事项并】以合同?方式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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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!。。 经济适用住房建】设按照?政府组织协》。调、市场运作—。。的原则可以》采,取项: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!择具有相应资质【和良好社会责—任,的房:地产开发企业实施】;也可以由市—、县人民政府确【定的经?。济适用?。住房管理实》施机:构直接?组织建设在经济适】用住房建设中应注重!。发挥国有大型骨干建!筑企:业,的积极?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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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十:条 经济适用住【房单套的建筑面积】控制:在60平方》米左右市、县人民】政府根据经》。济发展水平》、群众生活水平【、住房状况、家庭】结构和人口等因素】合理确定经济—适用:住房建设规模和套型!的比例并进行—严格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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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。一条 开发企【业已报并被批准【的经济适用住房建】设项目?应当按规定要求【开工
】 ,。 第十二条 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!名,义取得划拨》土地:后以补?交土地出让金等方】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!发,
【 第十三《条 经济适用住【房,的建设应当严格【。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!保工程质《量经济适《。用住房?建设单位对其开【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!房工程质量》负最:终责任向买受人【出具住宅《质量保证书》和住宅使用》说明书并《承担保?修,责任确保《工程质量《和使用安全有关住】房质量和性能等方】。面的要求《应,在建设合同中—予以明确《
【 经:济适用住房的施工】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!方式选?择具有资质和良好社!会责任的建筑企业】和监理公司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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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!住房项目可采取招】标方:式选择物业服务【企业实施前期物业】服务:也可以在社区—居委会等《机构的指导下由居】民自我管理提供符】合居住区居民基【本生活需要的物业】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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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【 经济适》。用住房?的价格?应当以保本微利为】。原则其销《售基准?价格及浮动幅度由】有定价权的》价格主管部》门会同经济》。适用住房主管—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!房价格管理的有关】规定在综合考—虑建设、管理—成本和利润的基础】上确定并向》社会公布房》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!经济适用住房—项目利润率按—不高于3%》核定:;市、县人》民政府直接组—织建: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!能按成本价销—售不得有《利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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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十六条 经济—适用住房《实,行收费卡制度—各有关部《门收取费《用时必须《填写:价格:主管部门核发的【交费登记卡》任何单位不得以押】金、保证金等名义变!。相,向,经济适用《。住房:建设单位收取—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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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七条 经济】适用住房销售—应当实行《明码标价销售价【。格不得高于基准价】格及上浮幅度不得】。在标价之外收取【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!经济:适用住房价》格,确,定后应当向》社会:。。公布价格主》管部门应《依法进?行监督管理
【第四章 — 销售管理
【第十八条 城市【低收:入家庭申请购买经】济适用住《。房应同时符合—下列条件
】 (一—。)具有当地城镇户口!;
— (《二,)家庭收入符—合市、县《人民政府划》定的低?收,入家庭收入标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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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无》房或现?住房面积低于市、】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!房困难标准;—
: (四)!市、:县,人民政府规定的其】他条:。。件
【。 经济适用住房】。供应对象《。。。的家庭收入标—准和住房困》难标:准由政府《。。根据当?地商品住房价—格、居民家庭可支配!收,入,、居住水平和家庭】。人口:结构等?因素确?定实行动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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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九条 经济适【用住房管理应建【立严格的销售—管理机制 》经,济适用住房供—应实行申请、—审核、公《示和轮候《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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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条《 经济适用住房】资,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!处(镇人民》政府)、政府逐级审!核并公示的方式认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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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一条 符—合条:件的家庭可》以持核准通知—购,买一套与核准面【。积相:。对应的经《济适用住房购买【面积原则上》不得:超过核准面积—购买:面积在?核准面积《。以内的?按核准的价》格购买;超过核准】面积的部分不—得享受政府》优惠由购房人按【。照同地段《同类:。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!补交差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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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二条 居【民购买?经,济适用住房》后,。应当按?照规定办《理权属登记房—屋、土?地登记部《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!应当分别注明经济】。适用:住房:、划拨土地经济适】用住房购房》。人拥有有限产权购】买经济适用》。住房不满5年—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!因特殊原因确需【转让经济适用住【房的由政府》按照原价格并考【虑折旧和《。物价水?平等因素进》行回: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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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购买经济适用住房】满5年购《房人上市转让经【济适:用住房?的应按照届时同【地段普通商品住房】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!的一定比《例向:政府交纳土》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!。体,交纳比例由市、县人!民,政府确?定政府可《优先回购《;购房人也可以按照!政府所定的标—准向政府交纳—土地:收益等相关价款后】取得完?全产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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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上述规定应—。在经济适用住房购】买合同中予以载【明并明确相关—违约: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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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】人,购买的?经济适用住房—在,取得完全产权—以,前不:得用于出租经营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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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三条《 已经购买》经济适用《住房的家庭又购买】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!。用住房由政府按【规定:及,合同:约,定回购用于解决低】收入家庭的住房困】难;已参加福利分】。房的家庭在退回【所分:房屋前?不得购?买经济适用住房【;已购?买经济适用住房的】家庭不得再购买【经,济适用住房
第五!。章 单位集资合【作建房?
?第二十四《条 距离《城区较远的》独立工矿企业—和住房困《。难,户较多的企》业在符合土地利【。用总体规划、城市】规划、住房建设规划!的前提?下,经,政府批准可以—利用单?位自用土《地进行集资合作建】。房参加单位集资合】作建房的对象必须】限定在本单位低收】入住房?困难家庭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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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五条 单位集资【合作建?房是经济适用住房】的组成部分按照经济!适用住?房的有关《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!资合作建房应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】用住房建设计—划和:用地计划《管理
】 第二十六条 单!位集:资合作建房》在满:足本单位低》收入住房困难家【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!量剩余的由政—府统一组织向—符合经济适》用住房购房条—件的家庭出售—或由政府以成本价收!购后:用作廉租《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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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二十:七条 任何单位不!得利用?新征用或《新购:买土地组织集资合】作,建房;党《政机关、事》业单位一《律不得搞《单位集?资合作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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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!已参加福利分房、购!。买经济适用住—房或参?加单位集资》合作建房的人员不】得再次参加单—位集资合作建—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!。资合作建房名义【变,相实:施住房实《物,分配或商《。品房:开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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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九条 《单位集资《合作建房原》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!不得有利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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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:十条: 向职工》收取的单位》集资合作建房—款项实行专款管理、!专项:使用并接受当地【财政: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!部门的?监督
第》六章 ?监督管?理
?第三十一《条 市、县人【民政府要加强对已】。购经济?。适用住?。房的后续管》理,经济适用《住房主管部》门要切实履》行职责对已购经【济适用住房家庭【的居住人《员、房屋的使用【等情况进《行,定期检查发现违【规行为及时纠正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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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二条 —经济适用住》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!关部门应当加—强对经济适用住房】建设:、,交易中违《纪,违,法,行为的查《处
!(一:。)擅自改变经济适】用住房或《集资合作建房用地】性质:。的由国土《资,源部门按《有关规定处罚—。
《 (》二)擅自提》高,经,济适用住房或—集资合作建》房销:。售价:格等价格《违法行为《的由价?格部门依《法进行处罚
】 ? (三)未取【得资格?的家庭?购买经?济适:用住房或参加集资】合作:建房的其所购买【或集资建设》的住房由经济适【用住房主管部门限】期按原价格》并考:虑,折旧等因素》作,价收购?;不能收购的—由经济适《用住房主管部门【责成其补缴》经济:。适用住房或》单位集资合作—建房:与同地段同类普通】。商品住房价》格差并对《相,关责任单《位和责?任人依法予以—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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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】。 :对弄虚作假、隐【瞒家庭收入和—住房:条件骗购经济适用】住房或单位集—资合作建《房的个人由经济【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!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!旧等因素作价收回】所购住房并依—法依规?。追究责任对出—。。具虚假证明的依【法追究相《关责:任人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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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。十四条 工作人员在!经济:适,。用住房建设》和管理过《程,中滥用职权》、玩忽职《守、徇私舞弊的【。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】;涉嫌犯罪的移【送司法机《关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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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十五条 —任何单位和个人【有权对违反本—规定的?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!
第?七,章 附? 则
《第三十?六条 ?本办法发布时尚未】销售:的经济适用》住,房执行本《办法的规定;已【销售的经济适用【。住房仍按原有—规定执行此前—已审批但尚未开工】的经:济适用住房项目凡】不符合?本办法规《定内容的事项应按本!办法:。作相应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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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》。七条 本办法自发!布之日起施行—。临,沂市人民政府—办公室2007年7!月12日发布的临】沂市经济适用住房管!理办法(临政—办,发,〔2007〕45】号)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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