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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: 临沂市《建,筑装饰装修管理办】法 临政】办发〔2011【〕7:5号 临【沂,市人:民政府办公室—关于印发临沂市建筑!装饰装修管》。理办法?的,通知 各县区【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!门、各直属机—构临沂高新技术 】产业开发区》管委会临沂经—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!临沂临港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】各县级事业单位【各高等?院校  【  : 现将临《沂,市建:筑装饰装修管理办】法印发给你们请认】真遵照执行 【。二〇一一年十月十】一日: :第一章 总则— 第一《条 为加《强对建筑装饰装【修活动的监督管理】规范:建筑:装饰装修行业秩序维!护公共安全》和公共利《益根据中《。华,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】、建设工程质量【管理条例、山东【省建筑市场管—理条例和山》东省建筑装饰—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!。规定结?合本市实《际制定本办》法 【 , 第二?。条 凡在本市行【政区:域内从?事建:筑装饰装《修活动实施对建【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!督管理?。应当遵守本办法 】 , , 第—三条 本办法所【称建筑装饰装修是】指装饰?装修人使用建筑装】饰装修材《料对原有和新建建筑!物、构筑《。物,内,部空间和《外,表通过?设,计、施?。工达到一定艺术效果!。和环境质量要—求的工程活动建筑装!饰,装修:工程:包,括,公共建筑装》饰装修工《程(含幕墙工程)和!住宅装?饰装修工程本—办法所称装饰装【修人是指《对建筑物、》构筑物?等进:行装饰装修》的,建设单位、业主【或使:用人: 第!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!活动应当坚持—。保证工程质量、确】保,工,程安全、美》观实用、节能—节材、?。环境友好、和谐邻】里的原则《并符:合城市规划》、房屋安全》、工程质量》、,消防抗震、环—境保护、市容卫生】、物业管《理等有关《规定和标准不得【损害公共《利益和他《人的合法权益 ! 第—。五条 鼓励采用节能!、节材、节水、【防火、环保的建筑】装饰:装修新技术、新【工艺、新《材料推行工厂化装饰!装,修提倡房地产—开,发企:。业对新建《商品住宅统一进行装!饰装修?。逐步减少毛》坯房供应 】。 ? 第六条 市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—是全市建筑装饰装修!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!负,责建筑?装饰装修的日常【监督管理《工作:各,县人民政府建—筑装饰装修行政主】管部门负责》。本行政区域》内的建筑装饰装修】的监督管理》工作城乡规划、城】管,。、环:保、房?管、工商、公安消防!、质监等《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!责共同做好》建筑装饰《装修的监《督,管理工作 【 第七条 !建筑装饰装》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!对装:饰装:修行:业协会的指导推进】行业自律开展行业】服,务规范?行业行为装饰—装修行业协》会应当充分发挥行】业协会的《作用倡导《行业自?律规范建立》行业信?用档案?开展行业《评先树优《和信用等级评定【受理装饰装修咨【询和投诉协调解决装!。饰装修纠《纷,推动装饰装【修行业健康》。发展 第》二章 一般规定 !第八:条 :建筑装饰装》修,设,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!应当:依法进行工商登记】依法取?。得相应等级的—资质证书并在—其资质等级许可【的范围?内从事装饰装修【工程或提供》中介服务《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!质的施工单》位还应当依法办理安!全,生,产许可证资质等【级证:书、:安全生产许可证【及设计图签、图章、!执业:证章不得涂改、【出借、借用》、冒:用、买卖和伪造 】 — 第九条《 建筑装《饰装:修设:计、施?工、监?理单位应《当配备?具有相应《。专业知识《的管理人员、专业】。技术人员以及技术工!人按照国家法—律、法?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!证上:岗的技术工》种的作业《人员应当取》得相应的上岗证【书,并建立健全》教育培?训制度加强职工教育!培训不?得使用无执业资格证!。。书或无职业技能岗】位证书的人员从【事装饰装修活动【。 ? 第十条 !建筑装饰《装修:工,程实行属地管—。理市外建筑装—饰装修设计、施【。工、监?理单位?到,本市范围内承揽装】饰装修?工程或者提供中介】服务的应当持相关】有效证?件到市县建筑装【饰装修?。主管部门办理—有关:手续并接受所在【地建筑装饰装修主】管部门的《监督管理 ! 第十》一条 ?建筑装?饰装:修设计单位应—当,。按照工程建设—强制性标准和室【内空气质量标准要求!进行设计并对设【。计质量负责建筑装饰!装修施?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!。。设计:。图纸和施工技术【标准施工并》对其施工质》量,负责:装饰装修监》。理单位?。应当依照法律—法规以及有关—技术标准、设计【文件和?工程监理合同代【表装饰装修人—实施工程监》理并承?担相应?的监理责任 】 第—十,二,条 :建筑物的使用—人对建筑物进行装饰!装,修时:应当征得该建筑【。物,产权人的书面—同,意;在办理》相关手续时应当提】供书面同意书—和该建筑《物租用合同 ! , , 第十三条 【新建的建筑物—、构筑物的主体【。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!。原有:的建筑?物、构?筑物:存在结构安全隐患】的不得进行》装饰装修 — , 》第十四条 用于装】饰装修的材》料、: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!合,。国家:有关:设计要?求、产品质量和有害!物质限量及燃烧性能!控制标准并》附,有产品质量》。检验:合格证明和》中,文,标,明的产品名称、规格!、型号?、,生产:厂厂名及厂址— 【 第十五条 建【筑装饰装修设计、】施工必须《保,证建筑物、》。。构筑物的整体性、抗!震性和结构安全涉及!建,筑,物、构筑物主体、承!重结构变动的建筑装!饰,装修工程《装修人?应当在施《工,前委托原设计企业或!者具有相应》。资质等级的设计企】业提出?。施工:图设计文《件并报施《。工图审查机》构审查审查》合格后方《。可施工? 《 : 第十《六条 在建筑装饰】装,修活动?中禁止下列行为 !    》 (:一)未经原》设计企业同意或者具!。有相应资质》等,。级的设计企业提【出设计方案擅—自变动建筑主体、承!。重结构?或,者明显加大荷—载;    ! (二)《损坏建?筑物原有节能设施】或,者无障碍设》施;    ! (三?)未经燃《气企业或者供—热,企业同意擅自—拆卸、改装》燃气、供热管道或】者设施;  !   (四》)未:经城乡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搭!建建筑物、构筑物或!者改变建筑物使用】功能、?原外观设《。计;  【  : (五)《擅自拆?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!建筑设施、》建筑构?配件或者未经公【安消:防机构审核批准【擅自改?变建筑物防火间距、!耐火等级《、防火?分区:、消防安《全疏散条件》;    】 ,(六:)未经相关部门同】意擅自设置各类广告!牌匾; —  :   (七)其【他,影响建筑物、—构筑:物结构?安,全或者使用安全的】行为; 》。  ? ,  (八)施工中产!生,的建筑垃圾不—得与生活《垃圾混放并按照规】定堆:放、清运《处理不得《污染公共环境 【 《 第十七条 从!。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!应当处理好》排水、供水》、供电、《通讯、通风、采光、!环境:卫,生,、有线电视、油【烟排放等方》面,的相邻关系》并不得损害相邻业】主或者使用人的合法!权,益对影?响,公共利益和相关权】益人利益的相关【权利人可依法向装饰!装,修,主管部?门投诉?、举报安装铺设水】路管道或《者改:动卫生间、厨房间防!水层的施《工单位应当》按照防水标准进行】施工并做加压试【验或者闭水试验【。 【 第十八条 从【事建筑装饰装修【活动应当遵守—安全生产相关规定】采取措?施加强对易燃材料】、,物品使?用的安?全管理防止施工现场!。的各类粉尘》、有害气体、固体废!弃,。物、污?水、噪音、振动等】对环境造成污—。染和危害 ! 第十九条【 在:每,天 12时》至 14时》、19时至次日 7!时,不得进行影响相【邻业:主或者使用人—正常休?息的装饰装修活【动高考、中考期【间在:考场附?近禁止进行产—生噪音的《。装饰装修《。活动 ! 第二十条 装【饰装修人应当依法与!建筑装?饰装修施工方签订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】合同:建筑装饰装修工程】承包合?同主:。要,包括下列内容 【 ,     (一)!工程的基本》情况和承包》方,式; ?  《   (二)—用于装饰《装,修的主要材料—的名称、品牌—、型:号、规格、等级【和数量; 【     (三)】工程的开《工和竣工日期; 】     (】四):。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方!式和期限; !  :  (五)工程【质量要求和验收【办法; —     (—六)质?量保修范《。围和期限; — :。     (—七):违约责任和解决【。纠纷的?途径; —。   ?  (八)》需要约定的其—他事项?    【  》第,二十一条 》。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!的当事?人,可协商解决;协商】不成或者不愿协【商的:可向装饰装修主管部!门、消?费者协会或者1【231?9、1231—5申诉举报中心【投诉申?。请,调解;也可依约定申!请仲裁?机构:仲,裁或者向人》。民法院?提起诉讼 》 , : 第二—十二条? 装饰?装修工程质量应当】。严格:按照国家建》筑,装饰装?修工程质《量验收规范和公【用建筑工程》室内环?境污染?控制规?范等:进行竣工《验收:工程验收合格后到装!。饰装:。修管理部门》备案从事《室内空气《质量检?测的单?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!。。的资格认证》按照国家、行业【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检!测并对其出具—。的检测结论负责 ! —第二十三《条 装饰装修工【程,实,行质量保修制—。度装饰装修》施工单位《应当向?。装饰装修人出具质】量保修书在正常【使用:条件下装饰》装,修工程的最低—保,修期限为 2年有防!水要求的卫生—间、房间和外墙【面的防渗漏最低保】修期限为《5年在不低于—前款规定的最低保】修期限前提》。下合: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!执行装饰装修工程的!保修期自竣》工验收合格之—日起计?算 在保《修期内发生质—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!当履行保《修义务并对造成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】任 — 第二十四条 !。。。装饰装?修工程建设》、设:计、施工、监理【单位应当《支持配?合,装饰装修主管部【门进行的监督—检查并如《实,提供必要的资料【。、,文件等?不得拒绝或者—阻碍监督检》查人员依法执行【公务监督检》查人员应《当为被检查单位或】者个人?保守商业秘》密 ? —第二十五条》 装饰装修工—程实行安全责任追】究制度? 装饰?装修的施工安—全及其责任依照【安全生产法律、【行政法规《的规:定执行? 第?三章: 公共建筑装饰装】修管理 》第二十六条 装饰】装修人应当将公共】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】发包给?具有相应资质等级】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!、施工?、监理企《业进:行,设计:、施工和《监理禁止无资—质证: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!许可范围从事公共建!筑装饰装修活动禁】止,以其他建筑装饰装】修设计、施工、【监理:企业的名《义从事?公共建筑装饰装【修活动 《禁止建筑装饰装修设!计、施工、监—理企业允许其他单】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!的名:义从:事公共建筑装饰装修!活动 ! 第二十七条—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!规定需?要进行招标的—。公共建筑装饰装【修工程应当依—法进:行招标装《。饰,装修人不《得迫:使,建筑:装饰装?修施工?企业以低《于,成本的价格进行竞标!不得将一个公共建】筑装饰装修》工程项?目肢解后发包—。 】第二十八条 建筑】装饰装?修施工企业》应当自行组》织完成承包的公共建!筑装饰装修工程不】得转包?或者违法《。分包:禁止以挂靠》的方式?承包公共建筑装饰】装修工程《 : 《 第二十九条 】推行建?筑,装饰装?修,工程监理制度学校】、医院?、影剧院、》宾馆、酒店》、体育场等项目的】整,体装饰装修工程必须!实,。行监理装饰装—修人应当委托具【有相应资质》等,级的监理企业进行】监理: 【 第三十条 国家规!定,限额以?上,的公共建筑装饰【。。装修工程开工前【。装饰装修人》应当向工程所—在地的市或县—人民政?府建设行政主管【。部门申请《领取施工许可证【未依法取得施工【许可证的不得开工前!款规定以外的公共建!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行!工程报建备案管理 ! , —第三十?一条 ?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!与主体工程一—并发包的应当随主】体工程一并办理【施工许可手续;【未与主体工》程一并发包的或原有!建筑进行改造—装饰装修的应当单独!办理:施工许可手续 】 : 《第三十二条 装【饰装修?人申请领取施工【许可证应《当具:备 《  :   下列条件并】提供:相应的证明》文件 ?     (】一)已?经确定建筑装饰装】修施工?企业; 【    (二)有满!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!纸和技术资料—且施工图设计文【件已经按《。照规定?进行了审查; 】  ?   (三)有【保,证公共建筑装饰【装修工程质量—和安全的具体措施】并按照规定办理【了中标通知》书、工程《质量监?督、:安全监督和》消防:审核等手续》;    】 (:。四)依法应》当委托监理的公【。共建筑装饰》装修工程已经委托】监理;?   —  (五)装—饰装修资金已经落】实;    ! (:六,)法律、《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!   —  装饰装修人是使!用人的装饰装修人在!办,理施工许可》手续时?除提供前款》规,定的证明《文件外还应当提【供公共建筑所有【权人同意《。装饰装修的书—面证明 【 第》三十三条《 ,建筑装饰《装修施工企业必【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!、施工?技术标?准和合?同约定将装》饰装修?材料、建筑》。构配件送有检测【资质的检测机构对】其有害物质》的含量、《强度以及燃烧性能进!行检测?未经检测或》者检测不合》格的不?得使用? ? 第三十】四条 建《筑装饰?装修:施工:企业应当建立健全】施工质量《检验制?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!隐蔽工程的质量检】查和录?隐蔽工程在》隐,蔽前应当通知装【饰装修人和监理【。企业(?有工程监理的—)验收未经》验收的不得》进,行下道工序的施工】 《 ? 第三十五》条 :装饰装?修工程施《工现场应符合文【明,施,工的:。相关规定在沿街和】主次干道施》工的:应当采用砖》。。砌围墙或《彩,。钢板围挡作》业其:高度主要《路段不?得低于? 2.5米一—般路:段不得?低于:1.8米禁止使用彩!条布等简易设施【搭设围挡 建筑【装,。饰装修施工企业应当!。在施工现场设立【公示牌公示企业名称!、施工负责》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、!开工与竣工》日期和装饰装修管】理部门的投诉电【。话 《 ? , 第三十《六条 公《共建:筑装饰装修》。工程竣工《验,收前装?饰装:修人应当委托室内】空,气质量检测单位对室!内空气质量进—行,检测检测《不合格的建筑装饰装!修施:工企业应当》进行:整改并按照双方【合同约定承》担责任? 《 ? ,第三十七条 公共建!筑,装饰装修工》程室内空气质—量经检测合》格后装?饰装修人应当依法】。组织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等有关】单位进行竣工验收】。公共建?筑装饰装修工—程竣工?。验收应当具备下【列条件 【  :  (一)》。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!约定的各项内容;】 ,     (二!)有完整的》技术档案和》施工:管理资料; —   》 ,。 (三)有工程使】用的主要《装,饰装修?材料和装饰装—修构配件的进—场试验报告; 【  《   ?(四)有设计、施工!。、监:理企业分别签—署的质量合格文件;!     】(五)有室内空气】质量检测报告; !     —(六)有施工企业】签署的工程》保修:书;   】。。  :(七)?法律法规和规章【规定的其他条件 !     公共】建筑装饰装修—工程消防《验收适用有关消防法!律、法规和规章【的规定应办理施【工,许可而未办理的公】共建筑装《饰装修工程不得办理!竣工验收《和,消防验收手续公共建!筑装饰装修工程【须竣:工,验收和消防验收合】格后方可交》付使用 《。 第三十八条— 装饰装修人—应当:自公共建筑装饰装修!工程竣工验收合【格之日起 》15日内将竣工【。验收报?告,。、室:内空气质量检测报】告和公安消防等【部门出具的认—可文件报工程—所在县级《。以上人民政》府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备案 【 第三十九条! 装饰装《。修人:应当按照国家—有关档案管》理的规定及》时收集、整理—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!程的:文件资料建立、【健全公共建筑装饰装!修工程项目档案【并自工?程,竣工验?收备案之《日起: 3:。0,日内向工程》所在地?装饰装修管理部门】的档:案机:构移:交,有关项目档》案 — 第四十条【。 装饰装修人—对用:于经营、办公、【教学:、医:疗、娱乐、体—。育等非住宅的公共活!动场:所进行装《饰装修的《适用本章的规定房】地产开?发企业?。对新建的《商品住宅《统一进?。行装饰装修的适用】本章的?规定 从事工业生】产场所的建》筑物、构《。筑,。物的装饰《装修参?照本章?。规定执?行 第《四章 住宅装饰【装修:管理 《第四十一条 —从事住宅装饰装修活!。动的装饰装修企【业,应当:严格执行有关住【宅装饰装修的法【。规、质量《标准和规《范建立健全质量安全!保障:体系 【 第四十—二,条 鼓励装饰—装修人委托具有相】应资质的建筑装【饰装修设计、施工】和监理企业对住【宅装:饰装:修,工程进行设计—、施工和监理—装饰装修人》对住宅自行装饰装】修的提?倡,使用持有《上岗证书的技—。术工种的作》业人员进行施工 】 》 :第四:十三条 房地产【。。开发企业销售统一】进行装?饰装修的商》品住宅的双方—当,事人:应当在商品》房买卖合同中就【住宅装饰装修工程】的工程质量保—修范围、保修—。期限、?保修责任等内容【作出约?定房地产开发—企业交付统一进行装!饰,装修的商《品住宅时应当向【商品房买受人提供】住宅装饰《装修工程竣工图、室!。内空气质量检测报】告和包含住宅装饰】装修内容的住—宅质量保证书、住宅!。使用说明书 ! 《。第四十四条 —装饰装修人对住宅】进行装饰装修需要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】服务企业、其—他管理人《提供房屋《结构图、《电气及其他管线线路!图,的建设单《位或者物《业服务企业、其【他管理人应》当予以提供 — 【第四十五《条 装饰装修人在】住宅装?。饰装:修工程?开,工前应?当向物业《服务企业《或者其他管理人【进行登?记并提供下》列材料 》     —(一)房屋所有权证!书的:复印件或者》能够证?明其合法权》益的有效凭证;装】饰装修人《是使用人的还应当提!供房屋所《有权人同意装饰【。装修的书面证明【;   【。  (二)》住宅:装饰:装,修工程施工方案;】  》  : (三)住》宅装饰?装修工程承包合【同; ?    — (四)装》饰装修人《委托:企业施工的提—供,企业资质证书复印】件;委托《个体经营《户施工的《提,供施:工人:。员执业资格证书或】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!印件;  】   (五)涉及】本办法?第十:六条规定事》项的应?当提供?有关部门的批准文】件、:有关单位同》意,的书面证明或者【。有关单位《的变更?设计方案装饰装修人!不提供前款规定【材料的物业服务企业!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!督促其?提供;对拒不提供的!物业服务企业或【者其他管理人有权】按照管理规》定,或者:临时管?理规约禁止》施工人员《。。。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! 》 第?四十六条 装饰【。装修人应当》与物业服务企业【或者:其,他管理人签》。订,。住,宅装饰?装修服务协议住宅装!。饰装:修服务协议》主要:包,括下列内容》     (!一,。)住宅装饰装修【工,程的:。实施内容和实施期】限; 《 :    《。(二)允许施工【的时间;《 ,    — (三)废弃物的】清运:与,处置; —  :   ?(四)住宅外立【面设施、防盗—设施和其它》。设施的安装要求; ! ?    《(,五)禁止《行为和注意事项【;     !(六)装《饰保证金的收—取与:退还; 【  :  (七《)违约责任》; : ? ,   (八)其【他需要约定的—事项 ! 第四?十七条 装饰装修人!在住宅装饰装修【工程开工《前应当?告知相?。邻业主或《者使:用人 》 ? 第?四十:。八条 ?建筑装饰装修—施工方?应当:在施工现场挂牌【明示施工单位—名,称和施?工人员姓名及联系】方式并遵守物业管理!的有关规定 ! 第四—十九条 在住宅【装饰装修活动—中除遵守《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!定外: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下!。列行为 》     —(一)将没有防水要!求的房间或》者阳台改为卫生间、!厨房间; 】 ,   (二)扩【大承重墙《上,。原有的门窗尺寸拆】除连接阳《台的砖、混凝土墙体!; ? ,     》(三)改变住宅外立!面在非承重外墙上】。。开门、窗; 】     (四)其!他,影响住宅建筑物结】构和使用安》全的行为 — 》 第五十《条 封闭阳台以及安!装空调?外机:、太阳?能热水?器、防盗网、—遮阳罩?等设施的《。应当遵守《管理规约《、临时管理》规约和物业管理的有!关规定保持社—区环:境的整洁、美观【。 《 第五—十一条 《住宅装饰装》修工程施工过程中】。产生的废《弃物和其他垃圾应当!。按照住宅装饰装【修服务协议的约【定进行堆放和清运】不得向户外抛洒【不得向垃《圾,道、下水道、—通风:孔、消防通》道等倾倒 】 第五十【二条 装饰》。装修:人和建筑装饰装修施!工方从事住宅装【饰装修活动》不得侵占公》共空间不《得损害共用》。部,位、公用设施设【备因住?宅装饰装修活动【。造成共用部位、共用!。设施设备损坏或者】。相邻住?宅渗漏水、管道堵】塞、停电《停水的?装饰装修人应当负责!修复;给他人—造成损失的应—当依:法予以赔偿属于建筑!装饰:装修施工方责任的】装饰装修人可—以,向其追偿《。 》 第《五十三条《 装饰装《修人经原设计企业】或者具?有相应资《。质等级?的设计企业提出设计!方案变动建》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!或者装饰《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!第十六?条、:第四十九条》内容的应《当委托具《有相应资《质的建筑装饰装修】。施工企业承担 【 ? ?。 第:五十四条 》建,筑装饰装修施工【方从事?。住宅装?饰装:修活:动应当遵守施—工安全操作》规程按照规定—。采取必要的安全【防护和消防措施不】得擅自动用明火和】进,行焊接?作业保?证施工人员和周【围,住房:及财产的安》。全 : : 第—五十五条 物业服务!企,业或者其《他管理人应当—。对,住宅装饰装修活【。动进行巡查装饰装修!人和建筑装饰装修】施工方不得拒—绝和阻碍物业—服务企业《或者其他管》理人:发现装饰装修人【和建筑装饰装修【施工方违反本—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!予以劝?阻、制止;对—劝阻、制止无—。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!关部门有《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!当及时到现场—检查核实并依法予以!处理 ! 第五十六条 禁止!物,业服务企《。业或者?其他管理《人,向装饰装修人指【。派建筑装《饰装修施工》方或者?强行推销建筑—装饰装修材料 】 第五十!七条 委《托建筑装饰装修【施工企业施工的住】宅,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!装饰装修《人应当按照合同约】定组织?竣工验?收建筑装饰装修施工!。企业交?。付住宅装饰》装,修,工程时应《当向装饰装修人【出,。具住宅装饰装—修,工程质量保》。修,。。书和各类管线竣【工,图建筑?。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!同对室内空气质【量,检测有约《定的还应当出具【。室内空气《。质量检测《。报告建筑装饰装修】。施,工企业?。。负,责采购建筑装饰装】修材料?。的应当向装》饰装修人交》付主要材料的合格】证、:说明书?、,保修单 】 第五十八条 !委托建筑装饰装修】个体经营《户,施,工的住宅装饰装修工!程竣工后参照第五】。十七条规定执—行建筑装饰装修个体!。经营户按《。。照本办法第二—十三条的规定—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! 第五章 法律责】。任 第《五十九条 装饰【。。装修工程发包单位有!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依据山?东省建筑《市场管理《条例第四十九条之】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!给,予警告没收违—法所:得并可处《以1:。万元以上5万元以】下的罚款 — ,  :   ?(一)未《按,规,定办理?建设工?。程报建手续的; 】     (二!)未按规定进行建】设工程?招标:发包的; —。     (三)!将工程发包给不【具备承包条》件单:位的;?   —  (四《)未按规定申—请办理建设项目【。开工手续的; !     (五)】未按规定办理建【设工程质量》监督手续《的; 》。 ,    (六)未经!竣工:验收而?使用建设工》程的 ! 第六十条 违反】本办法第二》十七条规《定的行?为法律、法》规和规章对》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!从其规定装》饰装修工程发包单位!将工程肢解发包的由!建,设行政主管》部门依据国》务院建设工》程质量管理条—例第五?十五条之《规定责令改正并处】以工程合同价款【0.5%以上1【。%,以下的罚款》 》 第《六十一条《 房屋?建筑使用者在装修】过,程中:擅自变动《房屋主体和承—重结构?的由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依据国务院【建设工程质量管【理条例第六十九条】之规定?责令改正并处以 】。5万元以上 1【0万元以《。下的罚款 】 第六—。十二条 装饰装修工!。程承包单《位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由建设《行政主管《部门依据山东—省建筑市场管理【条例第四十八规定】责令限期改正—。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!得并可处以1万元】以,上, ,5万元?以下的罚款;—情节严重的》吊销其资《质,证书 —    (一)未】取得装饰装修资质】证书而承《包,。工程的; —。     —(,二)超越资质—等级范围承包装饰装!修工程的《; 》  :  (?三)出?卖、转让、出借【、涂改、复制、伪造!。资质证书或》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!。人以本企业名义【承揽工程的; 】    》 (四)倒手—转包或者层层分包装!饰装修工程》的,; ?  ? ,  (五)在施工过!程中:偷工:减料或者使用—未经检?验以及?经检验但《。不合格的建筑材【料、:建筑构配《件和设备《。的 ? 》 第六十三条 装饰!装修承包单位有下】。列行为之一的由建】设行政主管》部门或有《关行业行政》主管部门按照—职责分工依据山【东,省建筑市场》管理条例第》五十条?之规定责令限期【改正给予《警告并处《以 1万元以上 】5万元?以下的罚款;情节】严重的责令》其停业?。整顿 6个月至【1年    ! (一?)未按照规》定采取维护安全、防!范危险、预防火灾】等措施的; 【     —(二)?对应当采取防护措】施,的,毗邻建筑物、构筑物!和特殊作业环境【未,采取防护《措施的; 【     (—三)未?按照建设工》程设计图《纸或者施工》组织设计进行施工】的;  【。   ?(四)?在施工中发生责【任事故以及责—。任,事故未及时采取措】施或:者未按照规定如实】报,告,事故情况《。的 《 第六【十四条 装饰装修工!程,承包单位不履行【保修义务或者—拖延保修《义务:的由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依据国—务院建?设工程?质量管理条》例,第,六十六条之规定【责令改正并处—以 :1,0万元以上2—0万元以《下的罚款 — 《 第六十五条 违!反本办法规定对主体!结构:质量不合格的—新建建?筑物、构筑物或者】存,在结构安全隐—患的既有建筑物、构!。筑物进行装饰装【修,的由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责》令限期?改正;逾期不改【正,的按照?山东省建筑装饰装】修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【处罚 《 : 第》。六十六条 违—反本办法《规定:损坏建筑物原有节】能设施或者无障碍设!施的由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》限期改正并按照山】东省建?。筑,装饰装修管》。理,办法第?四十六条规》定处罚 ! 第?六十七?条 违反本办法规】。定对公共建》筑装:饰装:修工程未进》。行室:内空气质量》。检测的由建设—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限期改—正;逾期不改正【的按照山东省—建筑装饰装修—管理办法《第四十七条规定处】罚 【 第六十八条 违!反,本,办法规?定房地?产开发企业》交,付,。统,一进行装饰》。装修的商品住宅【。时未向商品房买受人!提供住宅饰装—。修,工程:竣工图、室内空气质!量检测?报告或者包含住宅装!饰装修内容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、!住宅使用说明书【的由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《改正;逾期不改正】的按照?山东省建《筑装饰装修管理办】法第四十八条规【定,处罚 ? , —第六十九条 —违,反本办法规定—。公共建?筑装饰装修工程在竣!。。。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!15日内《未办理工程竣工【验,收备案的由建—设行政主管》部,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!照房屋建《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!程竣工验收》备案:管理办法第》九条规定处罚 【。 【第七十?条 违反本办法【规定的其他违—法行为依照相—关法:律、法规、》规章的规定进—行处理 【 第七十一条! 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、公安!消防机构和其—他有关部门及其工】作人员在建筑装饰装!。修管理工《作中滥用职权、玩忽!职守、徇私舞—弊的依法给予处【。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第六章— 附则 第七十二!条 法律、法规【对古建筑、重要近】现代建筑、军事【管理区?的建筑的装饰—装修另有《。规定的从《其规定 》 ?。 , 第七《十三条? 本办法自20【11年?10月11日起【施行2004年6月! ,29日?临沂市人民》政府公布的》。临沂市装《饰装修管理办法同时!。废止 ?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