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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! 临沂市建筑—装饰装修管理办【法 : 临》政办发?〔20?11〕75号— 《临沂市人民政府【办公室关《于印:发临沂?市建筑装饰装修管】理,办法的通知 —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!政府各部门》、,各,直属机构临沂高【新技术? 产业?开发区管委会临【沂经济技术》开发区管委会临沂】临港经?济开发区管》委会各县级事业单】位各高?等,院校 —    《现将临沂市建—筑装饰装《修管理?办法印发给你—们请认真遵照执行】 二〇一一年【十月十?一,日, 第?一,章 总则 》 第一条《 为加?强对建筑装》饰装修活动的监督】管理规范建筑装【饰,装修行业秩序维护公!共安全和公》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建《筑法、建设》工程:质量管理条例、山东!省建筑市场管理【条例和山东省建【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!等相关规定结合本】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, 》 第二条 【凡在本市行政区【域内从事建筑装【饰装修活《动实施对建筑装【。饰,装修活动的监督【管理应当遵守本【办法 ! 第三条 》。本办:法,。所称建筑装》饰装修是指装饰【装修人使用建—筑,装,饰,装,修材料对原》有,和新建建筑物、构筑!物,内部空间和外—。表通过设计、施工达!到一定?艺术效?果和环境《质,量要求的工》程活动建筑装饰装】修工程包括公—共建筑装饰装—修,工,程(含幕墙工程【。)和:住宅装饰装修工【程本办法所称装饰装!修人是指对建筑物、!构筑物等《。进行装饰装修的【建设单位、业—主或:使,用,人 — 第四条 建筑!装饰装修《活动应当坚》持保:证工程质量》、确保工《程安全、美观—实用、?。节能节材、环境【友好、和《谐邻里的原则—。并符合城市规划、】房屋安全、工—程质量?、消防?抗震、环境保护、】市容卫生、》物业管理等》有关规?定,和标准不得损害公共!利益和他《人的合法权益— : 《。 第五条 鼓励采!用节能?、节材、节水、【防,火,、环保的建筑装饰】装修:新,技术:、新工艺《、,新材料推行工—厂化装饰《装修提?倡房地产开发企业对!新建商品《住宅统?一进行?装饰装修逐步减少毛!坯房供应 》 《 第《六条: 市建?设行政主管部—门是全市建筑—装饰:装修行业管理的【主管部门《负,责建筑装饰》装修:。的日常监督》管理工作《各县人民政府建【。筑装:饰装修行政》主管:部门负责本行—政区域内《的,建筑装饰装修的监督!管理工作城乡规【划、城管、环保、】。房管、工商、公安消!防、:质监等部门》应,当按照?各自职?责共同做好建筑装】饰装修的监督—管理工作 》。 《 第七》条 建筑《装饰装修主管—部门应当《加强对装饰装修【。行业协会的指导推】进行业自律开展行】业服务规范行—业行为装饰装修行】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!行业:协会的?作,用倡导行业自律【规范建立行业—信用档案开展行业评!。先树:优和信?用等级评定》受理装饰装修咨【询和投诉协调—解决:装饰装修纠》纷,推动装饰装修行!。业健:康发展 第二章 !一,般规定 第八条 !建筑装饰装修设计、!施工、监理单—位应当依法进—行工商登记依—。法取得相应》等级:的资质证书并在【。。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!围内:从,。。事,装饰装修工程或提供!中介服务取》得建筑装饰装—修资质的施工单位还!应当依法办》理安:全生产许可证—资质等级证书、安】全生产许可证及设】计图签、图章、执】业证章?不得涂改、出借、】借用、冒用、买【卖和伪造 ! 第九条— 建筑装饰装修设】计、施工《、监理单位应当配备!。具有相应专》业知识的管理人【员、专业《技术人员以及技【术,工人按照国家—法律:、,法规和?标准规定需》要持证上《岗的技术《工种:的作业人员》应当取得相应的上】。岗证书并建立健【全教育?培训:制度加?强职工教育培—训不得使用无执业资!格证书或无职业【技能岗位证书的【人员:从事:装饰装?修活动 !。 第十《条, 建筑装饰装修【工程:实行属地管理市外建!筑装饰装《修设计?、施工、监》理单位到本市范【围内承揽《装饰装?修工程?。或者提?供中:介服务?的应当?持,相关有?效证件到市县建筑装!饰装修主管部门办理!有关手续并接受所】在地建筑《装饰:装修主管部》门的监?督管理 》 第十一!条 建筑装饰装【修设计单《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!强制:性标准?和,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!求进行设《计并对设计质—量负:责建:筑,装饰装修《施工单位应》当按照工程设计图纸!和施工技术标准施】工并对其施工质量负!。责装饰装修监—理单位应当依—照法律法规》以及有?关技术标准、设计文!。。。件,和工程监理》合同代表装饰—装修人实施》工程监理并承—担相应的监理—责任 】 第?十二条 建筑物【的使用?人对建筑物》。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当!征得该建筑物产权人!的书面?同意;在办理相【关手续时应当提【供,书面同意书和该建筑!物,租用合同《 ? 第十三】条 新建的》建筑:物、构筑《物的主体结构质【量不合格或者原有的!建筑物、《构筑物?存在结构安》全隐患的不得进行】装,饰装修? 第!十四条? 用于装饰装修【的,材料、构配》件和设备应当—符合:国,家有关设计要求【、产品质量和—有害:物质限量及燃烧性】。能控制标准并—附有:产品质量检验合【格证明和中文—标明的产品名称、】。规格、型号、生产】厂厂名及厂》址 【 第十五条— ,建筑:装饰:装修设计、施工必】须保证建筑物、构筑!物的整体性、抗震性!和结构?安全涉及建筑物、】构筑物主体、承【重结构变动的建筑装!饰装修工程装—修人应当在施工前委!。托原设计企业或者具!有相应资质》等级的设计》企业提?出施工图设计文件并!报施工?图审查机构》审查:审查:合格后方《可施工?。 — 第十六条— 在建筑装饰装【修活动中禁止下【列行为  】  : (一)未经原【设,计企业同意或者【具有相应资质—等级的设计企业提】出设计?方案擅自变动建【筑主:体,、承重?结构或者明显加大】荷载; 》     (二)!损坏建筑《物原有节能设—施或:者无障碍设施;【。 :     —(三)未经燃气企业!或者:供热:企业同?意擅自拆卸、改装】燃气、供热管道或】者设施; 】    (四)未】经城乡?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批—。准擅自搭建建筑物】、构筑物或者—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!、原外观设计; 】 :   ?  (五)擅自【拆除:与消防安全有—关的建筑设施、【建,筑,构配件或《者未经公安消—防机构审《核批准擅自改变建筑!物防火间《距、耐?火等级、防火分区】、消防安全疏—散条件; 》 ,  ?   (《六)未经相关部门同!意擅自?设置各类广告牌匾】。; 》    (七)其他!影响建筑物、构筑物!结构安全或者使用】安全的行为; 【     【(八)施工中产【生的:建筑垃圾不》得与生活垃圾混放】并按照规定堆放、清!运处理不《得污染?公共环境 !。 : ,。第十七条 从事建筑!装,饰装修?活动应当处理好排】水、供?水、供电、通讯、通!风、采光《。、环境卫生》、有线电视、油【烟排放?等方面的《相邻关系并不得损】害相邻业主或者使用!人的合法《权益对影响公共【利益和相关权益【人利益的相关权【利人可依法向装【饰装修?主管部门《投诉、举报安装【铺设水路管道或者改!动卫:生间、厨《房间防水层》的施工单《位应当按《照防水?标准进行施》。工,并做加?压试验或者闭水试验! ? 第十【八条 从事建—筑装饰装修活—动应当遵守》。安全生?产相关规定采—取,。措施加强对易燃材料!。、物品使用的安全管!理防止施工现场的各!类粉尘、有害气体、!固体废弃物、—污,水、噪?音、振动《等对环境造成污【染和危害 》 , , , 《第十九条 在每天】 12时《。至 14时、1【9时至次日 7时不!得进行影响相—邻,。业主或者使用人正常!休息的装饰》装修活动高考、【。中,考,期间在考场附近【禁止进行产生噪音的!装饰装修活动 【 》 第二十条 装饰!装修:人应当?依法与建筑》装饰装修《施工方签《订装饰装修工—程承包合《同建筑装饰装修【工程承包合同—主要包括下》列内容? ,   》  (一)》工程:的基本情况和—承包方式;》 ?     (二)用!于装:饰装修?的主要材料的名【称、品牌、型号、规!。格、等?级,和数量; 》。 ,     (【三)工程的开工和】竣工日期; 【     —(,四)工程价款及其】。支付:。方式和期限;—。  》   (五)工程质!量要求和验》收办法; 》   》  (?六):质量保修《范围和期限; !    《 ,(七)违约责—任和解决纠纷的途】径; ?   》  (八《)需要?约定的其他》。事项:。 《     》 第二十一条 !因合同履行发生【纠纷的当事人—可协商解决》;协商?不成或者不愿协【商,的可向装《饰装修主管》部门、消费者—协会或者12319!、12315—申诉举报《中心:投诉申请《调解;也可》。依约定申请仲裁机构!仲,裁,或者向人民法院【提起诉讼 》 : 第二十二!条 :装饰装修工》程质量?应当严格按照—国家建筑装饰装【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!和公用?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!染,控制规?范等进行竣》工验收工程验收合】格后到装饰装修管理!部门备案从事室内】空气质量检测的单】位应当依法取得【相应的资格认证【。按照国家、》行业的标准和规范进!行检测并对其出具】的检测结论负—责, : 第二十!三条 装饰装修工程!。实行:质量保修制度装饰装!修施:工单位应当向装饰】装修人出《具质量保《修书在正常使—用条件?下装饰装修工程【的最低?保修期限《为 2年有防—水要求的卫》生间、?。房间和外墙》。面的防渗漏最低【保修期限为5—年在不低于前—款规:定,的最低保《修期限?前提下合同另—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!装饰装?。修工程的保》修期自竣《工,验收合格之日起【计算 在保修期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!。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!义务并对造成的损】失承担赔偿》责,任 ? : 《。第二十?四条 ?装饰装修《工程建设、设计、施!工、监理单》位应当支持配合装】饰,装,修主管部门》进行的?监督检?查并如实提供必要】的,资料、文《件等不得拒绝或者阻!碍监:督检查人《员,依法执行公》务监督检查人员【应当为?被检:查单位或者个人【保守商业秘密 】 —第二:。十五条 装饰装【修工程实《行安全责任追—究制:度 装?饰装修的施工安【。全,。及其:责任依照安全生产法!律、行政法规的【规定:执行 《第三章? 公共建筑装—饰装修?管理 ?。 第二十六条 装饰!装修人应《当将公共建筑装饰】装修工?程发包给具有—相应:资质等级的建—筑装饰装修设—计、施工、监理【。企业进行设》计、施工和》监理禁?止无资?质证书或者超越资】质等级?许可范围从事—公共建筑装饰装修】。。。。活动禁?止以其他建筑装饰】装修设计、施工、监!理企业的《名义从?事公共?建筑装?。饰装修活动 —禁止建?筑装饰装《修设计、施》工、:监理企业允》许其他单位或者个】。人以本企业的名义从!事公共建筑装饰装修!活动 【。 ?。第二十七《条 按照国家—和省有关规定—需要进?行招标的《公,共建筑装饰装—修工程应当依法【进行招?标装饰?。装修人不得迫使建筑!装,饰装修施工企业以低!于成本?的价:格进行竞标不得将】一个公?共建筑?装饰装修工程—项目肢?解后:。发包 【。 : 第二十《八条 建筑》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应!当,自行组?。织完成承包的—公共:建筑装饰《装修工?程不得转包或者违】法分包禁止以挂靠的!方式承包公共建筑】装饰:装修工?程 !。。第二十九条》 推行?建筑装饰《装修工程监理制度】学校、医院、影【剧院、宾馆、酒【。店、体?育场等项目的整【体装饰装修工程【必须实行监理—装饰:装修人应当委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!的监理?企,业进行监理 — , 第【三,。十条 国家规定限额!以上:的公共建筑装饰装】修工程开工》。前装饰装《修人应当向工程所在!地的市或《。县人民?政府建设《行政: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!工,许可证未依法—取得施工许可证的】不得开工前》款规定以外的公共】建筑:。装饰装修工程实行工!程报:建备案管理 ! 第三—十一:条 新建工程的【装饰装修与主体工】程一并发包的—应当随主体工程【一并办理施》工许:可手:续;未与主体工程】。一并发包的》或,原有建筑进》行改造?装饰装修的应—当单:独,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! — 第三?十二:条 装饰装修人申请!领取施工许可—证应当具备 【     —下列条?件,并提供?相应的证《明,文,件   【  :(一:)已经?确定建?筑装饰装修》施工:企业; 【    (》二,)有:满足施?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!技术资料且》施工图设计》文件:已经:按,照规定进行了审查;!     】。(三)有保》证公共建筑》装饰装?修工:。程,。质量和?安全的具《体措施并按照规定办!理了中标通知书【、工程质量监督【、安全监督和消防】审核等手续; 】     (四】)依法?应当委托监理的公共!建筑装?饰装修工程已经【委托监理; 】 , ,  :。 (五)装》饰装修资金已—经,。。落实;  】 ,  (六)》法律:、,法,规规定的其他条【件    】 ,装饰:装修人是《使用:人的装?。饰,装修人在办》理施工许可手—续,时除提供前款规【定的证明文件—外还应当提供公共】建筑:所有权人同意装【饰装:。修的书面证明 】 《 :第三十?三条 建筑装—饰装修?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!程设计要求、施工技!术标:准和合同约》定将装饰装修材【料,、建筑构《配件送有检测资【质的检测机构—对,其有害物质》的含量、强度以及】燃,烧性能?进行检测未经—检测或者检测不合】。。格的不得使》用 !第三十四条》 建筑装《饰装修?施工:企业应当建》立健全?施工:质量:检验制?度严格工序管—理做好隐《蔽工程的质》量检查和《录隐蔽工程在隐蔽】前应当通《知装:饰,装修人和《监理企业《(有工?程,监理的?。)验收未经》验收的?不得进行《下道工序的施—工 】 第三?。十五条 《装,饰装修工程施工现】场应符合文明施【工的相关规定在【沿街和主《次干道施工的—。应当采用砖砌围墙或!彩钢板?围挡作业其高度主】要路:段不得?。低于 2.5米【。一般路?段不:得低于1.8米禁】止使用?彩条布等简易—设施搭设围》挡 建筑装饰—装,修施工企业应当【在,施工现场《设立公示牌公示企】业名称、施工负责】人,姓名、联系方式【、开工?与竣工日期和装饰】装修:管理:部门:的投诉电话 — 【第,。三十六条 公—。共建筑装《。饰装修工《程竣工验收前装饰装!修人应当委托室内空!。气质量检测单位对】室内空?。气质量进《。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!建筑装?饰装修施工企业应】当进行整改》并按照双方合—同约定承担责任 ! 》。 第三十七条 【公共:建筑装饰装修工程】室内空气质量—经检测合《格后装饰《装,修人应当依法组【织设计、施》工、监?理等有关单位—进,行竣工验收公共建】筑装饰装修工程【竣工验收应》。当具备下列条—件   【  (一)完成工】程,设计和合《。同约定的《。各项:内容;?     】(二)有完整的技术!档案和施《工管理资料; 【。     【(三)有工》。程使用的主要装饰】装修材料和装饰装】修构配件的进—场试验?报告;   !  (四《)有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:企业分?。别签署的《质量合?格文:件;:    【 (五)有室内【空气质量检测报告;!     (!六,)有施?工企业签署》的工程保修书;【    【 (七)法律法【规和规?章,规定的其他》条,件 ?     公【共建筑?装饰装修工程消防】验收适用有》关消防法律、法规】和规章的规定应办】理施工许可而未【办理的公《共建:筑装饰装修工程【不得办?理竣工?验,收和消防验收—手续公共《建筑装饰装修—工程须竣工验收和消!防,验收合格后方—可,交付使用 —第三十八条 装【饰,装修人应当自—公,共建筑装《。饰,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!格之日起 15日内!将竣工验收报告、】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!告和公安消防等【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!报工程所在》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备案 【 ? ?。 第三?十九条 装饰—装,修人应当按照国【。家有关档《。案管:理,的规定及《时收集、整理公共建!筑装饰装修工程的】文件资料建立、健全!公共建筑装饰—装修工程项目档案并!自,工程:竣工验收《备案之日《起 30日内向【工程所在地》装饰装修《管理:部门的档案机构移交!有关项?目档案 》 , , 第四十【。条, 装饰装修人对【用于:经,营、:。。办公、教学、医疗】。、娱乐、体育等非住!。宅的公共活动场所进!行装饰装修的适【用本章的规》定房地产开发企业】。对新建的商品住【宅统一?进行装饰装》修的适用本》章的规?定 从?事工业生产场所的建!筑物、构筑物—的装饰装修》参照本章规定执行】 第四《章, 住宅装《饰装修管理》 :第四十一条 从事住!宅装饰装《修,活动:的装:饰装修企业应—当严格执行有关住】宅装饰?装修的法规、质量】标,准和规?范建立?健全质量《安全保障体系 【 — 第四十二条— 鼓励装饰装—修,人委:托具有相应资质【的建筑装饰装修设】计、施工和监—理企:业对住宅装饰—装修工程进行设计】、施工和监理装饰】装修人对住宅—自行装饰装修—的提倡使《用持有上岗证—书的技术工种的作业!人员进行《施工 》 第四【。十三条 《房地产开发企—业销:售统一进行》装饰装修《的商品住宅的双方当!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!卖合同中就住—宅装饰?。装修工程的工程质量!保修范围、》保修期限、保修责】任等内容作出约定房!地产:开发企业交付统一】进行装饰装修的商品!住,宅时应当向商品【房买受?人提:供住:宅装饰装《修工程?竣工图、《。室内: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和!包含:住宅:装饰装修内容的住】宅质量保证书、住】宅使用说明书 【 — ,第四十四条 装饰装!修人对住《宅进行装饰装—修需要建设单位或】者物业服务企业、】其他管理人提供房屋!。结构图、电气及其】他管线线路图—的建设单位或者物业!服务企?业、其他管理人【应当予以提供— : 第四】十五条 装饰装修人!在住宅?装饰装修工程开【工前应?当向物业服务企业】或,者其:他管理人进行登记并!提,供下列?材料  【。   ?(,一,),房屋所有权证书【的,复印件或者能够【证明:其合法?权益的?有效:凭证;装饰装修人是!使用人的《还应:当提供房《屋所有权人同意装】饰装修的《书,面证明?; 》    (二)【住宅装饰《装修:工程施工方》。案; 《     (三】。)住宅装饰装修【工程承包合》同; 《   《。  (四)装饰装修!人委托企业施—工的提供企业—资质证书《复印件;委托个体】经营户施工》的提供施工》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或!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!印件; 《    —。 (五)涉及本办】法第十六条规定事】项的应当提供—有关部门的批—准文件?、有关单《。。位同:意的:书面证明或者有关】单位的变更设计方】案装饰装修人—。不提供?前款规?定材料的物业—服务企业《或者其他管理人应】当督促其提供;对】拒不提供的物业服】务企业或者其他管】理人有权按》照管理规定》或者临时管理规【约禁止施《工人员进入》物业管理区》域 【 第四十》六条 装饰装修【。人应当与物业—服务企业《或,者其他管理》人,签订住?宅装饰装《。修服务协《议住宅?装饰装修服务协议】主要包括下列—内容   】  (一)住宅装】饰装修工程的实施】内容和实施期限【; : ,  ?   (二》)允许施工》的时间; 【  :。   ?(,三)废弃物的清运与!处置;   !  (四)住宅外立!面设施、《防盗:设施和其它设—施的安装要》求;   】 , ,(五)禁止行为和注!意事项; 【 ,   ?。 (六)装饰保证】金的收取《与退还;《     (!七)违约责任; !     (【八)其他需要约定的!事项 — 第四十七】条 装?饰装修人在住—宅装:饰,装修工程开》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!主或:者,使用:。人 《 《。 第四十八条 建筑!。装饰:。装修施工方应当在施!工现场挂牌明—示施工单位名—称和施工人员姓名】及联系方《式并遵守物业管理的!。有关规定 》 — 第:四十九条 在住【。宅装饰?装修活?动中除遵守本办法第!十六条?的,规,定外未经批准—不得进行《下列行?为 ? :    (一)将没!有防水要求的房【间或者阳台》改,为卫生间、厨房间】; 》    (二)【扩大承重《墙上原?有的门窗尺寸拆【除连接阳台的砖、】混凝土墙体; 【 :     (三)改!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!重外墙上开门、窗】;  —  : (四)其他—影响住宅建筑物结】构和使用安全—的行为 《。 第】五十条 封闭—阳台以及《安,装空调外机、太阳能!热水器、防盗网、】遮阳罩?等设施的应当遵【守管理规约、临【时管理规约和—物业管理《的有关规定保持【。社区环境的整洁、美!观 】 ,。第五十一条 住宅】装饰装修工程施【工过程?中产生?的废弃物和》其他垃圾应当—按照住宅装饰装【修服务?协,议的:。约定:进行堆放和清运【不得向户《外抛洒不得》向垃圾道《、下水道、通风【孔、消防通道—等倾倒 《 ? ? 第五十二条 装】饰装修人和建—筑装饰装修施工方从!事住宅装饰装修活动!。。不得侵占公共空间】不,得损害共用部位、公!用设施设备因住宅装!饰装修活动造成共】。用部位、共用—设施设备损坏或者相!邻住宅渗漏水、管】道,堵塞、停电停水【的装饰?。装修人应当负责【修复;给他人造【成损失的应当依【法予以赔偿属—于建筑?装饰装修施》。工方:责任的装饰装修人可!以向其?追偿 ? ? ? 第五十三条 【装饰装修人经—。原,设计企?业或者?具有相应《资质等级的》设计企业提出设计方!案,变动:建筑主?体和:承,。重结构的《或者装饰装修—活动:涉及本办法第十六条!、第四?十九条内《容的应当委托—具有相应资》。。质的建筑装饰—装修施工《。企业承担 】 第五十四】条 建筑装饰装修】施工方从事》住宅装饰装修—活动应当《遵守: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!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!全防护和消防措【施不得擅自动用【明火和?进行焊接作业保证】施工人员《和周围住房及财产】的安全 》 》 第五?十,五条 ?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!他管理人应当对【住宅:。装饰装?修活动进行巡查装饰!装修人和建筑装饰装!修,。。施,工方不得拒绝和【阻碍物业服务企业或!者其他管《理人发现装饰装【。修人和?建筑装饰装修—施工方违反本—办法规定行为的应】当予以劝阻、制止;!对,劝阻、制《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!告有关部门》有关部门接到—报告后应《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!实并依法予以处理】 第!五十六条《 禁止物业服—务企业或者》。其,。他管理人向装—饰装修人指派建筑】装饰:装修施工方或—者强行推《销,建筑装饰装修材料】 第!五十七条 》。委托建筑《装饰装修《施工企业施工的【住宅装饰装修工【程竣:工后装饰装修人应】当按照合同约—定组织?竣工验收《建筑装饰装修施【工企:业交付?住宅装饰装》修工程时应当向【装饰装修人》。出具:住,宅装饰装修》工程质量《保修:书和各类管线竣工】图建筑?装饰装修工程—承包合同《对室内空气》质量检测《。有约定?的还应当出具室【内空:气质量检测》报告建筑《装饰装修施》工,。企业:。负责采购建筑装【饰装修材料的—。应,当向装饰装修—人交付?主要材料的合格【证、说?明书、?保修单 《 , ? 第五十八条】 委托建筑装饰【装修个?。体经营户施工的【住宅装饰装修—工,。程竣工?后参照第五十七【条规定?执行建筑装饰—装修个体经营户按照!本办法第二十—三条的规定》承担质量保修责【任 第五章 法】律责任 第五十九!条 装饰装》修工程发《包单位有下列行为】之,一的由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!山东省建《。筑市: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!条之规定责令其限期!。改正: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!得并可处以1万元】。以上5万元以下的】罚款 》  :   ?(一)未按规定【办理建设工》程报建手续的; ! ,     (二【)未按规定进行建设!工程:招标发包《的;:     (!三)将工程发包【。给不具备《承包条?件单位的; !    (四—)未按规定》申请办理建设—项目开?工手续的《;  —   (五)未【按规定办《理,建,设工程?质量监督《手续的?;   【  (六)未经竣工!验收而使用建设工】程的 ! 第六十《条 违反《本办:。法第二十七》条规定的行为法【律、法规《和规章对《法律责任已有—规定的从其规定装饰!装修工程发包单位】将工:程,肢解发包的由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—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!。质,量管理条例》第,五,十五条之规定责【令改正并处以工【。程,合同价款0.5【%以上1%以下的罚!款 《 》第六十一条 房屋】建筑使用者在装【修过程?中,擅自变动房屋主体】和承重结构的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依,据国务院建设工程】质,量管理条例第六十】九条: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处!以 5万元以上 】10万元以下—的罚款 ! , 第六十二条 装饰!装修工?程承包单位有—下列行为之》一的由?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?依据山东省建—筑市场管理条例第】四十八规定责—令限期改正给予【警告: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!以1万元以上 【5万元以下的罚【。款;情节严重的吊销!其资质证书 【 :    《(,一)未?取得:装饰装修资质—证书而承包工程的】; :。    — (二)超越资质等!级范:围承包装饰装修工程!的,。。;    】 (三)出卖—、转让、出借、【涂改、复制、伪造资!质证书或者》以,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!本企业名《义承揽工程的; !     (四)!倒手:转包或者层层分包】装饰装修工程的; ! ?。 ,。。   ?(五)在《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!或者使用未》。。经检验以及经检【验,但不合格的》建筑材料、建筑【构配件和设备—的 》 第六—十三条 装》饰,装修承包单位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!。政主管?部门或有关行业行政!主,管,部门按照职》责分工依据山—东省建筑《市场管?理条例?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!限期:改正给予警告—并处以 1》万元以上 5万元】以,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!的责令其停业整【顿 6个月至—。1年:  》   (一)—未,按照规定《采取维护安》全、:防范危险、预防火】灾等措?施的:;  —   (二)对【。应当采取《。防护措施的毗邻【。建筑物、构筑物和】特殊:作业环境未采取防护!措施:的,;   【  (三)未按【照建设工程设计图】纸或者施工组织设】计进行施工的; ! ,     (四)】在施工中《发生责任事故以【及责任事故未及【时采取措《施或者未按照规定】如实报告事故情【况的 》 第六【十四条 装饰装修】工程承包单位不【履行保修义》务或:者拖延保修义务的】。。由建设行政主—管,部门:依,据国务院建》。设,。工程质量管》理条例第六十—六条之规定责令【。改正并处以 1【0万元以上20万元!以下:的罚款 》 —第,六十五条 违反本办!法规定对主体结构质!量不合格《的新建建筑物、构筑!物或:者,存在结构安全—隐患的既《。有建:筑,物、构筑物进—行装饰装修的—由建设行《政,主管部门责令限【。期改正;逾期不【改正的按照山—东省建筑装饰装【修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处】罚 : — 第:六十六条 违反本】办,法规定损坏建筑【物原有节能设施【或者无障碍设施【的由建设行》政,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,并按照山东省建筑】。装饰装修管》理办法第四十六【条规定处罚 】。 》。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!办法规定对公共建】筑装饰装修工程未进!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!。的由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责】。令限期改正;逾期】不改正的按》照山东省建筑装饰装!修管理办法第四十】七条规定处》罚, — 第六十八条 】违反本办法规—定房地产《。开发企业交付统一进!行装饰装修的商【品住宅?时未向商品房买【受人提供住宅饰装修!工程竣工图、—室内空气质》量检测报告》或,者,包含住?宅装饰装修内容的】住宅质量保》证书:、住宅使《用说明书的由建设】行政主管《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;:逾期不改正的按照】山东省建筑装饰装】修管理办法第四十】八条规定处罚 【 第六!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!规定:。公共建筑装》饰装修工程在竣【工验收?合格之日起 1【。5日内?。未办理工程》竣工验?收备案的由建—设,。行政: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改正并【按照房屋建筑和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竣工验收备》案管理办法第—九条规定《处罚 — , ?第七:。十条 ?违反本办法规—定的:其,他违法行为依照相关!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的规【定进行处理 【 》 第七十一条 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、公】安消防机构和其【他有关部《门及:其工作人员》在建筑装饰》装修管理工作—中,滥用:职权:、玩忽职守、徇【。私舞弊?。。的依法给予处分;构!成犯罪?的依: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 第六章《 附则 《 第七?十,二条 法律、—法规对古建筑—、重要近现代—建筑、军事管理区】的建筑的《装饰装修《另有:规定的?从其:规定 — 第》七十三条 本办法】。自20?11:年,10月11日起施】行2004年6月 !。。29日临沂市人民政!府公布?的临沂?市装饰?装,。。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!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