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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, 临沂市建筑装饰装!修管理办法 】 :临政办?发〔20《11〕75号 】 临?沂市人民政府—办公室关于印发【。临,沂市:建筑装饰装修管【。理办法的通知 】各县:区人民政府》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!属机构临沂高—新技:术, ,产,业开发区管》委会临沂经济—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!沂临港?经济开发区管—委会各县《。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!。校 《 ,    现将临沂】市建筑装饰装修【管,理办:法印发给《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! 二〇《一,一年十月十》一日 第一章 】总,则 ?第一条? 为加强对》建筑装饰装修活【。。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!筑装饰装修行—业秩序维《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!益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建筑法、—建设工程质量管【理条例、山东—省建筑市《场管理条例》和山东省建筑装【饰,装修管理办法等【。相,关规定结合本市【实际制定本》办,法,。 : 《 第二条 凡【在本市行政区域【。内从事建筑》装饰装?修活动?实施对?建筑装饰装修—活动的监督管理【应当遵守本办法 ! ? 第三条 本办!法所称建筑装饰装修!是指装?。饰,。。装修人使《用建筑装饰装—。修材料?对原有和新建建【筑物、构筑物内部空!间和外表通过设【计、施工达到一定】。艺术效果和》环境质量要求的【工程活?动建筑装饰》装修工程包括公共建!筑装饰装修工程(】含幕墙工程》)和住宅装饰装修工!程本办法所称—装饰装修人是指对建!筑物:、构筑?物等进?行装饰?装修的建设单位【、业主或使用人【 【 第四条 建筑装】饰装修活动应当【。坚持保证工程质【量、确保工程安【全、美?观,。实用、节能节—材、环境友好—、和谐邻《里的原?。则,并符合城市规划【、房屋安《全、工?程质量、消防抗【震、环境保护、市】容卫生、《物业管?理等有?关,规定和标《准不得?损害公共《利益:和他人的合法权【益 【。 :第五:条 鼓励采用—节能、节材、节水、!。防火、环保的建筑装!饰装修新技术、【新工:艺、新材料推行工】厂化装饰《装,修提倡房地》产开发?企业:。对新建商品》住宅统一进》行装饰装修逐步减】少毛坯房供》应 】。 第六条 》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是全:市建筑?装饰装修《行业管理的主—管部门负责》建筑装?饰装:。修的日常《监督管?理工作各县》人民政?府建:筑装饰装修行—政,。主管部门负责本【行政区域内的—。建筑装饰装修的监督!管理工?作城:乡规划、城管、环】。保、房管、工商、公!安消防、《质监等部门应当【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!好建筑装《饰装:修的监督管理工作】 第!七条 建筑装—饰装修?主管部?门应当加强》对装饰装修行—业协会?的指:导推进行业自律开】展行业服务》规范行业《行为装饰装修行【业,协会应当充分发【挥行业协会的作用】倡导行业自律规【范建立行业信用档】案开展行《业评先树优和信【用等级评定受理【装,。饰装修咨询和—投诉协调解》决装饰装修纠纷,推!动装饰装修》行业健?康发展 第—。二章 一般规—定 ?第八条 建筑—装饰:装修设计《、施工、监》理单位应当依法【进行工商登记依法取!得相应?等级的资质》证书并?在其资质《等级许可《的,范围内?从事装饰装修工程或!提供中介服》务取得建筑装—饰装:修,资质的施工单—位还应当依法办理安!全生产许《可证资质等级—证书、安全》生产许可证及设【计图签、图章、执业!证章不得涂改、出借!、借用、冒用、【买卖和伪《。造 ? 第【九,条 :建筑:装饰装修设计、【施工、监理》单位应当配备具【有相:应,专业知识的管理人】员、专业技》术人员以及技术工】人按照国《家法:律、法规和标准【规定需要持证上岗】的技术?工种的作业》人员应?当取得相应的上岗】证,书并建立《健全教?育培训制度加—强职工教育培训不】。得使用无执业—资格证书或无职【业技能岗位证—书的人员从事装【饰,装修活动 ! 第十》。条 建筑装饰—装修工?程实行属地管理市】外,建筑:。装饰装修设计、施工!。。、监理单位到本市】范围内?承揽装饰装》修工:程或:。者,提供中介服务—的应:。当,持相:关有:效证件到市县建【筑装饰装修》主管部?门办理有关手续【并接受所在地建筑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的!监督管理 》 《 第十一条【 建筑装饰装—修设计?单位应?当按照工程建—设强制?性标准和室内空气质!量标:准要求?进行设?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!。建筑装饰《装修施工单》位应当?按照:工程设计图纸和【施工技术《标准施工并对其【施工质量《。负责装饰装修监理】单位应当依照法律】法规以?及有关技术标准、】设计文件《和工程监理》合同代?表装饰装修人实【施工程监《理并:。承担相应《的监理责任》 , — 第:十二条 建筑物的】使用人对建筑—物进行装饰装—修,时应当征《得该建筑物产权人的!书面同意;在—办理:相,关手续时应当提【供书:面,。同意书和该建筑物租!用合同? :。 ? 第十三条 】新建的建筑物、【构筑物的主体结构质!量不合格或》者,原有的建筑物、构】筑物存在结构—安全隐患《的不得进行装饰装】。修 】 第十四条 —用于装饰装修的材料!、构配?件和设备应当符【。合国家有关设计要求!、产品质量和有害】物,质限量?及燃烧性能》控制标准并附有产品!质量:检,验合格证明和—中文标明的产—品名称?、,规格、型号、—生产厂厂名》及厂址 ! 第十五条 建】筑装饰?装,修设计?、施工必须保证建】筑物:、构:筑物的整《体性、抗震性和【结构安全《。涉,及建筑物、构—筑物主?体、承重结》构变动的建筑装饰】装修工程装修人应】当在施工《。。前委托原《。设计企业或者具【有相应资质等级的】设计企业提出施工】图设计文件》并报施工图审查机】构审查审查合格后】方可施工《 》 第十》六条 在建筑装饰】装修:活,。动中:禁止下列行为 【。     (】一)未经原设计企】业同意或者具—有相应资《质等级?的设计企业提出设】计方案擅自》变动建筑主体、【承重结构或》者明显加大荷载【;,     】(二)损《坏建筑物原有—节能设施或者—无障碍设《施; 《     (【三)未经燃气—企业或?者供热企《业同:意擅自?拆卸、?改装燃气、供热管道!或,者设施;  !  : (四)未经城乡】规划行政主》管部:门批准?擅,自搭建建筑物、【构筑物或者》改变:建筑物?。使用功能、原—外观设计; 】   ? ,。 ,(五)擅自拆除【与消防安全有—。关的建筑设施、建】筑构:配件或者未经公【安消防机构审—核批准?擅自改变建筑—物防火?间距、耐火等—级、防火分区—、消防安《全疏:散条件;《 ,     (六!)未经?相关部门同意擅自设!。置各类广《告牌匾; 】    (七)【其他影响建筑物【。、构筑?物,结构安?。全或者使用安全【。的行为?; : :     (—八)施?。。。。工中产生的建筑垃】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!放并按照规定—堆放、清运处理【不,得污染公共环境 ! 第【。十七条 从事—建筑装饰装》修活动应当处理好排!水、供水、供电、通!讯,。、通风、采光—、环境卫生、有线】电视、油烟排放等】方面的?相邻关系并不得【损害相邻业主或者】使用人的合法—权益对?影响公?共利益和相关权益】人利益?的相关?权利人?可依:法向装饰装修—主,。管部门投诉、举报】安装铺?设水路管道或者改】动,卫生间、厨》房,。间防水层的》施,工单位应当按—照,防水标准进行施【工并做加压》试验或者闭水试验】。 , : 》第十八条 从事【建筑装饰《装修活动应当遵【守安全?生,产相关规《定采取措施》加强对易燃》材料、物品使用的】安全管?理防止施工现场的】各类粉尘、》有害气体《、固体?废弃物、《污水、噪《。音、振动等对—环境:造成污染和危害 】。 【第十九条 在每天】 12时至 14】时、19时至—次,日 7时不》得进行影响》相邻业主或者使【用人正常休息的装饰!装修活?动,高,考、中考期间—在考场附近禁止进】行产生噪音的装【饰装修?活动 》 , 《第二十条 》装饰装修人应当依法!与建:筑装饰装修施工【方签订装饰装修【工程承包合》同,建筑装饰装修工【程承:包,合同主要包括下列】内容 ?     (一!)工程?的基本情《。况和承包方》式;    ! (二)用于—。装饰装修的主要材】料的名称、品牌、型!号、规格、等级和】数量;  】。   (三)—工程的?开工和竣工日期【; 《     (四【。)工程价款》及其支付方》式和期限; 【 : ,   (《五,。。)工程质量要求和验!收办法; 【   ?  (六)质—量,保修范围和期限; ! :     (七)】违约:责任和解决纠纷的】途,径; 《     (八】),需要约定的》其他事项 — ,    《  第二【十,一条: 因合同《履行:发生纠纷的》当,事人:可协商解决;协商】不,。成或者?不愿协商的》可向装饰《装修主管部门、消】费者协会或者—。1,2319、1—2,315申诉举报【。中心投诉《申请调解;》也可依约定》申请仲裁机构—仲裁或者向》人民法院提》起诉讼 — 《 ,第二十二条 —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应!。当严格按《照国家建筑装饰装】修工程质量验收【规范和公用》建筑工程室》内环境污染控制规】范等进行竣》工验收工程验收合】。。格后到装饰装修【管理部门备案从事】室内空?气质量检测的单【位应当依法》取,。得相应的《资格认证按照国家、!。行业的标准和—规范进行检测—并对其出具的检【测结论负责 【 第二】十三条 装饰—装修工程实行质量保!修制度装饰》装修施工单》位应当向《装饰装修人出具质量!保修书?在正常?使用条件下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!。保修期限为 2年】有防水要《求的卫生间》、房间和外墙面的】防渗漏最低》保修期限为5年在】不低于前款规定的最!低保修?期限前提下合同【另有约定的按约【定执:行装饰装修工程【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!合格之日《起计算? 在保修期内发【生质量问题的—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!修义务?并对造成的损失【承,。担赔偿责任 【 第二十!四条 装饰装修工】程建设、设计、施工!、监:理单位应当支—持,配合装?饰装修主《管部门进行的监督】检查并如实提供【必要的资料》、文件?等不得拒绝》或者阻碍监督检查】人,员依法执《行公务监督检查人】员应当为被检—查单位?或者个人保守商业秘!。密 ? , 第—。。二十:五条 装饰装修【工程实?行,安,全责任追究制度 】装饰装修的施工【安全及其责任依【照安全生产法—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!执行 第三—章 公共建》筑装饰?装修:管理 ? 第:二十六条《。 装饰?装,修人应当将公共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】发包给具有》相应资质等》级的建筑《装,饰装修设计、施工】。、监理企业进—行设计、施》工和监理禁止—无资质?证,书或者超越》资质等级许可范围】从事公共建筑—。装饰装修活动—禁止以其他》建筑装饰装修设【计、施工、》监理企业的名义从】事,公,共建筑装饰装修活】动 禁?止建:筑,装饰装修设计—、施工、监理企业】允许其他单位或者】个,人以:本企业的名义从事公!共建筑?装饰装修《活,动 】 第二十七条—。。 按照国家和—省,有,关规定?需要:进行招?标的公共建筑装饰】装修工?程应当依法进—行,招标装饰装修人不】得迫使建《筑装饰装修》施工企业以低—于成本的价格进行竞!标不得将一个—公共建?筑装饰装修工程【项,目肢解后发包 】 —第二十八《条 建筑装饰装修】施工企业应当自【行组织完成》。承包:的公:共建筑装《饰装修工程》不得: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禁!止以挂靠的》方式承包公共建【筑装饰装修工程 】 —。 第二十九条 推】行建筑装饰》。装修工程《监理制度学校、医】。院、影剧院、—宾馆、酒店、体育场!等项目的整体装【饰装修工程必须【实行监?理装饰?装修人应当委托【具有相应资质等级】。的监理企业》进行:监理 ? : ? 第?三十条 国家规定】限额:。以上的公共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】开,工前装饰装修人应当!向工程所在地的市或!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申请领取】施工许可证未依【法取:得施工许可》证的不得《开,工,前款规?定以外的公共建筑】装饰装?修,工程实行工程报【建备案管理 【 ? 第三十一条 !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!与主体工程一并【发包的应当随—主,体工程?一并:办理施?工许可手续》;未与?主体工程一并—。发包的?或原有建筑进行改造!装饰装修的应当单】独办理施工许可手续! 第!三十二条 装—。饰装修人申请领【取施工许可证应当】具备 》。 ,   ? 下列条件并提供相!应的证明《文件   】  (一)》已经确定建筑装饰装!修,施工企业; —。     (二!),有满足施工需—要,的施工图《纸和技术资料且施】工图设计文》件已经按照规—定进行了《审,查;   】  (三)有保证】公共建筑《装饰装修工程质量】和,安全的具《体措施并按照规定】办理了中《标通知书《、工程质量监—。督、安全《监督和?消防审核等手续;】  》   ?(四:)依法应当委托监理!的公共建《筑装饰装修工程【已经委托监理—; :。。  《   (五)装饰】装,修资金已经落实;】 《    (六)法】律、法规规》定,的其他条《件 ? ,  :   装饰装修人是!。使用:人的装?饰装修人在办理【施工许可《手续时除提供—前款规定的证明文件!外还应当提供公共建!筑所有权《人同意装饰装修【的书面证明 】 》第,三十三条 》建筑装饰装修—施工:企业必须按照工【程设计要求》、施工技术标—准和合同约定将装】饰装修?材料、建《筑构配?件送: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!。构对其有害》物,质的含量、强度以及!。。燃烧性能进行检【测未经?检测或?者,检测不合格的—。。不得:使用 》。。 第三十四!条, 建筑?装饰:装修:施工:企业应当建立健全】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!格工序管理做—好隐蔽工程的质量】检查和录《隐蔽工?程在隐蔽前》应当通知装饰—装修人和监理企业(!。有工程监理的)【验收未?。经验收的不得进行】。下道工序《的施工 — , : 第三十五条【 装饰装《修工程施工现场应符!合,文明施工的相关【规定:。在沿街和主次干【道施:工的应当《采用:砖砌围墙或彩钢板围!挡作业其高度主【要路段不得低于【 2.?5米:一般路段不得低于1!.8米?禁,止使:用彩条布等简易设施!搭设围挡 建筑装】饰装修施工》企业应当在施工【。现场:设立公示牌公示企】业名称、《施工:。负责人姓名》、联系方《式、:。开工与竣工》日期和装饰装修管】理部门的投诉电话 ! 【第三十六条 公共建!筑装饰装修》工程竣?工验收前装》饰装:修,人应当委托室—内,。空气质量检测—单位对室内空气【质量进行检》。测,检测不合《格的建筑装饰装修】施工企?业应当进行整改并按!照双方合同约定承担!责,。任 《 《 第三十七条— 公共建筑》装饰:装修工程室内空气质!量经检测合格后【装饰装修人应—当依法组织设—计、:施工、监《理等:有关:单位进?行竣工验收公—共建筑装饰装修工】程竣工?验收应当具》备下列?。条件   】  :(,一)完成工程设【计和合同约定—的各项内容; !   ?  (二)有完整的!技术档案《和施工管理资料【;  —   (三)有工程!使用的主要装饰装】修材料和装饰—装修构配件》的,进场试验报告;【。     (!四):有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企业分别《签署的?质量合格《文件:; :     (】五)有室内空气【质量检测报告; 】。     (六!)有施?工企业签署》。的工:程保:修书:;    】 (七)法律法规】和规章?规定的其他》条件  【  : 公共建筑装饰装修!工程消防验》收适用有关》消防法律《、法规和规》章的规定应办理施】工许可而《。未办:理的公共建筑—。装,饰装修工《程不得办理竣工验】收和消防验收手【续公共建《筑装饰装《。修工程须竣工—。验收和消《防验收合格后方【可交:付使用? 第三十八条 】装饰装修《人应当?自公共建筑装饰装】修工程竣工验收合】格,之日起 1》5日内将竣工验【收,报告:、室内空《气质量检测报告和】公安消防等部门【出具的认可文件报】工程所?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备案 ! 第—三十九条 装饰【装修人应当》按照国家有关档案】管理的规定及时【收集、?整理公共《建筑装饰《装修工程《的文件?资料建立、健全公共!建筑装饰装修工【程项目档案并自工】程,竣工验?收备:案之日起 3—。0日内向《工程所在地》装饰:装,。修管理?部门的档案机构移交!有,关项目档《案 !第四十条 装饰【装修人对用》于经营、办公—、教学、医疗—、娱乐、体育—等非住宅的》。公共活动场》所进行装饰装修的】适用本章的规定房地!产开发企业对新【建的商品住宅统一进!行装饰装《修的适用《本章的规定 —从事:工业生产场所的建】筑物、构《筑物的?装饰:装修参照本》章规定执行》 , 第四?章 住宅《装饰装修管理 】第四十一条 —从事住宅装》饰装修活动的装【饰,装修企业应当严格】执行有关住宅—装饰装修的法规、质!量标准和规》范建立健全质量【安全保障体系 】 —第四:。十二条?。 鼓励装饰装修【人委托?具有相应资质的【建筑:装饰装修设》计,、施工和监理企业】对住宅装饰》装修工程进行设【计、施工和》监理装饰装》修人对住宅自行装】饰,装修的?提,倡使用持《有上岗?证书:的技术工种的作业】人员进行施工 】 》 第四十三条 【房地产开发企—。业,。销售统一进行装饰】装修的商品住—宅的双方当事人【应当在商品房—买卖合同中》就住宅?。装饰:装修工程的工程【质,量保修范《。围、保修期限、保修!责任等内容作—出约定房地产开发】。。企业交付统一—进行装?饰装修的商品住【宅时应当向商品房】买,受人提供住》宅装饰装《修工程?。竣,工图、室内》空气质量《检测报告和包含住宅!装饰装修内容的【住宅质量保证—书,、住宅使《用说明?书, 【。 第四十四条 装饰!装,修人对住宅进行【装饰装修需要建设】单位或者物业—。服务企业、其他管理!人提:供房:屋结:构图、电气及其他管!线线路图的》建设单位或者物【。业服务企业、其【他管理?人,应当予以提供— , : ? 第四十》五,条 装饰装》修人在住宅装饰【装修工程开工前【应当向物《业服务企业或者【其他管理人进行登】记并提供《下列材?料   【  :(一)房屋所有权证!书的复印件或—者,。能够证明其合法权益!的有效凭证》;装饰装修》人是使用人》。的还应当提供房【屋所有权人同意装饰!装修的书面》证明;   !  :(二)住宅装—饰装修工程施工方案!;    】 (三?)住宅装饰装—。修工程承《包合同; 【   ?。  :(,四)装饰装修人委】托企业施工的—提,供企业?资质证书复印件【;委托个体经营户】施工:的提:供施工人员执业资】格证书?或职业技能》岗位:证,书,复印件; 》     【(五:)涉及本办法第十】六条:规定事项的应当提供!有关部门的批准文】件、有关单》位同意的书面证【明或者有关单位的】变更设计方案装饰装!修,人不提供前款规【定材料的物业服【务企业或者其他管】理,人应:当,督促其提供;对拒】不提供的物业服务】企业或者其他—管理人有权按照管理!规定或?者临时管理规约【。。禁止施?工人员进入物—业管理区《域 : 《 第四十—六,条 装饰《装修人应《当与物业服务企【业或者其他》管理人签订》住宅装饰装修服【务协:议住:宅装饰?装修服务协议主要】包括下?列内容?  》 ,  (一《)住宅装《饰装修工程的—实,施内容和《实施期限《; ?    》 (二)允许—施工的?时间; 》     (【三,)废弃物的清—运与:处,置; 《  ?   ?。(四:)住:宅,外立面设施、—防盗设施和其它【设施的?安装要求;》   —  :。。(五)?禁止行为《和注意事项; !     (六)】装,饰保证金的收取【与,。退,还;  【   (七)违约责!任;   】  (?八)其他需要约定的!事项 【 第四十—七条 装饰装—。修人:在住宅装《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!当告知相邻业主或者!使用人 》 第四十!八条: 建筑?。装饰装修《。施工方应当在施工】现场挂牌明示施【工单:位名称和施工—人员姓?名及:联系方?式,并遵守物业管理【。的有关?规定 ? ? : :第四十?九条 在《住宅装饰装修活【动中除遵守本—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!外未经批准不—得进行下列行为 !    》。 (一)将没—。有防水?要求的房间或者阳】。台改为卫生间—、厨房间; 】     (二【)扩大承重墙上【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!连接:。阳台的砖、混凝【土,。墙体; 【    《(三)改《变住宅外立面在非】。承重外墙上开门、】窗,; 》    (四)【其他:影响住宅建》筑物结构和使用【安全的行为》 ? 《 第五十《条 封闭阳台以及安!装,空,调外机、太阳能热水!器、:防盗网、遮阳罩等】设施的应《当,遵,守,管理规约、临—时管理规约》和物业管《理的有关规定保持社!区,环境的整洁、—美观: 【 第五十一条 住】宅装饰装修》工,。程施工过程》中产:生的废弃物》和其他垃《圾应当按照》住宅装饰装》修服务协《议的约定进行堆放】和清:运不得?向户:外抛洒不得》向垃圾?道、下水道、通风】孔、消防通》道等:倾倒 【 第五十二条 !装饰装修人和建筑装!饰装修?施工方从事住宅【装饰装修活动不得】侵,占公共空间》不,得损害共用部位、】公,用设施设备因住宅装!饰装修活动》造成共用部位、共】用设施设备》损坏或者相邻住宅渗!漏水:、管道堵塞、停电停!水的装饰装修—人应当负责修复;给!他人造成《损失的应当依法【予以赔?偿属于建筑装饰装修!施工方责任的装【饰装修?人可以向其追偿 】 ? ? 第五十三条 装饰!装修人经原设—计企:。。业或者具有相应资质!等级的设计企业提出!设计方案变》动建筑主体和承重】结构的?或者装饰装修—。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十!六条、?第四十九条内容【的应当委《托具有相应》资质的?建筑装饰《装修施工企业承担】 : : 《第五:十四条 建筑—装饰装修施工方【从事住宅装饰装修活!动应当遵守施—。工安全操作》规程按照《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!防护和消防措施不】得擅:自动:用明:火和进行焊接作业】保证施工人员和周】围住房及《财产的安全 】 第—五十五?条 物?业服务企业》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!对住宅装饰装修活】动进行巡查》装饰装修《人和建筑装》饰装修施《工方: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!服务企业《或者其他《。管理人发现装—饰,。装修人和《建筑装?饰装修施工方违反本!办法规?定行为的应》当予以?劝阻、制止;对劝阻!、制止无效的应【当,及时报告有关部【。门有关部门》接到报告后应—当及时到现场—检查核实并依法予】以处理 》 : 第五十六】条 禁止物业服务企!业或者其他管理人】向装:饰装修人指派建【筑装:饰装修施工》。方或者强行》推销建?筑装饰装《修材料 《 ? , 第五十—。七条 委托建筑【装饰装?修,施工企业施工的住宅!装饰:装修工程竣工后装】。饰装修人应当—按照:合同约定组织—竣工验收建筑装【饰装修施《。工企业交付住宅【装饰装修工》。程时应当向装饰装修!人出:具,住宅装饰装修工【程质量?保修书和各类管【线竣工图建筑—装,饰装修工《程承:包合同对室内空气质!量检测有约定的还应!当出具室《内空:气质量检测报告建】筑装饰装修》施工企业《负责采购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】的应:当向装饰装修人【交付主要材》料的合格证、说明书!。、保修单 】 ,。。 第《。五十八条 委托建筑!装饰装修个体经营】户施工的住宅装【饰装修?工程竣工后》。参照第五十七条规定!执行建筑装饰装修个!体经营户按照—。本办法第二十—。三条的规定》。承担质量保修责任】。 ,。 第五章 法律责】任,。 第五十》九条 装饰装修工】程发:包单位?有下列?行为之?一,的由建设行政主管】部,门依据山东省建【筑市场管理条—例第四十九条—之规定?责令其?限,期,改,正给予警告没—收违法所得并可【处以1万元以—上5万元《以下的罚款 】     (一)】未按规定办理—建设工程报建手【。续的;  】  : (二)未按规【。定进行建设工程招标!发,包的:。; 《     (三)将!工程发包给》。不具:备承包条件单位【的;   】。  (四)》未按:。规定申?请,办理建设项目开【工手续的; —     (五!。)未按规《定,办理建设工》程质量监督》手续的; 【     (六)未!经竣工验收而—使用建设工》程的: 《 第六十条】。 ,违反本办法第二十】七条规定《的行为法《律、:法规和规章对法律】责任:已有规定的从—。其规定?。装饰装修工程发【包单位将《工程肢?解发包的由建—设行政主管》部门依据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!管,理条例第五十—五条之规定责令改】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!款0.5%》。以上1%以下—的罚款 》 —第六十一条 房屋建!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!中擅自变动》。房屋: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!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!据国务?院建设工《程质量管理条—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!责令改正并处以 】5万元以上 10】万元以下《的罚:款 !。第,六十二条 装饰【。装修工程《承包单?位,。有下:列行为?之一:的由:建,设行:政主管?部门依据山东省【建筑市场管理—条例:第四:十八规定责令—限期改正给》予警告?没收非法所得并【可处以1万元以【上 5万《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!严重:的吊销其资质证书】  》。   ?(一:)未取得装》饰装修资质证书而承!包工程的《;    】 (二)超越资质等!级范围承包》装饰:装修工程的;—     】(三)出《卖、转让、出借【、涂改、复制、伪造!资质证书或者以【其他方式允许他【人以:本,企业:名,义承:揽工程的; — ,    》 (四)《倒手转包或者层【层分包?装饰装修工程的; !    — (五)《。在施:工过程中偷》工减:料或者使用未经检验!。以及经检验但—不,合格的建筑材料、】建筑构配《件和设备的 】 , 第六十三条! 装饰装修》承包单位有下列行】为,之一的由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或有】。关行业行政主—管部门按照职—责,分工依据山》东省建?筑市场管理条例第】五十条之规定责【。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!并处以 1》万元以上 5万【元以下的罚》款;情节严重的责令!其停业整顿 6个】月至1年 【     (—一)未按照》规定采取维护安全】、防范危《险、预防火灾等措施!的;  【 ,。  :(二)对应当采【取防护?。措施的毗邻建—筑物、构筑物—和特殊作业环境【未采取?。防护措施的》;     !(三)未按照建设工!程设计图纸或者【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!工的; —  :   (《四):在施工中发生责任事!故以及责任事—故未及时采取—。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!如实报告事故情况】的 ? , 第六十四!条 装?饰装:修,工程承包单位不履行!保修:义务或者拖》延保修义务的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依据国务院建【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!第六十六条之规【。定责令改《正并:处,以 10万元—。以上20万元以下的!罚款 】 第六十五条 违!反本办法规定—对主体结构质量不】合格的新建》。建筑物、构筑—物或者存在结构【安全隐患《的既有建《筑物:、构筑物进行装饰】装修的由《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限《期改正;逾期—不改正的《。按照山东省建筑装饰!装修管理办》法第四十五条—规定处罚《 ,。 第】六十六?条 违反本办—法,规定损坏建》筑物原有《节能设施《或者无?障碍设施的由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并按《照山:东省:建筑装饰《装修管理办法—。第四:十六条规定》处,罚, — 第六十七条 违!反本办法《。规定对公共建—筑装饰装修工程【未进行室内空气质】量,检测的由建设行【政主管部《门责:令限期改《正;逾期不改正的】按照山东省建—。筑装:饰装修管《理办法第四》十,。七条规定处罚 ! 第六十】八条 违反本办法】规定房地产》开发企?业交:付统一?进行装饰装修的商品!住宅时未《向商品房买受人提】供住宅?饰,装修:工程竣工图、室内空!气质量检《测报告或者包含住宅!装饰装修内容的住】宅质量保证书—、住宅使用》说明书的由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》责令限?期改正;逾期—不改正的按》照山东省建筑—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!四十八条《规定处罚 — 《 第?六十九条 违—反本办法规定公【共建筑?装,饰装:修工程在竣工验收】。合格之日起 15】日内未办理工—程竣工?验收备?案的由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限—期改正并按照房屋】建,。筑和: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竣工:。验收备案《管理办法第九条【。规定处?罚 《 第—七,十条 ?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!他违法行《为依照相关法律、】法规、规章的规【定进行处理》。 : 》 第七十一条 建】设,行政主管部门、【公安消防机》构和其他有关部门】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!装饰装修管理工作中!滥,用职权、《玩忽职守、徇私【舞弊的依法给—予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》任 第六章— 附则 》第七十二《条 法?律、法规对古建筑、!重要近现代建筑、】军事管理区的建【筑的装饰装修另有规!定的从其规定— 》 第七十—三条 本办法自【2011年10月1!1日:起施行20》04年6月 —29:日临沂市人民—政府公布的临—沂市装饰装》修管:。。理办法同时废—止 :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