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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】市村镇?集体土地房屋—权属登?。记管理暂行办法【
发布部】门: 山《。东省临沂市》人民政府
发布!文,号: 临政发41号!
临沂市人民政府!关于印发临沂—市村镇集体土地房】。屋权属登记管理暂】行办法的通知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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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区人民政府市!政府各部门》、各直属机构—。临沂高新技术—产业开发区》管委会、临沂经【济开发区管委会【县级事业《单位各高等院校
! : , 临沂市村镇集【体,土,地房屋权属登记管】理暂行办法已经市】政府研?究通:过现予以《印发请遵照》贯,彻执行?
二○○四年六】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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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一章 总则
】
第一条 为—加,强,村镇集体土地房屋】权属登记管》理保障集体土地房】屋权利人的》合法:权益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土地—管理法、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、!村,。庄,和集:镇规划建设管理【条例、?城市房屋权属登记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】律、法规、规章【。规定结合本市实【际制定本办法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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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【本办:法适用于本市三区】行政区域《内集体土地》使用权和《房屋所有权的权属登!记,管理:
】 第三条《 本办法所称—村镇集体土地房屋】权属登记是》指市、县人民政府】土,地、:房产行政主管部【门对依法取得集【体土地使《用权和?房,屋,所有权以及》由上述权利产生的】他项权利进行确【认核:发证书的行为
! 本办】法,所称集体《土地:房屋:权利人(《以下简称权利人【。)是指依法享有集体!土地:。。。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!、房地产他项权【利的:法人其他组织和自】然,人
《 :。 本办—法所称集体土地房】屋申请人(以下简称!申请人)是指已获】得集体土地使用权】。和房屋所有权—。并提:出集体土地》房屋登记申请但【尚未: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!书和房?屋,所有权?证,书或房地《产权证?书的法人其他组织】和自然人
【 :。
第四条【 本市实行集体【土地使?用权和?房屋所有《权登记发证制度实】行集体土地使—用证书和房屋—所有权?。证书两证合一制度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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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?条 集?体土地房《屋,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!屋的所有权和—该房屋占用范—围内:的集体土地使用权】。权利主体一致—的原则
》
第六!条 市国土资源【和房产管理局负【。责本市三《区行:政区域内《的村镇集体土地房】屋权:属,登记管理工》作
第二—章, ,集体土地房》屋权属登记
】第七条 《村镇:。集,体土地房屋权属登】记遵循以下程序 】
【 ,(一)申请人持有关!资料向集体土—地房屋所在区国土】资源和房产》行政主?管部门提《出集体土地房屋登记!申请;?
【 (二)区国土资!源和房产行政主管部!门依照申请人的申请!对集体土地状况和房!屋现:状进行勘察》、测绘、调查—、初审(必要时【公告)后《报市:国,土资源和房产管理】局复核、审批; 】。
】。(三)市国土资【源和房产管理局【审批后颁发》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!
》
—。 第八条 集体土!地房屋权属登—记,分为
【 《(一)初始登记;】
《 (二【)转:移登:记;
! (:三,)变更登记;—
(!四):他项权利登记—;
《 《 (五)《注销登记
—
》 第?九,条 新建的房—屋建设单位或个人应!当在竣工《后3个月内》持有关资料申—请集体?土地房?屋权:属初始?登记申请人提交的】。证件应?是,原件
【
: 第十条 单位】。申请集体《土地房屋初始登记】应当提交下》列资料
】 (一)初】始登记申请书—及法人证《明、营业执照; 】
》 (二)集体土!地使用证书》。或政:府批准用《地证明?文件;?。 ,
《 《(三)政府批准建】设,文件;
! (四)竣工】验收证明;
【
(】五)其?它需要提交》的资料
—。
第十】一,条 个人申请—集体土?地,房屋初始登记—应当提交下列资【料 :
】(一)?。初始登记申请书【。及身份证《明;
【 ,。 (《二)集体土地—使用证书或政府批准!用,地证明文件》;
【 (《三,)批准?建设手续或历史上形!成的有效资料 【
,
第十!二条 ?因历史原因造成的】有关:手续不齐《。全经调?查集体土《地房屋权属无争议】申请:人出具集体土—地房屋权属来—源具结保证书所【在村委?、,乡(镇?),。人民政府出》具,证明后可予》以登记
】
第十三条】 因村民之间买卖、!交换、赠与、—继承、分家析产、划!拨、:合并、裁《决等:原因:致使其集体土地房】屋权属发生转移【。。的应申请转移登记】并提交下列资料
!
, 《 (一)》身份证?明或法?人证明、营业执【照;: ,
(!二)原?集体土?地使:用证书、房》。屋所有权证书、房地!产权:证书;?
》 (三—。)与集体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相!关的合法有》效证明、合》同、协议、法律【文书等文件;
! , 共—有的集体《土地房屋还应当提交!其他共有人同—意转移的证明 【
《
: :第十四条 集—体土地房《屋,登记前房屋已转【移的即原土地使用】权和建房手续—与现集体土地房【屋申请人不一致的按!以下:不同情况分别—。处理
】 : (:一)分家析》产、赠?与、继承《的由申请《人提供公证书或【出具集体《土地:房屋分家析产具结】。书、集体土地—房屋继承《具结书并经》村民委员会》证明事实后给予【。申请人登记发证【;
》 (二【)村民?之间进行集体土【地房:屋转让(含买卖、】赠与:、交换等)的由转】让双方填写集体土】地房屋权《属转移具结书经【村民委员会证明事实!给予:申请人登记发证; !
— , (三)经人民法院!判决、?裁定、调解或仲裁】机构裁定等》致,使集体?土地房屋权属转【移的依据生效的【。法律文书给予申【请人登记《发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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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第十五条 已登记!的集体土地》。房屋有?下列情形《之一而导《致集体土地房屋权属!内容变更的权利【人,应当申请变》更登记
— : (一)【权利:人姓名或名称—发,。生更改?的;
— , (二)集体!土地房屋座》落的街道、》门牌:。发生变更的;—
【 (三《)因房屋《翻、改、扩建—致使结构变》化、面积增加—或减少的《;
—。 (四)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】他情: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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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六条《。 权利?人申请变更登—记应提交下列资【料
《 (一)!变更登记申请书【及,身份:证明、法《。人身份证明》;
】 , (二?。)原集体土地使【用证书?、房屋所有权证书】、房地产权证—书;
《
? (》。三)与变更事实相关!的证明文件或批准】。文件: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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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【 已登记确认—权属:的集体土地房屋【设定他项权利的应】当申:请办理他项权利登记!并提交下列》资料
》 (【。一):他,项,权利登记《。申请书及身》份证明、法》人身份证明;—
【。 (二)集体土地!使用证书、房屋所】有权证书、房地产】权证书;
! (三—)设定他项权利【的合同、协》议等文件
【 》 房屋设定他项权】利的应包《括房屋?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!地使用权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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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十八:。。条 :已登记确认权属【的,房屋因倒塌》、,拆除:及其他?原因灭失的》或他项权利终止的权!利人:应持原集《体土地房屋》权,属证:书或他项权利证【书及相关证明资料】申请办?理注销登记
】 :
《第十九条《 有下列情形之【。一的市国土资源和】房产管理局有—权注销集体土地房屋!权,属证书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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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一)申《报不实?的;
— (—二)涂改集体土地】房,屋权属证书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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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三)集《体土地房《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!未在规定期限内【办理:集体土?地房屋权属注销登】记,的;
【 (四)因登!记机关的工》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!房屋:。权属登记不》实的
— 《 注销集体土地【房屋: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!当作:。出书面决定送达当】事人并收《回原:发放的集体土地房】屋,权属证书权利人拒不!交回的由登》记机关公《告原集体土》地,房,。屋权属证书作废【
第三章 集体!土地房屋《权属证书
第二!十条 集体土地【房屋权属《证书(以下简称【权属证书)包括房】地产权?证、房地《产共有权证》、房地产他项权【证,权属证?。书应当使用国务院土!地、建?设行政主《管部门统《一监:制的文本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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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一条《 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《暂缓:办理集体土地房屋权!属登记
— ? ?(一)因《正当理由不能按【期提:交证:明材料的;
—
, 《 (二)按照规定!需要补办手续的【;
:
? (三—)法律、《法规规定可以准予】暂缓登记《的
—
第二十二】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不予办理》。集,体土地房屋权属【登记
! (一)》属于违章《建筑的?。;
《 ? : (二)属于临时】建,。。筑,。的;
! , (三)《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他情形
】
《 第二十三条—。 ,市国土资源和—房,产管理局在》办,理集体土地房屋【权属登记《时对权属清楚、产权!来,源资:料齐:全的应当在受—理登记后的30【日内核准登记—并颁发集体土地【房屋:权,。属证书;注销—登记应当在》受理登?记后:的15日内注—销集体?土地房屋权属—证书 ?
【 第二十四条— 集体土地》房屋权属登记应【按国:家统一规定缴—。纳登记费、测绘制图!费和工?本费
【
: 第二《十五:条 从事集体—土地房屋权属登记】的工作人员必须经】。过业务培训持证【上岗
【
《第二:十六条? 共有?的,集体土地房屋由【权利人推举的持【证人收执房地产权】。证书其余共有—人各执房地产共有权!。证书一份
【 房地】产共有权证书与【。房地产权证书具【有同等的《法律效力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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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七条 他项权利证】书由:。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!权利人依法凭—证行使他项权利受】。国家法律保护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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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! 权属证书》破损:经,权利人申《请登记?发证机?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!换证权属证》书遗失的权利人【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!废并:向原发证《机关申请补发由【发证机关《作出补发决定—并公告经6》个月无异议》的,予以补发《
第四章— 罚则
—第,二十九条 以虚报】、瞒报?。集体:土,。地房屋权属情况等非!法手段获得权属证】书的由登《记,发证机关收回权【。属,证书权利人拒—不交回的由》登记机关公告—其权属?证,书作废依《据城市房《屋权属登记管理办】法第三十六条—规定可对当事—人处以1000元】以下罚?款
》。
? 第三《十条 涂改》。、伪造权属》证书:的其证书《无效登?记发证机关依据城】市房屋?权,属,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!六条规定可对—当事人处以1000!元以下罚款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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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一条: 非法印制权属证书!的登记发证机关应当!没收其非法印制的权!属证书依据城市【房屋权?属登:记,管理办?法第:三十六条规定可【对,当事人处以1万元以!上3万元以下—。的罚款;构成—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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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二条 因登记【工作人?员工作过失导致【登记:不当: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!损失的登《记发证机关对权利】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负!。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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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?。三条 ?登记发证《机关的工作人员玩】忽职守、徇私舞【弊、贪?。污,。。受,贿,的滥用职《权、超越管辖范围】。颁发权属《证书的依法给予【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
】
第五章《 附则
—第,三十四条 本办【法实施前《已颁发?的村镇房屋所有【权证书?与本办?法不:。。相符:的应按?本办法的规定换发新!的权:属证书具体换发办法!。另行规?定;已颁发的集体土!地使用证书实行【两证合一应收—回原集?体土地使用证—。。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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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五条 本】办法自发《布之:日起三十日后施【行过去市政府有【关规定与本办法【不一致的均以本办】法为准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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