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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, 临沂市城》市,中水设?施建设管理暂行【办,法 ? ? ,临建发[2013]!44号? , 关于印发】临沂市城市中水设施!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!通知 ? 各县(区)—住建:局,、发改委、经信【委、财政《局、规?划局临沂高新技【术产业开《发区、临沂经济【技术开?发区、?临,。沂临港经济开发区】建设:局(规划建设局)】、经发局(经贸局】)、:财政局、规划局 !。 , 现将临沂市城市】中水设施建设—管理办法印》发给你们《。请认真?遵照实施 2【013年4》月22日 》 第一条 —为加强城市中水【设施建?设管理促进节—约,用水推动城市污【水和杂?排水的综合利用【根,据国务院城市节约】用水管理规定、建】设部城市中水—设施管理暂》行办法?、山东省城市中水】设,施建:设管:理规定、关于加【强城市居住》小区中?水设施建设管—理工作的通知(鲁建!城字[2006])!等法:律、法规有关规定】结合本市实》际制定本暂》行办法? 《 第二条 !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!市规划范围内中水设!施的:建设运行和管—理 — 第三条 】本办法?所称中水是指城【市污水和《生活污水《经,。过,净,化处理后《达到:一定:水质标准可在一【定范:围内重复使用的【非,饮用水   !  本办法所称中水!设,施是指中水的集水、!净化处理、供水、】计量、?监测设施《以及:其,他附属设施 【 《 第四条 【中水主要用于厕所】冲洗、绿地、树木】浇灌、道路清洁【、车辆?清洗、基建施—工、:喷水池?、工业用水、设备】冷却用水《的补:。充以:及可以接受其—水质标准的其他【用水 【 第五条 】市建委是市》城市中?水设施建设、运行】。和管理的行政—主管部门市城市节】约用水办公室(以下!简称市城市节水办)!。负责城市中水—设施建设、运行【和日常工《作 !第六条 《 凡在?城市规划区内—新建、扩建、—改建的?下列:工程建?设单位必须配—套建设中水设施; !    — 1.建设》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!上的宾(旅)馆、饭!店、商店、公—寓、综合性服务【楼及高层住宅等;】     】2.建?。筑面积在3》万平方米以上—的机关、科研单【位、大专院校和大】型综合性文化、体育!设施等?;,。     3!.房屋建筑总面积】达到:10万平方米以上或!日用水量《超过200立方米】或居住人口超过30!。00人的居住小区】; 《     》4.:优质杂排水》的日排放《量,超过200立—方米的建筑、企【业或工?业,小区 — : :。第,七条 ?城市规划区内的【现有建筑、企业或】工业:小区属上述规定【范围内的应》按城市中水设—施建设?管理:部门:的意见配《套建设中水设施【 — 第八条 —。。对在建或已建成的居!住小区凡是符—合上述标准并具备】建设条件《的一律?补,建中水设《施,各监管部《。门,要以促进中水—设,施建设为《目标不能以罚代【建原则上中水—设计规模按照居住】小,区总用水量的—75%左右确定【 第!九条 新建工—程项:目的中?水设施由建设单【位负:。责建设?。并与主体《。。工程:同,步规划、同时—设计、同步建—设、同?时交付使用》     】中水:设施:的建设投资应纳【入主体工程总概算】   —  中水《。设,施的建设施工单位】应具有相《应的资格等级证【书 !第十条 中》水设施的设计由建设!单位委?。托具有?中水设?施设计能《力(给排水设—。。施,。。。。设计能力《。)的单位进行设【计,设计单?位应:当严:格执行规《范要求在国》家,有关设计规范颁布】前暂按建筑》中水设计规范(GB!50336-2【。00:2)和污水再生利】用工程?设计规范《(GB5《0,335-2002】。)执行?设计:方案(含水量平衡】及经济技术分析资料!)须经城市规划【部,。门和城市建设主【管部门审定对不【按规定设计中—水设施?的工程项目》城,。市规划?部门不得《颁发建设工程—规划:许可证城《市建设主管部门不】得颁发建设工程施工!许可证 》 第【十一条 中》水设施设计方案经审!。定后建设、施工单】位必须?严格执行建设中【需变更原设》计的须提前》15日报原批准机】关批准 —。 ? 第十二条 各】级建设质《量监督?管理机构《应同:时负责中《水设施建《。设的施工监督管理工!作确保中水》设,施按批准的设计与主!体,工程同步《建设 】 第十三条 工】程项:目建成后建设单【位组织验收时应同时!。对中水设施进行【工程验收《验收合?格后方可到市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办理【竣工验?收备案手续验—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!期整:。改并核减与》中水水量相当的计划!。用水指标或责—成供水部《。门不予?供水  【 ,  中水《设施的竣《工验收备案》程序主要有 】     (一)现!场验收市建设行【政,主管部门参与—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!单位持相关资料到】市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备?案,   —  (二)备案建设!单位到市建》设主管部《。门提交?中水设施竣工验【收备案申请报告、建!筑总平面布置图、】给排水总《平面图、中水设【施图纸(已按设计方!。案,审查程序规定提交】的不再重《复提交)资料齐全的!予以备案 】    《(三)建《设单位应持》验收备案有》关手续到供水—单位:办理用水申请—验收不合《格,的供水单位》不予供水 【 第十【四,条 中水设》施交付使用后的【日常运?行管理?。和,。维护由建设单位或产!。权管理部门负责运行!管理:单位应当制》定健全的中水设施运!行、维护管理制【度和工程规范保证中!水设施的正常运行】不得擅自停止—使用: , 第十!五条 中水设施的运!行管:理人员必须经过专】业培训由城》市,建设主?管部门?考核合格发给上岗】证后方可从》事,运行:管理:工,作 ? : , 第十六—条 中水设施应当】逐步实行有偿使用】其计量?和收费工作由建设单!位或产权管理部门负!责征收的《中水水费《主要用?于中水设施的运行管!理和维护中水—水费标准《由城市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》会同物价部》门制定? 》 第十七条 】严,禁中:水设施与城市其他】供水设施直接连【接,中水设施的管—道、水箱等设备【其,外表应?当全部涂成浅绿色】中水出口处必须【。标有“非《饮用水”等字—样 》 第十八【条, 中水设施的技【术和设备《提供者必须保证【设备安装、调试运行!。达到设计要求并按】产品质量《法的:规,定对产品进行保【修任何单位和个人】无,正当理由不得限制中!水技术和设》备商的竞标活动 】 — 第:十九:条 中水水质标准按!城市污?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!(城市污水再—生,利用 分类》(GB/T 18】919-2》002)、》城市污水再生—利用城?市杂用水水》质(GB/T 18!920-2002)!、城市污水再生利用! 景观环《境用水水质( 【 GB/T 】18921-2【002)、城市污】。水再生利《用 补充《水源水质(》。GB/T 189】23-2002)、!。城市污?水再生?利用工业用水水质】(GB?/,T 1?9923-》200?5):),执行:检,。验方法按城》市污:水再生利用系列【标准检验方法执行不!包括在上述标—准之内的中水的【水质标准和检验方】法,参照类似水》质标准和检验方【。法执行 】 第《二,十条 有》关管理部门在规划】审批、?施工许可、施—工图设?计审查、建筑—节能认定、环保“】三,同时:”制度、竣工验【收备案等审查、审批!环节对?中水设施的规—划设计?、建设方案》进,行同步审查对—建设情况进行—严格监督凡中—水回用设施建设【资金、设计》不,落实的建设项目【有关部门不得—审批中水《。。回用设施不同时投】入使用的不予验收】验收不合格》的供水单位不予以】供水 》 第二【十一:。条 市《城市节约用水和环】境保护等部》门应加强对投入使用!的中水设施》的监:督、检?。查发现停用或中水水!质不达标的责令其限!期改:正,逾期仍不《达标的除依》照城市供《水,、节约用《水有:关规定处罚外—还应当核减》与中水水《量,相当的用水指标【直,至符:合要求 》     建设单!位或产?权管理部门不—得将受行政处罚所支!出的费用《转嫁给用户》违者将?从重处?。罚 : , —。第二十二条》 :。对已建中水设施【并正常运行的—单,位在中水设施建设管!理工作中成绩—显著:的将予?以表彰奖《励;对符《合条:件,而未建设中水—设施的不批》准其用?水,计划所?用水全部按照无【计划加价收费 ! : 第二十三条 ! 中水设《。施属于居住》小区的配套设—施建设时免收配【。套费等费用》同,。时享有环保、资【源,综,合利:用项目?等方面?的,。优惠政?策 !第二十四条 【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!理部:门及其工《作,人员应严《格依法办事不—得滥用职权徇私舞】弊违者由所在单【位,或其上级主管部【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!犯,罪的:由司:法机关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 【 , 第《二,十五条 本》办法自颁布之日【起实:施  《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