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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临沂市城市【。中水设施建设—管理暂?。。行,办法 临!建发[?2013]》44号? 关于印】发临沂市城市—中水:设施建设管理—暂,行办法的通知 】各县(区)住建局】。、发:。改委、经信委、财政!局、:规划:局临沂高新技术【产业开发区、临【。沂经济技术开发【区、临沂临港经济】开发区建《设局(规划建设【局)、经发局(经】。贸局)、财政局【、规划?局 现—将临沂市城市中水设!施,建设管理办法印发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】实施: 2013年4月!22日 第—。一条: 为加《强城:市中水设施建—设管理促进节约【用水推动城市—污水:和杂排水的》综合利用根》据国务院《城市:节约用水管理规【定、建设部城市【中水设?施管理暂行》办法、?。山东省?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】管理规定、关于加】强城市居住》小区中水设施建设】管理工作的通知(鲁!建城字[2006]!)等法律、法规有关!规,定结合本市实—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! , 第二条! , 本办?法适:。用于本?市城市规划》范围内中《。水设:施的:建,设运行?和管理 》 《 第三条》 本办法所称中水!是指城市污水—和生活污水》经过净化处》理后达到一定水【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!内重复使用的非饮】用水  【  : 本办法所称—中水设施是》指中水?的集水、净化—处理、供水、计量】、监测设《施以及其他》附属设施 — ? 第四》。条 中《水主要用于》厕所:冲洗:、绿地、树木浇灌】、道路清洁、—车辆清?洗、基建施工、喷】水池、工业用—水、设备冷却用【水的:补充以?及可以接《受其水?。质标准的其》。他用水 《 ?。 ? 第五条 》 市建委是市城市中!水设施建《设、运行和管理【的,行政主管部门市【城市:节约用水办公室【(以下简称市—城市节水办》)负责城市中水设施!。建设、?运,行和日常《工作 ? ? 第六条【 , 凡在城市》规划区内新建、扩建!。、改建的《下列工程《建设:单位必须配套建设】中水设?施;  【   1.建设面】积在2万平》方米:。以上的宾(》旅)馆、饭店、【商店、公寓、综合】性服务楼及》高层住宅等; 】   《  2.建筑—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!上,的,。机关:、科:研单位?。、大:专院校和大型—综合:性文化、体育设【施等; —  :   3《.房屋建《筑总面积达》到10万平》方米以上或日用水量!超过200》立方:米或居?住人口超《过3000人的居】。住小区?;     !4.优质杂》排水的日排放—量超:过200立方米的】建筑、企《业或工业小区 】 , , ? 第七条 城市规】。划区:内,的现有建筑、企业或!工业小区属上述规】定,范,围内的应按城—市中水设施建设管】理部门的意》见配套建设中水设】。施 ? ?。 第八条 对在!建或已建成的居住小!区凡是?符合上述标》准并具备建设条【件的:一律补建中水设施各!监管部门要以促进中!水设施?建设为目标不能【以罚代建《原则上中水设计规模!按照居住小区总【用水量的75%【左右确定 】 第》。。九条 新建》工程项目《的中:水设施由建设单【位负责建设并—与主体工《程同:步规划?、同:时设:计、同步建设、【同,时交付使《用 ?     中水设!施的建设投资应纳】入主体工程》总概算  】   中水设施的】建设施工单位—应具有相应的—资格等级证》。书 ? 第十】条, 中水设《施,的设计?由建设单位委托具】有中水设施设计能力!。(给排水设施设【。计能力)的单位【进行设计设计单位】应当严格执行规【范,要求:在国家有关设计规】范颁布?前暂按?。建筑中水设计规【范,(,GB5?。。0336-200】2):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!设计规范(GB【503?35-?。2002《)执行设计方案(含!水量平衡及经济技】术分析资料》。。)须经城市规划部门!和城市?建设:主管部门审定对【不按规?定设计中《水设施的工》。程,项目城?市规划部门不—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?城市:建设主管部》门不:得,颁发建设工程—施工许可证 【 ? , 第十《一条 中水设—施设计方案经审定后!建设、?施工单位《必须严格执行—建设中需变更原【设计的须《提前15日报原批】准机:关批准 — 第十【二条: 各级建《设质量监督管—理机构应《同时负责《中水设施建设的施】工监督管理工作确保!中水设施《按批准的设计与主体!工程同步建设 【 第】十三条? 工程项目建成【。。后建设单《位,组织验收时应同【时对:中水设施进行工程】验收验收合格后【方可到市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办》理竣工验收备案【手续验?收不合?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!并核减与中水水【量相当的计划用水】指标或责成》供水部?门,不予供水  ! ,。  中水设施的竣】工验收备案程序主要!有   【  (一)现场【验收市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参与验收【验收合格后建设单】位,持相关资料到市【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备案 —     》(二)?备案建设单》位到:市建:。。设主管部门提交中】。水设施?竣工验收备案申请报!告、建筑总平面布】置,。图、给排水总平面】图、:中水设施图纸—(已按设《计方案审《查程序规定提交【的不再重《复提交)资》。料,齐全的予以》备案 ?。 ?。    (三)建设!单位应持验收备【案有关手续到供【。水单位办理用水【申请验收不合格【的供水单位》不,予供水 》 ? :。。 ,第十四条 中—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的!。日常运行管》理和维护由建—设单位或产权管理部!门负责运行》管,理单位应当制定【健全:的中水设施运行、维!护,。管理制?度和工程《规范保证中水设【施的正常运行不得】。擅自停止使用 【 【。第十五条 中—水,设施的运行管理人】员必须经《过专:业培:。。。训,由城市建设主管【部门考?核合格?发给上?岗证:后方可从《事运行管理工作【 ? ? 第十六》条 中水设施应【当逐步实行有偿使用!其计量和收》。费工作由建》设单位或产权管【理部:门负责征收的中【水水费主要用于中】水设施的《运行:管理和?维护:。。中水水费标准由城】市建:设,行政主管《部门会同物价—部门制定《 , —。 第:十七条 严禁中水】设施与城市其—。他,供水:。设施直接连接—中水设?施的:管道、?水箱等设备其—外表应当全》部涂成浅绿色中【水出口处必须标有“!非饮用水”》。等字样? : —第十八条 中水设施!的技术?。和设:备提供?者必须?保证:设备安装、调—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!并按产品质量—。法的规定对》产品进?行保修任《何单位和个人无正】当理由不得限—。制中:水技术和设》备商的竞标活—动 ? —第十九条 中水水质!。标准按城市污水【再生利?用系:列标准(《城,市污水再生利用 】分类(GB/—T, 18919-20!。0,2)、城市污水再】生利用城市杂用水】水质(G《B/T 18—920-2002】)、城市污水再生利!用 景观《环境用水水质—( G—B/:T 18921【-20?0,2)、城市污水再】生利用? 补充水《源水质(GB/T】 18923-2】002)、城—市污水?再生:利用工业《。用水水质(》。。GB/T 19【923-2》。。005))执行检验!方法按城市污—水再:生利:用系列标准检验方法!执行不包括在上述】标准之内的中—水的水质标》准和检验方法—参照类似水质—标准和检验方法执行! 第!二十条? 有关管理部【门在规划审批、施工!许可、施工图设计审!查,、建筑节能》认定、环保“三同】时”制?度、竣工验收备【案等:审查、?审批环节对中—水设施的规划设计】、建设方《案进行同步审查【对建设情况进行严】格监督凡中水—回用设施建设资【金、:设计不落实的建设】项目有关部》门不得审批》中水:回,。用设施不同时投入】使用的不予验收验】收不合格《的供水单位不予以】供水: , 第二!十一条 《 市:城,市节:约用水和环境—。保护等部门应加强】对,投入使用的中—水设施的监督—、检查?发现停用或中—水水质?不达标的责令—其限期?改正逾期仍》。不达标的除依照城】市供水、节约用水】有关规定处罚外还】应当核减《。与中水水《量相当的用水指【标直至符合》要求  【   建设单位或】产权管?理部门不得将—受行政?处罚所支出》的费用转《嫁,给用户?违者:将从重处罚 — : 》第,二十二条 —对已建中水设施并正!。常运:行的单位在中水设】施建:设管理工作》中成绩显著的将【予以表彰《奖励;对《符合条?件而未建《。设中水设《施的:不批准其用》水计划所《用水全部按照无计】划加价?收费 — 第二十三】条, 中水《设施属于《居住:小,区的配套设施建设】时免收配套》。费等费?用同时享有环保【、资:源综合利《用项目等方面—的优:惠政策 ! 第?二十四条 城【市中水设施》建设管理《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!严格依法办事不得滥!用职权徇《私舞弊违者由所在单!位或其?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!政处分构成》。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第二】十五条 本办法【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】  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