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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临沂市《城市节约用》水,。管理:。办法 ?。
临政—办发〔20》10〕13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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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市人【民政府办公》。室关于印发临沂【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!办法的 通》 知
《各,县区人民政》府市政府各部门【、各直属机》构临沂高新技术【产业开发区》管委会临《沂经济开发区—管委会临沂临港【经济开发区管—。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!各高等?院校
《 ? 现将临沂【市城市?节约用水管理办法】印,发给你们请》。认真遵照执行
二!〇一〇年十一—月十二日
—。第一章 《总 则
第一条】。 为加?强城市节约用—水管理?科,学有效的利用水资】源,。建设节约型》社会根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、!国务院城市供水条】例、建设部城—市节约用水管—理规定、城》市地:下水开发利用保【护管理规定和山东省!人民政府山东省【节约:用水办?法等法?律、法规和规章的】规定结合我市实【际制定本办法
】
第二】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!城市规划《区内: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!工,作在城市《规划区?内的城市公共供【水企业、《使用城?市,公共: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!。的单:位和个人《应当遵守本办法
】
: ?。 任何单》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!国家和省《市有关节约用—水的法律、法规并有!权对违反本办法【的行:为进:行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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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条城》市实行计划用水、节!约用水和《科学用?水任何用水单位和个!人都有节约用水【的义务严格限制耗】水量大的建设—项目对各《行业和居《民生活用水》逐步实行定额管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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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!乡建设主管部门【是本市城市节约用水!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!(以下称市》城市节水主管—部门)?市政府相关职能部】门按: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!好城市节约用水管理!工作
》。
? :。第五:条城市开发利用水】资源应当优先利【用地:表水、严格控制【地下水开采》。、鼓励使《用再生水对地—表水:和地下水实行合【理配置
】
第六》条加大节约用—水的投入鼓励和【支,持节约用水》新技术、《新工艺、新设备【、新材料《的研:发、推广和》。应用创建节水型企业!、节水型单》位、节水型社—。区和节水型城市
!第二章 用水计【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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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市》。城市:节水主管《部门根据水资—源统筹?规划和城《市供水中长期规划】会同有关部门编【制城市节《约用水专项规—划和城市节》约用水?年度计?划并按照规定的程】序报批后《组织实?施
— , 各有关行业【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!行业的节约》用水规划和节—约用水年度计划【
】第八条 城市用【水实行总量控制和】定额管理相结合的】制度用水定额—。应当作为确》。定用水总量和用【水计划?的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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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【条市城市节水—主,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!依据山东《省城市生活用水【量标准结合供水【用水情况确定—我市城?市公共生活用水水】量标准并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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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第十条?用水单?位应该依照规定按】季度向市住房和城乡!建设主?。管部门申《报用水计《划由市城市》节水主管部门根据】当年城市供》水计划、相关—行业:以及用水单位—的生产、生活需要】核定用水单》位的用水指标并【。及时下达到相关【。用水单位
】
: 第十一条—新增用水单位和【。新建:用水项目在投入使用!前或:者用水单位因为需要!临,时使用公共》供,水的在使用前应【当到市城市》节水主管部门申【请,核定:用水计划
】。 用水—单位:因为:生产、生活》原,因需要增加用水量】应,当及时向《。市城市节《水主管?部门申请由市城市节!水,主管部门会同供水单!。位核:。准后方可改变—。原计划
】。。
, 第十二》条城市规《划区:公共供?水管网覆盖范围内】不得使用地下—水并有计划地关闭】公共供水管网覆【盖范:围内的自建设施供水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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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三条用》水单位应当按照【下达的年度》用水计划指标用水】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和!报表制度
【
第十四条!市城市节水主管部】门根据下达》的,用水计划《对用:水单位进行检查【城市公?共供水以公共供【水单位和《用水:单位双方确认的实际!用水量为准经批准的!自备水源应》当,装表计量并依—。法缴纳有关规费 】任何单位不》得实:行居民生活用水包】费,制
【。。。 第十五条城【市用:水实行计划管理【严格取?。水用:水对用水单位和个】人实:行,计量收?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!制度 ?使用公共供水的单】位,。和个:人,在用:。水定额范围内用水的!。按照规定的价—格标准缴纳水—费;超定额用水的】按照超定额累—进加价制度缴纳【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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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超计划用水单位】和个人在规定时【间,内缴纳超计》。划的加?价水费逾《期不交的除》责令限期缴纳—外并按?照城市?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!。规定每日加收—超计划?用水加价水费5【‰的滞纳金
【
—第十六条 超定额累!进加收?的水:费由市城市》节水主管部门负责征!收实行“《收支两条线”管理全!。。额,上缴市财政》统筹安排用于城市】节约用水的科研【、节水?技术的改造、城市】居民:生活用水《的“一?户一:表”改?造资:金补助以《及节约用水管—理等支出
》
第三章 用—水管理
第十七】条用水单位应当按】。照规定安装符合国家!标准的计《量器:具禁止使用国家明】令,淘汰的高耗水工艺、!设备和产品已经【使用国家或省明令淘!汰的高耗《水工:艺、设备和产品的】使用单位和个—人应当在规》。定的时?间内更?换或对其进行改造
!
【第十八条城市—。。居民新建住宅应当】安装:分户计量设施实行一!户一表;现》有住房?未装分?户计量水表》的应当限期安装【 工业企业的—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!应,当分别计量》主要用水车间和用】水,设备应当单独—安装计量设施
】
—第十九条实行严【格的节水器具备【案制度管理》用水单位应当使用符!合国家标准的节【水,型设备、器》具市城市节》水主管部门会同有】关部:。门按照?国家和省里的—有关规定定期向社会!公,布节水型器具名录】和明令淘汰用水器具!。名,录引导?用水户?使用节水型设备【和产品
》 :
: 第二十条用水】单位和?个人未按规定—装,置计量设施或—者未及时更换已损】坏的计量器具的【按照用水《建筑:。物设计用水能力或】用水设备额》定,流,量,全时程?运行计算其用水量
!
》 , 任何用《水单位?。。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!供水设施和用水【计量设施安全的行为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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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一?条严禁倒卖城市公共!供,水任: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擅自向其他单位】和个人转供城市【公共供水确需转供】的应当到《市,城市节?水主管?部门办理转供手续转!供部分?应当单独装表计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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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】条新建、扩建、改建!。的工程项目应当制定!节水措施《方案:配套建设《节水设施并与主【体工程同时设计、】同时施工、同时【投产使?用
【 用水《单位应当做到用【水计划到位、节水】目标:到位、节水措施到】位、节水制度到位工!程,竣工时市城市节【水主:管部门?应当:对其节?水设施进《行验收验收》不合格的《建设项目不得投【。入使用
《
— ,第二十三条 —建设单位《。建,设节约用《水设施应当》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!进行保证工程质【量设计方案变更【的须报原批》准部门批准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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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,。十四条?市城市节水》主,。管部门应《当参与城市规—划区地下水》。的勘察和《评价建立地下—水开发利用管—理系统和《监测网络防止和避免!地下水的过量开采】
— 第二十五—条用水单《。位,。。应定期进行水—平衡测试在保证【用水质量的前提【下提:。高水的重《。复利用率工业用【水重复利《用,率达不到要求的应当!酌减用?水计划
》。 : 工业用水单!位应当?采用:先进的技术》、,工艺和?设备增加循环—用水的次《数提高水的重复利】用,率
!城市居民生活用水】。提倡一水多用以水】为原料生《。产饮:。料、纯净水的采用节!水措施并将生—产后的尾水回收【利用不?得直接排放
】
《 第:二十六条 》市城市?节水主管部门应当加!强对用水单》位的监督管理—指,导用水单《位改进节约用水【工作对维《护管理不善或者【。设备陈旧造成用水】浪费的应当限—期整治采取节水措施!
—。 第?二十七条经营洗浴、!游,。泳、水上娱》乐业和洗车业的用水!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!。。节水措施并对排【放水:进行综合利》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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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八—条用水户、》用水性质改变的应】当到:市城市节水》。主管部门办理—变更手续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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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,九条任何供水—。、用水?单位:和个人均应》当,按产:权归属及时维—修和保养《各自的?供水设施、设—备、供水《管道和器具防—止跑水、冒》水、滴?水、漏水
第四章! 循环用水》和科学用水
第三!十条市城市节水主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】门制定替《代水(包括中水、其!。它再生水等》非饮用水)的利用计!划
《
? 第三十一—条替代?水设施的管》道、水箱等设备外】。表应当全《部漆成浅《绿色应?当严禁与其它供水】设施直接连接—并在接口、出口【处,标,有“:非饮用水”的字【。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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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二条《 替代水生》。产供应单位应—该按规定提供符【合质:量,标准:的替代水替代水【价格按照低于—自来水价格的—。一定比例确定计量】收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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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三条园—林绿:化、环境卫生、洗车!业、建筑业》应当优先使》用再生水在接通中水!和其:它,再生水的区》域应当?优先使用中水和【其他再生水
【
—第三十四条已—建、新建、改—建、扩建的污水处理!厂应当按照城市节】约用水专业规划【建设相应的》城市污水处理再生】利用:设施
! 第三十五条—新建:宾馆、饭店、—公寓、大型文化体】育设施和机关—、大专院校、科【研单位用房以及【按照规划要求配套】建设中水设施的【住宅区、工》。业区等?应当按照规定—建设中水设》施,
【 第:三十六条《大力推?广采用中水和其他再!。生水利用《技术鼓励《使用中?水和其它再》生,水
!凡具备中水和其【它再:。生水利用条件的【单位:应当按照《有关规定建设—中水设施和》其他再生水利—用工程
第五章】 奖惩措施
【第三:十七条 《对符合?以下条件之一的【用水单位和》个人:由市人民政府予【以表彰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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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。一) 宣传》节,约用水方面》的法律?、法规、政策及有关!节水:知识成绩突出的【;
? ? (二》) 研制、开发【。和推广应用》节水新技术、新【工艺、新产品取得】显著成绩的;
【
(】三) 在保护和使用!节水型设施、设备等!方面成绩《突出的;
】 (》四,) 采用循环用水】、一水多用》、废水?处理综合利用等措】施节:约用水成效》显著:。的;
】 (五) 其他】需,要表彰的行》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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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八,条 对违反本办【法有下?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!市节水主管》部门责?令改正:
【 (—一) ?对,供水设施、设备和】器具不及《。时维修和《。保,养造成?跑,。。水、漏水的;
【
【(二) 未》经批准向《其他单位和》个人转供城市公【共,供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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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, 倒卖城《市公:共供:。水的;
【 : (四) —无计划指标》用水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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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,。第三十九条对违反】城市节水管》理的行为由相关【。行政主管部门—按照相关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!定进行处《罚
》。
? ,第四十条市城市节水!主管部门《的工作人员在履【行,城,市节水管理职责【过程:中玩忽职守、滥【用职权、徇》私,。舞弊的由其所—在单位或者有关机】关给予行政》处分;构成犯罪的】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
第六章 附】 则
第四—十一条本办》法中使用用语—含义
《 ? (一)再【生,水是指?污水和废《水经过?处理水质得到—改善回收后》可以在一定范围【内使用的非饮用【水
!(二)?。中水指污水和废【水,经过净化处》理后达到国家生活杂!用水:水质标准《或者工业用水水质标!准可以在《一定范围《内重复使用的—再生水
》 , ,。 (三—),城市公共供》水指自来水企业以】公共供水《管道及附属设施【向单位和居民—的生活、生》产和其他各项—建设提供用水—
】(四)自建设施【供水指?用水单位以》其自:行建设的供水管道】及其附属《。设施向?单位的生活、生【产和其他各项建【设提供用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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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条本!办法自?二,〇一〇年十一—月十二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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