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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临沂《市,城市基础设施配【套,费征:收管理办法 【 临沂市人民政!府关于印发临—沂市城市基础—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!办法的通知》。 临政—发(2008]32!号 各县区—人民政府市》政府各部门、各直】属机构临沂高—新技术产业开发【。区,管委会临沂经济开】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!业单位?各,高等院校 —  ?   ?现将临沂市城市基础!设施配套《费征收管理办法【印发给你们请—。。认真遵?照执行 》。二O:O,八年十月五日 【 第一条为》。进一步规范》和加强城《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!征收管理《加快城市基础—设施建设步伐根据有!关,法律:、,法规和规《。章制定本办法 【 第】二条城市基础—设,施配套?费是政府对城市规划!区和小城镇》(县以下《建制镇、集镇—(乡政府驻地—)):规,划区进行基础设施配!。套建设的财》政性资金主要—。用于建设项》目规划红线外—公共配套设》施建设和城市规划、!测绘等 《 , ? 第《三条凡在《城市规划区和小【。城镇规?划区:内新建、扩建和【改建:建设:项目的单位》和个:人均:应按照本办法规【定缴纳?城市基础设施—配套:费 — ?第四条按照财政部关!于加强政《府非:税收入?。管理的通《知,规定各?。级财政部门是—政府非税收》入征收主管机关政府!非,税收入?可以由财政部门【直接征?收也可以由财政【部门委托的部门和单!位征:收本项城市》。基础设施《配套费由各级财政】部门直接收取 ! 第五条】城市基?础设施配套费按【照以:下标准征收 】     (一【)在城市规划区内新!建、扩?建或改建住宅楼(】含集体宿舍》)、办公楼》(含综合楼)以【。及,商业经营《用房的?现行城市基础设施配!。套费:征,收标准按建筑面【积每平?方米征收《155元主要用于】建设项目规》划红线外《公共配套设施—建设其中用于—。城,市建设?配套部分《90元排水》管网建?设配套部《分20元供热—管网建设配套—部分30元供气管】网建设配《套部分?15元以后征—收,标,准根据实际》需要调整时按程序】另行公布  !  : (二)小》城镇规划区》内新建、扩建或改】建住宅楼(》含集体宿舍)、办公!楼(:含综合楼)以及【商,业经营用房》的现行城市基础设】施配套费征收标准】两层以上(含两【层)按每《。平方米?30:元征收(不含用【于供:。热,、供气管网建—设配套部分下—同)两层以下的【按每平方米4—。0元征收以》后征收标准根据实际!需要调整《时按程序另行—公布:     (!。三)城市规》划,。。区,内的工业企》业在新?厂区:建厂房、仓库及其】他生:产性附属设施等建设!项目的城市基础【设施配套费(不【含,。供热:、供气?管网建设配套部分】)按建?筑面:积每平方米30【元征收小城镇规划】区内的工业》企业在新厂区建厂房!、仓库及其他生【产性:附属设施《等建设项《目的城?市基础?设施配套《费(不?含供热、供气管网建!设配套部分)按建】筑,面积每?平方米10元征收 ! : ,改,变土地使用性质的】按本条第一款或第】二款规?定的标准《征收 【。 第六条兰山区!、罗庄区、河东区城!市规划区范》围内建设项目—。应缴纳的城市基【础设施配套费(不】含小城镇)由—市财:政部门统一负责【征收缴入市》级,财政专?户其中兰山区范围内!。实现部分(不含用于!供热、供气、排水管!网建设配《套部分)市与区【按年初城建计—划55比例进行分】成年底按照市与区】实际承担的年初城建!计划项目投资—情况:和,年度中间增加的【城,建项目?投资情况进行结算;!罗庄区、《河,东区:范围内实现部分【全额:返还各区每》季度返还一次 】     —临沂:高新技术产业开【发区和临沂》经济:开发区城市规—划区范围《内建设项目应缴【纳的城市基础设施】配套费由区财政部门!征,收,执行市里统一标准所!有减免报市政府审批!并接受市财政、审】计部门监督 【 , ,。。    兰山区、】罗庄区、《河东区、临沂高新】。技术产业开发—区和:临沂:经济:开发区小《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!设项目应缴》纳的城市基础设【施配套费由》。区财:政,。。部门负责征》收缴:入区级财《政专户 ! 第?七条:城市基础设施—。配套费实《。行“三控一账—户”征?。收管理办法》即,由财政部《门设立专户负责征收!城市:基础设施《配套费并到同—级物价部门办理收】。费许可?证规:划、建?设、房管部门分别】在办理?规划许可《、施工许可》、房地产开发项目经!营许可、商品—房预售许可及—房屋初始登记环【。节严格把关控—制确保城市基础【设施配套费》应收尽收 !。 第八》条规划部《门应将已规》划立项的建设项目】有关:情况及时抄送—。财政、建设、房管】部门并负责开具“临!沂市建设项》。。。目办理城市基础【设施配?套费:手续通知单》”及时通知财政部门!根据:规划许可面》积征收城《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! , 《 第九《条财政?部门应将已缴纳城市!基础设施配套—。费的建设项目名单及!缴费情况《及时抄送规划、建设!。、,房管部门规划、建】设、:房管部?门,。应依据财政部—门出具?。的完费通《知单列示的建设项目!及缴费面积》在办理规划许可、】施工许可、房—地产开发项目经营许!可、商品《房预售许可及房【。屋初始登记审批手】续时认?真把关?严格审核缴》费面积与规划—许可:。面积、?施工许可面积、申】请房地产开发—项目经?营许可面积、申【请商品房预售许可面!。积,。及房屋初始登记面】积不一致的规划、】。建设、房管部门在办!理相关?许可前要及时通知】财政部门追缴—城市:基础设施《配套费并《依法:予以处罚 ! 第十条—建设单位或个人【。应在:获得:规划审批之日起十五!日内一次性》足额缴纳城市—基础设施配套—费不按时足额—缴纳:。的规:划、建设、房管部】门不:予办理相关许可 ! 第十一!条城:市基础设《施配套费按下列情】形予以免《征、减征 】    (一)经】。济适用?住房和廉租房免征】全部城市基础—设施配套费 !    (二—),。下,列建设项目经审查免!征,除供热、供气管【网,建设配套费》。外的其它部》。分城市基础》设施配套《费 ? :    1.—。学校的教学及—辅助用房、》办公用房、生—活用房、实习—车间:等用:。于教育教《学活动的校》舍设施; 【     2.军】。事设施保护法规定的!直接用?于军:事目的设施;—     3!.福利院《、敬老院、》。。救,。。助站、殡《仪馆、政府兴办的老!年公寓等社会福【利设施;《’ ?     4.城!市市政公《用设施及其他—非经营性《质的:公益:性,建设:。项目;   !  5.行政事业】单,位新建、改》建和扩建办》公楼;   !  :6.城中村》(,居,)居住区和棚户区】等旧城改造项目拆】迁还建部分》;    】 7.住宅开—发建设单位》在项目建设时按标准!自行配建的》义务教育设》施; —  :  8?.有关法《律、法规、》规,章和国家政策—明确规?定应:当免缴城市基—础设施配套费—的,。其它建?设项目   !  (三)》下列建设项目—经审查减征除供热】、供气管网》建设配套费》外,的其他部分城市【基础设施配套费 】     【1.市政府》确定的年度》重点建设《项目(?不含工业企》业项目和房地产开发!建设项目)减按5】0%征?收; —    2.—有关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和国家政】策明确规定》可以减?征城市基础》设施配套《费的其他建设项目 !    — (四)其他重点项!目或招商引资项目需!要减免城市》。基础设施配套费【的由市政《府研究确定 — ?    (五)支持!工业企业集约节【约利用土《。地根据?山东省人民政府转】发省国?土资源厅等》部门关于工业建设项!。目节约集约利—用土:地的意见的通知【(鲁政?办发[2007【]48?号)规定《为鼓励企《业对现有厂区进【行,土地资源挖掘使用在!符合城?市规:。划的前提下》工业企业在》现有厂区内改建【、翻建厂房的免收配!套费:;在现有厂》区内扩建、新建厂】房的减按50%征收!;企业执行山东【省主:要工业行业厂房建设!指,导标准建设三层以】上厂房的三层—以上:(含三层)免收配】套费;结《。合工艺特《点建设地下》厂房的地下部分【免收配套费除有【特殊工艺要求不宜建!设多层厂房的—项,目外:一般项目不》得建:设单层厂房违反【规定建设单》层厂房?的加倍征收城—市基础设《施配套费《 《    (六)北】。城新区?、涑河?片区、?商,城片区范围内的【建设项目按》市政府有《关政策?规定执行 —   《  (七)如供【热、:供气某项配套不能实!现建设单位或—个人可暂缓缴纳相应!配套费待配套设施】到位后再按照配【套设:施到位时的供热、】供气配套收费—标,准缴费属于房地【产开发建设项目的应!。在售房合同》中,明确:注明相关配套费用缴!纳情况?   —  建设《项目:不需要?配备供热管道和【燃,气管道的经规—划,、财政?。、建:设部门审《核批:准后免收《相关配套费 【 第十】。二条符合本办法规】定的减征、免征城市!基础设施《配套费条件的建【设项目属于兰山【区,、罗庄区、河—东区:和临沂高新技术产】业开发区、》临沂经?济开发?区以及北城新—区、涑河片》区、:商城片区范》。。。围内的由项》目建设单位或个人】向,项目所在《地区政?府、管委会、片【区开发?建设:协调办公室提—出,书面申请经区政府、!管委:会、:片,区开发建设》协调:办公:室同意并出》具书面材料》后由市财政部门会同!规划:、建设、房》管,部门批准执行属于】市级建设项》目的:由项目建设单位【向市财政部门提【出书面申请》经市财政部门会同规!划、建设、房管部】门,审核批准《后执行 —  : ,  其他重点项【目或招商《。引资项目需要减免的!由项目?建设单位或个人按】。。以上程序提出书面申!请由市?。财,。政部:门会同规划、建设、!。房管部门《。审核报市政府批【准后执行 ! 第十三条【已享: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!。。费减免政策》的建设项目改变【原批准用途或—改变:容积率的以及违【法建设项目经规划】、建设等执法—部门查处后批准保留!使用的?按规定标准》补缴城市基础设施】配套费 《 — 第十四条》凡在20《06年4月》。1日前市旧城区没有!缴纳:供,热或供气管网—建设费的用户—现需:集中供热或供气的应!依据开通时的供热】或供气单项收费【标准缴纳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】费由:财政部门《委托有关《供热、供《。气企业代为收取有关!供热、供气企业【必,须严格?执行“收支两条线】”,管理规定严》格按照委《托代:收范围和规定—收费标准组织收【取,使用财政统一—票据收入全额上缴】财政专户《支出由?财政部门《审核后按规定—程序:拨付 【 第十五条财】政、规?划、建设、房管部门!应按照各《自职责相互配合【共同做好《。城市基?础设施配套费征管】工作监察、审—计、物价等部门要按!。照各自?职责加?强对城市基础设【施配套费征收工作】的监:督,管理:确保城市基础设【施配套费依法征【收 【 第十《六条财政、规划、建!设、房管等》部门工作人员在城】市基:础设施配套费征收】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!行“三控《一帐户”管理规定】对违反本办法规【定玩:忽职守、徇私舞【弊,、滥用职权》、擅自减免造成政】府非税收入流—失的依法追究—有关人员《的,责,任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 【 第—十七条各县人民【政府:可,根据各自实际—提,出具:体征收管《理意见经市》。财,政局、物价局审定报!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! 第十!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!日,起,施行20《06年?3月28日市政【府制:定的临沂市城市基】础设施配套费—征,收,管理暂行办法(临政!发[200》6]14号》)同时废止本办法】出台前市政府—其他有关政》。策规定与本办法相】抵触:的一律按本办法规】。定执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