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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【市城市基础设施【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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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?沂市人民政府关【于印发临沂市城市基!础设施配《套费: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!
临》政发(?200?8]3?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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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:县区人民《政府市政府各部门、!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!技术产?业开发?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!发区:。管委会?各,县级:事,业单位?各高等院校
【 现【将临沂市城市基【础设施配套费—。征收管理《办法印发给你—们请认真遵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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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OO八年十月】五日
第》一条为?进,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!基础设施配套—费的征收管理加快城!市基础设施建设【步伐根?据有关?法律:、法规和规章—制,定本办?法
【 , 第二条城市基础】设,施配套费是政府【对城市规划》区和小城镇(县以】下建制镇、集镇(乡!政府:驻地))《规划区进行基础【设,施配套建设》的,财政性资金主要用】于建设项目规划【红线:外公共配套设施建】设和城市规划、【测绘: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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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条凡在—城市:规划区和《小城:镇规划?区内新?。建、扩建和改建【。建设项目的》单位:和个人?。均应按照本》办法规定缴纳城市】基础设施配套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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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。四条按照财政部关】于加:强政府非税收入管】理的通知《规定各级财政部【。门是政府非税收【入征收主管机关政府!非税收入可以—。由财政部《门直接征收也可以】由财政部门委托的】部门和单位征收【本项城?市基础设施》配套费由各》级财政部门直—接收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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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条城市基础设施!配套费按《照以下标《准,征收
! ,。(一:)在城市规划区内】新建、?扩,建或改建住宅—楼,(含集体宿舍)【。、办公楼(含综【合楼)以及商业经】营用房的现行城【市基:础设施配套》费征收标《准按建筑《面积每平方米—征收155元—主要用于建设—项目规?划红线外公共—配套设施建设—。其中:用于城?市建:设配套部分90元】排水管网建》设配套部分20元供!热管网建设配套部】分30元《供气:管网建设配套部【分15元以后征收】标准根据实际—需要调整时按—程序另行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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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二:),小城镇规划区—。内新建?、扩建或改建住【宅楼(含集体宿【舍)、办公楼(含】综合:楼)以及商业—经,营用房的现》行城市基础设施配】套费征收标准两层】以上(含两》层)按每平方—米30元《征收(不《含用:于供热、供气—管网建设配套部分下!同)两层以下的按】每平方米40元征】收以后征收标—准根据实际需要【调整:时按程?序另行公布》。
? (三)】城市规划区内的【工业企业在新厂【区建厂房、仓库及】其他生?产性附属《设施等建设项—目的城市基础—设施配?套费:(不含供《热、供气《管网建设配套部分)!按,建筑面积《每平方?。米30元征》收小城镇规划区【内,的工业?企业:在新厂区《。建厂房、仓库及其】他生产?性附属?。设施:。等建设项《目的:城市基础设施配套】费(不含供热、供气!管网建设配套部分】)按建?筑面积每平方米1】0元征收
改!变土地使用》。性质的按本条第一款!或第二款规定的标】。准征收
! :第六条兰山》区、罗庄区、河东区!城市规划区范—围,内建设?项目:应缴纳的城市基【础设施配套费(【不含小城镇)由市】财政部门统一负责征!收缴入市级》财政专?户其中兰山区—。范围内实现部分(不!含,用于供热、》供气、排《水管网?建设配套部分)市】与,区按年初城建—计划55比例进行分!成年底?按,照市与区实》。。际承担的年初城【建,计划项目投》资,情况和年《度中间增加的城建】项目:投资情况《进行结算;罗—庄区、河东区范围】内实现部分全额返】还各区每季度返【还一次
— 《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!。开发:区和临沂经济开发区!城,市规划区范围内建】设项目应缴》纳的城市基础设施】配套费?由区财?政部门征收执行【市,。里统一标准所有减免!。报市政?。府审批并接受市财】政,、审计部门监督【。
【 兰山?区、罗庄《区、河东区、临沂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】区和临沂经济开【发区小城镇》规划区范《围内建设项目应【缴纳的城市基—础设施配套》费,由区财政部门负【责征收缴入区—级财政专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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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七条城市《基础设施配套费实】行“三控一账户【”征:收管理办《法即由?财政部门设立专【户负责?征收城?市基:础设施配套费并到】。同级物价部门—办理收费许可证规划!、建设、《房管:部门分别在办理【规划许可、施工许】。可、房?。。地产开?发项目经营许—可、商品房预售【许可:。及房屋?初始:登,记环:节严格把关控制确保!城市基础《设施配套费应收尽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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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规划!部,门应将已规划立项的!建设项目《有,关情况及《时,抄送:财政、建设、房管部!门并负责开具—“临沂市建设项目】办理:城市基?础设施配《套,费手:。。续,通知单?”及时通《知,财政部门《根,据规划?许可面积《。征收: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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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财【政部门应将》已缴:纳城:市基础设施配—套费的建设项目名】单及缴费情》况,及时抄送规划—、建设、房管部门规!划,、建设、房管部【门,应依据?财政部门出具的【。完费通知单列示的】。。建设项目及缴费面】积在办?理规划许可、施【工许可、房地产开发!项目经营许可、【商品房预售许可及】房屋初始登记—审批手续时认真把】关,严格审核缴费—面积与?规划许可面积、施工!许可:。。面,积、申请房地—产,开,发项目经《营许可面《积、申请《商品房预售许可面】积及房屋初》始登记?面积:不一致?的规划?、建设、房管部门】在办理相关》许可前要《及,时,通知财政部门追缴城!。市基:。础设施配套》费并依法《予以处罚《
第!。十条建设《单位或个人》应在:。获得规划审批之日起!十五日内一次性【。足,额,缴纳城市基础设施】配套费不按时足【额缴纳的规》划、建设、房—管部门?不予办理《相,关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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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《条城: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!下列情形予》以免:征,、减征
【 : (一)经济适用!住房和廉租房免征】全,。部城市基础设—施配套费
【 《 (二?。)下列?建设项?目经审?查免征?除供热、供气—管网:建设配套费外—的其它部《分城市基础》设施配套《费
— ?1.学校的教学【及辅助用房、办【公用房、生活用房】、实习车间等用于教!。育教学活动的校舍设!施;
【。 2.军事设】施保:。护法规?定的直接用于军【事目的设施;
】 :。 , : 3.福利院、敬老!。院、:救助站?。、殡仪馆、政府【兴办:的,老年公寓等社会福】利设施;’
! : , 4.城市市政【公用设施及其他【。非经营性质的公益】性,。建设:。项目;
》 5.】行政事业单位新【建、改?建,和,扩建:办公楼;
! 6.》城中村(居)居【。住区和棚户区—等旧:城改:造项目拆《迁还建部分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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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7.住宅【。开发建设单位—在项目建设时按标准!。自行配建的义务【教育设施;
【 8【.有关法《律、法?规、:规章和国家政策明】确规定应当免—缴城:市基础设施配套【。费的其它建设项【目,
: (三】),下列建设项目经审查!减征除供热》、供:气管网建设》配,套费外的其他部分城!市基础设施配—套费
】 1.市》政府:确定的年《度重点建设项目【(不含工业企业【项目:和,房地产?开发建设项目—)减按50%征收】。;
》 ? 2.有关法—律、法规、规章和】国家政策明确—规定可以减征—城,市基础设施配套【费的其他建设项目】
: 》 (四?)其他?重点:项目:或招商引资项目需】要减免城市》基础设?施配套?费的由市政府研究确!定
【 , (五)支持工业】企业集约节约利用土!地,根据山东省人民政】府,转发省国土资源厅】等部门关于工业建设!项目节约集》约利用土地的意【。见的通?知(:鲁政办?发[2007]【48:号)规定为鼓—励企业对现有—厂区进行土地资源】挖掘使用在符合城市!规划:的前提下工业企【业在现有厂区—内改建、翻建厂房的!免收配套费;在现有!。厂区内扩《建、新建厂》房的减按《50%征收;—企业执行山东省主要!工业:行业厂房建设指导标!准建:设三层?以上厂房的》三层以上(含三【层)免收配套费【;结合工艺特点建】设地下厂《房的:地下部分免收配【套费除?有特殊工《艺要求不《宜建设多层厂房的项!目,外一般项目不得建设!单层厂房《违反规定建设—单层厂房的加倍征收!城市基础设施配【套费
》 (六)北!城新区、涑》河片区?、商:。城片:区范围内的建设【项目按市政府有【关政策?规定执行《
(!七)如供热、供【气某项配套不能实】现建设单《位或个人可暂缓缴纳!相应配套费待配套设!施到:位后再按照》配套设施到位时的】供热、供气配套【收费标?准缴费属于房—地产开发《建设项目《的,应在售房《合同中明确注明相关!配套费用缴纳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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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建设项目不需】要配备供热管道【和,燃气管道的经规【划、财政、建设部门!审核批准后免—收相关配套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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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二条—符合本办法》。规定的减征、免【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!费条件?的建设项《目属于兰山区、【罗庄区、河东—区和临沂《高,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!临沂:经,。济开发区以及北城新!区,、涑:河,片区、商城片区范围!。内的由项目》建设:单位或个人向项目】所在:地区:政府、管委会—、片:区开发建设》协,调办公室《提出:书面申请经区政府、!管委会、片区开发建!设协调办公室同意】并出具?书面材料后由市【财政部门会同—规划、建设、房【管,。部门批准《执行属于市级建设】项目的由项》目建设单位向市财】政部门提出》书面申请经市财政】部门会同规划、【建设、房管部—门,审核批准后》执行
【 其他》。重点:项,目或招?商引:资项目需要》减免的由项目建【设单位或个人—按,以,上程序提出》书面申请由市财政部!门会同规划、建设】、房管部门审核报市!政府:批准: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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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三条已享受》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!减免政策的建—设项目改变原—批准用途或改—变容积率的以及违法!建设项目经规—划、建设《等执法部门查处后】批准保留使》用的按规《定标准补缴》城市基础设施配【套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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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凡在!2006年4—月1日前市旧—。城区没有缴》。。纳供热或《供气管网建设费的】用户:现需集?中供热或供》气的应依据开通时的!供热或供气单—项收费标准》缴纳城市《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财!。政部:门委托有关》。供热、供气企—业代为收《取有关供热、—供气:企业必须严格执行】“收:支两条线”管理规】定严格按照委—托代收范围和规【定收费标准组织收取!使用:。财政统一票据收入全!额上缴财政专—户支出由财政—部门审核后》按规定程序拨—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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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五条》财,政、规?划、建?。。设、房管部门应按照!各自职责相互配合】共同做?好城市基础》设施配套《费征管工作》监察、审计》、物: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!职责加强对城市基础!设,施配套费《征收工?作,的监督管理确保【城市基础设施—配,套费依法《征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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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】财政、规划、建【设、房管等部门工】作人员在城市基础】设施配套《费征:收管理工作中—要严格执行“三【控一帐户”管理规定!对违反本办法规定】玩忽:。职守、徇私》舞弊:、滥用职权、擅自减!免造成政《府非税收《入,流失的?依法追究《有关人员的责—任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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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七条《各,县人民?政府:可根据各自实际【提出具体征收管理意!见经市财政局、物价!局审定报市政府批】准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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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【本,办法: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!006年3》。月,28日市政府制定的!临沂市城市基础【设施配?。套费征收管理暂【行,办法(临政发[20!0,6]:14号?),。同,时废止本办法出台前!市政府其他有—。关政策规定与本【办法:相抵触?的一:律按本办法规定执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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