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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临沂市城市机动车】停车场管《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!
临—政办发〔《2,010〕1》2,3 号
临沂!市人民政府》办公:室关于印发临沂市】城市: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!行办法实《施细则?的通知
《。
各:县区:人民政府市政—府各:部门:、各直属机构临沂高!新技术产业》开,。发区:管委会临《沂经济?开发区?管委会临沂临港【产业区?管委: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!高等院校
【 现将<临!沂市城市机动车【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!>实施细则印发【给你们请《结合各自《实际认真组织—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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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:〇,一〇年八《月二十七《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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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强】停车场管理规—。范车辆停《放秩序依据》中华人民共》和,。国,道路交?通,安全法?、临沂市城市机【动车停车场》管,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结合》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!。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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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条 本实—。施细则适用》于兰山区、罗庄区】、河:东区、临沂高—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】、临沂经济开—发区各?县和临沂临港—产业区可参》照本细则并结合本】。地实际制定》本辖区实施细则【
— 第三条 停车】场的规划、建设【标准严?格按照国家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】线、停车场建—设和管理暂行—规定、停车场—。规划设计规则(【。试,行)、山东省城【市公共停车场—(库)设置》规定(?试行)、临沂—市城市机动车停车场!管,理暂行办法等—规定执行应》具备场地硬》化、照?明、排水、通风、消!防、防?盗等基本《条件设置护栏、【减速垄、挡车器【、门禁系统》、停车标《志和标线、收—。费标识、《岗亭等必要的设施】并保持其正常—运转:
【。 第四条 》。临时停车《(场)位应按照国家!、省、市相关规【定设置停车》标志和标线、—收费标识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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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人行道上的临【时,停车:位,由,城市管理《。部,门负:责施划并《管理;
《
: 《 (二)占用车行】道设置的临时停车(!。场)位由公安—机,。关交通管理部门【负责建设和管理;】。
: —(三)空闲场—地上的?。临时:停车(场)位—由城市管理部门【利用沿街空闲场【所、:建设工地的闲置【部分设置《。交产权单位》或由:城市管?理部门负《责管理
》
《 第五条 停【车场可?以由停车场产权人】自行:管理也可以以出租】、,出,让、转让等》方式委托给单位或】个,人管理
《
— 被委托的单位或个!人,应当具备下列条【件
】 (一)有》一定的财产》或者经费具有相应】的赔偿?能力;
】 (《二)有自《己的组织机构—和,场所;
》 (三)!有符合规定要求的】停车场?设施和经营管理【设施;?
— (四《)有:。与停车场管理—业务相适《应的专?业管理人员;
【
, (五)!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或相关规范【性文件规定的—其他条?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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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【停车场?管理人?员须经机动车停【车专业管理知识【和专业技能培训【、职业道德》培训:停车场管理》员须统?一着装使用规范礼】貌,的,服务用?语,行为端?庄,。和气注重人性化服】务维护停车秩序【保,障停车安全接—。。受社会?监,督
【 第七条 —根据停车《需,求与停车位的—供应情况将兰山区】、罗:庄区、河《东区、临沂高新【技术产业开发—区、临沂经》济开发区所》。辖区域划为》。一、:二、三类区域
【
【(一)兰山区
】 ? : 一类区《。域东至滨河》路西至通达》路南至陶然路北【至青年路范围以【内区域(包》括滨河路及》滩,内游:园、:通达路、《陶然路、青》年路);二类区域东!至通达路西至工业】大道南至陶然路北】至滨河?路范围以内区—域(包括工业大道、!陶然路、
】滨河路及滩内—游园);三类—区域除一、》二类区域范围之外】的区域
—。 : (二)—罗庄区
! 二类区域东至通!达南路?西至:。罗六路南至文化路北!至双月?湖路范围以内—区域(包括通达南】路、罗六路、—文化路、双月湖路)!;,三类区域除二类【区域范围之外的区域!
》 ?(三:),河东区
《
》 :二类区域《东至黄?山,路西至滨河东路南】至机场路《北至三和东》街范围以内区域【(包括黄《山路、滨河东路【、机场路、三和东】街);三类区域【除二类区《域范围之外的区域
!
》 :(四)临沂高新技术!。产业开?发区
— 二》类区:域东至罗六路西至火!炬路南至工业北【路北至沂河路范【围以内区域(包括】罗,六路、火炬路、【。工,业北路、沂河—路);三《类区域除二》类区域范围之外【的区域
《
》 (五)》临沂:经济开?发区
》 《 二类区域东—至,。联邦路西至滨河【东,路南至华夏路—北至经济开发区【边界(?包括联?邦路、滨《河,东路、华夏路)【;三类区域除二类】区域范围之外的区域!
第!八条 室《内停车场按以—下标准分《为高级和普通两个等!级
? 高【级停车场必须同【时具备?以,下条件?
: (【一)停车《。场为钢混结构—停车位标线按两【种车型规定尺—寸上限尺寸长为1】5,60cm宽为325!。cm适用于大中型车!辆;下限尺寸长为6!00cm宽》为2:50c?m适用于《小型车辆在条—件受限时宽度可【以适当降《低但最小不应低【于200cm—出入口通道宽度【不少于5《0,0cm并设有紧急车!辆出口通道相关设】置、标志《符合:规定要求泊位—大于50 个的应】设有两个及以上出】入口;
】 ?(二)消防及通风设!备停车场应设有自】动喷淋?系统:、温度探测器、【CO 探测器—以及自动《化排烟通风系统等设!施;
【 (三)照明设!备停车场除正常照明!系统外应《设应急照明系—统保障停车安全;】
【 (四)监控设备停!车场应?。设有完善的》监控系统对车库【内各主要道路—、进出口等地—。。方进行24 小时监!控确保车辆安—全;
! (:五)停车场》设置自动化》收,费,。系统可刷卡》付费具有停》车诱导系《。统,;
!。(六)地下停车场应!具备方便客人和【货物通行的电梯和】安全通道;
【 《 (七)内—部管理?制度健全服务内容规!范工作人员和收【费人员?佩带标?志明显
】 : ,不能完全达到高【级停车?场标准的停车场为】普通:停车场?。
【 第:九条 设《置,经营性停车场除应】符合本细则第三条】之规定?外,还应具?备以下?条件
】 :。(一)配齐》配足专职管理人【员负责车辆有序行驶!、停放和安全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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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二?。)建立健全》内部:收费:管理:、财务管理、安全】防范、岗位责任等规!章制度;
】 : (三)及—时到城市管理部【门办理相关手续【
】第十条? 经营性停车场【业主在?办理相关手续时【应提供以下材料
】
— (:一):临沂市机动》车停车场《申请表(《一,式三份);
【 (【二)土地《使用证明;
【 —(三)工《商营业执照;
【。
【(四)停车场详【细示意图;
—
, (五)!规划要点(配—建);
! (六《)公:。安消防部门的意【。见;
《 : : (七)内部管理!制度;
》 (八)!业主或业《主委员会的委托证】。。明文件;《
,
(】九,)法律、《法,规、规章《。或相关规范性—文,。件规定的其他材【。料
》
,
, 第十一条 【城,市管理部门收到【当事人申请后对【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!者不符合《法定形式的一—次性告?知申请人需要—补正的全部》内容;对于》申请材料《符合:要求的予以受—理
!第十二条 城市管】理部门受理当事人申!请后完成书面审【查、:现场勘查《、综合?审核经审查合格的】予以:批准;经审查不合】格的通知其7 日内!完成:整改整改《合格后予以》。批准
—
,
第十三—条 经营性停车场】相关手?续的:有效期?为,一年可?以,申请续延
!
《 停《车场业主《须在有效期满前3】0 日内向》。城市管理部门申请】。续,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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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城市管?理部门?接到申请后完—成书面审查和现场】勘察经审查合格的予!以批准;经审查不合!格的通知其7 日内!完成整改整改合【格后予以批准
【。
, ? 经营性停车场!因故发生《变更的停车场业主应!及时向城市管—理部门申请变更变】更申请?程序参照申请—续延程序执行
【
— 经营性停车—场因:。故需撤销的停车场】业主应?及时向?城市:管理部门申请撤销经!城市管?理部门审《查同意后《予以注销
】
第十四条 !非经营性停车场在】交付:使,用时应向城》市管:理部门?报送:相关材料
》
? (一)临沂!市机动?车,停车场申《请表(一《式三份);》
?。 (—二)土地《使用证明;》
,
【。(三)停车》场详细示意图;
! 》 (四)规划—要点(配建)—;
】 (五?)公安消防》部门的意见;—
《。 (》六)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《或相:关,规范性?文件规定《的,其他: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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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五条 城【市管理部门接到非经!营性停车场的相关】材料后对于材—料不齐全或者—不符合?法定形式的一次【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!正的全?部内容;对于材【料,符合:要求的予以》受理
— 受理—后完成书面审查【、现场勘验》对于符合规划(【。配建)?及相关要求的—予以批准并通—知申请?人;对于不符合规】划(配建)及相关要!求的按有关规定予】以处理
【 非》经,。。营性停车《场在交付使用后【因故不再使用的其】产,权单位应及时—向城市管理部门【申请注销;非经营性!停,车场在交付使用后发!生变更的应及时向】城市管理部门—申,请变更?;注销、《变更登?记程序参照申请批】准程序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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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十六条 —本实施细则于201!0 年9《 月:13 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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