莱芜市建!筑工:程安全防《护、文明施工措【施费核定管理办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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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:建发〔2009〕6!7号
关于》印发莱?芜市建?筑工程安全》防护、?文明施工《措施费核《定管理办法的—。通知
两区建设【局、高新区建设局、!雪野旅游区建设规划!环保局有关》。工,业,园区:建设机构委属各【有关单位《各建:设、监理、施工、】工,程造价?咨询单位
— 现将莱芜!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!、文明施《工措施?费核定?管理办法印》发,给你们请认》真遵照?。执行:
】 】 》 — : 二○○九年十【二月:十六日
第一—条 为加强建筑【工程安全生产、【。文明施工《管理:保障:施工从业人》员作业条件和—生活环境确》保建筑工程》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!。措施费?。落实到位防止—施工安全事》故的发?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!。生产:管理条例、》建筑施工安》全检查标《准和山东省》<建筑工程》安全防护、文明【施工:措施费?用及使用管理—。规定:>实施细则》等有关规定》结合我市实》际制定本办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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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】 本办法《适用:于,我市各类新建、【扩建、改建的房屋】建筑工程(包—。括与其配《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!安装工程、装饰工程!)和市政基础设施】工,程
第三!条 :本办:法所称安全防—。护,、,文明:施工措施费》是指按照国家现行】的建筑施工》。安全:、施工现场环境与卫!生标准和《有关:规定购?置和更新《建筑施工安全防护】用具及设《施、改善安全生【产条件和作业—环境所需要的费用】建设单位对
【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!、文明施《工措施有其他—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!并计入安《。全防护、文明—施工措施费 【
《 , 第四条 建筑【工程安全防护、【。文明施工措施费是】由山东省建》筑、安?装、市政《工程费用组成—(鲁建?标字[200—6]2号)中—措,施费所含的》环境保护费、文明施!工,费、临时设施费【。及规费中《的,安全施?工费组成《 :
《 第五《条 市工程造—价管理处负责—建筑工程《安全:防护、文明施工措】施费现场《测评:和核定管理工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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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六条 建筑工【程招:标投标活《动中编制标底、招标!控制价和《。投,标报价?时安:全,防护、文明施工措】施费应按照山东省】建筑、安装、—市政工程费用项【目组成及计算规【。则,中的规定系数—计,算本项费用为不【可竞争费《用应单?独列项不得》让利:
】第七条 建设单位】与施:工单位应在施工【承包合同中约定安】全防护?、文明施工措施费】投标报价时》的金额为《暂定金额工程结【算时按本《办法调整 》
》 第八《条 施工单位—应根:据建: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!条,例、工?程建设标准强制【性条文和莱芜市【建筑施工现场标准】化管理标《准,(试行)《。等,有关规定《合理有?效设置安全防护、】文明施?工设施项目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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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九条 建设单位】在办理?施工许可《证时施工企业应向】市工:程造价?管理处申《报莱芜市建设工程安!全文明?措施:费投入情《况表并提交安—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!场测评申请和施工】现场安全《防护、文《明施:工措:施专项方《案,。工程开工前市工程】造价管理处派—员到施?工现场?进行初次踏勘测【评,。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!。投入测评合格的建】设单:位支付?。安全防护《文明、文明施工费措!施费预付《款市:。工程造价《管理:处将测评结果作为】。核定安全防护、文明!。施工措施《费,的依据之一 —
第!十条 ?建,筑工程安《全防护、文明施工】措施费实行单项工程!核定制度在》单项建筑工程主体竣!工、其他工程完【成,工程量70》%时由施《工单:位会同建《设单位向市工程造价!管理处?提出安?全,防护:、文明施工措施项】目核定?申请由市工》。程造价管理处会同建!筑,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与!建设单位、监理单】位,、施工单位一并【进行测评、验收【市工程?造价管理处核定其】费用后颁发》莱芜市建《筑,工程安全防》护、文明施工措施】费核定通《知书(以《下简称核《定书)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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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?十一条 申请—办理核定书时—施工:单位应填写安全防】护、文明施工措施】费核定验收申请【表报送市工》程造价管理处同时】报,送以:下资料?
《
1?、施:工合:同;
】2,、莱芜?市建: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!包计价监督手册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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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施工现场安全!防护、文明施工【措施:专项方案《(附安全《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!费使用情况明—细表);
】
4?、能够真实全面地】反映:工程安全文明—管理:情况的电子》文档(包括以下【内容脚手架搭设、安!全网防?。护,、临边防《护、施工机械设【备、:临,时用电、消防设【施、:现场环境美化—、,生活卫生设施—、娱:乐设:施、:环境:保护设施等》)电子文档可以是数!码照片也可以—是录像资《料以数据光》盘形式报《送 :
第十二—条, 市:工程造价管理处收到!申请资料《后,会同建筑工程—安全监督机构与建设!单位、监理单位【、,施工:。单位:共同进行现场安【全防:护、文明施工措施投!入测评填写施—工现场安全》防护、文明》施,工措施费测评表(】以下简称测评表【。);对测评合—格,的工程进行》。现,场测:量验收填写莱芜市】建筑:工程安?全防护、文明施工】措施费核定验收【表(以下简》称核定?验收表)《由施工?单位报建设单—位核验建设单—位应自接到》核定验收表之—日起5日《内予以核《验未向市工程造价管!理,。处提出异《议的:。。视为认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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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?完工后?施工单位将测评表送!。至建筑工程安—全监督机构建筑【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!。整个施工过》程安全防护、—文明施工措施落实】情况、施工作业安】全文明环境条件进】行,综合评价《在测:评表上签署意见后由!施工单位《送市:工程造价管理处 】
第十三条 工!程竣工后施》工,单位:持核定验收》表、测评表、—施工合同、安全文明!工地获奖证》明到市工程》造价管理处办理核】定手:续市工程造价管【理处依?据工程?类别、现场》测评核定《验收情况、》文明:工地评选结果按照】有关计价规》定标准核定工程【安全防护、》。。文明施工费》金额签发核定—。书安全防护、文明施!工措施费核》定,工作在?核定验收后》十个工作日内完【。。成并对安全文明【措,施费核定结果—进行公示《
第!十四条 建设单位】在工程?竣工结算时》必须按核定书的【核定金额《。结算支付安》全防护、文》明施工措施费—。施工单位未提供【核定书的不得—计取该项费用—凡不具备计取条【。件而施工《单位已经计》取,安全防护、文—明施工措施费的建设!单位或受委》托的中介机构在工程!竣工结算时应扣除该!工程的?安全防护《、文明施工措—施费
第!十五:条 建?筑工程安全防护【、文:明施工措施费投入】测评结论分为优【良、合格、不合格】三个等级
【
(《。一)存?在下列情况》之一的建筑》。工程施工现》场测评?定为不合格》
《
1、测评—综合得分70分(不!。含70分)以下的;!
—2、:。。办理施工《安全报?监手续时工程已完】工的; 《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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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建筑工【。程安全?监督:机构认定为安全防】护、文明施工措施】投入不合格的工程】
(二】)测评综合得分【在70分以上80分!(不含80分—)以下?的评:定为合格 》 ,
(三)测评!。综合得分80—分以上?100分以下的评】定为优良
【
第十六条 —单位工程安全防护、!文明施?工措施费投入—测评等级作》为核:定安全防护、文明】施工:措施核定费》用依据具体规定如】。下:
(!。一)测评结果为优】良的工程《按规定标准的—100?%核定计《取安全防护、文【明施工措施费—;
(】二):测,评结:果为:。合格的工《程按规定标准的9】5%核定计》取安全?防护:。、文:明施工措施》费,;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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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?)测评结果》为不合格的工程按规!定标准的6》0%:。核定计取环境—保护费、《文,明施工费、临时【设施费;且不计【取安:全施工费; — ,
(四—)施: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!位约定加《大投入、加强管【。理创建?省、市级文》明工地的按规定【标准100%计取核!定安全防护、文【明,施工措施费 —
(五)施!工期间施工现—场发生死亡》一人以上(含—一人:)施工安全责—任事故的不计取安】全,防,护、文明施工—措施:。。费中安全施工—费;
】(六)未经现场验】收核定的工程—一,律不:得计取安全防—护,、文明施《工措施费
第!十七条 违》反本办法建设单【位、施工《单位、工程造价咨询!单,位、工程招标代【理单位有下列行【。为之一的由市建设】。行政主?管部门依据山东【省建筑安全生产【管理规定、山—。东省安全生》产条例、山》东省 <建筑工】程安全防护、文明施!工措施费《用及使用管》理规定>实施细【则等有?关法律、法规—责令其改《正
》(一)未将安—全,防护、文明施工措】施费列为不》可竞争费《用进行工程》招投标的;》
—(二)未将安全防护!、文明施工措施费列!入工程施工承包【合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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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—擅自提高《或降低?安全防护、文—明施工?措施费标准的; !
(四—)未经市工程造价】。管理:处核定的 》
第十》八条 国家机—关工作人员在建筑】工,程安全防护、文明施!工措施?费监督管理工作中】玩忽职?守、徇私舞弊、【滥用职权的》由有关机关给—与,行政处分构成—犯,罪的: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
第】十,。九条 本办法由【市,工程造价管理处【负责解释
】第,二十条 本》。办法自2010年1!月1日?起执行?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