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莱芜市?建筑工程安全—防护、文明》施,工措施?费核定?管理办法
【。莱建发〔2》009〕67号
关!于印发莱芜市建筑】工程安全防护、【文明施?。工措施费核定—管理办法的通—知
两区《建设局、高新区建】设局、雪野旅游【区建设规划环保局有!关工:业园区建设机构【委,属各有关单》位各建设《。、监理、施》工、工程造价咨询】单位
《 现将莱】芜市建筑工程安全防!护、:文明施工措施费【核定:管理办法印发—给你们?请认真遵照执行
】 《 ? 》 【 》 》二○○九年》十二月十六日
【第,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!。程安全生产、文【明施:工管理保障施—工从业人员作业条】件和生活《环境确保建筑工程安!全防:护、文明施工—措施费落实》到位防止施工安全事!故的发生根据—建设工?程安全生产管理【条例、建筑施工安】全检查标准》和山东省<建筑【。工程安全防》。。护、文?明施:工措施费用及使用】。管理规定>》实,施细:则等有关规定结【合,我市实际制》定本办法
【 :。
》
, :第二:条, 本办法适用于【我市各类新建、【扩建、改建的房屋建!。筑工程(包括与其】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!备安装工程、装【饰工程)和市政基础!设施工程
【
第三条 本】办法所称安全防护、!文明施工措施费是】指按照国家》现,行,的建筑施工安全、】施工现场环境—与卫生标准》和有关规《定购置和更新—建筑施?工安:全防护用具及设【施、改善安》全生产条《。件,和作业?环境:所,需要的费用建设【单位对?
建《筑工程安全防护、】文明施工措施有【其他要?。求的所?发生费用《一并计入安全防护、!文明:施工措施费》
?
? 第四条 建【筑工程?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!措施费是由山—东,省,建筑、安装、市政工!程费用组成(—鲁建标字[20【06]2号)—中措施费所含的【环境保护费》、文明施工费、临时!设施费及《规费中的安》全施工费组成 【
【第五条? 市工程造价—管理处负责建—筑,工程安全防护—、文明?施工措施费现—场测评?和核定管理工作【
】第六条?。 建筑工程》招标投?标活动中编制标【底、招标控制价和】投标报?价时安全防护、文】明,。施工措施费》应按:照,山东:省,建筑、安装、—市政工程费用项目】。组成:及计算?规则中的规定—系数计算本项费【用为不可竞争—费,用应单独列项不得】让利
! 第七条 建设【单,位,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!承包合?同中:约定安全《防护、?文明施工措》施费投标报》价时:的金:。额为暂定金额—工程结算时》按本办法调整—
《
第八条【 ,施,工单位应根》据建设?。。工程安全《生产管理条》例,、工程?建,设标准强制》性条文?和莱芜?市建筑施工》现场标准化管理标】准,(试:行)等有关规定【合,理有效设置安全【防护、?文明施工设施项【目
【 第九条 —建设单位在》办理施?工许可证时施—。工企业应向市—工程造价管理处【申报莱芜市建设工程!安全文?明措施费投入情况表!。并提交安全文—明施工?措施费?现,。场测评申《请和施工现场安【全,。防,。护,、文明施工措施专项!方案工程开工—前市:工程造价管》理处派?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初!次踏:勘测评现场安全文明!措施费投入测评【合格的?建设单位支付安【全防护文明、文【明施工费措》施费预付款市—工程造价管理处将】测评结果作》为核定安全》防护、文明》施工:措,施费的依《据之:一
! 第十条《 建筑工程安全【。防护、文明施—工措施费实行—单项工程核定制度在!单项:建筑工程主体竣【工、其他工程—完成工程量7—0%时?由施工?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向!市工程造价管理【。处提出?。安,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!施项:目核:定申请由市工—程造价管理处—会同建筑工》程安全监《督机构与建设—单位:、监理单位》、施工单位》一并进行测评、验收!市工程造价管理处】核定其费用后颁【发莱芜市建筑—工程安全防护、【文明施工措施费核】定通知书(以下简】称核定?书)?
》。
第》十一条 申请—办,理,核,定书:时施工单位应填写】安全防护、文明【施工措施《费,核定:。验收申请表》。报送市工程造—价管理处同时报送】以,下资料 《 ,。
1、施【工合同; —
,
2、莱—芜市建筑工程施【工发包与承包—计价监督手册;【 :
3、施工现!场安:。全防护、文明—施工措施专》项方案(附安全防护!、文明施工措施【费使用情况》明细表)《;
《
4《、,能够真实全面地【反映工程《安,全文明?管理情况的电子【文档(包括以下内】容脚:手架搭设、安—全,。网防护、临边—防护、施工机械设】备,、临时用电》、消:防设施、现场环境】美化、生《活卫生设《施、娱?乐设施、《环境保护设》施等)电子文—档可以是数码照片】也可:。以是录像资》料以数据《光盘形式报》送 ?。
第?十二条 市工—。。程造:价管:理处收到申》请资料后会同建筑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与!建设单位、监理单位!、施工单《。。位共同进行现场安全!防护、文明》施工:措施投入测》。评填写施工现—场安全防护、文明】。施工措施费测评表(!以,下简称测评表);对!测评合格的》工,程进行现场测—量验收填写莱芜市】建筑:工,程安全?防护、文明施—工措施?。费核定验收表—。(以下简称核定【。验收:表)由施工单位报建!设单位?核验建设单位—应自接到核》定验收表《。之日起5《日内予以核》验未向市工程造价】管理处提出异—议的视为认可 】
工程完工后!施工单?位将测评表送至建筑!工程安全《监督机构建筑工程安!全监督机《构对整个《。施工过程《安,全防护、文明—施工措施落实—情况、施工作—业安全文明环境【条件进行综》合评价在测评表【上签署意见后由【。施工单?位送市工《程造价管《理处 《
第十三条 工】程竣工后施工—单位持核《定验收表《、测评表《、施工合同、—安全文明工地获奖】。证明到市工》程造价管理处办【理核:定手续市《工程:。造价管理处依据【工程类别、现场测】。评核:定验收情况》、文明工地评选【结果按照有关—计,价规定?标准核定工程—。安全防护、文明【施工费金额签发核定!书安:全防护、文明施【工措施费核》定工作在核》定验:收后十?个工作日内》完成并对安》全文:。明措施费核》定结果进行公示 !
第十】四,条 建?设单位在工》程竣工结算时必须按!核定书的《核,定金额结算》支付安全防》。护、文明施工措施】费施工单位未提供核!。定书的不得计取该】项费用凡不具备【计取条件而施工单】位已经计取安—全防护?、文明施工措施【费的建设《单位或受委托的【中介机构在工程【竣工结算时应—扣除该?。工,。。程的安全防护、【文明施工措》施费
《
第十五条】 建筑工程》安全:防护、文明施工【措施费投入》测评:结论分为优良—、合格?、不:合格三个等级 】
,
(《一):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!建筑工程施》工现场测《评定为?不合格 》
1、—测评综合得分70】分(不含70分)以!下的:;, ,。
》。2、办理《施工安全报监手【续时工程《已,完工的;
】
3、建筑工程安!全监督机构认—。定为安全《防护、文明施工措】施,投入:不合格的工程—。
(二)!测评综合得》分在70分》以上80分》(不含?80分)《以下的?评定为合格》
—(三)测评综—合得分80》。分以上100—分以下的评》定为优良 》
?。第十六条 单—位工程安全防护、文!明,施,工措施费投入—测评等级作为核定】安全防护、文明【施工:措施核定《费用依据具》体规定如下: 】。
(一—)测:评结果?。为优良的工程按规】定标准的100%核!定计取安全防护【、文明施工》措施费; —
(二)【测,评结果为合格—的工程按规定标准的!。95%核定计取【安全防护、》文明施工措施费;】
? ,
(三《),测评结果为不合【格的工程《按规:定标准的《60%核定计取环境!保护费?、文明施工费—、临时设施费;且】不计取?安全施工费;
!
(四)施工】单位根据《与建设单《。位约定加《大,投入、加强管理创建!省、市级文明工地】的按规定标》准100%计取【核定安全防护、文】明施工措《施费
】(五)施工期间施】工现场发《生,死亡一人以》上,(,含一人)《。施工安全《责任事故《的不计取安全防护、!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安!全施工费; 【
,
(六》)未经现场验收核】定的工程一律—。不得计取安全—防护:、文明施工措施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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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七条 违》。反本:办法建设《单位、施工单位、】工程造价咨》询单位、工》程招标代理单位【有下:列行:为之一的由》市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!东省建筑安全生产】管理规定、山东【省安全生产》条例、山东省 【 <建筑工程安全】防护、文明施工措】施费用?。及使用管理》。规定>实施细则【。等有关法《律、法规责令其改正!
(一)未将!安全防护、文—明,施,。工措施费列》为不:可竞争费用进—行工程招《投标的;
】
(二)未将【安全防护、文—明施工措施》费列入工程施工承包!合同的; —
(三—)擅自提高或—降,低安全防护、文【明施工措施》。费标准的;
】
(四》)未经市工程造价管!理处核定《。的
第十八条! ,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!建筑工程《安全防护《、文明施《工措施费监》督管理工作》。中,。玩忽职守、》徇私舞弊、滥用职】权的由有关机关【给,与行:政处分构成犯—。罪的:依法:追究刑事《责任 ?
第十九条 】本办法由《市工程造价》管理:处负责解释
】
第二十条 本办法!。自,2,010年1月1【。日起执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