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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莱芜市建《设,工程施工招标评【标,、定标暂行办法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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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?印发莱芜市建—设工程施工招—标评:标、定标暂行—办法的通《知
各区》建,设局、高新区规【。划,建设局、各》建设单位、施—工企业、各招—标代:理机构
】。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!市政基础设》施工程施工评标【活动保证评标的公】平、:公正维护《招,标投标活动当事【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!华人民共《和国招标投标—法、关于加强房屋建!筑和市政基》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!投标行政监》。督工作的《若,干意见、山东—省房屋建筑和市【政基:础设施工程》施工工程量清—单计价招标投标【暂,行规定等有》关法律、法规及规】章、规定特制—定莱芜市建设工【程施工招标》评,。标、定标暂》行,办法现予以印发请】贯彻执行
— : 二?。○,○七年二月》二十六日
》
【 ! 第一章 !总, 则:。
第一条 —为了规范《房,屋建筑和《市政基础设》施,工程施工评标活【动保证评《标的公平、公正维】。护招标投标活动【当事人的合法权【益依据中华》人民共和《国招标投标法、关于!加强房屋《建筑:和市政基础设—施工程?项目招?标,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!若干意见、山东省】房,屋,建筑和市《政,基础设施工程施【工工程量清单计【价招标投标暂—行规定等有关法【律、法规及规章、规!定制:定本办法
【。
?
?第二条 本办法【适用于莱《芜市行政《区域内?的房屋建《筑和市政基础设【施,工程施工招》标投:标活动
—。
本》办法所?称房屋建筑工程【是指:各类房屋建筑及【其附属设施和与其】配套的线路、管道、!设备安装工程—及室内外装》。饰装修?。工程
!。本办法所称市—政基:础设:施工程是指城市道】路、公共交》通、供水、排水【、燃气、《热力、园林、—。环卫、污水》处,理、垃圾处理、防洪!。、地下公共设—施及:附属设施的土—建、管道、设—备安装工程
】
具体的招】标,范,围、规?模标准、招标投标监!管工作分工》仍,执行关?于进一步加强建设】工程招投《标管理的意见(【莱建发?[20?04]?24号文《)有:关规定建设工程【进入有形建》筑市场交易执行关于!进一步加强建设【工程进场交易管【理的通知(莱建发】[2005]—45号文)有关规】定
?
,。
第三条 工程】评标由依法组建的】评标委?员会负?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必!须严格?按照招标《文件:确定的评标、定【标办法有记名的对投!标文件?进行:评审和比较否—则该成员评审—结,果无效
!。
评标报告由评标委!员会全体成员签【字,对评标结论持有【异议的评标》委员会成员可以书】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!见和理由评标委【员会成员拒绝在【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!陈,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!的视为同意》评标结?。论评标委员会应【当对此作《出书面?说明并记录》在案
》。第二章 通用评标】标准
第四条 !莱芜市行政区域内全!部,使用国有投资—或国有?投资占控《股或:者主:。导地位的房》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!施工程项目其—施工招标投标活动】应采用工程》。量清:单计:。价的形?式进行公开招—标,投标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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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其它:项目的施工》招标:优先采用工》程量:清单计?价的形式 —
《
第五!条, 本办法采用的【工程:类别划分依据—山东省建筑安装市】政工程费《用组成及《计算规则《(鲁建标《[2006]2号】文)规定的工—程类别划分标准
!
工程类别!为Ⅱ类、《Ⅲ类的全《部使用国有投资【或,。国有投资占》控,股或者?主导地位的房—屋建筑和《市政基础设施—工程可以采用合理】范围低价《中标的评标定标【办,法
【。
— 第六条 本办法附!件一莱芜市》房屋建筑工程—施工工程量清单【计价招标综合评【分标准适用于全部】使用国有投资—或国有投《资占控股或》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!筑,工程;附件二莱【芜市市政基础—设施工程和专—业工程?施工工?。程量清单计价招【标综合评分标准【。适用于?。全部使?用国有投资或—国有投资《占控股?或者主导地位—的市政基础设施工】程和专业《工程;附件三—莱芜:市建设工程施工【定额计?价招:标综合评分标—准适用于《非国:有投资占控股或【者主导地位的房【屋建筑和市政基础】设施工程以》及专业工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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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评】分标准详见附件 】
!
第七》条, 本办法评标基【准价采取《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!
! 第一?步确定投标报价有效!范,。围计:算各有效《标书:最终报价中去掉【。最高和最低价后的】算术平均值(—以下称报《价均值?)若有?。效标书少于或等于】。五家则?。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!房屋建筑《工程(不包含单【。独,招标的专《业工程)的报—价有效范围》为报价均值的—93:%至1?05%(含93%和!105%)、其它】工程投标报价有【效范围为《报价均值的90%】至110%(含【90%?和1:10%)《超出:报价有效范围—的投标文件做废【标处理
》
, 》 第二步计算【评标基准价》去掉超过《有效范围的投标报】价后将剩下的投【。标报价?去掉最?。高和最低《报价后再次进—行平均(若剩余投】。标报价少于或—等于五家则不—去最高最低)所得到!的算数平均》值做为评《标基准价
【
第八】条 资格审查分【为资格预审和资【格后审一般使用合格!制的资格审》查方式?
》
在工程项目【的施工招标中除技术!特别复杂或者具【有特:殊专业技术要求【的,以外提倡实行资格后!审实行资格预—审的提倡招标人【邀,。请所有资格预审【合格的潜在》投标:人(以下简称—合格申请人》)参加投标 —
!
依:法必须公开招标的】工程项?目的施工招标—实行资格预审并【且采用?经,评审:的最低投标价法评】标的:招标人必须邀请【所有合格申请人参加!投标不得对》投标人的数量进行限!制 》 ,
?
?依法必须公》开招标的工程项目】的施工招标实行【资格预审《并且采用综合评估法!评标的?当合格申请人数量】过多时一般》采用随机抽签的方】法特殊情况也可【以采用评分排名的】方法选择规》定数:量的:。。合格:申请人参《加投:。标,其中工程《。投资额1《000?万元以上的工—程项目邀请的合格申!请人应当不少于【9个;工程》。投,资额1?000万元以下的】工程:项目邀请的合格申请!人应当不少于7个】 ,
【
第九条 !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!件的重要组成部【分应:当由具有《编制招?标文件?能力:。的招标人《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!资质的工程》造价咨询机构、【招,标代理机构编制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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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【工程量?清,单应当?根据施工《图,设计文件、施工现场!条件、工期和质【量要求、建》设工程工程》量清单计价规—范(以下简称计价规!范)、?山,东省建筑、装饰装】修、安装《、市政及《园林:绿化: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!办法(以下简称计价!办法)编制 —。。
》
第《十一条 编制工【。程量清?。单时应?详细说明施工—的,特殊工艺要求主【。要材料的品牌、质】量、产地和数—量新材料及未—确定档次《材料的暂定价—格拟:使用商品砼情况【以及其他需要说明】的情况并在工程量】清单中列明 —
,。
【第十二条 投—标人:对工程量清单—进行质疑的可以【在投标截止日10日!前以:书面:形,式向:。招标人提出由招【标人予以解释或更正!
?
第十三!条 建?设工程招标》实,行无标底招标
!
本办法采】用无标底招》标,。凡采用工程量清单】计价方式进行招标】投标的提倡招标【人设立预算控—制价其他招标方【式招:标人可视工程实际】情况:自行决?定是否编《制工程预《。算控制价《 , ?
—
预算控制价—是反映招标人对招】标工程期望》的最高限价 !
—
第十四—条 工程预算控制】价应当由具》有编:制招:标文件?能力:的招标人或受其【委托具有相应—资质:的工程造价》咨询机构、招—标代理机构编—制
《
预算控【制价应当依据招标文!件、施?工图设计《文件、施工现场条件!、工:。期和质量要求—、计:价规范、计》价办法?以及材料《市场:价,格或参照《工程造?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!料信息价并结合工程!项,目实际?询,。价后:编制其成《果文件应《当明确所采用的主要!材料、设备》的品牌或《厂家以及质量—等,级
!
?一个招标项目只能】设立一个预算控【制价 —
【招标人?和工程预《算造价编审单—位不得违反有关【规定压低或抬—高预算造价 !
—
第十五条 采!用工程量清单计价】方式招标招标人【。设,立预算?控制价?的应当?在招标文件》中载明预算》控制:价的:设立方法、公布【的内容和时间—
预】算控制价应当在投标!。截止日15天前【公布招标人》在公布预算控制价的!。同时应报招标—。投标监管部门—备案 《
》
预算—。控制价公《布的内?容应当包《括工程项目总价【表、:单项工?程费:汇总表、单》位工程费汇总—表、分部分项工程】量清单?计,价表、?措施项目清单计价】表、其?他项目清单计价表】、规费分析》计算表、主》要材料设备价格表】以,及相关说《明等 《
》
投标人的投!。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!控制价投标》人投标?报价高于预算控制】。价的应作废标—处理 —
—
投标?人认为预算控制价】低,于,本企业成本》的可放弃投标并向招!投标监?督部门?以及:招标:单位:书面提?交放弃投《标说明 — :
: , ,
投标人对招标人!公布的预算控—制价有异议》的应当在投》。标截止日10天前】向招标人《书面提出招标—人应:当及时核实经核实】确有错误的招标人】应当调整预算控【制价在投标》截止:日5天前通知所【有投标人《。。 ,
—
出现下列情!况之一的监》督部门要《求招标人重新编【制,并,发布工?程预算控制价—1、投标企》业因预?算控制?价,低于企业成本—放弃投标导致投标人!少于3家的2—、预算控制价中主要!。人、材、机单价【明显背离工程造价】管理部?门近期发布的市【场指导价格的3、预!算控制价低于近【一个月来同》等规模、《结构形式、》装修水平的招标【工程平均中标价格的!4、监督管》。理部门认为存—在,。其它异常情》况,需要复?核的:
】
? 第十六条 采】用其他招《标方式招标招标【。人编制的工程预算控!制价可在《开标时公布
【
,
—第十七条 》投标人应当根据招】标人提?供的:招,标文件、施工图设】计文件及相关资料、!。工程量清单及国家】和省有关工程量清】单计:价规定结合施—工现场情《况和投?标,人自身实力》综合考虑多种风【险,因,素,编制投标报价但【不得低?于本企业成本—不得:减少工?程造价的构成
!
第十】八条 投标报价中的!规费、税金为不可】竞争费用应按相应】规,定足额计取;环【境保护?。费、文明《施工费、临时—设施费的报价—不应低?。于莱:招办发[2》0,06]2号》文件规?定的费用标》准;安全施工—费应按?莱,招办发[20—06]2《号文:件规:定执行
》
违反本条!规定其投标无效投标!价不:参与:。第七条评标基准价】两次:平均的计算 !。
:。
【第十九条 》建设:工程定?额人工最低工日单】价及人工《费有关问题应执行】山东省?建,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!设工程定额人—工最低单价及—有关问题的通知【及莱:芜市有关规定—
—
第二》十条 投标单位【清单报?价即为?综合各种优惠—让利后的最终报价】在,此基础?上,投标:单位不得《对涉及工程价—款方面的《投标内容进行再次】优惠:
》
投标单位违反】本条规定做》出的其它优惠—。不作为评《。标依:据 :
—
第二】十,一条 使用计—算机辅?助评:标的招标《人应当使用符合“山!东省房?屋,建筑和市政基—础,设施工程项目—施工工程量清单计】价招标投《标智能化评标系统】数据标?准”的计算机辅助】评标:系统
—
第二十二!条 :使用计算机辅助评】标的招?标人应当在招—。标文件中详细载【明投:标文件电子》文本的填报要—求并:向所有投标》人提供招《标,文件电子文本 【
【 第二十三条 【使用计算《。机辅助评标的投标】人应当按照招标文】件的要求提》交书:面投标?文,。件和投标文件电子】。文,本
】书面投标文件—和投标文件》电子文本不一致【的或者投标文—件电:子文本?无法复制或者进行数!据导入的依据招【标文件的约定可不予!评审 ?
》
:
? 第二十四条【 使用计算机辅助】。评标的投标文件【电子文本应》。当在开标会议—。上当众进行复制或】者数据导入供评标】时使用?
投】标文件?。电子文本应》当,密封保存至》招标:文件规定的投—。标有效期满 【。
【
第二十【五条 投标人参【加开标会人员应能】够对本单《位投标报价当场【。做出解释《否则评标委员会【有权做?出不利于该》投标:人中标的《裁决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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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?第二十六条 招标单!位应按照《最高不超过工程【估算造价2%收【取投标保证金—投标保证《金最高不超过80】万元人民币
】 :
《第二十七条》 组成联《。合体投标的投标文】件,中必须附联》合体各方共同投【。标的: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!主投标人实行—综合评分的招—标工程企业业绩、】。项目经理《业,绩、国际管理体系认!证等:计,分项以主投》标,。人,为主联合体其他各】方不计分
【第三章 工》。程量:清,单计价?招标评标程序
!第二十八条 评标按!照,下列程?序进行 《。
—(一)实行》资格后审《的对投标人进—行资格审查; 【 ?
】
(一)《组建评标委员—会; ? —
—(二)?评标准备《及清标; 》 —
(【三)初步评审—; ? 》
: , ,
(四)》详细评审;》 《
!(五)推荐中标候选!。人撰写评标报—告 《
》
— 第二?十九条 评》标委员会《由招标人依法组【建其中评标》委员会中工程造价】类评委应不少于【评委:总数的三分之一【;,评标委员《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!当具备?规定的评标专家的相!应条件
【
评标委员【会可:分为:技术组、《商务组各自独立评标!
!
第三】十条 清《标工作由《招标人依法组建的】。评标委?员会进行《
】 第三?。十一条 清标工作】。。的主要内容
!
(一)按照】。投标总价的高低或】者,招标文件规定的其】他方法对投》标文件?进行排序《;
!
(二【)按照招标》文件:规定的方法》和,标,准对投标报价进【行换算;《。 》
【
(三)对》投,。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!投标文件存》在的算术计》算错误?; ? ? ,
》
(四)根据招标!文件规?定的标准对投标报价!进行比较、审查并】列出过高或过低【的投标价《格,; —
《
(五—)形成?书面的清《标情况报告 — :
】
第三十【二条: 清标情况报告【应当包括以下—内容
》
(一)对】投标报价《进行换?算的依据《和换算结果; 【。
!
(二)—投标文?件存: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!。修正结果; 【 ,
—
(三)列】出投标价格》过高或?过低的清《单项目?的序:号、项目《编,。码,、项目名称、—项目特?征、工程内容—; —
【。
(四)在清—标过程中发现的【其它问题 —
【
《。 第三《。十三条 初步—评审阶段评》标委员会应》当按:照下:列程序对投标—文件:的内容进行初—步评审
》
(—一)听取招标人或者!招,标人委托的招标代】理机:构的工?作人:员对招标《工程项?目的:情况:介,绍阅读、研究招【标文:件和清标工作组提交!的清标情况报—告,获取评?标所需?要,的重要?信,息和数据了解和熟】。悉评标?的要求; 】
【
(二)核对【并,确认清标情况报告】对投标文《件进行换算的依据和!。结果; 【
!(三)核对并确【认清标情况》报,告提出?的对投标《文件算?术计算?错,误的修正方法、【标准:和结果; !
】(四:)根据招标》文件的规定列—出,投标:文件在符合性、响应!性和技术《方法:、技术措施》。、,技术标准等》方面存在《的所有偏差》并确认重《大偏:差、细微《偏差和对细微偏【差进行?。补正的方法和标准;! ? :。
(!。五)对算术计算错误!的修正、细微偏差】的补正及投标文件中!。。其他含义不明确、】对同类?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!容向投标人》提出:书面澄清《、说明或者补正【要求:;
!
》(六)分析》投标人对《澄清、说明或—者补正要《求所作的书面—材料并予以认定; !
】
(七)对】过,低投标报价的投【。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要!求分析其做出的书】面说明和提供的相关!证明材料并认定其投!标报价?是否低于成》本,; :
!
(八》)评:标委员会形》。成初:步评:审结果 》。 :
【
第三—十四条 评》标委员?会应当依据》相关法规《和招标文件的规定】认定重大偏》差不得随意认—定投标?文,。。件无效
】
相?。关法规和招标文件未!规定为重大》偏差的应视为细微偏!差评标委员会—应要求投标人补正】
!
—。。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!员会要?求投标人对相关内容!进行澄清、说—明,或者补?正、修?正的投标人应当按】照要求进行》澄清、?。说明或者补》正、修正;》投标人?拒绝的评标》。委员会可以做出【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!
】。 第三十六条 当投!标报价或经》算术错?误修:正的投标报价低于公!布的预?算控制价的投—标人少于3》家时招标《人可以依《法重新招标
】。
》 第三?十七条 初》。步评审完成后评标委!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!件确定的《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!标文件进行详细【的评:审和比较《
》
:(一)投标》文件未?通过:初步评审《的不得进行》。详细评审 !
【
(二)在详细评审!。阶段对投《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!初步评审后得出【的评标价为依—据 】
—(三)采用经评审】的最低投《标,价法的评《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初!。步评:审后得出的评标总】价从低到《。高的顺序对投标文】件进行评《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的!评标委?员会应当对所—有,通过初步评审的投】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! 《。
《。
第】三十八?条 评标委员会在详!细评审?过程中发现》下列:情,。形之:一的可?否决其投标 —
:
(一)投标!报价或者经算术【错误:修,正的:投标报价高》。于预算?。控制价的;》 : 》
(二】)没有按照招—标文件?要求:报,价增减或修改招【标,文件提供的工程量】清单:的; 【
—
(三)未按招】标文件要求》提供投标文件—电子文本《。或者投标人所—提供的?投标文件电子文【本与书面《投标文件存在重大】偏差的; — 《
(】四)降低本规定不】可竞争费用的—; 【
(五!)投标人拒绝对评标!。。委员:会,提出的澄《清、说明或》者补正、修正进行说!明或者提供相应证】明材料的以及说明】理由不成立或者所提!供的证明材》料,不属实的; 【。 , ,
《
》(六)施工》。。方案与报价不一【致投标人不能—做出合理说明的【; 【
—
,(七:)投标人《的投标报《价被评标《。委员:会认定为低于其成】本,价的 — ?
— , ,第三十九条》 ,评标委员会完成评】标后应向《招标:人提:。出书面评标报—告评:标报告应载明如【下内容?。 ,
(一】)评标委员会成员名!单; ? 《
》
?(二)基本情况【和数据?表; — ?
?
(《三)开标记》录
!
(四)符!合要求的投标一览】表; 《
】
(五)废标】情况说明《; 《
》
(六)】投标文件重大偏差】的情:形和相关《认定依据《; —
《
(七)中标!候选人投标价格【过,高或者过《低的清单项目的序】号、项?目编码、项目名称】、项目特征、工【程内:容与招标文件规【定的:标准之?间存在的偏差幅【度和产生偏差的技】术、经济等方面原】因摘录; 》。
【
?
,
(八)经评审【的价格或者评分比】较一览表; 】
》
(—九)推荐的中标【人名单?或,者经评审的》投标:。人排序; ! ,
(十!)招标人与中标【人签订合同》前应:。注意的事宜;— 》。 , ,。
》。
(十一)澄—清、说明、补—。正事项?纪要: 【。
》
第四十—条, 招标人向招投标】管理机构提交—的招标投标情况【书,。面报告应当包括【清标:。报告以及相关法【规规定?的内:容
】 , 第:四十:一条 实行定额计价!招,标的工程评标程序】。应按照评标委—员会和评标方—法暂行规定(国家】。七部委第1》。2号令)等法—律,法,。规和招?标文件的规定执行】
第四章— 合:理范围低价中—标
第四十【二条 采用合—理范:围低价中《标的评标《办法应?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! ,
? ,
(一)按照本】办法第三章规定的】评标程序进》行资格审查、清【。标、:初审根据工》程实:际情况对《。各投标人《。的技术标书部—分进:行,合格性?审查对于初审—。。和技术?标书审查合》格的标书进》入详细评审》阶段 》 》
—
评标委员会对【于认定为不合—格的技?术标书应在书面【评标报告中说明【对于不违反》法律法规《及招标文件明确规】定且施工工艺—、技:术,按照国?家,规范能满足招标【项目施工要求的【技术标书不》得,随意:判,定不合格 —。
!
?
,(二)详细评—审阶段 】。
!
确定评标基—准价:按照本?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!规定:确定投?标有效报《价范围 !
!投标单位排序在【投标:有效报价范围内按照!报价由低到》高对投标单位进【行排序 》
】
, :
(三)确定中标!候选:人评标委员会—应对排序第一的投标!人的报价《进行:详细评?审或运用工程量清】单计算机辅助—评标系统评审如【无重大?偏差:。则该投标人中标;】否则可对《排序第二《的投:标人的报《价进行评审以确定中!标人:依,次类推当两家投【标人:报价相同且排序并】列第一时招》标人可任《。选其:。一做:为中标?单位 《
!第五章 《有关解释
第四!十三条 为加强投】标单位?和项目负责人—员的投标资格管理】。根据〈莱芜市—建设工?程投标备案登记【证书〉(以下简【称〈投标备》案证书〉)和〈【项目负责人投—标手册?〉(以下《。简称〈投标》手,册〉)管理办法(莱!建发[2005]4!0,号文:)的有关规定凡在我!市境内参加投标【(包括?外地进莱单位)的投!标单:。位及其项目负责人】均应在?投标资格《审查前办理投标备】案证:书和投标手册—否则不能参加投标活!动
—
,
投标资格审—查时投标人》应持投标备案证书】、拟派遣的》项目负责人员的投】标手册和其他要求的!资料参加资》格审查?否则资格审查不合】格不能参加投标【活动 — 【。
开【标时:招标人根据》。投标备?案证书所登记的【企业信誉、业绩和】投标手册登记—的项:目负责人员的信誉】、业绩进行计算【信誉业绩得》分 》 ? ?
—
第《。四十四条《 招标工程实行项】目经理押证制度投标!人中标后由市招标】办工作人员》。登记备?案并:将投:标手册押《在市招标《办未登记的》工程:所获得的业绩—和荣誉?在今后的投标中【不予加分
—
,
?
项:目经理?每完:成一个工程应在提】交竣工验《收申请?后持竣工验收申【。。请书、?建设单位证明—、质:量监督部门证—明等有?关资料到市招—标办:办理登记经市招标办!。核准后方可领回投】标手册 — 《
—。
工》程施工中《因,特殊原因需要—更换项目经理—人,员的:施工单位须征得【建设单位同意并【报,市招标?办登:记备案后方可更【换,。工程业绩《归更换后《的项目经理项目经】理调动工作单位时应!持调动?证明及时到招标办将!原投标手册》注,销、办理新册项目】经,理业绩、荣》誉不受影《响 ? 【
【
项目经理》获得的荣誉和项目】经理负责承建—的工:程质量、管理等【方面的荣《誉应在?颁发或表彰后1【0,日内持工程中标通知!书、施工合同、【证书、表彰》文件、竣工验收证明!等,有关资?料,(内容必须相符)到!。市招标办办理登记未!登记入册的》工程质?量、安全文明工地】等荣誉评标》时不:。予记分 ! : ?
》。
第四十五【条 本办法中同类】型工程按下列方法划!分:
!(1)一般》砖混结构《; — 《
《
(》2,)框架或框架剪【力墙结构(层—。数 》 ? <—14层);
!
(3《。)框架剪力》墙结构?(层数≥《14:层); 《 【 ?
?
:
(4)大空间、】大,跨度(12 M≤跨!度,。 , ! <21M—。);
—
(5)大空间】、大跨度(》跨度≥2《1M); — ? ?
— ,
(6)》市政基础设施工【程按其工程所—属专:业类:别划分; 】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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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7)《装修装饰、地基【与基础工程》、钢结构等专业工】程,按建:筑业:企业资质管》理规定(《建设:部[200》1]87号令—)规定的所属专业】类别划分 —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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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?同类型工程记—分中招标《工,程属一般砖混结【。构时框架或框架剪】力墙结构业绩可得】分;招标工》程属框架或框架【剪力墙结构(—层数 》 》 <14层】。)时框架剪力墙【结构(层数》≥14层)业绩可】得分;招《标工程属大空间、】大跨度(1》2 M≤跨度<【21M)时大空【间、:大跨:。度(跨度≥21M)!业,。绩可得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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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—。屋建筑工程业绩、市!政基础设施工—程业绩、专业工程业!绩分:。别适用?于各自的业绩—标准不得《混用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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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六条— 上一年度是指【。从上一年1》月,1日至工程招标公】。。告发:布之日上两年度是】指,从上两年1》月1日至工程招标公!告发:布之日以此类推 】
— , 第四十七条— 评标委员会推【。。荐的中标候》选人应当限定—在一至三名招标人应!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!的中标候选人中确】定中标人招标—人,也,。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!直接确定中标人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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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?必须进行招标—的项目招《。标人应?。当,确定排名《第一的中标候—选人为中标人排名】。第一的中标》候选人?放弃中?标、因不可抗力【等原因提出》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!能按:照招: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!约保:证金:。招,。标人可以确》定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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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第二的中标候选!人为中标人排名第】二,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!原因不?。能签订合同》的招标人可》以确定排《名第三的中标—候选人为中标人【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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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中标人不《得向他人转让中【标项目也不》得将中标《项目肢解后分—别向他人转》让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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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【条 本办法由—莱芜市招标投标管】理办公?。室负责解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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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九条 本办法自2】007年3月1【日起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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