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莱芜市建设【工程施工招》标,评标、定标暂—行,办法
关】于印发莱芜市建【设工程施工》招标评标、定标暂行!办法的通知
【各区建?设局、高《新区规划建设局、各!建设:单位、施工企业、】各招标代《。理机构
【 , 为规范房屋建筑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】程施工评标》活动保证评标的【。公平、公正维护【招标投标活》动当事人的合法【。权益依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招标投标法、关【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!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】目招标投《标行政监《督,工作的若干意见、】山东省房屋建—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!。程,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!招标投?标,暂,行,规定等有关法—律、法规及规—章、规定特制—定莱:芜市建设工程施工】招标评标《、定标暂行办法【。现,予以印发请贯彻【执,行
二】○○七年二》。月二十六日
—
! 《。 《 《。第一章 总 则【
第一《条 :为,了,规,范房屋建筑和市政】基础设施工程—施工评标活动—保证评?标的公平、公正维护!招标投标活动—当事人的《合,法权益依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!标投标?法、关于加强房屋】建筑和市政》基础:设施工程项目招【标投:标行政监督工—。作的若干意见、山东!。省房屋建筑和市政】基础设?施工:程施工工程》量清单?计价招标投标暂【行规定等有关法【。律、法规及规章、】规,定制定?。本办法
【
:
第二条 本办!法适用于《莱芜市行政》区域内的《房屋:建筑:和,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!工招:标投标活动
! ,
: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!工程:是指各?类房屋建《筑及其附属设施和】与,其,。配套的?线路、管《道、设备《。。安装: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!修工程?
? :
本办法所—称市:。政基:础设施?工程是?指城市道路、公【共,交通、供水、排水】、燃气、热力、【园林、环卫、污水处!理、垃圾处理、防洪!、,地下:公共设施《。及附属设施的土【建、管道《、设备安装工程【
?
?
,具体的招标范围、规!模标准、招标投【标监管工作分工仍执!行关于进《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!投标管理《的意见?(莱建发[2004!]24?号文)有关规定【建设工程进入—。有形建?筑市场交易执行关】于进:一步加强建设—工程进场交易管理】的通知(莱建发[2!005]45号【文)有关规定—
?
第三《条, 工程?评标由?依,法组建的评标—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!会成员必《须严格按《照招标文件确—定的评标、定标办法!有记名的对投标文件!进行评审《和比较?否则该?成员评?审结果无效
】
?
评:标报告由评标委员】会全体成员签字对】评标结?论,持有异?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!可以书面方》式阐述其不同意见】和,理由评标委员—会成员拒绝在评【标报告上签字—且不陈述其不—同意见和理由的视】为同意评《标结论评标》委员会应当》对,此作出书面说明并】记录在案
【第二章 《通用评标标》准
第四条 莱!。芜市行政区域—。内全部使用国有投资!或国有投资》占控股或者主导地】位的:。房屋建筑和市—政基础设《施工程项目其施工】招标投标《。活动应采用工程量清!。单计:价,的,形,式进:行公开招标投标 】
其它项!目的施?工招标?优先采用工》程量清单计价的形】式
【
第】五条 本办法采【用的工程《类别划分依》据山东省《建筑安?装市政工《程,费用组成及计—。。算规则(鲁建标[2!006]2号文)规!定的工程类别划分】标准
》。 ,
工程类别【为Ⅱ类?、Ⅲ类的《全部使用国有—投资或国《有投资占控股或者】主导地位的房—屋建筑和市政—基础:设施:。工,程可以?采用合理范围低【价中标?的评标定标办法【 , 《
: ,
第六条 !本办法附《件,一莱芜市房》屋建筑工程施工工】程量清?单计:价,招,标,综合评?分标:准适用于全部使用】国,有投资或国》有投:资占控股《或,者主导?地位的房屋建筑工】程;附件二莱芜市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和,。专业工程《。施工工?程量:清单计价招标综【合评:分标准适用于全部】使用国有《投资:或国有投资占控股或!者主:导地位?的市:政基础设施工程和】专业工程;附件三】。莱芜市建设》工程施工定》额计价招标》综,合评分标准适用于】非国有投资占控【股或:者,主导:。地位的?。。房屋建?筑和市?。政基:。础,设施工程以及专【。。业工程?
】 评:分标准详见附件
!
! 第七条 本办法!评标基准价采取二次!平均:法进行计算
! —第一:步确定?投标报?价有:效范围?。计算:各有效标书最—终报价中去掉最高】和,。最低价后的算—术平均值(以下称报!价均值)若有效标】书少于或《等于五家则不去掉】最高和最低》价,。房,屋建筑工程(—。。不包含单独》招标:的专业工程)—的报价有效范围为】报价均值的93%至!105%(含93】%和:10:。5,%)、其它工—程投标报价有效【范围为报价均值【。。的90%至11【0%:(含90%和11】0%)超出》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!文件做废标处理 】
!第二步计算评—标基准价去掉超过】有效范围《的投标报《。价后将?剩下的投标报价【去,掉最高和最低报价】后再次进行平均(若!剩余:投标:报价少于或等于【。五家则不去最—高,最低:)所得到的算数平】均值做为评》标基准价
!。
第》八条:。 资格审查分为【资格预审和资格【后审一般使》用合格制《的资格审查方式【
:。。
,
在工—程项目的施》工招标中除技术【特别复杂《或者具有《特殊专业技术要【求的以外提倡实行】资格后审《实行资格预审的提】倡招标?人邀请所有资格【预审合格的》潜在投标《人(以?。。下,简称合格申请—人)参加投标 【 《
依法必!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!目,的施工招标实—行资格?预审并且采用经【评审:的最低投标价法评】标的招?标人必须《邀请所有合》格申请人参加投标不!得,对,投,标人的数量》进行限制 】
【依法必须公开招【。标的工程项目—的施工招《标,实行:资格预审并》且采用综合》评估法?评标的当《合格申请人》数量过?多时一般采》用随机抽签的—方法:特殊情况也可—以,采用评分排名—的方法?选,。择规定数量的合【格申请人《。参,加投标其《中工程投资额1【000万元以上【的工程?项目:邀请:的合格申《请,人应当不《少于9个;工程投】资额1000—万元以下的工程【项目邀请的》合格申请人应当不】少于7个 !。
】第九条 《工程量清单是招标】文件的?。重要组成部分应当】由具有编制招标文】件能力的招标—人或受其委》。托具有相《应,资质的工程造价【咨询机构、招—。标代理机构编—制
—
? 第十条 工程【量清单应《当根据施工图设【计,。文,。件,、,施工现场条件、工】期和质量要求—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!单计价规范(—以下简称计价规范】)、山东《省,建筑:、装饰?装修、安装》、市政及园林—绿,化工程工程》量清单计价办法(以!下,简称计价办法)编】制 :
【 第:十一条 《编制工程量清单【时应详细说明施【工的特殊工艺要求主!。要,材,料的品牌《、质:量、产地和数—量新材?料及未确定档次【材料的?暂定价格拟使用商】品砼情况以及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!并在工程量清单中列!明
—
《第十二条 投—标人对工程量清【单进行质疑的—可以在投《标截止日10日【前,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!提出:由,招标人予《以解释或更正—
?
第十】三条 ?建设工程招标实【行无标底招标—
《。
本办法—采用无标底招标凡】采用工程《量清单计价方—式进行招标投标的提!倡招标人设立预算】控制价其他招—标方式招标人可视工!程实际情况自行决】定是否?编制:工程预算控制价 !。 , :
预算】控,制价是反映》招标人对招标工程】期望的?。最高限价 】 ,
第!十四条 工程预算控!制价应当由具有编制!招标文件能》力的:招标人或受》其委托?具有相应资》质,的工:程造价咨询机构、】招标代?理机构编制
【
预算控制!价应当依据招标文件!、施工图设计文【件、施工现场条【件、工期和质量【要求、计价规范【、计:价办法以及》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!工程:造价管理《机构发布的》。材料信息价并结合工!程项:目实:际询价后编制其成】果,。文件应当明确所【采用的主要材料【、设备的《品牌或厂家以及【质量等级 !
:
?
一个?招标项目《只能设立一个预算】控,制价 — ,
招【标人和工程》预算造价编审单位】不,得违反有关规定【。压低或抬高》预算:造价 》
》。
第十【五条 采用》。工程:量清单计价》。方式招?标招标?人,设立预算控制价的】应当在招标》。文件中载明》预算:控制价的设立方法】、公布的《内容和时《间
?
预算【控制价应当在投【标截止日15天前】公布招标人》在公布?预算控制价的同【时应报招标》投,标,监管部门备》案
【
》预算控制价公布【的,内容:应当包?括工程项目总价表、!单项工程《费,汇,总表、单位工程费】汇总表、《分部分项工》程量清单计价表【、措施项目》清单:计,价表、其《他项:目清单计价表、规】费分析计算表、主】要材料设备》。价格表以及相关说明!等
】
投标人的】投标:报价:不,得高于?预算控制价投—标人投?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!价的应作废标处【理 》
》
,
投标人《认为预算控制价低】于,本企业?成本的?可放弃?投标并?向招投标监》督部门?以,。及招标单位书面提交!。放弃投标说》。明
!
:
投标人对招—标,人公布的预》算控制价有异议的】应当在?投标截?止,日10天前向招【标人:书面提出招标人【应当及时《核实经核《实确有错《误的招标人应当【调整:。预,算控制价在投标【截止日5天前—。通知所有投》标人 》 :
出【现下列?情况之一《的监督部门要—求,招标:。人重新编制并发布】工程预算控》制价1、《投标企业因预—算,控制价?。低于企?。业成本放《。弃投标导致投—标,人少于3家》的2、预算控制价】中,主要人、材、机单】价明显背《离工程造价管理【部门近期发布的市场!指导价格的3、预算!控制价低于近一【个月来?同等规模、结构形】式、装修水平的【招,标工程平均中标价】格的4、监督管理】部门认为《存在其它异常情况需!要复核的 【
! 第十六《条, 采用其他招标方式!招标招标人编制的】工程预算控制价可在!开标时公布
】
》 第十七条 投标】。人应当根据招标【人提供的招标—文件:。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!相关资料《、工程量清单及【国家和省有关工程】量清:单计价规定》结合:施工现场《情况:和,投,标,人自身实力综—合考虑多种风险因】。素编制投标》报价:但不得低于本企业】成,本不得减少工程【。造,价的构成
!
第》十八条 投标报价中!的规:。费、税金为不可竞】争费用应按相应规定!足额计取;环境保护!费、:。文,明施工费、临时【设施费的报价不应】低于莱招办发—[,2006]2号文件!规定:的费用?标准;安全》施工费应按》莱,。招办发[2006】]2号文件规定【执行:
违反!本条规定《其投标?无效投标价不参与】第七条评标基准价两!次平均的计》算 》
!第十九条 建设【工程定额《人,工最低工日单价及】人工费有关问题应执!行山东省建》设厅关?于发布我《省建设?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单!。。价及有关问题的通】。知及莱?芜市有关《规定:
》
第二十条】 ,投标单位《清单报价即为综合各!种优惠让利后的最】终报价在此基础【上投:标单位不得对涉及工!。程价款?方面的投标内—容,进行再?次优惠
》
》投标单位违反本【。条规:定做出的其它优惠不!作,为评:标依据 【 ,
,
第】二,十一条 使用计【算机辅助评标—的招标?人应当使用符合“山!东,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!础设施工程》项目施?工工程量清单—计价招?标投标智《能化评标系统数据】标准”的计》算机辅助《评标系统 》。
》
第二十二条 !使用计算机辅助评】标的:招标人应当在—招标文件中》详细载明投》标,文件电子文本的填报!要,求并向所《有,投标人?提,。供招标?文,件电子文本
【
第二!十三条 使用—计算机辅助》。评标:的投标人应当按【照招标文件》的要求提交书面投标!文件和投标文件电】子,文本:
:
书—面投标文件》和投标文件》电子:文,本,不一:致的或者投标—文件电子文》本无:法,复制:。或者进行数据导入的!依据招标《文件的约《。定可不予评》审 ? ,
【
第二十四条】 使用计《算机辅助评标的投标!文件电子《文本应当在》开标会议上当众【。进行复制或者—数据导入供评—标时使用
—
?
投标文件电子】文本应当密封保【存至招标文》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!满 》。
!第二十五条 投标】人,参加开标《会,人员应能够对本【单位投标《报价:当场做出解释否则评!标委员?会有权?。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!中标:的裁决
】
,
第《二十六条 招标【单,位应按照最》高不超过工程估【算造价2%收—取投标保《证,金投标保证金最高不!超过80万元人民币!
—
第二十七条】 组成联《合体投?标的投标《文件中必《须附联合体各方共】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!必须明确主投—标人实行《综合评分的招标工程!企业:业绩、项目经理【业绩、国际管理【体系认证《等,计分项以主》投标人为《主联合体其他各【方不计分 》
第三章 —工程量?清单计价《招标评标程序—
:
第二十八条 【评标按照下列程序】。进行 ?
:
?
(一)实行资格后!审的对投标》人进:。行资格审查;—
】
(—一)组建评标委员】会; 】
:。
(—二)评?标,准备:。及清标?。; 》。。
《
?
(?三):初步评?审; 【。
—
(四)详—细评审; 】
—
?(,。五)推荐中标—候选人撰写》评标报告 —
】
? 第二十九条 】评标委员会》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!中评标?委员会中工》程造价类评委应【。不少于评《委总数的三分之一;!评标委员会中招【标人的代《表应当具备规定的评!标专家的相应条【件 :
?
评标》委,员会可分为技术组】、商务组各自独立】评标 ?。 —
: ,
? 第三《十条: 清:标,工作由招标》人依法组《建的评标委员会【进行:
:
:
》第三十一《。条 清标工作的【主要内容 》
:
?。
(一)按照投标】总,价的高低或者招标】文件规定的其他方】法,对投标文件进行排】序; 》
》
(—二)按照招标文件】规定的方《法和:标准:对投标?报价进行换算; 】
! ,
(三《)对投标报价进行】校核列?出投标文《件存:在的算术计算错【误; —
《。
(四【。。),根据:招,标文件规定的标【准对投标报》价进行?比较、审查并列出过!高或过低的》投标价格;》 , 《
》
(五)形成书!面的清标情况报告】
】
第】三十二条 清标情况!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!容 :
—。(一)对投标—报,价进行换《算的依据和换算结果!; —
》
(《二,)投标?文,。件存在的《算术计算《错误和修正》结果; 》 ?
》
(三)列【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过!低的清单项目的序】号、项目《编码、项目》名称:、项目?特征、工程内容【; 《 《
(四】)在清标过程中发】现的其它问》。题 》
《。
《
, 第三十三—条 初步评审阶【段评标委员会应当】按照下列程序对【投标文件的》内容进?行初:步评审
!
(一)《。听取招标人》或者:招标人?委托的招《标代理机《构的:工作:人员对招标工程【项目的情况》介,绍阅读、研究招标】。文,件和:清,标工作组提》交的:清标情况报告获取】。评标所需要》。的重要信《。息和数据《了解和熟悉评—标的要求; 【
】 ,
(?二,)核:对并:确认清标情况报告对!投标文件进行换【算的依据和结果;】 , 》
《。
(三)核对】并确:认清标情况报告【提出的对《投标文?件算术?计算错误的修—正方法、标》准和结果;》 —
(四!。)根据?招标文件的规定列出!投标文件在符合性、!。。响应:性和技术方法、技术!措施、技术标准【等方面存在的—所有偏?。差并确认《重大偏差《、细微偏差和对细】微偏差进行》补,正的方法《和标准?;
!
(五)对!算术计算错误的修】正、细微偏差的【补正:及投:标文件?中其他含义不明确、!对同类问题表述【。。不一:致的:内容向投标》人提出?书,面澄清、说明或者补!正要求?。; 【
【(六)分析投标人对!澄清、说明或—者补正要求所—作的书面《材料并予以》认,定;:。 《
】
(七)《对,过低:投标报价的投标【人提出书面澄清要求!分,析其做出的书—面说明和提供—的相关证明材—料并认定其投标【。报价是否《低于成本; 】
【
(《。八)评标委》。员会形?成初步评审结果 ! , ,
【
第》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!会应当?依据:相关法?规和招标文件的【。。规定认定重大偏差不!得随:意认:定投标文件》无,。效
【
相关?法规和招标文件未规!定为重?大偏差的应视为【细微偏?。差评标委员会—应要求投《标人补正 】
!。 第三《十五条 评》标委:员会要求投标—人对相关内》容进行澄清、说【明或者?补正、?修正的投标人—应当按照要求进【行澄清、说明—或者补正、修正;投!标人: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!以做出不利》于投标人的评—审,
:
— ,第三:十六条 当投标报价!或经算术错误修【正的投标报价—低于公?布的预算控制—价的投?标人少于3家时【招标人可以依法【重新招标
】
《 第三十《七条 ?初步评?审完:成后评标《委员会应当根据【招标文?件确定的评标—标准和方《法对:投标文件进行详【细的评审《和比较
!
(一)投标文【件未通过初步评审的!。不得进行详细评审】
】
?
(二)》在详:细,评审阶段对投标【报价的评审应当【以初步评《审后得出的评标价】为依据 — :
(!三)采?用经评审的最—低投标价法的—评标委员会应当【按照初?步,评审后得出的—评标总价从低到高的!顺序对投标文—。件进行评审采用综合!评估法的评标委【员会应当对》所,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!标文件进行》详细评审 》
【
第三!十八条 《评标委员会》在详细评审》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!之一的?可否:决其:投标 ?
》
(一)投标—报价或者经算术错】误修正的投标—报,。价高于预算控制【价,的; 》 ,
—
(二)—没有按照招》标文件?要,求报:价增减或修改招【标文件提《供的工程量清单【的; —。
】
,(三)未按招标文】。件要求提供投—标文件电子文本或】者投标?人所提供的投标【文件电子文本与【书面:投标文件《。存在重大偏差的;】 , :
【
?(四)降低本规【定不可竞争费用【的; 】
(五!)投标?人拒绝对《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!清,、说明?。或者补正《、修正?进,行说明或者提供相应!证明材料《的以及说明理—由不成?立或者所提供—的证明材《料不属实的; !
—
《(,六)施?工方案?与报价不一致投标】人不能做出合理说】明,的; —
【
:(七)投标人的投】标报价被《评标委?员会认定为低—。于其成本价的 】。 》
【 第三十九条 评标!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!向招标?人提出书面评标报】告评标报告应载明如!下内容 《
》
(一?)评标委员会成员名!单; 《 》
《
(二)基本情】况和数据表; 】
【 :
(三)开—标记录 《 》
《
(四》)符合要求的投【标一览表《; —
】(五)废标》情况说明; !
】
(:六)投标《文件重大偏差的【情形:和,相关认定依据—。; 【 ,
?
(《七)中标候选人投标!价格过?高或者过低》的,清,单,项目的序号、项目】。编码、项目名—称、项目特征—、工程内《容与招标《文件规定《的标准之《。间存:在,的偏差幅《度和产生偏差—的技术、经济等方面!原因摘?录; 《
【。
(》八)经评审的—价格:或者:评,分比较一览表;【
! ,
:
(九)推荐的中标!人名单或者经—评,。审的投标人排—序;: 《。
《
?
,
(十)招标人与】。中标人?签订合同前应注意】。的事宜;《
】
?
(十《一)澄?清,、说明、补》正事项纪要 — 》
—
第四》十条 招标人向招投!标管理机构》提交的招标投标情况!书面报告应当包括】清标报告以及—相关法?规,规定的内《容
】 第四十一条 实!行,定额计价招》标,的工:程评标程序应按照评!标委员会和评标方】法,暂行规定(》国,家七部委《第1:2号令?),等法律法规和—招标文件的规定执】行
第四—章 合理范围—低价中标
第】四十二条 采用合】。理范围低《价中标的评》标办法应当按照下列!步骤进行
【
(》一)按照《本办法第三》章规定的《评标程序《进行资格审》查、清标、初审根】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各!。投,标人的?技术标?书,部分:进行合格《性审:查对于?。初审和?技,术标:书审查合格》的标书?进入:详细评审阶段 !。 —
?
评标委—员会对于认定为【不合格的《技术标书应在—书面评标报》告中说?明对于不违反—法律法规《及招:标文件明确规—定,且施工工艺》、技术按照国—家规范?能满足?。招标项?目施工要求》的技术标《书不得随《意判定不《合格 —
【
《(,二)详细评审阶段】 》。 , ?
》
确定?评标基准价按照本办!法第七条第》一款:的规定?确定投标有效—报价范围 — 【
投标】单位排序在》投标有效报价范围内!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!投标单位进行—排序 !
【
(三)确》定中标候选人评标】委员:会应对?排序第一的投标人】的报价进《行详细评审或—运,用工程量清单计算】机辅助评标系统评审!如无重大偏差则该投!。标人中标《;否则可对排序【第二的投标人的报】价进行评审以—确定中?标人依次类推当两家!投,标人报价相同且【排序并列第一—。。时招标人可任选其一!做为中标《单位 【
第【五章 有关》解释
第四十】三条 为《加强投标单位—。和项目负《责人员?的投:标资格管理根—据〈莱芜市建设【工程投标备案登记】证书〉(以》。下简称〈投标备【案证书〉)和〈【项目负责人投—标手册?〉(以?下简称〈投》标,。。手册〉)管理办法】(莱建发[2—。005]《40:。号文)的有》关规定凡在我市【境内:参加投标(包括外地!进,莱单位)的投—。标单:位及其项《目负责?人均应在投标资格审!查前办理投》。标备案证书》和,投标手册否则不能参!加投标活动》
? ,
投标资格审查!时投标人应持投标备!案证书?、拟派遣的项目【负责人员的》投标手册和其他要】求的资料参》加资格审查否则【资格审查不》。合格不能参加投标】活动 — —
:
?
开标时招标【人根据投标备案证书!所登记的《企业信誉、业绩和投!标手册登《记的项目《负责人员的信誉【、业绩进《行计:算信誉业绩得分 ! 《。 ,
》
第】四十四条 招标工程!实,行项目经理押—证制度?投标:人,中,。标后由市招标—。办工作人员》登记备案并将投标手!册押在市《招标:办未登记的工—程所获得的业—绩和:荣誉在?今后的投标中不【予加分
【
:
项目经《理每完成一》个工程应在提交竣】工验收申请后持【竣,工验收申请》书,、建设单位证明【、,质量监督部门证【明等有关《资料:到市招标办办理【。登记经市招标—办核准后方可领回投!标手:册 ! ,
》
工程施工中因!特殊原因需要更【换项目经理人员的】施工单位须征得建】设单位同《意并报?市,招标办登记备—案后:方,可更换工程业绩【归更换?后的项目经理项【目经理调动工—作单位时应》持调动证明》及时到招标办将【原投标手册注—。销、办理新册—。项目:经理业绩、》荣誉不?受,影响 — 【
:
项目经理获!得的荣誉和项目【。经理负?责承建的工程—质,量、管?理等方面的荣—誉应在颁发或表【。彰后:10日内持工程中】标通知?书、施工《合同、证书》、表彰文件、竣工验!。。收证明等有》。关资料(《内,容,必须相符)到—市招标办办理登记】未登记入册》的工程质量》、安全文明工地【等荣:誉评标时不》予记分 【 【
》
第四十五条】 本办法中同—类型工程按》下,列方法?划分:
【
(1》)一般?砖混结构; 】 【
【(2)?框架:或框:架剪力墙结》构(层数 【 》 :。 , <14层)—;
(】3)框架剪力墙结】构(层数≥》14层?); 《 , —
—
(4《)大:空间:、大跨度《(12? M≤跨度》 】 <21M)!;
(】5)大空间、—大跨度?(跨度≥21M);! 【
》
?
(6《)市:政基础设施工—程按:。。其工程所属专—业类:别划分; — 》
!。
(7)装修装饰】。、地基与基础工【程、钢结构等专业工!程按建筑业企—业资质管理规定(建!设部[200—1]87《号令)规定》的所属专《业类别划分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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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同【类型工程记分中【招标工程属一般【砖混结构时框—架或框架剪》力墙结构业绩可【得分:;招标工程属框架】或框:架剪力墙《结,。构(层数 【 !<14层)时—框架剪力墙结—构(层数≥14【。层)业绩可得—分;招标工程属大】空间、?大跨度(《12 M≤跨度<2!1M)时大空间、】。大跨度(跨度≥【21M)业绩可【。。得,分
房】屋建筑工程业绩、市!政基础?设施工程业绩、【专业工程《业绩:分别:适用于各自的业绩标!准不得混用 —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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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六条《 上一年度是指从】上一年1月1日【至,工程招标公告发【布之:。日上两年度是—指从上两年》1月1日至工程招】。标公告发布》之日以?此类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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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七条 评标委—员会推荐的中标【。候,选人应当限定在【。一至三名招》标人:应当从评标委—。员会推荐《的中标?候选人?中确定中标人招标】人也可?以授权评标委员会】直接确定中》标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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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必须》。进行招?标的项目招标—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!的中标候选人为【。中标人排名》第一的?中,标候选?人放:。弃中标、因》不可抗?力等原?因提出不能履行合】同或者未能按照【招,标文:件的要求提交履【约保证金招标人可】以确定排
—。。名第: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!标人排名第二—的中标候选人因【同,。样原因不《能签:订合同的招标—人可:以确定排名第三的】中标:候,。选人为中《标人 【 《 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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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标人不【得向他?人转让中标项目也】。不得将中《标项目肢《。解后分?。别向他人转让 】 —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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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十八条 本【办法由莱芜市招标】投标管?理办公室负责解【释, ,
】。第四十?九条: 本办法《。自2007年3【月1日起执行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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