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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莱芜市集体【土地:房屋登记《办法:。 《 山东省莱芜市人】民政府?关于印发莱芜市【集体土地房屋—登记办法的》通知 ? 文号莱政发〔20!08〕42号  !各区人民政府市【政府各部门高—新区管委会雪—野旅游区《。管委会?市直各企事业单【。。位   》  现将莱芜市集】体土地?房屋登记办法印【发给:你们请认《真遵照执行 【莱芜市人民政府【    》 二《○○八年八月二【十日 ? 第:。。一,条 为加强》集体:土地房?屋登:记管理落实房屋登记!。制度保障集体土【地房屋权利》人的合法权》益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国物权】法、建?设部房屋登记办【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!市实际?制定本办《法 第二条— ,本办法适用于本市】行政区域《集体土地范围—内的房屋登记 【 第三条 集—体土地房屋登记应】当遵循产权明晰、房!屋所有权和房屋占】用范围内的集体建设!用地使用权权利主体!一,致的原则 》 第四条《 市房地产行—政主管部门》是我市?房屋登记机》构,负责本市《行政区域集体土地】。范围内的《。房屋登记工作 【 第:五条 集体土地【房屋登记的申—请人为自《。然人的应使用—。其有:效身份证件的姓【名,;,申请人为法人—、其他组织》的应使用其法定名】称由其法定代—表人申请《 : ,。    共有房】屋由共?有人共同申请   !。 申:请人可以委托代【理人申请《房屋权?属登:。记代理人申请登记】。时除向房《屋登记机《构交验代理人的有】效证件外《还应向登记机构提交!申请:人的授权《委托书 第六条】 集:体土地房屋登记按】以下程序进行 !    (一)】申请申?请房屋登《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!登记机构提出申【请并提交申请登【记材料 《    申请登记!材料应当提》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!的应当提《交,经有关部《门确:认与原件一致的【复印件?    (【二)受理申》请人提?交的申请登记材料】齐,全且符合法定形式】。的登记机构应当【予,以受理并出具—书面凭?证    【申请:人提交的申请登【记材:料不齐全或者不符】。合法定形《式,的登记机构应—当一次告知申请【人需要补正的内【容    — (三)审核—房屋登记机构对【申,请人的?申,请进行审查核实提出!审核意?见  《  : (:四)公告房屋登记机!构受理登记申请【后将: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!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内!公告无异议方可【予以登记    ! (五?)记载于登记簿【经房屋登记机构【复,核符合?登记条件的房屋【登记机构应当—予以登记将申请【登记事项记载于【房屋登记簿》 ,  (六)发证 !。。 第七条 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!行初始登记应当提交!下列材料 — ,。    》(一)登记申请书及!申请人的身份证【明;    】(二:。)宅基地《使用权?。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!设用地使用权证明】。;    【(,三)房?。。屋符合城乡》规划:的证明;    ! (四)《房屋测绘报》告或者?村民住?房,平面图;《 , ,   ? (五)其他有【关材料?  ?  村民申请房】屋所有权初始—登记的还《应当提?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!在地农村集体经济】组织成员的证明 】   ? 农?村集体?经济组织申请—房屋所有权初始【登记的还应当提【。交经:村民会议同意或者】由村民会议授权【经村民代《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!料   《 按照?本,办法对房屋》初始登记前因房屋买!卖、交换、》赠与、?继承、分割、合【并等原因致使其【权属发生转移的由】村委:会出具相关证明后以!实际:房屋所有人为—申请人办《理初:。始登记 第八【条 因历史原因造成!宅,基,地上房屋有关—手续不齐全经调查其!房屋权属无争—议,申请人出具集体土】地房屋权属来—源保证书所在—。村委:员会:出具证明《后予以登记 第】九条 对到本村以】外农村新社区购买住!。房的在交回原—宅,基地后由《原村委会出具交回】宅基地证明可—申,。请新的住《。房登记? 第十《。条 :初始登记后发生下】列,情,形之一的权利人【应当在?有关法律文件生【效或者事实发生【后申请?房屋所有权》变更登记《。    】(一)房屋所有【权人的姓名或—者名称变更》的;  》  (二)房屋】。坐落的街《道、门牌号或—者房屋名《称变更的;》    (三)!房屋面?。积增加或《。者减少的;》    》 (四)同一—所有权人分割、【合并房屋《的;  》  ?(五:),法,律、法规规定—的其他情《形, ,  申请房—。屋所有权变更登【记应当?提交登记申请书、申!请人身份证明、房】屋所有权《证书、证明》发生变更事实的材】料, :第十一条 初始登记!后因房屋《买卖、互换、赠【与、:继承:、受遗赠、分割【、合并等原因致【使其权属发生转移】的当事人应当—在,法律文件生效或【事实发生后持身份证!明、房屋所有—权证书、证》明房屋?所有权?发生转移《的材料等《证明文件《到,房屋登记机》构申请?房屋所有权》转移登记 】   《申,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!。记还应当提交—农村集体经》。济组织同意转移【和受让人《符合申请《使用宅基地》条,件的证明受》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!地农村集体经济组】织成员的《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!定外房屋登记—机构不予《办理   农村集!体经济组织申请房】屋,。所有权转移登记【的还应当提交—经村民会议》。同,意或者由《。村民会议授权—经村民代表会—议同意的证明材料】 第十二条 依法!以集体土地房屋【。设立抵押申请抵【押权登记的应—当提:交,下,。列材料 《 ,。 ,    (一)】登记申请《书;  》  (二)申请人!的,身份证明;   ! (三)房屋所】有权证书;》    (四)!主债权?合,同,和抵押合《同,;   《 (五)其他必要材!料 ?第十三条《 房屋登记机构【对集体土地范围内】的房:屋予以登记的—应,当在房屋登记簿和】房屋权属证书—上注明?“集体?土地”?字样 第十四条】 办理集体土地范】围内房屋地役—权登记、预告登记】、更正登记、异【议登记等房》屋登记可以参—照适用国有土—地范围内房》屋登记的《有关规定 第十】五条 办理下列【房屋登记房屋登【记机构?应当实地查看 !    《 (一)房屋所有权!初始登记; — , ,  (二)—在,建工程抵押权—。登记; 《 ,   (三)因】房屋:灭失导?致的房屋所有权【注销登?记;    】(四)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的》应当实地查看—。的其他房屋登—记 :  房《屋登记机构实地查看!时申请人《应当予以配合 】第十六?条 集体土地范围内!村民住房以》。。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!基本单元进行—登记;在共有—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!。住,房,以套、间等有—固定界限的部—分为:基本单元进行—登记  《 非住房》以房屋的幢、—层、套、《间等:有固定界限的部分】。。。为基:本单元进行登记【 第十七条 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登【记机构应作出不【予,登记:的决定 【   (一)房】屋权属有争议的【;    【(二)不《能提供?有,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文!件的;  —  (三)—共有的房屋未经共】有人同?意的;  —  (四》)被依法征收、没收!或查封的;   ! (五)非法占】。用集体土地的;【    (六)!属于:临时建筑或违章建筑!的;   》 (七)其》他依法不准登记的】 第十八》。条 自受理登记申】请之:日起登记机构—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!申,请登记事项记载于】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!不予登?记的决定 】   (一)房】屋所有权《登,记,60个工《作日;  —  (二)抵押】权、地役权登—。记10个工作日【; ?   (》三):预告登记、更正【。登记10个工作【日;    (!四):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!    公告】时间:不计:入前款规定时限因】特殊原因需要延长】登记时?限的:经房屋登记机构【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!但最长不得超过【原时限的1倍—   《法律、法规对登【记,。时,限另有规《定的从其规定 】第十九条 房—屋登记机《构应当根据》。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!写并向权利》人,发放:房屋权属《证书 》    《 房屋权属证—书,是权:利人享有房屋—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!所有权证、》房屋他项权》证等申请登记—房屋为共有》的房屋?所有权证上注明【“,共有”字样   !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!登记簿记载不一致】的除有?证据证?明房屋登记簿—确有错?误外:以房屋登记》簿为准 第—二十条 房屋权属】证书、?登记证明破损的【权利人?可以向房屋登记【机构申?请换发房屋登—记机构换发前应【当收回原房屋—权属证书、登记证】明并将有关事—项记:载于:房屋登记簿》 ?    房屋【权属证书、登记【证明遗失、》灭失的权《利人在当《地公开发行的报刊】上刊登遗失》声明后可以申请补】发房:屋登记机构予—以,。补,发的应当将有关【事项在房屋》。登记簿?上予以记载并在补发!。的房:屋权属证书、登记】证明上注明“补发”!字样   》 房屋登记机构应】当在:补发房屋权属证书、!登记证明前就补发】事项在房屋所—在地农村集体经济】组织内公告》 第二十一—条 司法机关—、行政?机关、仲裁委员会发!生法律效力》的文件证明当事人】以隐瞒真实情况【、提交虚假材料【。等非法手段获取房】屋登记?的房屋登《记机构可《以撤销原房屋登【记收回房屋》权属:证书、登《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!。但房屋权利为他【人善:意取得?的除:外 : 第二十二》条 非法印制、伪】造、:变造房屋权属证【书或:者登记证明》或者使用非法印制、!伪造、变造的房屋】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!明的由房屋登记【机构予以收缴;构成!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, 第:二十三条 申—请人:提交错误、虚—假的材料申请房屋】登记: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!当承担相《应的法律《责任 第二十四】条 :。本办法自印》发之日起施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