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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—芜市城区住宅—小区配套《幼儿园?建设使用《管理:办法(试行》),
莱政【发[2012]2】。1,号
《 莱:芜市人民政府关【于印发莱芜市城区】住宅:小区配套幼儿园【。建设使用管理办法(!试行)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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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人民政府【市政府?各部门高新区—管委:会雪:。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!各企事业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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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现将莱芜市城区【住宅小?区配套?幼儿园建设使用管理!。办,法(试行)印—发,给你们请认》真,遵照执行
—莱,。芜市人民政府—。
? 二○一《二年六月《一日
第一条为】规范城区住宅小【区配:套幼儿?园的建设使用—。优化城市学前教育】资源配置确保城市】幼儿:园规划建设与城市】发,展,、人:口增长相适应—促进城?市学前教育均衡发展!。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】、国务院《关于:当前发展学前—教育:。的若:干意见、城市居住】区规:划设计规范》(2002年版【)和山东省城市【幼儿园基本》办园条件标准(试】行)等有关规定结】合本市实际》。。制定本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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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条本:市,城,市规划区范围内房】地产开发小区和城】。中村改?造(安置)小区(】。以下统称住宅小区】。)配套幼儿》园的建?设使用管理》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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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第三条市《、,区,人民政府应加强【对配套幼儿园建设】使用:。的管理
》 : : 教?育、发展改革—、财政、国》土资源?、住房城《乡建设、规划—。、房地产管》理等部?。门应按照各自职责】共同做好《。配套幼儿园建设使】。用的:相关管理工作
【
【第,四条:配套幼?儿园应与住宅小区同!步规划?、同步建设、同步】交付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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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五条按照“谁开】发建设、《谁配套完善”的原】。则配:套幼儿园由》建设单位按照以下】。标准: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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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一)50001!00:00人口的住宅小区!应配建1所规—模,为6-8《。。个班:的幼儿园;
【 》 (二)《100?00人口《。以上的住宅小区应】配建1?所规模?为12-15个【班的幼儿园
【。 ? , , 对50《。00人口以》下的住宅小区未配】套建:设幼儿园的由国土】资源、规划和教【育部门根据教育【专项规?划,结,合实际另行安排幼儿!园教育?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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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《条规划?。。部门在出具住宅小区!规划设?计条件时应明确【配套幼儿园的用地】位置、用地》面积和建设规模对未!按规定安排配—套幼儿园建设的住宅!小区规划不予审【批国土资源、—住房城乡建》设、房地产管—。理等部门不予办理】相,关,手续
】 :教育部门应参与配】套幼儿?。园修建性详细规【划,设,计方:。案的论证、》。审,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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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七条:配,套幼:。儿园建?设用地一经确—定任:何单位?和,个人不得擅自变【。更;确需变更—的应由原批准—机关批准并》就近补还补还的幼】儿园建设用》地,。不得少于原》有面: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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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【。建,设单:位应把配套》幼儿园纳入首—批建设项《目计划?并向规划部门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未按《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建设配套】幼儿园?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!行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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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配】套幼:儿园应严格按照建筑!抗震设计《规范:重点:设防类进行设计【禁止采用预》制楼板、《悬挑梁板、砌—体结:。构(包括内框架房屋!。)和单跨框架体【。系,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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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配套幼儿园建【。设应采用列入国【家推广使用目录的新!技术、新工》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!使用无污染》环保:型装饰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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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配套】幼儿园建成后教育部!门应参与幼儿园单体!工程:竣工:验收工?。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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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一条房地《产开发住宅小—。。区的:配套幼?儿园建成后由—所在区教育部门【作为公共教育资【源统筹?安排城中村改—造(安置)小区配】套建设的幼儿园建】成后交付村》(社区?。)集:体,管理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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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?二条:住宅小?区配套幼儿园—应当用于《举办公?。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!办幼儿园未经相关】部门批准任》何单位和个人—不,。得擅自?拆除不得改变—其,用途不得出租—、出售、转让、抵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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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三条本办法自20】12:年6月1日起施行】有效期至2014】年,5月31《。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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