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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莱芜市《城区住宅《小区配?套幼儿?园,建设使用管理—办法(试行) ! 莱政发[2【01:2,。。]21号 】莱芜: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!莱芜市城区》住宅小区配套—。幼儿园建设使用管理!办法:。(试行)的通知 !各区人民《政府:。市,政府各部门》高新区管《委会雪野旅》游区管委《会市直?各企事业单位 】 :  : , ,现将莱芜市城区住宅!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!使用管?理,办法(试《行):印发给?你们请认《真,遵照执行 —莱芜市人民》政府: 二○一二】年六月一日 第】一条为规范城区住】宅,小区配套幼儿园【的建设?使用优化《城市学前教》育资源配置确保城市!。幼儿:。。园规划建设》与城:市发展、人口增【长相适应促进城市】学前:教育均衡发展根【据中华人民共—。和国城乡规划法、】国务院关于》当前发展学前教【育的若干意见—、城市居住区规划】设计规范(200】2年版)和山东【省城市幼儿》。园,基本办园《条件标准(》试行)?等有关规定结—合本市实际制—定本办法 》 ,。 第二】条本市城市规划区】范围内房地产—开,发小区和城中村改】造(安置)小—区(以?。下统称住宅小区)配!。套幼儿园的》建设使用管》理适用本办法 】 第三】条市、区人民政府应!加,强对配套幼儿园建设!使用:的,管理 》     教育、发!展改革、财》政、国土资源—、住房城乡建设、规!划、房地产管理等部!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共!同做好配套幼儿园】建设使用《的相关管理工作【 】第四条配套》幼儿:园应与住宅小区【同,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!同步交付使用 【 《 第五条—按照“谁开发建【设,、谁配?套完善”的原则【配套幼儿园由建设】单位按照以下标【准建设 !   《  :(一)500—010000—人口:的住宅小区应配【建1所规《模为6-《8个班的幼儿—园,; ? ,     (—二,)10000人口以!上的住宅小区应【配建1所规模为1】2-1?。5个班的《幼儿园?     】对5000人口【以下的住宅小区未配!套,建设幼儿园的—由国:土资源、规》划和教育部门根据教!育,专项:规划结合实际—另行安排幼儿园教】。育用地 》 —第六:条规划部门在出【具住宅小区》规,划,设计条件时应明【确,。配套幼儿园》的用地位置》、用地面积和建【设规模对未》按规定安排配套【幼儿园?建设的住《宅小区规《划不予审批国土【资源、?住房城乡建》设、房地产》管理等部门》不予办理相关—手续 《    》 教育部《门应参与配套幼儿】园修建性《详细规划《设计方案的论证、】审核 【 ?第七条配套幼—儿园建设用地—一经确?定任何单位》和,个人不得擅自变更】;确需变更的应由原!批准:机关批准并》就近补还补还的【幼儿园建设用地【不得少?于原有面积》 第!八条建设单位应【把配套幼儿园纳【入首批建设项—目计划并向规—划部门申请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未按】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建《设配套幼儿园的由相!关,部门依法进》行处罚? 第!九条配套幼儿园【应严:格按照?建筑抗震设计—规,范重点设防类进行】设计:禁,止采用预制楼板、】悬挑梁板《、砌体结构(包【括内框?架房屋)和单—跨框架体系建设 】。。  】   配套幼儿园】建设应?采用列入国家推广】使用目录的》新技术、新工—。艺、新材料、新【设备使用无污染【。环保型装饰材料 】 【第,十条配套幼儿—园建:。成后教育部门应【参与幼儿园单体工】程竣:。工验:。收工作 》 《 第?十一条房地产开发】住宅小区的配套幼】儿园建?成后由所在区教育部!门作为?公,。共教育资源》统筹安排《。城中村?改造:(安置)《小区配套《。建,设的幼儿园》建成后交付村(社】。区)集体管理使用 ! 《 第十二条住宅!小,区配:套幼儿园应当用【于举办公办》幼儿园或普惠性【民办幼儿园》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任!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擅自拆除不得【改变:其用途不得出租、】出售、转让》、抵押 【 第十三【条本办法自20【12年6月1日起】施行有效《期至2014年5月!31日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