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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日照市用水总【量控制管理办法【 : (市》政府令?第70号201【。1年1?。0月11日发—布,自20?11年12月1【。。日起施行) 第一!条 为加强用—水总量控制管理促进!水资源合《。理开:发和生态环境保【护实现水资源—可,持,续利用保障》全市:经济社会可持续【发展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!和,山东省?用,水总:。量控制管理办—法及: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!际制:定本办法 】 第二条 】 在本市行政区域】内,开发、利用》、管理水《资源应当遵守本办法! , 第三!条 本办法所称用!。水总量是指在一【定区域和期》限,内可以开发利用【的地表水、地下水以!。及,。区域外?调入水量的总和 】   》  :本办法所称取用水户!是,指依法办理》并取得取水许可证】的单:位和个人 》。 ? 第四—条 实行用水【总量控制制度—应当遵循全》面规:划、科?学配置、统》筹,兼顾、以供定需【的原:则统筹利《用区:域外调入水、地表】水、地?下,水优先保障》城乡:居民生?活用:水合理安排生产和生!态用水促进》地下:水采补平衡》保障水资《源可持?续利用 》 第五条!。。 市、区县—人民政府对本行【政区域用水》总量控制工作负总责!并将水资源》开发利用《。、节约和保护的主要!控制性指标》纳入经济社》会发展综合》评价体系 》。 ? , 第《六条: 市?、区县人民》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的!水资源条件组织编制!国民经济和》社会发展规划以及】城乡:。规划、重大建设项】目布局规《划,并,进,行科学论证在—水资源不《足的地区《。。应当对城《市规模和建设耗水】量大:的工业?、农业和服务业项目!。加以限制 — —第七条 市、区】县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部《门负责本行》政区域内用水总量控!制的监督《。。和管:理工作? , ,。     发展】改革、?经济和信息化、财】政、住房城乡规【划建设、环境保护等!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按照各自职责做【好与用?水总量控制相关的工!。。作 !第八:条 用水总—量控制实行》。。规划期用水》控制指标与年度用】水控:制指标管理相结合的!。制度年度用》水控制指标不—得超:过规划期用》水控制指标 【 ,。   ?。  规?划期用水控制指标和!。年度用水控》制指标应当》对当地?地表水、地下—水和区域外调入水量!分,别予以明确 !   ? 规划期用水控制】指标每一个国—民经济?和社会发展规—划期下达一次—年度用水控制指【标每年下《。达,一次 【 : 第九条 区县】规,划期用水控制指标】由市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在:省水行政《主管部门《下,达的规划期用—水控:制指标内结》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!全市水资源综合【。规划:。。和水量分配方—案确定后《下达并抄送区—县人民政府 — ? 第十—条, 各区县年度用】水控制?指标由市水行—政主管部门根据区】。域实际水资源—。开,发利用?。。量、水功能区水质】、地下水采补平【衡监测结果和用【水,效,率考核结果》。结合省?。水行政?主管部门下达—的全市年度》用水控制指》标和各区《县规划期用水—控制指标《综合确定《后下达并抄送区【县,人民政府 》 》 第十一》条 市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在下达全市!年度用水控制指标】时应当预留一定的】用水指标用于—全,市综合调控 ! : 第?十二条 全—市范围内的大—中型水库、沭河和跨!区县河?道的水?量分配?方案由市《水行:。政主管部门商—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拟!订报市人民》政府批准执行 】 :    经批准【。的水量?分配方?案,是水量调度的—依据各区《县,人民政府《应当严格《执行市?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水:量调:度并监督实施 ! 第十三条! 鼓?励运用市场机制【合理配置水资源区域!之间可以在水量分配!方案的基础上进行】水量交易 》 , ? , 第十四条 利!用污水处理》。再生水和淡化海水的!不受规划期用—水控制指标和年度用!水控制指标限制 】 — ,第十五条 区县】的万:元国内生产总值【取水量、万元工【业增加值取水—量及农业节水灌溉率!等指标未达》到,国家、省和》市考核标准的应当相!应核:减其下一《年,度用水控制指标 ! ,     区—县通过调整》经济结构、采取【工程措施、应用节】水技术?节约的水量可以用】于本行政《区,。。域内新增项目—用水;其节约的水】。量由区县水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】市水行?政,主,管,部门组织《论证并确认 — , 》 ,。第十六条《 区县人民政【。府,。应当加强对水—功能区和地下水【的监督管理》严格控制入河入库排!污总:。量,。限制或?者禁:止开采?。超采区地下水 【     【造成水功能区水质达!。标率较上《年度降低或者—水文地质环境较【上年度恶化的—应,当相应?。核减责任《区域下一年》度用水控制》。指标 —     】第十七条 区县人!民,政府财?。。政和水?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!强对水?资,源费:征缴的监督管理 】 , ,     对应当】征收而未征收、未足!。额征收或者》未按规定《上缴水资源费的区】县由: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相!应核减该区域下一年!。度用水?控制指标 》 第十!八条 ? 新建、改建、【。扩建建设《项目需要取水的【。应当按照规》定,进行建设《。。。项目水资源论证【;对未进《行水资源论证或者论!证未通过的水行【政主管?部门不?得批准取水许可;】对未获得《取水许可的环境保护!部门不得批》。准其环境《影响评价报告发展改!革,、,经济和?信息化等部门不得】批准立项 ! ,。 第十九》。。条 :建设:项目日取地表水【500立方》米以上或者日取地】下水300立—方米以上的应当按照!有关规?定委托具有相应资】。质的单位编》制水资源论证报【告书 《 :  :  建设项目—日取地表水1—00立方《。米以上500立方米!以下、地下水5【0立方米以上—300立方米—以下的可《以不编制水资—源论证报告书但应】当,委托具?有相应资《质的单位填写水资源!。论证表 》     —建设项?目日取地表水1【00立方《米以下、地》下水50立方米【。以下的业主单位可】以直接填写水资源论!证,表水:行政主?管部门?应当提供《指导  【 ,  水资源论—证报告?书和水资《源论证表按》照本办法《。第二:十条的规定》报有管辖权的—水行:政主管部门审查 ! 第二十!条 除《从大型水库取—水以及日取地表水】4万立方米以上、地!。。。。下水2万《立方米以上的依【。法由省水行政主管】部门组织《审查:。外符合下列》条件之一《的由:。市水:。。行政主管部门组【织,审查水资源》论证报告《。书或者论证》。表,     】(一:)从中型水库取水】。的; ? :   ?  (?二)从?日照水?库坝下?付疃河干流河—道取水以及两—侧各一公里范围内】日取地?下水500》立,方,。米以上2万立方【米,以下的?;,    【 (三)从其他区】县边界河《道取水或者在区县边!界两侧各一公里【内日取?地下水50》0立方米以上2万立!方米以下的》。; ?     (四)!非灌溉用水日取【。地表水?2万立方米以上4万!立方米以下、日【取地:。下水3000立方米!以上2万立方米【以下的; 】    《(五)?市属以上单位及外】省、市驻日照单位】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!内取地?下水的; 】    (》六)市?发展改革、经济和信!息化主管部》门,。审批:、核准、备案的建】设项目?取水的; 》     (七!)在日照经济开【发区、?山海天旅游度假区】取水的 —   ?  前款规定之外的!由区县水行》政主管部《门组织审查水资【源论:证报:告书或者《论,证表 《 《 第二十一条 】 建立取《水,。许可区域限批制度】 《  :。  取用水量达到或!者超过年度用—水控制?指标的?有管辖权的水—。行,政,主管部门《应当对该区域—内,新,建、改建《。、扩建建设项目【。取水许可暂停审批 ! :     》取用水量达》到规划期用水—控制:指标的有管辖权的】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,对该区域内新建【、,改建、扩建建设【项目取水许可—停止:审批 【 第二》十二条 》市、:区县人民政府及其】。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!文、水资源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!立健全水《文、水资源监—。测站网完善水量、】水质监测设施为用】水总量控制制度的实!施提:供基础资料 !    任何单位】和个人不得侵占【。、,毁坏、擅自移—动或者擅自使用水】量、水质监测—设施不?得阻碍、干扰监【测工作 【 第》二十:三条 市水文水资!源监测机构具体负】责地表?水、地下《水,和区域外调入水开发!利用量以及水—功能区水质的—监,测工:作监测数据应当【作,为确定区《域年度?。用水控制指标的主】要依据 — 《。 第二十四条 各!区县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按照相关【规定将?。取水许可统》计,。资料和取用水—户年度实际取用水】量资料上报市水行】政,主管:部门 《 :。 第二—十五:条 市、》区县人民政府及【其有关部门的工作】人员: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其上级行】政机关或者监—察机关责令改正;情!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!的主管人员和—其他:直接责任人员依法】给予处分 】    (一)【不按:规定上报取水—许可统计资》料和取?用水:户年度实际》取用水?量资料或者提供虚】假统计资料的; !     (二】。)不按规定监测地】表水:。、地下水《和区域外调入—水,开发利?用量以及《水功能区水》。质的; 【  :  (三)取—用水量?达到规划期用水控】制指标仍批准取【。水许可或者强—行命令水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取水许可的; 【。 ,     (四】)需要取水的—建设项目未进行水】资源论证或者论证】未通过仍批准取【水,许可或者强行命令水!行政主管部门—批准取水许可的【。; :     【(五)需要》取水的建设》项目未获得》取水许?可仍批准其》立项和环境影响评价!报告或?者强:行命令有关部门【批准其立项》和环境影《响评价报告的 !。 ? 第二十六条【 有?下列:行为之一《。的由:水行政主管部门依】照,山,东省用水总量控制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】条、第?二十五条的》规定予?以处罚;构成—违反治?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!予,治安管理《处罚;构成犯—罪的:依,法追究刑《事责:任     !(一)侵占、毁坏、!擅自移?动或者擅自使用【水量、水《质监测?设,施的;   !  (二)阻碍或】者干扰水《量、水?质监测工作》的 《 : 第二十七条 !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!按区县进行用水总】量控制管《理山海?天旅游度假区纳【入东港区进》行用:水总量?。控制管理 》 ? 第》二十:八条 本《办法所称《。以上包含本数—以下不包含本数 】 第二十九!条 本办法》自,2011年12月】。1日起施行有效【期五年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