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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—照,市小:型水库管理办法 】
第 —7,8 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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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日照市小《型水库管理办—法已经2《013?。年1:月17日《市政府第8次—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!予发布自发布—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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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 长 —
2013!年1月23日
【
第一?条 为加强小型水!库管理?发挥:小型:水库的功能和效【益保障人民》群众生命《财产安全根》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水法、山东省实施〈!中华:人民共?和国水法〉》办,法,、山东省小型—水库管理办法等【法律:、法规、规章—结,合本:。市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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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条 —在本市?行政区域《内从事小型》水库建设、运行管】理、防汛安全、【工程维护《、开发经营及其监】督管理等活动的应当!遵守本?办法
! ,本办法所《称小:型水库是指总库容为!。10万立方米—以上、?不足1000万立】方米的水库分为小(!1)型水库和小(2!)型水库《其中总库容100】万立方米以上、不足!1000万立方米】的为小(《1):型水库;总》。库容10万立方米以!上、不?足100万立方米的!。为小(2《)型水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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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,三条 各》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小!型水库纳入公—益事:业范畴落实管护【经费统筹解决小【型水库管理体—制协调有关部门做】好小型水《库安:全,管理工作《划定管理范围—与保护范围》组织:重大安?全,事故应急处》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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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—条 县《级以上人民》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本行政区域【。内小型水库的监督管!。理,和业务指导负责国有!小型水?库的管理工作
】 财政、!发改、?国,土资源?、海洋渔业、环保、!农业:、,。林,业、:司法行政、公—安等部门应当按【照职:责分工做好小型水】库监督管《理的相关工作—
《 乡镇人【民,政府负责本行—政区域内所》辖小型水库》的管理工作农—村集体经济组—。织负责属于本村的小!型水库的管理工作】有关:企业负责属于本企】业管理的小型水【库的管理《工作
】 , 第五条《 :。小型水库《的,安全管?。。理实行行政》首长负?责制区?县、乡镇人民政府】应当按照属地管【理原则和隶属—关系对每座小型水】库确定一名》政府:领导成员为》安全责任《人
】 按照“谁管—理、:谁负责?”的原则小型水【库的安全由》水库管?理单位直接负责;未!设立水库《管理单位的其安全】由行:使管理?权的乡镇人民政【府或者农村集体【经济组织、》企业直接负责
】 —小型水库《所在:地的:乡镇人民《政,府应当与管理—。水库:的农:村集体经济组织、】企业:签订安?。全管理责任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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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。 第六条 》 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】小型:水库应当符合土地利!用总体规划、防洪】规划、?水资源综合规—划,和城乡?。规划及相关》。技术:标准并按照下列规】定报:批,。
? (一)新!建小(1)型水【库或者由小(2)型!水库:扩,建为小(1》)型水库的报市【。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部《门,审批;
— : (二)新【建小(2)型水【。库的报区县人—民政府水行政主【管,部门:审批;?。
》 (《三)改建小型水【库的:报原批准机关—批准
【。 符《合降低等级运行【或者报废条件—的小型水库》应当按照水利部【。水库:降等与报废》管理办法(试行)规!定履行报批手续【并做好善后处理【工作:
】第七条 新—建,。、改建、扩建—小型水库应当按【照基本建设程序的】规定办?理,审批:、核准或《者备案手续;涉及新!建建设用地的应【。当依法办理土地审批!手续:;需要移《民的应当《根据县域村镇体系规!划引导农民向小城】镇驻地或者新型农村!。社区:集中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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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八条《 小型水库—工程勘测《、设计、《施工、监理符—。合招标条《。件的应当通》过依法招《标确定?具有相应《。资质的单《位承担并接受水【行政主?管部门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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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条 —小型水库应当具【备到达其枢纽主【要,。。建筑物的《必要交通条件配【备必要的工程和水】文观:测设施、管理用【房和通?信、电力设》施保证管理》工作正常开》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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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】 小型水库工—程竣工后应》当按照?有关规定进》行竣工验收未经【验收或者验》收不合格《的不得投入使用
!。 《 小型水》。库工程验收》合,。格后:3个月内应当按照】规定向?所在区县人民—政府水行《政主管?部门申请《注册:登记建?立大坝档案》
【 第十一条 【。小型水库所在区【县人民政府应当按】照下列标《。准划定小型》水库的管《理,和保护范围并埋【。。设界桩
! , 管理范围为大【坝,。。及其:附属建筑物、管【理用房及其他—设施;设计兴—利水位?线以:下的库区;大—坝,背水坡脚外延伸【30米至50米【的区域;坝》端外:延伸:。。。30米至100米】的区域;《引,水,、泄水等各类建筑物!边线向外《延伸10米》。至50米的区域
! : : 保护范围为水】库设计?兴利水位《线至校核洪水位【线,之间的?库区:;,大坝管理范围向外】。。延伸70米至—100米《的区:域;:引水、?泄水等各类建筑【物管理范围以外25!0米的区域
】 《。 水利、国土资源、!财政、农业、林业、!司法行?政、公?。安等部门和乡镇人】。民政府应当按照【职责:分工做好小型—水库确权划界—。。的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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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】条 :。国有小?型水库管理范围内】。除未经征用的农民集!体土:地外的土地属国有其!他小型水库管理【范围内的土地属【所在乡镇或者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!有由管理小型—水,库的水库管理单【位,。、乡镇人民政府、】农村:集体经济组织或者】企业管理《和,使用其他《单,位和个人不》得,侵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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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小型水《库保护范《围内的土地》权属不变《仍由原?使用者使《。用但水库管理单【位、乡镇人民—。政府应?。当与所在地农村【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使!用者签订保》护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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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!在小型?水库管理范》围内建设《工程项目《其工程建设》方案:应当经有管辖权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!查同意?并,在建设过程》中,接受水?行政主管部门的监】督;需要扩》建、改建或者—拆除、损坏》原有小?型,水库:工程设施的》建设:。。单位应当《。承担扩建、》改,。建费用或《者损失补偿》费用
】 第十四条 】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从事下列】危害小型水库安全】运,行的活动
! (一)在小型!水库管?理范围内设置—排污口?。倾倒、堆放、排放有!毒,有害物质《和垃圾、渣土—等废弃物《;
》 , (《二):在小型水《。库内筑坝《或,者填占水《库;
《。 《 (三)侵占【或者损毁、破—坏小型水库工程设施!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!;
》 (四)【在坝体?、溢洪道、输水设】。施上建设建筑物【、构筑物《或者进行垦》殖、堆放《杂物等;
】 (五—),擅,。自启闭水库工程设】施或者强行从水库中!提水、引《。水;
》 (六)毒!鱼、炸鱼、电鱼等危!害水:库安全运《行的活动;
【 , (—七)在?小型水库管理和【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!水库安全《运行的爆破、—。钻探、采《石,、打井?、采砂、《取,土、修坟等活动;】
《 (八)其】他妨碍小型水—库安全运行的活动】
】第十五条 —水库管理《单位:。应当建?立调度运用、—。。巡视检查、维修【。养护、防汛抢险、闸!门操作、技术档案等!管理制?度加:强水库安全》监测和检查组—织做好?工程养?护、水库调度、【水毁工程修复—等工作发现异常情况!应,当及时上报》县级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并采取相应处!理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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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六条 未设】立管理单位的—小型水库所》在地乡镇人民政【府应:当,按照每?座小(1)型水库】不少于?2人、小(2)型】水库不少于1—人的标准聘用安全管!护,人员负责水库日常】管理工作《
小!型水库安全管护人员!应当按照有》关,。规,定开展日常巡—视,。检查重点检》查水库水位、渗流和!主,要建筑物工况等做好!工程安全《检查记录、分析和】存档等工作发—。现问题及时处—理不:能处:理的及时《报,告当:地人民政府和—县级水行政主管部】。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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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】区县人民政府水【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对—小型水库管理单【位人员和安》全管:护人员进行》岗,位技术和安全培训】并进行技术指—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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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八》条 : 区县?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!部门、乡《镇人民政《府、水库《管理:单位应当按照—规定做?好小型水库防汛物】资储备和防汛—。抢险队伍建设等工】作
— 区县人民政】府水行?。政主管部门、乡【镇人民?政府、?水库管?理,单位:应当根据《防汛抢险《和,大坝:安全管理《要求: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!预案分别报经上级防!。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!主管部门批》。准后执?行
】 第十九条》。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水行政主》管,。部门和乡镇人民【。政府应当在》汛前、汛《后对本行政区域内】的小:型水库进《行安全检查及—时发现和《排除安全隐患;发】现,重大:安,。全隐患时应》。当立:即,向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报?告
? 在汛】期水库管理单—。位或:者安全管护人—员应当按《照批准的水》库汛期调《度运用计划开—展水库调度》运行加强水库巡查】发,。现险情必须》立即采?取抢护措施并及时】向防汛指挥机构【和水行政《主管:部门、乡镇人民【政府报?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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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】 小?型水库应当按照国家!规定:定期进?行安全鉴定》经鉴定为病险水【库的应当限期进【行除险加固;在【未加固前应当采【取必要的控制运【用或者其他措施确】保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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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二十一条 对【承担城乡生活供水的!小,型水库由区县人【民政:府提出?。。饮用水水源》保护:区,划定方案报》省人民政府批准【并在饮用水》水源保护区边—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!标和明?显的警示《标志:保护区内禁止从事】污染水体的活—动并:逐步:实施退耕(果)还】林涵养水源
! 对承担农】。田灌溉供《水的小?型水库所在区—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!当组织建《设配套的《农,田灌溉设《施
】 ,第二十二条 【小型水库通过租赁、!承包、股《份合作?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!的应当签订相应【。的经营合《同;:属于县级人民政府水!行,。政主管部门、乡【镇人民政《府、农村集体经济组!织管:理的小?型水库应当》通过公开竞》标的方式确定—经营人?
】小型水库《经营:合同应当包》括经营项目、期【限、费用或者收益】分配:、汛期调度运—。用、抗旱灌》溉,用水、水质保护【、险情报告等内【容并对安全管—理、工程维》修养护等事项做【出约定
》 小【型水库经《营,合同应当《经所在区县人—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!签订并?于签订合同》后,1个月内报所在区县!人民:。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备案
】 , 小型水库】经营活动不得影响】水库的安全》运行:、防汛抢险调度【和,抗旱灌溉用水不得】污染水体和破坏生】态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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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《十三条 区县人民!政府水?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!人民政府管理的【小型水库《其运行管《理、防汛安全、维】修养护、除险加【固,等经费按照》隶属关系由同级人】民政:府承担上级》人民政?府,适,当予以补助;农【村集体?经济组织《管理的小型水库其运!行管理、防汛安全、!维修养?护、除险加》固等费用主要由农村!集体经济组织承担】。上级人民政》府适当予以补助【
》 依法》收取的?水费以及承包—费、租赁《费等收入《应当优先用于小型水!。库的运行管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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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四条 【 区:县人民政府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建【立小型水库监—。督管理制度》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!查监督制定并落实】水库安全管理—。各,项制度督《促水:库管:理单位和安》全管护人员履—行职责掌握辖区【。内小型水库机构人员!、工程设《施、安全总体状况】等,情,况对存在问》题提:出,整改要求对重大安】全,隐患实?行,挂牌督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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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市、县级】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建,立健全小型水—库考核管理制度定期!组织对小型水库管理!工作:。进行考核具体—考,核按山东省》小型水库《管理考核办法(试】行)执?行,
第!二十五?条 ?违反本办法》规定有下《列,行为之一的由县级】。以上人民政府—水,行政主管《部门责令停止违法】行为限期补办有【关手续;逾期不补】办或者补办》未被批准《的责令限《期拆除;逾期不【拆除的强行拆—除所需费用由—违法单位《或者个人《。负担按照中华人【民,共和国水法、—山东省?小型:。水库管理办法—。有关规?定处以罚款
】 (—一):。未经水行政主管部】。门批准擅自建设小型!水库的;
— (【二)未经水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审查同意《擅自在小型》水,库管理范围》内兴:建,建设项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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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:十六条 违反【本办法规定在小【型水库管理》范围内?设置排污口》的由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责】令限期拆除、恢【复原状;逾期—。。不,。拆除、不恢复原状的!强,行拆除、恢复—原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水法?、山东省实施〈中】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〉!办法有关规定处以】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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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 ! 违反本办》法规:。定,有,下,列行为?之一的由《县级以?上,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停—止违法行为、限【期采:取补救措施并—。按照山东省小型水库!管,理办法有关规定【处以罚?款构:成犯罪的《移,交公安?机关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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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在小型水库内【筑坝或者填占水库】的;:
(!二)侵占或者损毁、!破坏小型水》库工程设施及其【附属设?施和设?备的;
【 (三—)在坝体、》溢洪道、输水—设施上建设》建筑物、构筑物【、垦殖、堆放杂物等!;
!(四:)擅自启闭水库工程!设施或者强行从【水库中?提水、引水的—;
【。 (五)在小【。型水库内毒》鱼、:炸鱼、电鱼等危【害水库安全运行活动!的;
【 (六》)在小型《水库管?理和保护范围内【从事影响水》库安全运行的爆破】、,钻探、采石、打井、!采,砂、取土、修坟等活!动的
! 第二?十八条? :违反本办法》规,定未设立水库管理】单位的小型》水库未按规》定,聘,用安全管护人—员的由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水行政—。。主管:部,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不改正的给予批评!教育;造《成水库工程损—毁或者安《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!。。究有:关人员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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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】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及其有关部门、乡】镇人民政《府以及?水库管?理单位的工作人【员,在小型水库管理工作!中玩忽职守、滥【用职权、徇私舞【弊的:依法给予处分;【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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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条 总【库容1万立方—米以上、《不足10万立—方米的塘坝工程可参!照本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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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十?一条 各区县人民!政府可以《根据:本办法制定》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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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二条《 本?办法自发布之日【起施行有效期至2】。0,18年1月22【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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