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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市小型!水库管?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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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78— 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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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日照市小型水库管】理办:法已经?20:13年1月1—7,日市政府第》8次常务《会议研究通过现予】发布自发布之—日起施行
市【 ,长 ?
2013!年1月23日
第!一条 为》。。加强:小型水库管理—发挥小型水库的功能!和效益保《障人民群众生命【财产安全根据—中华人民共》和国:水法、山东省实施〈!中华人民共和国【。水法:〉办法、山》东省小?型水库管《理办法等法律、【法规:、规章?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!办法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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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条 在《本市行?政区域?内,。从事小型水库建设】。、运行管理、防汛】安全、工程》维护、开发经—营及其监督管理等活!动的应当遵》守本办法
】 ? 本办法所》称小型水库是—指总库容为1—0万立方《米,以上、不足10【00万?立方米的水》。库分为小《(1)型水库和【小(2)型》水库其中总库—容100万》立方米以上》、不足1000万】立方米的为小(1)!。型水库;总库—容10万立方米以上!。、不足?100?万立方米《的为:。小(2)型水库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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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条 各级人民政!府应当?将小型水库纳入公】益事业范畴落实管护!经费统筹解决小型】水库管理体制协调】有关部?门做好小型》水库安全管理—工作划定管理范围与!保护:范围组织重》大安全事故应急处】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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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条 ? 县级以《上,人民政府《水行:政主管部门负责【本行政区域内—小型水库的监督管】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国!有小型水库的管理】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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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, , , 财政、发改、国土!。资源、海洋渔业、】环,。保、农业、林业、司!法行政、公安—等部门应当按照【职责分工做好—小型:水库:监督管?理,的相关?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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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》 ,乡镇人民政府负责】本行政区域内所辖小!型水库?。。的管:理工作农《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!。属于本村的》小型水库的管理【。工作有?关企业负《责属于本企业管理】的小:型水库的管》。理,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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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五条 小型【水库的安《全管理实行行政首】长负责制区县、乡镇!人民政府《应当按?照属地管理原则【和隶属关系》对每座小《型,。水库确定一名政【。府领导?成,员为安全责任—。人
】 按照“谁管理、谁!负责”的原则—。小型水库的》安,全由水库管理单位】直接:负责;未设立水库】管理单位的其安全由!行使管?。理权的乡镇人民政】。府或者农村集体经济!组织、企业直接【负责
【。 小型》水库所在《地,的乡镇人民》政府应当与管理水】库的农村集体经【济组织?、企业签订安—全管理责《任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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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?。条 新建、—改建、扩建小—型水库应《当符:合,土,地利用?总体:规划:、防洪规划、水资源!综合规划和城乡【规划及相关》技术标?准并按?照下列规定》报批
》。 ,。 : (?一)新建小(—1,)型水库或者由小(!2):。型水库扩建为小(1!)型水库的报—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审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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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】新建小(《2)型水库的报区县!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审批;?
】(三)改建小型【水库的报原》批准机?关批准
【 : 符合降》低等级?运行或者报废条件的!小型水库应》当按照?水利部水库降等与】。报废管?理办法(《试行:。)规定履行报—批手续并做好善后处!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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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 新建!、,改建:、扩建小型水—库应:当按照基《本建设程序的—规定办理审批、核】。准或者备《案手续;涉及—。新建:建设:用地的应《当依法办《理土地审批手续;需!要移民的应》当根据县《域村镇体系规—划引导农民》向小:城镇驻地或》者新型农村》社区集中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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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! 小型《水库工程勘测、【设计、施工》、监理符《合招:标条件的应当通【。过依法招标确定具】有相应资质的单位】承担并接受》水行:政主管部门的—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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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】 小型水库应当】具备到达其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】。必要交通条件配【备必要的工程和【水文观测设施、管】。。理用房和通信、【电,。力设施保证》管理工作正常开展】。
— 第十条 — 小型水库工—程竣工后应当按照】有关规?定进行竣工验收未经!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!的不:得投入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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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小型】。水库工?程验收合《格后3个月内应当】按照:规定:。向所在区县》人民政府水行政【。主管部门《申请注册《登记建立大坝档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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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条— 小型水库所在】区县:人,民政:府,应当按照下列标准】划,定小型水库的管理和!保护范围并埋—设界桩
】 , 管理范围为大】坝及其附属建筑物、!管理:用,房及其他设施;设】计兴利水位线以下】的库区;大坝背【水坡脚外《延伸30米至—50:米的区域;》坝端外延伸30米至!。100米的区域;引!。水、泄水等各类建筑!物边:线,向外延伸10米至】50米的区域—
: 》 保:护范围为《水库设计《。兴利水位线》至校核洪水位线之】间的库区;》大坝:管理范围向外延伸7!0米至10》0米的?区域;引水、泄水】等各类建筑物管【理范围以外250】米的区域
】 : 水利、国—。土资源、《财政、农业、—林业、司法行政【、公安等《部门:和乡镇?人,民政府?应,当按照职责分工做】好小型水库确权划界!的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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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二,条 国有小型水库管!理范:围内除未经征用【的农民集体土地外】的土地属国有其【他小型水库管理范】围内:的土地属所在乡镇】或者农村集体经济】组织所有《由管:理小型水库的水库管!理单位、乡》镇,人,民政:府,。、农村集体》经济组织或者企业】管理:和使用其他》单位和个人不得【侵占
【 :。 小型水库保护范】围内:的土地权属不变【仍由原使用者—使用但?水库:管理单位、乡镇【人,民政府应当与所在地!农村集体《经,。济组织或《者使用者签订保【护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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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三条 在小型】水库管?理,范围:内建设工程项目【。其,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!有管辖权的水行【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!并,。在建设过程中接受水!行政主管《部门的监《督;需要扩建、改建!或者拆除、》损坏原有小型水【。。库,工,程,。设施:的建设单《位应:当承担扩建、改【建,费,用或者损失》补偿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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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【条 任何单—位和个人《不得从事下》列危害小型水库安全!运行:的活动
】。 (一)在【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!设置排?。污口倾倒、堆放【、排:放有毒有《害物质和垃圾、渣土!等,废弃物;《
【 (二)在小型【水库内筑坝或—者填占水《库;
— : ,。 (三?)侵占或者损毁【、破坏小《型水库工程设施及】其附属设施》和设备?;
? (四)!在,坝体、溢洪道、【。输水设施《上建设建筑物—、构筑物《或,者进行垦殖、堆放杂!物等;?
: (【五)擅自启闭水库工!程设施或《者,强行从水库中提【水、引水;
【 (六)!毒鱼、炸鱼、电【鱼等危害水库安全】。运行的?活动:。;,
《 (七)在小!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范!。围内从事影响—水库安全运行的爆破!、钻探?。、采石、打井、【采砂、取土、修坟】。等活动;
【 (八)其!他妨碍小型水库【安全运行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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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五条 —。水库管理《单位应当建》立,调度运用、巡—视检:查、维修养护、防汛!抢险、闸门操作【、技术档案等管理】制度加强水库安全】监测和检查》组织:做好工程养》护、水库调度、水毁!工程修复等工—作发现异常情况应】。当及时上报县—级水行政主》管,部门并?采取相?应处理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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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,六条 未设》。。立管理单位的小型】水库: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!应当按照每》座小(1)》型水库不少于2【人,、小(2)型—水库不少于1—人的:标准聘?用安全管护人—员,负责水库日常管理工!作,
《 小》型水库安《全管护?人,。。员应当按照有—关,规定开展日常巡【视检查重《点检查?水库水位、渗流【和主要建筑》物工况等做好工程】安全检查记录、分析!。和,存档等工作发现问题!及时处理不能处理】的及时报告》当地人民政府和县级!水行政主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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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七条 区县人民】政府水行政主管【。部,门应当对小型水库】管理单?位人员和安全管护】。人员进行《岗位:技术和?安,全培训并进行技【术指:导
!。第十八条 区【县人民政府》水行政主管部门【、乡镇人民政府【。、水库?管理单位《。应当按照规定做好】小型:水库防?汛物资储备》和防:。汛抢险队伍》建设等工作》
》 区县人民【政府水行《政主管部《门、乡镇人民政府、!水库管理单位应当】根据防汛抢险和大】坝安全管理要求组】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!案分别报《经上级防汛指挥机】构和水行《政,主管部门批准—后执:行
【 :第十九条 县级以】。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:门,和乡镇人民政府【应当在汛《前、:。汛后对?本行政区域》。内的:小型水库进行安【全检查及《时发现和排除—安全隐患;发现重】大安全隐患时—。应当立即向县级【以上人民《。政府报告
! 在汛期—水库管理单位或者安!全管护人员应当按】照批准的水库—汛期调度运》。用计划开展水库调】度,运行加强水库巡查发!现险情必须》立即采?取抢护?措施并及时向防汛指!挥机构和水》行政:主管部?门、乡镇人民政府报!。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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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条 小》型水:库应当按照国家规】定定期进行安—全鉴定经鉴定—为病险水《库的应当限期进【行除险?。加固:。;在未加固前应【当采取必要的控制】运,用或者?其他措?施确保?。安全
! ,第,二,十一条 对—承担城乡《生活供水的小型水库!由区县人《民政府提出》饮,用水水源保》护区划?。定方案报省人民【政府:批,准并在?饮用水?。水源: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!的,地理:界标和明显》的,警示标志保护—区内禁止从》事污染水体》的活动并逐》步实施退耕(果【)还:林涵养水源
!。 对承担农田!灌,。溉供水的小型水库】所在区?县和乡镇人民—政府应?当组织建设配—套,的农田灌溉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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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二条 【 小型水库通—过租:赁、:承包、股份》合作等形式开展【经营活动的应当【签订相应的经营合同!;属:。。于县级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管部门、乡镇!人民政府、农—。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!的小型水库应当通过!公开竞?标的方式确定经营人!
【 小型水库经营合】同应当包括》经营项?目,、期限、费用—或,者收益?。分配、汛期调度【运用、抗旱灌溉【用水、水质保—护、险情报告等内】容并:对安全管理、—工程维修养护等【事项做出《约定
《 :。 小型水【库经营合同应当经所!在区县?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!方可签订并于签订】合同:后,1个:月内:报所在区县人—民政府水《行政:主,管,部门备案
【 , ? ,小型水库经营—活动不?得影响水《库的安全运行、【防,汛抢险调《度和抗旱《灌溉:用水不得污染—水体:和破坏生态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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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》三条 区县—人民政?府,水行政主管部门和】乡镇人民政》府管理的小型水【库其运?行管理?、防汛?。。安全、维修养护【、,除险:加固等?经费按照隶属—。关系由同级人民政】府承担上级》人,民政府?适当予以补》助;农村集体经【济组织?管理:的小:型水:库其运行管》理、防汛安》全、维修养护—、除险加固等费用】主要由?农村集体经济组【。织承担上级人民【政府适当予以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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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依法《。收取的水费以及【承包费?、租:赁费等?收入应当优先用于小!。型,。水库的运行管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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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二十四条《 :区,县人民政府》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建立小型》水库监?督管理制《度组织实施安全【监督检查监督制【定并落实水库—安全:管理各项制度督【。。促水库管理》单位和?安全管护人员—履行职责掌握辖【区内小型水库—机,构,人员、工程》设施:、安全总《。体状况?等,情,况对存在问》题提出整改要求对重!大,安全隐患《。实行:挂牌督办
】 市、—县级人?民,政府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小!型水库考核管理制度!定期:。组织对小型水—库管理工作进行考核!具体考核按》山东省小型水库管】理考核办法(试行)!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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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五条 违反本办法!规定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县级以【上,人民政?府水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停止违法】。行为限期补办有【关,手,续;逾?期不:补办或者补办未被】批准的责令》限期拆除;逾期不】拆除的强行拆—除所需费用由违【法,单位或者个人负担按!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!法、山东《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!有关规定处以—罚款:
】(一)未经》水行政主管》部门批准擅》自建设小《型水库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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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未经】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!同意擅?自在小型水库—管理范围内兴建建设!项目的
! :第二十六条 【违反:本办法规《定在小型水库—管理范围内设置排】污口的由县》。级,以,上,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!。除、恢复原状;逾】期不拆除、不恢【复原状的强行拆【除、恢复原》状按照中华人民共】。和国水法、山东省】实施〈中《华,人民共?和国水法〉》办法:有关规定处以—罚款
! 第二十七条 违!反本办?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:由,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!、,限期采取补救—。措施并?按照山东省小型水】库管理办法有关【规定处以罚款构【成犯罪?的移交公《安机关?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
《
? (一)【。在小型?水库内筑坝》或者填占水》库,的;
《。 ? (二)—侵,占或者损毁、破坏小!型水库工程设施及】其附属设施和—设备的;
【 : (三)在坝】。体、:溢洪:道、输水设施上建】设建筑物、》。构筑物、垦》殖、堆放《杂物:等,;
【 (四)擅自【启闭水库工程设施】或者:强行从水库中提【水,、引水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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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》五)在小型水库【内毒鱼、炸》鱼、电鱼等》危害水?库安全运行活动的】;
】。 (六)在小型水】库管理和《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!水,。库,安全运行的》爆破、?钻探:、采:石、打井《、采:。砂、取土、修坟等】。活动的?。
【 第二?十八条 》违反本办《法规定未《设立水库管理单【位的小?型水库未按》规定聘?用安全管护人—员,的由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水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!。期改正;逾期不【。改正的给予批评【。教育:。;造成水库工程【损毁或者安》全责任?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!人员的责任》
第!。二十九条 县级】以上:人民政府及其有【关部门、乡镇—人,民政府以《及水库管理》单位的工《作人:员在小型水》库管理工《作中玩忽职守—、滥用职权、—徇私舞弊的》依法给予处分—;构成犯《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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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十条《 总库容》。1,。万,。。立方米以上、不【足,10万立方》米的塘坝工程可参】照本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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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十,一条 各区县人民!政府可以根》据本:办法制?定实施?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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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二条《 :本办法?自发布之日》起施行有《。。效期至2018年1!。。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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