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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, : 日!照市农?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!法, , 》日政发〔200【8〕62号》 : 关于印发日【照市农村宅》基地管理《暂行办法的通知【 各区县人—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!区、山海天旅游度】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!。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!企事业单位国家、】省属:。驻,。日照各单位 !   ? 日照市农村—宅基地管理暂行办】法,已经2?00:8年12月9—日市政府第13次】常务会?议,研究通?过现印发给你们请】认真遵照执行 日!照市人?。民政府? 二》○,○八年十二月三十一!。日, :第一章 总— 则 第一条 !为加: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切!实保护?耕,地维护?。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!促,进社会主义新农村】建,设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】、山东省实施〈中】华人民?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】〉办法等法》律、法规的规定结合!我市实际制》定本办法《 《 第》二条 本办法适用!。于本市行政区域【内市城市规划区以】外农村宅《基地的管理 — 第三!条,。 本办法所称【农,。村宅基地是指农村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!用于建造《住宅(包括住房、】附属用房《和庭院等)》使用的?本村:集,。体所有土地 【 —第,四条 市《土地:行政:主管部门《负,责本市农村宅—基地的管理监督工】作,各县(?区):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本行政区—域内:农村宅基地的管理】监督工?。。作   【  乡?级人民政府》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农村宅基地的具体!管理工?作 《 第—五条 《。。农村:宅基地?属于集体所有宅基】地的使?用,权人依法对集—。体所有的《土地享有占有—和使用的权利—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!建,造住宅?及其附属设施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》得侵占、买卖或【者以其他形》式非:法转:让宅基地 【 第六条 ! 农:村,宅基:地使用?。权有争议《的由当事《人协商解决;协商】不成的由乡级人民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处理—   —  当事人对处【理决定不服的可以】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!之日起三《十日内向人》民法院起诉》  》   在争议未【解决之前任何一方】不得改?变宅基?地现状 】 : ,第七条 农村村】民新建、《改建、扩建住—宅应当充分利用村】内空闲地《、原:有宅:。。基,地凡村内有》空闲地、原有宅基地!。未利:用的不得批》准新占用农》用地建造住宅严格】控制占用农用地建】造住:宅严禁占用》基本农田 —。    》 在:。符合城乡建设规【划的前提下鼓—励有条件的村民建设!二,层以上住宅 】 第八条】 农?村,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!当纳入年度计—。划实:行占用农用地的计划!指标与农《村建设用《地整理?新增加的耕地—面积相挂钩 第】二章 宅基地【使用权的申请与审】批 第九》条 符合《下列情?形之:一的:本村村民可》以申请使《用宅基地 —     (【一)因结婚》等原因确需建新【房分户的; 】   ?  (二)原住宅】影响城乡规划—或因进行公共—设施: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!搬,迁的;? ,     (】三,)宅基地因自—然灾害等原》因灭失?需要重新分配宅基】地的;?    【 ,。(四:)外来人口落户【成为本村《成员没有《宅基:地的:;   【  (五)经县级】以上:人民政?府批准回原籍落【户农村?确无住?房的;  】 ,  (六)县级以】。上人民政府规定【的其他条件 】。 第—十条 农村—村民一户《只能拥有一处—宅基地新建宅—基地:面积限额为 —     【(一)城市郊区及乡!(镇、街道)所【在,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!一百六十六》平方米;《 《 ,   (二)平原地!区每户面《积不得超《过二百?平方米; 》。     (三!)山地丘岭区村址在!山坡薄地《上的每户《面积不得超过二【百六十四平方米【 ?    《 人均占有耕地六】百六十六平方—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!。面积可?低于前款规》定限:额    】 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具!体情况在本》条规定的限额内制定!本行政区域内的宅基!地面积标准》 : 第【十一条 农村村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申请宅?。基地不予批准 !     (—一)年?龄未满二《十周岁的;》  》   (二)原【有宅基地面》积,已,达到规定标》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!需要的?; 《     (三)】户口已迁出》。本村不在当》。地居住的; !    (四)本】。村村民将原宅—基地及其《地上建筑物出卖【、出租、赠》与,或改作它《用又申请宅基—地的; —     (—五)村内有空闲地】、原有?宅基地?又申请占《用,农用:地的; 《   》  (六)不符【合城乡规划和土地】利用总体规划的【;  —   (七》)其他不《符合法律法规—和有关规定的—情形 《 —第十二条 在已【批准使用的土地【上建:造的住宅楼只能用】于安置符《合,规定条件的本村村】。民安排楼房的视为】拥有一处宅基地【不再批准使用其他宅!基地 《 ? 第十三条 】 符合申《请宅基地条》件的村民应当向【村民委员会》。。或农村集体经济【组织:提出申请并提—。交身:份,证,、户口本《。。等,身份、年龄证明材料!   —  村民委员会【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!应当及时组织召开】会议经?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!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!讨,论同意后在本—村,张榜公示《拟划定的宅基—地公示期限》为十日?公示内容《包括户主名单、用】地,。位置、面积和四【。至等 》 《 第十四条 公】示期满无异》议,的由:村民委员会》或农村?集体经济组织报乡级!人民政府《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!     】(一)宅基》。地申请审批表;【  》   (二)申请人!的户籍证明及—身,份证复印件; 【    — (三)拟划定的】宅基地宗《地图; —     (四【)村民会议或农村集!体经济组织》讨论结果公示情况的!书面材料和说—明; ? ?    (五)城乡!规划主?管,部门核?发的: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证或乡?村建设规划许可【证,; ?    》 ,(,六,)其它需要提—交,的资料 《 — 第十五条 宅基!地申请经乡级人民政!府审查后报》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!     县级!人民政?府批准后由村民【。委员:会或农村集体经【济组:织张榜公布由乡【(镇、街道)—国土资源所放—线划定宅基地—。 第!十六条 《宅基地涉《及占用农用地—的在批准《宅基地前应当依【法办理农用》地转用审批手续 】。 第三章《。 宅基地使—用权:的登记、《收,回及转让 第【。十七条? 宅基地使用【权人应当《在房屋建成后六【。十日内持《批准文件等资料【到所在乡(镇—、街:道)国土资》源所申请土地—登记经县《级以上?人民政府土地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!由同级人民》。政,府,登记造册颁发集【体土地使用证 【 , ,   ?  前款规定—的土地登记应当自受!理申请之《日起:。六十日内办结 】 第十】八条 有下》列情形之《一的 由村民委【员会或?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!经原:批准用?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!。以收回宅基地—。使用:权,     】(一)?为实施村庄规—划进行旧村改造【需,要,调,整住宅?。。新房:建,成后逾期无》。正,当,理由不拆除旧房、退!出原宅基地》的; 》   ?  (二)因公【。。共设施和公益—事业建?。设、:国家建设征收或【征用:土,。地等原因确需占【用宅基地的; 】。   《  :(三:)因迁移等原因【。而停止使用宅基地的!;   【  (四《)未按照批》准用途?使用宅基《地的: ?  :  : 由于本条第(【一,),、(二)、》(三)项规定的原】因收回?宅基地使用权的村】民委员?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!织应当根《据,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!格对原?。宅基地使用权人给】。予相应补偿》 : 》 第十九条 —对符合第十八条第】(一)、(三)项】规,定宅基地《由村集体依法—收回而拒不交—回的:经县级人民》政府批准可以—由村:民,委员会或农村—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有!偿使用有偿》使用费标《。准为每年每平方米1!5,。元但影响村庄—规划实施的必—须依法拆除地上建筑!物和:其他:附着物腾出宅基地 !     除前!款规定?情形外不《得随意扩大宅—基地有?偿使用范围 】 第二十条!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经县级以上—人民政?府批准撤销用地批】准文件或注销土地使!用证并书面通—知当事人  ! , , (:一)无权批准—使用宅基地的单【位或者?个人非法批》准占用土地的; !     (【二)超越批准—权限非法批准占用】土,地的;? :     (三】)不按照城乡规划及!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!定的用途批准—用地的; 】    (》四)违反法律—法规规?定的程序批准占用】土地的; 】   ? (五?),采取隐瞒事实或【者伪造?证,件、文件资》料,等欺:骗手:段获得用地批准文】件或土地登》记的;? :   《  (六)非法转让!宅基地的《。  》   非法批准【使用宅基地给当【事人:造成损失《的应当依法承—。担赔偿责任 — 《 :。 ,第二:十一条 因自然】灾害:等原因?造成宅?基地灭失《的,原宅基地使用权【人应当自土地—权利终止事》。实发生之日起三【十日内持原土地权】利,证书及相《关证明?材料向土地》登记机关申请—注,销登记 !。 第二十》二条 有下列【情,。。形之一的土地登记】机关可以直》接办理宅基地使【用权注销登记—并自注销之日起【十五日?。。内书面通知原土地权!。利人:。     】。(一)依法收回宅】基地使用权的—; ?     (二)!土地被依法征—。收或者?农村集?体,经济组织全部—。成员成建制转为【城,镇,。居民的; 【。 ,  :  :(三)因人》民法院、仲》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!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!灭当事人未办理注】销登记的; 【     —(四)依法可以直】接,办理注销《。登记的其他》情形 】。 , 第二十《三,条 当事人未按照】本办法第《。二十一条的规定【申请注销《登记的土《。地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责令当事人!限,期办理;逾期不办理!的进行注销公告公告!期满:后可以直接办理注销!。登记 【 第二》十四条 《 由:于房屋依法转—让、继承《等,原因致使土地使用】权变更?当事人应当》自导:致权利变更的行【为或事实发生—之日起三十》日内到所在乡(镇、!。街道)国土资源所申!请办理集体土—地使用权变》更登:记经县级以上人【民政:府土地行政》。主,管部门审核后由同级!人民政府《换发集体土地使用】证  —   前款规定【的土地变更登记应】当自受理申请之日】起三十日内》办结 ! 第二十五条 】符合:申请宅基地条—件的农村村民经村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】体经济组织全体【成员讨论同意—后可以购买》本村或村集体经【济,组织:内部他人多余的【房屋并按《。。照,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!规定办?理集体土地使用【权变更登记 — ?    禁》。止城镇?居,民在农村购买宅【。基地:;禁:止利用集体所—有的土地进行房【地产开?发经:营 第四章— 法律责任— 第二十六条【 农村?村,民未经批准或者采】取欺骗手段骗取【批准非法占》用,土地建设住》宅的由?县级以上土地行政】主管部门《责令退还《非法占?用的土地限期拆除】在非法占《用的土地上新建【的房屋构成》犯,罪的由司法机关依】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? ,  :   超过批准【。的宅基地面积标【准多占的《土地:。以非法占《用土地论处 ! 《第二十七条 农】村村民?私自买?卖或者以其他形【式非法转让土地建】房的由县《。。级以: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!主管部门没收—非法所得对》违反土地利用—总体:规划擅自将农—用地改为《建设用地的限期拆】除在非法转让的土】地,上新:建的建?。筑物和?其他设施恢》。复土地?原状;对符合土【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!收,在非法转让的土地】上新建的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!以依法并处罚款 ! 第二十!八条 当事人—。对处罚决《定不服的可以自【接到处罚决定之日】。。起六十日内向作【出处罚决《定机关?的上一级行》政机关或同级人【民,政府申请行政复议】也,。可以直接《向,人民:法院提起行政—诉,讼逾期不履行处【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!决定的机关依法【申请人民法院—强制执行 》 【。第二十九条 土地行!政主管?部门工作人》员在农村宅基地【管理工作中玩—忽职守、滥用职【权、徇私舞弊—给当事人造成—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!处,。分,构,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—。。 第?五章: 附 则 第三!十条 日照经济开】发,区和山?海天:旅游度假区管—辖范:围内的农村宅基地】由市人民政府审批】。 【。 第三?十一条?。 县(区)人民【。政府可以根据本【办法制定实施细【则, 《 : 第三《。十二条? , ,本办法自《发布之日《起,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