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:
《
,
日照市建【。设工程项目绿地【指标及面积》审,核标:准(试行)
!1,. 为了规范我】市建设工程》项,目配套绿化用地面】积,审核工作《根据城?市绿化?条例和城市居住区规!划设计规《范等有关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】制定本标《准
!2. 《本标准适用于我【市城市规划区内【建,设,工程项目配套绿化】用地:。面积:的审核工作
!
: 3. 建设】工程项?目配套绿化用—地面积占该项目总】。用地面积的比例(】以下简称《绿地率?)按照下列规—定,执行
— 3.1 新建居!住,区(含居《住区、小区》、组团下同)项目绿!。地率不低于35【% 位于新市区【、大学科技园、【山海天旅游度—假区范围内的新【建居住区项目绿【地率不低于》40%需按组团不少!于1.0 m2/】人、小区不少于1.!5, ,m2/人、居住区】不少于2.0 【m2/?人的:标准建设公》共绿地?。
—3.2 医》院、疗养院等医疗卫!生项目绿地率—不低于45%;学校!、机关团《体等单位绿地率不】低于40%;体【育场馆、文化馆等】大型公共建筑建筑】面积在20》000平方米—以上的项目绿—地率不低于30%】建筑:面积在?20000》平方:米以下的项目—绿,地率不低于》2,5%;商业服务业】、商:业性办公、旅馆业】、市场?等,项目绿地率不低【于25%《但星:级宾馆绿地率不【低于40%》
,
4《. : 居住区《建设工程项目的【绿,化用地按照公共【绿,地和其他绿地的类】。别分别审核公—共,绿地应?按居:住人口规模》和服:务半径集中布—置以适?应功能要求;不【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!设计规范有关要求的!不作:为公共绿地》计算
》
5. 建设【工程项目配套绿【化用地面积计算【应当符合下列—规定
?。
? 5.1》。 居住区公共绿地面!积计算的起》止,界以绿地边》界距宅间道路、【组团道路和》小区道路《边缘1米为》准小区道《路设:有人行便道》时计算到《人行便道边缘—;临居住区级及以】上道路时计》算到道路红线;临】建筑物时算到距建】筑,。物墙脚1.》5米
】5.2 居住—区公共绿地以外的】其他绿地面积计算的!起止界计算到道【路边缘;临建筑【。物时算?。到距建筑物墙脚1】.5米绿地边界对】其他围墙、构—。。筑物等?算到其墙脚
【 ? 5.3 居—住区以外的其它项】目绿地面积计算参】照本条?第二款?的规定
》 5.4 绿!地内的园林设施(包!。。括亭、台、楼、阁】、,廊、喷泉、雕塑、】假山石、《游泳池、园路、硬】覆盖的?。场地:等)及?体育活动设施—占地:面积小于该块绿地】。面积30%》。的部分计《算为绿地;大—于30%《的部分不计算为绿】地
《 5.》5 地下设》施、半地下设施覆】土绿化规《定,如下
?
: , 5.《5,.1 实行覆土绿化!的部分不被建、构筑!物围合(其开—放边长度应不—小,于总:边长:的四分?之一)覆土断面应与!设施外?部的土层相接
! 5.5.2】。 ,。覆土厚度在3米(】不含3米)以下的】绿地:面积不?得超过该工程项目】总绿地面积的50】%
》。 5.5.—3 地下《设施实?行覆土?绿化覆?土面:最高处不得》超,出室外地坪1.0米!
5.】5.:4 覆土厚度达【3米(?含,3米)?以上其?绿化面积可按10】0%:计入该?工程的绿地》面积指标;》覆土厚度《达2.0米(含【2.0米《)以上其绿化面【积可按?80%?计入该工《程的绿地面积指标;!覆土厚度达1.【5米(含1》.5:米)以?上其绿化面积可按】。6,0%计入该工程的】绿地面积指标;覆】土厚度达1.0米】(,含1.?0米:)以上其绿化面积可!。按40%计入该工】程的绿?地面积指标
【 5.—6 独立《人工造景水域按1】/3计算绿》地面积
— 5.》7 空心砖种植草坪!的停车场按》其,停车位绿化面积【的10%计算为绿】地同时栽有》乔木且株行距在6 !×6 米以下的按】。其,停车:位绿:化面积的25%计算!为绿地?
《6,. : 下列情形》不计算为建设工程项!目绿化?用地:
: ? 6.1《 垂直绿化、阳【台绿化、屋顶—绿化、?盆栽花草树木—墙、栏杆上的花【。。台、:花地;
】 6.2 独立【园林设?施;
?
6.3 !除园路外《的道路、消防通道及!其它通?道等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