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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 日照市城市社区】配套用房《建设管?理暂行规《定 【第 62 号 !。 日照市《城市社?区配套用房建设【管理暂行规定—已经200》9年3月19日市】政府第19次常务会!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!自发布之日起—。施行 市 —。长 二—OO九年三月三十一!。日 第《一条 为规范—城市社区配套用房建!设管理?。完善:城,市社区?基础:设施配套强化—社区管理和服—务功能促进和谐社区!建设根?据有关法律、法规】规定结合本》市实际制《定本:规定 《 第二条!。 市城市规划区内社!区配:套用房的建设—管理适用本规定 ! 》 ,第三条 本规—定所称?的社区配《套用房?。是指城市社区—居委会开展工作【所需用房包括办公】用房、社区服务用房!、文化活动用—房及配套基》础设施?     社!区辖区单位的操场】、体:。育健身设《。施、教室、文化娱】乐等场所按照“共】驻共建、资源—共,享,”的原则对》社区居?民开放其面积—不计入社区配套【用房总面积 !。 :。 第四条 社区配!套用房原则上按照】每百户居民30平方!米的标准规划—、配置根据社区【规模大小每个社区的!配套用房总面积一般!控制在30》。0-:700平《方米 】 第五条 社区】配套用房应根据服务!范围合理布局并结合!住宅小区《。其他配套服务用房】按照功能相对独立的!要求进行配套 】     —社,区配套用房应—设在小区《内中心或交》通便:利位置一楼有出入】口进出宽敞方便居民!办事 ?     社区!配套用房与其他建】筑物合建时应设【置在建筑物的一【至三层有独立—出入口进出》方便 《。 :    《。社区配套《用房房屋《层高不低于2.8】米应当通风采—光,良好:内部水?电卫生等设施—配套齐全《 : —。第,六条 市《政府负责《解决城市社区配套】用房:的总体组《。织协调建立》由,。市,。政府分?管领导牵头市民【政,、,规划建?设、国土《资源、?财政、物价等部门】和区政?府(管委)负责人】参加的?解,决社区?配套用房工作联席会!议制度?及时: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!难,和问题 》 ,  :   各有关部【门和区政府(—管委)?按照:各自职责共同做【好社:区配套用房的—建,设管理工作民政部】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!求和城市《建成:区的现状会同区【政府(?管委)提《。出,社区:划分设置的总体布局!;区政府(管委)】负责社区的划分【、社区居委会—的设:。立;:规划建设、》国土:资,源等部门负责社区】配套用房的规—划、监督与管理通过!对规划、土》。地出让(划拨使用】)、工程建》。设、规划验收、商】品房预售、房屋产权!证发放等环节—的协:调控制确保社区【配套用房落到实【处 》 第七条 规!划建设部门负责对住!宅小区的社区配套】用房的面积》及配套标准等—内容提出规划要求】并,对规划设计审查把】关     !国土资源部》门在住?宅小区用《地,进行出?让时:。应当:明确约定按规划建成!的社区配套》用房以?物价:。部门确定的成本价】格出:售给社区所在区政府!(管委) 【 ? :第,八条 已完成—开发建设的社—。。区,坚持新?建,为主、?购买为辅的原则解决!配套用房 — :    社区—内用地现状具备建】设条件的由社区所在!区政府(管委)提出!建设申请规划建【设部门?负责选址《定点土地由市、【区政府补偿》收回后国土资源部门!负责办理《划拨:土地:使用权手《续区:政府(管委)负责】。组织建设 —     —社区内用地现状不】具备建设条》件可以采取购买方式!解决配套用房—的由各?区政府(管委)按】照物:价部门核《定的价格向房屋所有!人购买交街道办事处!和,社区居委会管—理使:用 ?  ?   社区内—用地现状《。不具备建设条件也无!法采取购买》方式解决配》套用房?的由区政府》(管委)提出建【设要:求,规划建设《部门在旧区改建项】目中安排区》政府(管委)组织建!设或委托开》发,建设单位代建— ? 第九【条 未完成开—发建设的社区在【社区:范围内新建住—。宅区应当按》照以下要求建设社区!配套用房 》     区】位适当、《规模:相,对较大的小区按照整!个社区人口规模规划!建设社区配套用【房住宅区建设较【为零散的社区社区】配,套,。用房集中设》置较困难时可分散配!套,设置但?要,保证社区《居委会?办公用房、社区服】务站用房、文化活动!站用房?。等各分项功能的完整!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!100平方》米也可以在确—保社区配套用房总面!积的:基础上?通过置换等方式调】整     !实施城中村改—造的村居(社区【)社区配套用房【由原村?居(社区)按照规划!。要求予以《配建 ! 第十条 有社区】配,套用房建设任—务的建设项目建设单!位应当按照》日照市?解决:城市社区居委—会配套用房》办法和城市居住区】规划设计规》范规定的标》准,。与要求将社》区配套用《房纳入住《宅区建?设项:目计划并《与住宅?建设项目同步设【计、同步施》工、同步《交付:使,用 ? 第【十一:条 规划建设部门】应当告?知,。建设单?位在项目开工前与所!在区政府(管委)】签订社区配套用【。房购房合《同或委托建设—合同:合同内容应包括社区!配套用房《的建筑面《积、建设质量标准】、工:程施工监理、工【程费用、资》金拨:付、:开竣工时间、交付时!间等建设单位—应当按约定建设、】出售社区配套用房 ! —。 第十二条 —社区:配套用房建成后【建设单?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!应当通知《民政部门《和所在区政府(【管委)参《加社区配《套用房竣工》验收合格的区政府】。(管委)应当组【织街道办事处和【社区居?委会及时接收 】 》 ,第十三?条 按?规,定可以办理权—属证书的社区配套用!房产权?单位应依法办理【房产和土地》。使用权证禁止将所接!收的房屋及设施【的所:。有权进行分割、【转让、抵押严禁挪作!他用:违者按有《关法:。律法规规定追—究责任 【 第》十四条 社区—配套用房的挂牌明示!工作由民《政部门负责社区【配套用房外只悬挂社!区党组织和》社区居委会》的牌子 《   》  准入社区的【部门:和单位如需挂牌【应集:中统一悬挂在—室内 《     —社区警务室外观【标识按公安机关统一!要求:设置 ! 第十?五条 对未按规划】要求配建社区配【套,用房或达《。不,到配建标《准要:。求的由规划建设部】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!的不予批《准规划方案不予办】理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:证,不予:通过规划《验收:。 》 ?第十六条 建设单!。位未:按合同约《定建:设并向所在区政【府(管委)出售社】区配套用房》的,由购买单《位依法追究其违约】责,任建设单位未按批】准,的规:划建:设社区居委会配套用!房的由?。有,关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!予以处?罚并将?不良行为《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!信用:档案 《 》 第十七条》 岚山区、莒县、五!莲县根据本规定和当!地实际参照执行 】 《 第十八条 本规】定,自,发布之日起》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