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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城市建设!档案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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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7 【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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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城市建设!档案管?理办法已《经市政府研究通过】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!起施行
市 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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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O》O八年二月三日 】
第一条 为加!强城市建设档案【(以下简《称城建档案)管理】,,充分发挥城》建档案在城市—。规划、建设》、管理和城市应急公!共,安全体系中的作用】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档案—法、建?设工程质量管理条】例、城市建设档案管!理规定、《城市地?下管线工程档—案管理办法等法律、!法规、规章》结合:本市实际制定—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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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条 本?办法适用于本市【行政:区域内城《。建档:案的形成、报送【、,。接,收、收?集、保管、利用【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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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【 本办法》。所,。称城建档案是指【在城市规划、建设及!其管理活动中—直接形?。成的对国家和—社会具有保存价值】的文字、图》纸、图表、》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!件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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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条 《市、县人民政府应】。当加强对城》建,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!建档案事业的建【设,纳入城市建设发展】规划保障城建档案事!。业与城市《发展相适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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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五条 —市建设行政主—。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建!档案的?统一:管理市城建档案馆】负责全市城建档案】的日常管理工作;县!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本辖区内的城【建档案管理工—作
》 市》、县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所属的城】建档:案馆(以下》称城建档案管理【机构)按照》职责分工负责本【辖区:内城建档案》的接收、收集—、保:。管,、利用和管理
】 市、】县档:案行政主管部门【对城建档案管理工】作进:行监督和指导—
】第六条 城建档案管!理机构应当组织开】展城建档案管理人】员,的,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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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,七,条 城建》档案管?理机:构负:责,。接收下?列城建档案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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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《。一)各类《城市建设工程(【含城:。。。市地下管线工程【)档:案
】 1.工《业、民用建筑工程】档案包括工矿—企业、办公、商【。住、学校《、医院、《文化体育场》所及住宅楼等—建筑工程《档案;
— ? 2.《。城市市政基》础设施工程档案包】括道路、桥》涵、给排水》。、污水处理厂—、垃圾处理》厂、大?型,垃圾转运《站、照明和市容、环!卫设施?等,工程档案;
! , 3.城市公用!基础:设施工程档案包【括供水、供气、供热!、供电?、通信、广播电【视等工程档案—;
— 4.》交通:基础设施工程档【案包括铁路客—运站、铁路货运站】、长:。途汽车站、机场【、码头等工程—。档案;
— 5—.,园林绿化《、广场、《风景名胜建设工【程档案包括》公园、?。绿地、苗圃、名【人故:居、名胜古迹、纪】念性建筑、古—建筑:、有代表《性的城?市雕塑等工程—档案:;
】 6.城《。市防洪?、抗震、地铁工程】档,。案结合?民用建?。筑修建防空地—下,室,档案和人民防—空档:案与城?市建设有《联系:的部分;
! 7.》军事工程档案包括】。除军事?。禁区和军事管—理区以外穿越市区的!地下管线《走向和有关隐蔽【工程的位置图—;
《 , 《8.镇、乡》规划和建设工程【档案包括镇、乡的】市政:公用设施、公共建筑!工程档?案
】。 (二?。)建设系《统内各专业》部门形成的档—案包括城市规划、勘!测、建管、》市政公用、》招投标、房》管、:园林、环卫等专业】管理:部门形成《的,业务管理《和技术档案
】。 (三)各!有关单位在城—市建设方面形成的方!针政策、规范—性文件?、科研成果以及【与城市建设相关的】城市历史、自然、】经济:等方面的基》础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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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四)其他具有保存价!值的城?。建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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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!条, 本办法第七【条第(一)项—规定的城市建设【工程档案《由建设单位会同【勘察、设《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!按,工程进?度同步编制并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!。个月内?按本:办法规定及时向所属!城,。建档案管理机构【报送
】 本?。办法第?七条第(二》)项规定的建设【系统内?各专业?部,门形成的档案—在本单位保管—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!办法规定向所属【城建档案管理机【构移交房《。产权属档案由房【产管:理部:门管理业务》上受同级城建档案】管理部门监》督和指导
— , 《 本:办法第七条第(三】)项:、,第,(四)项规定的各】有关单位在城市建】设中形?成的基?础资料及其》他城建档案》。由各级城《。。。建档案?管理:机构:负责收集有》关单位?应当予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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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九条? 地下管》线工程覆土前建【设单位应当委托具】有相应资《质的工程测量单位】按照城?市地下管线探—测技术规程(CJ】J61)进行竣工测!量形成?准确的竣工测量数】据,文件:和管线工程测量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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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条 建设单【位在地下管线—工程竣工《验收:备案前应当向所属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!交下:列地:下管:线资料
》 》 (:一)地?下管线工程项—。目准备?阶段文件、监理【文件、施工文—件、竣工验收文件】和竣工图;》。
(!二)地下管线竣工】测量成果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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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其:他应当归档》的文件资料(—电子:文件、工程照片、】录,像等:)
《 住宅【小区、厂矿区、【校区及机《关单位区域内的地下!管线工程由建设【单位或?产权:单位汇总后》与房屋建设工—程档案一并移交所属!城建档?案,管理:机,构
】 第十一条 城市!。供水、排《水、燃气《、热力、《电力、电讯等地【下管线专业管理单】位应当及时向城【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!。地下管线专业图
! 对【更改、报废、漏【测部分的地》下管线工程地下管线!专业管理单位—应当及?时修改补充本单位的!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!关工程档案并及时向!所属: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!交
【 第十二条 工!程测量单《位应:当及时向城》建档: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!地,。下管线工程的—。1∶500城—市地形图和控制【成,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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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三条 城建档案】管理机构应当—绘制城市地下管线】。综合图建《立城市地下管线动态!管理系统并及时【接收普查和补—测、补绘所》。形成的地下管线【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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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建!档,案管理?机构:应当依据地》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!的地下?管线工程《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!单,位移:交的城市地》形图和控制成果【及时修改城市地【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!城市:地下管线信息—系,统
【 第十四条 【 , 对改建、扩—建,和重:。要部:位维修的《工程建设单位应当】组织:设计、施工、监【理单位据实修改【补充和完善》建设工程档》案凡结构和平—面布: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!编制建?设工程竣工档案并】。在工程竣工验收【后三个月内向所属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!送
【 停建、缓—建工程的《档案暂?由建:设单位保管撤销【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!应当向上级》主管部门或城建档案!管理机构《移交:
第!十,五条:。。 , 编制?和报送建设》工程档案《应当:遵守:下列规定《
【 (一)建设工程档!案,资料齐全包》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!、监理文件、施工文!件、竣工验收文件】。。和竣工图;
】 : (二)建设工!程档案资《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】并按建设工程文【件归档整理规范(G!B/T5032【8)进行整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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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绘制工【程竣工?图应:当采用统一》坐标系、《高程系实测数据工程!竣工图与工程实体】相符并?加盖竣工图章—;
【 :(四)隐《蔽工程档案附—有重要部位》状况:的图片或录像且【图物相?。符建:。设单位应当》委,托具有?测,。绘资质的单位进行】竣工测?量并形成竣工—测,量资料;《
? (五)】建设工程档》案完整、系》统、字迹《清,楚、图面《整洁纸张《优良规格统一并【有编制单位》。技术负责人签—字;:
? (六)】编制和报《送的城建档案—应当是原《件并:符,合国家?档案案卷质量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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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 】。列入城建档案—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!。建设单位《在办理规划》许可证前应当—与城:建,档,案管理?机构签订《日照市建设工程竣】。。工,档案:报送合同书
! ? 没有签订合—同的城市规划管理部!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建筑管理!。、工程?质量监督部门—不予:办理有关施工许可】手续
《。。 《 :签订合同时城建【档案管理机》构应当将需报送的】工,程档案?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!单,位
!第十七条 建设【单位在组织》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!应当提请《城建档案管理—机构对工程》档案进?行,预验收预验收合格】的由城建《档案管理机》构出具建设工程档】案预验收意见书作】为,工程档案预验—收认可文件
! 工程竣【工验收备案机关在】办理竣?工验收备案时应【当查验工程档案预】。。验收认可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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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八: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!建设单位应当将工】。程竣:工档案按规范要【求,移交城建《档案管理机构并领取!。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!。合格证
【 山》东省:建,设工程档案合—格证作为办理房屋】权属登记《的依据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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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:十九条 凡—。在城市道路、道沟】、,各种地下管线附近进!行开挖、《爆破、钻探等施工活!。动的建?设单位在申》。。请,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前应《当到城?建,档案管理机构查【询施工地段的—地下管线工程档【案取得该施工地段】地下管线现状资料】
】建设单位在》申请:领取建设工》程规划许可证时应】当向城市《。规划管理部门—报送:地,下,管线现状资料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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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条 ?施工单位在》地下: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!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!。线现状资料》;施工中发》现未建档的管线【应当及时《通,过,建设:单位向当《地县:级,以上人民政府建【设行政?主管部门《报告
【 : 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!报告后?应当查明未》建档管线的》性质、权属责令地下!管线产权单位—测定:其坐标、标高及走】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!应当及时《将测量的材料—向城建档《。案管理机构报—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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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一条 城建档】案馆的设计应当【符合:档案馆?建筑设计规范要求】保管城建档案应【当具有专《门库房配备防盗【、,防火、防晒、—防渍、防《尘,、防有害《生物的必要设施对】损坏:和变质的档》案应当及时抢救【、,修复确保城》建档案的安全完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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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二十二条 城建档案!管理:机构应当建立健全】科学的管理》制度依法做好—城建档案《的接收、整理、【鉴定、统《计、保管、利—用和保密工》。作
》 城建—档案管理机》构应当积极应用纸】质档案?数字:化技术不断提高城】建档案管理数字化】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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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二,十三:条, 城建档案管【理机构对馆藏的城】。建档案资源应—当依:照城建?档案的有关规定【积极:开,发利用为城市规划、!建设:、管理和城市应急】公共:安全提供《服,务
】 城建档案》管理机构《向社:会提供利用的—档案复印件经该城建!档案管理机构法定】代表人的签名或【者加盖?。该城建档案》。管理机构法定—代表人的印章后【与,原件具有同》等法律效《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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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四条 !提供社会利》用的城建档》案可按国家和省有关!规定收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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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各级】政府:机关因计划、规【划、预测《、决策所需和公、检!。、法部门办案—查阅档案凭有效证】明可:无偿利?用城建档案》资料
! 利用本单位档案】或者利用本单—位,捐赠、寄存的城建档!案,城建档案管理机【构不得收取》费用
【
: ,第二十五《条 在城市发生洪!水、地震《、爆炸等突发性事】件时城建《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根!据需要在1》小时内提供》馆藏:城建档案资》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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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六条【 违反本办—。法规定?建设工?。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!位未:按规定移《交建设工《程档案的按》照建设工程》质量管理条》例第五十九条的【规,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改《正处1万元以上【10万元《。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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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七条 建设单】位违反本办法规定】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!档,案的按照城》市地下管线档案【管理办?法第十七条的—。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:责令改正处1万【元以上10万元以】下的罚款对》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!人员和其他直接【责任人?员处单位罚》款数额5%以上【。10%以下的—。罚款;因《建设单位未移交地】下管:线工程档案造—成施工单位在施工】中损坏地下》。管线的建设》单,位依法承担》相应:的责任
! 第二十八条 】 地:下管线专《业管:理单位未《按,本办法规定未移交】地下管线工程档【案的按?照城市地下》管线:档案管理办法第十】八条的规定由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责—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!的罚款;因地下【管线专?业管理单位未移交】地下:管线工程档案造成】施,工单位在施工中【损坏地?。下管线的地下管线】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!担相应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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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九条 》建设单位和》施工单位未按照【规定查询和取得【施工地段《的地下管线资料而】擅自组织施工—损坏地下管线给【他人造?成,。损失的依法承—担,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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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条 工程测量单】位未按照规》定提供准《确的地下管线测【量成:果致使施工时—损坏地?下,管线:给他:人造成?损失的依法承担赔】偿,责任
】 第?三十一?条 城建》档案:管,理工:作人员滥用职权【、玩忽职守,泄【露城建档案》中涉及?。国家秘密或造成档案!损失:的按照有《关法:律、法规规定依法】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犯罪的—由司:。法机关依《法追究刑《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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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【条, :本办法自《发布之日《起施行 《 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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