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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城—市建设档《案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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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7 号
!。 , 日照城市建设档】案管理办《法已经市政府—研究通过现予发布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】
:市 :长
二OO】八年二月《三日
第一【条 为《加强:城市:建设档案《(以下简称城建档】案)管理,充—分发挥城《建档案在城市规划、!。建,设、管理《和城市?应急公共《。安,全体系中的》作用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档案法、建!。设工程质《量管理条《例,、城市?。建设档案《管理规定、城市地】下管线?工程档案管》理,办法等法律、法规、!规,章结合本市实—际制定本办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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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条 本办法》适用于本市行—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!。形成、报送、接收、!收集、保管、利用和!管理
! 第三条 本办】法所称城建档案是】指在城市规划、【建设及其管》。理活动中直接—形成的对国家和【社会:具有保存《价值的?文字、图纸、图【表、声像等各种载体!的文:件材料?
第!四条: 市、县人民政府!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!工作: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!业的建设纳入城市】建,设发展规划保障城建!档案事业与城市【发展相适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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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— 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全市城建】档案的统一管理市】城,建档案馆《负责全市城》建档:案的日常《管理工?作;县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】内的城建档案管【理工作
】 市、县建设】行政主管《部门所属的城建档】案馆(以下称城建】档案管理机》构)按照职责分工负!责本辖区内城—建档案的接》收、收?集、保管、利用和管!理,
【。 ,市、县档案行政【主管部门对城建档】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!和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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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】 城建档《。案管:理机构应当组—织开展城《建档案管理人—员的业务《培训和继续教育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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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城!建,档,案管理机《。。构负责接收下—列,城建档案资料
】 : , (《。一)各类城》市建设工程(含城市!地下管线工程)【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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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1.工业《、民用建筑》工程档?案,包括工矿企业、办公!、商:住、学校、医院、】文化体育场》所及住宅楼等建筑】工程档案《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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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。2.城市《市政基础设施工【程档案包括道路、桥!涵、:。给,排,水、污水处理厂【。、垃圾处《理厂、大型垃—。圾转运站、照明和市!容、环卫设施等【工程档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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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3:。.城市?公用基础设施—工程档案包括供水、!供气、供热》、供电、通信、广播!电视:等,工,程档案;《
【 4.交通基—础设施工程档案【包,括铁路客运站、铁路!货运站、长途汽车站!。、,机,场、码头等工程档】案,;
? : ? 5.园林绿化【、广场?、风景名胜建设【工程:档案:包括公园、绿地、】苗圃、名人故居、】名胜:古迹、纪念性建【筑、古建筑、有代表!。性的城市雕塑等工】程档案;
! , 6.城市防洪、!抗震、地铁工程档】案结合民用建—。筑修建防空地下室】档案和人民防—空档案?与,城市建?设有联?系的部分;
【。 7.军!事工程档案》包括除军《事禁区和军事管理】区,以外穿越市区—的,地下管?线,走向:和,。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!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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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8.镇》、乡规划和建设工】程档案包括镇、【。乡,。的市政公用设施、】公共:建筑工?程,档,案
《 》(二)建设系统内各!专业部门形成—的档案包括城市规划!、勘测、《建管、市政》公用:、招投标、房管、】园林:、环卫等专业管【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!理和技术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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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—各有关单位在—城市建设方面形成的!方针政策、规—范性文件、科—研成果以及与—城,市建设相关》。的城市历史、自然】、经:济等方面的》基础:资料
》 (四)其!。他具有?保,存价值的城建—。档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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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八条 》本办:法第七条第(一【)项规定的》城市建设工程—档案由建《设单位?会同勘察、设计【、施工、监理单位按!工程进度同步编制并!于工程竣工验—收后三个《月内按本《办法规定及时向所属!城建档案管》理机构报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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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本办法第七条!第(二)项规定的】建设系统内》各,专业部门《形成的档《案,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!至五:年后按本办法规定】向所属城建档案管理!机构移交房》产权:属档案由房产管【理,部,门管:理业务?上受同级《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监!督,和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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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本【。办法:第七条第(》三)项、第(—。四)项规定》的,各有关单位在城【市建设中形》成的:。基础资?。料及:。其他城建档案由【各级城建档》案管理机构》负责收集《有关单位应当—予以配?合,
— :第九条 《 地下?管,线工程覆土》。前建设单位应—当委:托具有相应》资质的工程测—量单位按照城市【。地,下管线探测技术规】程(CJJ》61)进行竣工测】量形成准确的—竣工测量数据—文,。。件和管线工程测【量图
】 ,。 第十?条 建设单—位在地下《管线工程竣》。工验收备案》前应当?向所属城建档案管】理机构移交》下列地?下,管线资料
【 《 (一)地》下管线工程项—目准备阶段文件、监!理文件、施工文件、!竣工验收文》件和竣工图;—
: , (二)】地下管线竣工测量】成果;
! (三)其他【应当归档的文件【资料(电子文件、工!程照:片,、录像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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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住宅小—区、:。厂矿:区、校区《及,机关单位区域—内的地下《管,线工程?由,建设单位或》产权单位汇》总后与?房,屋建:设,工程档案《一,并,移交:所,属城建档案管理机】构
!第十一条《 城市供水、【排水、燃《气、热力、电力、】电讯等?地下管线专业—管,理单位应当及时【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!移交地下管线专业图!
》 对更》改、报?废、:漏测:部分的地下管线【工程:。地下管线专》业管理单位应当及】时修改补充本单位的!地下:管线专?业图等有关工—程档案并及》时向所属《城建档案管理机【构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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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,二条 《工程测?量,单位应当及时向城】建档案管理机—构移交有关地—下管线工程的1∶】5,00城市地》形,图和控制《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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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三条 城建档【案管理机构应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!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!管线:动态管?理系统并及时接收】普,查和补测、补—。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!成,果
《 城建档】案管:理机构应当依据地】下管线专业图等有】关的地下《管线工程档案资【料和工程《测量单位移交的【城,市,地,形图和?控制成果及》。时修改城《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!。输入城市地下—管线信息系》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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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—条 对改建、】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!的工程建设》单位应当组织设【计、施工、》监理单位据实—修改补充和完—善建设工程档案凡结!构和平面布置等改】变的应?当重:新编制建设工程【竣工:档案并在工程竣【工验收后三》个月内?向所属城建档—案管理机构报送【
— :停建、缓建工程的档!案暂由建设单—位保管撤《销单位的建设工程】档案应当向上—级主管部门或—城建:档案管理《机构: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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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五《条 编《制和报送建设工【。程档案?应当:。遵守下列规定
!。 (一【)建设工程档案【资料:齐全包括工程准备】阶段文件、监理文】件、施工文件—、竣工?验收文?件和竣工图;
! 》(二)?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应!当真实、准确并按】建设工程《文件归档整理规【范,(GB/T》50328)进【行,整理;
! (?三):绘制工程竣工图【应当:采用统一坐标系、高!程系实测数据工程】竣工:图与工程《实体相符并加盖【竣,。工图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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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四)隐蔽》工程档案《附,有重要?部位状况的》图片或录像且图物相!符建设单位应当委托!具有: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!竣工测量《并形成竣工测—量资: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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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五)建设工程!档案完整、系统、】字迹清楚、图面【整洁纸张优》良规格统一并有编制!。单位技术负责—人签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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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。六)编?制和报送的城建档】案应当是原》件并符合国家档【案案卷质量》标准
】 , 第:十六条 列入城建!档案接收范围—的建设工程建设单】位在办理规划许可证!前应当与城建档案】管,理机构签订日—照市建设《工程竣工档案报【。送合同书
! 没有签—订合同?的,城市规划管》理部门不予核发建】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建》筑管理、工程—质量监督部门不【予办理有关施工许】可手续
! , 签:订合同时城建档【案管理机构应当将】需报送的工》程档案?内容和?要求告知建设单【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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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第,十七条?。 建设单位在组织】建设工程竣工验【收前应当提请城【建档案?管理:机构对工程档案【。。进行:预验收预验收合【格的:由城建?档案管理机构出【具建设?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!书,作为工?程档案预《验收认可文件
! 》工程竣工验》收,备案机关在办理竣工!验收备案时应—当查验?。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!文件
】 第十八》条 建设《。。工程:竣工后建设单位应】当将工程竣》工档案按规范要【求移交城建档案管理!机构并领《取山东省建设—工程:档,案,合格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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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山东省建设!工程档案合格—证作为办《理房:屋权:属登记的依据之一】
】第,十九条 凡在【城市道路《、道沟、各种—地下管线附近进【行,开挖、爆破、钻探等!施工:活动的建设单位【在,申请领取建》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前应当到城建—档,案,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!段的地下管线工【程,档案: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!管线现状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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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建设单位《在申请?领取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时应当向】城市:规划管?理部门?报送地下管》线现状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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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:条 施工单位在地!下管线工《程施工?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!。地下管线现状资【料;施工《中发现?未建档的《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!设单位向当地—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建设《行,政主管部门报告【
【 建设行政主管【。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!查明未建档管线的性!。质、权?属责令?。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!定其坐标、标高及走!向地下管线产权单】位应当及时将—测量的材料向城建】档案:管理机构报》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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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二十一条 【城建档案馆》的设计应当符合档】案,馆建筑设《计规范要《求保管?城建档?案应当具《有专门库房配备【。防盗、防《。火、防晒、》防渍、防尘、—防有害生物的必【要设施对损》坏和变质《的档案应当及—时抢:救、修复确》。保城:建档案的安全完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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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二条 城建档案】管理机构应》当,建立健全《科学的管理》制度依法《。做好城建档案的接】。收,、整理、鉴定、统】计、保管、利用和】保密工作《
《 城建—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积!极应用纸质档案数】字化技?术不断提高城建档案!管理数字《化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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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《十三条 城建档案!管理机构对馆—藏的城建档案—资,源应当依照城建【档案的有关规定【积极开?发利用为城市规划】。、建设、管》理和城市应急—公共安全提供服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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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城建档案《管,理机构向社》会提供利用》的档案复印件经该城!建档案管理机构【。法定:代表人的签》名或者加盖》该,城建档案管理机构】。法定代表人》的,印章后与原件具有】同等法?律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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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四条 】提供社会利用的【城建档案可按国家】和,省有:关规定收取费用【。
【 各级政府机关因】计划、规划、预测】、决策所需和公【、检、法部门办案】查阅档案凭有效证】明,可无:。偿利用城建档—案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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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利用本单》位档:案或者利用本—单位捐?赠、寄存的城—建,档案城建档》案管理机《构不得收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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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五条 在【城市发生《洪水、地《震、爆炸等》突发性?事件时城建档案管】理机构应当根—据需要在1小时内提!供馆:藏城建档案资料【
第!二十六条 违反本!办,法规定?建设工程竣工验【收后建设单位未【按规定?移交建设工程—档案的按照建设【工程质量管》理条例第《五十九?条的规定由建—设,行政:主,管部门责《令改:。正处1万元以上【10:万,元以下?的罚款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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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二十七条 建】设单位违《反本办法《规定未移交地—下,管线工程档案的按】照城市地下管—线档:案管理办《。法第十七条的规定】由建设?行政:主管部门责令改正】。处1万元以上10万!。元以下的《罚款对单位直接【负责的?主管人?员,和其他直《接责任?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!5%以上1》0%以下《的罚款;因建设【单位未移交地—下管线工程档案造】成施工?单位在施《工中损坏《地,下管线的建设单位】依法承?。担相应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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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】条 地下》。管线专业管理单【位未按?本办法?规定未移交地—下管线工程》档案的按《照,城市地?下管线?档案管理办法—第十八条的》。规定由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改—。。正处1万元以—下的罚款;因—地下管线《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!地下管线工程—档案造成施工—单位在施工中—损坏地?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!业,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!应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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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九,条 :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!位未按照规定查询】和取得?施工地段《。。的地下?。。管线资料而》擅自:组织施工损》坏地下管线给他【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!担赔偿责《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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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!工,程测量单位》未按照?规定提供准》确的地?。下管线测量成果【。致使施工时损—坏地下?管线给他《人造成损《失的依法《承,担赔偿?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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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十:一条 城建档案管!。理工作?人员滥用职》权、玩?忽职守?,泄露?城,建档案中涉及国家秘!密或造?成档案损失》的按照有关法律、】法规规定依法给予】行政处?分;构成犯罪的由司!。法机关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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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! 本办?法自发?布之日起施行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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