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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日照城!市建:设,。档,案管理办法 ! 第 47 —号,。 : , 日照?城市建设档案管【理,。办,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!过现予发《。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! 市 长》 二OO【八年二月三日—。 第《一条 《为加强城市建设档】案(以下简称城建】档案)管理,充【分发挥城建档案在】城市:规划:、建设、管理—和城市应急公—共安全体系中的【作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档案:法、建设工程质【量管:理条例、城》市建:设档案?管理规定《、城市地下管线【工,程档案管理办—法等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结合本市—实际制?定本办法 ! 第二条—。 本办法适》。用于:本市行政区域—。内城建档案》的形成、报送—、,接收、收集、保【管、利用《和管:理 !第三条 本办法】所称城建档案—是,指在城?市规划、建设—及其管理《活动中直接形成【的对国家和社—会具有保存价值的】文字、图《纸、图?表、声?像,等各:种载体?的文件材料 】 第四条 ! 市:、县人?民政府应当加强对】城建档案工》作的:领,导把城建档》案事业的《建设纳入城市建设】发展规划保障城【建档案事业与城【市,发,展相适应 】 第五条 】 ,市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负责全市】城建档案《的统一管《理市城建《。档案馆负责全市城建!档案:的日常管理工作;县!建,设,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建!档案管理《工作  【  : 市、县建设行【政,主管部门《。所属的?城建档?案馆(以下称—城建档案管》理机构)按》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!区内城建档案的【接收、收集、保【管、利用和管理 !    》 市、县档案行【政主管部门》对城建档案》管,理工作进行监—督和指导《 】第六条 《城建档案管》理机:构应当组《织开展城建档—案管理人员的—。。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! 《 ? 第七条 城建档!案管理机《构负责接《收下列城建档案资料! ?     (一【)各类城市建设工】程,(含:城市地下管线工程)!档案    ! 1.工业》、民:用建:筑工:程档案包《括工矿企《业、办公、》商,住、学校、医院【、文化体育场所及】住宅楼?等建筑?工程档?案; — ,   2.城—市市政基础设—施工程档案包括【道路、桥涵、—给排水、《污水处理厂、—垃圾处理《厂、大型《垃圾转运站、照【明和市容《、,环卫设施等工程【档案:;   【  :3.城市《公用: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!括供水、《。。供,气、供热《、,供电、通信》、广播电视》等工程档案; 】     4【.交通基《础设施工程》档,。案包括?铁,路,客运:站、铁路《货运站、长》途汽车站《、机:场,、码头等工程档【案; 《     5【.园林?绿化、广场、风【景名:胜建设?工程档案包》括公园?、,绿地、?苗圃、名人故居、】名胜古迹、》纪,念性建筑《、古:建筑、有代》。表性的城市雕塑等工!程档案; 】    6.城【市防洪、抗震、地铁!工,程档案?。结合民?。用建筑修建防—。。空地下室档案—和人民防《空档:案与城市建设有联系!的部:分;  【   7.军—事工程档案包括除】军事禁区和军事管】理区:以外穿越市》区,。的地下管《线走向和有关隐【蔽工:程的位置图; 【。    —。 8.镇、乡规划和!建设工程档》案包括镇、》乡的市政《公用设?施、公共建筑工【程档:案 《  :   ?(二:)建设系统内—各专业部《门形成?的档案包《括城市规划、勘测、!建管、市政公—用、招投标、—房管、园林、环卫】等专业管理部门【形成的业务》管理和技术档—案 :    — (:三)各有关》单位在城市建设方】面形成的方针政【策、规范性》文件、科研成果以】及与城市建》。设相关的城市历史、!。。。自然、经济等方面的!基础资料 【     》(四)其他》具有保存《价值:的城建档案 — 《。 第八条 】本办法第七条第【(一)项规定—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!由建设单位会同勘】察、设计、》。施工:、监理单位按工程进!度同步编《制并:于工程?竣工验收后三个月】内,按本办法规定及时】向所属城建档案管】理机构报送》     】本办法第《七条第(二)项【规定:的建设系统内—各专业?部门形?成的档?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!一至五年后按本办】法,规定向?所属:城建:。档案管理机构移【交房产权属档—案由房产《管理部门管理业【务上:受同级城建档案【管理部门监督和【指导: 《    本办法【第七条第(三)项、!第(四)项》规定的各有关单位】在城市建设中形【。成的基础资》料及其他城建—档案由各级城—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!收集有?关,单位应当予以—配合 】 , 第九?条 ?地下管线工》程覆土前建设单位】应当委托具有相【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!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!探测技术规程(【CJ:J6:1)进行竣工—测量:形成准确的竣工【。测量数据文件—和管线工程测量【图, : : 《第十条 建设【单位在地下管线工】程竣工验收》备案前应当向—所属城建档案管理机!构移交?下列地下《管线资料 — :    (一)地】下管线工程项目准】。备阶段文件、监理】文件:、施工文《件、竣工验收文件】和,竣工图; 】    (》二)地下管》线竣工测量成果;】 , :     》(,三)其他应当归档】的文件资料(电【子文件、工程—照片、录像等) ! :  :  住宅小区、厂矿!区、校区《及机关?单位区域《内的地下《管线工程由建设单】位或产权单位汇总后!与房屋建设工程档案!一并移?交所属城《建档:案管理机构》 ? 《 第十一条》 城市《供水、排《水、燃气、热—力、电力、电讯等】地下管线专》业管:理单位应当及时【向城建档案管理【机构移交地》下管线专业》图 》    对更改、报!废、漏测《部,分的地下管》线工程地下管线专】业管理单位应当【及时修改补充本单位!的地下管线专—业图等有关工程档】案并及时向所—属城建档《案管理机构移交 】 第十!二条 工程测量单!位应: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!理,。机构移交有》关地下管线工—程的1∶500城市!地,形图和控制》成果 ? ? 第十三条 !。 城建档案管—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!地下:管线综合图建立【城市地下管线动【态管理系统并及时】接收普查和补测、补!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!成果 《     城【建档案管理机构【应当依据地下—管线专业图》等有关的地》下管线工程档案【资料和工程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!。地形图和控制—成果及时修改—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!并输入?城市地?下管线信息》系统 — 第十四条 ! 对改建、扩建和!重要部位维修—的工程建设单位应】当组织设计、施工】、监理单位据实【修改:补充和完善建设工】程档案凡结构—和平面?布置等改变的—应当重新编制—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并!在工程竣工验—收后三个月内向所属!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!送     !停建、缓建工程【的,档案暂?由建设单《。。位,保管撤销单位—的建设工程档—案应当?向上级主管部—门或:城,建档案?管理机构移交— 【。 第十五条 【编制和报送建设工程!档案:应,当遵守下列》。规定 》     (一【)建设工程档案资料!齐全:包,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!。、监理?文件、施工文—件、竣工验收—文件和竣工图; !    》 ,(,二):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应!当真实、准确并按】建设工程文》件,归档:整理规?范(GB/》T5032》8)进行《整理;   !。  (三)绘制工程!竣工图应当采用统】一坐标系、高程系】实测数据工程竣工图!与工程实体相符【并加盖竣工图章;】 : ,     (四)】隐蔽工程档案—附,有重要部位状况【的图片或录像且图物!相符建设单位应【当委托具有》。。测绘资质的》单,位进行竣工测量并】形成竣工《测量资料;》     】(五)建设工程档】案,完整、系统、字【迹清楚、图面整洁纸!张优良?规格统一并有—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!签,字; 《  ? ,  (六)编制和报!送,的城建档《案应当是原件—并符合国家档案案卷!质,量标准?。 : 》 第十六条 列】。入城建档案》接收范围《的建设工程建—设单位?在办理规划》许可证前应当与城建!档案:管,理机构签订》日照市?。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】报送合同书 !    没有签订合!同的城市规划管理部!门不予核《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建筑管《理、工程质量—监督部门《不予办理有关施工】许可手续 【   ?  签订合》同时城?建档案管理机—。构应当将《需报送?的工程?档案: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!。单位: 《 第十—七条 ?建设单位《在组:织建:设,工程竣工验》收前应当提请—城,建档案管《理机构对工程档案】。进行:预验收预《验收合格的由—城建档?。案管:理机构出具》建设工程档案—预验收意见书作【为工:程档案预验收认可】文,件 ? ,     工—程竣:。工验收备案机关【。在办理竣工验收【备案时应当查验【工程档案《预验:。收认可文《件 : ? ? 第十?。八条:。 建设工《程竣工后建》设单位应当将工程】。竣工档案按规范【要求移交城建档案管!理机:构并领取山东省【建设工程《档案合格证》   —  山?东省建设工》程档:案合格证作为办理】。房屋权属登》记的依?据之一 — 《 第十九《条, 凡?在城市道路、道【沟,、各种地下》管线附近进行开挖】、爆破、钻探等施】工活动的建设单位】在申:请领:取建设工程规划【。许可证前应当到【城建档案管理机【构查询施工地段【的地下?管线工程档》案取得该《。施工地段地》下管线?现状:资,料   【  建设单位在申请!领取建设工》程规:划许可?证时应?当向城市规划管理】。部门报?送地下管线现状【资料 — ? 第:二,十条 施工单位在!地下:。管线工?程施工前应当取得】施工:地段:地下管线现状资料;!施工:中发现未建档的【管线应当《。及时通过建设—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报》告    】 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接,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!建,档管线的性质、权属!责令地下管线—产权单位《测定其坐《标、标高《及走:向地下?管线:产,权单位?应当及时将》测量:的材料向城》建档:。案,管理机构《。报送 ! 第二十一条 【 城建档案馆的【设计应当符合档【案馆建筑设计规【范要求?保管城建档案—应当具有专门库房】配备:防盗、防火、防晒】、防渍、防尘、防有!害生物的《必要设施《对,损,坏和变质的档案应】当及:时抢救、《修复确保城建档案的!安全完好《 】。第二十二条 —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!当建立健全科—学,的管理制度》依法做好《城建档?案的接收、整—理、鉴定、》统计、保管、利【用和保密工作 【     城】建档:案,管理机构《应,当积极应用纸质档】。案数字化技术不断】提高城建档》。案管理数字》化水平? — 第二十三条 !城建档?。案管理机构对馆【藏的城建档案资源应!当依照城建档—案的:有关规定积极开发利!用为:城市规划、建设、】管,理和城市应急公【共,安全提供服务—    【 ,城建档案《管理机构向》社会提?供,利用的档案复印【件经该城建档—案管理机构法定代表!人的签名或者加盖该!城建档?案,管理机构法》定代表人的印章后】与原件具有同—等法:。律,效力 》。 , , 第《二十四条 —提供社会利用—的城建档案可按国】家和省有《关规定收取费用【   —  各?。级政府机关因计【划、规划、预测、决!策所:需和公?、检、法部门—。办案查阅《档案:凭,有效证明可无偿利】用城:建档案资《料, ?     利用本】单,位档案?或者利?用本单位捐赠、寄存!的城建档案城建档】。案,管,理机构不《得收取费用 — 【第二十五条 在】城市发生洪水、地震!、爆炸等《突发性事件时—。。城建档案管理—机构应当根据需要在!1小时内提供—馆,藏城:建档案资料》 第!二,十六条 违—反本办法规定建设】工程竣?工,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!规定移交建设工【程档案?的按:照建设工程质量管】理条例第五十九【。条的规?定由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《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!上10万元》以下的罚款 】 第二【十七条 建设【单位违反本办法规】定,未移交地《下管线工程档案【的按照城《市地下管线档案管】理办:法第十七条的规【定,由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改正处【1万元以上10万】元以下的罚款对单】位直接负《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:接,责任人员处单位【。罚款数额5》%以上10%以下】的罚款;《因建设单位未—。移交地下管线—工程档案造成—施工单位在施—工中损?坏,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!依,法承:担相应的《责任 】。 第二十八条 !地,下,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!按本办?法规定未移交—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!按,照城市地《下,管线档案管理办法】第十:八条的规定由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责令改】正处:1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因地下管线专】业管理单位未移交】地下:管线工程档案造成】施工单位《在施工中损》坏地下?管,线的地下管线专业】管,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!的责任 — : 第二十—九条 《建设单?。位和施?工单位未按照规定】查,。询和取得施工地段】的地下管线资料【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!地下管线给他人造】成损失?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! 【第三十条《 工程测量单【位未按照规》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!线测:量成果?致使施工《时损: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!成损失的依法—承担赔偿《责任 【。。 , 第三十一条【 城?建档案管理工作人】员滥用职权、玩忽】职守,泄露城—建档案中涉》及,国家秘密或造—。。成档案损失的按【照有关法律、法规规!定,依法给?。予,行政处?分;构成《犯罪的?由司法机《关依法追《究刑事责《任 【。第三十?二条 本办法自发!布,之,日起施行  —   ? ,